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層樓房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精選31篇)
多層樓房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1
工 程 名 稱:
工 程 地 點:
合 同 編 號: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
發 包 人:
設 計 人:
簽 訂 日 期: 年 月 日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 工程方案、施工圖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序號分項目名稱建設規模設計階段及內容估算總投資
(萬元)費率 設計費(元)
層數建筑面積(m2)方案初步設計施工圖
1 √ √
2
3
4
合計
備 注1、實際設計費以費率*實際出圖面積為準;
2、本項目方案設計階段費用占整個項目設計費用的30%;施工圖設計階段費用占整個項目設計費用的60%;
3、本次設計內容:方案圖(即總平面布置圖、規劃設計文本)、初步設計(各專業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即各單體建筑、結構、給排水、電氣、暖通施工圖);
4、設計費含稅費并開具正式稅務發票。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1用地紅線圖1簽訂合同后三日內
2規劃條件1簽訂合同后三日內
3設計任務書1簽訂合同后三日內
4項目有關批文1簽訂合同后三日內
5項目地勘資料1施工圖設計開始前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1總平圖4收到本合同第三條第1至第4項資料且收到發包人書面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
2方案圖(或初步設計)8收到本合同第三條第1至第4項資料且收到發包人書面通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3施工圖8收到本合同第三條第1至第5項資料且收到發包人書面通知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為:約¥ 元整。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清次序占總設計費%付費額(元)付費時間
(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20% 合同簽訂后三日內支付
第二次付費30% 設計人交付方案圖時支付給設計人)
第三次付費
(含定金)45% 設計人交付施工圖時支付
第四次付費5%尾款竣工驗收后5個工作日內或交付施工圖紙24個月,以上兩個時間以先到的時間節點為準
說明:1、設計費最終收費以實際施工圖建筑面積乘以費率(或預算建安投資乘以費率)
確定。
2、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3、如各單體竣工驗收樓棟是分批次的,按驗收完成的樓棟設計費支付尾款。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員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合同(或另行補充協議)、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本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產生費用設計人自理。
6.1.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工程現狀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并考慮對其他分項工程的影響按本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國家現行有關技術規范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50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本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收取相應的設計費用。
6.2.6 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程,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相應的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7.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本合同生效后,設計人無故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由于發包人違約導致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第八條 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補充協議。本合同內設計人應承擔的現場施工服務工作含以下內容:
8.1.1各施工階段節點現場驗收,施工階段節點包括:基槽驗收、基礎驗收、主體驗收、竣工驗收;
8.1.2 施工圖交付后的圖紙技術會審;
8.1.3 由設計人提供圖紙錯誤導致的現場問題處理和修改。
由施工單位、發包人、監理單位錯誤引起的設計圖紙修改及必要的現場服務所產生的修改費及差旅費用應由發包人承擔。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
8.4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合同雙方同意由 起訴人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 份,發包人 份,設計人 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8.10 發包人委托以下人員代表發包人簽收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姓名: 電話: 郵箱:
8.12 其它約定事項: 無
以下無正文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名稱: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多層樓房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2
項目名稱:___________
項目建設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由承接方編填)
委托方:___________
承接方: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 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___________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工程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名稱、階段、規模、投資、設計內容及標準:
第三條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設計文件:__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應支付合同項目的設計費為______元(取費計算標準詳見表)。
設計費的支付方法為:___________
5.1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 的20%,計__________元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5.2 乙方提交_________設計文件后_________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_ %,計 _______元。
5.3 乙方提交全部設計文件后 天內,甲方付清其余的設計費,計 _______元。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甲方責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
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5天以上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 甲方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6.1.3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6.1.4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用,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級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甲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6.1.5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提交設計文件時,甲方應支付趕工費;
6.1.6 甲方應為乙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
件;
6.1.7 甲方應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復制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索賠。
6.2 乙方責任:
6.2.1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設計文
件;
6.2.2 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償付賠償金,賠償金最多與免收的設計費金額相等;
6.2.3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6.2.4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6.2.5 乙方交付設計文件后,參加有關上級審查及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計劃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調整補充。乙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現場施工服務、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乙方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適當收取 _______元咨詢服務費;
6.2.6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有權索賠。
第七條 其他
7.1 甲方要求乙方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7.2 乙方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甲方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乙方另收工本費。
7.3 本工程項目中,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甲方需要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7.4 甲方委托乙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乙方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甲方支付。
7.5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7.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7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托方與承接方應及時協商解釋。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7.8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9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雙方各執四份。
7.10 本合同雙方簽章后,在15日內報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審查。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雙方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委托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 承接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___________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多層樓房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3
發 包 人: 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承 包 人: 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公司
簽訂日期: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__市建設委員會
_____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監制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稱): _______________工程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廠區排水管工程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 鋪設排水管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外經貿蘇府資字[20__]4521號
資金來源: 自籌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包工包料(不含排水管),挖填土、鋪道碴、澆墊層及護管砼、排水管鋪設、鋼絲網砂漿箍縫、磚砌窨井、砼蓋及座(具體規格單價見附頁)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_________年 _____ 月 ___ 日
竣工日期: _________年 _____ 月 ___ 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_________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符合現行質量驗收規范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 ___________ 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 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 量保修責任。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年 _____ 月 ___ 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 簽訂之日 生效。
發 包 人:(公章) ____________ 承 包 人:(公章)________
住 所: ____________住 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
開戶銀行: 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
賬 號: 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多層樓房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4
委托方:_________
設計方:_________
委托方委托設計方承擔_________規劃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條本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規劃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____市規劃設計計費指導意見》和相關設計收費標準。
1、2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劃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規劃項目批準文件
1、4其他:_________
第二條設計依據
2、1委托方給設計方的委托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委托方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方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____市規劃編制辦法》
□《____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137-90)
□《村鎮規劃標準》(GB50188-93)
□《____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GB50180-93)
□《____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范》(GB50220-95)
□《____市____市建筑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____市城____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設施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其他:_________
第三條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文件)
3、3委托方要求及委托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名稱:_________
規模:□用地_________□人口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階段:□區域規劃□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專項規劃□其他
設計內容:_________
第五條委托方向設計方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地形圖紙_________(比例尺_________)
□地形圖電子文件(□光盤□軟盤)
□其它資料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
第六條設計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時間
□藍圖_________套
□彩圖_________套
□說明書或文本_________套
□時間_________
第七條費用
7、1根據本合同第
1、1條款的相應規定,經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用預算為_________萬元。
7、2雙方在規劃設計審查后,按批準的規劃設計規模核算設計費。規劃設計間如遇規模或內容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內,委托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方提交_________設計文件后三天內,委托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萬元;之后,委托方應按設計方所完成的規劃工作量比例,向設計方支付總設計費的_________%,計_________萬元,設計成果完成后,委托方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費用支付方式,經雙方協商為:_________。
第九條雙方責任
9、1委托方責任
9、
1、1委托方按本合同
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方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效性負責。委托方不得要求設計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委托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方按本合同
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委托方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
1、2委托方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方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委托方應按設計方所耗工作量向設計方支付工費。在未簽訂合同前委托方已同意,設計方為委托方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委托方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
1、3在合同履行期間,委托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委托方所付訂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委托方應根據設計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設計費;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
1、4委托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方設計開工的標志。未收到定金,設計方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
1、5委托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方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委托方。委托方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委托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
1、6委托方要求設計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方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委托方應支付趕工費。
9、
1、7委托方應為設計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
1、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規范、部門及地方規范由委托方負責解決。
9、
1、9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方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復印、辦公等費用)。
9、2設計方責任
9、
2、1設計方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
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委托方交付設計文件(出現
9、
1、
1、
9、
1、
2、
9、
1、
4、
9、
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
2、2設計合同有效年限為________年,超期后如仍須執行時,合同雙方進行延期確認。
9、
2、3設計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設計方根據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意見對設計文件進行調整補充。
9、
2、5由于設計方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
2、6合同生效后,設計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方應雙倍返還委托方已支付的定金。
9、
2、7設計方交付設計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
第十條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
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1
1、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可采取協商解決或向當地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
1
