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建設工程合同(通用20篇)
分包建設工程合同 篇1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工程分包事項達成一致,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1、工程概況及分包內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概況:
分包內容:所有鋼筋加工、制作、綁扎工程。(所需的綁絲由乙方承擔)。
分包方式:清工
2、合同價款:按建筑面積計算: 元/㎡。一次性包死,價格不可再調。
3、分包工期
4、質量標準:達到國家執行《建設工程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5、付款方式:
1)地下室封頂完成后,付所完工程量價款的70﹪。
2)±0.000以上工程每四層封頂后付所完工程量價款的70﹪。
3)主體完工后,經甲方驗收合格后(剔鑿部分完工)其余部分一次性付清。
6、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組建項目管理班子,辦理竣工手續。
2)負責組織分部工程的驗收。
3)負責提供施工用的設備及周轉材料。
發包人:日期:
承包人:日期:
分包建設工程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出租方:
承租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物資的品名、規格、數量、質量。詳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訂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租金
租金收取:
第四條押金(保證金)
經雙方協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元。承租方交納后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物資缺損賠償金后,押金余額退還承租方。
第五條租賃物資的維修保養
租賃期間,承租方對租用物資要妥善保管,并負擔維修保養費用。租賃物資退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有損壞、缺少、保養不善等,要按雙方協商議定的《租賃物資缺損賠償及維修收費辦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償付賠償金、維修及保養費。
第六條出租方變更
一、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憑物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賃物資新的所有權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
二、在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七條違約責任:
1.未按時間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
2.未按質量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
3.未按數量提供租賃物資,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規定如數補齊外,還應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
4.其它違約行為。
二、承租方違約責任:
1.不按時交納租金,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違約金。
2.逾期不還租賃物資,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
3.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除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方還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
4.其它違約行為。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九條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份。本合同附件份都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開戶行: 開戶行:
帳號:帳號: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分包建設工程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確-----公路工程任務的順利完成,確保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本工程的部分施工任務承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相互權利、義務以及經濟責任,依據《民法典》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總則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范圍和內容:
1、承包范圍: 路基土石方工程以及相關的附屬工程,以及按規定程序批準的路基工程變更的工程。
2、承包內容:
四、承包方式:
1、本工程實行單價承包,工程計量以監理檢驗合格并簽認范圍內的實際完成工程量(壓實方)計算。工程中所發生的人工、材料、機械設備等各項費用均已包含在承包單價之中。
2、工程承包單價為含稅單價,稅款由乙方向有關稅務部門交納,或由甲方向有關部門代交,但費用將從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3、路基土石方工程數量由甲方技術員提供,乙方人員必須每五天與甲方有關技術人員、領工員對所完成工程量進行核實簽認,并且及時上報工程部進行審核。如乙方負責人不在現場應指定現場代理人負責簽認,乙方不進行工程量簽認,則以甲方核定工程量為準。
3、工程價款按附表所列的單價乘以完成的工程量、工日或臺班數量計算。
第二章工程期限
一、本項工程自簽定合同之日起,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結束。且要求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以不影響工程總工期和明年施工組織的總體安排。
二、乙方進場后,甲方將不定期考核乙方工程完成情況。如因人工、機械數量不足而影響工程進度,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增補。若乙方不能滿足甲方要求,則甲方視情況的嚴重程度有權縮小乙方工程量或進行清退出場,乙方必須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三、乙方進場后要服從甲方技術人員及各職能部門的領導。乙方應根據甲方工程進展情況進行車輛調整,安排好拉運任務,按時完成甲方交給的任務。
四、凡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工程工序排布需要以及自然因素(如下雨)造成的停工均屬正常停工。
五、乙方所拉運的材料應滿足甲方的質量要求。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拉運的質量不合格的材料,其費用不得結算。
六、如因乙方材料拉運不及時而原因造成停工,乙方要按合同規定賠償甲方應有的損失。
第三章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一、乙方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做到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負責檢查消除施工現場所有安全隱患(包括火災、水災、塌方等意外事故),做好防火、防洪、現場安全操作等工作。施工前要與甲方簽訂《安全合同》。
二、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措施,按照業主及監理的要求做好各項工作,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三、施工場地嚴禁賭博、吸毒、販毒、偷盜、斗毆等違反社會治安活動,乙方必須自覺辦好民工的暫住證及計劃生育證,否則后果自負。
四、在全部施工期內,所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機械損壞及人身傷亡事故及其它損失、責任均由乙方自負。
五、嚴禁酒后駕車,防止交通事故。運輸車輛進入施工現場之前所發生的安全、交通事故,均與甲方無關。在施工現場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由責任方自負。在乙方要求或同意的情況下,甲方可作為中間人協助調解。
六、對不服從甲方管理的有關人員、機械設備,甲方隨時有權勒令其退場,并終止承包合同,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章雙方義務
一、甲方合同義務
1、甲方負責施工過程中的技術交底、指導、質量檢測及工程測量工作。幫助乙方協調與業主、監理單位及當地有關部門和群眾的關系。幫助乙方辦理開工報告等手續及其它需要甲方解決的問題。
2、甲方現場技術人員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3、甲方負責提供乙方機械使用的柴油,油款在結算時從乙方承包費中扣除(油價含管理費、運費、季節浮動)。
4、依照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二、乙方合同義務
1、按照甲方要求拉運工程材料,負責所拉材料的質量,按時完成拉運任務。駐地建設有序整齊,有利于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2、開工前乙方要按甲方要求將符合要求的機械設備全部進場,接受甲方檢查。
3、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制度,服從甲方派出的各級管理人員的管理,執行甲方的各項指令。
三、乙方在施工期間食宿自理。
第五章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義務。除工期得以順延外,對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給予一定的賠償。
2、工程未驗收,業主要求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因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它問題,經甲方與業主協商后承擔部分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窩工、停工而造成的工程損失,甲方將按乙方1—5%合同價日進行處罰,賠償損失。
2、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按時進場約定的材料,或在施工過程中不服從甲方各職能部門的領導,或未履行規定的合同義務,乙方將按合同價的1—10%向甲方賠償違約損失;情節嚴重者,甲方有隨時終止合同的權利。
第六章工程款結算方式:
1、乙方必須在每月____日前按甲方規定的驗工計價時間,到甲方統計組核對當月完成工程量,并進行結算,甲方給乙方開驗收單。年底,甲方按乙方驗收單進行結算。如乙方不按上述程序及規定的時間進行工程結算,則甲方視乙方自動放棄工程量確認權,按甲方統計的工程量及合同單價結算。
2、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并完成工程總量的30%,經甲方驗收合格,工程核算員簽字后由施工負責人簽字批準,可逐步預借不大于完成工程造價的10%作為乙方生活費和其他費用。待該項工程全部完成后,經甲方有關技術人員會同監理人員認定符合本項工程所應達到的質量要求后,按業主總撥款比例逐步分期付款。年底價款支付至60%,其余部分按集團公司的有關規定支付。如工程質量未能達到設計標準或乙方所用材料不符合要求,甲方不予結算,并由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在施工期間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自動退出施工現場,由此造成經濟損失要按乙方完成工程總量的30%---50%進行扣除。
第七章糾紛解決辦法 甲、乙雙方發生經濟糾紛時,應按合同條款本著友好、諒解的原則協商解決。但無論采取何種方式,都必須在地域范圍內進行。
第八章附則
一、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到工程竣工驗收、工程質量保修期滿結清工程款后自行終止。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另行簽定補充合同。 甲方: 負責人:(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負責人:(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建設工程合同 篇4
發包人:
承攬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款》及國家建筑施工合同文本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以下合同條款內容:
一、承包項目:甲方有 工程,地址承包給乙方施工,工程項目 ,工程價格 ,其中單價內容有一切輔助用工及圖紙范圍內一切相應工作內容( )等。
二、工程質量: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按甲方提供的圖紙施工,確保質量,達到優質工程,所有施工程序必須按有關規定標準要求執行,如乙方出現質量問題而造成返工的,工料損失均由乙方自身承擔,在各項施工內容的間接或隱蔽施工之前,必須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三、施工程序:工程所需的原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購,甲方要求檢測的材料需現場取樣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如因設計方案或甲方方案變更,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及業主安排。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施工進度計劃如期完成,不準找任何借口拖延工期或因短時間的下雨而拖延工期。
四、施工期限:總工期 天,要求乙方在所限施工期間合理安排穿插作業,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竣工,乙方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圖紙上的所有工作量,如在規定期限內沒有完成,造成工期拖延的,將以合同總價的5‰每天進行罰款,罰款在合同總價中直接扣除。
五、安全責任:乙方在施工期間要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人程安全生產基本規定》,盡心盡責做好安全工作,不準做對各工種有危害的存在隱患的事情或現象。不準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及拋物等現象,出現一次均處500元罰款,并要求肇事者從事發日至工程結束不準進入工地,罰金在合同總價中直接扣除。由于乙方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后果,甲方概不負責。施工現場乙方不準帶小孩、閑雜人員進入。
六、文明施工: 乙方必須達到市級文明施工工地要求。
七、施工材料、機械及用具事項:所有材料、施工機械、用具及施工輔料均由乙方自理。甲方不負責機械的運輸及保管工作,只負責圖紙和技術服務。
八、付款方式:根據所做工作量按期付款50%,按要求將圖紙范圍內合同內的所有工作量全部做完并驗收合格后付至總價的90%,留10%作為工程質保金在交付后一年內付清。
九、備注: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字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發包人(簽字): 承包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包建設工程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借款方在____年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資金,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給予貸款。為明確雙方經濟責任,控制年度投資,雙方除遵守___號臨時借款協議外,特簽訂本年度合同。
第一條 借款方根據批準的年度基本建設計劃,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元,用于__建設工程,不得挪作他用。預計分季用款:一季____元;二季____元;三季____元;四季____元。
第二條 貸款利率為年息___%,計算復利。
第三條 年度中間,國家調整基建投資計劃和利率等,本合同應作相應修訂和補充。
第四條 建設期間或項目竣工后,雙方應簽訂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總額包括本合同的借款額。借款合同生效后,本合同同時失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分包建設工程合同 篇6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合同編號: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 發 包 人:
設 計 人: 簽訂日期:
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 監制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 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1.2《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3《深圳市城市規劃條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1.4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
2.1 2.2設計指標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及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6.1.2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3發包人更變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4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5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6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員交付的設計資料
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嚴格按照《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有關工程強制性標準,國家和地方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技術經濟指標符合《深圳市建筑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規定》,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的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 7.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技術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
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份,發包人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建設工程方案審批機構(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或其派出機構)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意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 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備案號:
備案日期: 年 月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鑒定意見: 經辦人:
鑒定日期: 年 日 (簽字)
鑒定日期: 年 日 (簽字)
分包建設工程合同 篇7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建筑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商就馬集中學 工程問題簽訂如下合同:
一、工程地點:馬集中學
二、工程名稱:
三、承包方式:
四、開工日期:
五、竣工日期:
六、工程造價:
七、支付辦法:竣工驗收合格后全部付清。
八、甲乙雙方職責
(一)甲方
1、現場負責做到三通一平:水通、電通、路通,現場平整。
2、協助乙方疏通當地有關關系。
3、確保資金按進度到位。
(二)乙方
1、按甲方要求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2、確保工期,工期為 天。
3、教育職工文明施工。
4、做好安全生產,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后,以補辦的文字手續為準,其補充的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建設工程合同 篇8
甲 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開戶行:
賬 號:
項目聯系人:
通訊地址:
手 機:
電 話:
電子信箱:
乙 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開戶行:
賬 號:
項目聯系人:
通訊地址:
手 機:
電 話:
電子信箱:
建設工程前期技術服務合同
鑒于甲方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的需要,根據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或( 供電局)公開招標結果及乙方與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 供電局簽訂的《 年度電網基建項目可行性研究技術服務合同》(框架合同)、合同簽訂的相關要求,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技術咨詢服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等國家有關建設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
二、《20kV及以下配電網工程建設預算編制與計算規定》(20__年版)《關于印發電網基建項目前期工作費用使用指導意見的通知》(南方電網公司計〔20__〕78號)和《關于發布南方電網35千伏、20千伏及以下電網工程前期工作費用標準的通知》(南方電網定額〔20__〕20號)等相關規定以及批準的可研估算及項目前期考核評價結果。
三、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供電局中標通知書(編號: )及工程有關的文件。
四、其他:
第二條 本合同的工程名稱、工作內容,規程、規范和要求
一、工程名稱
工程
項目建設地點:
