*煤礦經營工作經驗介紹
(一)分層次推行《經營管理責任掛鉤考核辦法》
1、領導層(即副總以上礦領導)掛鉤和考核辦法如下:
(1)掛鉤項目安排:主要同各自分管的經營項目掛鉤;把加強經營理念及應用這一點作為一項內容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制:凡分管的主要經營指標當月沒完成,一律取消當月所掛項目的全部獎勵;突出體現經營有獎有罰,重責重獎重罰的分配原則。
(2)掛鉤分項及獎罰標準:以各自所分管的經營工作及指標進行分項,項目數不等,一項對應一個獎罰金額,累加起來就是掛鉤項目總數和獎罰總額。如礦長掛鉤9項,獎罰總額為900元,經營副礦長掛鉤29項,獎罰總額為1100元等。
(3)考核辦法:考核總項在25項以上,以二分之一項目為基數,完成二分之一不獎不罰,完成二分之一以上,獎罰項目相互低銷后余額為獎勵數,完成不足二分之一,按未完成項目所掛金額之和進行扣罰;考核項目總項在25項以下,以三分之二項目為基數,完成三分之二不獎不罰,完成三分之二以上,獎罰相互抵銷后余額為獎勵數,完成不足三分之二,按未完成項目所掛金額之和進行扣罰。
2、管理層(即18家職能科室的負責人和業務骨干)掛鉤與考核辦法是:掛鉤項目以各自負責的經營管理工作及指標進行分項,實行一票否決制,凡單位經營管理主要指標及主要工作任務沒完成,取消單位當月所掛全部獎項,考核以基數項目為準,完成基數項目不獎不罰,完成基數項目以上或以下分別進行獎勵和扣罰。如財務科掛鉤13項,負責人和業務骨干獎罰總額630元,材料科掛鉤27項,負責人和業務骨干獎罰總額為1080元等。
3、操作層(即全礦生產、輔助單位的區隊長、書記、經營副區隊長及領料員、庫工)掛鉤與考核辦法是:
(1)凡生產、輔助單位的區隊長、書記、經營副區隊長實行雙重經營管理責任掛鉤考核,即:除根據單位月度直接成本完成情況獎罰集體外,另節超在1000-3000元之間,三名主要責任持鉤者各獎罰60元,在3000-6000元之間,獎罰100元,在6000-10000元以上獎罰150元。
(2)各生產、輔助單位的領料員、庫工列入掛鉤考核范圍,如單位材料配件超支在1000-3000元之間,扣罰單位領料員、庫工各50元,節支在1000-3000元之間獎勵30元;超支在3000-6000元之間扣罰100元,節支在3000-6000元之間獎勵60元;超支在6000-10000元之間扣罰150元,節支在6000-10000元以上獎勵90元。
(3)操作層仍實行綜合單價效益工資制。各生產、輔助單位的材料、配件等直接成本按年計劃指標分解后承包考核。單位進行再分解,分項以區隊班組分解為基數核算。
通過半年多的執行來看,《掛鉤考核辦法》對全礦的經營管理特別是成本控制是非常有效的,它使成本管理覆蓋到了全礦,真正實現了成本管理的細化、量化,明確了責任,落實到了個人,形成了成本管理齊抓共管的局面,開創了成本管理的新模式,上半年,經考核并嚴格兌現,全礦掛鉤責任獎勵共發放30.4260萬元。《掛鉤考核辦法》有效地促進了我礦上半年各項成本指標的順利完成。
(二)嚴格落實《全礦各單位及管理人員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內容考核辦法》
今年,集團公司把我礦列為企業文化建設試點單位,我礦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大力實施精細管理,這一《考核辦法》的出臺就是這方面的一個具體體現。《考核辦法》對全礦各單位及管理人員的工作內容進行了細化、量化、目標化,直接與個人及單位工資掛鉤,是今年我礦工作的一條重要主線,在管理責任內容的制定上,特別把經營管理及成本管理列為重要項目,占到了較大分值,從礦領導到每一個單位及工作人員都有經營指標考核,進一步突出了成本在全礦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對強化經營理念,樹立成本意識起到了重大促進作用,提高了全礦干部員工抓好經營和成本管理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推動了成本控制工作的有效開展。經考核并按文件規定嚴格兌現,上半年共有21名副總以上礦領導受過罰,最高罰款金額占到個人工資總額的6.7%,全礦共發放工作目標管理獎勵95649元,罰款72242元。對這一《考核辦法》的嚴格落實,是我礦上半年順利完成各項經營指標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