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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發布時間:2024-11-14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精選33篇)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1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是發包方(建筑單位)和承包方(施工單位、勘察設計單位)為完成某建筑工程而確立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國際工程承包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法律特點:

  1.具有國際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合同的當事人是屬于不同國家或地區的公司、法人;二是承包人須在外國履行其全部或大部分合同義務,即合同的履行地是在承包人所屬國以外的其它國家或地區,故涉及到復雜的法律適用問題。

  2.需要巨額資金,故合同標的常常很大,交易中通常都需要各種各樣的銀行擔保。

  3.履約期長。

  4.風險較大。為減少風險,合同中除預訂有貨幣條款和不可抗力條款外,通常還含有價格調整條款、艱難情勢條款等。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可以分為總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固定總價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以下列舉的是一個總承包合同:

  土木工程建筑承包合同

  第一章?一般條款

  定義和釋義

  1.1?在本合同中,除按上下文另具意義者外,下列詞語應解釋如下:

  “業主”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雇用承包人的一方或其權利合法繼承人,但不包括業主的受讓人,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

  “承包人”指標書已被業主接受的某個或某些人、商行或公司,包括其他人代表,繼承人和業經認可的受讓人。

  “工程師”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工程師,或由業主隨時任命且書面通知承包人以代替指定工程師履行合同職責的其它工程師。

  “工程師代表”指任何常駐工程技術人員、監理工程師,或由業主或工程師隨時任命的履行本合同第二條規定職責的任何工程現場監督,其權限上工程師書面通告承包人。

  “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臨建工程。

  “合同”指合同條款、技術規范、圖紙、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單價和價格表(如果有),還可指標書、接受證書以及承包協議(如已完成)。

  “合同價格”指在接受證書中確定的數額,可按本合同以下條款規定增減。

  “建筑設備”指工程施工和維修中或有關施工和維修所需的全部設備或物品,不論任何性質,但不包括旨在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某一部分的材料或其它物品。

  “臨建工程”指工程施工或維修或有關工程施工或維修所需的各種臨時工程。

  “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將施工和維修的永久工程。

  “技術規范”指在標書或任何標書更改中提及的規范,或由工程師隨時可能增加或書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圖紙”指技術規范中規定的圖紙,經工程師書面同意對此種圖紙所作的任何更改,以及可由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同的其他圖紙。

  “工地”指工程師設計的永久性或臨建工程施工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場地,包括地面、地下、在之上或通過部分,以及由業主所提供的用作臨時儲存或其它目的的其它土地或場所,只要能按合同明文規定構成工地的組成部分。

  1.2?按合同上下文所需,單數含義的單詞也可據有復數的含義,反過來也是一樣。

  1.3?合同條款的標題和邊注不得視為合同的一部分,不得用于考慮解釋條款或合同。

  1.4?“費用”一詞應視為含工地上或以外發生的間接費用。

  工程師及工程師代表

  2.1?工程師必須按合同明文規定,履行作決斷、頒發證書和發出指令等職責。如業主簽發的工程師任命書中規定其某些職責的履行得經業主專門認可,其要件應在本合同第二部分予以規定。

  2.2?工程師可隨時書面授權其代表代行其任何職權,但必須將所有此種授權書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和業主。在授權范圍內,工程師代表給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令或認可(僅限于此)對承包人和業主具有與工程師的指令或認可同樣的效力。以下規定屬于例外:

  工程師代表對任何工程或材料的不予否認,不得影響工程師此后否認以及命令拆毀、移動或拆除此種工程或材料的權力。

  若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的任何決定不滿意,其有權將此決定提交工程師確認、取消或更改。

  轉讓和分包?3.未經業主事前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合同所規定或依合同而產生的任何收益轉讓,向承包人的開戶銀行支付按本合同規定到期或即將到期的款項除外。

  4.承包人不得轉包整個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未經工程師事前書面同意,承包人也不得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但工程師不得無故不同意分包,一旦同意分包,此種同意不得免去承包人所承擔的任何合同所規定的責任或義務,他必須對任何分包人、其代表人、雇員或工人的行為、不履行和過失負完全責任,如同這些行為、不履行或過失是承包人、其代理人、雇員或工人所為。以計件方式提供勞力不得視為是本條所規定的分包。

  合同文件

  5.1?以下要件得在合同第二部分規定:

  用以起草合同文件的語言;

  合同適用哪個國家的法律以及用哪個國家的法律解釋合同。

  如果文件用一種以上語言作成,用以解釋合同的語言也必須在第二部分中規定,且將被定為“主體語言”。

  6.3?如工程師不在適當時間內再提供圖紙或命令,包括指示、指令或認可,工程計劃或進展便可能被延誤或中斷時,承包人必須書面通知工程師。通知書中應詳細說明所需的圖紙或命令,所需原因和時間,以及如果不及時提供而可能造成的任何延誤和中斷。

  6.4?如承包人按本條第3款規定索要圖紙或命令,由于工程師沒有或不能在合理時間內提供,從而導致承包人誤工和/或承擔費用,工程師必須考慮此種延誤,以決定是否按本合同第44條規定延長承包人的工期,且只要有理由,承包人所承擔的此種費用必須得到補償。

  7.在施工期間,工程師全權負責隨時進一步向承包人提供圖紙和指示,以滿足工程正常施工和維護所需。承包人必須執行且受圖紙和指示的約束。

  一般義務

  8.1?承包人必須根據合同條款,對工程的施工和維護予以應有注意,且提供此種施工和維護所必需的包括勞動管理在內的所有勞力(包括勞力監督)、材料、施工成套設備及其它一切物品,不管其是臨時或長期性質,只要合同明文規定需要或根據合同合理推斷需要。

  8.2?承包人必須對現場操作和施工方法的恰當、穩定及安全性負全部責任。除非合同另有明文規定,承包人對工程師制定的永久性工程的設計或規格,或臨建工程的設計或規格概不負責。

  9.如經要求,承包人必須簽署一承包協議,該協議由業主制定并承擔費用,協議應附帶必要的修正條款。

  11.業主必須在招標文件中向承包人提供由業主或其代理人在進行工程考察時獲得的水文及地質情況資料,標書必須視為是基于此種資料所制定的,但承包人必須對資料的理解自行負責。

  12.承包人得被視為在投標前已對其工程標書,對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和單價和價格表(如果有)上所列的單價和價格的正確性和完善性感到滿意,此種投標價格必須貫穿其所有的合同義務,適用于所有為工程的正常施工和維護所必需的事物,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然而,在施工期間,如承包人遇到除工地氣候之外的其它自然情況或人為阻礙,依他所見,此種自然情況或人為阻礙是經驗豐富的承包人也無法預見的,承包人必需立即書面通知工程師代表,如工程師確認此種情況或人為阻礙是經驗豐富的承包人無法合理預見的,工程師必需作證且業主支付承包人由于此種情況而承擔的額外費用,包括因遇到此種情況或阻礙而:(1)為執行工程師可能向承包人發出的與此情況有關的任何指示而發生的正當合理的費用,以及(2)在無工程師具體指示時,承包人可能采取業經工程師認可的恰當和合理措施而發生的正當合理費用。

  13.除因法律或自然因素而不能之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合同規定施工和維護工程,使工程師感到滿意,且必須遵守和嚴格執行工程師有關任何事項的指令和指示,不管合同中是否有規定,提及或涉及到工程。承包人只能從工程師處接受指令和指示,或根據本合同第2條規定,接受工程師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14.1?中標后,承包人得在第二部分條款規定的時間內向工程師提交一份其計劃施工的程序方案,以征得工程師的認可。承包人還得隨時應工程師或其代表的要求,提供一份承包人的施工計劃安排和方法的說明書,以供其參考。