1、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以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向武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
2、1委托方要求設計方派專人長期駐項目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1
2、2設計方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規劃材料上報為止。
1
2、3委托方委托設計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1
2、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
2、5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四份,委托方二份,設計方二份。
1
2、6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應到市____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1
2、7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2、8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蓋章):_________設計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項目經理(簽字):_________項目經理(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蓋章):_________
備案號: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多層樓房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5
訂立合同雙方:_________
建設單位: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 批準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主委托乙方承擔 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 平方米,批準總投資為 萬元,建設地點在 。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 年 月 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報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 年 月 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 年 月 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 年 月 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 年 月 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 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 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 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 年 月 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筑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 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 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并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時,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系。
第五條 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后 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于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后 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 __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后 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周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后分別撥付)。
第六條 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于乙方采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獎勵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 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 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 __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于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第七條 其它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抵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計委、建委、......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 設計單位(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多層樓房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6
項目建設地點:
合同編號:
(由承接方編填)
委托方:
承接方:
簽訂日期: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 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工程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名稱、階段、規模、投資、設計內容及標準:
工程特征及附注說明:
第三條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內容要求│提交時間│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設計文件:
第五條 甲方應支付合同項目的設計費為元(取費計算標準詳見表)。
設計費的支付方法為:
5.1 本合同生效后 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 元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5.2 乙方提交設計文件后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 %,計元。
5.3 乙方提交全部設計文件后天內,甲方付清其余的設計費,計元。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甲方責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
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5天以上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 甲方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6.1.3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6.1.4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用,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級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甲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6.1.5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提交設計文件時,甲方應支付趕工費;
6.1.6 甲方應為乙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
件;
6.1.7 甲方應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復制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索賠。
6.2 乙方責任:
6.2.1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設計文
件;
6.2.2 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償付賠償金,賠償金最多與免收的設計費金額相等;
6.2.3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6.2.4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6.2.5 乙方交付設計文件后,參加有關上級審查及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計劃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調整補充。乙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現場施工服務、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乙方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適當收取 元咨詢服務費;
6.2.6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有權索賠。
第七條 其他
7.1 甲方要求乙方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7.2 乙方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甲方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乙方另收工本費。
7.3 本工程項目中,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甲方需要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7.4 甲方委托乙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乙方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甲方支付。
7.5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7.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7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托方與承接方應及時協商解釋。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7.8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9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雙方各執四份。
7.10 本合同雙方簽章后,在15日內報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審查。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雙方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委托方單位名稱: 承接方單位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電傳:電傳: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簽訂合同代表(簽字):
日期:日期:
年月日年月日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審查意見鑒證意見
(蓋章)(蓋章)
審查號: 審查號:
審查日期:審查日期:
年月日年月日
多層樓房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7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范本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批準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主委托乙方承擔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平方米,批準總投資為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報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年__月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筑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 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并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時,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系。
第五條 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后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于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后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后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周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后分別撥付)。
第六條 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于乙方采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獎勵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于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第七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抵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 設計單位(乙方):
代表人:____ 代表人:____
聯系人:____ 聯系人:____
通訊處:____ 通訊處:____
電話或電報:____ 電話或電報:____
開戶銀行:____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 帳號:____
__年__月__日訂
附:
(1)____設計項目收費表:
(2)____工程設計補充協議書。
多層樓房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8
項目名稱:
項目建設地點:
合同編號:
(由承接方編填)
委托方:
承接方:
簽訂日期: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 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工程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名稱、階段、規模、投資、設計內容及標準: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設計文件:
第五條 甲方應支付合同項目的設計費為 元(取費計算標準詳見表)。
設計費的支付方法為:
5.1 本合同生效后 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 的20%,計 元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5.2 乙方提交 設計文件后 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 %,計 元。
5.3 乙方提交全部設計文件后 天內,甲方付清其余的設計費,計 元。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甲方責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
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5天以上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 甲方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6.1.3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6.1.4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用,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級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甲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6.1.5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提交設計文件時,甲方應支付趕工費;
6.1.6 甲方應為乙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
件;
6.1.7 甲方應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復制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索賠。
6.2 乙方責任:
6.2.1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設計文
件;
6.2.2 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償付賠償金,賠償金最多與免收的設計費金額相等;
6.2.3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6.2.4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6.2.5 乙方交付設計文件后,參加有關上級審查及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計劃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調整補充。乙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現場施工服務、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乙方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適當收取 元咨詢服務費;
6.2.6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有權索賠。
第七條 其他
7.1 甲方要求乙方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7.2 乙方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甲方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乙方另收工本費。
7.3 本工程項目中,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甲方需要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7.4 甲方委托乙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乙方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甲方支付。
7.5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7.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7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托方與承接方應及時協商解釋。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7.8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9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雙方各執四份。
7.10 本合同雙方簽章后,在15日內報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審查。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雙方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委托方單位名稱: 承接方單位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
日期: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審查意見 鑒證意見
(蓋章) (蓋章)
審查號: 審查號:
審查日期: 審查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多層樓房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9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合同編號:
(由勘察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
發 包 人:
設 計 人:
簽訂日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 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托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文件)
3.3發包人要求及委托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第七條 費用
7.1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 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后,按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 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人提交 設計文件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 萬元;之后,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50%,計 萬元,施工圖完成后,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雙方委托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發包人責任
9.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志。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9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復印、辦公等費用)。
9.2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年。
9.2.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目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
