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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監理合同

發布時間:2023-03-19

施工監理合同(通用28篇)

施工監理合同 篇1

  監理合同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  錄

  一、 合同協議書

  二、 合同通用條款

  第1條 詞語定義

  第2條 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第3條 雙方關系與監理依據

  第4條 監理范圍

  第5條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6條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7條 甲方的權利

  第8條 乙方的權利

  第9條 監理合同期

  第10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11條 監理酬金與支付

  第12條 人員的更換

  第13條 獎勵與賠償

  第14條 轉讓與分包

  第15條 違約、爭議與仲裁

  三、合同專用條款

  第2條 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第4條 監理范圍

  第5條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6條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8條 乙方的權利

  第9條 監理合同期

  第11條 監理酬金與支付

  第13條 獎勵與賠償

  第15條 違約、爭議與仲裁

  附加條款

  附錄:

  使用說明

  一、合同協議書

  甲方委托乙方對工程的施工進行約定范圍內的監理。為明確雙方的職責、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文件構成全部監理合同文件(以下稱"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為準:

  (1)在本合同履行中雙方簽署的補充協議與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合同專用條款;

  (4)合同通用條款;

  (5)施工監理委托書或監理中標通知書;

  (6)與本合同有關的其它文件。

  3.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職責和義務。

  4.雙方同意本合同約定監理范圍內和監理期內的監理酬金總額為人民幣萬元。

  5.本合同施工監理期為個月(天),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6.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理人在協議書上簽字和加蓋公章后生效,至監理合同期滿并結清監理酬金終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份,雙方各執份。當正本與副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單位全稱) (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  編: 郵  編: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二、 合同通用條款

  第1條 詞語定義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如下含義。

  1.監理:指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施工監理合同以及有關工程文件、合同,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對工程施工的質量、進度、投資實施監督與管理。

  2.工程:指甲方委托進行監理的本合同范圍內的工程。

  3.甲方: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任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甲方代表:指經甲方授權,代表甲方負責履行本合同和作出決定的代表人。

  5.乙方:指承擔本合同監理任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乙方應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所批準的相應的監理資質。

  6.監理機構:指乙方派駐本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組織。

  7.總監理工程師:指經乙方授權,代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并被甲方認可的監理機構負責人。本合同中簡稱"總監"。

  8.監理酬金:指甲方按本合同約定的監理期限、監理范圍支付給乙方的勞務費用。

  9.第三方:指除甲乙雙方外與本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10.天:是指日歷天,即從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間的時間段。年、月、日均以公歷計算。

  11.書面形式:指對各種通知、信函、紀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寫、打字或印刷的表達方式。包括電報、電傳和傳真。

  第2條 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1.監理合同適用的法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例和行政法規,以及交通部頒布的有關規章和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法規。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因合同所依據的法規發生變化而引起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發生變更時,應按新的法規進行調整并在合同專用條款中明確約定。

  3.監理合同的書寫或解釋,以漢語為主導語言。若需使用其它語言作為輔助語言,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異議時,以漢語文本為準。

  4.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系以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3條 雙方關系與監理依據

  1.甲乙雙方是委托與被委托的合同關系,乙方在甲方委托監理的范圍內,獨立行使甲方授予的職權,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2.監理依據

  (1)國家有關的政策、法律和法規;

  (2)交通部及有關部門的規章;

  (3)國家、交通部及有關部門頒發的工程技術規范、標準和規程;

  (4)依法簽訂的監理合同及施工合同;

  (5)工程設計文件。

  第4條 監理范圍

  在合同專用條款中具體列出乙方實施監理的工程規模、監理范圍、工程界限、工程投資、總工期和監理工作階段及內容等。

  第5條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1.在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任命其代表,負責在合同履行期間與乙方進行聯系,并負責工程施工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在與第三方所簽的工程合同中,應明確第三方必須接受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的監督與管理。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當將乙方的工作范圍、監理工程師的職權、聯系辦法、監理機構組成與總監姓名以書面形式通知第三方。

  3.應在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內,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施工監理所需的工程技術資料。包括本工程招標文件、施工合同、設計文件、勘察資料及有關的批準文件等。

  4.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現場設施,對乙方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

  5.如果雙方約定,由甲方向監理機構免費提供職員和服務人員,則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增加相應的條款。

  6.在履約過程中,對于乙方按約定的監理工作程序提交的技術報告、工程變更、進度報表、總結報告及其它請示報告,甲方則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及時審批,若因未及時批復而給工程帶來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7.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監理酬金。

  第6條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1.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將監理機構組成、總監簡歷及主要監理人員名單提交甲方。總監應在工程開工前,向甲方提交監理工作規劃和監理工作實施細則。

  2.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提出審查意見;檢查施工人員、船機、材料的進場情況,移交測量控制點并核驗測量基線的準確性;審查施工單位的開工申請報告,簽發開工通知書。

  3.嚴格控制施工質量,檢查與檢驗建筑材料和構件是否合格,監督第三方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對于不符合質量標準和不安全的作業應責令第三方返工或停工。對隱蔽工程按施工合同中的時限要求及時組織驗收,參與質量事故調查,提出處理意見,檢查處理結果。

  4.檢查施工進度與施工計劃的執行情況,當施工進度滯后于計劃時,應要求第三方或提請甲方及時采取措施,確保計劃工期。

  5.核查第三方提出的工程變更,報請甲方同意后,簽發工程變更通知。

  6.控制工程費用,核實第三方提交的工程進度報表和工程量清單,簽發付款憑證。

  7.參與施工合同管理,審核索賠報告,協調各方關系,公正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8.在履約過程中,對于甲方和第三方提交的有關工程的通知和各種報告,需要乙方審核、核對或確認后轉交的,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及時審查和轉交,若因超過時限給工程帶來損失,應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9.應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授權的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以及甲方對監理工作的監督和檢查,按合同專用條款所約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交監理工作報告。

  10.審核施工單位提出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竣工資料,協助甲方組織工程驗收。

  11.審核保修期內工程保修與缺陷處理方案,檢查實施情況。

  12.不得泄露本工程需要保密的技術與經濟資料,不得與第三方發生直接或間接的經濟關系。

  13.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監理任務后,應將甲方提供的設施和剩余物品移交甲方。

  第7條 甲方的權利

  1.對乙方派出的監理機構與監理人員進行審查,并對其工作進行檢查和監督,對不稱職的監理人員有權要求乙方更換。

  2.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施工工藝進行認定,對工程變更進行審批。

  3.審批由第三方提交、經乙方審核同意的工程進度報表、工程量清單與工程價款。

  4.有權要求監理機構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和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8條 乙方權利

  甲方在委托的監理范圍內,授予乙方以下權利:

  1.對履約能力差的分包單位,乙方有權要求其整改,整改無效時有權建議甲方清退;對工作不力的現場施工人員,有權要求施工單位予以調換。

  2.有權查閱本工程的全部設計文件、技術經濟資料與批文,主持或參加本工程的有關業務會議。

  3.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和現場條件,在報經甲方同意后,可向第三方發出開工通知、停工通知與復工通知。

  4.根據實際需要,在甲方授權的范圍內,可對設計內容作局部修改,具體條款,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9條 監理合同期

  1.監理合同期一般包括施工招投標階段、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及工程保修階段。本監理合同期起止日期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由于非乙方的原因導致監理合同期延長,甲乙雙方應按約定簽定補充協議。

  第10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若實際監理范圍或監理工作量或監理合同期因故發生變化,雙方均可提出合同變更請求并應簽訂補充協議。

  2.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應提前28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說明理由,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后應在14天內予以答復。若同意變更要求,雙方應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若不同意變更要求,雙方仍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果一方在接到對方變更要求后14天內不予答復,則視為變更要求已被接受,否則視為違約。

  3.若一方在合同期內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合同中的義務,另一方有權通知違約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因合同終止或解除所遭受的損失,除依法可以免除的責任外,應由違約方賠償。

  4.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28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說明理由,另一方應在接到通知后14天內作出答復;若不同意解除要求,在協商統一前,雙方仍應履行本合同。若在14天內不予答復,則視為同意解除合同,一方可在發出第一次通知的28天后,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解除。

  5.本合同簽訂之后,不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理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解除。

  第11條 監理酬金與支付

  1.甲方應按國家的監理收費規定,確認乙方的監理酬金,并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予以支付。

  2.監理酬金的支付按監理合同期進行,不受工程施工實際進度的影響。(除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誤外)。監理合同協議書簽訂后7天內,甲方應按總監理酬金20%~30%的數額,向乙方預付監理酬金;工程保修階段的監理酬金一般可為監理酬金總額的5%。

  3.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規模、監理范圍或監理期限發生的變化超過雙方的約定時,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辦法調整監理費。合同執行期間,若因國家或地方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和費率調整等原因使工程費用增加,乙方的監理酬金也應相應調整,具體調整辦法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若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辦法支付延期監理酬金。

  5.乙方人員受甲方指派出外考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若甲方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向乙方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的銀行貸款利率乘以拖欠的酬金時間計算。

  第12條 人員的更換

  1.若乙方確需更換總監和主要監理人員時,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后由甲方通知第三方,其它監理人員的調換也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通知第三方。

  2.若因乙方人員不稱職,甲方有權提出調換人員,若情況屬實,乙方應當予以調換。

  3.若甲方需更換其代表,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13條 獎勵與賠償

  1.獎勵:

  (1)乙方及其派出人員,在監理工作中表現突出,貢獻較大時,甲方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2)乙方人員在監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議,節省工程投資使甲方得到了經濟效益,甲方應將節約部分的10%~30%獎勵給乙方,具體標準和辦法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賠償:若因乙方人員工作過失造成工程事故或甲方經濟損失,應向甲方進行賠償。賠償額計算方法為:該單項直接損失×監理費率(扣除稅金)。累計賠償總金額不應超過監理酬金總額(扣除稅金)。

  第14條 轉讓與分包

  1.本合同一經簽署,不得轉讓。

  2.除受監的主體工程外,乙方可將合同部分任務分包給有資質的監理單位(分包部分不能超過總監理任務的50%),但應事先以書面形式將分包單位的名稱、分包范圍與分包內容報告甲方,甲方對此分包有確認和否決權。

  3.乙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在經濟上甲方只與乙方發生關系,但甲方對乙方分包單位的工作有權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均視為乙方的違約。

  4.乙方對外單位人員的聘任不視為分包。

  第15條 違約、爭議與仲裁

  1.任何一方不執行本合同的規定,不履行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在執行合同過程中,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或者提請雙方的上級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若協商或調解無效,可選擇以下方式之一進行處理:

  (1)向雙方認可的或約定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爭議發生后,除雙方均同意終止合同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合同,否則視為違約。

  三、 合同專用條款

  合同專用條款是對合同通用條款的補充、完善或具體化。應對照合同通用條款中同一條款一起閱讀和理解。如果合同通用條款與合同專用條款之間有不一致之處,以合同專用條款為準。

  第2條 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1.本合同約定的適用的法規:

  2.雙方的權利、義務若因適用的法規變更而引起變化時,則雙方的權利、義務需再約定的內容為:

  3.輔助語言:

  第4條 監理范圍

  監理工程范圍包括: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規模:

  (4)工程界限:

  (5)工程投資:

  (6)施工期:

  (7)監理工作階段及內容

  第5條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1.甲方應在年月日任命其代表,并向乙方提供所約定的外部條件包括:

  2.甲方向第三方通知乙方監理工作范圍、職權和人員的具體辦法和日期:

  3.雙方約定的甲方應提供的技術資料及提供的時間:

  4.甲方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現場設施:

  乙方自備的,甲方給予經濟補償的設施如下:

  5.在監理期間,甲方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名職員,由總監安排其工作,并免費提供名服務人員。

  6.監理工作程序的約定:

  甲方應在天內審批乙方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各類報告、報表的辦法、期限和責任:7.甲方未按約定支付監理費用的違約責任的約定:

  第6條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1.乙方應在年月日向甲方提交監理機構的組成、監理人員名單、監理工作規劃及監理

  工作實施細則;

  8.乙方應在天內審查(或核實)各類報告、報表的程序、責任:

  9.乙方應在天內向甲方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內容及有關專項報告的約定:

  12.本工程需要保密的內容約定:

  13.監理工程師現場設施返還甲方的辦法:

  第8條 乙方權利

  4.對設計內容進行局部修改的具體標準和條件的約定:

  第9條 監理合同期

  1.本監理合同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月(或天);

  2.本監理合同期延長條件的約定:

  第11條 監理酬金與支付

  2.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乙方的監理酬金(含預付款,進度款等):

  3.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與金額,對乙方的監理酬金進行調整:

  監理酬金調整的條件約定:

  4.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延期監理酬金:

  第13條 獎勵與賠償

  1.獎勵條件、標準和方法:

  第15條 違約、爭議與仲裁

  1.違約處理方式的約定:

  2.爭議的具體解決辦法的約定:

  3.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

  附錄:

  范本使用說明

  水運工程施工監理合同范本》主要適用于全國水運工程(含合資或外資在國內建設的水運工程)的施工監理,包括港口、航道、船廠、防波堤、修造船建筑物、船閘、渠化及其配套工程。

  水運工程施工監理合同范本》包括《合同協議書》,《合同通用條款》和《合同專用條款》三部分。

  (1)"合同協議書"是整個監理合同概括性的總匯,它以簡練、概括性語言,將合同的要點寫入協議書中,雙方一旦達成協議,只要書寫很少的文字即可簽署合同。

  (2)"合同通用條款"主要是依據交通部"水運工程施工監理規定(試行)"的精神,參照"菲迪克"(fidic)條款并結合我國水運工程施工的實際情況而提出的施工監理合同標準條件,合同雙方原則上應當遵守,簽約和履約過程中,一般不作改動。

  (3)"合同專用條款"是甲乙雙方根據不同工程項目的特點和所處的自然和社會環境,對合同條款的一種完善與補充,如:工程中的具體內容,如工程規模,監理項目、工程造價、監理合同期、監理費用、特殊檢測項目及費用、獎勵條件等都應在專用條款中寫明,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填寫,雙方若認為需要,可在其中增加約定的補充條款和修正條款,以及附加條款。

  "合同專用條款"應當對應"合同通用條款"的順序進行填寫,例如:

  "第2條",要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填寫所適用的部門和地方的法規與規章。

  "第4條",寫明"監理范圍"時,一般要具體寫出工程項目和它包括的總概算,單位工程概算所涵蓋的工程范圍應與總承包合同相一致。在寫明監理內容時,首先要具體寫明是哪個階段或哪幾個階段的監理任務;其次要寫明委托階段內每項具體監理工作,以免遺漏。如果甲方還要求乙方承擔一些咨詢業務和事務性工作,也應當在本條款中詳細列出。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編制概預算,編制標底,提供臨時設施的設計等。

  "第5條",在填寫甲方向乙方提供或乙方自備的設施時,一般是指下列設備:(1)檢測設備,(2)測量設備,(3)通信設備,(4)交通設備,(5)照相錄像設備,(6)電算設備,(7)打字復印設備,(8)辦公用房及設備,(9)生活用房及設備。

  若甲方對乙方自備的設備進行補償時,一般應寫明補償金額,其計算方法是:

  補償金額=設備使用期占折舊期的比率×設備原值+管理費。

  在監理期間,若有特殊的檢測項目,雙方應增加有關此方面的約定,并寫明檢測費用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和金額。

  補償金額=設備使用期占折舊期的比率×設備原值+管理費。

  在監理期間,若有特殊的檢測項目,雙方應增加有關此方面的約定,并寫明檢測費用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和金額。

施工監理合同 篇2

  監理合同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  錄  

  一、 合同協議書  

  二、 合同XX條款  第1條 詞語定義  第2條 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第3條 雙方關系與監理依據  第4條 監理范圍  第5條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6條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7條 甲方的權利  第8條 乙方的權利  第9條 監理合同期  第10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11條 監理酬金與支付  第12條 人員的更換  第13條 獎勵與賠償  第14條 轉讓與分包  第15條 違約、爭議與仲裁  

  三、合同專用條款  第2條 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第4條 監理范圍  第5條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6條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8條 乙方的權利  第9條 監理合同期  第11條 監理酬金與支付  第13條 獎勵與賠償  第15條 違約、爭議與仲裁  附加條款  附錄:  使用說明  

  一、合同協議書  甲方委托乙方對工程的施工進行約定范圍內的監理。為明確雙方的職責、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文件構成全部監理合同文件(以下稱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為準:  

  (1)在本合同履行中雙方簽署的補充協議與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合同專用條款;  

  (4)合同XX條款;  

  (5)施工監理委托書或監理中標通知書;    

  (6)與本合同有關的其它文件! 

  3.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職責和義務! 

  4.雙方同意本合同約定監理范圍內和監理期內的監理酬金總額為人民幣萬元! 

  5.本合同施工監理期為個月(天),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6.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理人在協議書上簽字和加蓋公章后生效,至監理合同期滿并結清監理酬金終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份,雙方各執份。當正本與副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單位全稱) (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  編: 郵  編: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二、 合同XX條款  第1條 詞語定義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如下含義。  

  1.監理:指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施工監理合同以及有關工程文件、合同,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對工程施工的質量、進度、投資實施監督與管理。  

  2.工程:指甲方委托進行監理的本合同范圍內的工程! 

  3.甲方: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任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甲方代表:指經甲方授權,代表甲方負責履行本合同和作出決定的代表人! 

  5.乙方:指承擔本合同監理任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乙方應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所批準的相應的監理資質。  

  6.監理機構:指乙方派駐本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組織! 

  7.總監理工程師:指經乙方授權,代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并被甲方認可的監理機構負責人。本合同中簡稱總監! 

  8.監理酬金:指甲方按本合同約定的監理期限、監理范圍支付給乙方的勞務費用! 

  9.第三方:指除甲乙雙方外與本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10.天:是指日歷天,即從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間的時間段。年、月、日均以公歷計算。  1

  1.書面形式:指對各種通知、信函、紀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寫、打字或印刷的表達方式。包括電報、電傳和傳真! 〉2條 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1.監理合同適用的法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例和行政法規,以及交通部頒布的有關規章和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法規!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因合同所依據的法規發生變化而引起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發生變更時,應按新的法規進行調整并在合同專用條款中明確約定! 

  3.監理合同的書寫或解釋,以漢語為主導語言。若需使用其它語言作為輔助語言,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異議時,以漢語文本為準! 

  4.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系以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3條 雙方關系與監理依據  

  1.甲乙雙方是委托與被委托的合同關系,乙方在甲方委托監理的范圍內,獨立行使甲方授予的職權,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2.監理依據  

  (1)國家有關的政策、法律和法規;  

  (2)交通部及有關部門的規章;  

  (3)國家、交通部及有關部門頒發的工程技術規范、標準和規程;  

  (4)依法簽訂的監理合同及施工合同;  

  (5)工程設計文件! 〉4條 監理范圍  在合同專用條款中具體列出乙方實施監理的工程規模、監理范圍、工程界限、工程投資、總工期和監理工作階段及內容等! 〉5條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1.在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任命其代表,負責在合同履行期間與乙方進行聯系,并負責工程施工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在與第三方所簽的工程合同中,應明確第三方必須接受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的監督與管理。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當將乙方的工作范圍、監理工程師的職權、聯系辦法、監理機構組成與總監姓名以書面形式通知第三方。  

  3.應在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機構提供施工監理所需的工程技術資料。包括本工程招標文件、施工合同、設計文件、勘察資料及有關的批準文件等! 

  4.向監理機構提供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現場設施,對乙方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 

  5.如果雙方約定,由甲方向監理機構提供職員和服務人員,則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增加相應的條款。  

  6.在履約過程中,對于乙方按約定的監理工作程序提交的技術報告、工程變更、進度報表、總結報告及其它請示報告,甲方則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及時審批,若因未及時批復而給工程帶來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7.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監理酬金。  第6條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1.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將監理機構組成、總監簡歷及主要監理人員名單提交甲方。總監應在工程開工前,向甲方提交監理工作規劃和監理工作實施細則! 

  2.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提出審查意見;檢查施工人員、船機、材料的進場情況,移交測量控制點并核驗測量基線的準確性;審查施工單位的開工申請報告,簽發開工通知書! 

  3.嚴格控制施工質量,檢查與檢驗建筑材料和構件是否合格,監督第三方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對于不符合質量標準和不安全的作業應責令第三方返工或停工。對隱蔽工程按施工合同中的時限要求及時組織驗收,參與質量事故調查,提出處理意見,檢查處理結果。  

  4.檢查施工進度與施工計劃的執行情況,當施工進度滯后于計劃時,應要求第三方或提請甲方及時采取措施,確保計劃工期。  

  5.核查第三方提出的工程變更,報請甲方同意后,簽發工程變更通知! 

  6.控制工程費用,核實第三方提交的工程進度報表和工程量清單,簽發付款憑證! 

  7.參與施工合同管理,審核索賠報告,協調各方關系,公正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8.在履約過程中,對于甲方和第三方提交的有關工程的通知和各種報告,需要乙方審核、核對或確認后轉交的,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及時審查和轉交,若因超過時限給工程帶來損失,應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9.應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授權的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以及甲方對監理工作的監督和檢查,按合同專用條款所約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交監理工作報告! 

  10.審核施工單位提出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竣工資料,協助甲方組織工程驗收。  1

  1.審核保修期內工程保修與缺陷處理方案,檢查實施情況! 1

  2.不得泄露本工程需要保密的技術與經濟資料,不得與第三方發生直接或間接的經濟關系! 1

  3.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監理任務后,應將甲方提供的設施和剩余物品移交甲方! 〉7條 甲方的權利  

  1.對乙方派出的監理機構與監理人員進行審查,并對其工作進行檢查和監督,對不稱職的監理人員有權要求乙方更換! 

  2.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施工工藝進行認定,對工程變更進行審批! 

  3.審批由第三方提交、經乙方審核同意的工程進度報表、工程量清單與工程價款。  

  4.有權要求監理機構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和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8條 乙方權利  甲方在委托的監理范圍內,授予乙方以下權利:  

  1.對履約能力差的分包單位,乙方有權要求其整改,整改無效時有權建議甲方清退;對工作不力的現場施工人員,有權要求施工單位予以調換。  

  2.有權查閱本工程的全部設計文件、技術經濟資料與批文,主持或參加本工程的有關業務會議! 

  3.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和現場條件,在報經甲方同意后,可向第三方發出開工通知、停工通知與復工通知! 

  4.根據實際需要,在甲方授權的范圍內,可對設計內容作局部修改,具體條款,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9條 監理合同期  

  1.監理合同期一般包括施工招投標階段、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及工程保修階段。本監理合同期起止日期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由于非乙方的原因導致監理合同期延長,甲乙雙方應按約定簽定補充協議! 〉10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若實際監理范圍或監理工作量或監理合同期因故發生變化,雙方均可提出合同變更請求并應簽訂補充協議。  

  2.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應提前28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說明理由,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后應在14天內予以答復。若同意變更要求,雙方應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若不同意變更要求,雙方仍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果一方在接到對方變更要求后14天內不予答復,則視為變更要求已被接受,否則視為違約。  

  3.若一方在合同期內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合同中的義務,另一方有權通知違約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因合同終止或解除所遭受的損失,除依法可以免除的責任外,應由違約方賠償! 

  4.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28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說明理由,另一方應在接到通知后14天內作出答復;若不同意解除要求,在協商統一前,雙方仍應履行本合同。若在14天內不予答復,則視為同意解除合同,一方可在發出第一次通知的28天后,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解除! 

  5.本合同簽訂之后,不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理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解除! 〉11條 監理酬金與支付  

  1.甲方應按國家的監理收費規定,確認乙方的監理酬金,并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予以支付。  

  2.監理酬金的支付按監理合同期進行,不受工程施工實際進度的影響。(除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誤外)。監理合同協議書簽訂后7天內,甲方應按總監理酬金20%~30%的數額,向乙方預付監理酬金;工程保修階段的監理酬金一般可為監理酬金總額的5%! 

  3.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規模、監理范圍或監理期限發生的變化超過雙方的約定時,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辦法調整監理費。合同執行期間,若因國家或地方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和費率調整等原因使工程費用增加,乙方的監理酬金也應相應調整,具體調整辦法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若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辦法支付延期監理酬金! 