  14.2?不論何時,只要工程師發現工程實際進度與本條第1款規定的業經認可的方案不符,承包人必須應工程師的要求,提供一份修改方案,對原有的方案作必要的修正,以保證工程能在本合同第48條規定的期限內完工。

  14.3?承包人不得因向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提交或經其認可此種方案或因提供此種細節而被免除任何合同責任或義務。

  15.在施工期間,以及其后在工程師認為是為正常履行合同義務而必需時,承包人必須行使一切監督權。承包人,或其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全權代理人或代表(此種認可可隨時撤銷)應當隨時在工地,一直進行監督管理。如工程師撤銷對代理人的認可,在接到書面撤銷通知后,承包人必須盡快根據撤換規定,將其撤離工地,且今后不得再在工地上以任何身份雇傭他,且用另外一位經工程師認可的代理人予以替代。此種授權代理人或代表得代表承包人接受工程師的指令和指示,或按本合同第2條規定,接受工程師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16.1?承包人必須在工地上提供和雇用與施工和工程維護有關的:

  (1)對本專業熟悉和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能勝任規定監督工作的分代理人、工頭和領班,以及

  (2)為正常和及時施工和維護工程所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16.2?如工程師認為承包人雇來進行或有關施工或工程維護的任何人員行為不軌、或不能或疏于履行其職責、或認為其雇傭純屬不必要,工程師有權反對雇傭,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將其從工地解雇,未經工程師書面同意,此種人員不得再被雇用到工地。凡被從工地解雇人員的職位應盡快由工程師認可的稱職人選接替。

  17.承包人負責按工程師提交的書面參考原圖的有關點、線和面的規定,忠實恰當地進行測定放線,如上所述,使工程的位置、水平、面積正確無誤,并校準工程的各部分,且負責提供與工程相關的所有必要工具、設備和勞力。在施工中,如任何時候在工程的位置、水平、面積或工程任何部分的校正出現差錯,應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要求,承包人必須改正錯誤以使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滿意,改正費用由承包人自己承擔,此種錯誤是由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提供的書面資料差錯而導致的除外,在這種情況下,須由業主承擔改正費用。承包人不得因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任何位置測定或任何線或任何水平面的檢查而免去確保其正確無誤的責任,承包人必須仔細保護和保存工程位置測定中使用過的水準點、觀測桿、測標及其它物品。

  18.在施工中,工程師如在任何時間要求承包人鉆孔或進行挖掘勘探,此種要求必須作成書面,且得視為是根據本合同第51條規定作出的附加命令,除非數量清單中已經列有有關此種預計工程的備用款。

  19.凡有必要或應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或任何正式成立的工程管理處的要求,承包人必須自費提供和維護與工程有關的所有燈光、警衛、柵欄和看護以保衛工程,或保障公眾及其它人的安全和便利。

  20.1?從開工至按本合同第48條中的竣工證書規定的日期為止,承包人都得對工程全權負責。只要工程師就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簽發了竣工證書,承包人?從部分竣工證書中規定的日期起不再對永久性工程的此部分負責,此部分的責任則轉至業主。此外,承包人必須對任何尚未完工而他得在維護期內完成的工程負全權維護負責,直至此種工程完工。如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出現任何損害、損失或毀壞,不論何種原因,除本條第2款規定的除外風險外,承包人均得自費負責修理和修補,以確保永久性工程竣工時處于狀態良好,各方面都合乎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因除外風險而導致任何損害、損失或毀壞發生,承包人必須應工程師的要求(如果有)以及本合同第65條的規定,如上所述,進行修理和修補,費用由業主承擔。承包人也必須對為完成未竣工程或履行本合同第49或50條規定的義務,在施工過程中對工程造成的任何損害負責。

  20.2?“除外風險”包括戰爭、敵對狀態(無論是否宣戰)、侵略、外國敵人行為、_____、_____、起義或兵變或篡權、內戰、或不是由承包商的雇員、其轉包人單獨制造和不是因工程管理而發生的_____、_____或混亂、或因業主使用或占用任何部分的永久性工程、或純屬工程師工程設計的原因、或因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燒后的廢料以及放射性有毒爆炸物引起的輻射和污染、或任何爆炸物、核裝置或核裝置部件的其它危險特性、以音速、超音速飛行的飛機或其它飛行物的壓力波以及其他任何此種自然力的作用,其不能為有經驗的承包商所預見,也不能合理提供物資或投保與之對抗,所有這一切在本合同中都被稱為“除外風險”。

  21.承包人必須以業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為防止合同規定的應由承包人負責的除除外風險外的一切損失或損害投保,不論其由什么原因造成,此種投保不得減少本合同第20條所規定的承包人的義務和責任,業主和承包人的_____除包括本合同第20.1條規定的期限外,還包括因維護期開始前發生的原因而在維護期內產生的損失或損害,以及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第49條或50條規定的義務而開展任何工作期間所造成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投保項目包括:

  (1)正在施工的工程,按其目前的合同價值,或按21條第2款可能規定的附加款額,連同按替換價值計算的用于工程的材料。

  (2)承包商帶到工地上的建筑成套設備和其它物品,按其替換價值投保。

  此種_____必須在一_____公司投放,條款得經業主認可,業主不得無故不同意投保,承包人必須隨時應要求向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出示_____單和支付現行_____費的收據。

  22.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人必須保護業主不得因施工和工程維護而產生或導致的任何人員傷害、材料損失及財產損失而受任何損失和作任何賠償,且不因所有與之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而受損失,對下列事項所作或與之有關的補償或損害賠償除外:

  工程或部分工程永久使用或占用土地;

  業主在任何土地面上、上方、下面、里面或經過部分施工或部分施工的權利;

  按合同規定施工或維護工程而不可避免的人員或財產損失;

  因業主、其代理人、雇員或其它不為承包人所雇用的承包商的任何行為或過失所造成的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失,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或曾由承包人、其雇員或代理人承擔的,但原本應當由業主、其雇員或代理人或其它承包商負責的那部分涉及損失或傷害的賠償。

  22.2?業主必須保護承包人不因與本條第1款規定事項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而受損失。

  23.1?在開工前,在不減少本合同第22條規定給他的義務和責任條件下,承包人必須對任何可能由于或因施工或因履行本合同而給包括業主的財產在內的任何財產,以及給包括業主的雇員在內的任何人員造成的重大或實質性損害、損失或傷害進行責任_____,本合同第22條規定的事項除外。

  23.2?此種_____必須在一_____公司投放,條款得經業主認可,業主不得無故不同意投保,_____金額不得少于標書附件規定的數額。承包人必須隨時應要求向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出示_____單和支付現行_____費的收據。

  23.3?_____條款中必須規定,承包人不得對可能得到_____賠償的有關事項對業主提出任何索賠,_____公司應保護業主免受索賠損失,且賠償其有關的任何訴訟費及開支和費用。

  26.1?承包人必須按國家或州一切有關施工的制定法、法令、或其它法規、或任何條例、或當地或其它合法當局的地方法規以及所有其財產或權利受到或可能受到工程影響的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章制度的規定,發布所有的通告和支付所有的費用。

  26.3?如工程師證實業主應償還已由承包人支付的此種費用,業主應償付或同意償付承包人所有此種金額。

  27.所有在工地發現的化石、錢幣、有價值的物品或古物、建筑物和其他具有地質或考古價值的遺址或物品,均應被業主和承包共同認定為是業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必須采取恰當的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任何人轉移或破壞任何此種物品,并在物品發現后不待轉移,立即通知工程師代表并執行工程師代表的有關處置命令,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28.承包人必須保護業主不得因在工程或部分工程中使用或涉及到任何建筑設備、機械加工、或材料,從而侵犯與之有關的專利權、外觀設計、_____或商號或其它應受保障的權利而遭索賠或被起訴,并必須保護業主免受與此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支出或費用的損害。除另有規定外,承包人必須承擔工程或部分工程所需的石頭、沙子、砂礫、泥土或其他材料的運費、沙石產地使用費、租金和其他費用或補償(如果有)。