9.2.5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12.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12.3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4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12.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 份,發包人 份,設計人 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12.9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鑒證意見:
(蓋章) (蓋章)
備案號: 經辦人: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合同編號:
(由勘察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
發 包 人:
設 計 人:
簽訂日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 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托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文件)
3.3發包人要求及委托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第七條 費用
7.1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 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后,按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 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人提交 設計文件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 萬元;之后,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50%,計 萬元,施工圖完成后,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雙方委托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發包人責任
9.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志。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9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復印、辦公等費用)。
9.2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年。
9.2.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目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
9.2.5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12.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12.3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4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12.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 份,發包人 份,設計人 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12.9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鑒證意見:
(蓋章) (蓋章)
備案號: 經辦人: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多層樓房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10
深圳市建設工程設計合同范本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監制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1.2?《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3?《深圳市城市規劃條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1.4?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5?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
2.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設計指標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第五條?本合同設計_____估算為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及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6.1.3?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_____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4?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5?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6?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嚴格按照《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有關工程強制性標準,國家和地方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技術經濟指標符合《深圳市建筑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規定》,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6?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己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l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
7.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_____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委員會_____。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_____機構,事后又未達成_____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____份,發包人____份,設計人____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或其派出機構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名稱:?設計人名稱: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住?所:
編碼:?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鑒證意見:
備案號:?經辦人:
備案日期:?年?月?日?鑒證日期:?年?月?日
多層樓房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11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設計方(乙方):______________
按照《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裝飾裝修的特點,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對本工程的施工事項協商一致,就乙方承接甲方的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內容(附工程設計圖紙及文字說明和工程預算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裝飾內容以圖紙和預算為依據,實際施工如有增減應征得雙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增減部分按實際結算。
4、承包方式:經充分協商雙方確定為_______________類承包方式。
a類為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b類為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c類為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5、根據設計圖紙及工程預算書內容和承包方式。
雙方確定合同額為_______________元,金額大寫(人民幣)。
設計費為_______________元,金額大寫(人民幣)。
6、工程期限:根據國家建設裝飾工程工期定額、雙方商定。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如遇下列情況,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現場場地,電源線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不屬于系數范圍內的重大設施變更,提供工程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出于施工無法進行而影響進度。
(3)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而影響正常施工的。
(4)甲方現場負責人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5)因甲方材料供應不及時而影響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因政府行為、自然災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二、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優良。按(GB50210-_________)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標準驗收規范執行。
三、甲方義務
1、開工前_______________天,為乙方接通施工現場、電、水、交通、負責直協調工作。
施工期間:甲方需派現場負責人會同乙方對隱蔽工程進行24小時檢查驗收,合格后并簽署意見,由乙方保存作為竣工驗收依據。
2、不拆動原建筑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3、做好及時供應工作,發現材料不足時需立即補足。
4、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理負責工程竣工驗收。
四、乙方義務
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2、乙方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于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周圍單位(住戶)的關系。
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風險告知: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具體分部分項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內,承包人應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以及合同約定承擔保修責任。發包人未經竣工驗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轉移占有之日起算。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如有損壞,乙方負責修復,費用乙方自理。
五、工程變更
1、設計變更。施工中甲方需要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3天向乙方以書面方式提出變更通知。設計變更應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圖紙及相關說明。
2、項目變更。施工中甲方需求增加或減少項目,應提前3天向乙方以書面方式發出變更通知。乙方同意后,雙方應辦理簽證,作為追加合同價款和結算的依據。
3、因甲方提出設計或項目變更的,工期相應順延。
六、工程驗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
2、甲方接到驗收報告后三日內組織驗收,并在驗收后三日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應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由甲方原因造成的修改,其修改費用由甲方負責。
3、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三日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三日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驗收合格。
4、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驗收未通過的,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強行使用,乙方不予承擔保修,并視為工程竣工及驗收合格。
七、工程款交付方式
1、第一次于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_______%,即_______元。
2、第二次于工程進度的_______%時,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________%,即______元。
3、第三次于工程進度的_____%時,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______%,即________元。
4、工程驗收合格后,由乙方應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并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資料后三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填寫工程結算清單,七日內付清余款。
八、違約責任
1、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未辦理驗收移交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3、因單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元。
5、由于甲方原因,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元。
6、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7、由于乙方原因,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元。
九、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為壹年,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計算。
2、乙方提供終身維修服務,保修期外的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
3、人為破壞及外來因素,甲方指定或提供材料的質量原因,自然災害和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原因造成的損失不在保修范圍。
十、糾紛解決方式
1、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糾紛,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
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___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或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它項目具體規定
1、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乙方負責運出施工現場,并負責將垃圾運到指定的地點,甲方負責垃圾清運費(此費用不在工程價內)
2、工程竣工決算以實際工程量計算為準。
3、增減項目由雙方協商,雙方簽證為依據。
十二、附則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2、甲、乙雙方直接鑒定合同,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
3、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驗收和款項結清后自動終止。
4、本合同實行當事人自愿簽證原則,可將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市(區)縣有關簽證部門進行簽證,以保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5、合同的其它附件。
附件一: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多層樓房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12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監制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1.2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3 《深圳市城市規劃條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1.4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5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
2.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設計指標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發包人責任:
6.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及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6.1.2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3 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4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5 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6 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 設計人責任:
6.2.1 設計人應嚴格按照《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有關工程強制性標準,國家和地方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技術經濟指標符合《深圳市建筑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規定》,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 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
6.2.3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 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 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 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己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L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 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___%。
7.4 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多層樓房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13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2)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GF-96-0204) 項目名稱: 項目建設地點: 合同編號: (由承接方編填) 委托方: 承接方: 簽訂日期: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 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工程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名稱、階段、規模、投資、設計內容及標準:┌───┬──────┬───┬──────┬────────────┐│序號│ 項目名稱 │階段│ 規模投資 │ 設計內容及標準 │├───┼──────┼───┼──────┼────────────┤│ │ │ │ │ 々 ├───┼──────┼───┼──────┼────────────┤│ │ │ │ │ │├───┼──────┼───┼──────┼────────────┤│ │ │ │ │ │├───┼──────┼───┼──────┼────────────┤│ │ │ │ │ │└───┴──────┴───┴──────┴────────────┘ 工程特征及附注說明: 第三條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內容要求│ 提交時間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設計文件:┌───┬───────┬───┬─────┬────────────┐│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內容要求│ 提交時間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第五條 甲方應支付合同項目的設計費為 元(取費計算標準詳見表)。 設計費的支付方法為: 5.1 本合同生效后 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 元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5.2 乙方提交 設計文件后 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 %,計 元。 5.3 乙方提交全部設計文件后 天內,甲方付清其余的設計費,計 元。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甲方責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 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5天以上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 甲方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6.1.3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6.1.4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用,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級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甲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6.1.5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提交設計文件時,甲方應支付趕工費; 6.1.6 甲方應為乙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7 甲方應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復制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索賠。 6.2 乙方責任: 6.2.1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 6.2.2 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償付賠償金,賠償金最多與免收的設計費金額相等; 6.2.3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6.2.4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6.2.5 乙方交付設計文件后,參加有關上級審查及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計劃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調整補充。乙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現場施工服務、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乙方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適當收取 元咨詢服務費; 6.2.6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有權索賠。 第七條 其他 7.1 甲方要求乙方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7.2 乙方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甲方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乙方另收工本費。 7.3 本工程項目中,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甲方需要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7.4 甲方委托乙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乙方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甲方支付。 7.5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7.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7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托方與承接方應及時協商解釋。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7.8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9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雙方各執四份。 7.10 本合同雙方簽章后,在15日內報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審查。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雙方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委托方單位名稱: 承接方單位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電傳: 電傳: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 日期: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審查意見 鑒證意見 (蓋章) (蓋章) 審查號: 審查號: 審查日期: 審查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多層樓房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14