二、工作內容:完成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以下簡稱可研)以及項目核準報告的編制。
三、規程、規范和要求
(一)根據國家、行業發布的有關規程、規范、技術標準,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南網)、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發布的《中國南方電網公司標準設計和典型造價》(最新版本)《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管制業務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辦法》》《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基建管理規定》《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基建設計管理辦法》《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基建造價管理辦法》《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電網基建項目前期管理實施細則》《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10(20)千伏及以下配電網項目可行性研究內容深度規定》等相關制度、技術標準開展相關工作。
(二)按照甲方委托的工作內容,完成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核準報告或相應批次以縣為單位的農網改造升級工程項目可研報告編寫的技術服務工作。
第三條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資料及文件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按以下要求向甲方提交紙質文件、電子文件(含可編輯的word、excel、CAD版),資料及文件內容須符合本合同約定要求。
序號成果及文件名稱份數時間要求備 注
1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審版)30年月日前
2可行性研究報告(自主評審或第三方評審)30年月日前可研批復后另提交審定版報告5份
3可研技術服務過程中收集整理出的電子版、紙質版原始資料、過程資料1年月日前
4項目核準申請報告 年月日前農網項目需編制以縣為單位的農網改造升級工程項目可研報告
二、工期如遇特殊情況(設計方案變更、自然條件影響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等)時,乙方應提前10個工作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取得同意后,工期順延或另行商議。
第四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價款按南網、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現行有關規定的收費標準計算(詳見附表1),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雙方協商議定。
二、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暫定為人民幣(大寫,下同) 整(¥(小寫) 元(詳見附表)。待可研批復完成后,甲方根據批復及乙方前期技術服務考核評價結果,核定最終合同金額,雙方簽訂補充協議。
三、費用支付方法:采取轉賬支付
(一)乙方提交可研報告并經甲方確認后一個月內,甲方支付暫定合同價款總額的20%,金額為人民幣 (¥ 元)。
(二)本合同項目可研及各項報告批復完成后,甲乙雙方核定最終合同金額,并簽訂補充協議。
(三)在甲方支付上述款項前,乙方必須先開具相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甲方收到發票及申請符合規定后再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項。因乙方未開具發票或開具的發票不符合規定導致甲方遲延支付上述款項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不負違約責任和損害賠償責任。
第五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一)甲方尊重乙方根據國家、行業以及南網等有關標準規定進行設計的權力,不應提出與國家、行業以及南網、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等有關標準規定相抵觸的要求;
(二)向乙方提供開展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核準報告、以縣為單位的農網改造升級工程項目可研報告編制的技術服務工作所需的有關基礎資料;
(三)負責組織開展規劃選址、選線、用地等手續的報批及協調工作;
(四)甲方或上級單位對乙方提交符合本合同約定要求的資料及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暫停緩建,甲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費用。
(五)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項。
(六)甲方對乙方技術服務行為進行嚴格檢查核對,若乙方技術服務行為不符合相關規定,限期整改,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上報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同意后,解除合同。甲方按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前期考核評價體系對乙方設計行為進行考核評價,結果上報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備案。
(七)其他:
二、乙方責任
(一)按照國家、行業以及南網、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現行的標準、規程、規范、技術條例進行前期技術服務工作,運用標準設計成果,嚴格掌握設計標準,控制工程造價;
(二)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向甲方交付各項工程資料及文件,對資料及文件的完整性、準確性負責;對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
(三)乙方參加甲方及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對各項工程資料及文件的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作出調整或補充。
(四)乙方負責在開展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工作過程中所必需的協調費用。
(五)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辦理和取得相關路徑協議、配變落點協議、規劃定點等各項支持性文件的批復。
(六)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轉包。如果需要部分分包,則需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需嚴格校審和質量把關,與分包人向甲方承擔連帶責任。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后,要將副本送交甲方。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抵觸時以本合同為準,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義務和責任,分包方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七)其他: /
第六條 知識產權和保密協議
一、 乙方為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所收集的一切原始資料(數據、文字、圖紙等)、過程資料(對原始資料進行整理后形成的資料)以及創造的一切智力成果和知識產權均歸甲方所有。
二、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人或公眾傳播有關本項目和對方的一切資料和信息。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于合同價款兩倍的違約金,并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違約與考核
一、甲方或乙方違反合同約定造成損失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二、 乙方違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名義承攬本合同項目可研設計任務或違規轉包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1倍以上2倍以下的違約金,并在三年內不得承擔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管轄范圍內的電網基建工程前期技術服務及工程設計工作。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違規分包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20% 的違約金。
三、由于設計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要求造成返工,乙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返工部分的費用,并根據返工程度向甲方支付不超過合同總額10%的賠償金,由甲方從乙方技術服務費中扣減。
因乙方提供的設計成果深度不足造成可研批復調整或在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組織的項目復核中發現因乙方沒有按照相關要求對項目建設規模、投資估算等嚴格把關,被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或項目業主單位正式通報批評的,扣除該項目合同金額10%的賠償金。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規定的技術服務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減收該項目應收技術服務費的千分之二,最多不超過合同總額的10%,由甲方從乙方技術服務費中扣減。
四、如由于乙方設計錯誤造成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乙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賠償金,由甲方從乙方技術服務費中扣減,并視設計事故的嚴重性,由甲方報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同意后,暫停乙方在甲方管轄范圍內的電網基建工程前期技術服務及工程設計工作。
五、甲方變更項目的工作內容和要求,造成乙方返工、或修改設計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已耗工時、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費用。
六、 在合同履行期間,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因為國家政策調整以及工程項目未獲批準立項導致不能開展可行性研究工作,招標人有權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
七、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或單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乙方開展技術服務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合同價款;己開始技術服務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據實支付,對于項目已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但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批復并取消的,乙方獲得不高于該項目50%的合同價款。
八、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應在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起10日內雙倍返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項。
九、乙方必須嚴格按投標文件的項目人員配置(項目設總、各專業主設人員搭配)開展項目設計,項目人員配置信息需作為本合同附件(需包含項目負責人、電氣一次、電氣二次、變電土建、線路電氣、線路結構、技經等人員姓名、聯系方式、工作郵箱、在本項目中承擔的任務等信息),乙方不得擅自變動人員,如有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的,需報甲方審批同意。未經同意擅自變動人員的,每經檢查發現一次,每次扣減合同總額的1%,最多不超過合同總額的10%,由甲方從乙方技術服務費中扣減。
十、投資估算必須履行編制、校核、審核和批準程序,各級編制、校核、審核人員應由具有電力工程造價專業執(從)業資格的人員承擔,并在正式投資估算書簽字,加蓋電力工程造價人員專用章。同時編制和校核人員還應取得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電力建設定額站組織的設計造價從業人員崗位技能培訓考試合格證明,否則,還應增加考試合格造價人員簽字確認。提交的投資估算不滿足上述要求的,扣罰合同總額的1%,由甲方從乙方技術服務費中扣減。
十一、任何一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泄密方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于合同價款20%的違約金,并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其他責任: /
第八條 其他
一、甲乙雙方需依法經營,廉潔自律。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進行利益輸送,不得提供或接受另一方的財物或其他利益。任何一方如果違反本條規定,另一方均有權拒絕并將信息反饋到甲方(廉潔受理單位:__監察部;舉報電話: 077X-__X)。甲方有義務詳細調查,乙方有義務對調查工作給予全力配合。
如果乙方違反本條款的,甲方有權根據國家和南方電網公司采購等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理,并視情節輕重對乙方實施一定期限的市場禁入。
任何一方如果違反此條款,涉嫌犯罪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關于禁止商業賄賂行為的暫行規定》將相關責任人交由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二、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 7 日前書面通知對方并取得對方的書面同意,并及時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協議。如出現本合同約定的單方合同解除的情形時,權利人無須經對方同意即可解除合同。
因一方變更或解除合同使對方遭受損失的,應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但由于政策變化、政府行為等客觀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雙方可變更、解除本合同,且任何一方均無需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均需采用書面形式,書面通知按雙方在合同文本所列地址發出,聯系人為收件人。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有變更時,需在變更前1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變更地址的一方需自行承擔因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
雙方將按如下規定確定通知被視為正式送達的日期:(1)以專人遞送的,接收人簽收之日視為送達。(2)以短信/傳真/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自前述電子文件內容在發送方正確填寫地址且未被系統退回的情況下,視為進入對方數據電文接收系統即視為送達日。(3)以特快專遞形式發出的,特快專遞發出后第三日視為送達。(4)若送達日為非工作日, 則視為在下一工作日送達。
本合同約定的地址、聯系人及電子通信終端(手機、電話、電子信箱等)亦為雙方工作聯系往來、法律文書及爭議解決時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機構的法律文書送達地址,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機構的訴訟文書(含裁判文書)向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的上述地址和/或工商登記公示地址送達的,視為有效送達。任何一方當事人對電子通信終端(手機、電話、電子信箱等)的聯系送達均適用于爭議解決時的送達。
四、乙方須重視并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遵守甲方的規章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乙方保證與其指派的服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并由乙方負責支付服務人員的一切費用,包括為服務人員購買社會保險、人身意外保險以及勞保用品等。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服務人員發生人身傷亡、疾病或其他意外事件概由乙方自行承擔賠償責任,與甲方無關。
五、其他條款: /
第九條 附則
一、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甲方與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乙方各執叁份。
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六、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本合同即行終止。
(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編號為: 的合同的簽署頁)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建設工程合同 篇9
進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為甲方之供貨商,甲方如需購買生產所需設備,即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由乙方組織貨源。
二、乙方于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之日起即積極組織貨源,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生產設備,甲方每次所需購買設備的具體規格、價款、供貨時間、供貨方式、價款支付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后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約定。
三、乙方保證對提供生產設備的質量問題負責,否則無條件退換,并保證商品之合法性,決不提供假貨、仿冒品、劣品,或標示不明之商品,甲方于驗收后發覺得于三日內退回乙方。若因銷售商品不合法性所引起對第三者之刑事、民事責任一切由乙方無條件全權負責,甲方只善盡協調溝通之責任。
四、本合同有效期間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甲方無故終止合同,除應向乙方付清已購設備的所有貨款外,還應支付乙方_______萬元的違約金;乙方無故終止供貨,甲方有權扣留乙方之部份貨款作為求償業務之損失。
五、乙方對于供給甲方之商品于甲方付款時提供符合規定的正式發票。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所簽訂的一切書面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分包建設工程合同 篇10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制定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第一部分 協議書
委托人(全稱):
監理人(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監理與相關服務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
2. 工程地點: ;
3. 工程規模: ;
4. 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筑安裝工程費: 。
二、詞語限定
協議書中相關詞語的含義與通用條件中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三、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協議書;
2. 中標通知書(適用于招標工程)或委托書(適用于非招標工程);
3. 投標文件(適用于招標工程)或監理與相關服務建議書(適用于非招標工程);
4. 專用條件;
5. 通用條件;
6. 附錄,即:
附錄A 相關服務的范圍和內容
附錄B 委托人派遣的人員和提供的房屋、資料、設備
本合同簽訂后,雙方依法簽訂的補充協議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四、總監理工程師
總監理工程師姓名: ,身份證號碼: ,注冊號: 。
五、簽約酬金
簽約酬金(大寫): (¥ )。
包括:
1. 監理酬金: 。
2. 相關服務酬金: 。
其中:
(1)勘察階段服務酬金: 。
(2)設計階段服務酬金: 。
(3)保修階段服務酬金: 。
(4)其他相關服務酬金: 。
六、期限
1. 監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相關服務期限:
(1)勘察階段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設計階段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階段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關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七、雙方承諾
1. 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監理與相關服務。
2. 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派遣相應的人員,提供房屋、資料、設備,并按本合同約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訂立
1.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2. 訂立地點: 。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
份。
委托人: (蓋章) 監理人: (蓋章)
住所: 住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
的代理人:(簽字) 的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第二部分 通用條件