  5.乙方人員受甲方指派出外考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若甲方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向乙方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

  最后____日的銀行貸款利率乘以拖欠的酬金時間計算! 〉12條 人員的更換  

  1.若乙方確需更換總監和主要監理人員時,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后由甲方通知第三方,其它監理人員的調換也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通知第三方。  

  2.若因乙方人員不稱職,甲方有權提出調換人員,若情況屬實,乙方應當予以調換。  

  3.若甲方需更換其代表,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13條 獎勵與賠償  

  1.獎勵:  

  (1)乙方及其派出人員,在監理工作中表現突出,貢獻較大時,甲方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2)乙方人員在監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議,節省工程投資使甲方得到了經濟效益,甲方應將節約部分的10%~30%獎勵給乙方,具體標準和辦法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賠償:若因乙方人員工作過失造成工程事故或甲方經濟損失,應向甲方進行賠償。賠償額計算方法為:該單項直接損失監理費率(扣除稅金)。累計賠償總金額不應超過監理酬金總額(扣除稅金)! 〉14條 轉讓與分包  

  1.本合同一經簽署,不得轉讓! 

  2.除受監的主體工程外,乙方可將合同部分任務分包給有資質的監理單位(分包部分不能超過總監理任務的50%),但應事先以書面形式將分包單位的名稱、分包范圍與分包內容報告甲方,甲方對此分包有確認和否決權。  

  3.乙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在經濟上甲方只與乙方發生關系,但甲方對乙方分包單位的工作有權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均視為乙方的違約! 

  4.乙方對外單位人員的聘任不視為分包。  第15條 違約、爭議與仲裁  

  1.任何一方不執行本合同的規定,不履行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在執行合同過程中,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或者提請雙方的上級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若協商或調解無效,可選擇以下方式之一進行處理:  

  (1)向雙方認可的或約定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幾h發生后,除雙方均同意終止合同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合同,否則視為違約! 

  三、 合同專用條款  合同專用條款是對合同XX條款的補充、完善或具體化。應對照合同XX條款中同一條款一起閱讀和理解。如果合同XX條款與合同專用條款之間有不一致之處,以合同專用條款為準! 〉2條 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1.本合同約定的適用的法規:  

  2.雙方的權利、義務若因適用的法規變更而引起變化時,則雙方的權利、義務需再約定的內容為:  

  3.輔助語言:  第4條 監理范圍  監理工程范圍包括: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規模:  

  (4)工程界限:  

  (5)工程投資:  

  (6)施工期:  

  (7)監理工作階段及內容  第5條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1.甲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任命其代表,并向乙方提供所約定的外部條件包括:  

  2.甲方向第三方通知乙方監理工作范圍、職權和人員的具體辦法和日期:  

  3.雙方約定的甲方應提供的技術資料及提供的時間:  

  4.甲方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現場設施:  乙方自備的,甲方給予經濟補償的設施如下:  

  5.在監理期間,甲方向監理機構提供名職員,由總監安排其工作,并提供名服務人員! 

  6.監理工作程序的約定:  甲方應在天內審批乙方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各類報告、報表的辦法、期限和責任:

  7.甲方未按約定支付監理費用的違約責任的約定:  第6條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1.乙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提交監理機構的組成、監理人員名單、監理工作規劃及監理  工作實施細則;  

  8.乙方應在天內審查(或核實)各類報告、報表的程序、責任:  

  9.乙方應在天內向甲方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內容及有關專項報告的約定:  1

  2.本工程需要保密的內容約定:  1

  3.監理工程師現場設施返還甲方的辦法:  第8條 乙方權利  

  4.對設計內容進行局部修改的具體標準和條件的約定:  第9條 監理合同期  

  1.本監理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月(或天);  

  2.本監理合同期延長條件的約定:  第11條 監理酬金與支付  

  2.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乙方的監理酬金(含預付款,進度款等):  

  3.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與金額,對乙方的監理酬金進行調整:  監理酬金調整的條件約定:  

  4.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延期監理酬金:  第13條 獎勵與賠償  

  1.獎勵條件、標準和方法:  第15條 違約、爭議與仲裁  

  1.違約處理方式的約定:  

  2.爭議的具體解決辦法的約定:  

  3.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  附錄:  范本使用說明  《水運工程施工監理合同范本》主要適用于全國水運工程(含合資或外資在國內建設的水運工程)的施工監理,包括港口、航道、船廠、防波堤、修造船建筑物、船閘、渠化及其配套工程!  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范本》包括《合同協議書》,《合同XX條款》和《合同專用條款》三部分! 

  (1)合同協議書是整個監理合同概括性的總匯,它以簡練、概括性語言,將合同的要點寫入協議書中,雙方一旦達成協議,只要書寫很少的文字即可簽署合同! 

  (2)合同XX條款主要是依據交通部水運工程施工監理規定(試行)的精神,參照菲(fdc)條款并結合我國水運工程施工的實際情況而提出的施工監理合同標準條件,合同雙方原則上應當遵守,簽約和履約過程中,一般不作改動! 

  (3)合同專用條款是甲乙雙方根據不同工程項目的特點和所處的自然和社會環境,對合同條款的一種完善與補充,如:工程中的具體內容,如工程規模,監理項目、工程造價、監理合同期、監理費用、特殊檢測項目及費用、獎勵條件等都應在專用條款中寫明,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填寫,雙方若認為需要,可在其中增加約定的補充條款和修正條款,以及附加條款! 『贤瑢S脳l款應當對應合同XX條款的順序進行填寫,例如:  第2條,要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填寫所適用的部門和地方的法規與規章! 〉4條,寫明監理范圍時,一般要具體寫出工程項目和它包括的總概算,單位工程概算所涵蓋的工程范圍應與總承包合同相一致。在寫明監理內容時,

  首先要具體寫明是哪個階段或哪幾個階段的監理任務;

  其次要寫明委托階段內每項具體監理工作,以免遺漏。如果甲方還要求乙方承擔一些咨詢業務和事務性工作,也應當在本條款中詳細列出。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編制概預算,編制標底,提供臨時設施的設計等! 〉5條,在填寫甲方向乙方提供或乙方自備的設施時,一般是指下列設備:

  (1)檢測設備,

  (2)測量設備,

  (3)通信設備,

  (4)交通設備,

  (5)照相錄像設備,

  (6)電算設備,

  (7)打字復印設備,

  (8)辦公用房及設備,

  (9)生活用房及設備。  若甲方對乙方自備的設備進行補償時,一般應寫明補償金額,其計算方法是:  補償金額設備使用期占折舊期的比率設備原值管理費。  在監理期間,若有特殊的檢測項目,雙方應增加有關此方面的約定,并寫明檢測費用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和金額! ⊙a償金額設備使用期占折舊期的比率設備原值管理費。  在監理期間,若有特殊的檢測項目,雙方應增加有關此方面的約定,并寫明檢測費用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和金額。

  返

施工監理合同 篇3

  本合同書由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業主”)為一方,與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為另一方共同訂立。

  鑒于業主已委托監理單位為________________工程提供監理服務并已接受了監理單位就此提出的項目建議書,為明確雙方在合同期間的義務、責任、權力和利益。茲就以下事項達成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書中的詞句和用語與“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中通用條件所規定的定義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合同書的組成部分,應作為合同書的有效內容予以遵守和執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監理中標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通用條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jtj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投標文件

  6、雙方簽認的補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_________________

  附件a——監理服務的形式、范圍與內容

  附件b——業主提供的監理工作條件

  附件c——監理服務的費用與支付

  其它附件

  三、業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監理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監理單位支付根據監理合同規定應支付的費用和提供監理工作條件。

  四、監理單位基于業主的上述保證,在此向業主承諾按照本監理合同的規定履行監理服務。

  五、本合同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終止,在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結清監理服務費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書副本____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份。

  業主:_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_監理單位:_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監理合同 篇4

  監理合同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

  錄

  一、 合同協議書

  二、 合同通用條款

  第1條 詞語定義

  第2條 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第3條 雙方關系與監理依據

  第4條 監理范圍

  第5條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6條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7條 甲方的權利

  第8條 乙方的權利

  第9條 監理合同期

  第10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11條 監理酬金與支付

  第12條 人員的更換

  第13條 獎勵與賠償

  第14條 轉讓與分包

  第15條 違約、爭議與仲裁

  三、合同專用條款

  第2條 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第4條 監理范圍

  第5條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6條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8條 乙方的權利

  第9條 監理合同期

  第11條 監理酬金與支付

  第13條 獎勵與賠償

  第15條 違約、爭議與仲裁

  附加條款

  附錄:

  使用說明

  一、合同協議書

  甲方委托乙方對工程的施工進行約定范圍內的監理。為明確雙方的職責、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文件構成全部監理合同文件(以下稱"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為準:

  (1)在本合同履行中雙方簽署的補充協議與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合同專用條款;

  (4)合同通用條款;

  (5)施工監理委托書或監理中標通知書;

  【合同范本頻道第 一范文§網整理該文章。】

  (6)與本合同有關的其它文件。

  3.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職責和義務。

  4.雙方同意本合同約定監理范圍內和監理期內的監理酬金總額為人民幣萬元。

  5.本合同施工監理期為個月(天),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6.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理人在協議書上簽字和加蓋公章后生效,至監理合同期滿并結清監理酬金終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份,雙方各執份。當正本與副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單位全稱) (單位全稱)

  相關的合同范本·弱電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議書·綠化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議書·裝修施工協議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

  編: 郵

  編: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二、 合同通用條款

  第1條 詞語定義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如下含義。

  1.監理:指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施工監理合同以及有關工程文件、合同,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對工程施工的質量、進度、投資實施監督與管理。

  2.工程:指甲方委托進行監理的本合同范圍內的工程。

  3.甲方: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任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甲方代表:指經甲方授權,代表甲方負責履行本合同和作出決定的代表人。

  5.乙方:指承擔本合同監理任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乙方應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所批準的相應的監理資質。

  6.監理機構:指乙方派駐本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組織。

  7.總監理工程師:指經乙方授權,代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并被甲方認可的監理機構負責人。本合同中簡稱"總監"。

  8.監理酬金:指甲方按本合同約定的監理期限、監理范圍支付給乙方的勞務費用。

  9.第三方:指除甲乙雙方外與本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10.天:是指日歷天,即從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間的時間段。年、月、日均以公歷計算。

  11.書面形式:指對各種通知、信函、紀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寫、打字或印刷的表達方式。包括電報、電傳和傳真。

  第2條 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1.監理合同適用的法規是中華人民123

  8.在履約過程中,對于甲方和第三方提交的有關工程的通知和各種報告,需要乙方審核、核對或確認后轉交的,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及時審查和轉交,若因超過時限給工程帶來損失,應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9.應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授權的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以及甲方對監理工作的監督和檢查,按合同專用條款所約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交監理工作報告。

  10.審核施工單位提出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竣工資料,協助甲方組織工程驗收。

  11.審核保修期內工程保修與缺陷處理方案,檢查實施情況。

  12.不得泄露本工程需要保密的技術與經濟資料,不得與第三方發生直接或間接的經濟關系。

  13.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監理任務后,應將甲方提供的設施和剩余物品移交甲方。

  第7條 甲方的權利

  1.對乙方派出的監理機構與監理人員進行審查,并對其工作進行檢查和監督,對不稱職的監理人員有權要求乙方更換。

  2.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施工工藝進行認定,對工程變更進行審批。

  3.審批由第三方提交、經乙方審核同意的工程進度報表、工程量清單與工程價款。

  4.有權要求監理機構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和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8條 乙方權利

  甲方在委托的監理范圍內,授予乙方以下權利:

  1.對履約能力差的分包單位,乙方有權要求其整改,整改無效時有權建議甲方清退;對工作不力的現場施工人員,有權要求施工單位予以調換。

  2.有權查閱本工程的全部設計文件、技術經濟資料與批文,主持或參加本工程的有關業務會議。

施工監理合同 篇5

  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合同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發包人委托監理人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靜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動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范圍: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三)監理內容: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五)建設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元,由發包人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結算支付。

  二、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二)監理合同書。

  (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四)專用合同條款。

  (五)通用合同條款。

  (六)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七)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份,各執___份。

  發包人:_______(蓋章) 監理人: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簽章)

  郵編: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賬號:________ 賬號:________

施工監理合同 篇6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委托人名稱)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委托(監理人名稱)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提供(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監理項目名稱)監理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等別(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人民幣,下同):____________萬元

  5.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范圍

  1.監理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監理項目內容及主要特性參數:________________

  3.監理項目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監理階段:_________________(施工期、保修期)

  三、監理服務內容、期限

  1.監理服務內容: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

  2.監理服務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監理服務酬金

  監理正常服務酬金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由委托人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支付。

  五、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1.監理合同書(含補充協議);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報價書;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監理大綱;

  7.雙方確認需進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名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書正本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_____份;副本____份,委托人執________份,監理人執________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蓋章)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名)

  或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簽名)或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簽名)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條款

  詞語涵義及適用語言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約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一、“委托人”指承擔工程建設項目直接建設管理責任,委托監理業務的法人或其合法繼承人。

  二、“監理人”指受委托人委托,提供監理服務的法人或其合法繼承人。

  三、“承包人”指與委托人(發包人)簽訂了施工合同,承擔工程施工的法人或其合法繼承人。

  四、“監理機構”指監理人派駐工程現場直接開展監理業務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

  五、“監理項目”是指委托人委托監理人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建設項目。

  六、“服務”是指監理人根據監理合同約定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包括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

  七、“正常服務”指監理人按照合同約定的監理范圍、內容和期限所提供的服務。

  八、“附加服務”指監理人為委托人提供正常服務以外的服務。

  九、“服務酬金”指本合同中監理人完成“正常服務”、“附加服務”應得到的正常服務酬金和附加服務酬金。

  十、“天”指日歷天。

  十一、“現場”指監理項目實施的場所。

  第二條本合同適用的語言文字為漢語文字。

  監理依據

  第三條監理的依據是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有關技術標準;經批準的工程建設項目設計文件及其相關文件;監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具體內容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通知和聯系

  第四條委托人應指定一名聯系人,負責與監理機構聯系。更換聯系人時,應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五條在監理合同實施過程中,雙方的聯系均應以書面函件為準。在不做出緊急處理即可能導致安全、質量事故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形式通知,并在48小時內補做書面通知。

  第六條委托人對委托監理范圍內工程項目實施的意見和決策,應通過監理機構下達,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委托人的權利

  第七條委托人享有如下權利:

  一、對監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并提出撤換不能勝任監理工作人員的建議或要求;

  二、對工程建設中質量、安全、投資、進度方面的重大問題的決策權;

  三、核定監理人簽發的工程計量、付款憑證;

  四、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月報、監理專題報告、監理工作報告和監理工作總結報告;

  五、當監理人發生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違約情形時,有權解除本合同。

  監理人的權利

  第八條委托人賦予監理人如下權利:

  一、審查承包人擬選擇的分包項目和分包人,報委托人批準;

  二、審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等各類文件;

  三、核查并簽發施工圖紙;

  四、簽發合同項目開工令、暫停施工指示,但應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簽發進場通知、復工通知;

  五、審核和簽發工程計量、付款憑證;

  六、核查承包人現場工作人員數量及相應崗位資格,有權要求承包人撤換不稱職的現場工作人員;

  七、發現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設備影響工程質量或進度時,有權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換施工設備;

  八、當委托人發生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違約情形時,有權解除本合同;

  九、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其他權利。

  委托人的義務

  第九條工程建設外部環境的協調工作。

  第十條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數量、方式,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開展監理服務的有關本工程建設的資料。

  第十一條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機構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問題作出書面決定,并及時送達監理機構。超過約定時間,監理機構未收到委托人的書面決定,且委托人未說明理由,監理機構可認為委托人對其提出的事宜已無不同意見,無須再作確認。

  第十二條與承包人簽訂的施工合同中明確其賦予監理人的權限,并在工程開工前將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通知承包人。

  第十三條提供監理人員在現場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具體內容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如果不能提供上述條件的,應按實際發生費用給予監理人補償。

  第十四條按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監理服務酬金。

  第十五條為監理機構指定具有檢驗、試驗資質的機構并承擔檢驗、試驗相關費用。

  第十六條維護監理機構工作的獨立性,不干涉監理機構正常開展監理業務,不擅自作出有悖于監理機構在合同授權范圍內所作出的指示的決定;未經監理機構簽字確認,不得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條為監理人員投保人身意外傷害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如要求監理人自己投保,則應同意監理人將投保的費用計入報價中。

  第十八條將投保工程險的合同范文提供給監理人作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第十九條未經監理人同意,不得將監理人用于本工程監理服務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間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設之中。

  監理人的義務

  第二十條本著“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原則,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監理服務內容為委托人提供優質服務。

  第二十一條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組建監理機構,并進駐現場。及時將監理規劃、監理機構及其主要人員名單提交委托人,將監理機構及其人員名單、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的授權范圍通知承包人;實施期間有變化的,應當及時通知承包人。更換總監理工程師和其他主要監理人員應征得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二條發現設計文件不符合有關規定或合同約定時,應向委托人報告。

  第二十三條核驗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質量,檢查、檢驗并確認工程的施工質量;檢查施工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存在質量、安全事故隱患,或發生質量、安全事故,應按有關規定及時采取相應的監理措施。

  第二十四條監督、檢查工程施工進度。

  第二十五條按照委托人簽訂的工程合同范文,做好施工現場工程合同范文的管理。協助委托人向保險公司及時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證據。

  第二十六條協調施工合同各方之間的關系。

  第二十七條按照施工作業程序,采取旁站、巡視、跟蹤檢測和平行檢測等方法實施監理。需要旁站的重要部位和關鍵工序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第二十八條及時做好工程施工過程各種監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并保證現場記錄、試驗、檢驗、檢查等資料的完整和真實。

  第二十九條編制《監理日志》,并向委托人提交監理月報、監理專題報告、監理工作報告和監理工作總結報告。

  第三十條按有關規定參加工程驗收,做好相關配合工作。委托人委托監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驗收由專用合同條款約定。

  第三十一條妥善做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設文件資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內或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合同終止后的一定期限內,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公開涉及委托人的專利、專有技術或其他需保密的資料,不得泄露與本合同業務有關的技術、商務等秘密。

  監理服務酬金

  第三十二條監理正常服務酬金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第三十三條除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監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務期限延長,均應視為監理機構的附加服務,監理人應得到監理附加服務酬金:

  一、由于委托人、第三方責任、設計變更及不良地質條件等非監理人原因致使正常的監理服務受到阻礙或延誤;

  二、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委托人要求監理機構完成監理合同約定范圍和內容以外的服務;

  三、由于非監理人原因暫;蚪K止監理業務時,其善后工作或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

  監理人完成附加服務應得到的酬金,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法或監理補充協議計取和支付。

  第三十四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酬金標準發生變化時,應按有關規定調整監理服務酬金。

  第三十五條委托人對監理人申請支付的監理酬金項目及金額有異議時,應當在收到監理人支付申請書后7天內向監理人發出異議通知,由雙方協商解決。7天內未發出異議通知,則按通用合同條款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的約定支付。

  合同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六條因工程建設計劃調整、較大的工程設計變更、不良地質條件等非監理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范圍、內容和服務形式發生較大變化時,雙方對監理服務酬金計取、監理服務期限等有關合同條款應當充分協商,簽訂監理補充協議。

  第三十七條當發生法律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時,有權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書面通知對方;若通知送達后28天內未收到對方的答復,可發出終止監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終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賠償損失。

  第三十八條在監理服務期內,由于國家政策致使工程建設計劃重大調整,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時,雙方協商解決因合同終止所產生的遺留問題。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在監理期限屆滿并結清監理服務酬金后即終止。

  違約責任

  第四十條委托人未履行合同條款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約定的義務和責任,除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監理人支付違約金外,還應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和責任。

  第四十一條委托人未按合同條款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約定支付監理服務酬金,除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監理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外,還應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支付義務。

  第四十二條監理人未履行合同條款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約定的義務和責任,除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委托人支付違約金外,還應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和責任。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工程項目主管部門或合同爭議調解機構調解;協商或調解未果時,經當事人雙方同意可由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爭議調解機構、仲裁機構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第四十四條在爭議協商、調解、仲裁或起訴過程中,雙方仍應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

  其他

  第四十五條委托人可以對監理人提出并落實的合理化建議給予獎勵。獎勵辦法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第二部分專用合同條款

  監理依據

  第三條本合同的監理依據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的權利

  第七條

  五、當監理人發生下列違約情形時,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的權利

  第八條

  八、當委托人發生下列違約情形時,監理人有權解除合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委托人賦予監理人的其他權利:

  1.簽發工程移交證書(若不授予則刪除此款;若授予應約定監理人的具體權限);

  2.簽發保修責任終止證書(若不授予則刪除此款;若授予應約定監理人的具體權限);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的義務

  第十條委托人向監理機構免費提供的資料為

  序號

  名稱

  單位

  數量

  提供時間

  交還時間

  管理要求

  備注

  第十一條委托人對監理機構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決定并送達的時限:

  一般文件__________天;緊急事項_______________天;變更文件_______________天。

  第十三條委托人無償向監理機構提供的工作、生活條件為:

  監理人的義務

  第二十條監理服務內容:(參照附件,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二十一條監理人應當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天內組建監理機構,并進駐現場。

  第二十七條需旁站監理的工程重要部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旁站監理的關鍵工序是: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條委托人委托監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驗收: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一條在本合同終止后________天內,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合同業務有關的技術、商務等秘密。

  監理服務酬金

  第三十二條監理正常服務酬金支付方法:

  一、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三條監理附加服務酬金的計取與支付方法:

  一、計取方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違約責任

  第四十條委托人違約,應支付給監理人違約金。

  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一條因委托人延期支付監理服務酬金而向監理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辦法: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監理人違約,應支付給委托人違約金。

  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三條爭議調解、仲裁機構:

  一、爭議調解機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仲裁機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

  第四十五條委托人對監理人提出并落實的合理化建議的獎勵辦法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附件

  本合同監理服務內容:(具體內容由雙方協商確定)

  (一)設計方面

  1.核查并簽發施工圖,發現問題向委托人反映,重大問題向委托人做專題報告。

  2.主持或與委托人聯合主持設計技術交底會議,編寫會議紀要。

  3.協助委托人會同設計人對重大技術問題和優化設計進行專題討論。

  4.審核承包人對施工圖的意見和建議,協助委托人會同設計人進行研究。

  5.其他相關業務。

  (二)采購方面

  1.協助委托人進行采購招標。

  2.協助委托人對進場的永久工程設備進行質量檢驗與到貨驗收。

  3.其他相關業務。

  (三)施工方面

  1.協助委托人進行工程施工招標和簽訂工程施工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審查承包人選擇的分包單位,并報委托人批準。

  3.督促委托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落實必須提供的施工條件;檢查承包人的開工準備工作。

  4.審核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約定應由承包人提交的設計文件。

  5.審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施工措施計劃;審核工藝試驗成果等。

  6.進度控制。協助委托人編制控制性總進度計劃,審批承包人編制的進度計劃;檢查實施情況,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實現合同工期目標。當實施進度發生較大偏差時,要求承包人調整進度計劃;向委托人提出調整控制性進度計劃的建議意見。

  7.施工質量控制。審查承包人的質量保證體系和措施;審查承包人的實驗室條件;依據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對施工全過程進行檢查,對重要部位、關鍵工序進行旁站監理;按照有關規定,對承包人進場的工程設備、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中間產品進行跟蹤檢測和平行檢測,復核承包人自評的工程質量等級;審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質量缺陷處理方案,參與調查質量事故。

  8.資金控制。協助委托人編制付款計劃;審查承包人提交的資金流計劃;核定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審核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請,簽發付款憑證;受理索賠申請,提出處理建議意見;處理工程變更。

  9.施工安全控制。審查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并檢查實施情況;檢查防洪度汛措施落實情況;參與安全事故調查。

  10.協調施工合同各方之間的關系。

  11.按有關規定參加工程驗收,負責完成監理資料的匯總、整理,協助委托人檢查承包人的合同執行情況;做好驗收的各項準備工作或者配合工作,提供工程監理資料,提交監理工作報告。