單位級別編號: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甲方)與設計人(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合同簽訂依據
1.1?《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1.2?國家及北京市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的其他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見附件一。
1.4?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準文件。見附件二。
第二條?工程設計項目的設計階段、內容、規模、投資,雙方相互提交的設計資料與設計文件。
2.1?設計內容涵蓋甲方委托的該工程項目及項目中應包括的各專業,具體內容應以可行性研究報告、設計任務書、中標標書、雙方認可的設計方案為準,如有需要補充的內容或仍有選擇余地的問題,如結構形式、工藝、施工方法對設計的特定要求等可另行約定。
2.2?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設計資料見附表一,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交的設計文件詳見附表二,設計階段、規模、投資見附表三。
第三條?設計_____及支付辦法
3.1?本工程設計_____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現行_____標準執行。發包人要求設計人超出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設計周期趕工提供設計圖紙的,設計人可以收取最高不超過設計費三分之一的趕工費,趕工費數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2?本工程設計_____詳見附表三。本合同簽訂時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估算設計費總額的20%作為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后,定金可以抵做工程設計費。
3.3?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交初步設計文件時,發包人向設計人撥付應付設計費總額的30%(不含定金)。
3.4?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交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發包人向設計人按設計概算確定的設計費結清全部工程設計費。
3.5?對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設項目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發包人和設計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內協商確定_____額。
3.6?設計周期超過12個月時,設計人與發包人可根據不同階段完成的工作量增加設計費付款次數,金額與時間另行約定。
3.7?工程設計費用中不包括高大空間的風洞試驗費用、幕墻檢測費用、設計采用新結構新技術時發生的必要試驗費用及其發生的各種設計審查費用。
3.8?鋼結構工程加工詳圖和各類幕墻詳圖均由鋼結構加工單位和專業公司負責完成。
第四條?雙方責任
4.1?發包人責任
4.1.1?如期向設計人提交本合同附表二規定的有關建設文件和設計資料,并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設計要求。發包人對所提供資料的合法性、完整性、正確性及有效性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4.1.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設計人工程設計合同定金、工程設計費和約定的趕工費。
4.1.3?本工程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如需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1.4?負責本工程各階段設計文件向規劃設計管理部門的送審報批工作,并負責將報批結果書面通知設計人。
4.1.5?在不增加工程設計費總額情況下,發包人有責任就本工程設計中所采用的新技術、新材料等項目,協助設計人辦理技術合同中應由發包人辦理的有關手續。技術合同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2?設計人責任
4.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的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內容、進度要求及國家規定的文件份數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文件,并對其負責。
4.2.2?設計人在其設計文件中應注明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4.2.3?負責本合同工程設計項目開工前的設計交底工作。負責該項目施工期間及時解決與設計有關的技術問題。按規定參加該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主要隱蔽工程)和竣工質量驗收。
第五條?工程設計版權
本工程的設計版權屬設計人所有,發包人有責任對此給予保護,保護內容應包括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機軟件和專有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第六條?設計變更與違約責任
6.2?由于發包人提交設計所需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3?發包人未在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時間內交付工程設計費時發包人從應付設計費之日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設計人按應付該階段工程設計費的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后繼階段工作,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建、緩建,發包人在事件發生之日后15日內按7.4條款向設計人結算設計費。
6.4?發包人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應向設計人支付違約金,其金額為發包人向設計人應支付全部設計費的兩倍,并承擔其他相應的法律責任。
6.5?由于設計人原因而沒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設計文件時,設計人應從提交文件之日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減收該設計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____作為違約金。
6.6?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的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時,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減收、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賠償發包人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賠償金額依據質量事故鑒定機構所確定的事故責任度進行,也可在質量事故發生后由雙方協商確定。
6.7?發包人不履行合同時,設計人不返還定金,且發包人應按設計人實際完成工作量支付設計費;設計人不履行合同時,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定金,同時返還已收取的設計費。
第七條?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7.1?本合同經雙方加蓋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簽章或起授權的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授權委托文件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生效日期以雙方中最后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日期為準。
7.2?本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負責將合同送北京市勘察設計管理處備案,建設工程批準文件和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準文件不全時,發包人應提供齊全;雙方認為必要時,可辦理公證。
7.3?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設計合同時,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7.4?因發包人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設計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還;當設計工作進行該設計階段不足一半時,發包人應支付該設計階段設計費的一半;設計工作進行到該設計階段超過一半時,發包人應支付該設計階段全部設計費。同時,按本條7.3款辦理,結束本工程雙方合同關系。
7.5?本合同以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供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設計文件,發包人按?本合同規定付清全部設計費之日起,終止本合同關系,本合同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
第八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雙方可協商解決,不受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束。
第九條?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向北京市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時,采取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北京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2.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限涉外合同);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并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雙方簽訂的有關協議及雙方承諾的往來電報、電傳、傳真、會議記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附加條款
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副本一式_______份,正本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_______份,甲方執副本_______份,乙方執副本_______份,其中送管理部門________份備案,需公證或投保時可適當增加副本。
合同簽訂地點:北京市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設計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授權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制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監制
_________年七月
填寫合同須知
一、凡在北京地區進行建設工程設計的發包人和設計人,可使用本合同文本;
二、使用本合同文本時,可對條款進行必要的補充;
三、本合同附件填寫完畢附于合同后,雙方應加蓋騎縫章;
四、單位級別編號按北京市勘查涉及管理處統一編號填寫,本合同工程編號和合同編號由設計人編排;
五、本合同文本由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制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翻印。
附表一
發包人應以書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設文件及設計資料
序號
文件內容
文件提交日?期
備?注
1
2
3
4
5
6
附表二
設計人應按約定周期提交下列設計文件
序號
文件內容
文件提交日?期
備?注
1
2
3
4
5
6
備注:本工程設計依次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兩個階段開展設計工作。設計進度依照建設部規定的設計周期,并考慮發包人對該項目工程的實際要求以及設計人的可能,經雙方共同協商約定。
設計文件提交日期在雙方簽訂同時若不能確定,則可待設計工作進行到可確定時,雙方另行簽訂《階段設計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執行。提交設計文件的份數以國家物價局和建設部的規定為準,超出部分另行收
附表三1
設計項目_____表
序號
項目名稱
面積(㎡)
層數
投資(萬元)
等級
_____基價(萬元)
調整系數
設計_____金額
專業
復雜
附加
1
2
3
4
5
6
7
8
9
合?計
備注:
1.本合同設計費暫按發包人委托的投資估算確定,設計_____結算以設計人實際完成的設計投資額為基數計算并據此進行結算。
2.本合同簽訂時,按估算設計費的_________%收取合同定金。本合同定金為__________________元。
附表三2
工程項目設計內容、規模、投資及_____表
工程名稱:?設計階段:?總規模:?總投資:
序號
子項名稱
規模
投資
設計費
其他費用
費用合計
增加圖紙文件費用
各類費用小計
備注:
1.本表凡是估算費用在費用結算時按概算設計費及實際發生的費用結算
2.設計_____標準按國家現行標準執行,需商定的寫入本合同附加條款。
多層樓房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15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其他有關建設工程設計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建設工程批準文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鑒于發包人擬建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稱),并通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中標通知書接受了設計人以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合同價款)為本工程____________階段設計所做的投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二、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本協議書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補充或變更協議;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發包人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工程技術資料。
三、設計人向發包人承諾,保證全面按本合同規定完成本階段工程設計及工地設計代表服務工作。
四、發包人向設計人承諾,保證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和幣種,向設計人支付合同價款。
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__之日起生效。
六、合同簽訂: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公章)
設計人: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名)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名)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_________
鑒證機關或見證方:________________
備案號: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第一章詞語定義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合同”:指本合同條款(包括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中標通知書、協議書以及其它明確列入中標通知書或協議書中的進一步的文件。
2、“發包人”:本合同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設計合同價款能力的當事人及其合法繼承人。
3、“設計人”:本合同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發包人接受的當事人及其合法繼承人。
4、“雙方”:“發包人”和“設計人”的合稱。
5、“投標書”:指設計人為工程向發包人提供的,按合同條款規定并為中標通知書所能接受,為工程而作的有報價的建議書。
6、“定金”:指發包人與設計人訂立合同之后,為了保證合同的履行,發包人向設計人預先付給的一定數量的貨幣。
7、“中標通知書”:指招標機構正式確認設計人中標的信函。
8、“工程”:合同約定具體內容的永久工程。
9、“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根據合同條款,用以支付設計人為完成設計及有關工作應付的總金額。
10、“不可抗力”: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又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1、“補充或變更協議”:在本合同簽訂后,結合具體工程,發包人和設計人另行協商簽訂的書面協議。
12、“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3、“月”:是指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章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第二條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和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補充或變更協議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發包人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工程技術資料。
第三條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五十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章合同文件使用語言文字、標準及規范和適用法律
第四條 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或專用條款約定的語言書寫和解釋、說明。
第五條 適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
第六條 本工程設計的依據是:
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托書或招標書及中標通知書;
2、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供的基礎資料;
3、專用條款第七條約定的設計人采用的有關標準和規范。
第七條 設計中必須使用專用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范;國家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可使用專用條款約定的行業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級地方標準、規范。
第八條 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無償提供中文譯本或英文本。
第四章發包人責任
第九條 發包人應尊重設計人根據國家或行業有關標準規定進行設計工作的權力,不應提出與國家或行業標準、規定相抵觸的要求。
第十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供開展設計工作所需的有關基礎資料,并對提供的時間、進度和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第十一條 發包人應按合同規定向設計人支付合同價款。
第十二條 在發電工程設計中,發包人負責對外協議的聯系工作,并簽訂或取得與工程建設及將來運行有關的土地征用、燃料、運輸、灰場、水源、城市規劃、環境保護、綜合利用出線走廊、設備等(如需要)協議、合同或有關文件。
第十三條 在輸變電工程可行性階段設計中,發包人負責簽訂與設計有關的土地征用、城市規劃、環境保護、綜合利用出線走廊等方面的協議、合同或有關文件,并在協議、合同或文件的簽訂前,協助和配合設計人同有關部門之間的聯系、協商、談判工作。
第十四條 發包人需保護設計人的設計版權,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
第十五條 當發包人聘請設計監理時,應明確所賦予設計監理代理承擔的義務或責任、代理行使的權利或工作范圍,除本合同另有明確規定外,設計監理無權變更或免除設計人在合同中的任何義務或責任。設計監理的任何建議、檢查、確認、同意、批準或類似行為,不應變更或免除設計人的責任。
