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計劃
(三)加強理論學習,狠抓職能優化配置。大力推進基層工作重心轉移,把以往大量投入收費工作的基層監管力量轉向監管、服務、維權和執法工作崗位,防止出現原來的收費人員“無事可干”的問題。一是進一步調整基層機構職能設置和人員配置。在已經確定的兩種模式的基礎上,根據崗位和人員專長,逐步推行競爭上崗和雙向選擇。二是深化屬地監管、科學劃片、定崗定責、權責統一的崗位責任制。按照“做什么工作、由誰做、什么時候完成、要達到什么效果,都一清二楚地落實到崗到人”的要求,細化分解每項目標和任務,全面實行“五定”管理,即定區域、定人員、定任務、定職責、定獎懲,在工作中開展“五比”活動,即比服務效果、比監管基礎、比執法辦案、比社會評價、比干部素質,真正做到目標任務項目化、指標化、數量化、精確化,做到事事有目標、人人有指標、項項有考核、結果有公示、年度有評價。三是切實增強規則治局意識,加強規范化管理。進一步修訂工作規范和規章制度,實行流程管理,使各項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在工作環節上達到無縫銜接,消除無序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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