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黨政主要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考評辦法
4、成立處理信訪突出問題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排查信訪突出問題,落實責任人、措施,明確時限,及時處理;信訪工作有關檔案材料齊全;建立黨政領導班子定期接待來訪群眾制度。完成任務計5分,不完成任務扣1—2分。
5、明確《xx年鑒》資料征集人員,及時收集、整理上報《xx年鑒》(2003年度)材料,材料內容全面、質量好。完成任務計5分,不完成任務扣1—2分。
6、做好檔案收集、歸檔、管理工作。各鄉鎮要完成年度檔案歸檔任務,50%以上的村(社區)完成建檔任務;鄉鎮檔案保管、保密條件好,其中鄉鎮檔案室要有12平方米以上,達到“八防”要求;有專(兼)職檔案員并參加培訓,持證上崗;完善檔案的各種規章制度和查閱手續。完成任務計5分,不完成任務按比例扣分。
以上工作分別由市委辦、市政府辦、市保密辦、市信訪辦、市志辦、市檔案局進行考評。
二、組織實施
(一)加強領導。鄉鎮黨政主要領導是各項工作的總指揮,要加強協調,理順關系,切實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難和問題,為完成任務創造條件,確保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轉。
(二)各負其責。各鄉鎮要明確各項工作的分管領導。各分管同志要認真履行職責,負責組織制訂和實施分管工作計劃,落實具體工作,確保任務完成。
(三)強化督查。市委、市政府采取多種形式不定期對上述主要工作進行督查,通過各種形式予以通報。
(四)換人不換目標。年內責任人工作如有變動,由接任人負責相應工作,做到換人不換責任,換人不換目標,確保工作的連續性。
三、考核及獎懲辦法
(一)全面總結,統一考評。考評程序:(1)年終,各鄉鎮嚴格按照上述任務目標全面總結,自查自評;(2)市考評單位進行考核評分;(3)市委、市政府派出考評組到各鄉鎮進行核實;(4)市目標管理考核小組進行審核;(5)市委、市政府審定。
(二)獲獎加分。年內,鄉鎮以上工作獲省部級以上(含省部級)表彰的每項加20分,獲廳局級表彰的每項加10分。有加分情形的,鄉鎮黨委、政府年終將表彰文件、證書等憑據送市考評辦審核。
(三)成效顯著加分。某項工作成效顯著,獲得全國性在鄉鎮召開現場會推進此項工作的,每次加10分;全區性的,每次加5分;xx市級的,每次加3分;xx市級的,每次加2分。有加分情形的,鄉鎮黨委、政府年終將情況書面送市考評辦審核。
(四)造成不良影響扣分。除各項工作未達標扣分外,發生群體性事件或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全國性影響的,扣15分;造成全區性影響的,扣10分;造成全xx市影響的,扣5分。違反信訪條例規定越級進京上訪的,每上訪一次扣5分;越級到自治區上訪的,每上訪一次扣4分;越級到xx市上訪的,每上訪一次扣3分。被自治區通報批評一次扣5分;被xx市通報批評一次扣3分;被xx市通報批評一次扣2分;瞞報重大信息一次扣3分。分別由市政法委、市安監局、市信訪辦、市委辦、市政府辦負責考評。
(五)鼓勵先進。按考評結果,總分從高到低設三個等級獎。其中一等獎2名,各發給獎金5萬元;二等獎4名,各發給獎金4萬元;其余為三等獎,各發給獎金2.5萬元。同時給總分排前六名的鄉鎮授予xx市2004年度黨政目標管理先進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