第五章設計人責任
第十六條 設計人按照國家及行業現行的標準、規程、規范、技術條例進行設計工作,嚴格掌握設計標準,控制工程造價。
第十七條 設計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第三十二條規定的的項目內容、交付方式、交付時間、交付地點及交付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并對委托范圍內設計的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第十八條 設計人應按照合同的規定和投標書中有關質量方面的承諾進行設計的組織和具體實施,保證設計質量。
第十九條 設計人應按國家、行業規定和合同要求做好工程建設全過程的設計服務工作。
第二十條 設計人應依據合同,接受發包人聘請的設計監理方的監理。
第二十一條 若設計人按投標書和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部分工程設計工作時,設計人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后,應將分包合同的副本送交發包人,分包部分設計工作量不得超過中標合同價的30%。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抵觸時以本合同為準,分包合同不能解除設計人任何義務和責任,分包方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設計人的違約或疏忽。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第二十二條 設計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技術經濟資料等基礎資料。
第二十三條 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應商。
第二十四條 在發電工程設計中,當發包人按通用條款第十二條負責有關工作時,設計人應予以協助和配合。
第二十五條 在輸變電工程設計中,當發包人按通用條款第十三條負責簽訂之前,與有關單位的聯系以及合同或協議的協商、談判工作,應當由設計人負責。
第六章設計工期
第二十六條 雙方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參照原電力工業部頒布的電力工程勘測設計工期定額》,在輸變電工程中,還應根據《廣東省電力集團公司輸變電工程建設工期定額》,協商確定設計工期。
第七章審查、確認
第二十七條 設計人應按國家及行業現行有關規定呈交符合各相應設計階段內容深度和要求的圖紙文件供審查之用,發包人負責審查的安排,審查費用由發包人負責。
第二十八條 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后,參加有關上級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過合同規定范圍內的必要修改補充。若因審定結論對設計原則有重大變更而需對設計進行重作或重大修改時,雙方需另簽補充或變更協議。
第二十九條 發包人對施工用設計圖紙可進行確認并組織會審工作,也可單獨進行確認或組織會審工作。
第三十條 根據確認或會審意見,如非屬設計人原因造成設計的返工,其增加的設計費用由發包人負責;如屬設計人原因造成設計的返工,則不應增加設計費用。
第三十一條 其它服務:設計人可按照發包人的要求或委托,進行專用條款第三十一條明確的其他工作,并另行收費。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設計文件交付、現場服務
第三十二條 設計人根據有關設計文件出版份數規定和雙方商定的項目內容、交付方式、交付時間、交付地點及交付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設計文件以設計人交付的書面文件為準。設計人還應向發包人附送載有設計內容的電子文件。
第三十三條 設計人應配合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的施工,進行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核算費用,參加試車考核和工程竣工驗收,參加有關隱蔽工程驗收,并根據工程情況派駐現場設計代表。
第三十四條 雙方應對土建施工、設備安裝和調試階段的設計人現場服務人月數協商確定。
第三十五條 發包人另有要求需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第三十六 條在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發包人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交通、通訊和生活條件。
第九章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三十七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合同價款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專用條款另有約定或發生下列情況的應做調整:
1、在合同執行期間,如遇設計收費政策調整,且該收費調整是強制性規定,則應按規定相應調整合同價款,雙方應以補充或變更協議予以確認。
2、當工程建設工期與招標階段預計的工期不一致且差別較大時,應設計人要求,雙方應簽訂補充協議,設計費隨之調整。
第三十八條 合同定金支付:合同生效后,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第三十八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定金。合同開始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三十九條 合同價款支付: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第三十九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用。
第四十條 其他支付:發包人應根據通用條款第三十一條的要求和委托,向設計人另行支付因其他服務發生的費用。
第十章違約責任
第四十一條 發包人或設計人違反合同規定造成損失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十二條 根據通用條款第三十九條,發包人每逾期支付一日,按應支付金額的千分之二承擔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但應書面通知發包人。
第四十三條 因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造成損失的,由設計人繼續完善設計工作,并按損失的大小計算減收的設計費,減收的設計費最多與損失部分的設計費相等。
第四十四條 由于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償付賠償金,賠償金最多與免收的設計費數額相等。
第四十五條 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第十七條規定,逾期交付設計文件的,每逾期一日,按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逾期違約金總額不超過合同價款的百分之十。
第四十六條 非設計人原因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未按期提交資料,或提交資料錯誤,或對所提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返工或增加工作量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或追加工作量的補償。
第四十七條 根據通用條款第十條,發包人提交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____日以內,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____日以上時,雙方可重新商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第四十八條 在合同履行期間,非設計人原因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展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設計人已開始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第四十九條 合同生效后,非發包人原因、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十一章爭議與索賠
第五十條 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可向電力行業主管部門或見證方請求調解;若調解不成,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向雙方約定的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除仲裁裁決或法院判決另有規定外,仲裁費或法院的案件受理費應由敗訴方承擔。
在仲裁或法院審理期間,除與爭議有關的部分外,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十一條 當一方向另一方索賠時,應有正當索賠理由及相關證據,并按以下程序進行:
1、索賠一方在知道或應當知道索賠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向對方發出索賠通知;
2、對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后____日內應給予書面答復,并可要求索賠一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3、對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后____日內未予書面答復,應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第十二章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第五十二條 發包人與設計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在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對變更或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五十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第五十四條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第十三章其它
第五十五條 當工程有引進項目或外購設備材料的設計工作時,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根據需要可吸收設計人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第五十六條 保險(如有時):發包人辦理發包人人員的生命財產和設備保險并支付一切費用;設計人辦理自己在現場人員生命財產和有關設備的保險并支付一切費用。
第五十七條 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設計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或變更協議,補充或變更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九條 合同履行的有效期限: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雙方義務履行完畢時止。
第六十條 合同份數:由雙方簽字蓋章生效的合同,正本為2份;
電網工程設計合同,由見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正本為3份。____
正本由簽字各方分別保存,并按專用條款規定制作副本份數。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生效后,應按規定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合同副本報送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的工作由發包人負責完成。
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
第一條 設計中應使用的國家標準規范、行業標準規范以及工程所在地省級地方的標準規范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供開展設計工作所需的有關基礎資料及提供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應由發包人負責簽訂的對外協議、合同或取得的有關文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應由發包人對設計人予以協助、配合的工作主要是________
第五條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情況下,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文件用于本合同外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可不經設計人同意。
第六條 設計監理代理承擔的義務或責任以及代理行使的權利或工作范圍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發包人在進行本工程的施工招標、設備招標工作時,設計人應當協助發包人處理招標所涉及的技術問題。
第八條 分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部分設計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在發電工程設計中,應由設計人予以協助和配合的主要工作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在輸變電工程設計中,應由設計人與有關單位聯系、協商、談判的主要工作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工程的設計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其它服務(包括但不限于):根據發包人要求,設計人可從事以下超出規定的設計服務范圍的工作:
1、比合同規定的工期提前交付設計文件;
2、增加設計文件份數超過合同規定的部分;
3、配合本工程項目中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編制設備材料規范書,參加設備材料招投標工作;
4、發包人要求進行設計人自身設計工作要求以外的調研和收資工作;
5、當非設計人原因引起工程建成移交生產時間超過計劃期限時,繼續發生的現場服務;
6、現場服務過程中不屬設計人原因造成的超過所定設計人現場服務人月數部分。
第十三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的項目、方式、時間、地點、份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設計人對現場服務的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現場設計代表在工地現場服務的能力應當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在工地現場服務的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在工地現場服務的及時性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在土建施工、設備安裝和調試階段,設計人現場服
務人月數確定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月。
第十六條 發包人對設計人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所提供的工作、交通、通訊和生活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 合同價款的調整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工程建設工期與招標階段預計的工期不一致時,雙方的共同理解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合同定金數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金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金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 合同價款的支付金額、支付時間、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其它支付:按專用條款第三十一條的各項,詳細列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程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合同履行的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合同副本份數為______份,其中發包人____份,設計人____份。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多層樓房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16
發包方: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設計方:______設計研究院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于20______年______ 月簽訂的《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下稱“原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 鑒于:
發包方和設計方于20______年 ______ 月共同簽署了《建設工程設計合同》,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中未盡事項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1、所有單體工程施工圖必須在20__年2月15日前完成,以保證工程項目順利進行。
2、因功能改變等原因造成的設計變動,施工圖紙應保證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包括地庫、地下室增層、閣樓、機房變動等)。
3、鋼結構的二次設計由發包方發包,并由設計方進行審核。
4、設計方須派駐設計代表,保證及時、有效的解決施工過程中的一切設計問題。
5、因出圖時間延誤,施工過程中設計問題解決不及時等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按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由設計方負責賠償。
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協議的其余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多層樓房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17
工 程 名 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 程 地 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 同 編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 包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 計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 訂 日 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
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xx年修訂本)、《計價格[20xx]10號》文。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第五條 設計的費用以人民幣結算,本合同設計收費為人民幣(大寫) )。
2、實際設計費按實際方案建筑面積×單價(其中 按 元/平方米、)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4、設計費含圖紙蓋章費(蓋章單位設計證書等級:建筑工程甲級),含稅 金。
5、如分批出圖,按已交付成果的工程量支付設計費。
6、如設計內容、范圍及投資發生變更時,其設計費用根據相應的變更進行計算。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發包人責任:
6.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問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提供工作用基礎資料,交付設計文件時間相應延長;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 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6.1.3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設計文件未通過審批前的修改不計付設計費用;如通過審批后作重大修改、變更,設計變更工作量在原工作量30%內的不計設計費,超出原工作量30%部分按原設計收費標準的50%計取設計費。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工本費按200元/公斤計取。
6.1.5 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條件。
6.1.6 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發包人用于本合同的項目情況除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時,需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付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 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 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國家現行有關技術規范、標準及規程等。
6.2.3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土建為50年。
6.2.4 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 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
6.2.6 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根據設計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結算設計費。
7.2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萬分之五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除設計人的原因造成的情況除外)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 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7.4 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由于設計人原因,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設計資料
及設計文件的,每延誤一天,應按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萬分之五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7.5 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 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2 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3 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4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5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6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不成的,雙方當事人同意由南寧仲裁委員會仲裁。
8.7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發包人 貳 份,設計人 貳 份。
8.8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9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電 話: _________________傳 真:_________________
名 稱: 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
鑒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
名 稱: 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