  12.檔案管理。做好施工現場的監理記錄與信息反饋,做好監理文檔管理工作,合同期限屆滿時按照檔案管理要求整理、歸檔并移交委托人。

  13.監督承包人執行保修期工作計劃,檢查和驗收尾工項目,對已移交工程中出現的質量缺陷等調查原因并提出處理意見。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監理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發包人:______

  監理人: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發包人委托監理人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靜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動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范圍:按照________________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三)監理內容:按照________________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五)建設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元,由發包人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結算支付。

  二、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二)監理合同書。

  (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四)專用合同條款。

  (五)通用合同條款。

  (六)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七)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份,各執___份。

  發包人:_______(蓋章) 監理人: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簽章)

  郵編: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賬號:________ 賬號:________

施工監理合同 篇8

  委 托 人:

  監 理 人:

  合同名稱: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桓仁滿族自治縣華來鎮川里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委托人),委托本溪鴻源工程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監理人)提供川里防護堤工程 (監理項目名稱) 監理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建設地點:

  3、工程等別(級):

  4、工程總投資(人民幣,下同)

  5、工期:

  二、監理范圍

  1、監理項目名稱:

  2、監理項目內容及主要特性參數:

  3、監理項目投資:

  4、監理階段:

  三、監理服務內容、期限

  1、監理服務內容: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

  2、監理服務期限:自月日至 日。

  四、監理服務酬金,由委托人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支付。

  五、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順序

  1、監理合同書(含補充協議);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報價書;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監理大綱;

  7雙方確認需進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本合同書正本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兩份,委托人執一份,監理人執 一 份。

  委 托 人:

  監 理 人:

  年月日:

施工監理合同 篇9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委托人名稱)(以下簡稱委托人),委托(監理人名稱)(以下簡稱監理人)提供(工程名稱)

  工程(監理項目名稱)

  監理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等別(級):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人民幣,下同):_________________萬元

  5、工期: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范圍

  1、監理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監理項目內容及主要特性參數:_________________

  3、監理項目投資:_________________

  4、監理階段:_________________(施工期、保修期)

  三、監理服務內容、期限

  1、監理服務內容:_________________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

  2、監理服務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監理服務酬金監理正常服務酬金為(大寫 ________________ )元,由委托人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支付。

施工監理合同 篇10

  委托人:

  監理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有關技術標準;經批準的工程建設項目設計文件及其相關文件;監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經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征:

  4、工程總投資(人民幣,下同)__________萬元。

  5、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監理依據

  1、國家標準《建設工程監理規范》50319—20__。

  2、建設部《工程建設監理規定》(1995年頒發)。

  3、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設監理管理辦法》(1996年頒發)。

  4、《施工合同》、設計圖紙及文件、招投標文件。

  三、監理范圍

  1、監理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監理方式:巡視監理

  3、監理項目投資:__________萬元。

  4、監理階段: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1)勘察階段服務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設計階段服務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3)保修階段服務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4)其他相關服務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委托人的權利:

  1、對監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并提出撤換不能勝任監理工作人員的建議或要求;

  2、對工程建設中質量、安全、投資、進度方面的重大問題的決策權;

  3、核定監理人簽發的工程計量、付款憑證;

  4、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月報、監理專題報告,監理工作報告和監理工作日記;

  5、委托人向監理機構免費提供的資料為:

  序號資料名稱份數提供時間收回時間保密要求

  1設計圖紙

  2招投標文件

  3工程施工合同

  五、監理人的權利

  1、委托人賦予監理人如下權利:

  (1)審查承包人擬選擇的分包項目和分包人,報委托人批準;

  (2)審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等各類文件;

  (3)核查并簽發施工圖紙;

  (4)簽發合同項目開工令、暫停施工指示,但應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簽發進場通知、復工通知;

  2、審核和簽發工程計量、付款憑證;

  3、核查承包人現場工作人員數量及相應崗位資格,有權要求承包人撤換不職稱的現場工作人員;

  4、發現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設備影響工程質量或進度時,有權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換施工設備;

  5、當委托人發生本合同約定的違約情形時,有權解除本合同。

  六、委托人的義務

  1、工程建設外部環境的協調工作。

  2、按照約定的時間、數量、方式,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開展監理服務的有關本工程建設的資料。

  3、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機構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決定的問題做出書面決定,并及時送達監理機構,超過約定時間,監理機構可認為委托人對其提出的事宜已無不同意見,無須再作確認。

  4、與承包簽訂的施工合同中明確其賦予監理人的權限,并在工程開工前將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通知承包人。

  6、按本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監理服務酬金。

  7、為監理機構指定具有檢驗、試驗資質的機構并承包檢驗、試驗相關費用。

  8、維護監理機構工作的獨立性,不干涉監理機構正常開展監理業務,不擅自做出有悖于監理機構在合同授權范圍內所做出的指示的決定;未經監理機構簽字確認,不得支付工程款。

  9、為監理人員投保人身意外傷害險和第三者責任險。

  如要求監理人自己投保,則應同意監理人將投保的費用計入報價中。

  10、將投保工程險的保險合同提供給監理人作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11、未經監理人同意,不得將監理人用于本工程監理服務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間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設之中。

  七、監理人的義務

  1、在約定的時間內組建監理機構(即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并進駐現場。

  及時將監理規劃、監理機構及其主要人員名單提交委托人,將監理機構其及人員名單、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的授權范圍通知承包人;實施期間有變化的,應當及時通知承包人。

  更換總監理工程師和其他主要監理人員應征得委托人同意。

  2、發現設計文件不符合有關規定或合同約定時,應向委托人報告。

  3、核驗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質量,檢查、檢驗并確認工程的施工質量;檢查施工安全生產情況。

  發現存在質量、安全事故隱患,或發生質量、安全事故,應按有關規定及時采取相應的監理措施。

  4、監督、檢查工程施工進度。

  5、按照委托人簽訂的工程保險合同,做好施工現場工程保險合同的管理。

  協助委托人向保險公司及時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證據。

  6、按照施工作業程序,采取旁占、巡視,跟蹤檢測和平行檢測等到方法實施監理。

  7、及時做好工程施工過程各種監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并保證現場記錄、試驗、檢驗、檢查等資料的完整和真實。

  8、編制《監理日志》,并向委托人提交監理月報、監理專題報告、監理工作報告和監理工作總結報告。

  9、按有關規定參加工程驗收,做好相關配合工作。

  10、妥善做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設文件資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在本合同期限內合同終止后的一定期限內,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是公開涉及委托人的專利、專有技術或其他需保密的資料,不得泄漏與本合同業務有關的技術、商務等秘密。

  八、監理服務酬金

  1、監理正常服務酬金________萬元包干,工程量增減不予調整。

  1、第一次支付時間為進場簽發開工令后_____天內,支付合同監理費的_____%;

  2、第二次支付時間為完成合同工程量的_____%,支付合同監理費的_____%;

  3、在工程完工驗收前,支付至合同監理費的_____%,剩余的_____%在完工驗收后_____天內全部支付。

  4、除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監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務期限延長,均應視為監理機構的附加服務,監理人應得到監理附加服務酬金:

  (1)由發托人、第三方責任、設計變更及不良地質條件等非監理人原因致使正常的監理受到阻礙或延;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委托人要求監理機構完成監理合同約定范圍和內容以外的服務;

  (3)由于非監理人原因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時,其善后工作或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

  (4)監理人完成附加服務應得到的酬金,按監理補充協議計取和支付。

  5、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酬金標準發生變化時,應按有關規定調整監理服務酬金。

  九、保密要求

  在本合同終止后_____年內,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合同業務有關的技術、商務等秘密。

  十、合同變更與終止

  1、因工程建設計劃調整、較大的工程設計變更、不良地質條件等非監理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范圍、內容、和服務形式發生較大變化時,雙方對監理服務酬金計取、監理服務期限等有關合同條款應當充分協商,簽訂監理補充協議。

  2、當發生法律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時,有權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書面通知對方;若通知送達后28天內未收到雙方的答復,可發出終止監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終止。

  因解除合同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賠償損失。

  3、在監理服務期內,由于國家政策致使工程建設計劃重大調整,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時,雙方協商解決因合同終止所產生的遺留問題。

  4、本合同在監理期限屆滿并結清監理服務酬金的即終止。

  十一、違約責任

  1、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責任,除向監理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外,還應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和責任。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向監理支付服務酬金,除向監理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_________元外,還應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支付義務。

  3、監理人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和責任,除向委托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外,還應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和責任。

  十二、爭議的解決

  1、爭議調解機構為:_____________。

  2、仲裁機構為:___________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十三、其他條款

  1、本合同書經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名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2、在監理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并已取得中標通知書(或免標批文)之后,由監理單位攜帶有關資料到建設工程所在地的質監站備案。

  3、本合同書正本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執____份,監理人執____份。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

  電子信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

  電子信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施工監理合同 篇11

  A.參閱通用條件

  1.l.l項目

  例:項目名稱、立項證明、項目情況

  1.1.1工程

  例:工程地點、工程造價、工程概況。

  2.5業主財產

  例:當監理服務完成或中止時,業主提供給監理單位使用的設施、設備、尚未使用的物品的交接辦法。由監理單位負責上述移交工作時,相應費用的計算方法。

  2.6保密

  例:業主要求監理單位關于本項目或本工程予以保密的資料內容和保密期限。

  4.1監理單位的賠償責任

  例:監理單位違反監理合同的規定并因此造成業主的經濟損失,應根據其所承擔責任的比例向業主賠償。

  賠償金=受損工程的相應監理費X監理單位應承擔責任的比例

  4.2業主的賠償責任

  例:業主違反監理合同的規定,并因此造成監理單位的經濟損失,應據實向監理單位賠償。

  賠償金=監理單位的直接經濟損失

  4.4賠償的限額

  例:監理單位的累計賠償限額:

  監理單位的累計賠償限額為監理合同金額的____%(建議比例5%~IO%),當達到此限額時,業主有權單方面中止監理合同,并沒收監理單位的履約擔保全。

  業主的累計賠償限額:

  業主據實賠償監理單位的直接經濟損失。

  4.5.2履約擔保

  業主應根據實際情況,考慮多種監理單位的履約擔保方式。

  例:擔保書格式或保證金形式、擔保時間、擔保金額(占監理合同金額的比例,建議比例5%~10%)

  4.6.2業主要求的保險

  例:保險的種類、保險的期限、業主的條件。

  5.2監理服務的時間和期限

  例;進場期限、完成監理服務時間、缺陷責任期、退場期限等。

  5.4.4物價變動的補償辦法

  例;業主對監理合同有效期內因物價變動而導致監理服務費用的增減,予以或不予彌補(扣除)及其計算方法。

  6.2.1監理服務費用的支付期限

  例:自監理合同附件C中二、4規定的業主支付日起算;

  當地資幣_____日

  外幣______

  對過期應付款項的補償利率:

  每日_____‰

  6.3貨幣

  例:業主支付監理服務費用的貨幣種類、比例、匯率等。

  7.2語言和法律

  例:監理合同的主導語言。

  監理合同所遵循的法律。

  7.3獎勵

  例:業主在提前工期、優質工程、節約投資和監理單位的合理化建議等方面對監理單位的獎勵辦法:

  合理化建議獎勵辦法

  提前工期獎勵辦法

  優質工程獎勵辦法

  節約投資獎勵辦法

  7.5.2版權

  例:未經業主同意,監理單位不得出版的資料內容。

  8爭端的解決

  最終解決爭端的方式,可選擇仲裁或問法院起訴。

  例:雙方在此一致同意遵守本仲裁規則,并放棄任何形式的上訴權力。

  仲裁規則

  B.修正、補充或刪除通用條件的條款

  雙方可根據各自不同的項目特點和環境,針對通用條件中不適用的條款,在此對其予以修正、補充或刪除,并在執行過程中以專用條件為準。

施工監理合同 篇1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委托人:

  監理人:

  根據《民法典》、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有關技術標準;經批準的工程建設項目設計文件及其相關文件;監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經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建設地點:

  3、工程規模及特征:

  4、工程總投資(人民幣,下同)__________萬元。

  5、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監理依據

  1、國家標準《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__。

  2、建設部《工程建設監理規定》(1995年頒發)。

  3、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設監理管理辦法》(1996年頒發)。

  4、《施工合同》、設計圖紙及文件、招投標文件。

  三、監理范圍

  1、監理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監理方式:巡視監理

  3、監理項目投資:__________萬元。

  4、監理階段: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1)勘察階段服務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設計階段服務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3)保修階段服務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4)其他相關服務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委托人的權利:

  1、對監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并提出撤換不能勝任監理工作人員的建議或要求;

  2、對工程建設中質量、安全、投資、進度方面的重大問題的決策權;

  3、核定監理人簽發的工程計量、付款憑證;

  4、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月報、監理專題報告,監理工作報告和監理工作日記;

  5、委托人向監理機構免費提供的資料為:

  序號

  資料名稱

  份數

  提供時間

  收回時間

  保存保密要求

  1

  設計圖紙

  2

  招投標文件

  3

  工程施工合同

  ……

  五、監理人的權利

  1、委托人賦予監理人如下權利:

  (1)審查承包人擬選擇的分包項目和分包人,報委托人批準;

 。2)審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等各類文件;

 。3)核查并簽發施工圖紙;

 。4)簽發合同項目開工令、暫停施工指示,但應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簽發進場通知、復工通知;

  2、審核和簽發工程計量、付款憑證;

  3、核查承包人現場工作人員數量及相應崗位資格,有權要求承包人撤換不職稱的現場工作人員;

  4、發現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設備影響工程質量或進度時,有權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換施工設備;

  5、當委托人發生本合同約定的違約情形時,有權解除本合同。

  六、委托人的義務

  1、工程建設外部環境的協調工作。

  2、按照約定的時間、數量、方式,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開展監理服務的有關本工程建設的資料。

  3、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機構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決定的問題做出書面決定,并及時送達監理機構,超過約定時間,監理機構可認為委托人對其提出的事宜已無不同意見,無須再作確認。

  4、與承包簽訂的施工合同中明確其賦予監理人的權限,并在工程開工前將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通知承包人。

  6、按本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監理服務酬金。

  7、為監理機構指定具有檢驗、試驗資質的機構并承包檢驗、試驗相關費用。

  8、維護監理機構工作的獨立性,不干涉監理機構正常開展監理業務,不擅自做出有悖于監理機構在合同授權范圍內所做出的指示的決定;未經監理機構簽字確認,不得支付工程款。

  9、為監理人員投保人身意外傷害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如要求監理人自己投保,則應同意監理人將投保的費用計入報價中。

  10、將投保工程險的保險合同提供給監理人作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11、未經監理人同意,不得將監理人用于本工程監理服務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間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設之中。

  七、監理人的義務

  1、在約定的時間內組建監理機構(即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并進駐現場。及時將監理規劃、監理機構及其主要人員名單提交委托人,將監理機構其及人員名單、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的授權范圍通知承包人;實施期間有變化的,應當及時通知承包人。更換總監理工程師和其他主要監理人員應征得委托人同意。

  2、發現設計文件不符合有關規定或合同約定時,應向委托人報告。

  3、核驗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質量,檢查、檢驗并確認工程的施工質量;檢查施工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存在質量、安全事故隱患,或發生質量、安全事故,應按有關規定及時采取相應的監理措施。

  4、監督、檢查工程施工進度。

  5、按照委托人簽訂的工程保險合同,做好施工現場工程保險合同的管理。協助委托人向保險公司及時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證據。

  6、按照施工作業程序,采取旁占、巡視,跟蹤檢測和平行檢測等到方法實施監理。

  7、及時做好工程施工過程各種監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并保證現場記錄、試驗、檢驗、檢查等資料的完整和真實。

  8、編制《監理日志》,并向委托人提交監理月報、監理專題報告、監理工作報告和監理工作總結報告。

  9、按有關規定參加工程驗收,做好相關配合工作。

  10、妥善做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設文件資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內合同終止后的一定期限內,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是公開涉及委托人的專利、專有技術或其他需保密的資料,不得泄漏與本合同業務有關的技術、商務等秘密。

  八、監理服務酬金

  1、監理正常服務酬金________萬元包干,工程量增減不予調整。

  1、第一次支付時間為進場簽發開工令后_____天內,支付合同監理費的_____%;

  2、第二次支付時間為完成合同工程量的_____%,支付合同監理費的_____%;

  3、在工程完工驗收前,支付至合同監理費的_____%,剩余的_____%在完工驗收后_____天內全部支付。

  4、除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監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務期限延長,均應視為監理機構的附加服務,監理人應得到監理附加服務酬金:

 。1)由發托人、第三方責任、設計變更及不良地質條件等非監理人原因致使正常的監理受到阻礙或延;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委托人要求監理機構完成監理合同約定范圍和內容以外的服務;

 。3)由于非監理人原因暫;蚪K止監理業務時,其善后工作或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

 。4)監理人完成附加服務應得到的酬金,按監理補充協議計取和支付。

  3、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酬金標準發生變化時,應按有關規定調整監理服務酬金。

  九、保密要求

  在本合同終止后_____年內,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合同業務有關的技術、商務等秘密。

  十、合同變更與終止

  1、因工程建設計劃調整、較大的工程設計變更、不良地質條件等非監理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范圍、內容、和服務形式發生較大變化時,雙方對監理服務酬金計取、監理服務期限等有關合同條款應當充分協商,簽訂監理補充協議。

  2、當發生法律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時,有權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書面通知對方;若通知送達后28天內未收到雙方的答復,可發出終止監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終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賠償損失。

  3、在監理服務期內,由于國家政策致使工程建設計劃重大調整,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時,雙方協商解決因合同終止所產生的遺留問題。

  4、本合同在監理期限屆滿并結清監理服務酬金的即終止。

  十一、違約責任

  1、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責任,除向監理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外,還應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和責任。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向監理支付服務酬金,除向監理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_________元外,還應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支付義務。

  3、監理人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和責任,除向委托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外,還應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和責任。

  十三、爭議的解決

  1、爭議調解機構為:_____________。

  2、仲裁機構為:___________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十四、其他條款

  1、本合同書經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名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2、在監理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并已取得中標通知書(或免標批文)之后,由監理單位攜帶有關資料到建設工程所在地的質監站備案 。

  3、本合同書正本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執____份,監理人執____份。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

  電子信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

  電子信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施工監理合同 篇13

  甲 方: (以下簡稱“業主”)

  證件號碼: ;聯系電話: 乙 方: (以下簡稱“監理人”)

  證件號碼: ;聯系電話: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監理概況

  1. 業主委托監理人的家裝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① 、工程名稱: ; ② 、監理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按下述第種方式對本工程進行監理:

  A.施工前期服務:裝修公司資格審核、裝修合同審核、設計方案審核、材料審核、預算審核;

  B.施工過程階段監理:

  原房質量勘測(含房屋拆舊驗收)、水電隱蔽工程驗收、泥木工程驗收(含隱蔽)、油漆工程驗收、安裝工程驗收及竣工驗收;

  C.施工過程全程監理:

  材料的購買及進場驗收、水電路改造、防水工程、吊頂工程、細木工程、門窗工程、地墻面鋪設工程、涂料油漆工程、水電設備安裝工程驗收及竣工驗收、增減工程、工期延期審核、工程進度控制、協助簽定工程施工保修責任書;

  2.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

 、凇⒃趯嵤┻^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改文件。

  二、監理收費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監理收費按照現行市場收費標準執行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監理費用總額 元,金額大寫 ;

  2、自本合同簽訂之日時甲方向乙方預付雙方商定監理費總額的30%作為合同定金,定金收費 元,金額大寫 ; 監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監理費;

  3.工程進度過半時甲方向乙方撥款付應付監理費總額的50%(不含定金),金額 元,金額大寫 ;

  4.工程驗收合格后,

  甲方向乙方結清全部工程監理費乙方向甲方開具收據作為結算憑證若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發票則由甲方承擔8%的稅管費。

  三、雙方責任和義務

  A、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乙方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并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監理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乙方定金和工程監理費;

  3、本工程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如需乙方監理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當負責房屋裝飾裝修的所有外部關系協調,包括裝飾時“居室內需改動、拆除”的部分,在乙方的配合下,必須向小區物業管理處或房管部門申報,取得有關部門的同意;

  5、當甲方發現監理人員未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甲方或工程造成損失

  B、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人員,完成監理合同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甲方報告監理工作;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為甲方提供與其水平相應的咨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3、對裝飾工程有關事項包括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有權向甲方提出建議;

  4、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5、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

  6、工程上使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等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等有權通知甲方,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得到乙方復工令后才能繼續施工;

  7、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認權;

  8.乙方在甲方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約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影響了工程費用、質量、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甲方事先批準。

  四、違約責任

  1、由于乙方監理錯誤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監理上繼續采取補救措施,并酌情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

  2、甲方不履行合同時,乙方不返回定金,并按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另付監理費。乙方不履行

  3. 在施工過程中,如因業主原因(供貨延誤、變更、外出)需推遲施工進度,延誤工期超過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一個月時,應適當加收監理費。

  五、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方為有效。

  2、甲乙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監理合同時,應提前一周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3、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監理文件,

  六、免責條款

  1、甲方因合理原因,造成工程延期或停工,應提前告知乙方,不需支付停

  2.乙方對施工方違反合同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

  3.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不受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束。

  七、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附加: 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并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八、合同文本

  1.合同的監理業務,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日期止。

  2.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3.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動終止。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施工監理合同 篇14

  附件a 監理服務的形式、范圍與內容

  一、監理服務的形式

  1.服務要求

  例:對監理單位的資質、監理服務的主要方式及監理工作的隸屬關系等方面的要求。

  2.組織機構

  例:對監理服務機構的設置、工作計劃的安排、主要人員的資質等方面的要求。

  二、監理服務的范圍

  1.服務范圍

  例:監理服務所包括的工程范圍和工作范圍。

  2.服務目標

  例:監理服務的性質、目的及主要工作目標。

  三、監理服務的內容

  例:本條所列的監理服務各階段內的具體監理工作,應主要參照《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jtj 077-95)的內容予以歸納,并根據本工程的具體情況予以補充。

  1.編制監理規劃或計劃;

  2.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現場;

  3.參與支柱和設計交底工作,審查承包人提交的復測成果和施工圖設計;

  4.督促和檢查承包人建立質量保證體系;

  5.主持召開第一次工地會議和常規工地會議;

  6.已發布開(復)工今批準單項工程開工報告;

  7.審核承包人授權的常駐現場代表的資質,以及其它派駐到現場的主要技術、管理人員的資質;

  8.驗收承包人的工地試驗室,審核其人員資質;

  9.建立監理的試驗、檢測工作體系,按照規定的頻率獨立開展監理的試驗、檢測工作;

  10.審批承包人擬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設備的品質以及工藝試驗和標準試驗;

  11.審查承包人擬用于本工程的機械裝備的性能與數量;

  12.審批承包人實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藝;

  13.審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資質,控制重要外購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質量;

  14.審批承包人提交的總體進度計劃,檢查和督促承包人實施進度計劃,核批承包人的修正計劃;

  15.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條件、技術規范和監理程序進行施工,通過旁站、巡視、檢測、試驗和整體驗收等手段全面監督、檢查和控制工程質量;

  16.簽發中間交工證書;

  17.調查、處理工程質量缺陷和事故,出現重大質量事故時,督促承包人按規定上報有關部門;

  18.發布停工令;

  19.對已完工程進行準確的計量;

  20.簽發中期支付憑證;

  21.發布變更令;

  22.受理合同事宜,根據合同規定進行評估和處理;

  23.根據合同規定處理違約事件,協調爭端,在仲裁過程中作證;

  24.編制監理工作月報、季報和年報;

  25.對承包人的交工申請進行評估,組織對擬交工工程的檢查和驗收;

  26.簽發交工證書;

  27.督促、檢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門和業主的要求編制竣工文件;

  28.編制監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29.監督承包人認真執行缺陷責任期的工作計劃,檢查和驗收剩余工程,對已交工工程中出現的缺陷、病害調查其原因并確定相應責任;

  30.簽發工程缺陷責枉終止證書;

  31.簽發最終支付證書;

  32.配合業主的竣工驗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33.其它。

  四、業主對監理單位的授權

  例:業主在此明確:監理單位根據監理合同隨行監理服務時的職責范圍和權限,以及根據本項目或本工程的特點授予監理單位的其它權力。

  五、監理服務的依據

  例:1.監理合同;