  29.所有施工必需的活動,凡符合合同許可證的規定,必須開展,從而保證不無故妨礙公眾的便利,或妨礙公共或私人道路的通行、使用和占用,無論道路是通向或是在業主或其他人的地產上。倘若發生此類應由承包人負責的事件,承包人必須保護業主免受由此而引而起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開支和費用的損害。

  30.1?承包人必須采取各種合理手段,防止連接或通向工地的任何公路或橋梁由于承包人或其任何轉包人的使用而遭受損害,承包人尤其必須挑選路線、選擇使用_____,限制和分散裝載量,從而使因往來于工地的設備和材料的運輸而必然造成的異常交通盡可能地被合理限制,由此避免對公路和橋梁造成不必要的損害。

  30.3?如果在施工期間或以后任何時間,承包人因施工損壞公路或橋梁而被索賠,他必須立即報告工程師,其后,業主將商洽解決并支付索賠款,并保護承包人免受該索賠以及與之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的損害。如果工程師認為造成此種索賠或部分索賠的原因在于承包人沒有履行本條第1和2款規定的義務,由工程師確認的因此種不履行而損失的款額必須由承包人支付給業主。

  31.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的要求,為業主雇用的其它承包商及其工人,以及為業主或其它合法當局雇用的工人提供合理開展工作的機會,這些工人可受雇在工地上或附近,從事不為本合同規定的任何工作或由業主簽訂的與工程有關或附屬工程的任何其它合同規定的工作。然而,如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書面要求,為其他承包人、業主或其它合法當局提供由他負責維護的道路,或準許使用其在工地的腳手架或其他設備,或提供其它任何類似性質的服務,業主必須向承包人支付有關此種使用或服務的費用,只要工程師認為合理。

  32.在施工期間,承包人應保證工地沒有任何不必要的障礙物,妥善儲存或處置建筑設備和多余的材料,將所有殘余物垃圾或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清理出工地。

  33.完工之后,承包人應將所有建筑設備、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設施清理出工地,使整個工地和工程顯得整潔合乎標準,讓工程師滿意。

  勞工

  34.1?承包人必須自己安排雇用所有當地或其他地方的勞工,并負責勞工的交通、食宿和工資,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34.2?只要合理可行,承包人應視當地情況,向工地的職員和工人提供充足的飲水和其他用水,讓工程師代表感到滿意。

  34.3?除非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及政府規章或命令,承包人不得進口、銷售、贈予、以物交換或以其它方式處置任何烈酒或毒品,或允許或讓其轉包人、代理人或雇員參與任何此種物品的進口、銷售、贈予、交換或處置。

  34.4?如上所述,承包人不得向他人贈予、交換或以其它方式處置任何武器或彈藥,也不得準許或容忍同樣行為發生。

  34.5?在處理與雇工的關系時,承包人應適當注意公認的節假日和宗教或其他習俗。

  34.6?一旦爆發傳染病,承包人必須遵守并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衛生機構為治療此種疾病所制定的規章、命令及要求。

  34.7?承包人應隨時采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雇員制造或在雇員中發生違法、_____或混亂行為,以維護治安和保護工程附近地區人員和財產的安全。

  34.9?如有必要,可在第二部分的第34條就所有其他有關勞工和工資的條件作出規定。

  35.如工程師的要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格式和時間向工程師代表或其辦公室提交一份詳細報告,匯報其在工地隨時雇用的監督人員和不同等級勞工的數量,以及工程師代表可能要求的有關建設設備的情況。

  材料和工藝

  36.1?所有材料和工藝均應符合合同的規定和工程師的指令,且應隨時在制造或加工地、工地或合同具體規定的其它地點,同時或在某一處,接受工程師可能命令進行的檢驗。承包人要為任何工程或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的檢查、測量和檢驗提供正常所需的幫助、工具、機械、勞力和材料,承包人還必須應工程師可能的選擇或要求,在材料應用于工程之前提供材料樣品以供檢驗。

  36.2?如合同明顯默示或明文規定,所有由承包人提供的樣品的費用應承包人自己承擔,否則應由業主支付。

  36.3?如合同明顯默示或明文規定,一切檢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對于僅是負載檢測和確認任何完成或部分完成的工程之設計是否符合要求的檢驗,本合同作有詳盡規定,可確保或準許承包商將其費用計入投標價格中。

  36.4?凡是工程師命令所作的檢驗,而

  合同沒有默示或規定,或

  雖有默示或規定,但卻是由工程師命令_____個人在工地之外、或在該檢驗物資的制造或加工地之外的任何地點進行的,

  如檢驗結果表明工藝或材料不符合合同規定或工程師指令,檢驗費由承包人承擔,否則由業主支付。

  37.工程師和他授權的任何人隨時有權到工程現場,到任何工程準備地或工程所需材料、制品或機械獲得地,承包人應為其行使或獲得此種到場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幫助。

  38.1?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認可,任何工程不得被覆蓋或遮掩,承包人應為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提供充分機會,以檢查和測量即將被覆蓋或遮掩的任何工程,以及永久性工程開始前檢查地基。承包人應在任何此種工程或地基作好或即將作好檢查準備時及時通知工程師代表,工程師代表必須參加此種工程或地基的檢查,不得無故拖延,除非他認為檢查沒有必要,且由此通知承包人。

  38.2?承包人必須應工程師隨時作出的指示,打開業已覆蓋的工程某一或某些部分,或在工程上或經過工程開通道,并負責使之完好復原而讓工程師滿意。凡任何此種工程部分是在履行本條第1款之規定后被覆蓋或遮掩的,則打開和在工程上或經過工程開通道,以及使之完全復原的費用由業主承擔,否則所有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

  39.1?在施工中,工程師有權隨時書面命令:

  把工程師認為不符合同規定的任何材料按命令中具體規定的時間從工地換走,用恰當合適的材料予以替換和把工程師認為不合符合同規定的材料或工藝換掉或適當重新施工,無論其在之前是否經過檢查或作過中期支付。

  39.2?如承包人未執行此種命令,業主有權雇用他人執行,業主應從承包人處收回由此而產生的所有費用和雜費,或從應付給或即將付給承包商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40.1?收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后,承包人必須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以其認為必要的方式,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只要工程師認為必要,還必須在停工期間妥善保護工程的安全。承包人根據本條款執行工程師指令而發生的額外費用應由業主承擔,除非此種停工是:

  合同另行規定的,或

  由承包人的某種違約而導致的必要停工,或

  由工地的氣候條件導致的必要停工,或

  為正常施工或為整個工程或部分工程的安全而作的必要停工,而不是因工程師或業主的任何行為或違約而產生的,也不是因本合同第20條規定的任何除外風險引起的。

  承包人在收到工程師命令后__天內應書面通知工程師,要求賠償,否則將無權得到額外費用。如工程師認為承包人的要求公平合理,他必須按本合同第44條的規定,處理并決定此種支付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和/或停工時間。

  40.2?如整個工程或部分工程按工程師的命令停工,且停工90天后仍未得到工程師作出的復工命令,除非此種停工屬本條第1款第1、2、3或4項規定范圍之內,否則承包人可書面通知工程師,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后__天內準許對整個工程,或停工的部分工程重新開工,如在此期間仍未獲得開工許可,承包人可以,但不一定必須,再作書面通知,按本合同第51條的規定將只影響到部分工程的停工視為是對該部分工程的省略,或,如停工影響到整個工程,視其為是業主廢棄合同。