鑒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多層樓房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18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論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托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3、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工程項目
1、建筑規模:_____層;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
2、設計階段
(1)方案:
(2)初步設計:
(3)施工圖:
3、估算總投資:¥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4、估算設計費:¥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設計內容
設計人為發包人設計_________工程并編制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主要內容包括:
1、發包人_________區總平面布置;
2、發包人第_______________期_________工程生產規模、產品、技術方案分析與規劃;
3、發包人技術經濟效益分析與預測。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價日期備注
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價日期備注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七條 費用
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設計報酬人民幣_________元,分兩期支付,具體如下:
1、本合同簽署后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_________元;
2、設計人提交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并經發包人審核通過后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_________元。
第八條 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2、設計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設計文件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___萬元;之后,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_____%,計______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后,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3、雙方委托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1、發包人責任
(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志。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問,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______%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7)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復印、辦公等費用)。
2、設計人責任
(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
(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日的設計聯絡工作。
(4)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
(5)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6)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7)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糾紛解決方式
1、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
2、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當事人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3、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_____份,發包人_____份,設計人_____份。
8、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9、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__________(蓋章) 設計人:__________(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簽字)
項目經理:__________(簽字)
住所: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編碼:_____ 編碼: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
多層樓房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19
委托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承擔的工程勘察設計項目名稱、內容、規模與范圍詳見委托勘察設計項目表(見附件)。
第二條乙方根據委托的勘察設計項目,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按初步設計(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分階段進行。在具備各個階段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協議書,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設計文件資料的名稱和日期,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一)按照各設計階段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并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委托勘察測繪工作的,在勘測工作開展前,應提出勘察測繪技術要求及標有擬建工程準確位置的地形圖,圈定測量范圍的平面圖。土地使用證的復制件,并安排好現場工作條件。
委托初步設計應提出以下資料:
①經過批準的設計任務書,
②選址報告;
③規劃要求;
④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
⑤經批準的工藝設計資料,民用項目的使用要求;
⑥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測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人防、消防、勞動保護、工業衛生、環境保護預測資料等。
委托施工圖設計時,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二)收到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后,應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審查,審查意見用書面轉送給乙方。組織施工單位與設計單位共同商定有關技術條件,組織設計技術交底,通知乙方參加試車考核及竣工驗收。
(三)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四)委托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單位參加。
(五)維護乙方的勘察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給
第三方重復使用。對轉讓后重復使用的項目,乙方不負任何技術責任。
(六)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時付給勘察、設計費。
2、乙方責任
(一)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編制設計文件。根據各階段協議書的規定,按期交付各階段的設計文件(初步設計六份,施工圖設計八份),并保證質量。需增加設計文件的份數時另行收費。需復制供應標準圖時另行收費。
(二)乙方要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出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三)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需重作設計時,須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四)乙方對所承擔設計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開工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的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于大中型工業項目和復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并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五)對于復雜項目,需要乙方協助收集設計基礎資料時,應按技術服務的有關規定辦理。
(六)勘察單位應按照現行標準、規范、規程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四條勘察設計取費
乙方根據國家批準的勘察設計取費標準及辦法計取勘察設計費。設計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百分之二十;乙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時,甲方再付給乙方設計費百分之三十;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設計費。小型設計項目及復用設計項目、分兩次撥付設計費,即簽定設計合同時先撥付百分之二十做為定金,完成施工圖時付清全部設計費。
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給乙方勘察費的百分之三十,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勘察費。
第五條經濟賠償
1、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退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時提供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或因資料原因影響乙方設計進度或造成設計修改,乙方除可推遲交付設計文件日期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損失的工日,以日產值三十元計算,增補設計費。
3、甲方因故要求變更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議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設計費。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設計,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償還,定金不足設計進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設計實際進度補交費用。
5、甲方報請初步設計文件審批時間超過半年時,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入的定金和設計費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時,乙方除負責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外,要免收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并應付給甲方與直接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7、勘察設計文件(圖紙)交付時間按協議規定時間拖后時,由甲乙雙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百分之一,提前時,甲方付給乙方該階段設計費的百分之__。(經批準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設計費時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按天數累計計算,每天償付勘察設計費百分之一的違約金,但每天償付最高額不得超過一百元。
9、乙方不及時到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不及時按審批機關意見修改設計時,每影響一天應減付設計費百分之一。
第六條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由各自主管部門組織調解,調解達不成協議時由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調解仲裁或人民法院判決。
第七條其它
1、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也同樣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2、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設計項目表以及勘察設計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七份。其中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五份。甲、乙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門一份,工程所在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經辦銀行一份。
建設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
市城鄉建委設計科研處
(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多層樓房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20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
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xx年修訂本)、《計價格[20xx]10號》文。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第五條 設計的費用以人民幣結算,本合同設計收費為人民幣(大寫) )。
2、實際設計費按實際方案建筑面積×單價(其中 按 元/平方米、)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4、設計費含圖紙蓋章費(蓋章單位設計證書等級:建筑工程甲級),含稅 金。
5、如分批出圖,按已交付成果的工程量支付設計費。
6、如設計內容、范圍及投資發生變更時,其設計費用根據相應的變更進行計算。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發包人責任:
6.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問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提供工作用基礎資料,交付設計文件時間相應延長;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 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6.1.3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
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設計文件未通過審批前的修改不計付設計費用;如通過審批后作重大修改、變更,設計變更工作量在原工作量30%內的不計設計費,超出原工作量30%部分按原設計收費標準的50%計取設計費。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工本費按200元/公斤計取。
6.1.5 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條件。
6.1.6 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發包人用于本合同的項目情況除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時,需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付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 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 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國家現行有關技術規范、標準及規程等。
6.2.3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土建為50年。
6.2.4 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
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 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
6.2.6 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根據設計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結算設計費。
7.2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萬分之五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除設計人的原因造成的情況除外)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 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7.4 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由于設計人原因,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設計資料
及設計文件的,每延誤一天,應按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萬分之五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7.5 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 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2 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3 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4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5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6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不成的,雙方當事人同意由南寧仲裁委員會仲裁。 8.7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發包人 貳 份,設計人 貳 份。 8.8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9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名稱:(蓋章) 設計人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住 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名 稱: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鑒訂日期: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住 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名 稱: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鑒訂日期: 年 月 日
多層樓房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21
甲方:
乙方:
為了充分發揮雙方的優勢,挖掘潛力,開拓市場,共同發展,以求得最佳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_____公司和_____公司為聯合建筑設計合作事項,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時間及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_____年
二、合作價款及付款方式:雙方合作完成建筑設計項目,乙方按_____元/㎡付給甲方協作費(以最終實際面積進行結算)。合作項目乙方按建設方付款金額的比例支付給甲方,甲方按照乙方支付及結算的金額開據正式發票給乙方。合作項目的其它費用支出(包括甲方為項目所支出的費用)由乙方支付。配合乙方開設銀行賬戶壹個,供合作項目使用,合作期滿,歸還甲方。
三、甲方的責任:
3.1 負責對圖紙的審核、會簽。
3.2 負責與乙方設計人員技術交流。
3.3 負責與審圖公司進行協調工作。
3.4 甲方在收到校交圖三日內審定完成并通知乙方送審圖公司。
3.5 配合乙方技術人員對建設方提出的合理技術變更進行簽證。
四、乙方的責任:
4.1 按照甲方的技術要求進行施工圖設計。
4.2 負責與甲方進行技術交流。
4.3 負責甲方審核后對圖紙的修改、補充達到甲方的技術要求。
4.4 負責將設計成果送審圖公司審圖。
4.5 負責與建設方進行技術交流和現場的協調工作。
五、合同條款:
5.1 對該協議工作認真負責,共同完成該協議。
5.2 在執行工作中為對方的商業機密進行保護,對知識產權進行保護。
5.3 在履行協議過程中發生的問題,雙方協商解決。
5.4 本合同協議時限期滿后,甲、乙雙方如需繼續合作,雙方可在此協議基礎上于期滿前三個月繼續簽定延長期限協議,若未續簽協議時期滿結算帳務后協議自動終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多層樓房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22
單位級別編號: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甲方)與設計人(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合同簽訂依據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1.2 國家及北京市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的其他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1.3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見附件一。
1.4 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準文件。見附件二。
第二條 工程設計項目的設計階段、內容、規模、投資,雙方相互提交的設計資料與設計文件。
2.1 設計內容涵蓋甲方委托的該工程項目及項目中應包括的各專業,具體內容應以可行性研究報告、設計任務書、中標標書、雙方認可的設計方案為準,如有需要補充的內容或仍有選擇余地的問題,如結構形式、工藝、施工方法對設計的特定要求等可另行約定。
2.2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設計資料見附表一,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交的設計文件詳見附表二,設計階段、規模、投資見附表三。
第三條 設計收費及支付辦法
3.1 本工程設計收費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現行收費標準執行。發包人要求設計人超出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設計周期趕工提供設計圖紙的,設計人可以收取最高不超過設計費三分之一的趕工費,趕工費數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2 本工程設計收費詳見附表三。本合同簽訂時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估算設計費總額的20%作為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后,定金可以抵做工程設計費。