  2.業生與第三方簽訂的正式合同、協議及附件;

  3.合同圖紙及說明;

  4.合同工程量清單及說明;

  5.合同指定使用的標準圖紙、技術規范、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試驗規程等;

  6.國家、交通部、項目所在省、市頒布的監理法規等;

  7.其它。

  六、其它

  雙方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對本附件的內容予以變更。

  業  主:(蓋章)    監理單位:(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b 業主提供的監理工作條件

  一、文件和資料

  例:業主在監理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內,向監理單位免費提供下述文件、資料:

  1.業主與承包人簽訂的合同協議與條件__份;

  2.業主與承包人共同確認的已標價的工程數量清單及其說明__份;

  3.合同圖紙和相關的標準圖紙及說明__套;

  4.合同指定使用的技術規范、檢驗評定標準、操作遠規程__套;

  5.其它。

  二、決策與決定

  例:業主同意:根據監理單位針對有關項目或本工程的工期、質量、投資、合約和安全等重大問題的請示,及是時予以決策或決定。

  雙方在此約定:業主對上述問題給予書面答復的期限。

  三、協助

  例:業主在項目所在地對監理單位提供如下協助:

  1.建立監理工作人員及個人財產的出入通道;

  2.建立監理服務費用財務通道;

  3.建立監理服務所需的公關和信息通道;

  4.避免監理單位根據監理合同履行監理服務而導致的第三方的收費(不含稅金);

  5.解決非監理單位原因而發生意外事件時,監理工作人員的遣返和相關事宜;

  6.其它。

  四、設施與物品

  例:業主向監理單位免費提供下列設施、設備及物品,并承擔相應的使用費和維修費。

  雙方在此約定:業主向監理單位提供下列設施、設備及物品的品種、數量、使用時間和期限:

  1.辦公設施(辦公用房、配套水電及附屬物品);

  2.生活設施(生活用房、配套水電及附屬物品);

  3.辦公設備;

  4.生活設備;

  5.通汛設備;

  6.交通設備;

  7.試驗、檢測設備;

  8.辦公物品;

  9.其它。

  雙方在此約定:下列設施、設備和物品由監理單位自備,業主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

  監理單位自備的設施、設備、物品清單及經濟補償辦法

  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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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輔助工作人員

  例:雙方約定:業主向監理單位免費派遣工作人員___名,服務人員___名,輔助監理單位的監理服務工作。

  雙方約定:下列輔助工作人員由監理單位自行聘用,業主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

  監理單位聘用輔助工作人員清單

  及經濟補償辦法

  六、其它

  雙方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對本附件的內容予以變更。

  業  主:(蓋章)     監理單位:(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c 監理服務的費用與支付

  一、監理服務費用

  1.正常服務的費用

  例:監理單位正常服務費用的計算方法、費率和價格或雙方約定的其它方法。

  監理單位正常服務費用一般應包括如下內容:

 。1)派駐監理人員費用

  基本工資

  加班費(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和法定工作時間以外的延時工作,按《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各種補助

  各種津帖

  個人所得稅

  其它

 。2)現場費用

  輔助、服務、勤雜等人員的聘用費

  辦公用品費

  文具紙張費

  資料費

  勞動保護費

  防暑降溫費或冬季取暖費

  伙食費

  差旅費

  煤、氣、水、電費

  交通、通訊費

  其它

  (3)不可預見費

  建議比例10%-15%

 。4)公司取費

  法定提留基金(工會、教育、職工福利、住房、養老等)

  上級管理費

  法定利潤

  法定稅收(營業稅、所得稅等)

  其它

  2.附加服務的費用

  例:監理附加服務費用的基本測算方法,由雙方協商確定,一般可采用如下辦法:

 。1) 附加工程工作量×基本費率;

 。2) 附加服務工作日數×監理服務日平均費用;

  (3) 附加服務工作比例×監理服務費用總額。

  二、監理服務費用的支付

  例:l.動員預付費

  為使監理服務能夠及時開展,業主在簽訂監理合同和監理單位提供履約擔保之后__日之內向監理單位支付__元的動員預付費。

  2.履約擔保金

  業主根據監理合同通用條件第5.5.3條的規定,沒收監理單位的全部或部分履約擔保金,不得影響監理單位根據監理合同應當得到的其它支付。

  3.賠償金

  根據監理合同通用條件第4.1條確定的監理單位對業主的賠償,業主從對監理單位的日常支付中扣回。

  4.支付時間與支付內容

  業生根據監理合同確定的監理服務費用的計算方法和支付時間,向監理單位支付正常服務的費用和附加服務的費用,以及根據監理合同通用條件第42條確定的對監理單位的賠償。

  5.支付方式

  業主在每期支付的同時,按動員預付費占監理服務費用總額的比例分期扣回動員預付費;根據監理合同通用條件第4.1條確定了監理單位向業生的經濟賠償,該賠償的每次扣回額不超過當期應支付的監理服務費用的__%;某期監理服務費用支付額低于__元時,將當期應支付的監理服務費用合并到下期支付。

  6.結算

  在簽發工程交工證書后__日之內,結算相應工程的監理服務費用,扣減動員預付費和監理單位賠償金的余額,業主向監理單位退還__%的履約擔保金;在簽發工程缺陷責任終止證書后__日之內,結算工程缺陷責任期的監理服務費用和其它應向監理單位支付款項的余額,扣減其它應從監理單位扣回的款項,業主向監理單位退還剩余的履約擔保金。

  三、其它

  雙方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對本附件的內容予以變更。

  業  主:(蓋章)     監理單位:(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監理合同 篇15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錄

  一、 合同協議書

  二、 合同通用條款

  第1條 詞語定義

  第2條 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第3條 雙方關系與監理依據

  第4條 監理范圍

  第5條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6條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7條 甲方的權利

  第8條 乙方的權利

  第9條 監理合同期

  第10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11條 監理酬金與支付

  第12條 人員的更換

  第13條 獎勵與賠償

  第14條 轉讓與分包

  第15條 違約、爭議與仲裁

  三、合同專用條款

  第1條 詞語定義

  第2條 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第4條 監理范圍

  第5條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6條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8條 乙方的權利

  第9條 監理合同期

  第11條 監理酬金與支付

  第13條 獎勵與賠償

  第15條 違約、爭議與仲裁

  附加條款

  附錄 使用說明

  一、合同協議書

  甲方委托乙方對工程的施工進行約定范圍內的監理。為明確雙方的職責、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文件構成全部監理合同文件(以下稱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為準:

 。1)在本合同履行中雙方簽署的補充協議與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合同專用條款;

  (4)合同通用條款;

 。5)施工監理委托書或監理中標通知書;

 。6)與本合同有關的其它文件。

  3.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職責和義務。

  4.雙方同意本合同約定監理范圍內和監理期內的監理酬金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萬元。

  5.本合同施工監理期為個_______月(天),即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6.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理人在協議書上簽字和加蓋公章后生效,至監理合同期滿并結清監理酬金終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當正本與副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挝蝗Q) (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權的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的代理人:(簽字)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合同通用條款

  第1條 詞語定義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如下含義。

  1.監理:指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施工監理合同以及有關工程文件、合同,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對工程施工的質量、進度、投資實施監督與管理。

  2.工程:指甲方委托進行監理的本合同范圍內的工程。

  3.甲方: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任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甲方代表:指經甲方授權,代表甲方負責履行本合同和作出決定的代表人。

  5.乙方:指承擔本合同監理任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乙方應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所批準的相應的監理資質。

  6.監理機構:指乙方派駐本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組織。

  7.總監理工程師:指經乙方授權,代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并被甲方認可的監理機構負責人。本合同中簡稱總監。

  8.監理酬金:指甲方按本合同約定的監理期限、監理范圍支付給乙方的勞務費用。

  9.第三方:指除甲乙雙方外與本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10.天:是指日歷天,即從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間的時間段。年、月、日均以公歷計算。

  11.書面形式:指對各種通知、信函、紀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寫、打字或印刷的表達方式。包括電報、電傳和傳真。

  第2條 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1.監理合同適用的法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例和行政法規,以及交通部頒布的有關規章和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法規。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因合同所依據的法規發生變化而引起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發生變更時,應按新的法規進行調整并在合同專用條款中明確約定。

  3.監理合同的書寫或解釋,以漢語為主導語言。若需使用其它語言作為輔助語言,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異議時,以漢語文本為準。

  4.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系以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3條 雙方關系與監理依據

  1.甲乙雙方是委托與被委托的合同關系,乙方在甲方委托監理的范圍內,獨立行使甲方授予的職權,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2.監理依據

 。1)國家有關的政策、法律和法規;

 。2)交通部及有關部門的規章;

 。3)國家、交通部及有關部門頒發的工程技術規范、標準和規程;

 。4)依法簽訂的監理合同及施工合同;

  (5)工程設計文件。

  第4條 監理范圍

  在合同專用條款中具體列出乙方實施監理的工程規模、監理范圍、工程界限、工程投資、總工期和監理工作階段及內容等。

  第5條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1.在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任命其代表,負責在合同履行期間與乙方進行聯系,并負責工程施工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在與第三方所簽的工程合同中,應明確第三方必須接受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的監督與管理。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當將乙方的工作范圍、監理工程師的職權、聯系辦法、監理機構組成與總監姓名以書面形式通知第三方。

  3.應在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內,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施工監理所需的工程技術資料。包括本工程招標文件、施工合同、設計文件、勘察資料及有關的批準文件等。

  4.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現場設施,對乙方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

  5.如果雙方約定,由甲方向監理機構免費提供職員和服務人員,則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增加相應的條款。

  6.在履約過程中,對于乙方按約定的監理工作程序提交的技術報告、工程變更、進度報表、總結報告及其它請示報告,甲方則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及時審批,若因未及時批復而給工程帶來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7.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監理酬金。

  第6條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1.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將監理機構組成、總監簡歷及主要監理人員名單提交甲方?偙O應在工程開工前,向甲方提交監理工作規劃和監理工作實施細則。

  2.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提出審查意見;檢查施工人員、船機、材料的進場情況,移交測量控制點并核驗測量基線的準確性;審查施工單位的開工申請報告,簽發開工通知書。

  3.嚴格控制施工質量,檢查與檢驗建筑材料和構件是否合格,監督第三方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對于不符合質量標準和不安全的作業應責令第三方返工或停工。對隱蔽工程按施工合同中的時限要求及時組織驗收,參與質量事故調查,提出處理意見,檢查處理結果。

  4.檢查施工進度與施工計劃的執行情況,當施工進度滯后于計劃時,應要求第三方或提請甲方及時采取措施,確保計劃工期。

  5.核查第三方提出的工程變更,報請甲方同意后,簽發工程變更通知。

  6.控制工程費用,核實第三方提交的工程進度報表和工程量清單,簽發付款憑證。

  7.參與施工合同管理,審核索賠報告,協調各方關系,公正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8.在履約過程中,對于甲方和第三方提交的有關工程的通知和各種報告,需要乙方審核、核對或確認后轉交的,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及時審查和轉交,若因超過時限給工程帶來損失,應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9.應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授權的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以及甲方對監理工作的監督和檢查,按合同專用條款所約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交監理工作報告。

  10.審核施工單位提出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竣工資料,協助甲方組織工程驗收。

  11.審核保修期內工程保修與缺陷處理方案,檢查實施情況。

  12.不得泄露本工程需要保密的技術與經濟資料,不得與第三方發生直接或間接的經濟關系。

  13.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監理任務后,應將甲方提供的設施和剩余物品移交甲方。

  第7條 甲方的權利

  1.對乙方派出的監理機構與監理人員進行審查,并對其工作進行檢查和監督,對不稱職的監理人員有權要求乙方更換。

  2.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施工工藝進行認定,對工程變更進行審批。

  3.審批由第三方提交、經乙方審核同意的工程進度報表、工程量清單與工程價款。

  4.有權要求監理機構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和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8條 乙方權利

  甲方在委托的監理范圍內,授予乙方以下權利:

  1.對履約能力差的分包單位,乙方有權要求其整改,整改無效時有權建議甲方清退;對工作不力的現場施工人員,有權要求施工單位予以調換。

  2.有權查閱本工程的全部設計文件、技術經濟資料與批文,主持或參加本工程的有關業務會議。

  3.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和現場條件,在報經甲方同意后,可向第三方發出開工通知、停工通知與復工通知。

  4.根據實際需要,在甲方授權的范圍內,可對設計內容作局部修改,具體條款,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9條 監理合同期

  1.監理合同期一般包括施工招投標階段、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及工程保修階段。本監理合同期起止日期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由于非乙方的原因導致監理合同期延長,甲乙雙方應按約定簽定補充協議。

  第10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若實際監理范圍或監理工作量或監理合同期因故發生變化,雙方均可提出合同變更請求并應簽訂補充協議。

  2.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應提前28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說明理由,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后應在14天內予以答復。若同意變更要求,雙方應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若不同意變更要求,雙方仍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果一方在接到對方變更要求后14天內不予答復,則視為變更要求已被接受,否則視為違約。

  3.若一方在合同期內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合同中的義務,另一方有權通知違約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因合同終止或解除所遭受的損失,除依法可以免除的責任外,應由違約方賠償。

  4.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28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說明理由,另一方應在接到通知后14天內作出答復;若不同意解除要求,在協商統一前,雙方仍應履行本合同。若在14天內不予答復,則視為同意解除合同,一方可在發出第一次通知的28天后,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解除。

  5.本合同簽訂之后,不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理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解除。

  第11條 監理酬金與支付

  1.甲方應按國家的監理收費規定,確認乙方的監理酬金,并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予以支付。

  2.監理酬金的支付按監理合同期進行,不受工程施工實際進度的影響。(除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誤外)。監理合同協議書簽訂后7天內,甲方應按總監理酬金20%~30%的數額,向乙方預付監理酬金;工程保修階段的監理酬金一般可為監理酬金總額的5%。

  3.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規模、監理范圍或監理期限發生的變化超過雙方的約定時,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辦法調整監理費。合同執行期間,若因國家或地方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和費率調整等原因使工程費用增加,乙方的監理酬金也應相應調整,具體調整辦法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若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辦法支付延期監理酬金。

  5.乙方人員受甲方指派出外考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若甲方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向乙方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的銀行貸款利率乘以拖欠的酬金時間計算。

  第12條 人員的更換

  1.若乙方確需更換總監和主要監理人員時,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后由甲方通知第三方,其它監理人員的調換也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通知第三方。

  2.若因乙方人員不稱職,甲方有權提出調換人員,若情況屬實,乙方應當予以調換。

  3.若甲方需更換其代表,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13條 獎勵與賠償

  1.獎勵:

 。1)乙方及其派出人員,在監理工作中表現突出,貢獻較大時,甲方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2)乙方人員在監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議,節省工程投資使甲方得到了經濟效益,甲方應將節約部分的10%~30%獎勵給乙方,具體標準和辦法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賠償:若因乙方人員工作過失造成工程事故或甲方經濟損失,應向甲方進行賠償。賠償額計算方法為:該單項直接損失×監理費率(扣除稅金)。累計賠償總金額不應過監理酬金總額(扣除稅金)。

  第14條 轉讓與分包

  1.本合同一經簽署,不得轉讓。

  2.除受監的主體工程外,乙方可將合同部分任務分包給有資質的監理單位(分包部分不能超過總監理任務的50%),但應事先以書面形式將分包單位的名稱、分包范圍與分包內容報告甲方,甲方對此分包有確認和否決權。

  3.乙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在經濟上甲方只與乙方發生關系,但甲方對乙方分包單位的工作有權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均視為乙方的違約。

  4.乙方對外單位人員的聘任不視為分包。

  第15條 違約、爭議與仲裁

  1.任何一方不執行本合同的規定,不履行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在執行合同過程中,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或者提請雙方的上級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若協商或調解無效,可選擇以下方式之一進行處理:

 。1)向雙方認可的或約定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爭議發生后,除雙方均同意終止合同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合同,否則視為違約。

  三、 合同專用條款

  第1條 合同專用條款是對合同通用條款的補充、完善或具體化。應對照合同通用條款中同一條款一起閱讀和理解。如果合同通用條款與合同專用條款之間有不一致之處,以合同專用條款為準。

  第2條 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1.本合同約定的適用的法規: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雙方的權利、義務若因適用的法規變更而引起變化時,則雙方的權利、義務需再約定的內容為:

  3.輔助語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條監理范圍

  監理工程范圍包括: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界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

  (6)施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7)監理工作階段及內容______________

  第5條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1.甲方應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任命其代表,并向乙方提供所約定的外部條件包括:____________

  2.甲方向第三方通知乙方監理工作范圍、職權和人員的具體辦法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雙方約定的甲方應提供的技術資料及提供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現場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備的,甲方給予經濟補償的設施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在監理期間,甲方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名職員,由總監安排其工作,并免費提供各服務人員。

  6.監理工作程序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應在天內審批乙方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各類報告、報表的辦法、期限和責任:___________

  7.甲方未按約定支付監理費用的違約責任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條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1.乙方應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甲方提交監理機構的組成、監理人員名單、監理工作規劃及監理工作實施細則;

  8.乙方應在天內審查(或核實)各類報告、報表的程序、責任:___________

  9.乙方應在天內向甲方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內容及有關專項報告的約定:___________

  12.本工程需要保密的內容約定:___________

  13.監理工程師現場設施返還甲方的辦法:___________

  第8條 乙方權利

  4.對設計內容進行局部修改的具體標準和條件的約定:___________

  第9條 監理合同期

  1.本監理合同期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計_______月(或_______天);

  2.本監理合同期延長條件的約定:___________

  第11條 監理酬金與支付

  2.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乙方的監理酬金(含預付款,進度款等):___________

  3.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與金額,對乙方的監理酬金進行調整:___________

  監理酬金調整的條件約定:___________

  4.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延期監理酬金:___________

  第13條 獎勵與賠償

  1.獎勵條件、標準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5條 違約、爭議與仲裁

  1.違約處理方式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爭議的具體解決辦法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監理合同 篇16

  水運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錄

  一、合同協議書

  二、合同通用條款

  第1條詞語定義

  第2條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第3條雙方關系與監理依據

  第4條監理范圍

  第5條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6條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7條甲方的權利

  第8條乙方的權利

  第9條監理合同期

  第10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11條監理酬金與支付

  第12條人員的更換

  第13條獎勵與賠償

  第14條轉讓與分包

  第15條違約、爭議與仲裁

  三、合同專用條款

  第2條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第4條監理范圍

  第5條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6條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8條乙方的權利

  第9條監理合同期

  第11條監理酬金與支付

  第13條獎勵與賠償

  第15條違約、爭議與仲裁

  附加條款

  附錄:

  使用說明

  一、合同協議書

  甲方委托乙方對工程的施工進行約定范圍內的監理。為明確雙方的職責、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文件構成全部監理合同文件(以下稱“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為準:

  (1)在本合同履行中雙方簽署的補充協議與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合同專用條款;

  (4)合同通用條款;

  (5)施工監理委托書或監理中標通知書;

  (6)與本合同有關的其它文件。

  3.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職責和義務。

  4.雙方同意本合同約定監理范圍內和監理期內的監理酬金總額為人民幣萬元。

  5.本合同施工監理期為個月(天),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6.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理人在協議書上簽字和加蓋公章后生效,至監理合同期滿并結清監理酬金終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份,雙方各執份。當正本與副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單位全稱)(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簽約地點: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二、合同通用條款

  第1條詞語定義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如下含義。

  1.監理:指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施工監理合同以及有關工程文件、合同,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對工程施工的質量、進度、投資實施監督與管理。

  2.工程:指甲方委托進行監理的本合同范圍內的工程。

  3.甲方: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任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甲方代表:指經甲方授權,代表甲方負責履行本合同和作出決定的代表人。

  5.乙方:指承擔本合同監理任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乙方應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所批準的相應的監理資質。

  6.監理機構:指乙方派駐本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組織。

  7.總監理工程師:指經乙方授權,代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并被甲方認可的監理機構負責人。本合同中簡稱“總監”。

  8.監理酬金:指甲方按本合同約定的監理期限、監理范圍支付給乙方的勞務費用。

  9.第三方:指除甲乙雙方外與本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10.天:是指日歷天,即從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間的時間段。年、月、日均以公歷計算。

  11.書面形式:指對各種通知、信函、紀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寫、打字或印刷的表達方式。包括電報、電傳和傳真。

  第2條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1.監理合同適用的法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例和行政法規,以及交通部頒布的有關規章和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法規。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因合同所依據的法規發生變化而引起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發生變更時,應按新的法規進行調整并在合同專用條款中明確約定。

  3.監理合同的書寫或解釋,以漢語為主導語言。若需使用其它語言作為輔助語言,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異議時,以漢語文本為準。

  4.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系以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3條雙方關系與監理依據

  1.甲乙雙方是委托與被委托的合同關系,乙方在甲方委托監理的范圍內,獨立行使甲方授予的職權,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2.監理依據

  (1)國家有關的政策、法律和法規;

  (2)交通部及有關部門的規章;

  (3)國家、交通部及有關部門頒發的工程技術規范、標準和規程;

  (4)依法簽訂的監理合同及施工合同;

  (5)工程設計文件。

  第4條監理范圍

  在合同專用條款中具體列出乙方實施監理的工程規模、監理范圍、工程界限、工程投資、總工期和監理工作階段及內容等。

  第5條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1.在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任命其代表,負責在合同履行期間與乙方進行聯系,并負責工程施工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2.在與第三方所簽的工程合同中,應明確第三方必須接受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的監督與管理。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當將乙方的工作范圍、監理工程師的職權、聯系辦法、監理機構組成與總監姓名以書面形式通知第三方。

  3.應在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內,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施工監理所需的工程技術資料。包括本工程招標文件、施工合同、設計文件、勘察資料及有關的批準文件等。

  4.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現場設施,對乙方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

  5.如果雙方約定,由甲方向監理機構免費提供職員和服務人員,則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增加相應的條款。

  6.在履約過程中,對于乙方按約定的監理工作程序提交的技術報告、工程變更、進度報表、總結報告及其它請示報告,甲方則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及時審批,若因未及時批復而給工程帶來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7.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監理酬金。

  第6條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1.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將監理機構組成、總監簡歷及主要監理人員名單提交甲方?偙O應在工程開工前,向甲方提交監理工作規劃和監理工作實施細則。

  2.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提出審查意見;檢查施工人員、船機、材料的進場情況,移交測量控制點并核驗測量基線的準確性;審查施工單位的開工申請報告,簽發開工通知書。

  3.嚴格控制施工質量,檢查與檢驗建筑材料和構件是否合格,監督第三方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對于不符合質量標準和不安全的作業應責令第三方返工或停工。對隱蔽工程按施工合同中的時限要求及時組織驗收,參與質量事故調查,提出處理意見,檢查處理結果。

  4.檢查施工進度與施工計劃的執行情況,當施工進度滯后于計劃時,應要求第三方或提請甲方及時采取措施,確保計劃工期。

  5.核查第三方提出的工程變更,報請甲方同意后,簽發工程變更通知。

  6.控制工程費用,核實第三方提交的工程進度報表和工程量清單,簽發付款憑證。

  7.參與施工合同管理,審核索賠報告,協調各方關系,公正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8.在履約過程中,對于甲方和第三方提交的有關工程的通知和各種報告,需要乙方審核、核對或確認后轉交的,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及時審查和轉交,若因超過時限給工程帶來損失,應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9.應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授權的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以及甲方對監理工作的監督和檢查,按合同專用條款所約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交監理工作報告。

  10.審核施工單位提出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竣工資料,協助甲方組織工程驗收。

  11.審核保修期內工程保修與缺陷處理方案,檢查實施情況。

  12.不得泄露本工程需要保密的技術與經濟資料,不得與第三方發生直接或間接的經濟關系。

  13.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監理任務后,應將甲方提供的設施和剩余物品移交甲方。

  第7條甲方的權利

  1.對乙方派出的監理機構與監理人員進行審查,并對其工作進行檢查和監督,對不稱職的監理人員有權要求乙方更換。

  2.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施工工藝進行認定,對工程變更進行審批。

  3.審批由第三方提交、經乙方審核同意的工程進度報表、工程量清單與工程價款。

  4.有權要求監理機構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和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8條乙方權利

  甲方在委托的監理范圍內,授予乙方以下權利:

  1.對履約能力差的分包單位,乙方有權要求其整改,整改無效時有權建議甲方清退;對工作不力的現場施工人員,有權要求施工單位予以調換。

  2.有權查閱本工程的全部設計文件、技術經濟資料與批文,主持或參加本工程的有關業務會議。

  3.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和現場條件,在報經甲方同意后,可向第三方發出開工通知、停工通知與復工通知。

  4.根據實際需要,在甲方授權的范圍內,可對設計內容作局部修改,具體條款,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9條監理合同期

  1.監理合同期一般包括施工招投標階段、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及工程保修階段。本監理合同期起止日期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由于非乙方的原因導致監理合同期延長,甲乙雙方應按約定簽定補充協議。

  第10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若實際監理范圍或監理工作量或監理合同期因故發生變化,雙方均可提出合同變更請求并應簽訂補充協議。

  2.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應提前28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說明理由,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后應在14天內予以答復。若同意變更要求,雙方應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若不同意變更要求,雙方仍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果一方在接到對方變更要求后14天內不予答復,則視為變更要求已被接受,否則視為違約。

  3.若一方在合同期內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合同中的義務,另一方有權通知違約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因合同終止或解除所遭受的損失,除依法可以免除的責任外,應由違約方賠償。

  4.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28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說明理由,另一方應在接到通知后14天內作出答復;若不同意解除要求,在協商統一前,雙方仍應履行本合同。若在14天內不予答復,則視為同意解除合同,一方可在發出第一次通知的28天后,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解除。

  5.本合同簽訂之后,不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理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解除。

  第11條監理酬金與支付

  1.甲方應按國家的監理收費規定,確認乙方的監理酬金,并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予以支付。

  2.監理酬金的支付按監理合同期進行,不受工程施工實際進度的影響。(除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誤外)。監理合同協議書簽訂后7天內,甲方應按總監理酬金20%~30%的數額,向乙方預付監理酬金;工程保修階段的監理酬金一般可為監理酬金總額的5%.

