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宅裝飾裝修施工合同
8.3雙方未辦理驗收手續,發包人不得人住,如發包人擅自人住視驗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
8.4竣工驗收在工程質量、室內空氣質量及經濟方面存在個別的不涉及較大問題并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解決竣工驗收遺留問題協議”(作為竣工驗收單附件)后,可視為驗收。
8.5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保修期限為二年。
第九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9.1合同簽字生效后,發包人按下列表格中的約定時間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付款比例由雙方協商確定。
工程款付款時間表
付款時間
付款比例
金 額
合同簽訂后
開工前三天
元
工期過半
油漆工進場
元
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當天
元
增加工程項目
簽訂工程項目變更單時
元
9.2雙方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施工結束乙方應開具統一發票交發包人。
9.3工程結算(見附件五)。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0.1工程項目如需變更,需提前與對方聯系。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簽署工程項目變更單,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見附件四)。甲方提出變更設計、材料,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10.2合同簽訂后施工前,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對方以書面形式提出, 經雙方同意辦理法律手續, 訂立終止合同協議, 并由過錯方按合同總價
款__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對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應當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發包人同意工期順延的其它情況。
11.2對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的延誤,工期應當順延,每誤工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2‰違約金。
(1)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其應當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
(2)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影響正常施工的;
(3)因發包人責任造成工期延誤的其它情況。
11.3因承包人責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順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返工費由承包人承擔, 工期不順延,并向發包人支付合同價款的2‰違約金。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12.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工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
12.2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選擇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將爭議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請求按照其仲裁規定進行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