3.3 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交初步設計文件時,發包人向設計人撥付應付設計費總額的30%(不含定金)。
3.4 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交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發包人向設計人按設計概算確定的設計費結清全部工程設計費。
3.5 對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設項目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發包人和設計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內協商確定收費額。
3.6 設計周期超過12個月時,設計人與發包人可根據不同階段完成的工作量增加設計費付款次數,金額與時間另行約定。
3.7 工程設計費用中不包括高大空間的風洞試驗費用、幕墻檢測費用、設計采用新結構新技術時發生的必要試驗費用及其發生的各種設計審查費用。
3.8 鋼結構工程加工詳圖和各類幕墻詳圖均由鋼結構加工單位和專業公司負責完成。
第四條 雙方責任
4.1 發包人責任
4.1.1 如期向設計人提交本合同附表二規定的有關建設文件和設計資料,并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設計要求。發包人對所提供資料的合法性、完整性、正確性及有效性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4.1.2 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設計人工程設計合同定金、工程設計費和約定的趕工費。
4.1.3 本工程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如需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1.4 負責本工程各階段設計文件向規劃設計管理部門的送審報批工作,并負責將報批結果書面通知設計人。
4.1.5 在不增加工程設計費總額情況下,發包人有責任就本工程設計中所采用的新技術、新材料等項目,協助設計人辦理技術合同中應由發包人辦理的有關手續。技術合同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1.6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進行現場設計或派赴施工現場的設計人員時,應向設計人正式發出邀請書,并且負責設計人必要的工作條件,所需費用由發包人負擔;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上述費用不計入工程設計費總額之中。
4.2 設計人責任
4.2.1 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的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內容、進度要求及國家規定的文件份數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文件,并對其負責。
4.2.2 設計人在其設計文件中應注明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4.2.3 負責本合同工程設計項目開工前的設計交底工作。負責該項目施工期間及時解決與設計有關的技術問題。按規定參加該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主要隱蔽工程)和竣工質量驗收。
第五條 工程設計版權
本工程的設計版權屬設計人所有,發包人有責任對此給予保護,保護內容應包括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機軟件和專有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第六條 設計變更與違約責任
6.1 由于發包人變更計劃任務書、建設條件、施工技術條件、已選定的設計方案、已批準的初步設計、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資料等,給設計人造成設計返工時,雙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返工前發包人要按實際返工工日向設計人支付費用或出具支付返工費用具體金額承諾,每人每工日按壹千元計算。如因上述變更導致重新設計的,則按本合同第七條7.3款執行,結清已完成工作量的設計費,終止本合同關系,重新簽訂合同。
6.2 由于發包人提交設計所需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3 發包人未在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時間內交付工程設計費時發包人從應付設計費之日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設計人按應付該階段工程設計費的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后繼階段工作,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建、緩建,發包人在事件發生之日后15日內按7.4條款向設計人結算設計費。
6.4 發包人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應向設計人支付違約金,其金額為發包人向設計人應支付全部設計費的兩倍,并承擔其他相應的法律責任。
6.5 由于設計人原因而沒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設計文件時,設計人應從提交文件之日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減收該設計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____作為違約金。
多層樓房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23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GF-96-0204)
項目名稱:
項目建設地點:
合同編號:
(由承接方編填)
委托方:
承接方:
簽訂日期: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
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工程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名稱、階段、規模、投資、設計內容及標準:
┌───┬──────┬───┬──────┬────────────┐
│ 序號 │ 項目名稱 │ 階段 │ 規模投資 │
設計內容及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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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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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特征及附注說明:
第三條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
│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 內容要求 │
提交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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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設計文件:
┌───┬───────┬───┬─────┬────────────┐
│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 內容要求 │
提交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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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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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甲方應支付合同項目的設計費為
元(取費計算標準詳見表)。
設計費的支付方法為:
5.1 本合同生效后
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
元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5.2 乙方提交
設計文件后
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 %,計
元。
5.3 乙方提交全部設計文件后
天內,甲方付清其余的設計費,計
元。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甲方責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
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5天以上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 甲方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6.1.3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6.1.4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用,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級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甲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6.1.5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提交設計文件時,甲方應支付趕工費;
6.1.6 甲方應為乙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
件;
6.1.7 甲方應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復制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索賠。
6.2 乙方責任:
6.2.1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設計文
件;
6.2.2 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償付賠償金,賠償金最多與免收的設計費金額相等;
6.2.3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6.2.4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6.2.5 乙方交付設計文件后,參加有關上級審查及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計劃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調整補充。乙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現場施工服務、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乙方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適當收取
元咨詢服務費;
6.2.6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有權索賠。
第七條 其他
7.1 甲方要求乙方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7.2 乙方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甲方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乙方另收工本費。
7.3 本工程項目中,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甲方需要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7.4 甲方委托乙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乙方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甲方支付。
7.5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7.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7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托方與承接方應及時協商解釋。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7.8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9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雙方各執四份。
7.10 本合同雙方簽章后,在15日內報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審查。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雙方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委托方單位名稱:
承接方單位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電傳:
電傳: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
日期: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審查意見
鑒證意見
(蓋章)
(蓋章)
審查號:
審查號:
審查日期:
審查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多層樓房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24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監制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1.2《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3《深圳市城市規劃條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1.4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5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
2.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設計指標
建設用地面積
建筑總面積
規定建筑面積
建筑高度或層數
建筑覆蓋率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文件編號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1
用地方案圖
2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3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五條本合同設計_____估算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
占總設計費%
付費額(元)
付費時間(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
20%定金
20%定金
說明: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及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6.1.3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_____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4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5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6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嚴格按照《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有關工程強制性標準,國家和地方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技術經濟指標符合《深圳市建筑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規定》,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6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己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l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___%。
7.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_____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委員會_____。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_____機構,事后又未達成_____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或其派出機構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___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鑒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鑒證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多層樓房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25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設計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________批準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_______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批準總投資為____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____。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制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
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技術設計文一式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分,甲方如另需增添文件份數和需要模型,另行收費。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筑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
(2)。
2.乙方必須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_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并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系。
第五條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于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周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后分別撥付)。
第六條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于乙方采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應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__%獎勵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__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于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第七條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后失效。本合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抵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可選擇:
(1)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設計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多層樓房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26
甲方:x市第 中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x有限公司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決定由乙方為甲方完成甲方的LED顯示屏安裝工程施工。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特訂立本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工程項目及施工期限
一、工程名稱:x市第 中學建設工程
二、工程地點:x市第 中學
三、承包范圍:x市第 中學1塊LED顯示屏及4個監視器系統安裝
四、開工日期: 接到甲方通知后二十日內開工
五、工程工期:總工期25天,施工進度應與裝修等專業施工進度相協調
六、質量等級: 達到優良標準
第二條 工程承包方式
一、工程承包方式為包工包料。
第三條 工程方案設計及變更
一、本工程由乙方設計,甲方審核,乙方嚴格按照審核后設計方案進行施工。
二、工程施工過程中,若甲方提出設計變更,需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提出設計變更,亦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需得到甲方書面認可。
第四條 工程期限
一、工程可根據施工條件具備情況分期實施、分期驗收、分期決算。
二、如遇下列情況之一,雙方協調方可安排工期順延。
1.建設單位不能按時提供施工條件影響工程正常進行。
2.不屬乙方原因引起的重大設計變更,導致修改方案等原因而影響進度。
3.受在現場施工的其它施工工程影響,本工程施工不能進行。
4.不可抗力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五條 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時間
一、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總價定為人民幣25300.00元,即貳萬伍仟叁佰元整。
二、付款方式、時間:
1、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向乙方付工程合同額的50%,即12650.00元(人民幣大寫:壹萬貳仟陸佰伍拾元整)。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付給乙方本工程合同額的50%:即12650.00元(人民幣大寫:壹萬貳仟陸佰伍拾元整)。
第六條 工程驗收
一、在工程未經驗收前,甲方不得提前啟用或擅自運用系統。否則,由此而發生的質量及其它問題,乙方不承擔責任。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驗收通知后七個工作日內,應組織有關人員按上述標準進行驗收。
三、工程在通過驗收一周內,乙方應將工程的全套齊全的施工文檔及相關資料移交甲方。
第七條 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代表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洽商、變更、驗收手續和其他事宜。
2、提前兩天書面通知乙方開工時間。
3、協調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設計相撞或施工交叉等相關事宜。
4、協助解決施工現場用水用電。乙方自備用水用電設備。