  3.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規模、監理范圍或監理期限發生的變化超過雙方的約定時,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辦法調整監理費。合同執行期間,若因國家或地方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和費率調整等原因使工程費用增加,乙方的監理酬金也應相應調整,具體調整辦法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4.若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辦法支付延期監理酬金。

  5.乙方人員受甲方指派出外考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若甲方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向乙方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的銀行貸款利率乘以拖欠的酬金時間計算。

  第12條人員的更換

  1.若乙方確需更換總監和主要監理人員時,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后由甲方通知第三方,其它監理人員的調換也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通知第三方。

  2.若因乙方人員不稱職,甲方有權提出調換人員,若情況屬實,乙方應當予以調換。

  3.若甲方需更換其代表,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13條獎勵與賠償

  1.獎勵:

  (1)乙方及其派出人員,在監理工作中表現突出,貢獻較大時,甲方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2)乙方人員在監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議,節省工程投資使甲方得到了經濟效益,甲方應將節約部分的10%~30%獎勵給乙方,具體標準和辦法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賠償:若因乙方人員工作過失造成工程事故或甲方經濟損失,應向甲方進行賠償。賠償額計算方法為:該單項直接損失×監理費率(扣除稅金)。累計賠償總金額不應超過監理酬金總額(扣除稅金)。

  第14條轉讓與分包

  1.本合同一經簽署,不得轉讓。

  2.除受監的主體工程外,乙方可將合同部分任務分包給有資質的監理單位(分包部分不能超過總監理任務的50%),但應事先以書面形式將分包單位的名稱、分包范圍與分包內容報告甲方,甲方對此分包有確認和否決權。

  3.乙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在經濟上甲方只與乙方發生關系,但甲方對乙方分包單位的工作有權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均視為乙方的違約。

  4.乙方對外單位人員的聘任不視為分包。

  第15條違約、爭議與仲裁

  1.任何一方不執行本合同的規定,不履行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在執行合同過程中,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或者提請雙方的上級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若協商或調解無效,可選擇以下方式之一進行處理:

  (1)向雙方認可的或約定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爭議發生后,除雙方均同意終止合同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合同,否則視為違約。

  三、合同專用條款

  合同專用條款是對合同通用條款的補充、完善或具體化。應對照合同通用條款中同一條款一起閱讀和理解。如果合同通用條款與合同專用條款之間有不一致之處,以合同專用條款為準。

  第2條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1.本合同約定的適用的法規:

  2.雙方的權利、義務若因適用的法規變更而引起變化時,則雙方的權利、義務需再約定的內容為:

  3.輔助語言:

  第4條監理范圍

  監理工程范圍包括: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規模:

  (4)工程界限:

  (5)工程投資:

  (6)施工期:

  (7)監理工作階段及內容

  第5條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1.甲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任命其代表,并向乙方提供所約定的外部條件包括:

  2.甲方向第三方通知乙方監理工作范圍、職權和人員的具體辦法和日期:

  3.雙方約定的甲方應提供的技術資料及提供的時間:

  4.甲方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現場設施:

  乙方自備的,甲方給予經濟補償的設施如下:

  5.在監理期間,甲方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名職員,由總監安排其工作,并免費提供名服務人員。

  6.監理工作程序的約定:

  甲方應在天內審批乙方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各類報告、報表的辦法、期限和責任:

  7.甲方未按約定支付監理費用的違約責任的約定:

  第6條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1.乙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提交監理機構的組成、監理人員名單、監理工作規劃及監理

  工作實施細則;

  8.乙方應在天內審查(或核實)各類報告、報表的程序、責任:

  9.乙方應在天內向甲方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內容及有關專項報告的約定:

  12.本工程需要保密的內容約定:

  13.監理工程師現場設施返還甲方的辦法:

  第8條乙方權利

  4.對設計內容進行局部修改的具體標準和條件的約定:

  第9條監理合同期

  1.本監理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月(或天);

  2.本監理合同期延長條件的約定:

  第11條監理酬金與支付

  2.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乙方的監理酬金(含預付款,進度款等):

  3.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與金額,對乙方的監理酬金進行調整:

  監理酬金調整的條件約定:

  4.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延期監理酬金:

  第13條獎勵與賠償

  1.獎勵條件、標準和方法:

  第15條違約、爭議與仲裁

  1.違約處理方式的約定:

  2.爭議的具體解決辦法的約定:

  3.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施工監理合同 篇17

  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協議書

  一、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通用條件第1條“定義與解釋”,適用于《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中的全部文件,即:協議書、通用條件、專用條件、附件A、附件B、附件C以及其它補充文件或附件。

  二、協議書由系列文件組成,其中的其它文件和其它附件是指簽約雙方一致同意增加列入監理合同的文件或附件,簽約時必須在協議書中具體寫明。協議書所包括的文件之間如果出現矛盾,按監理合同通用條件第1.2.3條的規定,按時間順序以最后編寫或雙方最后確認的文件為準。而與該文件在協議書中的排列順序無關。

  三、簽約雙方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第6.2.1條和監理合同附件C中,約定業主問監理單位支付監理服務費用的期限和方式;在監理合同附件B中約定業主向監理單位提供工作條件的期限和種類。

  四、簽約雙方在監理合同附件A中,約定監理單位提供監理服務的形式、范圍與內容;在監理會同專用條件第5.2條中,約定監理單位提供監理服務的時間和有關期限。

  五、雙方簽約時確定的協議書終止日期,如果在履約過程中發生變化,雙方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對此日期進行調整。

  六、簽約雙方應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協議書副本份數,也可約定協議書正本與副本具有同等效力,當兩者出現矛盾時,以正本為準。

  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通用條件

  1.1.6 “第三方”應主要理解為與業主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單位、實體或個人,即“承包人”。

  1.1.7如果業主與第三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中,規定了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時的職責和權力,此時監理合同應包括業主與第三方簽訂的工程合同中的全部文件。

  2.2.1監理單位根據監理合同履行的正常的監理服務必須在監理合同附件A中明確規定其監理服務形式、范圍與內容。

  2.2.2改變監理合同附件A規定的監理服務形式,或超出其范圍,或增加其內容,雙方應通過簽訂補充協議進行變更。監理單位履行或提供監理合同中明確規定的附加的監理服務,是監理單位的義務,監理單位不得因其屬于附加而加以拒絕。

  2.3.1 “嚴格監理、熱情服務、秉公辦事、一絲不茍”是我國公路行業推行監理制度以來總結的監理工作原則;監理單位按照監理合同的要求提供監理服務,體現了業主與監理單位之間是一種委托與被委托的合同關系;監理服務屬于技術服務的范疇,監理工作的主要依據是各類適合的或監理合同中指定使用的專業技術規定;鑒于國內目前尚未制定統一的監理行業工作準則,因此提出“按照國際慣例公認的行業工作準則”履行監理服務,并在監理合同附件A第五條中將國家、交通部、項目所在省(市)頒布的監理法規列為監理服務的依據;國內各地或不同項目對監理單位賦予的職責和權限差異較大,在監理合同附件A第四條中應對此詳細規定并加以適當說明。

  2.3.2 “該合同文件必須成為本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是指:業主與第三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全部文件,以及針對孩合同文件與監理合同文件之間的矛盾而編制的補充文件,必須列入監理合同協議書中的第二條并同時列入監理合同附件A中的第五條。

  2.4.1主要監理人員一般是指專業工程師和駐地監理工程師以上的監理人員,其資質材料應包括畢業院校、所學專業、技術職稱、工作簡歷以及一般情況并附上畢業證書、職稱證書、監理工程師證書或監理工作培訓證書及身份證等證明材料的影印件。

  2.4.2監理單位指定的授權代表一般應是監理單位派駐到項目所在地履行監理服務的負責人。

  2.5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所需的設施、設備和重要物品,一般是由業主提供且產權歸業主;但也有由承包人提供或要求監理單位自備的情況,此時必須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寫明修正條文。

  3.2業主向監理單位免費提供的與監理服務有關的資料其內容與數量,雙方可根據實際需要在監理合同附件B第一條中約定。

  3.4業主指定的授權代表,一般應是在項目所在地負責監理工作的人員。

  3.5習慣做法是通過業主與第三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向第三方明確監理單位的職責范圍和權力;特別要注意的是,關于監理單位職權的補充和修正文件也必須列入工程承包合同。

  3.7如果業主已在監理合同中,要求監理單位將監理服務所需的輔助工作人員的費用列入監理費用報價中,則此項監理服務應作為監理單位正常的服務。

  4.1 4.2 4.3 4.4以上各條款均屬于簽訂經濟合同要素之一的罰則。鑒于在實際執行過程中,情況比較復雜,簽約雙方必須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的相應條款中,約定具體的賠償辦法和有關事宜。

  4.5合同的任何一方原本必須向另一方就履行監理合同提供一定的保障條件,但考慮到目前國內社會主義幣場經濟體制尚未健全、社會保障體系還不完善和外界干擾因素較多這一具體情況,本條使用的限制程度用詞為‘應’和‘可’。

  46臺同雙方均應在自愿的基礎上,辦理各類保檢事宜,以降低履行監理合同時用能發生的風險否則后果自負。

  5本條目規定了監理合同生效、終止、變更、暫停、中止、轉讓和分包的條件,其中重點是變更、暫停與中止監理合同的條款。

  變更監理合同具有一個前提并分為兩類。第5.4.1條規定:必須在簽約雙方一致同意的基礎上變更監理合同;第5.4.2條規定:業主要求改變監理合同規定的監理服務形式、范圍與內容時,此類變更導致增加的監理服務工作量,應作為監理單位的附加服務;

  第5.4.3條規定:非監理單位原因致使監理服務受到阻礙或延誤時,此類變更導致增加的監理服務工作量,應作為監理單位的附加服務。

  暫停監理合同分為兩種類型。第5.5.1條規定:非監理單位原因導致監理單位不得不暫停監理服務時,因此而增加的監理服務工作量應作為監理單位的附加服務;第5.5.2條規定:業主要求監理單位暫停監理服務時,因此而增加的監理服務工作量,應作構監理單位的附加服務。暫停監理服務很有可能導致中止監理合同,第5.5.4條規定:上述暫停監理服務如已超過6個月時,監理單位有權按照監理合同規定的相應程序,單方面中止監理合同。

  中止監理合同可分為三種類型。第5.5.1.2條規定:非監理單位原因導致全部監理服務已無法繼續履行,監理單位有權單方面中止監理合同;第5.5.3條規定:當監理單位嚴重違約(例如監理合同協議書第四條)時,業主有權單方面中止監理合同;第5.5.4條規定:

  當業主嚴重違約(例如監理合同協議書第三條)時,監理單垃有權單方面中止監理合同。

  第5.3.5條規定:監理合同的中止不等同于合同失效,不得損害簽約雙方根據監理合同應有的義務、責任、權力和利益。

  5.6正常情況下,監理合同不得轉讓,原則上也不允許分包。

  6監理單位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履行監理服務的費用,基本上可劃分為二類,其一是根據‘監理合同附件A確定的正常服務費用;其二是根據’補充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費用。業主計算監理服務費用的方法和范圍,向監理單位支付的方式和時間,均應在監理合同附件C中明確規定。

  7.1雖然業主與監理單位分別是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并且在履行監理服務期間有可能出現上下級關系,但究其根本而言,雙方是一種合同關系。合同雙方都必須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開展工作,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享有特權而歧視另一方。

  7.2考慮在通用條件第6.3條中,要求在專用條件中規定,業主支付監理費用的貨幣種類和比例。

  7.4監理單位受業主的委托提供監理服務,必須始終做到公正與廉潔,并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自覺地維護業主的合法利益。

  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A本條目下各條款中所列舉的例子,僅供參考。簽約雙方應根據項目和工程的實際情況,參閱監理合同通用條件中的相應條款,從真編寫監理合同專用條件A部分。

  2.5如果監理單位根據監理合同履行監理服務所需的設施、設備和重要物品,是由承包人提供且產權歸承包人。則應首先通過監理合同專用條件B部分,對通用條件中的相應條款進行修正,然后在本條款中寫明有關事宜。

  4.1監理單位違反監理合同的規定,并因此造成了業主的經濟損失,其范圍可能較廣且不易確定。按照慣例,監理單位一般僅對因其明確責任而受到損害的工程給予賠償。

  4.4賠償限額可考慮多種方法,例如按照對等的原則確定:監理單位向業主賠償的累計極限金額是:相關項目或工程的全額監理服務費用乘以監理單位的責任比例減去已交稅金;業主向監理單位贈償的累計極限金額是:相關項目或工程的全額監理服務費用。

  4.5.2鑒于國內當前情況下銀行在提供履約擔保時的各種制約,建議業主在此條款中,考慮多種方法予以變通。

  5.5.4對于監理合同期限較短(例如一年以內)的項目,可以不考慮物價變動對監理服務費用的換響;而對于監理合同期限較長(例如兩年以上)的項目,則業主宜按照物價指數法對監理單位的監理服務費用進行調整。

  6.2.1業主向監理單位支付監理服務費用的期限,按慣例為28日。

  7.3業主根據項目或工程的實際情況,既可以設立單項獎也可以設立綜合獎還可以設立某些特定目標獎對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過程中的優異成績給予獎勵。

  8雙方在此只可約定一種解決最終爭端的方式,如果約定仲裁方式,對仲裁結果不服的一方,不可再向法院提出上訴。

  B簽約雙方根據項目或工程的實際情況和具體要求,在此處對監理合同通用條件中不適用的條款進行修正或刪除,對缺少的條款予以補充。按照慣例,當合同通用條件與合同專用條件之間出現矛盾時,以合同專用條件為準。

  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附件A

  一、監理服務的形式由兩部分組成。在第一部分中,提出對監理單位的資質、監理服務的主要方式和監理服務過程中的工作隸屬關系等原則要求;在第二部分中,提出對監理服務機構的設置、人員工作計劃的安排和主要人員的資質等具體要求。

  二、在監理服務的范圍中主要闡述本次監理服務所包括的工程范圍和工作范圍,并具體規定監理服務的性質、目的和主要工作目標。

  三、監理服務的工作內容首先應參照的規定進行歸納,然后再根據項目和工程的實際情況予以調整。

  四、業主應根據監理服務內容中所規定的各項具體監理工作,對監理單位的職責范圍和權限劃分給予準確的界定。

  五、所有與監理服務有關的合同正式文件、修匯或補充文件,都是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的依據必須在本條目中明確列入。

  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附件B

  一、根據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的實際需要,雙方在此約定業主向監理單位免費提供的文件和資料的內容、份數及期限。

  二、為了順利地履行監理會同,業主應對監理單位就項目或工程的工期、質量、投資、合約和安全等重大問題所提交的書面請示,及時給予書面答復;雙方在此約定業主對各類問題給予書面答復的期限。

  三、業主應當利用自身的優勢,在項目所在地向監理單位提供必要的協助,以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工作環境,使監理單位能夠較為順利地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履行監理服務。雙方在此約定由業主負責辦理或協助監理單位辦理的各項事宜。

  四、為了支持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雙方在此約定業主向監理單位免費提供的設施、設備和主要物品的品種、數量和相應的最遲提供時間、允許使用時間以及使用、維修費用的開支辦法。如果上述設施、設備和主要物品由第三方提供,則應根據業主與第三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文件的規定辦理,并在本條款中寫明相關事宜。如果要求監理單位自備全部或部分上述設施、設備和主要物品,則必須在本條款中增列業主對監理單位給予經濟補償的辦法。

  五、為了配合監理單履區行監理服務,雙方在此約定業主向監理單位免費派遣的輔助監理服務的工作人員的種類和數量,以及雙方對此類人員的管理方法。如果要求監理單位自行聘用全部或部分上述人員,則應在本條款中增列業主對監理單位給予經濟補償的辦法。

  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附件C

  一、1計算監理服務費用的方法很多,如:費率法、人年資法和總額法等。推薦使用的方法是費率法,即:按照監理服務范圍所包括的工程合同價額,確定相應的監理服務合同資率(參照部頒規定費率),測算初始的監理服務合同價額;按照工程合同結算價額乘以監理合同費率確定最終的監理服務結算費用。如果監理服務工作量基本無變化而監理服務最終結算費用低于監理服務初始合同價額,則應當按照監理服務初始合同價額結算。

  2.業主應通過與監理單位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委托監理單位提供附加的監理服務。計算附加監理服務費用的方法,原則上應在正常監理服務費用計算辦法的基礎上確定、由于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情況比較復雜,業主與監理單位簽訂補充協議時,應確定監理單位提供附加服務其相應費用的計算方法。另外,建議業主在監理合同中,要求監理單位將法定節、假日和工作時間以外的加班費用列入監理服務費用報價中,將此項監理服務作為監理單位正常的服務。

  二、業主按照監理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監理單位及時支付監理單位根據監理合同的規定應當得到的監理服務費用,是業主極為重要的合同義務。按照慣例,業主在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和收到監理單位的履約擔保后,即應向監理單位支付一定的動員預付費,并在以后的日常支付中,按照動員預付費與監理服務費用總額的比例分期扣回;業主應根據監理合同規定的辦法,按月向監理單位支付監理服務費用;監理服務費用的結算可以分為兩個步驟:第一步是,在簽發工程交工證書之后完成動員預付費和監理單位對業主給予賠償(如果有)的扣回,結算相應工程的監理服務費用并向監理單位返還一定比例的履約擔保金;

  第二步是,在簽發工程缺陷責任終立證書之后,扣回全部根據監理合同的規定應扣回的款項(如果有),結算工程缺陷責任期的監理服務費用和全部根據監理合同的規定應支付的款項(如果有)向監理單位返還全部剩余的履約擔保金。

施工監理合同 篇18

  a. 參閱通用條件 

  1.l.l 項目 

  例:項目名稱、立項證明、項目情況 

  1.1.1 工程 

  例:工程地點、工程造價、工程概況。 

  2.5 業主財產 

  例:當監理服務完成或中止時,業主提供給監理單位使用的設施、設備、尚未使用的 

  物品的交接辦法。由監理單位負責上述移交工作時,相應費用的計算方法。 

  2.6 保密 

  例:業主要求監理單位關于本項目或本工程予以保密的資料內容和保密期限。 

  4.1 監理單位的賠償責任 

  例:監理單位違反監理合同的規定并因此造成業主的經濟損失,應根據其所承擔責 

  任的比例向業主賠償。 

  賠償金=受損工程的相應監理費x監理單位應承擔責任的比例 

  4.2 業主的賠償責任 

  例:業主違反監理合同的規定,并因此造成監理單位的經濟損失,應據實向監理單位 

  賠償。 

  賠償金=監理單位的直接經濟損失 

  4.4 賠償的限額 

  例:監理單位的累計賠償限額: 

  監理單位的累計賠償限額為監理合同金額的 ____%(建議比例5%~io%),當達到 

  此限額時,業主有權單方面中止監理合同,并沒收監理單位的履約擔保全。 

  業主的累計賠償限額: 

  業主據實賠償監理單位的直接經濟損失。 

  4.5.2 履約擔保 

  業主應根據實際情況,考慮多種監理單位的履約擔保方式。 

  例:擔保書格式或保證金形式、擔保時間、擔保金額(占監理合同金額的比例,建議 

  比例5%~10%) 

  4.6.2 業主要求的保險 

  例:保險的種類、保險的期限、業主的條件。 

  5.2 監理服務的時間和期限 

  例;進場期限、完成監理服務時間、缺陷責任期、退場期限等。 

  5.4.4 物價變動的補償辦法 

  例;業主對監理合同有效期內因物價變動而導致監理服務費用的增減,予以或不予彌 

  補(扣除)及其計算方法。 

  6.2.1 監理服務費用的支付期限 

  例:自監理合同附件c中二、4規定的業主支付日起算; 

  當地資幣_____日 

  外幣______ 

  對過期應付款項的補償利率: 

  每日_____‰ 

  6.3 貨幣 

  例:業主支付監理服務費用的貨幣種類、比例、匯率等。 

  7.2 語言和法律 

  例:監理合同的主導語言。 

  監理合同所遵循的法律。 

  7.3 獎勵 

  例:業主在提前工期、優質工程、節約投資和監理單位的合理化建議等方面對監理 

  單位的獎勵辦法: 

  合理化建議獎勵辦法  

  ____________ 

 。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 

  提前工期獎勵辦法 

 。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 

 。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 

  優質工程獎勵辦法 

  ____________ 

 。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 

  節約投資獎勵辦法 

 。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 

  ____________ 

  7.5.2 版權 

  例:未經業主同意,監理單位不得出版的資料內容。 

  8 爭端的解決 

  最終解決爭端的方式,可選擇仲裁或問法院起訴。 

  例:雙方在此一致同意遵守本仲裁規則,并放棄任何形式的上訴權力。 

  仲裁規則 

 。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 

  ____________ 

  b. 修正、補充或刪除通用條件的條款 

  雙方可根據各自不同的項目特點和環境,針對通用條件中不適用的條款,在此對其予 

  以修正、補充或刪除,并在執行過程中以專用條件為準。 

施工監理合同 篇19

  _____(以下簡稱“業主”)與_____(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業主委托監理單位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總投資:

  監理范圍:

  二、本合同中的措詞和用詞與所屬的監理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俦O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②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標準條件;

 、酃こ探ㄔO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茉趯嵤┻^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單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工程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業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單位支付酬金。

  本合同的監理業務自年月日開始實施,至年月日完成。

  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規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業主委托實施監理的工程。

  (2)“業主”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單位”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單位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第三方”是指除業主、監理單位以外與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6)“工程建設監理”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的時間段。

  (8)“月”是指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工程建設監理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監理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監理單位的義務

  第四條向業主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第五條監理機構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運用合理的技能,為業主提供與其監理機構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業主實現合同預定的目標,公正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監理機構使用業主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于業主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此類設施和物品。

  第七條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業主的義務

  第八條業主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九條業主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機構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條業主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單位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第十一條業主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能迅速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單位聯系。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單位。

  第十二條業主應當將授予監理單位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機構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第三方,并在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三條業主應為監理機構提供如下協助:

  (1)獲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四條業主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單位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

  第十五條如果雙方約定,由業主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職員和服務人員,則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增加與此相應的條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各執份。

  業主:(簽章) 監理單位:(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施工監理合同 篇20

  協議書由____(以下簡稱“業主”)為一方,與____(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為另一方共同訂立。

  鑒于業主已委托監理單位為____工程提供監理服務并已接受了監理單位就此提出的

  項目建議書,為明確雙方在合同期間的義務、責任、權力和利益.茲就以下事項達成協議:

  一、本協議書中的詞句和用語與“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中通用條件所規定的定義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應作為協議書的有效內容予以遵守和執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監理中標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通用條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JTJ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投標文件

  6.雙方簽認的補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

  附件A——監理服務的形式、范圍與內容

  附件B——業主提供的監理工作條件

  附件C——監理服務的費用與支付

  其它附件

  三、業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監理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監理單位支付根據監理合同規定應支付的費用和提供監理工作條件。

  四、監理單位基于業主的上述保證,在此向業主承諾按照本監理合同的規定履行監理服務。

  五、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自___年___月__日生效,至___年___月___日終止,在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結清監理服務費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書副本___份.雙方各執___份。

  業主:_____(蓋章)______監理單位: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施工監理合同 篇21

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合同

  合同編號:             

  發包人:                            簽訂地點:                   

  監理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以下簡稱發包人)與                         (以下簡稱監理人),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發包人委托監理人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ㄒ唬┕こ谈艣r: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規模及特性:                                              

  4.工程總投資:靜態:                                            

  動態:                                            

  5.工程總工期:                                                  

 。ǘ┍O理范圍: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ㄈ┍O理內容: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ㄋ模┕こ探ㄔO監理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ㄎ澹┙ㄔO監理報酬為(大寫)                      元,由發包人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結算支付。 

  二、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ㄒ唬┍O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二)監理合同書!