1. 定義與解釋
1.1 定義
除根據上下文另有其意義外,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詞和用語應具有本款所賦予的含義: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約定實施監理與相關服務的建設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監理與相關服務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繼承人或受讓人。
1.1.3 “監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監理與相關服務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繼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圍內與委托人簽訂勘察、設計、施工等有關合同的當事人,及其合法的繼承人。
1.1.5 “監理”是指監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依照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標準、勘察設計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階段對建設工程質量、進度、造價進行控制,對合同、信息進行管理,對工程建設相關方的關系進行協調,并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法定職責的服務活動。
1.1.6 “相關服務”是指監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約定,在勘察、設計、保修等階段提供的服務活動。
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訂立時通用條件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人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監理人的工作。
1.1.9 “項目監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工程負責履行本合同的組織機構。
1.1.10 “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由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全面負責履行本合同、主持項目監理機構工作的注冊監理工程師。
1.1.11 “酬金”是指監理人履行本合同義務,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約定給付監理人的金額。
1.1.12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監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應給付監理人并在協議書中載明的簽約酬金額。
1.1.13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監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應給付監理人的金額。
1.1.14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監理人;“雙方”是指委托人和監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監理人以外的有關方。
1.1.15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16 “天”是指第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
1.1.17“月”是指按公歷從一個月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公歷月時間。
1.1.18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監理人在訂立本合同時不可預見,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可避免發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性突發事件,如地震、海嘯、瘟疫、水災、騷亂、暴動、戰爭和專用條件約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釋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及以上語言文字時,應以中文為準。
1.2.2 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適用于招標工程)或委托書(適用于非招標工程);
(3)專用條件及附錄A、附錄B;
(4)通用條件;
(5)投標文件(適用于招標工程)或監理與相關服務建議書(適用于非招標工程)。
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與其他文件發生矛盾或歧義時,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
2. 監理人的義務
2.1 監理的范圍和工作內容
2.1.1 監理范圍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2.1.2 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監理工作內容包括:
(1)收到工程設計文件后編制監理規劃,并在第一次工地會議7天前報委托人。根據有關規定和監理工作需要,編制監理實施細則;
(2)熟悉工程設計文件,并參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會議;
(3)參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會議;主持監理例會并根據工程需要主持或參加專題會議;
(4)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重點審查其中的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與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符合性;
(5)檢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組織機構和人員資格;
(6)檢查施工承包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
(7)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進度計劃,核查承包人對施工進度計劃的調整;
(8)檢查施工承包人的試驗室;
(9)審核施工分包人資質條件;
(10)查驗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測量放線成果;
(11)審查工程開工條件,對條件具備的簽發開工令;
(12)審查施工承包人報送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質量證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規定對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檢驗或見證取樣方式進行抽檢;
(13)審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請,簽發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證書,并報委托人審核、批準;
(14)在巡視、旁站和檢驗過程中,發現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隱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報委托人;
(15)經委托人同意,簽發工程暫停令和復工令;
(16)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的論證材料及相關驗收標準;
(17)驗收隱蔽工程、分部分項工程;
(18)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變更申請,協調處理施工進度調整、費用索賠、合同爭議等事項;
(19)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20)參加工程竣工驗收,簽署竣工驗收意見;
(21)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結算申請并報委托人;
(22)編制、整理工程監理歸檔文件并報委托人。
2.1.3 相關服務的范圍和內容在附錄A中約定。
2.2 監理與相關服務依據
2.2.1 監理依據包括:
(1)適用的法律、行政法規及部門規章;
(2)與工程有關的標準;
(3)工程設計及有關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與第三方簽訂的與實施工程有關的其他合同。
雙方根據工程的行業和地域特點,在專用條件中具體約定監理依據。
2.2.2 相關服務依據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2.3 項目監理機構和人員
2.3.1 監理人應組建滿足工作需要的項目監理機構,配備必要的檢測設備。項目監理機構的主要人員應具有相應的資格條件。
2.3.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總監理工程師及重要崗位監理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以保證監理工作正常進行。
2.3.3監理人可根據工程進展和工作需要調整項目監理機構人員。監理人更換總監理工程師時,應提前7天向委托人書面報告,經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換;監理人更換項目監理機構其他監理人員,應以相當資格與能力的人員替換,并通知委托人。
2.3.4 監理人應及時更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監理人員:
(1)嚴重過失行為的;
(2)有違法行為不能履行職責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勝任崗位職責的;
(5)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的;
(6)專用條件約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監理人更換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項目監理機構人員。
2.4 履行職責
監理人應遵循職業道德準則和行為規范,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有關標準及本合同履行職責。
2.4.1 在監理與相關服務范圍內,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見和要求,監理人應及時提出處置意見。當委托人與承包人之間發生合同爭議時,監理人應協助委托人、承包人協商解決。
2.4.2 當委托人與承包人之間的合同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或人民法院審理時,監理人應提供必要的證明資料。
2.4.3 監理人應在專用條件約定的授權范圍內,處理委托人與承包人所簽訂合同的變更事宜。如果變更超過授權范圍,應以書面形式報委托人批準。
在緊急情況下,為了保護財產和人身安全,監理人所發出的指令未能事先報委托人批準時,應在發出指令后的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報委托人。
2.4.4 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監理人發現承包人的人員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有權要求承包人予以調換。
2.5 提交報告
監理人應按專用條件約定的種類、時間和份數向委托人提交監理與相關服務的報告。
2.6 文件資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內,監理人應在現場保留工作所用的圖紙、報告及記錄監理工作的相關文件。工程竣工后,應當按照檔案管理規定將監理有關文件歸檔。
2.7 使用委托人的財產
監理人無償使用附錄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員和提供的房屋、資料、設備。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設備屬于委托人的財產,監理人應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終止時將這些房屋、設備的清單提交委托人,并按專用條件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義務
3.1 告知
委托人應在委托人與承包人簽訂的合同中明確監理人、總監理工程師和授予項目監理機構的權限。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承包人。
3.2 提供資料
委托人應按照附錄B約定,無償向監理人提供工程有關的資料。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委托人應及時向監理人提供最新的與工程有關的資料。
3.3 提供工作條件
委托人應為監理人完成監理與相關服務提供必要的條件。
3.3.1 委托人應按照附錄B約定,派遣相應的人員,提供房屋、設備,供監理人無償使用。
3.3.2 委托人應負責協調工程建設中所有外部關系,為監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條件。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應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的代表,負責與監理人聯系。委托人應在雙方簽訂本合同后7天內,將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職責書面告知監理人。當委托人更換委托人代表時,應提前7天通知監理人。
3.5 委托人意見或要求
在本合同約定的監理與相關服務工作范圍內,委托人對承包人的任何意見或要求應通知監理人,由監理人向承包人發出相應指令。
3.6 答復
委托人應在專用條件約定的時間內,對監理人以書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給予書面答復。逾期未答復的,視為委托人認可。
3.7 支付
委托人應按本合同約定,向監理人支付酬金。
4. 違約責任
4.1 監理人的違約責任
監理人未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4.1.1 因監理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監理人應當賠償委托人損失。賠償金額的確定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監理人承擔部分賠償責任的,其承擔賠償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4.1.2 監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賠不成立時,監理人應賠償委托人由此發生的費用。
4.2 委托人的違約責任
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4.2.1 委托人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監理人損失的,委托人應予以賠償。
4.2.2 委托人向監理人的索賠不成立時,應賠償監理人由此引起的費用。
4.2.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過28天,應按專用條件約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責任
因非監理人的原因,且監理人無過錯,發生工程質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誤等造成的損失,監理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時,雙方各自承擔其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損害。
5. 支付
5.1 支付貨幣
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幣支付。涉及外幣支付的,所采用的貨幣種類、比例和匯率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5.2 支付申請
監理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每次應付款時間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請書。支付申請書應當說明當期應付款總額,并列出當期應支付的款項及其金額。
5.3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議獎勵金額及費用。
5.4 有爭議部分的付款
委托人對監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請書有異議時,應當在收到監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請書后7天內,以書面形式向監理人發出異議通知。無異議部分的款項應按期支付,有異議部分的款項按第7條約定辦理。
6. 合同生效、變更、暫停、解除與終止
6.1生效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委托人和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協議書上簽字并蓋單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6.2變更
6.2.1 任何一方提出變更請求時,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可進行變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監理人原因導致監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長、內容增加時,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監理工作時間、工作內容應視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確定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時,監理人應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復服務的準備工作應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確定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監理人用于恢復服務的準備時間不應超過28天。
6.2.4合同簽訂后,遇有與工程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頒布或修訂的,雙方應遵照執行。由此引起監理與相關服務的范圍、時間、酬金變化的,雙方應通過協商進行相應調整。
6.2.5 因非監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筑安裝工程費增加時,正常工作酬金應作相應調整。調整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6.2.6 因工程規模、監理范圍的變化導致監理人的正常工作量減少時,正常工作酬金應作相應調整。調整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6.3 暫停與解除
除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當一方無正當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時,另一方可以根據本合同約定暫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于雙方無法預見和控制的原因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已無意義,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監理人的部分義務。在解除之前,監理人應作出合理安排,使開支減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監理人的部分義務導致監理人遭受的損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情況外,應由委托人予以補償,補償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解除本合同的協議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因非監理人的原因導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暫停,委托人可通知監理人要求暫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監理人應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將開支減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導致監理人遭受的損失應由委托人予以補償。
暫停部分監理與相關服務時間超過182天,監理人可發出解除本合同約定的該部分義務的通知;暫停全部工作時間超過182天,監理人可發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達委托人時解除。委托人應將監理與相關服務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應承擔第4.2款約定的責任。
6.3.3 當監理人無正當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時,委托人應通知監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監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內未收到監理人書面形式的合理解釋,則可在7天內發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達監理人時本合同解除。委托人應將監理與相關服務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達監理人之日,但監理人應承擔第4.1款約定的責任。
6.3.4 監理人在專用條件5.3中約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約定應付的款項,可向委托人發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監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監理人可向委托人發出暫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暫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暫停工作后14天內監理人仍未獲得委托人應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復,監理人可向委托人發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達委托人時本合同解除。委托人應承擔第4.2.3款約定的責任。
