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電土建工程施工合同
監督單位(蓋章):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重慶市水利水電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與水利部、國家電力公司、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頒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招標文件》、《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合同技術條款》(gf--0208),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頒發,并經水利部辦公廳以辦建管〔〕122號轉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0213)、《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0214)配套使用。即將水利部范本(gf--0208)中的"本合同《通用合同條款》第款"、"本合同《通用合同條款》第xx條"、"《通用合同條款》"等改為"《重慶市水利水電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2.水利水電土建工程在編制招標文件和施工合同文件時,應全文引用《重慶市水利水電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不得刪改;可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對其進行補充,但不得違反公正、公平原則。3.招投標結束后按《重慶市水利水電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簽訂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