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監理合同
監理合同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 錄
一、 合同協議書
二、 合同通用條款
第1條 詞語定義
第2條 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第3條 雙方關系與監理依據
第4條 監理范圍
第5條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6條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7條 甲方的權利
第8條 乙方的權利
第9條 監理合同期
第10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11條 監理酬金與支付
第12條 人員的更換
第13條 獎勵與賠償
第14條 轉讓與分包
第15條 違約、爭議與仲裁
三、合同專用條款
第2條 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第4條 監理范圍
第5條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6條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8條 乙方的權利
第9條 監理合同期
第11條 監理酬金與支付
第13條 獎勵與賠償
第15條 違約、爭議與仲裁
附加條款
附錄:
使用說明
一、合同協議書
甲方委托乙方對工程的施工進行約定范圍內的監理。為明確雙方的職責、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文件構成全部監理合同文件(以下稱"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為準:
(1)在本合同履行中雙方簽署的補充協議與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合同專用條款;
(4)合同通用條款;
(6)與本合同有關的其它文件。
3.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職責和義務。
4.雙方同意本合同約定監理范圍內和監理期內的監理酬金總額為人民幣萬元。
5.本合同施工監理期為個月(天),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6.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理人在協議書上簽字和加蓋公章后生效,至監理合同期滿并結清監理酬金終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份,雙方各執份。當正本與副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單位全稱) (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 編: 郵 編: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二、 合同通用條款
第1條 詞語定義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如下含義。
1.監理:指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施工監理合同以及有關工程文件、合同,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對工程施工的質量、進度、投資實施監督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