6.3.5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時,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暫停或解除本合同。
6.3.6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約定的有關結算、清理、爭議解決方式的條件仍然有效。
6.4 終止
以下條件全部滿足時,本合同即告終止:
(1)監理人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與監理人結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7. 爭議解決
7.1協商
雙方應本著誠信原則協商解決彼此間的爭議。
7.2調解
如果雙方不能在14天內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時間內解決本合同爭議,可以將其提交給專用條件約定的或事后達成協議的調解人進行調解。
7.3仲裁或訴訟
雙方均有權不經調解直接向專用條件約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 其他
8.1 外出考察費用
經委托人同意,監理人員外出考察發生的費用由委托人審核后支付。
8.2 檢測費用
委托人要求監理人進行的材料和設備檢測所發生的費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時間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8.3 咨詢費用
經委托人同意,根據工程需要由監理人組織的相關咨詢論證會以及聘請相關專家等發生的費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時間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8.4 獎勵
監理人在服務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托人獲得經濟效益的,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獎勵金額的確定方法。獎勵金額在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后,與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8.5 守法誠信
監理人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從與實施工程有關的第三方處獲得任何經濟利益。
8.6 保密
雙方不得泄露對方申明的保密資料,亦不得泄露與實施工程有關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資料,保密事項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8.7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在送達對方時生效,收件人應書面簽收。
8.8 著作權
監理人對其編制的文件擁有著作權。
監理人可單獨或與他人聯合出版有關監理與相關服務的資料。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如果監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本合同終止后兩年內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關監理與相關服務的資料,應當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1. 定義與解釋
1.2 解釋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還可用 。
1.2.2 約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釋順序為: 。
2. 監理人義務
2.1 監理的范圍和內容
2.1.1 監理范圍包括:
。
2.1.2 監理工作內容還包括:
。
2.2 監理與相關服務依據
2.2.1 監理依據包括:
。
2.2.2 相關服務依據包括: 。
2.3項目監理機構和人員
2.3.4 更換監理人員的其他情形: 。
2.4 履行職責
2.4.3 對監理人的授權范圍:
。
在涉及工程延期 天內和(或)金額 萬元內的變更,監理人不需請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發布變更通知。
2.4.4 監理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調換其人員的限制條件: 。
2.5 提交報告
監理人應提交報告的種類(包括監理規劃、監理月報及約定的專項報告)、時間和份數:
。
2.7 使用委托人的財產
附錄B中由委托人無償提供的房屋、設備的所有權屬于: 。
監理人應在本合同終止后 天內移交委托人無償提供的房屋、設備,移交的時間和方式為: 。
3. 委托人義務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為: 。
3.6 答復
委托人同意在 天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決定的事宜給予書面答復。
4. 違約責任
4.1 監理人的違約責任
4.1.1監理人賠償金額按下列方法確定: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筑安裝工程費)
4.2 委托人的違約責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確定:
逾期付款利息=當期應付款總額×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數
5. 支付
5.1 支付貨幣
幣種為: ,比例為: ,匯率為: 。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數支付時間支付比例支付金額(萬元)
首付款本合同簽訂后7天內
第二次付款
第三次付款
……
最后付款監理與相關服務期屆滿14天內
6. 合同生效、變更、暫停、解除與終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條件: 。
6.2 變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監理人原因導致本合同期限延長時,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確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長時間(天)×正常工作酬金÷協議書約定的監理與相關服務期限(天)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確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復服務的準備工作時間(天)×正常工作酬金÷協議書約定的監理與相關服務期限(天)
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額按下列方法確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額=工程投資額或建筑安裝工程費增加額×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筑安裝工程費)
6.2.6 因工程規模、監理范圍的變化導致監理人的正常工作量減少時,按減少工作量的比例從協議書約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減相同比例的酬金。
7. 爭議解決
7.2 調解
本合同爭議進行調解時,可提交 進行調解。
7.3 仲裁或訴訟
合同爭議的最終解決方式為下列第 種方式:
(1)提請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 其他
8.2 檢測費用
委托人應在檢測工作完成后 天內支付檢測費用。
8.3 咨詢費用
委托人應在咨詢工作完成后 天內支付咨詢費用。
8.4 獎勵
合理化建議的獎勵金額按下列方法確定為:
獎勵金額=工程投資節省額×獎勵金額的比率;
獎勵金額的比率為 %。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項和期限: 。
監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項和期限: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項和期限: 。
8.8著作權
監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本合同終止后兩年內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關監理與相關服務的資料的限制條件:
。
9. 補充條款
。
附錄A 相關服務的范圍和內容
A-1 勘察階段:
。
A-2 設計階段:
。
A-3 保修階段:
。
A-4 其他(專業技術咨詢、外部協調工作等):
。
附錄B 委托人派遣的人員和提供的房屋、資料、設備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員
名稱數量工作要求提供時間
1. 工程技術人員
2. 輔助工作人員
3. 其他人員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稱數量面積提供時間
1. 辦公用房
2. 生活用房
3. 試驗用房
4. 樣品用房
用餐及其他生活條件
B-3 委托人提供的資料
名稱份數提供時間備注
1. 工程立項文件
2. 工程勘察文件
3. 工程設計及施工圖紙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關合同
5. 施工許可文件
6. 其他文件
B-4 委托人提供的設備
名稱數量型號與規格提供時間
1. 通訊設備
2. 辦公設備
3. 交通工具
4. 檢測和試驗設備
委托人: (蓋單位章) 監理人: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包建設工程合同 篇11
發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本工程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施工隊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發包人的家庭居室內裝飾裝修有關事宜(以下稱工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承包范圍:參見合同附件之預算表。
4、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 種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輔料,發包人提供裝修主要材料; (3)承包人包工、發包人包料。 (附件即經雙方當事人簽字確認的《承包人/發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第二條 施工圖紙 雙方施工圖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種方式提供: (1)發包人自行設計并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發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設計施工圖紙,設計費(大寫)____________ 元,由發包人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施工圖紙經甲乙雙方確認后,提供方應當負責在約定的開工日期前____________內取得有關部門確認或者批準。
施工圖紙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甲方工作
1、開工前 _______天,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障礙物(合同已經包清理的除外),對未能全部騰空的房屋的家具和陳設采取保護措施,為承包人進場做好準備工作。
2、辦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保證乙方能夠順利進場施工,除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應當由乙方辦理的手續外。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電源,負責協調鄰里及管理機構之間的關系。
4、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確認工作。
5、施工期間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該房屋的,應當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護等工作,應當注意為施工提供各種便利條件。
6、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費,依據規定交納應由其承擔的各種稅費。
第四條 乙方工作
1. 參加有關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會議或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計劃交甲方審定確認。
2. 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掃做規范、防火規定、施工規范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3. 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4. 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家具、陳設及水電管線的完好,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的通暢。
5. 對于施工過程中的有關事項(如材料的進場、隱蔽工程的驗收、竣工驗收等)需要甲方確認的,應當及時并給予其必要的準備時間。
6. 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后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7. 工程竣工前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五條 關于工期
1. 工程期限___________天,開工日期 _______ 年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日,竣工日期 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 日。
2. 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物料供應不及時、不按期支付工程款等)導致工期延誤的,工期順延。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3. 因為如下因素影響而導致不能完成工作的,工期順延,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遭遇嚴重影響施工的惡劣天氣、停水、停電、天災、戰爭、暴亂等不可抗力的; (2)經雙方同意的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因與甲方和乙方無關的第三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延誤,第三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所在地(小)區的管理機構和隔壁鄰居的無理行為; (4)經甲方同意的屬新材料或新工藝采用而導致的工期拖延或試驗時間浪費; (5)經甲乙雙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第六條 關于材料供應和保管
1. 任何一方負責提供的材料和設備,均須是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合格產品,還必須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和設計的要求。提供方應將材料和設備按時、按量運送到施工現場,并通知對方當事人驗收簽字確認。
2. 對一方提供的任何材料和設備,如不符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的,對方有權要求更換,提供方應當予以更換。由此造成的費用增加部分,有提供方承擔。
3. 材料和設備進場后,統一由乙方負責保管和使用,如因保管不善或者使用不當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費、損壞或者丟失,應當由乙方負責,施工過程中的正常消耗除外。
第七條 關于質量和驗收
1. 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范》(gb 50327-20xx)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 甲、乙方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驗收的,工期應予順延。
3. 由于甲方擅自指揮乙方所屬人員或第三方人員進行施工所導致的工程質量,由甲方自行負責。由乙方負責返工的,返工費用由甲方負責。
4. 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當自接到驗收通知后_______ 天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
5. 驗收時,工程項目合格率達到____________ %時(以上程價款比例為準),其他不合格項目(不包括工程項目未完成或成品程序未完成的項目)的維修或返工不影響竣工日期的確立,甲方對此應予以確認。
6. 乙方承諾自竣工日期起,為工程項目保修_______年。損耗品、使用不當、人為破壞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損壞不在保修范圍。國家行政部門或者行業機構在本合同簽署生效之前已經發布對個別的工程項目或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豁免保修的,以國家行政部門或者行業機構的規定為準。
7. 甲乙兩方約定的其他保修或免保修情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8. 工程未驗收的,甲方不得先行使用。
第八條 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
1. 雙方約定按以下第____________ 種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發包人按下表中的約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數____________ 支付階段或時間____________ 支付金額
第一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____________元;
第二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____________元;
第三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____________ 元;
第四次____________ 工程驗收后_______ 天支付工程總造價的5%,約____________ 元。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雙方同意工程的結算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____ 種進行結算:
(1)固定價格,本工程總價款為____________元;
(2)單價不變,按實際數量加損耗率計算,但是總價不得超過____________ 元。
a. 乳膠漆和油漆類為:墻面面積(減門不減窗)+頂面面積+6%拼花部分面積;
b. 瓷磚面積為:實際面積+6%實際面積;
c. 實木地板面積為:實際面積+6%實際面積,拼花部分面積+10%拼花部分面積;
d. 木工衣柜類面積為:實際面積(平方米取整數值,小數位不夠0.5平方米按0.5平方米計算,超出0.5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計算);
e. 其他按項項目按項計算;
f. 其他按平方米計算的項目為:實際面積+6%實際面積;
g. 估價項目測量后再具體報價;
h. 經甲方同意代購的項目按預算內造價購買,經甲方同意可以調整。
3. 特別費用的約定:
(1)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發生的一切水電費用由甲方負責。
(2)施工過程中,因為乙方的因素違規被執法機構或管理機構罰款的,罰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為是在甲方強行要求或者指揮下發生的,罰款由甲方負責。
(3)合同附件預算表中沒有列明稅費,稅費由甲方按實際征稅額向有關部門交納;已經列明稅費的,由乙方負責繳交。
(4)物業管理機構收取超過正常的物業小區內運輸費用的,由甲方負責交涉或向乙方補貼差額。
4. 乙方按雙方簽署的預算附件項目執行。如甲方增加新的工程項目,另行簽署合同。其中涉及款項,甲方應按預付50%、項目完工50%的辦法在工程驗收前支付給乙方。如其中物料款項大于該項目的50%,則甲方應按實際比例先支付給乙方備料。
5. 工程驗收合格后,乙方應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雙方進行工程結算。發包人接到資料后 天內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按照該資料進行工程結算,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并簽字,甲方應按照前述期限約定付清乙方工程款。
第九條 工程預算文件(表)屬于本合同附件,所列工程項目除經過甲乙雙方同意外,不得隨意添加、更改、刪除。
第十條 責任與罰則
1. 施工調度、安全管理等事務由乙方負責,其他人事包括甲方均不得無理干涉。甲方擅自指揮工人或親自進行任何操作,由此引起的損失和事故由甲方負全責。
2. 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每拖延一天,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 的違約金。
3. 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人工費損失。
4. 甲方不能按照前述約定期限足額支付乙方工程款的,應當按照____________ 支付乙方延期付款違約金。
5. 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其自行負責。
6.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7. 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響施工的,應當及時采取措施避免損失擴大,并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否則,應當對造成的損失擴大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雙方如對合同的執行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提交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二條 附則
1.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個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動終止。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司(蓋章):____________
現場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現場代表(簽字): 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頒發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頒發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年 ____月____ 日 ___________年____ 月___日