 。ㄈ┍O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ㄋ模⿲S煤贤瑮l款! 

 。ㄎ澹┩ㄓ煤贤瑮l款! 

  (六)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七)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各執          份。

  [以下無正文,為合同簽署頁]

  發包人(蓋章)                        

  監理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通用合同條款 

  詞語涵義及適用語言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一、“工程項目”是指發包人委托監理人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建設項目。

  二、“發包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業務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三、“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四、“監理機構”是監理人派駐本工程項目現場直接承擔監理業務實施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 

  五、“建設工程監理”是監理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約定履行其職責,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和額外的監理工作! 

  六、“總監理工程師”是由監理人提名并經發包人同意后,委派到監理機構履行本合同的現場負責人!

  七、“承包人”是指與發包人簽訂工程建設合同的施工人!

  八、“天”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之前的時間段! 

  九、“月”是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的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段。  

  十、“本合同”指經雙方簽署并生效的本監理合同。  

  十一、“工程建設合同”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所簽署并生效的有關本工程項目建設的合同! 

  十二、“進駐”是指監理機構和監理人員進入工地,開始實施或準備實施監理業務的行為。  

  十三、“現場”是指建設項目實施的場所! 

  十四、“地方法規和規章”是指省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規和規章! 

  第二條本合同適用的語言文字為漢語文字。

  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依據  

  第三條適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和規章! 

  第四條  監理工作的依據是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經有關部門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以及工程建設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

  通知和聯系  

  第五條  發包人應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對工程建設中的一些重大問題能迅速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機構聯系。更換常駐代表時,應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六條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雙方的聯系均應以書面函件為準。在不做出緊急處理即可能導致人身、設備或工程事故的情況下可先口頭或電話通知,事后應在48小時內補做書面通知! 

  第七條  發包人對工程項目實施的意見和決策,應通過監理機構下達實施;承包人應從監理機構取得工程建設的通知、指令、變更等各種工程實施命令。

  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第八條  監理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發包人提交監理規劃、監理機構以及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和主要監理人員的名單、簡歷! 

  第九條  監理人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監理范圍和內容,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監理規劃派出專業配套、符合資格條件的監理人員進駐施工現場,組建監理機構,編制監理細則,并正常有序地開展監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約定的監理任務,并承擔相應的監理責任。

  第十條  在監理期限內,監理人可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和監理業務量的大小,對監理機構和人員進行合理的調整。更換總監理工程師須經發包人同意,同時應保持其他主要監理人員的相對穩定,如有調整應報發包人備案! 

  第十一條  監理人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建立監理崗位責任制和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  

  第十二條  在監理期間,監理人員必須遵守監理工作的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運用合理的技能提供優質服務;應堅持“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原則,勤奮、高效、獨立自主地開展監理服務,維護發包人的利益和承包人的合法權益。監理人員不得受雇于承包人或接受其利益。  

  第十三條  現場監理人員應按照施工作業程序及時到位,對工程建設進行動態跟蹤監理,工程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應進行旁站監理! 

  第十四條  監理人員必須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實施階段各種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并保證現場記錄、試驗、檢驗以及質量檢查等資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第十五條  監理機構應認真作好《監理日記》,保持其及時性、完整性和連續性;應向發包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題報告。  

  第十六條  監理機構所使用的發包人提供的設備、設施,除有特殊規定外,產權屬于發包人。在本合同終止后,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的規定移交給發包人。  

  第十七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發包人同意,監理機構和所有監理人員不得泄露與本合同業務有關的技術、商務等資料;并應妥善作好發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設文件資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第十八條  如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超過本監理合同約定的期限,監理人應就延長監理期限與發包人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九條  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如因監理人和監理人員違約或自身的過失造成工程質量問題或發包人的直接經濟損失,監理人應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的規定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第二十條  監理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條  監理人對承包人因違反有關工程建設合同規定而造成的質量事故和完工(交圖、交貨、交工)時限的延期不承擔責任。

  發包人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十二條  發包人應負責作好工程建設外部環境的協調工作,為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和外部條件! 

  第二十三條  發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數量、方式,向監理機構提供開展監理業務所需要的有關工程建設的文件資料!

  第二十四條  發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機構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決定,并及時送達監理機構。超過約定的時間,監理機構未收到發包人的書面決定,監理機構可認為發包人對其提出的事宜已無不同意見,無須再作確認。  

  第二十五條  發包人應將總監理工程師和主要管理人員名單以及賦予監理機構的權限等內容,在工程開工前書面通知工程建設的承包人。  

  第二十六條  發包人應向監理機構提供開展監理業務所必須的工作、生活條件,提供上述條件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發包人不能提供生活、工作條件的應給予補償。補償的費用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 

  第二十七條  如雙方約定,發包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工作人員,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所有這類人員均應被視為監理機構的成員并接受監理機構的統一安排和使用! 

  第二十八條  發包人應當維護監理機構工作的獨立性,不干涉監理機構監理業務的開展! 

  第二十九條  如因非監理原因使工程建設的進度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監理合同約定的服務期限,發包人應接受監理人相應增加監理報酬的要求,并就服務期的延長和增加的監理報酬盡快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條  發包人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的責任、義務,如有違約,應賠償因違約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監理人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  監理人有如下權利:

  一、選擇工程施工、設備和材料供應等單位的建議權。 

  二、對承包人選擇的分包項目和分包單位的確認權和否認權! 

  三、協助發包人簽訂工程建設合同! 

  四、工程建設實施設計文件的審核確認權。只有經監理機構審核確認并加蓋公章的工程師圖紙和設計文件,才能成為有效的施工依據! 

  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施工計劃和施工技術方案的審批權!

  六、按照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金額范圍內,設計變更現場的處置權!

  七、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對工程實施中的重大技術問題自主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意見,并向發包人提出書面報告! 

  八、組織協調工程建設有關各方關系的主持權! 

  九、按工程建設合同規定發布開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復工令,發布停工令、復工令應事先征得發包人同意! 

  十、對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項工藝、材料、構件和工程設備的檢查、檢驗權。但上述的一切檢查、檢驗不免除承包人按有關合同規定應負的責任!

  十一、對全部工程的施工質量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設備的檢驗權和確認權;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監督權!

  十二、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建設合同工期的簽認權!

  十三、對承包人設計和施工的臨時工程的審查和監督權!

  十四、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和否認權。未經監理機構簽字確認,發包人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項!

  十五、有權要求承包人撤換不稱職的現場施工和管理人員。  

  十六、有權要求承包人增加和更換施工設備,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人自己承擔。

  發包人的權利 

  第三十二條  有權依據本合同對監理機構和監理人員的監理工作進行檢查。 

  第三十三條  有權選定工程設計單位和承建單位。

  第三十四條  有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對工程建設中質量、進度、投資方面的重大問題的最終決定權。  

  第三十五條  有對工程款支付、結算的最終決定權。  

  第三十六條  監理人更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前經發包人同意,并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直至合同終止。  

  第三十七條  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月報和監理工作范圍內的專題報告。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監理期限屆滿并結清監理報酬后即終止。 

  第三十九條  因非監理人原因,出現以下情況而由此增加的監理工作量和工作時間的延長,均應視為監理機構的額外工作,監理人有權要求得到額外報酬并相應延長期限: 

  一、由于發包人、承包人和不可抗力等非監理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監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

  二、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包人要求監理機構完成監理合同約定范圍以外的工作。  

  三、由于非監理原因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時,其善后工作或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 

  第四十條  本合同適用的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時,簽約雙方應在充分協商后對包括監理報酬計取在內的合同有關條款做出相應的調整和變更! 

  第四十一條  在監理過程中,如因情況發生變化,本合同必須變更時,須雙方協商一致,簽署變更合同或補充協議。因變更產生的費用等問題的解決辦法應在變更合同或補充協議中明確。  

  第四十二條  發包人或者監理人要求解除合同時,應在56天前書面通知對方,若通知送達后28天內沒有收到對方的答復,可在此后的14天內發出終止監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終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人負責賠償損失! 

  第四十三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由于工程項目建設計劃的重大調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項目全部或部分暫停,直至不得不終止合同時,經發包人提出終止合同的書面通知,本合同終止。雙方應協商解決因合同終止所產生的遺留問題。

  第四十四條  由于監理人的責任致使本合同終止時,監理人無權取得未履行監理范圍的費用。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的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責任。

  違約行為處理 

  第四十六條  發包人違約與違約責任。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包人下述行為屬違約: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條款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約定的義務!

  二、未按專用合同條款第四十八條規定的期限支付監理報酬。

  對上述的違約行為,發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專用合同條款規定向監理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因此而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四十七條  監理人違約與違約責任!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監理人或監理機構下述行為屬違約: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條款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約定義務和責任!

  二、監理人不再具有承擔本工程項目監理業務的能力而終止合同,或因監理事故而給發包人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 

  對上述的違約行為,監理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經濟損失。

  監理報酬 

  第四十八條  正常的監理業務報酬,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法計取,發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方式支付!

  第四十九條  監理人根據發包人要求,完成額外監理工作應得到的額外報酬,或因工期延長增加的報酬,應按監理補充協議或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法計取,其支付方式、期限等應按正常監理報酬的規定進行! 

  第五十條  發包人在約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約定支付之日起到實際支付之日止,還應支付滯納金或利息!

  第五十一條  發包人對監理人提交的監理報酬支付通知書中報酬項目有異議時,應當在收到監理人支付通知書7天內向監理人發出異議通知,由雙方協商解決。無異議,按通用合同條款第四十九條的約定支付。

  其他 

  第五十二條  監理人員在監理業務范圍內必須出外考察的,經發包人同意,其費用向發包人實報實銷!

  第五十三條  在監理業務范圍內,監理機構如需另聘專家咨詢或幫助,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在監理范圍之外的咨詢和幫助,經發包人同意,費用則由發包人承擔!

  第五十四條  因監理機構在監理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發包人得到了直接的經濟效益,發包人應給予監理機構合理化建議的獎勵。

  第五十五條  在監理合同生效后的56天內,監理人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種類辦理保險,并向發包人提交保險合同的副本。保險合同的條件應符合本合同的約定。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工程項目主管部門或行業合同爭議調解機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當事人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十七條  在爭議的協商、調解、仲裁或起訴的過程中,雙方仍應繼續承擔監理合同約定的各自的責任和義務,保證工程建設的正常進行。

  專用合同條款 

  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依據

  第三條 本合同適用的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以及地方法規、規章為:                                                                 ! 

  第四條  本合同的監理依據為:                                     。

  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第八條  監理人應在監理合同生效后的            天內,向發包人提交監理規劃、監理機構以及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和主要監理人員的名單、簡歷。

  第九條  監理人的監理范圍為:                                      。

  監理人的監理工作內容和主要措施:(參照合同附件中有關內容)        

  監理人應在監理合同生效后的         天內,派出監理人員進駐施工現場!

  第十三條  需旁站監理的工程關鍵部位是:                      。需旁站監理的關鍵工序是:                        !

  第十六條  監理機構使用發包人提供的工作、生活條件的設備、設施和物品,在監理業務完成或合同終止后                     天內移交發包人!

  第十九條  因監理人的過失造成發包人的直接經濟損失,應賠償發包人的賠償金計算公式為: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報酬(稅金等各項應扣費用扣除后)比率 

  發包人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十三條  發包人向監理機構提供與工程有關的工程建設資料為: 

  第二十四條  發包人對監理人或監理機構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決定,并送達監理人或監理機構的時限: 

  一般文件             天; 

  緊急事項、變更文件             天。 

  第二十六條  發包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的必要工作生活條件為:       。

  上述條件提供的時間:                 !

  監理人自備的,發包人給予經濟補償的設施、設備有:                 

  對上述設施、設備給予經濟補償的方式是:                           

  第二十七條  由發包人提供的工作人員名單及要求:                    

  監理人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  第六款獨立處理設計變更處置權的金額為:              。

  違約行為處理  

  第四十六條  發包人違約,應支付給監理人違約金或賠償經濟損失,計算辦法:                                                                

  一、違約金:                                                   。

  二、經濟損失:                                          。  

  第四十七條  監理人違約,應支付發包人違約金和賠償經濟損失,計算辦法:  

  一、違約金:                                                    。

  二、經濟損失:                                                  。

  監理報酬  

  第四十八條  雙方同意按如下方法計取并支付監理報酬:  

  一、 監理報酬的組成及計算方法和計算公式為:                        

  二、監理報酬的調整與調差方法和計算公式為:                        

 。ㄒ陨蟽身椌枳⒚骶唧w的計算方法和計算公式) 

  三、監理報酬的支付方式為:                                         。

  四、監理報酬的支付時間為:                                         。

  第四十九條  雙方同意按如下方法計取額外監理工作的監理報酬:         

  第五十條  發包人延期支付監理酬金應向監理人支付利息的利率為:                                                                 。

  其他 

  第五十四條  合理化建議的獎勵: 

  一、經濟效益的計算方法:                                       。

  二、獎勵金額的計算方法:                                       。

  三、獎勵的支付方式:                                           。

  第五十五條  監理人需參加保險的種類:                            。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調解和仲裁機構。

  一、雙方約定的調解機構為:                                         。

  二、雙方約定的仲裁機構為:                                         。

  附加協議條款:                                                    

  合同附件  

  一、監理內容(以下內容供發包人、監理人雙方簽訂合同時參照采用,可由發包人或監理人提出,雙方協商決定)  

 。ㄒ唬┰O計方面  

  1.協助發包人與勘測設計、科研單位簽訂勘測設計、科研試驗及施工圖供圖協議。  

  2.管理發包人與設計人簽訂的有關合同、協議,督促設計人按合同和協議的要求及時供應合格的設計文件。  

  3.熟悉設計文件內容,審查設計文件(包括:設計說明、施工措施、技術要求、操作規程、設計修改通知等)是否符合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和原審批意見,以及是否符合勘測設計合同規定! 

  4.代表發包人核查設計文件和各項設計變更,提出意見與優化建議! 

  5.及時向施工人簽發設計文件,發現問題及時與設計人聯系,重大問題向發包人報告。  

  6.組織設計人進行現場設計交底。  

  7.協助發包人會同設計人對重大技術問題和優化設計進行專題討論! 

  8.審核施工人對設計文件的意見和建議,會同設計人進行研究,并督促設計人盡快給予答復! 

  9.代表發包人審核按工程建設合同文件規定應由施工人提交的設計文件! 

  10.保管所有設計文件及過程資料。 

  11.其他相關業務! 

 。ǘ┎少彿矫妗

  1.協助發包人進行采購招標工作!

  2.管理采購合同,并對采購計劃進度進行監督與控制! 

  3.設備監造并催交主要永久工程設備(監造合同另行議定)  

  4.協助或代表發包人對進場的永久工程設備進行質量檢驗與到貨驗收。  

  5.其他相關業務! 

 。ㄈ┦┕し矫妗 

  1.協助發包人進行工程招標和簽訂工程建設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建設合同,就施工人選擇的分包單位資格進行審查批準! 

  3.督促發包人按工程建設合同的規定,落實必須提供的施工條件,檢查工程施工單位的開工準備工作,并在檢查與審查合格后簽發工程開工令! 

  4.審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施工技術措施、作業規程、工藝試驗成果、臨建工程設計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5.簽發補充設計文件、技術規范等,答復工程施工單位提出的建議和意見! 

  6.工程進度控制:根據工程建設合同總進度計劃,編制控制性進度目標和年度施工計劃,并審查批準施工人提出的施工實施進度計劃和檢查其實施情況。督促施工人采取確實措施,實現合同的工期目標要求。當實施進度發生較大偏差時,及時向發包人提出調整控制性進度計劃的建議意見,經發包人批準后,完成進度計劃的調整。  

  7.施工質量控制:審查施工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和措施,核實質量文件;依據工程建設合同文件、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對施工的全過程進行檢查,對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進行跟蹤監督。以單元工程為基礎,按水利部《水利水電基本建設工程單元工程質量等級評定標準》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規程》的要求,對施工單位評定的工程質量等級進行復核! 

  8.工程投資控制:協助發包人編制投資控制目標和分年度投資計劃;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資金流計劃;審核施工單位完成的工程量和單價費用,并簽發計量和支付憑證;受理索賠申請,進行索賠調查和談判,并提出處理意見;處理工程變更,下達工程變更令! 

  9.施工安全監督:檢查施工安全措施、勞動防護和環境保護措施,并提出建議;檢查防洪度汛措施并提出建議;參加重大的安全事故調查! 

  10.主持監理合同授權范圍內工程建設各方的協調工作,編制施工協調會議紀要!

  11.協助發包人按國家規定進行工程各階段驗收及竣工驗收,審查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編制的竣工圖紙和資料。 

  12.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現場記錄與信息反饋;按照監理合同附件的要求編制監理月、年報;按期整編工程資料和工程檔案,做好文、錄、表、單的日常管理,并在期限屆滿時移交發包人! 

  13.其他相關工作! 

  二、監理機構應向發包人提供的信息和文件  

 。ㄒ唬┒ㄆ诘男畔⑽募O理月報  

  監理月報的主要內容:  

  1.項目概述:包括項目位置、項目主要特征及合同情況簡介!

  2.大事記! 

  3.工程進度與形象面貌。  

  4.資金到位和使用情況!

  5.質量控制:包括質量評定、質量分析、質量事故處理等情況! 

  6.合同執行情況:包括合同變更、索賠和違約等! 

  7.現場會議和往來信函:包括會議記錄、往來信函! 

  8.監理工作:包括監理組織框圖、資源投入、重要監理活動、圖紙審查、發放、技術方案審查、工程需要解決的問題和其他事項! 

  9.施工人情況:包括勞動力的動態、投入的設備、組織管理和存在的問題。  

  10.安全和環境保護。  

  11.進度款支付情況。 

  12.工程進展圖片!

  13.其他:包括水文和氣象等自然情況  

 。ǘ┎欢ㄆ诘谋O理工作報告  

  1.關于工程優化設計、工程變更的建議。  

  2.投資情況分析預測及資金、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投入的建議。  

  3.工程進度預測分析報告! 

 。ㄈ┤粘1O理文件 

  1.監理日記及施工大事記! 

  2.施工計劃批復文件。 

  3.施工措施批復文件! 

  4.施工進度調整批復文件。  

  5.進度款支付確認文件。 

  6.索賠受理、調查及處理文件。  

  7.監理協調會議紀要文件! 

  8.其他監理業務往來文件! 

  (四)文件報送份數:                       。

施工監理合同 篇22

  水運工程施工監理合同范本(1996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制定

  一九九六年六月

  水運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錄

  一、?合同協議書

  二、?合同通用條款

  第1條?詞語定義

  第2條?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第3條?雙方關系與監理依據

  第4條?監理范圍

  第5條?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6條?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7條?甲方的權利

  第8條?乙方的權利

  第9條?監理合同期

  第10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11條?監理酬金與支付

  第12條?人員的更換

  第13條?獎勵與賠償

  第14條?轉讓與分包

  第15條?違約、爭議與_____

  三、合同專用條款

  第1條?詞語定義

  第2條?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第4條?監理范圍

  第5條?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6條?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8條?乙方的權利

  第9條?監理合同期

  第11條?監理酬金與支付

  第13條?獎勵與賠償

  第15條?違約、爭議與_____

  附加條款

  附錄:使用說明

  一、合同協議書

  甲方委托乙方對工程的施工進行約定范圍內的監理。為明確雙方的職責、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文件構成全部監理合同文件(以下稱"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為準:

 。1)在本合同履行中雙方簽署的補充協議與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合同專用條款;

  (4)合同通用條款;

 。5)施工監理委托書或監理中標通知書;

 。6)與本合同有關的其它文件。

  3.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職責和義務。

  4.雙方同意本合同約定監理范圍內和監理期內的監理酬金總額為人民幣萬元。

  5.本合同施工監理期為個月(天),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6.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理人在協議書上簽字和加蓋公章后生效,至監理合同期滿并結清監理酬金終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份,雙方各執?份。當正本與副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挝蝗Q)(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簽約地點: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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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合同通用條款

  第1條?詞語定義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如下含義。

  1.監理:指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施工監理合同以及有關工程文件、合同,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對工程施工的質量、進度、投資實施監督與管理。

  2.工程:指甲方委托進行監理的本合同范圍內的工程。

  3.甲方: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任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甲方代表:指經甲方授權,代表甲方負責履行本合同和作出決定的代表人。

  5.乙方:指承擔本合同監理任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乙方應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所批準的相應的監理資質。

  6.監理機構:指乙方派駐本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組織。

  7.總監理工程師:指經乙方授權,代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并被甲方認可的監理機構負責人。本合同中簡稱"總監"。

  8.監理酬金:指甲方按本合同約定的監理期限、監理范圍支付給乙方的勞務費用。

  9.第三方:指除甲乙雙方外與本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10.天:是指日歷天,即從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間的時間段。年、月、日均以公歷計算。

  11.書面形式:指對各種通知、信函、紀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寫、打字或印刷的表達方式。包括電報、電傳和傳真。

  第2條?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1.監理合同適用的法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例和行政法規,以及交通部頒布的有關規章和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法規。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因合同所依據的法規發生變化而引起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發生變更時,應按新的法規進行調整并在合同專用條款中明確約定。

  3.監理合同的書寫或解釋,以漢語為主導語言。若需使用其它語言作為輔助語言,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異議時,以漢語文本為準。

  4.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系以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3條?雙方關系與監理依據

  1.甲乙雙方是委托與被委托的合同關系,乙方在甲方委托監理的范圍內,_____行使甲方授予的職權,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2.監理依據

 。1)國家有關的政策、法律和法規;

 。2)交通部及有關部門的規章;

 。3)國家、交通部及有關部門頒發的工程技術規范、標準和規程;

 。4)依法簽訂的監理合同及施工合同;

 。5)工程設計文件。

  第4條?監理范圍

  在合同專用條款中具體列出乙方實施監理的工程規模、監理范圍、工程界限、工程投資、總工期和監理工作階段及內容等。

  第5條?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1.在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任命其代表,負責在合同履行期間與乙方進行聯系,并負責工程施工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在與第三方所簽的工程合同中,應明確第三方必須接受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的監督與管理。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當將乙方的工作范圍、監理工程師的職權、聯系辦法、監理機構組成與總監姓名以書面形式通知第三方。

  6.在履約過程中,對于乙方按約定的監理工作程序提交的技術報告、工程變更、進度報表、總結報告及其它請示報告,甲方則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及時審批,若因未及時批復而給工程帶來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7.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監理酬金。