  開工時間和延誤?41.接到工程師的書面開工通知后,承包人應在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期限內在工地施工,且必須迅速,不得延誤,工程師明文同意或命令,或承包人無法控制的原因除外。

  42.2?承包人應承擔因通往工地的所有特殊或臨時道路通行權而產生的費用。承包人也得支付為施工而應他的要求在工地之外食宿而發生的一切額外費用。

  43.除按合同規定,工程整體完工前任何部分工程必須按時完工外,根據合同第48條的規定,整個工程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該期限應從標書附錄規定的開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或以本合同第44條的規定而準許的延期時間為準。

  44.除承包人違約外,如因額外工程或工程量的增加或由此而涉及的任何延誤原因、或特別惡劣的氣候、或其它可能發生的任何特殊情況而使得承包人有權要求工程延期,工程師應決定延期時間,并由此通知業主和承包人。如承包人在此種工程開工后、或此種情況一發生、或按實情在其發生后的__天內,沒有向工程師代表提交詳細說明他認為有權延期的報告而讓此陳述當時便得到調查,工程師可不予考慮額外工程或工程量的增加或其它特殊情況。

  45.除合同另有相反規定外,未經工程師代表的書面允許,任何永久性工程不得在夜間或星期天進行,同時也不得在其他被當地認作是假日的時間進行,但下列情況除外:因工程而不得已或為挽救生命、財產或維護工程安全而絕對必要,在這種情況,承包商應立即通知工程師代表。本條的規定不適用于按傳統需輪班或倒班進行的工作。

  46.不論是何原因使得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讓工程師覺得太慢,因而無法確保在規定或延長期限內完工,只要該原因不至于讓承包人有權要求延期,工程師必須書面通知承包人,接到通知后承包人應采取必要的措施,工程師可同意加快進度,以便能在規定或延長期限內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承包人無權因采取此種措施而要求額外付款。如因工程師按本條款所作的通知的緣故,承包人需要求工程師準許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其在當地被當做假日,或在其它被當地當做是假日的時間工作,工程師不得無故不準許。

  47.1?如承包人未在本合同第43條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工程,承包人應因違約而向業主支付合同所規定之款額,此款額為定額賠償金,而不是根據第43條規定的期限與實際完工時間之差按天數進行處罰。業主可在不損害其他收款措施的情況下,從他手中掌握的應支付或將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此種賠償金。此種賠償金的支付或扣除不得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的義務,或免除他的其它任何合同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

  47.2?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如有某部分工程已由工程師按本合同第48條確認為完工,且已被業主占用,如在此后出現任何延誤,而本合同又無另行規定,因延誤本應處罰的定額賠償金則應按已完工的工程的價值所占全部工程價值的比例予以扣減。

  47.3?如要在合同中規定有關工程全部或部分完工的獎勵支付事項,此規定應列在第二部分的第47條中。

  48.1?當工程全部完工且滿意地通過了所有合同規定的最后檢驗后,承包人可向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發出有關通知,并承諾在維修期內將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此種通知和承諾必須作成書面形式,且應被視作是承包人要工程師發放工程竣工證書的要求。工程師應在此種通知送出后__天內或向承包人發出工程竣工證書,并交業主一本副本,注明他認為工程已按合同規定圓滿完工的日期,或向承包人發出書面指示,具體說明他認為在發放此種證書前承包人還需完成的一切工作。在發出此種指示后,工程師還應通知承包人關于此后以及在指示中所提及之工程完工前,可能出現且影響工程實際完工的任何欠缺。在令工程師滿意地完成所指明的工程并修正一切所指明的欠缺后,承包人有權在__天之內收到竣工證書。

  48.2?同樣,根據本條第1款規定的程序,就以下情況,承包人可要求,且工程師應頒發竣工證書:

  合同中單獨作有完工期限規定的部分永久性工程竣工,以及

  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實體部分已竣工,令工程師滿意,且已被業主占有或使用。

  48.3?如部分永久性工程已實質性完工,且滿意地通過了合同規定的最后檢驗,工程師可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頒發此部分工程的竣工證書,一旦頒發此種證書,承包人應被視作已承諾在維修期內完成此部分工程中一切尚未完成的工作。

  48.4?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就永久性工程的某一部分發放竣工證書,并不視為已經完成任何所需的地面或地表還原工作,證書中明文規定的除外。

  維修及欠缺

  49.2?為按合同規定條件在維修期滿時或其后盡快將工程交給業主,除合理損耗外,為讓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必須盡快完成本合同第48條中規定的在完工日尚未完成的工作(如果有),以及完成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后__天內因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在維護期滿前的檢查而可能書面要求承包人完成的諸如修理、修正、再建、調整,以及修正欠缺、缺陷、縮誤和其他毛病等一切工作。

  49.3?如工程師認為此種工作是因承包人使用的材料或工藝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所至,或因承包人未履行其合同義務(明示或默示不論)所至,一切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如工程師認為此種需要是其他原因所至,則應對此種工作進行估價,并按附加工程支付。

  變更、增加和省略

  51.1?如工程師認為必要,他應對整個工程或任何部分的形式、質量或工作量作相應變更,且他有權因其它任何理由,命令承包人作出且承包人必須作出以下變更:

  增減合同所規定的工程量,

  省略任何部分工程,

  改變任何部分工程的特性或質量或類別,

  改變任何部分工程的平面、型線、位置和面積,

  增加竣工所需的任何額外工程,

  但此種變更不得以任何方式使合同失效,此種變更所需的一切費用(如果有)應在確定合同價格時予以考慮。

  51.2?如無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承包人不得作任何此種變更。然而,如工程量的增減不屬本條規定的應作命令的范疇,而是因超過或不足建筑工程清單的規定所至,則不要求有書面命令。另外,如工程師因任何原因認為有必要口頭作此種命令,承包人必須服從,且工程師對該口頭命令的確認書,不論在命令執行前或后給予,都應被視作是本條款所指的書面命令。此外,如承包人在__天內書面向工程師要求確認,而工程師在__天內未用書面駁回此確認,其應被視為是工程師所作的書面命令。

  52.1?凡由工程師命令增減的工程,如工程師認為可行,均應按合同價格予以估價。如合同所列的價格不適用所增減的工程,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協商出合適的價格。如不能就此達成協議,應由工程師決定一個他認為恰當的價格。

  52.2?如工程師認為,涉及整個工程或部分工程的質或量的增減,使得本合同中所列的任何工程項目的價格因此種增減而不再合理或不切實際,工程師和承包人則應協商一個合適的價格。如不能就此達成協議,應由工程師決定一個他認為恰當的價格。

  除非在命令作出之后盡快,如是額外或增加工程,則在工程動工前或之后盡快以書面形式:

  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他要求額外支付或更改價格,或

  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他打算改變價格,否則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或減少工程量,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價格。

  52.3?竣工驗證時,如發現增減工程的費用超過驗收證書所注明數額的__%,除去所有的規定費用、臨時費用和零工補貼外,如有任何是因:

  變動命令累計所至,以及因修正建筑工程清單所列的估算工程量所至,所有臨時費用、零工補貼和本合同第70條第1款規定的價格調整除外。

  若非其它原因,合同價格應由承包人和工程師協商予以調整,或,如協商不果,則由工程師在考慮所有材料及相關的,包括承包人的場地及合同的一般間接費用在內的因素的基礎上予以決定。

  52.4?如工程師認為有必要,可書面命令將增加或替換的工程按零工計價。此種工程承包人所得報酬應根據合同中的零工細目表的條件,按其標書中所附的價格予以支付。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它憑證以證實其支出,并應在訂材料之前,向工程師提交報價單以求批準。