分包建設工程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趙一級電站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勞務分包達成如下協議,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各自的權利、責任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趙一級電站機電設備安裝工程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完成現有需改造機電設備的拆除(含運出洞外)以及4臺水輪發電機組(1機組大修)、3臺進水閘閥、油水氣系統、自動化系統(配合主機改造)、高壓開關柜、升壓站設備、直流系統的安裝及電纜敷設,主機電氣設備試驗調試及試運行等所有工作(詳見安裝工程量清單)。
四、工程價款及工程結算: 乙方的報價是根據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和部分設計,該總價包括完成工程施工內容所需的人工費、設備轉運費、消耗性材料費、施工管理費、生活費、安全措施費、工程保險費以及稅金等所有費用。工程結算以施工圖工程量為基礎,根據最終完成的工程量及單價進行結算。
五、工程工期及進度:
1、根據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進場施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電站所有機電設備安裝及調試工作。
2、在乙方安裝過程中,如遇不可抗拒自然因素等非乙方原因導致的工期延長,乙方不能向甲方索賠任何費用,但工期可考慮順延。
3、乙方必須滿足甲方的總體安排,主機安裝考慮分兩階段進行,保證一臺機組開機發電運行。
六、付款方式:
1、工程預付款:在本合同簽訂乙方人員進場并提供相應保險憑證后,甲方按合同總價的10%支付工程預付款。
2、工程進度款:按進度實際完成工程量經總承包方報量支付后按95%給乙方支付,余下5%質保金________年質保期滿后支付。
3、乙方在結算過程中承擔“工程總價款215;10%”的稅,稅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代扣代繳。
七、雙方責任: 甲方:
1、提供施工圖紙技術資料,并組織乙方現場技術交底。
2、甲方提供乙方在施工現場的施工用電及生產、生活場地。
3、甲方協助乙方做好現場安全保衛工作,協調各施工單位之間的關系。 乙方:
1、嚴格按設計施工圖紙、規程、規范進行施工,不得隨意更改設計,若出現責任事故其責任及經濟損失一切由乙方負責。
2、乙方簽訂合同后,在7天內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組織設計(含施工進度計劃),施工技術措施,質量保證措施和安全技術措施并上報甲方備案。
3、乙方在施工期間,做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尊重業主、設計、監理等單位駐派人員,并處理好與各施工單位的關系。
4、乙方負責做好為完成本工程所做的一切輔助性工程,并承擔相關費用。
5、負責協助甲方對設備進行開箱檢查、記錄與檢測,確保所有設備檢測合格后方能安裝,做好安裝時各種測量數據記錄并負責原始資料收集。
6、安裝時記錄好單元工程質量評定表、中間計量表。
6、乙方不得將工程分包或轉包給其他單位施工。
八、質量驗收:
1、乙方在機電設備的安裝過程中,嚴格按照設計圖紙要求和有關規范、標準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設計圖紙和標準要求,如未達到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直至符合標準。
2、設備安裝單元質量檢查、驗收的簽證單,作為工程款結算支付的依據。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無條件服從監理工程師和業主的質量檢查,凡具備覆蓋條件的工序和部位均按質檢規定,書面報請監理工程師和業主進行中間驗收,監理工程師和業主在24小時內到現場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由乙方自行采購的設備材料,必須提供材質合格證,堅決杜絕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5、乙方由于自身原因無法保證質量時,甲方隨時有權收回本工程,乙方應無條件服從,并承擔甲方一切損失責任。
九、安全管理:
1、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的有關安全生產法規,牢固樹立安全生產,責任重于泰山的高度責任感,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機構,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加強安全管理工作,強化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并接受甲方和地方安檢部門的監督和檢查。
2、加強施工現場對特殊工種人員的安全管理工作,堅持持證上崗。
3、監理工程師和甲方在檢查施工安全過程中,有權對不按操作規程施工的人和事發出《重大隱患通知書》、《整改指令》并限期和立即整改。如果乙方在接到通知的規定時間內,沒有進行整改,監理工程師和甲方按安全法規的有關規定,進行罰款處理。以提高乙方及全體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保證施工現場安全。
4、對于從事高空作業的施工人員,必須設置必要的安全設施和配備防護用品,對于危險地段,設置必要的警示標志、安全哨和防護設施。
5、乙方必須重視施工現場的文明生產和消防防火工作,杜絕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如果施工中發生因乙方原因的人員傷害、機械設備損壞及材料損失,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給予經濟補償。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對第三者的傷害和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違約、仲裁:
1、甲、乙各方不得無正當理由(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拒不履行合同。如一方違約,對方有權按《民法典》和《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追究其經濟責任,違約方必須賠償對方經濟損失。違約金按工程承包總價5%進行處罰。
2、甲、乙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當不能協商時,可在甲方當地,按法律有關程序執行,其發生的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十
一、其他:
1、下列文件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設計圖紙及招投標文件的技術要求。
2)設備安裝工程單元質量評定表、記錄表。
3)設計變更通知等技術文件。
2、乙方必須對現場的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保險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加強內部職工的教育和管理,整治好生活設施和周圍的環境衛生,尊重當地的民風民俗。當發生矛盾時,通過組織協調,依靠當地政府解決,防止事態擴大。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
二、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持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建設工程合同 篇1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承攬甲方________工程,為了保證工程質量、安全和工期,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責任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責任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技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期、驗收程序及質保期:
1、施工工期:自開工之日起________日內完工,每拖期一天,扣乙方工程款的_____%。
2、每一道工序完成,乙方應提前一天通知甲方,驗收合格才能進行下道工序,否則該工序被視為未發生項,結算時將從工程款直接扣除。
3、質保期:質保期_____年,驗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款的_____%,留____%質保金:質保期內由乙方施工質量和原材料質量等造成的各種問題,由乙方無償修復或更換。
七、其它要求:
1、施工中乙方接受甲方項目負責人現場施工監督。
2、施工中乙方應遵守甲方安全規程,并簽訂安全、文明施工協議。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不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負。
3、乙方施工過程中,不得損壞甲方的生產設施、設備,如有損壞乙方必須無償進行修復。
4、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5、本協議作為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建設工程合同 篇14
合伙人: 215;(以下簡稱甲方),居住地:215; 身份證號:; 215;(以下簡稱乙方),居住地:215;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合伙承包河南焦作南水北調工程事宜,達成如下一致,供各方信守。
一、合伙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設,進而實現各方利潤最大化。
二、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合伙項目以福建215;公司中標合同確認的項目內容及范圍為準; 甲、乙雙方合伙承包的項目,對外以福建215;公司名義出現。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項目完工,各方結算完畢為止。
四、出資額、方式及比例
1.甲方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人民幣 萬元。該款為起動項目的前期費用,占全部出資比例 %。
2.乙方以設備出資(含當地協調社會關系),占 %。
五、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合伙如產生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六、退伙 合伙期間,一方退伙將嚴重影響合伙項目建設進行的,不得退伙; 退伙需經對方同意,方可實行; 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七、權利與義務
1.甲方為合伙期間的財務負責人,合伙項目的一切財務收入、支出均需經甲方同意方可支出與進帳;同時,甲方參與合伙項目的日常管理;
2.乙方負責項目的工程管理、設備維護及當地社會關系的協調,并參與日常管理;
3.甲、乙雙方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八、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禁止合伙人在合伙不利時退伙。
九、合伙期滿 合伙期滿,雙方按合伙協議進行結算,盈虧均按比例承擔、分配。
十、糾紛解決 若雙方有糾紛則協商解決,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樣法律效力。若協商不成,則215;所在地法院解決 ------
第一條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伙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伙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其他合伙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分包建設工程合同 篇15
聯合體各成員(以下簡稱我方)在《智能溫室建設和施工》項目招標中,如果我方有幸中標,非常感謝評委及建設單位的信任,在該項目建設和施工過程中,我們除響應招標文件中所有的條款及履約合同內容外,并對工程售后服務做出如下承諾:
1、投標產品均屬于國家規定“三包”范圍的,并保證產品質量保證期不低于“三包”規定;質量保證期承諾優于國家“三包”規定的,按供應商實際承諾執行;
2、投標產品有專業售后服務機構,并將在投標文件中予以明確說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務承諾;
3、工程竣工后,我方將負責________年的工程質量無償保修,以優質的服務,實現我們忠實的承諾;真正做到以一流的施工,創一流的質量的服務宗旨;
4、我方保證在工程竣工,經相關部門認證合格后2個工作日內,對招標方提供上門“集中式”培訓服務,確保使用人在操作前充分了解產品性能,使用規范;消滅事故隱患,提高工作效率;
5、電話咨詢:在質量保質期內提供技術援助電話,解答招標方在使用中遇到的問題,及時為招標方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6、現場響應:
6.1我方在接到報修通知后,電話咨詢不能解決的,我方承諾在24小時內到達現場進行處理,確保產品正常工作;
6.2無法在24小時內解決的,將在24小時內提供備用產品,使招標方能夠正常使用。若故障在24小時內未得到解決的,招標方有權自行處理故障,發生費用在質量保修金中扣除;
6.3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我方在接到通知后,確保做到立即到達事故現場;
6.4對于涉及安全的質量問題,按照《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做到立即報告,及時采取防范措施。
7、質保期外服務承諾:質量保證期過后,我方同樣提供電話咨詢服務,并承諾提供產品上門維護服務;
8、如招標方有產品升級、更新、換代、維修等需求時,我方承諾以優惠價格提供售后服務。 以上是我方對該工程的售后服務承諾,若我方達不到甲方要求及我方承諾標準,在售后服務中給招標方造成巨額損失,我方甘愿受法律法規處罰;承擔由此造成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承諾單位:公司 授權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建設工程合同 篇16
甲方:郴州XX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小區項目配電工程達成如下協議:甲方將該小區項目配電工程設計、設備采購、安裝調試承包給乙方,現就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作如下規定,以茲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工程名稱及地點
1、工程名稱:配電工程
2、地點:
第二條 承包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經過圖審的配電施工圖紙(低壓配電房等必須有經過電力等有關部門審核合格的圖紙)承包施工,負責工程范圍和工程量內所有配電設備及主材、輔料的采購、成套、安裝、配電設備調試及負責協助辦理用電相關手續。
第三條 乙方的施工范圍和主要工程量
1、根據工程設計圖紙負責該配電工程,從高壓變壓器的低壓出線一側起到各業主用戶表廂的(含用戶表廂及電能卡表)所有供配電設備的采購和安裝調試驗收合格;所有供配電設備必須有合格證,電表必須取得當地供電及計量部門的檢驗認可。
2、負責該配電工程的規劃方案、查勘,取得通過管轄電業部門等相關職能部門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及配電施工設計圖紙的審核。
3、負責協助甲方與電業部門辦理相關用電手續;
4、該工程雙電源外部電源引入工程由乙方協助甲方到電業部門辦理。
第四條 工程價款結算及付款方式
1、該工程采用總價包干的方式,即整個工程總包干價合計人民幣:元整(含稅價)。
2、付款方式
2.1本工程不撥付預付款,待材料、設備全部到達施工工地,經甲方代表、監理驗收后 10 個工作日內支付整個工程款的 (即;設備安裝施工完畢經管轄電力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整個工程的 40 %(即 元整);剩余 10 %作為質量保修期內質量保證金(即 元整),待合格送電滿________年時一次性支付。
2.2工程的結算價格以簽訂合同價格為準,合同價格即為最終結算價格,在工程承包范圍如遇政策性調整及材料價格漲跌,均不變更包干總造價結算。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合同簽訂后,甲方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用電相關手續,及時提供相關資料。
2、甲方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協調現場工作,對施工不合要求的,甲方有權要求整改、停工、返工直至清退。
3、乙方嚴格按施工規范和質量要求組織施工,接受甲方施工人員的監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4、乙方負責現場施工環境的協調,甲方應積極配合。
第六條 工程期限驗收方式
1、工程期限:乙方應當按甲方要求保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施工調式合格并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在辦理有關手續及合同實施過程中,如遇國家政策或電業局規范發生變動、調整以及遇到不可抗力,工程期限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順延。
2、驗收方式:設備安裝完畢后,甲方組織部門對配電工程進行驗收,以電力部門審核的施工圖紙為驗收標準進行驗收(憑電力部門驗收合格后的相關文件送電,視為驗收合格),在驗收前甲方不啟用任何設備。
第七條 乙方質量承諾
1、由乙方組織施工設計方案及配電工程設計圖紙的審核,經報電力部門審查合格蓋章后報送甲方認可備案,并作為驗收及合同結算依據,作為同合附件一并使用。乙方保證:所有由其采購的配電設備及相關材料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如通過國家用電認證等),并保證質量可靠、使用率廣、售后服務體系完善的國內知名品牌;所有電線、電纜全部使用銅芯質材;乙方提供的控制設備是采用先進工藝制作的優質鋼板及標準型鋼,并嚴格按國家標準設計圖紙。
2、乙方保證所交付的技術資料是完整、清楚的,并能夠滿足國家標準要求的設備安裝、調試運行操作和維修的要求。
3、乙方對由其提供的所有配電設備和相關材料進行質量三包。質量保修期為________年(除人為事故和不可抗力外,質保期從工程竣工電力局等有關部門驗收合格送電之日起計算)。在質保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在甲方通知4小時內到場,否則,甲方有權請人維修,維修費由甲方從質保金中直接扣除。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應根據合同工期以及施工進度,及時保質保量的完成施工。如因乙原因影響施工進度和施工工期,延誤工期 10 天以內時,乙方按 元天承擔違約責任;延誤工期超過 20 天,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當于本工程總價款 10 %的違約責任。
2、乙方必須保證由其提供的所有配電設備及相關材料符合法定和本合同約定的要求,否則,甲方除有權按《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追究乙方產品質量責任外,還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當于本合同總價款 10 %的違約責任。
3、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時間和金額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如果逾期支付,則應當按照所拖欠金額的日 1000 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2、本合同正本、附件一式四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3、施工圖紙由乙方根據祥現狀按照國家標準進行設計,設計圖紙經電力局審查合格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建設工程合同 篇17
北京市建設工程保修合同(1994版)
編號:
工程名稱
(以單位工程為準)_______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施工合同編號__________
交付竣工工程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監制
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
發包方(用戶)名稱:
工程名稱:
本工程在保修期內如發生施工質量問題,工程承包方應按照國家和本市關于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負責保修。
一、保修期限:
自工程竣工驗收并取得《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之日起計算。
1.民用與公共建筑、一般工業建筑、構筑物的土建工程為一年,其中屋面防水工程為三年;
2.建筑物的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安裝工程為六個月;
3.建筑物的供熱及供冷為一個采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區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為一年;
5.其他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由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另行議定。
二、保修項目內容及范圍:
1.屋面漏雨;
2.煙道、排氣孔道、風道不通;
3.室內地坪空鼓、開裂、起砂、面磚松動、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漏水;
4.內外墻及頂棚抹灰、面磚、墻紙、油漆等飾面脫落,墻面漿活起堿脫皮;
5.門窗開關不靈或縫隙超過規范規定;
6.廁所、廚房、盥洗室地面泛水倒坡積水;
7.外墻板漏水,陽臺積水;
8.水塔、水池、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漏水;
9.室內上下水、供熱系統管道漏水、漏氣、暖氣不熱,電器、電線漏電,照明燈具墜落;
10.室外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小區道路沉陷;
11.鋼、鋼筋混凝土、磚石砌體結構及其它承重結構變形、裂縫超過國家規范和設計要求;
12.因施工單位造成的其他質量問題。
三、保修責任:
施工單位自接到建設工程質量修理通知書(式樣附后)之日起,必須在兩周內到達現場與建設單位共同明確責任方,商議返修內容。屬施工單位責任的,如施工單位未能按期到達現場,建設單位應再次通知施工單位;施工單位自接到再次通知書起一周內仍不能到達時,建設單位有權按原設計標準自行返修,所發生的費用由原施工單位承擔。
四、保修抵押金:
1.保修抵押金計算方法。按工程結算造價扣除甲方供應的設備、成品價后的金額計算,由承包方向發包方支付保修抵押金。其中:
(1)承包一般建安工程200萬元以內的,按2.0%計算;200萬元(不含200萬元)至500萬元的,按1.5%計算;500萬元以上(不含500萬元)的,按1.0%計算。
(2)單獨承包裝飾工程,按1.0%計算。