  第6條?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1.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將監理機構組成、總監簡歷及主要監理人員名單提交甲方。總監應在工程開工前,向甲方提交監理工作規劃和監理工作實施細則。

  2.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提出審查意見;檢查施工人員、船機、材料的進場情況,移交測量控制點并核驗測量基線的準確性;審查施工單位的開工申請報告,簽發開工通知書。

  3.嚴格控制施工質量,檢查與檢驗建筑材料和構件是否合格,監督第三方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對于不符合質量標準和不安全的作業應責令第三方返工或停工。對隱蔽工程按施工合同中的時限要求及時組織驗收,參與質量事故調查,提出處理意見,檢查處理結果。

  4.檢查施工進度與施工計劃的執行情況,當施工進度滯后于計劃時,應要求第三方或提請甲方及時采取措施,確保計劃工期。

  5.核查第三方提出的工程變更,報請甲方同意后,簽發工程變更通知。

  6.控制工程費用,核實第三方提交的工程進度報表和工程量清單,簽發付款憑證。

  7.參與施工合同管理,審核索賠報告,協調各方關系,公正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8.在履約過程中,對于甲方和第三方提交的有關工程的通知和各種報告,需要乙方審核、核對或確認后轉交的,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及時審查和轉交,若因超過時限給工程帶來損失,應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9.應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授權的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以及甲方對監理工作的監督和檢查,按合同專用條款所約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交監理_____。

  10.審核施工單位提出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竣工資料,協助甲方組織工程驗收。

  11.審核保修期內工程保修與缺陷處理方案,檢查實施情況。

  12.不得泄露本工程需要保密的技術與經濟資料,不得與第三方發生直接或間接的經濟關系。

  13.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監理任務后,應將甲方提供的設施和剩余物品移交甲方。

  第7條?甲方的權利

  1.對乙方派出的監理機構與監理人員進行審查,并對其工作進行檢查和監督,對不稱職的監理人員有權要求乙方更換。

  2.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施工工藝進行認定,對工程變更進行審批。

  3.審批由第三方提交、經乙方審核同意的工程進度報表、工程量清單與工程價款。

  4.有權要求監理機構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和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8條?乙方權利

  甲方在委托的監理范圍內,授予乙方以下權利:

  1.對履約能力差的分包單位,乙方有權要求其整改,整改無效時有權建議甲方清退;對工作不力的現場施工人員,有權要求施工單位予以調換。

  2.有權查閱本工程的全部設計文件、技術經濟資料與批文,主持或參加本工程的有關業務會議。

  3.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和現場條件,在報經甲方同意后,可向第三方發出開工通知、停工通知與復工通知。

  4.根據實際需要,在甲方授權的范圍內,可對設計內容作局部修改,具體條款,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9條?監理合同期

  1.監理合同期一般包括施工招投標階段、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及工程保修階段。本監理合同期起止日期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由于非乙方的原因導致監理合同期延長,甲乙雙方應按約定簽定補充協議。

  第10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若實際監理范圍或監理工作量或監理合同期因故發生變化,雙方均可提出合同變更請求并應簽訂補充協議。

  2.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應提前28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說明理由,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后應在14天內予以答復。若同意變更要求,雙方應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若不同意變更要求,雙方仍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果一方在接到對方變更要求后14天內不予答復,則視為變更要求已被接受,否則視為違約。

  3.若一方在合同期內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合同中的義務,另一方有權通知違約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因合同終止或解除所遭受的損失,除依法可以免除的責任外,應由違約方賠償。?4.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28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說明理由,另一方應在接到通知后14天內作出答復;若不同意解除要求,在協商統一前,雙方仍應履行本合同。若在14天內不予答復,則視為同意解除合同,一方可在發出第一次通知的28天后,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解除。

  5.本合同簽訂之后,不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理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解除。

  第11條?監理酬金與支付

  1.甲方應按國家的監理_____規定,確認乙方的監理酬金,并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予以支付。

  2.監理酬金的支付按監理合同期進行,不受工程施工實際進度的影響。(除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誤外)。監理合同協議書簽訂后7天內,甲方應按總監理酬金20%~30%的數額,向乙方預付監理酬金;工程保修階段的監理酬金一般可為監理酬金總額的5%。

  3.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規模、監理范圍或監理期限發生的變化超過雙方的約定時,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辦法調整監理費。合同執行期間,若因國家或地方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和費率調整等原因使工程費用增加,乙方的監理酬金也應相應調整,具體調整辦法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若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辦法支付延期監理酬金。

  5.乙方人員受甲方指派出外考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若甲方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向乙方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的銀行貸款利率乘以拖欠的酬金時間計算。

  第12條?人員的更換

  1.若乙方確需更換總監和主要監理人員時,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后由甲方通知第三方,其它監理人員的調換也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通知第三方。

  2.若因乙方人員不稱職,甲方有權提出調換人員,若情況屬實,乙方應當予以調換。

  3.若甲方需更換其代表,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13條?獎勵與賠償

  1.獎勵:

 。1)乙方及其派出人員,在監理工作中表現突出,貢獻較大時,甲方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2)乙方人員在監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議,節省工程投資使甲方得到了經濟效益,甲方應將節約部分的10%~30%獎勵給乙方,具體標準和辦法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賠償:若因乙方人員工作過失造成工程事故或甲方經濟損失,應向甲方進行賠償。賠償額計算方法為:該單項直接損失_________監理費率(扣除稅金)。累計賠償總金額不應超過監理酬金總額(扣除稅金)。

  第14條?轉讓與分包

  1.本合同一經簽署,不得轉讓。

  2.除受監的主體工程外,乙方可將合同部分任務分包給有資質的監理單位(分包部分不能超過總監理任務的50%),但應事先以書面形式將分包單位的名稱、分包范圍與分包內容報告甲方,甲方對此分包有確認和否決權。

  3.乙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在經濟上甲方只與乙方發生關系,但甲方對乙方分包單位的工作有權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均視為乙方的違約。?4.乙方對外單位人員的聘任不視為分包。

  第15條?違約、爭議與_____

  1.任何一方不執行本合同的規定,不履行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在執行合同過程中,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或者提請雙方的上級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若協商或調解無效,可選擇以下方式之一進行處理:

 。1)向雙方認可的或約定的合同_____機構申請_____;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爭議發生后,除雙方均同意終止合同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合同,否則視為違約。

  三、?合同專用條款

  第1條?合同專用條款是對合同通用條款的補充、完善或具體化。應對照合同通用條款中同一條款一起閱讀和理解。如果合同通用條款與合同專用條款之間有不一致之處,以合同專用條款為準。

  第2條?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1.本合同約定的適用的法規:

  2.雙方的權利、義務若因適用的法規變更而引起變化時,則雙方的權利、義務需再約定的內容為:

  3.輔助語言:

  第4條監理范圍

  監理工程范圍包括:

 。1)工程名稱:?(2)工程地點:?(3)工程規模:?(4)工程界限:?(5)工程投資:?(6)施工期:?(7)監理工作階段及內容

  第5條?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1.甲方應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任命其代表,并向乙方提供所約定的外部條件包括:

  2.甲方向第三方通知乙方監理工作范圍、職權和人員的具體辦法和日期:

  3.雙方約定的甲方應提供的技術資料及提供的時間:

  6.監理工作程序的約定:?甲方應在天內審批乙方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各類報告、報表的辦法、期限和責任:

  7.甲方未按約定支付監理費用的違約責任的約定:

  第6條?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1.乙方應在?年?月?日向甲方提交監理機構的組成、監理人員名單、監理工作規劃及監理工作實施細則;

  8.乙方應在天內審查(或核實)各類報告、報表的程序、責任:

  9.乙方應在天內向甲方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內容及有關專項報告的約定:

  12.本工程需要保密的內容約定:

  13.監理工程師現場設施返還甲方的辦法:

  第8條?乙方權利

  4.對設計內容進行局部修改的具體標準和條件的約定:

  第9條?監理合同期

  1.本監理合同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月(或?天);

  2.本監理合同期延長條件的約定:

  第11條?監理酬金與支付

  2.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乙方的監理酬金(含預付款,進度款等):

  3.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與金額,對乙方的監理酬金進行調整:?監理酬金調整的條件約定:

  4.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延期監理酬金:

  第13條?獎勵與賠償?1.獎勵條件、標準和方法:

  第15條?違約、爭議與_____

  1.違約處理方式的約定:

  2.爭議的具體解決辦法的約定:

  3.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__委員會,_____或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

  附錄:

  范本使用說明

  《水運工程施工監理合同范本》主要適用于全國水運工程(含合資或外資在國內建設的水運工程)的施工監理,包括港口、航道、船廠、防波堤、修造船建筑物、船閘、渠化及其配套工程。

  《水運工程施工監理合同范本》包括《合同協議書》,《合同通用條款》和《合同專用條款》三部分。

  (1)"合同協議書"是整個監理合同概括性的總匯,它以簡練、概括性語言,將合同的要點寫入協議書中,雙方一旦達成協議,只要書寫很少的文字即可簽署合同。

 。2)"合同通用條款"主要是依據交通部"水運工程施工監理規定(試行)"的精神,參照"菲"(fidic)條款并結合我國水運工程施工的實際情況而提出的施工監理合同標準條件,合同雙方原則上應當遵守,簽約和履約過程中,一般不作改動。

 。3)"合同專用條款"是甲乙雙方根據不同工程項目的特點和所處的自然和社會環境,對合同條款的一種完善與補充,如:工程中的具體內容,如工程規模,監理項目、工程造價、監理合同期、監理費用、特殊檢測項目及費用、獎勵條件等都應在專用條款中寫明,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填寫,雙方若認為需要,可在其中增加約定的補充條款和修正條款,以及附加條款。

  "合同專用條款"應當對應"合同通用條款"的順序進行填寫,例如:

  "第2條",要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填寫所適用的部門和地方的法規與規章。

  "第4條",寫明"監理范圍"時,一般要具體寫出工程項目和它包括的總概算,單位工程概算所涵蓋的工程范圍應與總承包合同相一致。在寫明監理內容時,首先要具體寫明是哪個階段或哪幾個階段的監理任務;其次要寫明委托階段內每項具體監理工作,以免遺漏。如果甲方還要求乙方承擔一些咨詢業務和事務性工作,也應當在本條款中詳細列出。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編制概預算,編制標底,提供臨時設施的設計等。

  "第5條",在填寫甲方向乙方提供或乙方自備的設施時,一般是指下列設備:(1)檢測設備,(2)測量設備,(3)通信設備,(4)交通設備,(5)照相錄像設備,(6)電算設備,(7)打字復印設備,(8)辦公用房及設備,(9)生活用房及設備。

  若甲方對乙方自備的設備進行補償時,一般應寫明補償金額,其計算方法是:

  補償金額=設備使用期占折舊期的比率_________設備原值+管理費。

  在監理期間,若有特殊的檢測項目,雙方應增加有關此方面的約定,并寫明檢測費用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和金額。

  補償金額=設備使用期占折舊期的比率_________設備原值+管理費。

  在監理期間,若有特殊的檢測項目,雙方應增加有關此方面的約定,并寫明檢測費用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和金額。

施工監理合同 篇23

  本協議書由                (以下簡稱"業主")為一方,與                (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為另一方共同訂立。

  鑒于業主已委托監理單位為                工程提供監理服務并已接受了監理單位就此提出的項目建議書,為明確雙方在合同期間的義務、責任、權力和利益。茲就以下事項達成協議:

  一、本協議書中的詞句和用語與"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中通XX條件所規定的定義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應作為協議書的有效內容予以遵守和執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監理中標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通用條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JTJ 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投標文件

  6.雙方簽認的補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

  附件___--監理服務的形式、范圍與內容

  附件B--業主提供的監理工作條件

  附件C--監理服務的費用與支付

  其它附件

  本協議書由 (以下簡稱"業主")為一方,與 (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為另一方共同訂立。

  鑒于業主已委托監理單位為 工程提供監理服務并已接受了監理單位就此提出的項目建議書,為明確雙方在合同期間的義務、責任、權力和利益。茲就以下事項達成協議:

  一、本協議書中的詞句和用語與"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中通XX條件所規定的定義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應作為協議書的有效內容予以遵守和執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監理中標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通用條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JTJ 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投標文件

  6.雙方簽認的補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

  附件___--監理服務的形式、范圍與內容

  附件B--業主提供的監理工作條件

  附件C--監理服務的費用與支付

  其它附件

  三、業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監理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監理單位支付根據監理合同規定應支付的費用和提供監理工作條件。

  四、監理單位基于業主的上述保證,在此向業主承諾按照本監理合同的規定履行監理服務。

  五、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生效,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終止,在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結清監理服務費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書副本 份。雙方各執 份。

  業主: (蓋章) 監理單位: (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 編:       郵 編: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施工監理合同 篇24

  為規范企業管理,增強競爭意識,工程實行承包施工。甲、乙雙方以樹立“金洲杯的質量目標及創建市級安全文明工地的安全目標”從嚴從精為管理前提,據此雙方依據現行的相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范圍:見附補充說明。

  四、施工日期:20xx年冬季放假前必須完成主體砌筑,否則按總人工費的20%處罰。(20xx.10.28-----20xx.12.18)

  五、安全、質量等級:金洲杯及市級安全文明工地

  六、承包方式:包清工

  七、承包價格:按建筑面積,按每平方米 元計算(含二次結構,砌筑工程包括墻體中的現澆及預制砼構件。建筑面積計算執行藍圖標注面積,合計 平方米計款:

  八、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負責材料的供應,因材料不合格所造成的損失由供方負責;

  2、負責工程施工的交底,建設單位的聯系工作及外界一切關系;

  3、負責工程質量的監督;出現工程質量不合格及安全隱患,甲方有權利責令乙方整改,所出現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并追加損失的2~3倍罰款;

  4、甲方造成的因材料不及時,其他工序不具備操作施工的前提下,在有效時間超過12小時以上的,甲方應付給乙方相應補償;并順延工期;

  5、甲方發現乙方浪費材料;按原物價的5倍罰款;

  九、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2、 乙方根據工程組織人員,進行施工;

  3、 嚴格按照施工工程范圍提前做好材料和設備的用量計劃,提前三天提交甲方審批及采購供應,遲報造成停工,甲方概不負責.

  4、 乙方需嚴格按施工要求和有關說明及變更,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如期交工。(圖紙變更,根據實際情況工期順延)

  5、 負責現場和班組自檢資料和班組技術交底及安全交底。

  6、 乙方現場負責人,必須熟讀建筑圖紙及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分項工程完成后必須達到驗收標準;

  7、 做到文明施工。做到不擾民,不隨意在居民區大小便,發現一次罰款100元/次。

  8、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的規章制度及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嚴禁在施工期間的任何時間、任何地點打架斗毆及偷盜。發現一次罰款200-1000元,并清除工地。嚴重者交公安機關處理。

  9、 出現非甲方原因,乙方私自停工一天,罰總造價的2%。如乙方無故停工七天以上,合同自行解除,甲方不予結算人工費。由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追償的權利。

  10、 乙方必須按甲方施工進度組織人員進行施工,因乙方人員少、組織不力等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按進度工期完成,甲方有權另行安排其他人員、隊伍進行施工,由此造成的費用及損失由乙方負責。

  11、 如達不到市級安全文明工地標準倒扣總人工費的5%。

  十、付款方式:

  1、 按建筑面積,按每平方米 元計算,主體階段:按進度地下室~6、

  7~頂層分兩次60%撥付。主體完成驗收后付到總人工費的95%,留5%抹灰完成后付清。

  十一、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加強安全教育管理,嚴格按安全要求及施工程序操作,正確使用好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如出現安全事故由責任方負責,因違章施工或操作失誤出現的工傷事故由乙方負責。

  十二、補充說明

  1、 施工內容:

  (1) 按照本工程圖紙的設計及現行的規范的要求進行的所有砌筑工程、預制過梁、預埋件等。(含二次結構)

  (2) 所有落地灰做到及時回收利用,墻體及時養護,廢料集中堆放。

  2、施工要求:

  (1) 砌筑工程的砌筑砂漿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必須按配合比要求進行砂漿的配比。

  (2) 砌筑質量嚴格按照國家施工質量驗收統一規范要求。

  (3) 出現非甲方原因,乙方私自停工一天,罰總造價的5%。停工超七天,視乙方自動退場并不結算人工費。造成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加陪償。

  十三、

  1、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2、 本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工程人工費結清后廢止。

  3、 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處理,雙方協商不成可上訴東營區人民法院。

  甲方代表: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乙方代表: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年月日:

施工監理合同 篇25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  錄

  一、 合同協議書

  二、 合同通用條款

  第1條 詞語定義

  第2條 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第3條 雙方關系與監理依據

  第4條 監理范圍

  第5條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6條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7條 甲方的權利

  第8條 乙方的權利

  第9條 監理合同期

  第10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11條 監理酬金與支付

  第12條 人員的更換

  第13條 獎勵與賠償

  第14條 轉讓與分包

  第15條 違約、爭議與仲裁

  三、合同專用條款

  第2條 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第4條 監理范圍

  第5條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6條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8條 乙方的權利

  第9條 監理合同期

  第11條 監理酬金與支付

  第13條 獎勵與賠償

  第15條 違約、爭議與仲裁

  附加條款

  附錄:

  使用說明

  一、合同協議書

  甲方委托乙方對工程的施工進行約定范圍內的監理。為明確雙方的職責、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文件構成全部監理合同文件(以下稱“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為準:

  (1)在本合同履行中雙方簽署的補充協議與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合同專用條款;

  (4)合同通用條款;

  (5)施工監理委托書或監理中標通知書;

  (6)與本合同有關的其它文件。

  3.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職責和義務。

  4.雙方同意本合同約定監理范圍內和監理期內的監理酬金總額為人民幣萬元。

  5.本合同施工監理期為個月(天),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6.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理人在協議書上簽字和加蓋公章后生效,至監理合同期滿并結清監理酬金終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份,雙方各執份。當正本與副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單位全稱) (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  編: 郵  編: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二、 合同通用條款

  第1條 詞語定義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如下含義。

  1.監理:指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施工監理合同以及有關工程文件、合同,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對工程施工的質量、進度、投資實施監督與管理。

  2.工程:指甲方委托進行監理的本合同范圍內的工程。

  3.甲方: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任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甲方代表:指經甲方授權,代表甲方負責履行本合同和作出決定的代表人。

  5.乙方:指承擔本合同監理任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乙方應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所批準的相應的監理資質。

  6.監理機構:指乙方派駐本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組織。

  7.總監理工程師:指經乙方授權,代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并被甲方認可的監理機構負責人。本合同中簡稱“總監”。

  8.監理酬金:指甲方按本合同約定的監理期限、監理范圍支付給乙方的勞務費用。

  9.第三方:指除甲乙雙方外與本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10.天:是指日歷天,即從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間的時間段。年、月、日均以公歷計算。

  11.書面形式:指對各種通知、信函、紀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寫、打字或印刷的表達方式。包括電報、電傳和傳真。

  第2條 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1.監理合同適用的法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例和行政法規,以及交通部頒布的有關規章和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法規。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因合同所依據的法規發生變化而引起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發生變更時,應按新的法規進行調整并在合同專用條款中明確約定。

  3.監理合同的書寫或解釋,以漢語為主導語言。若需使用其它語言作為輔助語言,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異議時,以漢語文本為準。

  4.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系以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3條 雙方關系與監理依據

  1.甲乙雙方是委托與被委托的合同關系,乙方在甲方委托監理的范圍內,獨立行使甲方授予的職權,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2.監理依據

  (1)國家有關的政策、法律和法規;

  (2)交通部及有關部門的規章;

  (3)國家、交通部及有關部門頒發的工程技術規范、標準和規程;

  (4)依法簽訂的監理合同及施工合同;

  (5)工程設計文件。

  第4條 監理范圍

  在合同專用條款中具體列出乙方實施監理的工程規模、監理范圍、工程界限、工程投資、總工期和監理工作階段及內容等。

  第5條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1.在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任命其代表,負責在合同履行期間與乙方進行聯系,并負責工程施工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在與第三方所簽的工程合同中,應明確第三方必須接受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的監督與管理。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當將乙方的工作范圍、監理工程師的職權、聯系辦法、監理機構組成與總監姓名以書面形式通知第三方。

  3.應在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內,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施工監理所需的工程技術資料。包括本工程招標文件、施工合同、設計文件、勘察資料及有關的批準文件等。

  4.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現場設施,對乙方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

  5.如果雙方約定,由甲方向監理機構免費提供職員和服務人員,則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增加相應的條款。

  6.在履約過程中,對于乙方按約定的監理工作程序提交的技術報告、工程變更、進度報表、總結報告及其它請示報告,甲方則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及時審批,若因未及時批復而給工程帶來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7.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監理酬金。

  第6條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1.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將監理機構組成、總監簡歷及主要監理人員名單提交甲方?偙O應在工程開工前,向甲方提交監理工作規劃和監理工作實施細則。

  2.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提出審查意見;檢查施工人員、船機、材料的進場情況,移交測量控制點并核驗測量基線的準確性;審查施工單位的開工申請報告,簽發開工通知書。

  3.嚴格控制施工質量,檢查與檢驗建筑材料和構件是否合格,監督第三方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對于不符合質量標準和不安全的作業應責令第三方返工或停工。對隱蔽工程按施工合同中的時限要求及時組織驗收,參與質量事故調查,提出處理意見,檢查處理結果。

  4.檢查施工進度與施工計劃的執行情況,當施工進度滯后于計劃時,應要求第三方或提請甲方及時采取措施,確保計劃工期。

  5.核查第三方提出的工程變更,報請甲方同意后,簽發工程變更通知。

  6.控制工程費用,核實第三方提交的工程進度報表和工程量清單,簽發付款憑證。

  7.參與施工合同管理,審核索賠報告,協調各方關系,公正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8.在履約過程中,對于甲方和第三方提交的有關工程的通知和各種報告,需要乙方審核、核對或確認后轉交的,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及時審查和轉交,若因超過時限給工程帶來損失,應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9.應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授權的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以及甲方對監理工作的監督和檢查,按合同專用條款所約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交監理工作報告。

  10.審核施工單位提出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竣工資料,協助甲方組織工程驗收。

  11.審核保修期內工程保修與缺陷處理方案,檢查實施情況。

  12.不得泄露本工程需要保密的技術與經濟資料,不得與第三方發生直接或間接的經濟關系。

  13.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監理任務后,應將甲方提供的設施和剩余物品移交甲方。

  第7條 甲方的權利

  1.對乙方派出的監理機構與監理人員進行審查,并對其工作進行檢查和監督,對不稱職的監理人員有權要求乙方更換。

  2.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施工工藝進行認定,對工程變更進行審批。

  3.審批由第三方提交、經乙方審核同意的工程進度報表、工程量清單與工程價款。

  4.有權要求監理機構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和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8條 乙方權利

  甲方在委托的監理范圍內,授予乙方以下權利:

  1.對履約能力差的分包單位,乙方有權要求其整改,整改無效時有權建議甲方清退;對工作不力的現場施工人員,有權要求施工單位予以調換。

  2.有權查閱本工程的全部設計文件、技術經濟資料與批文,主持或參加本工程的有關業務會議。

  3.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和現場條件,在報經甲方同意后,可向第三方發出開工通知、停工通知與復工通知。

  4.根據實際需要,在甲方授權的范圍內,可對設計內容作局部修改,具體條款,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9條 監理合同期

  1.監理合同期一般包括施工招投標階段、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及工程保修階段。本監理合同期起止日期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由于非乙方的原因導致監理合同期延長,甲乙雙方應按約定簽定補充協議。

  第10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若實際監理范圍或監理工作量或監理合同期因故發生變化,雙方均可提出合同變更請求并應簽訂補充協議。

  2.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應提前28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說明理由,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后應在14天內予以答復。若同意變更要求,雙方應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若不同意變更要求,雙方仍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果一方在接到對方變更要求后14天內不予答復,則視為變更要求已被接受,否則視為違約。

  3.若一方在合同期內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合同中的義務,另一方有權通知違約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因合同終止或解除所遭受的損失,除依法可以免除的責任外,應由違約方賠償。

  4.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28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說明理由,另一方應在接到通知后14天內作出答復;若不同意解除要求,在協商統一前,雙方仍應履行本合同。若在14天內不予答復,則視為同意解除合同,一方可在發出第一次通知的28天后,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解除。

  5.本合同簽訂之后,不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理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解除。

  第11條 監理酬金與支付

  1.甲方應按國家的監理收費規定,確認乙方的監理酬金,并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予以支付。

  2.監理酬金的支付按監理合同期進行,不受工程施工實際進度的影響。(除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誤外)。監理合同協議書簽訂后7天內,甲方應按總監理酬金20%~30%的數額,向乙方預付監理酬金;工程保修階段的監理酬金一般可為監理酬金總額的5%.