二、乙方責任:
1、乙方代表按照本合同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接受甲方駐工地代表的統一安排,按統一規定辦事。
2、認真聽取甲方施工圖會審意見,并于三天內修改完后送甲方認可。
3、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范。
4、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施工現場的有關規定,在指定的區域內活動并負責施工范圍內的安全保衛。若由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5、工程竣工未移交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甲方已完成工程提供成 品保護。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壞,乙方應按成品進行賠償。
6、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要求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監理或質檢部門的檢查,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
7、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裝修、設備管線等不受損壞。
8、按有關規范、施工圖及說明精心施工,保證質理,按期完工和交付使用,不得推遲工期。
9、負責做好本工程所有材料、設備的保管,在甲方驗收系統前,材料及成品安全由乙方負責,損壞或丟失照價賠償或更換。
10、嚴格執行安全施工防護措施,施工人員、工具及其財產安全由乙方自行負責,自覺接受甲方監督,否則,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甲方及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損失。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延期交付工程,則每延遲一日,應按工程總價萬分之四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金。
二、如甲方延期付款,則每延遲一日,應按應付款萬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遲延履行金。
三、施工方必須對工程質量負責,若工程一次驗收通不過,復驗測試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工程二次驗收不合格,該工程視為不合格工程。乙方應承擔工程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并按工程總價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甲乙雙方應互負保密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內容或其它相關技術信息資料泄露給第三方。任何一方泄密,違約方應一次性向非違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拾萬元整,并賠償非違約方因此所遭受之損失。
五、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有其它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本合同之工程總價5%的違約金,并賠償非違約方全部損失。
第九條 其它事項
一、對于合同履行中發生的與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在爭議解決過程中,合同中非爭議部分仍應繼續履行。
二、由于火災、地震等自然災害或其它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本合同的執行,受影響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的48小時內書面通知另一方。由雙方商定終止或繼續執行合同。
三、自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內,除人為挖掘等具有破壞性的施工導致綜合布線不能正常使用外,其余均由乙方在1-2日內免費維修,維修時間依照現場破壞程度與甲方商議完成。
四、有關合同的其它未及事項,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同意,可就商定內容簽訂補充協議,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
甲方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x有限公司分公司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多層樓房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27
發包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聯系電話:
設計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聯系電話: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 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序號 分項目名稱 建設規模 設計階段及內容 估算總投資(萬元) 費率% 估算設計費(元)
層數 建筑面積(m2) 方案 初步設計 施工圖
說明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 元人民幣,大寫: 。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 占總設計費 付費額(元) 付費時間
(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
第二次付費
第三次付費
第四次付費
第五次付費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 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 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 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 %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 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
7.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 %。
7.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8.8本合同一式 份,發包人 份,設計人 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他約定事項: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鑒證意見:
(蓋章) (蓋章)
備案號: 經 辦 人: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多層樓房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28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GF-20__-0209
(民用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工 程 名 稱:
工 程 地 點:______
合 同 編 號:__________(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 __
發 包 人:___
設 計 人:__
簽 訂 日 期: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發包人:__
設計人: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
項目名稱:
項目規模:
設計階段:設計分為初步設計(包括各單體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兩個階段。
設計內容: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發包人提供現狀圖紙及其他相關資料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及完成時間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問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問。6.1.3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需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
6.1.4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6.1.5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費用設計人自理。
6.1.6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需向提供2-3個設計方案供發包人參考,待發包人確認設計方案后,方可進行設計。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三 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并參加涉及設計的相關會議及參加竣工驗收。
6.2.6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對設計方案進行局部修改或相應調整等情況設計人不再另行收取服務費。
6.2.7在施工階段設計人須派駐現場代表負責處理施工中的設計問題,以配合發包方對工程進行質量和進度的動態管理。在此期間因設計人技術人員不在施工現場又未能通過其它渠道及時處理設計問題,所造成的工程進度滯延、工程質量問題等相關方面的損失,由設計人賠付。
6.2.8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6.2.9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加倍支付賠償金。
7.3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第八條 其他
8.1在各階段設計人所提供的各種圖紙,藍圖份數以邯鄲市相關部門報建要求份數為準,應滿足各報建相關部門的要求和需要。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6本設計合同無預付款及訂金。
8.7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設計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 伍 份,發包人 叁 份,設計人 貳 份。
8.8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后生效。
8.9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0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鑒證意見:
(蓋章) (蓋章)
備案號: 經辦人: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多層樓房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29
甲方: 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鑒于:
一、雙方于年月日簽署的 ____________工程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已經部分執行,建設方(______公司)已經事實上停止該工程項目的建設。
二、雙方確認,乙方已經完成原合同約定的設計工作量,甲方已經按原合同約定支付乙方相應的工程設計費。三、雙方已經充分認識到終止原合同的法律意義,并同意嚴格認真履行本協議的各項約定。據上,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正式終止原合同事項特訂立本協議:
甲方確認已經收到乙方移交與原合同約定之工程項目相關之所有的工作資料和成果文件給甲方。如甲方在后續工作中發現有未移交的乙方在履行原合同過程中所產生的與合同項目相關的一切函件、 資料或案,甲方保留向乙方索取的權利,乙方不得拒絕。
2. 乙方已履行了原合同規定的截至本協議簽署之日止的義務和服務工作,乙方自本合同簽署后,不再繼續提供原合同規定的服務。
3. 本協議簽署后,雙方之間不存在原合同約定的任何權利和責任
4此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持原件一份。
5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 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 :_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簽署日期 :_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
多層樓房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30
委托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承擔的工程勘察設計項目名稱、內容、規模與范圍詳見委托勘察設計項目表(見附件)。
第二條乙方根據委托的勘察設計項目,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按初步設計(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分階段進行。在具備各個階段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協議書,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設計文件資料的名稱和日期,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一)按照各設計階段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并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委托勘察測繪工作的,在勘測工作開展前,應提出勘察測繪技術要求及標有擬建工程準確位置的地形圖,圈定測量范圍的平面圖。土地使用證的復制件,并安排好現場工作條件。
委托初步設計應提出以下資料:①經過批準的設計任務書;②選址報告;③規劃要求;④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⑤經批準的工藝設計資料,民用項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測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人防、消防、勞動保護、工業衛生、環境保護預測資料等。
委托施工圖設計時,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二)收到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后,應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審查,審查意見用書面轉送給乙方。組織施工單位與設計單位共同商定有關技術條件,組織設計技術交底,通知乙方參加試車考核及竣工驗收。
(三)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四)委托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單位參加。
(五)維護乙方的勘察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對轉讓后重復使用的項目,乙方不負任何技術責任。
(六)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時付給勘察、設計費。
2.乙方責任
(一)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編制設計文件。根據各階段協議書的規定,按期交付各階段的設計文件(初步設計六份,施工圖設計八份),并保證質量。需增加設計文件的份數時另行收費。需復制供應標準圖時另行收費。
(二)乙方要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出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三)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需重作設計時,須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四)乙方對所承擔設計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開工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的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于大中型工業項目和復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并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五)對于復雜項目,需要乙方協助收集設計基礎資料時,應按技術服務的有關規定辦理。
(六)勘察單位應按照現行標準、規范、規程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四條勘察設計取費
乙方根據國家批準的勘察設計取費標準及辦法計取勘察設計費。設計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百分之____;乙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時,甲方再付給乙方設計費百分之____;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設計費。小型設計項目及復用設計項目、分兩次撥付設計費,即簽定設計合同時先撥付百分之____做為定金,完成施工圖時付清全部設計費。
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給乙方勘察費的百分之____,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勘察費。
第五條經濟賠償
1.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退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時提供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或因資料原因影響乙方設計進度或造成設計修改,乙方除可推遲交付設計文件日期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損失的工日,以日產值____元計算,增補設計費。
3.甲方因故要求變更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議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設計費。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設計,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償還,定金不足設計進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設計實際進度補交費用。
5.甲方報請初步設計文件審批時間超過半年時,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入的定金和設計費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時,乙方除負責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外,要免收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并應付給甲方與直接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7.勘察設計文件(圖紙)交付時間按協議規定時間拖后時,由甲乙雙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百分之____,提前時,甲方付給乙方該階段設計費的百分之__。(經批準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設計費時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按天數累計計算,每天償付勘察設計費百分之____的違約金,但每天償付最高額不得超過____元。
9.乙方不及時到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不及時按審批機關意見修改設計時,每影響一天應減付設計費百分之____。
第六條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由各自主管部門組織調解,調解達不成協議時由________仲裁委員會調解仲裁或________人民法院判決。
第七條其它
1.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也同樣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2.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設計項目表以及勘察設計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七份。其中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五份。甲、乙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門一份,工程所在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經辦銀行一份。
建設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多層樓房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31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_平方米,批準總投資為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__年__月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的準確性負責。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制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
6.甲方對乙方的設計成果負有保密義務,未經許可,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數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筑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 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并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系。
第五條 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后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__%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后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后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周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后分別撥付)。
第六條 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于乙方采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_%獎勵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于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七條 其它 (略)
__________。
第八條 效力
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抵觸。
在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可向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 設計單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通訊處:_________ 通訊處:___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訂附:
(1)______設計項目收費表;
(2)______工程設計補充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