2.本工程保修抵押金為_________元。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
五、保修抵押金返還:
工程保修期滿,發包方按以下規定向承包方返還保修抵押金。
1.承包一般建安工程,保修期滿一年,返還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的80%為_______元。
保修期滿三年,返還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全部尾款。
2.單獨承包裝飾工程,保修期滿一年,返還全部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
六、爭議: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者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調解。不愿通過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爭議解決方式:向________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第二種爭議解決方式: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雙方約定按第____種爭議解決方式解決。
七、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2.工程保修期滿,發包方按規定向承包方返還全部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八、合同份數。
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分別保存。
2.本合同副本__份,由甲乙雙方分送施工合同管理機構、質量監督機構及有關部門。
九、工程質量出現永久性缺陷的,應按照國家和本市關于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不在本保修范圍內。
十、屬于設計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應按照國家和本市關于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不在本保修范圍內。
十一、雙方議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
----------------------------
|承包方(施工保修單位):|
|地址:|
|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
||
|(公章)|
||
|保修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
|發包方(用戶):|
|地址:|
|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
||
|(公章)?|
|年?月?日?|
||
----------------------------
附件:?建設工程質量修理通知書?工程名稱
(以單位工程為準):
保修合同編號:
使用單位
(用戶)名稱:?施工單位名稱:
本工程于年?月?日發生質量問題,按照編號:
《北京市建設工程保修合同》有關內容,請你單位派人檢查修理為盼。
-------------------------
|?質量問題及部位:|
||
||
||
||
-------------------------
------------------------------------
|?施工單位名稱:|
|?使用單位(用戶)對修理結果的意見(由使用單位(用戶)填寫):?|
||
||
|使用單位(用戶)公章|
|年?月?日|
||
|----------------------------------|
|?使用單位(用戶):|
|?通訊地址:|
|?編碼:|
|?電話號碼:|
|?聯系人姓名:(公章)|
|通知書發出日期:?年?月?日|
|(投遞以郵戳日期為準)|
||
------------------------------------
填表方法:
1.本表由發包方(使用單位)填寫,一式三份,送承包方二份;
2.承包方(施工單位)對保修項目,進行維修后,經雙方蓋章,退發包方一份,自存一份。
分包建設工程合同 篇18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聯系方式: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聯系方式: 債務人:
(以下簡稱“丙方”)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聯系方式:
1。________年____月日,本合同乙方與丙方簽訂的編號為
的《
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詳見附件
1)。
2。 甲方自愿以其在建工程作為抵押物,擔保丙方按期履行付款義務。 經平等協商,各方就抵押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并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主債權
1。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依據主合同約定 _________ 。
二、抵押物
1.坐落位置:_________區_________街路_________號(詳見附件2《抵押物清單》)。
2.用途:_________,建筑結構:_________。
3.建筑面積:
,占地面積:
。
4.已完成部分:層數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 竣工時間:
6.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
出讓劃撥
使用年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7.證件(詳見附件3—
7):
(1)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 (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 (
4)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號: (
5)開工許可證號: (
6)預售銷售許可證號:
8。其他:
【配套、裝修等】
三、抵押物價值及抵押率
1。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共作價人民幣(大寫)
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
—,實際抵押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四、擔保范圍
1。抵押物的擔保范圍為主債權、違約金和實現主債權的費用(仲裁、訴訟費用、差旅費、律師費等等)。
五、抵押登記
1。各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 5個工作日內向登記機關提交抵押登記申請及相關資料:
2。乙方應于抵押權消滅后5個工作日內,向登記機關送達撤銷抵押登記的通知,協助甲方辦理撤銷登記手續。
3。各方應當協力提供登記所需文件、資料等。
(1)甲方:
(2)乙方:
(3)丙方:
4。因抵押登記和撤銷登記所發生的費用,由各方依據國家及登記機關的規定承擔;無相關規定的,由各方承擔各自的費用。
六、抵押物的使用與處分
1。抵押物由甲方占有、使用,全部收益歸甲方所有。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出售抵押物,但是丙方提前清償債務或另行提供擔保的除外。
3。抵押物滅失的,丙方應當另行提供擔保或提前清償債務,乙方可以就因抵押物滅失而取得的賠償行使物上代位權。
七、行使抵押權的條件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物:
(1)主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屆滿,丙方未依約支付合同價款的;
(2)丙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2。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主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主債務后還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3。乙方行使抵押權后,甲方有權向丙方追償。
八、抵押權的消滅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抵押權消滅:
(1)主債權消滅;
(2)抵押權實現;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物毀損的,乙方有權要求恢復原狀,或要求丙方提供其他擔保或提前支付合同價款。
2。未經抵押人同意,乙方與丙方變更延長主合同付款期限的,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十、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糾紛,經各方協商仍無法解決的,任何一方可以向抵押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之日起生效。 (此頁無正文) 此頁系合同簽署頁 甲方:(印章) 代表人: 乙方:(印章) 代表人: 丙方:(印章) 代表人: 簽訂時間: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分包建設工程合同 篇19
建設工程技術勘察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________
勘察人(全稱):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項目工程勘察有關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勘察范圍和階段、技術要求及工作量
1.勘察范圍和階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1.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
2.成果提交日期: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天
四、質量標準
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1.合同價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價款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構成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協議書;
(2)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條款;
(4)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5)投標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6)技術標準和要求;
(7)圖紙;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七、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工程勘察條件和相關資料,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勘察人承諾按照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定及合同約定提供勘察技術服務。
八、詞語定義
本合同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的詞語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簽訂。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生效。
十二、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____份,勘察人執____份。
發包人:(印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簽字)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賬號:________
勘察人:(印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簽字)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賬號: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
第1條一般約定
1.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1.1合同:指根據法律規定和合同當事人約定具有約束力的文件,構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協議書、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條款、中標通知書(如果有)、投標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技術標準和要求、圖紙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2合同協議書:指構成合同的由發包人和勘察人共同簽署的稱為“合同協議書”的書面文件。
1.1.3通用合同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勘察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建設工程勘察的合同條款。
1.1.4專用合同條款:是發包人與勘察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合同條款,是對通用合同條款的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
1.1.5發包人:指與勘察人簽定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1.6勘察人:指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勘察資質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1.7工程:指發包人與勘察人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勘察范圍內的項目。
1.1.8勘察任務書:指由發包人就工程勘察范圍、內容和技術標準等提出要求的書面文件。勘察任務書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1.1.9合同價款: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勘察人完成合同約定范圍內工程勘察工作的款項。
1.1.10費用:指為履行合同所發生的或將要發生的必需的支出。
1.1.11工期: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工作天數。
1.1.12天:除特別指明外,均指日歷天。約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1.1.13開工日期: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勘察人開始工作的絕對或相對日期。
1.1.14成果提交日期: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勘察人完成合同范圍內工作并提交成果資料的絕對或相對日期。
1.1.15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勘察人提供并經發包人認可,滿足勘察人開展工作需要的所有圖件,包括相關說明和資料。
1.1.16作業場地:指工程勘察作業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具體指定的供工程勘察作業使用的其他場所。
1.1.17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18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直接或間接地給另一方造成實際損失,受損方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1.19不利物質條件:指勘察人在作業場地遇到的不可預見的自然物質條件、非自然的物質障礙和污染物。
1.1.20后期服務:指勘察人提交成果資料后,為發包人提供的后續技術服務工作和程序性工作,如報告成果咨詢、基槽檢驗、現場交樁和竣工驗收等。
1.2合同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
1.2.1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合同協議書;
(2)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條款;
(4)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5)投標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6)技術標準和要求;
(7)圖紙;
(8)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
1.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作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和勘察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第16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1.3適用法律法規、技術標準
1.3.1適用法律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地方政府規章等。其他需要明示的規范性文件,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1.3.2適用技術標準
適用于工程的現行有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標準以及相應的規范、規程為本合同文件適用的技術標準。合同當事人有特別要求的,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技術標準的,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所使用技術標準的名稱及提供方,并約定技術標準原文版、中譯本的份數、時間及費用承擔等事項。
1.4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合同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時,漢語為優先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語言。
1.5聯絡
1.5.1與合同有關的批準文件、通知、證明、證書、指示、指令、要求、請求、意見、確定和決定等,均應采用書面形式或合同雙方確認的其他形式,并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送達接收人。
1.5.2發包人和勘察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各自的送達接收人、送達形式及聯系方式。合同當事人指定的接收人、送達地點或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視為未發生變動。
1.5.3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簽收對方送達至約定送達地點和指定接收人的來往信函;如確有充分證據證明一方無正當理由拒不簽收的,視為拒絕簽收一方認可往來信函的內容。
1.6嚴禁賄賂
合同當事人不得以賄賂或變相賄賂的方式,謀取非法利益或損害對方權益。因一方的賄賂造成對方損失的,應賠償損失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7保密
除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發包人同意,勘察人不得將發包人提供的圖紙、文件以及聲明需要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秘密泄露給第三方。
除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將勘察人提供的技術文件、成果資料、技術秘密及聲明需要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秘密泄露給第三方。
第2條發包人
2.1發包人權利
2.1.1發包人對勘察人的勘察工作有權依照合同約定實施監督,并對勘察成果予以驗收。
2.1.2發包人對勘察人無法勝任工程勘察工作的人員有權提出更換。
2.1.3發包人擁有勘察人為其項目編制的所有文件資料的使用權,包括投標文件、成果資料和數據等。
2.2發包人義務
2.2.1發包人應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
2.2.2發包人應提供開展工程勘察工作所需要的圖紙及技術資料,包括總平面圖、地形圖、已有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等,若上述資料由勘察人負責搜集時,發包人應承擔相關費用。
2.2.3發包人應提供工程勘察作業所需的批準及許可文件,包括立項批復、占用和挖掘道路許可等。
2.2.4發包人應為勘察人提供具備條件的作業場地及進場通道(包括土地征用、障礙物清除、場地平整、提供水電接口和青苗賠償等)并承擔相關費用。
2.2.5發包人應為勘察人提供作業場地內地下埋藏物(包括地下管線、地下構筑物等)的資料、圖紙,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發包人應委托專業機構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發包人未提供上述資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圖紙不實,致使勘察人在工程勘察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賠償責任。
2.2.6發包人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為勘察人安全生產提供條件并支付安全生產防護費用,發包人不得要求勘察人違反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進行作業。
2.2.7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并承擔費用。發包人對安全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另行約定。
2.2.8發包人應對勘察人滿足質量標準的已完工作,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相應的工程勘察合同價款及費用。
2.3發包人代表
發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其負責工程勘察的發包人代表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及授權范圍等事項。發包人代表在發包人的授權范圍內,負責處理合同履行過程中與發包人有關的具體事宜。
第3條勘察人
3.1勘察人權利
3.1.1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期間,根據項目條件和技術標準、法律法規規定等方面的變化,有權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合同工作量或修改技術方案的建議。