  52.5?承包人應每月向工程師代表提交一份報告,盡可能全面詳盡地索要他所認為有權要求的一切額外費用,以及陳述上月他按工程師的命令所作的一切額外工作。

  設備、臨建工程和材料

  53.1?承包人所提供的所有建筑設備、臨建工程設施和材料抵達工地后,應視作完全用于施工,承包人不得移動它們或其任何部分,經工程師書面同意,將它們從工地一端移到另一端除外,工程師不得無故不予同意。

  53.5?業主應在需要時協助承包人為工程所需的建筑設備、材料和其他物品結關。

  53.6?其他任何影響建筑設備、臨建工程設施和材料的條件必要時應在第二部分的第53條予以規定。

  54.本合同第53條的執行不得視為默示工程師認可該條款所指的材料或其他事項,也不得妨礙工程師在任何時候拒絕使用任何此種材料。

  測定?55.建筑工程清單所列的工程量為估計數量,不應視為是承包人履行合同義務所完成的實際工程量。

  56.如無另行規定,工程師應通過測定判斷按合同所完成的工程的價值。如他要求對某部分或某些工程進行測定,他應通知承包人的授權代理人或代表,該代理人或代表應立即參加或派一名合格的代理人協助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進行此種測定,并提供工程師或其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詳細情況。倘若承包人未參加或忽略或忘記派代理人協助,工程師所作的測定或他認可的測定應被視為是對工程所作的正確測定。如永久性工程是靠記錄和圖紙進行測定,工程師代表應按月準備記錄和圖紙,如應書面要求,承包人應當在__天內與工程師代表一起檢查并認可此種記錄和圖紙,一經認可,承包人應在記錄和圖紙上簽字。如果承包人不參與檢查,記錄和圖紙應被視為正確無誤。如檢查完此種記錄和圖紙后,承包人不予認可或雖認可但不簽字,該記錄和圖紙仍應被視為正確無誤,除非承包人在此種檢查后__天內書面告知工程師代表,他認為記錄和圖紙中哪些不正確,并要求工程師予以裁決。

  57.工程測定應采用凈值,不管一般習慣或當地慣例如何,除非本合同另有明文規定。

  暫列款

  58.1?“暫列款”是指合同中規定且列在建筑工程清單上的,按工程師的指令及自由處置的一筆用于施工、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或用于意外事故的金額,可全部或部分使用,或根本不用。凡涉及與暫列款有關的工程、供應或服務的款項,只有經工程師按本合同規定同意或決定使用的方能列入合同價格。

  58.2?就每一筆備用款,工程師有權命令用于:

  施工,包括應由承包人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合同價格應包括按合同第52條規定用于此種施工或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的費用。

  由下文所規定的指定轉包人的施工,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由此付給承包人的款項應按本合同第59條第4款的規定確定并支付。

  承包人所購買的貨物和材料。由此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應按本合同第59條第4款確定并支付。

  58.3?凡工程師要求,承包人應提供與暫列款有關的開支的所有報價單、發票憑證、帳目或收據。

  指定分包人

  59.1?所有在合同暫列款項下施工或提供任何貨物、材料或服務的已由或將由業主或工程師指定或挑選的專家、商人、手工工人和其他人,以及所有根據合同規定,得到承包人任何分包工程且由此施工、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的人,均應被視為是由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在本合同中稱為“指定分包人”。

  59.2?承包人不得因業主或工程師的要求,或被認為有任何義務而雇用其有理由反對的,或不與其簽署含有下列規定的合同的指定分包人:

  就工程、貨物、材料或服務,分包合同當事人,即指定分包人將對承包人承擔本合同所規定的承包人應對業主承擔的同樣的義務和責任,并不讓承包人再履行此義務和責任,且不讓其受因履行此種義務和責任而產生或與之有關的,或因不履行此種義務或責任而產生或與之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的損害,以及

  59.3?如暫列款項下所提供的服務包括任何設計事項或對任何一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詳細規定,或說明工程所使用的任何設備的規格,此種要求應在合同中明文規定,且寫進指定分包合同。指定分包合同應明確規定,提供此種服務的指定分包人應不讓承包人承擔此種服務,且不讓承包人因未履行此種義務或因履行此種義務而引起的或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而受損害。

  59.4?就指定分包人所進行的所有施工,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而言,應納入合同價格中的有:

  按工程師的指令及根據分包合同,已實際由或應由承包人支付的款項;

  涉及建筑工程清單中所列的(如果有)由承包人提供勞務的,或可能由工程師按本合同第58條第2款所命令的,且可根據本合同第52條確定的款項;

  就所有其他費用和收益而言,應采用用一百分比率乘以實際支付或即將支付的款額所得出款項計算,如建筑工程清單已有對有關暫定款列定一個比率的規定,則應按承包人就該項目列定的比率予以計算,如無此種規定,則應按承包人在標書附錄所列的,且建筑工程清單已就該具體項目作出認可的比率計算。

  59.5?在按本合同第65條出具任何證書前,若其包括有有關任何指定轉包人所完成的工程,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的任何付款,工程師有權要求承包人提供充足證據,證明包括在先前證書中的有關該指定分包人的工程或貨物、材料或服務的付款,已全部由承包人支付或清償,否則將視為拖欠,除非承包人:

  書面通知工程師,他有充足理由不予或拒絕此種付款支付,且

  向工程師提供充足證據,證明他已就此書面通知該指定分包人,

  業主有權在工程師出具證書后,向該指定分包人直接支付按規定應由承包人向該指定分包人支付,然而卻沒有支付的所有款項,留置款除外,然后從業主應支付或即將支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將此筆付款抵銷。

  59.6?如上所規定,如果指定分包人在施工,或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中對承包人承擔的義務期限超過本合同所規定的維修期,承包人應在維修期滿后,隨時把此種義務在期滿前所產生的利益應業主的要求轉讓給業主,費用由業主承擔。

  證書和付款

  60.1?除另有規定外,付款應按第二部分第60條的規定,分月進行。

  60.2?如業主向承包人預付有關建筑設備和材料的款項,付款和還款的條件應在第二部分第60條中予以規定。

  60.3?如因施工需從施工所在地國的他國進口材料、設備,或因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需由此種他國輸入的勞務完成,或因任何其它情況必需或必要,合同項下的某部分付款需按本合同第72條的規定用有關外匯進行支付,支付條件應按合同第二部分第60條的規定處理。?61.除本合同第62條所述的維修證書外,任何證書不得視為是對工程的認可。

  62.1?只有工程師簽發了維修證書且交給業主,說明工程已完工,維修情況令他滿意,才能視合同已經完全履行。工程師應在維修期滿后,或,如工程的不同部分適用不同的維修期,在最后一個維修期滿后__天內簽發維修證書,或在所有在此維修期中,按本合同第49和第50條規定,命令進行的工程完成且令工程師滿意后立即簽發,本條款必須全面執行,不管先前業主是否已進入、占有或使用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維修證書的簽發不得作為按第二部分第60條的規定向承包人支付第二筆留置款的前提條件。

  62.2?業主不得因本合同或施工所產生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對承包人負責,除非承包人在簽發本條款規定的維修證書前,就此種事項已提出書面索賠。

  62.3?盡管簽發了維修證書,承包人以及業主(但應符合本條第2款的規定)仍應對發生在證書簽發前而在證書簽發時尚未履行的合同義務負責,為決定此種義務的性質及范疇,應視本合同繼續對合同雙方有效。