  3.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規模、監理范圍或監理期限發生的變化超過雙方的約定時,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辦法調整監理費。合同執行期間,若因國家或地方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和費率調整等原因使工程費用增加,乙方的監理酬金也應相應調整,具體調整辦法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若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辦法支付延期監理酬金。

  5.乙方人員受甲方指派出外考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若甲方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向乙方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的銀行貸款利率乘以拖欠的酬金時間計算。

  第12條 人員的更換

  1.若乙方確需更換總監和主要監理人員時,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后由甲方通知第三方,其它監理人員的調換也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通知第三方。

  2.若因乙方人員不稱職,甲方有權提出調換人員,若情況屬實,乙方應當予以調換。

  3.若甲方需更換其代表,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13條 獎勵與賠償

  1.獎勵:

  (1)乙方及其派出人員,在監理工作中表現突出,貢獻較大時,甲方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2)乙方人員在監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議,節省工程投資使甲方得到了經濟效益,甲方應將節約部分的10%~30%獎勵給乙方,具體標準和辦法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賠償:若因乙方人員工作過失造成工程事故或甲方經濟損失,應向甲方進行賠償。賠償額計算方法為:該單項直接損失×監理費率(扣除稅金)。累計賠償總金額不應超過監理酬金總額(扣除稅金)。

  第14條 轉讓與分包

  1.本合同一經簽署,不得轉讓。

  2.除受監的主體工程外,乙方可將合同部分任務分包給有資質的監理單位(分包部分不能超過總監理任務的50%),但應事先以書面形式將分包單位的名稱、分包范圍與分包內容報告甲方,甲方對此分包有確認和否決權。

  3.乙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在經濟上甲方只與乙方發生關系,但甲方對乙方分包單位的工作有權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均視為乙方的違約。

  4.乙方對外單位人員的聘任不視為分包。

  第15條 違約、爭議與仲裁

  1.任何一方不執行本合同的規定,不履行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在執行合同過程中,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或者提請雙方的上級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若協商或調解無效,可選擇以下方式之一進行處理:

  (1)向雙方認可的或約定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爭議發生后,除雙方均同意終止合同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合同,否則視為違約。

  三、 合同專用條款

  合同專用條款是對合同通用條款的補充、完善或具體化。應對照合同通用條款中同一條款一起閱讀和理解。如果合同通用條款與合同專用條款之間有不一致之處,以合同專用條款為準。

  第2條 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1.本合同約定的適用的法規:

  2.雙方的權利、義務若因適用的法規變更而引起變化時,則雙方的權利、義務需再約定的內容為:

  3.輔助語言:

  第4條 監理范圍

  監理工程范圍包括: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規模:

  (4)工程界限:

  (5)工程投資:

  (6)施工期:

  (7)監理工作階段及內容

  第5條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1.甲方應在年月日任命其代表,并向乙方提供所約定的外部條件包括:

  2.甲方向第三方通知乙方監理工作范圍、職權和人員的具體辦法和日期:

  3.雙方約定的甲方應提供的技術資料及提供的時間:

  4.甲方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現場設施:

  乙方自備的,甲方給予經濟補償的設施如下:

  5.在監理期間,甲方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名職員,由總監安排其工作,并免費提供名服務人員。

  6.監理工作程序的約定:

  甲方應在天內審批乙方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各類報告、報表的辦法、期限和責任:

  7.甲方未按約定支付監理費用的違約責任的約定:

  第6條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1.乙方應在年月日向甲方提交監理機構的組成、監理人員名單、監理工作規劃及監理

  工作實施細則;

  8.乙方應在天內審查(或核實)各類報告、報表的程序、責任:

  9.乙方應在天內向甲方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內容及有關專項報告的約定:

  12.本工程需要保密的內容約定:

  13.監理工程師現場設施返還甲方的辦法:

  第8條 乙方權利

  4.對設計內容進行局部修改的具體標準和條件的約定:

  第9條 監理合同期

  1.本監理合同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月(或天);

  2.本監理合同期延長條件的約定:

  第11條 監理酬金與支付

  2.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乙方的監理酬金(含預付款,進度款等):

  3.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與金額,對乙方的監理酬金進行調整:

  監理酬金調整的條件約定:

  4.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延期監理酬金:

  第13條 獎勵與賠償

  1.獎勵條件、標準和方法:

  第15條 違約、爭議與仲裁

  1.違約處理方式的約定:

  2.爭議的具體解決辦法的約定:

  3.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

  附錄:

  范本使用說明

  《水運工程施工監理合同范本》主要適用于全國水運工程(含合資或外資在國內建設的水運工程)的施工監理,包括港口、航道、船廠、防波堤、修造船建筑物、船閘、渠化及其配套工程。

  《水運工程施工監理合同范本》包括《合同協議書》,《合同通用條款》和《合同專用條款》三部分。

  (1)“合同協議書”是整個監理合同概括性的總匯,它以簡練、概括性語言,將合同的要點寫入協議書中,雙方一旦達成協議,只要書寫很少的文字即可簽署合同。

  (2)“合同通用條款”主要是依據交通部“水運工程施工監理規定(試行)”的精神,參照“菲迪克”(FIDIC)條款并結合我國水運工程施工的實際情況而提出的施工監理合同標準條件,合同雙方原則上應當遵守,簽約和履約過程中,一般不作改動。

  (3)“合同專用條款”是甲乙雙方根據不同工程項目的特點和所處的自然和社會環境,對合同條款的一種完善與補充,如:工程中的具體內容,如工程規模,監理項目、工程造價、監理合同期、監理費用、特殊檢測項目及費用、獎勵條件等都應在專用條款中寫明,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填寫,雙方若認為需要,可在其中增加約定的補充條款和修正條款,以及附加條款。

  “合同專用條款”應當對應“合同通用條款”的順序進行填寫,例如:

  “第2條”,要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填寫所適用的部門和地方的法規與規章。

  “第4條”,寫明“監理范圍”時,一般要具體寫出工程項目和它包括的總概算,單位工程概算所涵蓋的工程范圍應與總承包合同相一致。在寫明監理內容時,首先要具體寫明是哪個階段或哪幾個階段的監理任務;其次要寫明委托階段內每項具體監理工作,以免遺漏。如果甲方還要求乙方承擔一些咨詢業務和事務性工作,也應當在本條款中詳細列出。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編制概預算,編制標底,提供臨時設施的設計等。

  “第5條”,在填寫甲方向乙方提供或乙方自備的設施時,一般是指下列設備:(1)檢測設備,(2)測量設備,(3)通信設備,(4)交通設備,(5)照相錄像設備,(6)電算設備,(7)打字復印設備,(8)辦公用房及設備,(9)生活用房及設備。

  若甲方對乙方自備的設備進行補償時,一般應寫明補償金額,其計算方法是:

  補償金額=設備使用期占折舊期的比率×設備原值+管理費。

  在監理期間,若有特殊的檢測項目,雙方應增加有關此方面的約定,并寫明檢測費用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和金額。

  補償金額=設備使用期占折舊期的比率×設備原值+管理費。

  在監理期間,若有特殊的檢測項目,雙方應增加有關此方面的約定,并寫明檢測費用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和金額。

施工監理合同 篇26

  本協議書由____(以下簡稱“業主”)為一方,與____(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為另一方共同訂立。

  鑒于業主已委托監理單位為____工程提供監理服務并已接受了監理單位就此提出的項目建議書,為明確雙方在合同期間的義務、責任、權力和利益。茲就以下事項達成協議:

  一、本協議書中的詞句和用語與“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中通用條件所規定的定義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應作為協議書的有效內容予以遵守和執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監理中標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通用條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JTJ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投標文件

  6.雙方簽認的補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

  附件A——監理服務的形式、范圍與內容

  附件B——業主提供的監理工作條件

  附件C——監理服務的費用與支付

  其它附件

  三、業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監理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監理單位支付根據監理合同規定應支付的費用和提供監理工作條件。

  四、監理單位基于業主的上述保證,在此向業主承諾按照本監理合同的規定履行監理服務。

  五、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自___年___月__日生效,至___年___月___日終止,在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結清監理服務費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書副本___份。雙方各執___份。

  業主:_____(蓋章)______監理單位: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施工監理合同 篇27

  水運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 錄

  一、 合同協議書

  二、 合同通用條款

  第1條 詞語定義

  第2條 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第3條 雙方關系與監理依據

  第4條 監理范圍

  第5條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6條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7條 甲方的權利

  第8條 乙方的權利

  第9條 監理合同期

  第10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11條 監理酬金與支付

  第12條 人員的更換

  第13條 獎勵與賠償

  第14條 轉讓與分包

  第15條 違約、爭議與_____

  三、合同專用條款

  第2條 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第4條 監理范圍

  第5條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6條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8條 乙方的權利

  第9條 監理合同期

  第11條 監理酬金與支付

  第13條 獎勵與賠償

  第15條 違約、爭議與_____

  附加條款

  附錄:

  使用說明

  一、合同協議書

  甲方委托乙方對工程的施工進行約定范圍內的監理。為明確雙方的職責、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文件構成全部監理合同文件(以下稱“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為準:

 。1)在本合同履行中雙方簽署的補充協議與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合同專用條款;

 。4)合同通用條款;

  (5)施工監理委托書或監理中標通知書;

 。6)與本合同有關的其它文件。

  3.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職責和義務。

  4.雙方同意本合同約定監理范圍內和監理期內的監理酬金總額為人民幣萬元。

  5.本合同施工監理期為個月(天),即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6.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理人在協議書上簽字和加蓋公章后生效,至監理合同期滿并結清監理酬金終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份,雙方各執份。當正本與副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挝蝗Q) (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 編: 郵 編: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二、 合同通用條款

  第1條 詞語定義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如下含義。

  1.監理:指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施工監理合同以及有關工程文件、合同,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對工程施工的質量、進度、投資實施監督與管理。

  2.工程:指甲方委托進行監理的本合同范圍內的工程。

  3.甲方: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任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甲方代表:指經甲方授權,代表甲方負責履行本合同和作出決定的代表人。

  5.乙方:指承擔本合同監理任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乙方應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所批準的相應的監理資質。

  6.監理機構:指乙方派駐本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組織。

  7.總監理工程師:指經乙方授權,代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并被甲方認可的監理機構負責人。本合同中簡稱“總監”。

  8.監理酬金:指甲方按本合同約定的監理期限、監理范圍支付給乙方的勞務費用。

  9.第三方:指除甲乙雙方外與本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10.天:是指日歷天,即從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間的時間段。年、月、日均以公歷計算。

  11.書面形式:指對各種通知、信函、紀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寫、打字或印刷的表達方式。包括電報、電傳和傳真。

  第2條 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1.監理合同適用的法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例和行政法規,以及交通部頒布的有關規章和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法規。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因合同所依據的法規發生變化而引起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發生變更時,應按新的法規進行調整并在合同專用條款中明確約定。

  3.監理合同的書寫或解釋,以漢語為主導語言。若需使用其它語言作為輔助語言,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異議時,以漢語文本為準。

  4.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系以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3條 雙方關系與監理依據

  1.甲乙雙方是委托與被委托的合同關系,乙方在甲方委托監理的范圍內,_____行使甲方授予的職權,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2.監理依據

 。1)國家有關的政策、法律和法規;

  (2)交通部及有關部門的規章;

 。3)國家、交通部及有關部門頒發的工程技術規范、標準和規程;

 。4)依法簽訂的監理合同及施工合同;

 。5)工程設計文件。

  第4條 監理范圍

  在合同專用條款中具體列出乙方實施監理的工程規模、監理范圍、工程界限、工程投資、總工期和監理工作階段及內容等。

  第5條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1.在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任命其代表,負責在合同履行期間與乙方進行聯系,并負責工程施工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在與第三方所簽的工程合同中,應明確第三方必須接受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的監督與管理。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當將乙方的工作范圍、監理工程師的職權、聯系辦法、監理機構組成與總監姓名以書面形式通知第三方。

  6.在履約過程中,對于乙方按約定的監理工作程序提交的技術報告、工程變更、進度報表、總結報告及其它請示報告,甲方則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及時審批,若因未及時批復而給工程帶來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7.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監理酬金。

  第6條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1.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將監理機構組成、總監簡歷及主要監理人員名單提交甲方。總監應在工程開工前,向甲方提交監理工作規劃和監理工作實施細則。

  2.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提出審查意見;檢查施工人員、船機、材料的進場情況,移交測量控制點并核驗測量基線的準確性;審查施工單位的開工申請報告,簽發開工通知書。

  3.嚴格控制施工質量,檢查與檢驗建筑材料和構件是否合格,監督第三方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對于不符合質量標準和不安全的作業應責令第三方返工或停工。對隱蔽工程按施工合同中的時限要求及時組織驗收,參與質量事故調查,提出處理意見,檢查處理結果。

  4.檢查施工進度與施工計劃的執行情況,當施工進度滯后于計劃時,應要求第三方或提請甲方及時采取措施,確保計劃工期。

  5.核查第三方提出的工程變更,報請甲方同意后,簽發工程變更通知。

  6.控制工程費用,核實第三方提交的工程進度報表和工程量清單,簽發付款憑證。

  7.參與施工合同管理,審核索賠報告,協調各方關系,公正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8.在履約過程中,對于甲方和第三方提交的有關工程的通知和各種報告,需要乙方審核、核對或確認后轉交的,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及時審查和轉交,若因超過時限給工程帶來損失,應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9.應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授權的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以及甲方對監理工作的監督和檢查,按合同專用條款所約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交監理_____。

  10.審核施工單位提出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竣工資料,協助甲方組織工程驗收。

  11.審核保修期內工程保修與缺陷處理方案,檢查實施情況。

  12.不得泄露本工程需要保密的技術與經濟資料,不得與第三方發生直接或間接的經濟關系。

  13.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監理任務后,應將甲方提供的設施和剩余物品移交甲方。

  第7條 甲方的權利

  1.對乙方派出的監理機構與監理人員進行審查,并對其工作進行檢查和監督,對不稱職的監理人員有權要求乙方更換。

  2.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施工工藝進行認定,對工程變更進行審批。

  3.審批由第三方提交、經乙方審核同意的工程進度報表、工程量清單與工程價款。

  4.有權要求監理機構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和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8條 乙方權利

  甲方在委托的監理范圍內,授予乙方以下權利:

  1.對履約能力差的分包單位,乙方有權要求其整改,整改無效時有權建議甲方清退;對工作不力的現場施工人員,有權要求施工單位予以調換。

  2.有權查閱本工程的全部設計文件、技術經濟資料與批文,主持或參加本工程的有關業務會議。

  3.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和現場條件,在報經甲方同意后,可向第三方發出開工通知、停工通知與復工通知。

  4.根據實際需要,在甲方授權的范圍內,可對設計內容作局部修改,具體條款,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9條 監理合同期

  1.監理合同期一般包括施工招投標階段、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及工程保修階段。本監理合同期起止日期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由于非乙方的原因導致監理合同期延長,甲乙雙方應按約定簽定補充協議。

  第10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若實際監理范圍或監理工作量或監理合同期因故發生變化,雙方均可提出合同變更請求并應簽訂補充協議。

  2.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應提前28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說明理由,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后應在14天內予以答復。若同意變更要求,雙方應協商簽訂 補充協議;若不同意變更要求,雙方仍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果一方在接到對方變更要求后14天內不予答復,則視為變更要求已被接受,否則視為違約。

  3.若一方在合同期內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合同中的義務,另一方有權通知違約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因合同終止或解除所遭受的損失,除依法可以免除的責任外,應由違約方賠償。

  4.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28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說明理由,另一方應在接到通知后14天內作出答復;若不同意解除要求,在協商統一前, 雙方仍應履行本合同。若在14天內不予答復,則視為同意解除合同,一方可在發出第一次通知的28天后,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解除。

  5.本合同簽訂之后,不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理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解除。

  第11條 監理酬金與支付

  1.甲方應按國家的監理_____規定,確認乙方的監理酬金,并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予以支付。

  2.監理酬金的支付按監理合同期進行,不受工程施工實際進度的影響。(除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誤外)。監理合同協議書簽訂后7天內,甲方應按總監理酬金20%~30%的數額,向乙方預付監理酬金;工程保修階段的監理酬金一般可為監理酬金總額的5%.

  3.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規模、監理范圍或監理期限發生的變化超過雙方的約定時,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辦法調整監理費。合同執行期間,若因 國家或地方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和費率調整等原因使工程費用增加,乙方的監理酬金也應相應調整,具體調整辦法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若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辦法支付延期監理酬金。

  5.乙方人員受甲方指派出外考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若甲方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向乙方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的銀行貸款利率乘以拖欠的酬金時間計算。

  第12條 人員的更換

  1.若乙方確需更換總監和主要監理人員時,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后由甲方通知第三方,其它監理人員的調換也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通知第三方。

  2.若因乙方人員不稱職,甲方有權提出調換人員,若情況屬實,乙方應當予以調換。

  3.若甲方需更換其代表,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13條 獎勵與賠償

  1.獎勵:

 。1)乙方及其派出人員,在監理工作中表現突出,貢獻較大時,甲方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2)乙方人員在監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議,節省工程投資使甲方得到了經濟效益,甲方應將節約部分的10%~30%獎勵給乙方,具體標準和辦法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賠償:若因乙方人員工作過失造成工程事故或甲方經濟損失,應向甲方進行賠償。賠償額計算方法為:該單項直接損失_________監理費率(扣除稅金)。累計賠償總金額不應超過監理酬金總額(扣除稅金)。

  第14條 轉讓與分包

  1.本合同一經簽署,不得轉讓。

  2.除受監的主體工程外,乙方可將合同部分任務分包給有資質的監理單位(分包部分不能超過總監理任務的50%),但應事先以書面形式將分包單位的名稱、分包范圍與分包內容報告甲方,甲方對此分包有確認和否決權。

  3.乙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在經濟上甲方只與乙方發生關系,但甲方對乙方分包單位的工作有權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均視為乙方的違約。

  4.乙方對外單位人員的聘任不視為分包。

  第15條 違約、爭議與_____

  1.任何一方不執行本合同的規定,不履行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在執行合同過程中,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或者提請雙方的上級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若協商或調解無效,可選擇以下方式之一進行處理:

 。1)向雙方認可的或約定的合同_____機構申請_____;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爭議發生后,除雙方均同意終止合同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合同,否則視為違約。

  三、 合同專用條款

  合同專用條款是對合同通用條款的補充、完善或具體化。應對照合同通用條款中同一條款一起閱讀和理解。如果合同通用條款與合同專用條款之間有不一致之處,以合同專用條款為準。

  第2條 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1.本合同約定的適用的法規:

  2.雙方的權利、義務若因適用的法規變更而引起變化時,則雙方的權利、義務需再約定的內容為:

  3.輔助語言:

  第4條 監理范圍

  監理工程范圍包括: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規模:

  (4)工程界限:

 。5)工程投資:

  (6)施工期:

  (7)監理工作階段及內容

  第5條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1.甲方應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任命其代表,并向乙方提供所約定的外部條件包括:

  2.甲方向第三方通知乙方監理工作范圍、職權和人員的具體辦法和日期:

  3.雙方約定的甲方應提供的技術資料及提供的時間:

  乙方自備的,甲方給予經濟補償的設施如下:

  6.監理工作程序的約定:

  甲方應在天內審批乙方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各類報告、報表的辦法、期限和責任:

  7.甲方未按約定支付監理費用的違約責任的約定:

  第6條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1.乙方應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甲方提交監理機構的組成、監理人員名單、監理工作規劃及監理

  工作實施細則;

  8.乙方應在天內審查(或核實)各類報告、報表的程序、責任:

  9.乙方應在天內向甲方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內容及有關專項報告的約定:

  12.本工程需要保密的內容約定:

  13.監理工程師現場設施返還甲方的辦法:

  第8條 乙方權利

  4.對設計內容進行局部修改的具體標準和條件的約定:

  第9條 監理合同期

  1.本監理合同期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計月(或天);

  2.本監理合同期延長條件的約定:

  第11條 監理酬金與支付

  2.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乙方的監理酬金(含預付款,進度款等):

  3.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與金額,對乙方的監理酬金進行調整:

  監理酬金調整的條件約定:

  4.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延期監理酬金:

  第13條 獎勵與賠償

  1.獎勵條件、標準和方法:

  第15條 違約、爭議與_____

  1.違約處理方式的約定:

  2.爭議的具體解決辦法的約定:

  3.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__委員會,_____或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

  附錄:

  范本使用說明

  《水運工程施工監理合同范本》主要適用于全國水運工程(含合資或外資在國內建設的水運工程)的施工監理,包括港口、航道、船廠、防波堤、修造船建筑物、船閘、渠化及其配套工程。

  《水運工程施工監理合同范本》包括《合同協議書》,《合同通用條款》和《合同專用條款》三部分。

 。1)“合同協議書”是整個監理合同概括性的總匯,它以簡練、概括性語言,將合同的要點寫入協議書中,雙方一旦達成協議,只要書寫很少的文字即可簽署合同。

 。2)“合同通用條款”主要是依據交通部“水運工程施工監理規定(試行)”的精神,參照“菲迪克”(FIDIC)條款并結合我國水運工程施工的實際情況而提出的施工監理合同標準條件,合同雙方原則上應當遵守,簽約和履約過程中,一般不作改動。

  (3)“合同專用條款”是甲乙雙方根據不同工程項目的特點和所處的自然和社會環境,對合同條款的一種完善與補充,如:工程中的具體內容,如工程 規模,監理項目、工程造價、監理合同期、監理費用、特殊檢測項目及費用、獎勵條件等都應在專用條款中寫明,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填寫,雙方若認為需要,可 在其中增加約定的補充條款和修正條款,以及附加條款。

  “合同專用條款”應當對應“合同通用條款”的順序進行填寫,例如:

  “第2條”,要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填寫所適用的部門和地方的法規與規章。

  “第4條”,寫明“監理范圍”時,一般要具體寫出工程項目和它包括的總概算,單位工程概算所涵蓋的工程范圍應與總承包合同相一致。在寫明監理內 容時,首先要具體寫明是哪個階段或哪幾個階段的監理任務;其次要寫明委托階段內每項具體監理工作,以免遺漏。如果甲方還要求乙方承擔一些咨詢業務和事務性 工作,也應當在本條款中詳細列出。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編制概預算,編制標底,提供臨時設施的設計等。

  “第5條”,在填寫甲方向乙方提供或乙方自備的設施時,一般是指下列設備:(1)檢測設備,(2)測量設備,(3)通信設備,(4)交通設備,(5)照相錄像設備,(6)電算設備,(7)打字復印設備,(8)辦公用房及設備,(9)生活用房及設備。

  若甲方對乙方自備的設備進行補償時,一般應寫明補償金額,其計算方法是:

  補償金額=設備使用期占折舊期的比率_________設備原值+管理費。

  在監理期間,若有特殊的檢測項目,雙方應增加有關此方面的約定,并寫明檢測費用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和金額。

  補償金額=設備使用期占折舊期的比率_________設備原值+管理費。

  在監理期間,若有特殊的檢測項目,雙方應增加有關此方面的約定,并寫明檢測費用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和金額。

施工監理合同 篇28

  一、本協議書中的詞句和用語與“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中通用條件所規定的定義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應作為協議書的有效內容予以遵守和執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監理中標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通用條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

  5.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投標文件

  6.雙方簽認的補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_________

  三、業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監理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監理單位支付根據監理合同規定應支付的費用和提供監理工作條件。

  四、監理單位基于業主的上述保證,在此向業主承諾按照本監理合同的規定履行監理服務。

  五、本協議書經雙方簽蓋章后,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在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結清監理服務費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書副本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業主(蓋章):_________監理單位(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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