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電土建工程施工合同
│1 │施工組織設計報告 │ │ │
├──┼──────────┼────┼───────┤
│2 │施工技術措施計劃 │ │ │
├──┼──────────┼────┼───────┤
│3 │年、月進度報表 │ │ │
├──┼──────────┼────┼───────┤│4 │質量檢測與評定資料 │ │ │
├──┼──────────┼────┼───────┤
│5 │工序開倉(開工)資料│ │ │
├──┼──────────┼────┼───────┤
│6 │竣工圖及驗收資料 │ │ │
├──┼──────────┼────┼───────┤
│7 │結算資料 │ │ │
├──┼──────────┼────┼───────┤
│8 │承包人應提供的施工圖│ │ │
├──┼──────────┼────┼───────┤
│… │ │ │ │
└──┴──────────┴────┴───────┘
5.2.6 承包人按有關規定負責辦理由承包人投保的保險。
5.2.7 承包人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文明施工,避免施工對公眾利益的損害,保證工程施工和人員的安全。
5.2.8 承包人應遵守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按有關規定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工地及其附近的環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聲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環境破壞和人員傷害及財產損失,避免施工對公眾利益的損害。
5.2.9 承包人應嚴格按施工圖紙和本合同招投標文件中《技術條款》規定的質量要求完成各項工作。
5.2.10 承包人應按監理人的指示為其他人在本工地或附近實施與本工程有關的其它各項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
5.2.11 承包人應在工程通過完工驗收后天內完成工地清理并撤退其人員、施工設備和剩余材料。
5.2.12 其它責任:_________。
六、監理人的職責
6.1 監理人應履行合同規定的職責。
6.2 監理人可以行使合同規定的和合同中隱含的權力,若發包人要求監理人在行使某種權力前必須得到發包人批準,則應在合同或補充協議中予以規定,否則監理人行使這種權力應視為已得到發包人的事先批準。
6.3 監理人負責工程的進度控制、質量控制、投資控制;負責設計變更審核和合同管理;協調建設各方關系;工程分包、工期調整、設計變更等,監理人在作出決定前,應得到發包人的批準;屬重大設計變更的,應按行政審批部門批準的設計變更進行控制。
6.4 總監理工程師是監理人駐工地履行監理職責的全權負責人?偙O理工程師應全面負責發包人委托的監理工作。組織施工組織設計審查,簽發施工圖紙、監理文件,組織工程質量檢查評定與分部工程驗收、隱蔽工程驗收,審簽工程進度結算資料。
6.5 監理工程師在總監授權范圍內開展監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