  補救和權力

  63.1?如果承包人破產,或被法院下達了破產者產業管理接收令,或遞交了破產申請,或因債權人而處置或轉讓財產,或同意在債權人決議委任的檢查委員會監督下執行合同,或,如其是一個公司,將被清算(不是因合并或重組而進行的自愿清算),或承包人事先未征得業主的書面同意而轉讓合同,或工程師書面向業主證明,他認為承包人:

  已經撤銷合同,或

  沒有正當理由但卻不開工,或在收到工程師要求繼續工程的書面通知后,停工__天,或

  在收到工程師書面通知,說明某些材料不適用或某工程應予否決后__天內未從工地搬走這些材料,或未拆毀此種工程重建,或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2

  第一章一般條款

  定義和釋義

  1.1在本合同中,除按上下文另具意義者外,下列詞語應解釋如下:

  “業主”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雇用承包人的一方或其權利合法繼承人,但不包括業主的受讓人,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

  “承包人”指標書已被業主接受的某個或某些人、商行或公司,包括其他人代表,繼承人和業經認可的受讓人。

  “工程師”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工程師,或由業主隨時任命且書面通知承包人以代替指定工程師履行合同職責的其它工程師。

  “工程師代表”指任何常駐工程技術人員、監理工程師,或由業主或工程師隨時任命的履行本合同第二條規定職責的任何工程現場監督,其權限上工程師書面通告承包人。

  “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臨建工程。

  “合同”指合同條款、技術規范、圖紙、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單價和價格表(如果有),還可指標書、接受證書以及承包協議(如已完成)。

  “合同價格”指在接受證書中確定的數額,可按本合同以下條款規定增減。

  “建筑設備”指工程施工和維修中或有關施工和維修所需的全部設備或物品,不論任何性質,但不包括旨在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某一部分的材料或其它物品。

  “臨建工程”指工程施工或維修或有關工程施工或維修所需的各種臨時工程。

  “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將施工和維修的永久工程。

  “技術規范”指在標書或任何標書更改中提及的規范,或由工程師隨時可能增加或書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圖紙”指技術規范中規定的圖紙,經工程師書面同意對此種圖紙所作的任何更改,以及可由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同的其他圖紙。

  “工地”指工程師設計的永久性或臨建工程施工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場地,包括地面、地下、在之上或通過部分,以及由業主所提供的用作臨時儲存或其它目的的其它土地或場所,只要能按合同明文規定構成工地的組成部分。

  1.2按合同上下文所需,單數含義的單詞也可據有復數的含義,反過來也是一樣。

  1.3合同條款的標題和邊注不得視為合同的一部分,不得用于考慮解釋條款或合同。

  1.4“費用”一詞應視為含工地上或以外發生的間接費用。

  工程師及工程師代表

  2.1工程師必須按合同明文規定,履行作決斷、頒發證書和發出指令等職責。如業主簽發的工程師任命書中規定其某些職責的履行得經業主專門認可,其要件應在本合同第二部分予以規定。

  2.2工程師可隨時書面授權其代表代行其任何職權,但必須將所有此種授權書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和業主。在授權范圍內,工程師代表給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令或認可(僅限于此)對承包人和業主具有與工程師的指令或認可同樣的效力。以下規定屬于例外:

  工程師代表對任何工程或材料的不予否認,不得影響工程師此后否認以及命令拆毀、移動或拆除此種工程或材料的權力。

  若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的任何決定不滿意,其有權將此決定提交工程師確認、取消或更改。

  轉讓和分包3.未經業主事前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合同所規定或依合同而產生的任何收益轉讓,向承包人的開戶銀行支付按本合同規定到期或即將到期的款項除外。

  4.承包人不得轉包整個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未經工程師事前書面同意,承包人也不得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但工程師不得無故不同意分包,一旦同意分包,此種同意不得免去承包人所承擔的任何合同所規定的責任或義務,他必須對任何分包人、其代表人、雇員或工人的行為、不履行和過失負完全責任,如同這些行為、不履行或過失是承包人、其代理人、雇員或工人所為。以計件方式提供勞力不得視為是本條所規定的分包。

  合同文件

  5.1以下要件得在合同第二部分規定:

  用以起草合同文件的語言;

  合同適用哪個國家的法律以及用哪個國家的法律解釋合同。

  如果文件用一種以上語言作成,用以解釋合同的語言也必須在第二部分中規定,且將被定為“主體語言”。

  6.3如工程師不在適當時間內再提供圖紙或命令,包括指示、指令或認可,工程計劃或進展便可能被延誤或中斷時,承包人必須書面通知工程師。通知書中應詳細說明所需的圖紙或命令,所需原因和時間,以及如果不及時提供而可能造成的任何延誤和中斷。

  6.4如承包人按本條第3款規定索要圖紙或命令,由于工程師沒有或不能在合理時間內提供,從而導致承包人誤工和/或承擔費用,工程師必須考慮此種延誤,以決定是否按本合同第44條規定延長承包人的工期,且只要有理由,承包人所承擔的此種費用必須得到補償。

  7.在施工期間,工程師全權負責隨時進一步向承包人提供圖紙和指示,以滿足工程正常施工和維護所需。承包人必須執行且受圖紙和指示的約束。

  一般義務

  8.1承包人必須根據合同條款,對工程的施工和維護予以應有注意,且提供此種施工和維護所必需的包括勞動管理在內的所有勞力(包括勞力監督)、材料、施工成套設備及其它一切物品,不管其是臨時或長期性質,只要合同明文規定需要或根據合同合理推斷需要。

  8.2承包人必須對現場操作和施工方法的恰當、穩定及安全性負全部責任。除非合同另有明文規定,承包人對工程師制定的永久性工程的設計或規格,或臨建工程的設計或規格概不負責。

  9.如經要求,承包人必須簽署一承包協議,該協議由業主制定并承擔費用,協議應附帶必要的修正條款。

  11.業主必須在招標文件中向承包人提供由業主或其代理人在進行工程考察時獲得的水文及地質情況資料,標書必須視為是基于此種資料所制定的,但承包人必須對資料的理解自行負責。

  12.承包人得被視為在投標前已對其工程標書,對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和單價和價格表(如果有)上所列的單價和價格的正確性和完善性感到滿意,此種投標價格必須貫穿其所有的合同義務,適用于所有為工程的正常施工和維護所必需的事物,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然而,在施工期間,如承包人遇到除工地氣候之外的其它自然情況或人為阻礙,依他所見,此種自然情況或人為阻礙是經驗豐富的承包人也無法預見的,承包人必需立即書面通知工程師代表,如工程師確認此種情況或人為阻礙是經驗豐富的承包人無法合理預見的,工程師必需作證且業主支付承包人由于此種情況而承擔的額外費用,包括因遇到此種情況或阻礙而:(1)為執行工程師可能向承包人發出的與此情況有關的任何指示而發生的正當合理的費用,以及(2)在無工程師具體指示時,承包人可能采取業經工程師認可的恰當和合理措施而發生的正當合理費用。

  13.除因法律或自然因素而不能之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合同規定施工和維護工程,使工程師感到滿意,且必須遵守和嚴格執行工程師有關任何事項的指令和指示,不管合同中是否有規定,提及或涉及到工程。承包人只能從工程師處接受指令和指示,或根據本合同第2條規定,接受工程師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14.1中標后,承包人得在第二部分條款規定的時間內向工程師提交一份其計劃施工的程序方案,以征得工程師的認可。承包人還得隨時應工程師或其代表的要求,提供一份承包人的施工計劃安排和方法的說明書,以供其參考。

  14.2不論何時,只要工程師發現工程實際進度與本條第1款規定的業經認可的方案不符,承包人必須應工程師的要求,提供一份修改方案,對原有的方案作必要的修正,以保證工程能在本合同第48條規定的期限內完工。