3.1.2除建設工程主體部分的勘察外,根據合同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勘察人可以將建設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分包給其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建設工程勘察單位。發包人對分包的特殊要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另行約定。
3.1.3勘察人對其編制的所有文件資料,包括投標文件、成果資料、數據和專利技術等擁有知識產權。
3.2勘察人義務
3.2.1勘察人應按勘察任務書和技術要求并依據有關技術標準進行工程勘察工作。
3.2.2勘察人應建立質量保證體系,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成果資料,并對其質量負責。
3.2.3勘察人在提交成果資料后,應為發包人繼續提供后期服務。3.2.4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期間遇到地下文物時,應及時向發包人和
文物主管部門報告并妥善保護。
3.2.5勘察人開展工程勘察活動時應遵守有關職業健康及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法律法規的規定,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確保人員、設備和設施的安全。
3.2.6勘察人在燃氣管道、熱力管道、動力設備、輸水管道、輸電線路、臨街交通要道及地下通道(地下隧道)附近等風險性較大的地點,以及在易燃易爆地段及放射、有毒環境中進行工程勘察作業時,應編制安全防護方案并制定應急預案。
3.2.7勘察人應在勘察方案中列明環境保護的具體措施,并在合同履行期間采取合理措施保護作業現場環境。
3.3勘察人代表
勘察人接受任務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其負責工程勘察的勘察人代表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及授權范圍等事項。勘察人代表在勘察人的授權范圍內,負責處理合同履行過程中與勘察人有關的具體事宜。
第4條工期
4.1開工及延期開工
4.1.1勘察人應按合同約定的工期進行工程勘察工作,并接受發包人對工程勘察工作進度的監督、檢查。
4.1.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開工,發包人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勘察人,推遲開工日期并相應順延工期。
4.2成果提交日期
勘察人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或雙方同意順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資料,具體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4.3發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誤
4.3.1因以下情形造成工期延誤,勘察人有權要求發包人延長工期、增加合同價款和(或)補償費用:
(1)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定金、預付款和(或)進度款;
(3)變更導致合同工作量增加;
(4)發包人增加合同工作內容;
(5)發包人改變工程勘察技術要求;
(6)發包人導致工期延誤的其他情形。
4.3.2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勘察人在第4.3.1款情形發生后7天內,應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提出報告。發包人在收到報告后7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補償費用的確認程序參照第7.1款〔合同價款與調整〕執行。
4.4勘察人造成的工期延誤
勘察人因以下情形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或雙方同意順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資料的,勘察人承擔違約責任:
(1)勘察人未按合同約定開工日期開展工作造成工期延誤的;
(2)勘察人管理不善、組織不力造成工期延誤的;
(3)因彌補勘察人自身原因導致的質量缺陷而造成工期延誤的;
(4)因勘察人成果資料不合格返工造成工期延誤的;
(5)勘察人導致工期延誤的其他情形。
4.5惡劣氣候條件
惡劣氣候條件影響現場作業,導致現場作業難以進行,造成工期延誤的,勘察人有權要求發包人延長工期,具體可參照第4.3.2款處理。
第5條成果資料
5.1成果質量
5.1.1成果質量應符合相關技術標準和深度規定,且滿足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
5.1.2雙方對工程勘察成果質量有爭議時,由雙方同意的第三方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的,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5.2成果份數
勘察人應向發包人提交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另行約定,發包人另行支付相應的費用。
5.3成果交付
勘察人按照約定時間和地點向發包人交付成果資料,發包人應出具書面簽收單,內容包括成果名稱、成果組成、成果份數、提交和簽收日期、提交人與接收人的親筆簽名等。
5.4成果驗收
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成果資料后,如需對勘察成果組織驗收的,發包人應及時組織驗收。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發包人14天內無正當理由不予組織驗收,視為驗收通過。
第6條后期服務
6.1后續技術服務
勘察人應派專業技術人員為發包人提供后續技術服務,發包人應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后續技術服務的內容、費用和時限應由雙方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另行約定。
6.2竣工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時,勘察人應按發包人要求參加竣工驗收工作,并提供竣工驗收所需相關資料。
第7條合同價款與支付
7.1合同價款與調整
7.1.1依照法定程序進行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和勘察人依據中標價格載明在合同協議書中;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和勘察人議定,并載明在合同協議書中。合同價款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后,除合同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
7.1.2合同當事人可任選下列一種合同價款的形式,雙方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1)總價合同
雙方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因素和方法,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2)單價合同
合同價款根據工作量的變化而調整,合同單價在風險范圍內一般不予調整,雙方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合同單價調整因素和方法。
(3)其他合同價款形式
合同當事人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其他合同價格形式。
7.1.3需調整合同價款時,合同一方應及時將調整原因、調整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共同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或減少的合同價款,與進度款同期支付。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一方在收到對方的通知后7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合同當事人就調整事項不能達成一致的,則按照第16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7.2定金或預付款
7.2.1實行定金或預付款的,雙方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定金或預付款數額,支付時間應不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支付,勘察人向發包人發出要求支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勘察人可在發出通知后推遲開工日期,并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7.2.2定金或預付款在進度款中抵扣,抵扣辦法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7.3進度款支付
7.3.1發包人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進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條件和支付時間進行支付。
7.3.2第7.1款〔合同價款與調整〕和第8.2款〔變更合同價款確定〕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或減少的合同價款,應與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7.3.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進度款,勘察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勘察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勘察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勘察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7.3.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勘察人可停止工程勘察作業和后期服務,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7.4合同價款結算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在勘察人提交成果資料后28天內,依據第7.1款〔合同價款與調整〕和第8.2款〔變更合同價款確定〕的約定進行最終合同價款確定,并予以全額支付。
第8條變更與調整
8.1變更范圍與確認
8.1.1變更范圍
本合同變更是指在合同簽訂日后發生的以下變更:
(1)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的變化引起的變更;
(2)規劃方案或設計條件的變化引起的變更;
(3)不利物質條件引起的變更;
(4)發包人的要求變化引起的變更;
(5)因政府臨時禁令引起的變更;
(6)其他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變更。
8.1.2變更確認
當引起變更的情形出現,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勘察人應在7天內就調整后的技術方案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提出變更要求,發包人應在收到報告后7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變更。
8.2變更合同價款確定
8.2.1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勘察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發包人確認后執行。
8.2.2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一方應在雙方確定變更事項后14天內向對方提出變更合同價款報告,否則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8.2.3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一方應在收到對方提交的變更合同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無正當理由不予確認的,則視為該項變更合同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8.2.4一方不同意對方提出的合同價款變更,按第16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8.2.5因勘察人自身原因導致的變更,勘察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第9條知識產權
9.1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提供給勘察人的圖紙、發包人為實施工程自行編制或委托編制的反映發包人要求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文件的著作權屬于發包人,勘察人可以為實現本合同目的而復制、使用此類文件,但不能用于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勘察人不得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復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9.2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勘察人為實施工程所編制的成果文件的著作權屬于勘察人,發包人可因本工程的需要而復制、使用此類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勘察人書面同意,發包人不得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復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9.3合同當事人保證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不侵犯對方及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時,因侵犯他人的專利權或其他知識產權所引起的責任,由勘察人承擔;因發包人提供的基礎資料導致侵權的,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9.4在不損害對方利益情況下,合同當事人雙方均有權在申報獎項、制作宣傳印刷品及出版物時使用有關項目的文字和圖片材料。
9.5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勘察人在合同簽訂前和簽訂時已確定采用的專利、專有技術、技術秘密的使用費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
第10條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確認
10.1.1不可抗力是在訂立合同時不可合理預見,在履行合同中不可避免的發生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突發事件,如地震、海嘯、瘟疫、洪水、騷亂、暴動、戰爭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其他自然災害和社會突發事件。
10.1.2不可抗力發生后,發包人和勘察人應收集不可抗力發生及造成損失的證據。合同當事雙方對是否屬于不可抗力或其損失發生爭議時,按第16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10.2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遇有不可抗力發生時,發包人和勘察人應立即通知對方,雙方應共同采取措施減少損失。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不可抗力持續發生,勘察人應每隔7天向發包人報告一次受害損失情況。
10.2.2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不可抗力結束后2天內,勘察人向發包人通報受害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結束后14天內,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10.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擔
10.3.1因不可抗力發生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發包人和勘察人人員傷亡由合同當事人雙方自行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2)勘察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勘察人承擔;
(3)停工期間,勘察人應發包人要求留在作業場地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作業場地發生的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10.3.2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11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11.1雙方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11.2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合同價款支付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
11.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合同當事人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和保密等義務。
第12條合同解除
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勘察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發生未按第7.2款〔定金或預付款〕或第7.3款〔進度款支付〕約定按時支付合同價款的情況,停止作業超過28天,勘察人有權解除合同,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3)勘察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由勘察人承擔違約責任;
(4)發包人和勘察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12.2一方依據第12.1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出通知前不少于14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第16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向勘察人支付已完工作量相對應比例的合同價款后解除合同。
12.4合同解除后,勘察人應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設備和人員撤出作業場地,發包人應為勘察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
第13條責任與保險
13.1勘察人應運用一切合理的專業技術和經驗,按照公認的職業標準盡其全部職責和謹慎、勤勉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責任和義務。
13.2合同當事人可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勘察責任保險,并使其于合同責任期內保持有效。
13.3勘察人應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為勘察作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人身意外傷害險和其他保險。
第14條違約
14.1發包人違約
14.1.1發包人違約情形
(1)合同生效后,發包人無故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
(2)發包人未按第7.2款〔定金或預付款〕約定按時支付定金或預付款;
(3)發包人未按第7.3款〔進度款支付〕約定按時支付進度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形。
14.1.2發包人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發包人無故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勘察人未開始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或發包人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勘察人支付違約金;勘察人已開始勘察工作的,若完成計劃工作量不足50%的,發包人應支付勘察人合同價款的50%;完成計劃工作量超過50%的,發包人應支付勘察人合同價款的100%。
(2)發包人發生其他違約情形時,發包人應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損失,并給予勘察人合理賠償。雙方可在專用合同條款內約定發包人賠償勘察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14.2勘察人違約
14.2.1勘察人違約情形
(1)合同生效后,勘察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
(2)因勘察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或合同當事人同意順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資料;
(3)因勘察人原因造成成果資料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4)勘察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未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形。
14.2.2勘察人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勘察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勘察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或勘察人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2)因勘察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3)因勘察人原因造成成果資料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因勘察人原因導致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時,勘察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通過所投工程勘察責任保險向發包人承擔賠償責任或根據直接經濟損失程度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