  14.3承包人不得因向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提交或經其認可此種方案或因提供此種細節而被免除任何合同責任或義務。

  15.在施工期間,以及其后在工程師認為是為正常履行合同義務而必需時,承包人必須行使一切監督權。承包人,或其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全權代理人或代表(此種認可可隨時撤銷)應當隨時在工地,一直進行監督管理。如工程師撤銷對代理人的認可,在接到書面撤銷通知后,承包人必須盡快根據撤換規定,將其撤離工地,且今后不得再在工地上以任何身份雇傭他,且用另外一位經工程師認可的代理人予以替代。此種授權代理人或代表得代表承包人接受工程師的指令和指示,或按本合同第2條規定,接受工程師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16.1承包人必須在工地上提供和雇用與施工和工程維護有關的:

  (1)對本專業熟悉和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能勝任規定監督工作的分代理人、工頭和領班,以及

  (2)為正常和及時施工和維護工程所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16.2如工程師認為承包人雇來進行或有關施工或工程維護的任何人員行為不軌、或不能或疏于履行其職責、或認為其雇傭純屬不必要,工程師有權反對雇傭,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將其從工地解雇,未經工程師書面同意,此種人員不得再被雇用到工地。凡被從工地解雇人員的職位應盡快由工程師認可的稱職人選接替。

  17.承包人負責按工程師提交的書面參考原圖的有關點、線和面的規定,忠實恰當地進行測定放線,如上所述,使工程的位置、水平、面積正確無誤,并校準工程的各部分,且負責提供與工程相關的所有必要工具、設備和勞力。在施工中,如任何時候在工程的位置、水平、面積或工程任何部分的校正出現差錯,應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要求,承包人必須改正錯誤以使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滿意,改正費用由承包人自己承擔,此種錯誤是由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提供的書面資料差錯而導致的除外,在這種情況下,須由業主承擔改正費用。承包人不得因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任何位置測定或任何線或任何水平面的檢查而免去確保其正確無誤的責任,承包人必須仔細保護和保存工程位置測定中使用過的水準點、觀測桿、測標及其它物品。

  18.在施工中,工程師如在任何時間要求承包人鉆孔或進行挖掘勘探,此種要求必須作成書面,且得視為是根據本合同第51條規定作出的附加命令,除非數量清單中已經列有有關此種預計工程的備用款。

  19.凡有必要或應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或任何正式成立的工程管理處的要求,承包人必須自費提供和維護與工程有關的所有燈光、警衛、柵欄和看護以保衛工程,或保障公眾及其它人的安全和便利。

  20.1從開工至按本合同第48條中的竣工證書規定的日期為止,承包人都得對工程全權負責。只要工程師就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簽發了竣工證書,承包人從部分竣工證書中規定的日期起不再對永久性工程的此部分負責,此部分的責任則轉至業主。此外,承包人必須對任何尚未完工而他得在維護期內完成的工程負全權維護負責,直至此種工程完工。如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出現任何損害、損失或毀壞,不論何種原因,除本條第2款規定的除外風險外,承包人均得自費負責修理和修補,以確保永久性工程竣工時處于狀態良好,各方面都合乎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因除外風險而導致任何損害、損失或毀壞發生,承包人必須應工程師的要求(如果有)以及本合同第65條的規定,如上所述,進行修理和修補,費用由業主承擔。承包人也必須對為完成未竣工程或履行本合同第49或50條規定的義務,在施工過程中對工程造成的任何損害負責。

  20.2“除外風險”包括戰爭、敵對狀態(無論是否宣戰)、侵略、外國敵人行為、_____、_____、起義或兵變或篡權、內戰、或不是由承包商的雇員、其轉包人單獨制造和不是因工程管理而發生的_____、_____或混亂、或因業主使用或占用任何部分的永久性工程、或純屬工程師工程設計的原因、或因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燒后的廢料以及放射性有毒爆炸物引起的輻射和污染、或任何爆炸物、核裝置或核裝置部件的其它危險特性、以音速、超音速飛行的飛機或其它飛行物的壓力波以及其他任何此種自然力的作用,其不能為有經驗的承包商所預見,也不能合理提供物資或投保與之對抗,所有這一切在本合同中都被稱為“除外風險”。

  21.承包人必須以業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為防止合同規定的應由承包人負責的除除外風險外的一切損失或損害投保,不論其由什么原因造成,此種投保不得減少本合同第20條所規定的承包人的義務和責任,業主和承包人的_____除包括本合同第20.1條規定的期限外,還包括因維護期開始前發生的原因而在維護期內產生的損失或損害,以及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第49條或50條規定的義務而開展任何工作期間所造成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投保項目包括:

  (1)正在施工的工程,按其目前的合同價值,或按21條第2款可能規定的附加款額,連同按替換價值計算的用于工程的材料。

  (2)承包商帶到工地上的建筑成套設備和其它物品,按其替換價值投保。

  此種_____必須在一_____公司投放,條款得經業主認可,業主不得無故不同意投保,承包人必須隨時應要求向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出示_____單和支付現行_____費的收據。

  22.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人必須保護業主不得因施工和工程維護而產生或導致的任何人員傷害、材料損失及財產損失而受任何損失和作任何賠償,且不因所有與之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而受損失,對下列事項所作或與之有關的補償或損害賠償除外:

  工程或部分工程永久使用或占用土地;

  業主在任何土地面上、上方、下面、里面或經過部分施工或部分施工的權利;

  按合同規定施工或維護工程而不可避免的人員或財產損失;

  因業主、其代理人、雇員或其它不為承包人所雇用的承包商的任何行為或過失所造成的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失,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或曾由承包人、其雇員或代理人承擔的,但原本應當由業主、其雇員或代理人或其它承包商負責的那部分涉及損失或傷害的賠償。

  22.2業主必須保護承包人不因與本條第1款規定事項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而受損失。

  23.1在開工前,在不減少本合同第22條規定給他的義務和責任條件下,承包人必須對任何可能由于或因施工或因履行本合同而給包括業主的財產在內的任何財產,以及給包括業主的雇員在內的任何人員造成的重大或實質性損害、損失或傷害進行責任_____,本合同第22條規定的事項除外。

  23.2此種_____必須在一_____公司投放,條款得經業主認可,業主不得無故不同意投保,_____金額不得少于標書附件規定的數額。承包人必須隨時應要求向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出示_____單和支付現行_____費的收據。

  23.3_____條款中必須規定,承包人不得對可能得到_____賠償的有關事項對業主提出任何索賠,_____公司應保護業主免受索賠損失,且賠償其有關的任何訴訟費及開支和費用。

  26.1承包人必須按國家或州一切有關施工的制定法、法令、或其它法規、或任何條例、或當地或其它合法當局的地方法規以及所有其財產或權利受到或可能受到工程影響的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章制度的規定,發布所有的通告和支付所有的費用。

  26.3如工程師證實業主應償還已由承包人支付的此種費用,業主應償付或同意償付承包人所有此種金額。

  27.所有在工地發現的化石、錢幣、有價值的物品或古物、建筑物和其他具有地質或考古價值的遺址或物品,均應被業主和承包共同認定為是業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必須采取恰當的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任何人轉移或破壞任何此種物品,并在物品發現后不待轉移,立即通知工程師代表并執行工程師代表的有關處置命令,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28.承包人必須保護業主不得因在工程或部分工程中使用或涉及到任何建筑設備、機械加工、或材料,從而侵犯與之有關的專利權、外觀設計、_____或商號或其它應受保障的權利而遭索賠或被起訴,并必須保護業主免受與此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支出或費用的損害。除另有規定外,承包人必須承擔工程或部分工程所需的石頭、沙子、砂礫、泥土或其他材料的運費、沙石產地使用費、租金和其他費用或補償(如果有)。