(4)勘察人發生其他違約情形時,勘察人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可在專用合同條款內約定勘察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和賠償金額。
第15條索賠
15.1發包人索賠
勘察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勘察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誤及發包人的經濟損失,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索賠:
(1)違約事件發生后7天內,向勘察人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14天內,向勘察人提出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勘察人在收到發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或補充索賠理由、證據后,于28天內給予答復;
(4)勘察人在收到發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8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發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被認可;
(5)當該違約事件持續進行時,發包人應階段性向勘察人發出索賠意向,在違約事件終了后21天內,向勘察人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本款第(3)、(4)項約定相同。
15.2勘察人索賠
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誤和(或)勘察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勘察人的經濟損失,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勘察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違約事件發生后7天內,勘察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糾正違約行為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14天內仍不履行合同義務,勘察人有權停止作業,并向發包人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14天內,向發包人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發包人在收到勘察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或補充索賠理由、證據后,于28天內給予答復;
(4)發包人在收到勘察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8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勘察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被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勘察人應階段性向發包人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1天內,向發包人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本款第(3)、(4)項約定相同。
第16條爭議解決
16.1和解
因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就爭議自行和解。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經簽字并蓋章后作為合同補充文件,雙方均應遵照執行。
16.2調解
因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就爭議請求行政主管部門、行業協會或其他第三方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經簽字并蓋章后作為合同補充文件,雙方均應遵照執行。
16.3仲裁或訴訟
因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爭議的,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17條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實際經協商一致,可對通用合同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并在專用合同條款內約定。
第三部分 專用合同條款
第1條一般約定
1.1詞語定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合同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
1.2.1合同文件組成及優先解釋順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適用法律法規、技術標準
1.3.1適用法律法規
需要明示的規范性文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2適用技術標準
特別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國外技術標準的名稱、提供方、原文版、中譯本的份數、時間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語言文字
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________語言文字。
1.5聯絡
1.5.1發包人和勘察人應在____天內將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批準、證明、證書、指示、指令、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定和決定等書面函件送達對方當事人。
1.5.2發包人接收文件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指定的接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指定的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接收文件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指定的接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指定的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保密
合同當事人關于保密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發包人
2.2發包人義務
2.2.2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搜集的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7發包人對安全文明施工的特別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發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職務: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
授權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條勘察人
3.1勘察人權利
3.1.2關于分包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勘察人代表
姓名:________職務: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
授權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條工期
4.2成果提交日期
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發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誤
4.3.2雙方就工期順延確定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5條成果資料
5.2成果份數
勘察人應向發包人提交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為____份。
5.4成果驗收
雙方就成果驗收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條后期服務
6.1后續技術服務
后續技術服務內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后續技術服務費用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后續技術服務時限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條合同價款與支付
7.1合同價款與調整
7.1.1雙方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1.2本合同價款采用________方式確定。
(1)采用總價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單價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單價調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采用的其他合同價款形式及調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1.3雙方就合同價款調整確認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定金或預付款
7.2.1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定金金額:________或預付款的金額:________
7.2.2定金或預付款在進度款中的抵扣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進度款支付
7.3.1雙方約定的進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條件和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4合同價款結算
最終合同價款支付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8條變更與調整
8.1變更范圍與確認
8.1.1變更范圍
變更范圍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1.2變更確認
變更提出和確認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變更合同價款確定
8.2.2提出變更合同價款報告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
8.2.3確認變更合同價款報告時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
第9條知識產權
9.1關于發包人提供給勘察人的圖紙、發包人為實施工程自行編制或委托編制的反映發包人要求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文件的著作權的歸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于發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關于勘察人為實施工程所編制文件的著作權的歸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于勘察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
9.5勘察人在工作過程中所采用的專利、專有技術、技術秘密的使用費的承擔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10條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確認
10.1.1雙方關于不可抗力的其他約定(如政府臨時禁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不可抗力持續發生,勘察人報告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2勘察人向發包人通報受害損失情況及費用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3條責任與保險
13.2工程勘察責任保險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4條違約
14.1發包人違約
14.1.2發包人違約責任
(1)發包人支付勘察人的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發包人發生其他違約情形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2勘察人違約
14.2.2勘察人違約責任
(1)勘察人支付發包人的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勘察人造成工期延誤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因勘察人原因導致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時的賠償金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勘察人發生其他違約情形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5條索賠
15.1發包人索賠
索賠程序和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2勘察人索賠
索賠程序和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6條爭議解決
16.3仲裁或訴訟
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采取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17條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實際經協商一致,補充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A勘察任務書及技術要求
附件B發包人向勘察人提交有關資料及文件一覽表
附件C進度計劃
附件D工作量和費用明細表
分包建設工程合同 篇2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通信工程建設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組織工程建設項目的技術交底,向乙方明確施工任務;
2.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
3.負責主材的供應,詳見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4.指派甲方代表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全面協調和監督檢查;
5.在乙方提供全套竣工資料和書面竣工驗收報告后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組織驗收;
6.按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三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必須具有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通信行業施工資質,并經鐵通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核準的施工入圍資格,并向甲方提供企業(或公司)施工資質證書、企業基本情況等相關資料;
2.應編制《工程施工概、預算》,經甲方書面認可后作為簽訂本合同暫定工程款的依據;
3.乙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4.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5.精心組織施工管理人員、施工人員、材料、施工機械進場施工;
6.合理組織施工,編制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供應計劃,并在施工前送甲方備案;
7.嚴格按設計文件及《gb/t50312-》、《本地網通信線路工程驗收規范yd5051-97》等規范要求施工;
8.做好施工材料的檢驗、清點和保管,乙方采購的材料應按照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的質量負責,采購的材料設備須經甲方書面認可后方能使用,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應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并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及延誤工期的責任;
9.服從甲方監理及甲方代表對施工過程的管理與監督,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監理及甲方代表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監理及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乙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及延誤工期的責任;
10.線路工程的施工,乙方同時承擔電話機及數據終端的安裝任務。在施工過程中和工程竣工后半年內,乙方應服從甲方的要求進行該項目范圍內的電話機及數據終端的安裝工作。安裝費用由甲乙雙方商議決定。
11.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所發生的一切人身傷亡事故和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設備事故,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并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四條工程期限
本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第五條竣工驗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同時乙方應在一周內按鐵通網建[]32號關于《工程竣工文件編制規定》的要求編制完整的竣工文件。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套竣工資料和書面竣工驗收報告后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組織驗收,驗收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3.驗收合格后,雙方簽署竣工驗收通過的文件,并將工程移交給甲方管理。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的,由乙方負責修改再進行驗收。竣工日期以驗收通過的日期為準。
第六條質量保證
1.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后十二個月;
2.保修責任:乙方對交付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負責無償修復。
第七條工程考核
1.乙方采購的材料不符合質量標準或弄虛作假、以次充好,一經發現,乙方自行承擔整改所需的工料費,同時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________%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情節惡劣的,取消乙方入圍施工資格。
2.除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外,工期延誤的責任由乙方承擔,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0.5%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
3.不服從甲方指揮,拒絕或延誤電話機及數據終端安裝,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__________%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并同時取消乙方入圍施工資格。
4.未按期按鐵通網建[]32號關于《工程竣工文件編制規定》的要求編制完整的竣工文件的,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0.5%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
第八條工程價款的結算與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工部分包料方式,根據乙方編制的施工預算,合同價暫定為__________。
2.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按照郵電部(1995)626號文件《通信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及費用定額》的規定據實編制竣工決算報告,經甲方指定的具有通信工程審計資質的第三方審計,審計費的支付按浙江省物價局浙價服[]262號文件執行。
3.工程最終結算款的確定:工程最終結算款由以下兩部分組成,(1)審計審定價款中乙方采購的材料款和其他費用不作調整,按審計的價款確定;(2)審計審定價款中的建筑安裝工程費部分(扣除材料費以外的部分),乙方同意按浙鐵通計建[]303號文的規定調整相關費率后下浮__________%。
4.乙方向甲方開具建安和材料統一發票后,甲方先行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的90%(甲方有權在該款項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待十二個月保修期滿后,若無工程質量遺留問題,甲方付清剩余工程價款。
第九條合同解除
1.雙方協商同意可解除本合同。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給他人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包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嚴重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5.一方依據本條2、3、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應做好已完工程的保護和移交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
1.乙方確認其完全了解本合同中所述的鐵通公司的相關文件內容;
2.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