  29.所有施工必需的活動,凡符合合同許可證的規定,必須開展,從而保證不無故妨礙公眾的便利,或妨礙公共或私人道路的通行、使用和占用,無論道路是通向或是在業主或其他人的地產上。倘若發生此類應由承包人負責的事件,承包人必須保護業主免受由此而引而起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開支和費用的損害。

  30.1承包人必須采取各種合理手段,防止連接或通向工地的任何公路或橋梁由于承包人或其任何轉包人的使用而遭受損害,承包人尤其必須挑選路線、選擇使用_____,限制和分散裝載量,從而使因往來于工地的設備和材料的運輸而必然造成的異常交通盡可能地被合理限制,由此避免對公路和橋梁造成不必要的損害。

  30.3如果在施工期間或以后任何時間,承包人因施工損壞公路或橋梁而被索賠,他必須立即報告工程師,其后,業主將商洽解決并支付索賠款,并保護承包人免受該索賠以及與之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的損害。如果工程師認為造成此種索賠或部分索賠的原因在于承包人沒有履行本條第1和2款規定的義務,由工程師確認的因此種不履行而損失的款額必須由承包人支付給業主。

  31.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的要求,為業主雇用的其它承包商及其工人,以及為業主或其它合法當局雇用的工人提供合理開展工作的機會,這些工人可受雇在工地上或附近,從事不為本合同規定的任何工作或由業主簽訂的與工程有關或附屬工程的任何其它合同規定的工作。然而,如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書面要求,為其他承包人、業主或其它合法當局提供由他負責維護的道路,或準許使用其在工地的腳手架或其他設備,或提供其它任何類似性質的服務,業主必須向承包人支付有關此種使用或服務的費用,只要工程師認為合理。

  32.在施工期間,承包人應保證工地沒有任何不必要的障礙物,妥善儲存或處置建筑設備和多余的材料,將所有殘余物垃圾或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清理出工地。

  33.完工之后,承包人應將所有建筑設備、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設施清理出工地,使整個工地和工程顯得整潔合乎標準,讓工程師滿意。

  勞工

  34.1承包人必須自己安排雇用所有當地或其他地方的勞工,并負責勞工的交通、食宿和工資,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34.2只要合理可行,承包人應視當地情況,向工地的職員和工人提供充足的飲水和其他用水,讓工程師代表感到滿意。

  34.3除非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及政府規章或命令,承包人不得進口、銷售、贈予、以物交換或以其它方式處置任何烈酒或毒品,或允許或讓其轉包人、代理人或雇員參與任何此種物品的進口、銷售、贈予、交換或處置。

  34.4如上所述,承包人不得向他人贈予、交換或以其它方式處置任何武器或彈藥,也不得準許或容忍同樣行為發生。

  34.5在處理與雇工的關系時,承包人應適當注意公認的節假日和宗教或其他習俗。

  34.6一旦爆發傳染病,承包人必須遵守并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衛生機構為治療此種疾病所制定的規章、命令及要求。

  34.7承包人應隨時采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雇員制造或在雇員中發生違法、_____或混亂行為,以維護治安和保護工程附近地區人員和財產的安全。

  34.9如有必要,可在第二部分的第34條就所有其他有關勞工和工資的條件作出規定。

  35.如工程師的要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格式和時間向工程師代表或其辦公室提交一份詳細報告,匯報其在工地隨時雇用的監督人員和不同等級勞工的數量,以及工程師代表可能要求的有關建設設備的情況。

  材料和工藝

  36.1所有材料和工藝均應符合合同的規定和工程師的指令,且應隨時在制造或加工地、工地或合同具體規定的其它地點,同時或在某一處,接受工程師可能命令進行的檢驗。承包人要為任何工程或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的檢查、測量和檢驗提供正常所需的幫助、工具、機械、勞力和材料,承包人還必須應工程師可能的選擇或要求,在材料應用于工程之前提供材料樣品以供檢驗。

  36.2如合同明顯默示或明文規定,所有由承包人提供的樣品的費用應承包人自己承擔,否則應由業主支付。

  36.3如合同明顯默示或明文規定,一切檢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對于僅是負載檢測和確認任何完成或部分完成的工程之設計是否符合要求的檢驗,本合同作有詳盡規定,可確保或準許承包商將其費用計入投標價格中。

  36.4凡是工程師命令所作的檢驗,而

  合同沒有默示或規定,或

  雖有默示或規定,但卻是由工程師命令_____個人在工地之外、或在該檢驗物資的制造或加工地之外的任何地點進行的,

  如檢驗結果表明工藝或材料不符合合同規定或工程師指令,檢驗費由承包人承擔,否則由業主支付。

  37.工程師和他授權的任何人隨時有權到工程現場,到任何工程準備地或工程所需材料、制品或機械獲得地,承包人應為其行使或獲得此種到場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幫助。

  38.1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認可,任何工程不得被覆蓋或遮掩,承包人應為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提供充分機會,以檢查和測量即將被覆蓋或遮掩的任何工程,以及永久性工程開始前檢查地基。承包人應在任何此種工程或地基作好或即將作好檢查準備時及時通知工程師代表,工程師代表必須參加此種工程或地基的檢查,不得無故拖延,除非他認為檢查沒有必要,且由此通知承包人。

  38.2承包人必須應工程師隨時作出的指示,打開業已覆蓋的工程某一或某些部分,或在工程上或經過工程開通道,并負責使之完好復原而讓工程師滿意。凡任何此種工程部分是在履行本條第1款之規定后被覆蓋或遮掩的,則打開和在工程上或經過工程開通道,以及使之完全復原的費用由業主承擔,否則所有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

  39.1在施工中,工程師有權隨時書面命令:

  把工程師認為不符合同規定的任何材料按命令中具體規定的時間從工地換走,用恰當合適的材料予以替換和把工程師認為不合符合同規定的材料或工藝換掉或適當重新施工,無論其在之前是否經過檢查或作過中期支付。

  39.2如承包人未執行此種命令,業主有權雇用他人執行,業主應從承包人處收回由此而產生的所有費用和雜費,或從應付給或即將付給承包商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40.1收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后,承包人必須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以其認為必要的方式,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只要工程師認為必要,還必須在停工期間妥善保護工程的安全。承包人根據本條款執行工程師指令而發生的額外費用應由業主承擔,除非此種停工是:

  合同另行規定的,或

  由承包人的某種違約而導致的必要停工,或

  由工地的氣候條件導致的必要停工,或

  為正常施工或為整個工程或部分工程的安全而作的必要停工,而不是因工程師或業主的任何行為或違約而產生的,也不是因本合同第20條規定的任何除外風險引起的。

  承包人在收到工程師命令后__天內應書面通知工程師,要求賠償,否則將無權得到額外費用。如工程師認為承包人的要求公平合理,他必須按本合同第44條的規定,處理并決定此種支付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和/或停工時間。

  40.2如整個工程或部分工程按工程師的命令停工,且停工90天后仍未得到工程師作出的復工命令,除非此種停工屬本條第1款第1、2、3或4項規定范圍之內,否則承包人可書面通知工程師,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后__天內準許對整個工程,或停工的部分工程重新開工,如在此期間仍未獲得開工許可,承包人可以,但不一定必須,再作書面通知,按本合同第51條的規定將只影響到部分工程的停工視為是對該部分工程的省略,或,如停工影響到整個工程,視其為是業主廢棄合同。

  開工時間和延誤41.接到工程師的書面開工通知后,承包人應在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期限內在工地施工,且必須迅速,不得延誤,工程師明文同意或命令,或承包人無法控制的原因除外。

  42.2承包人應承擔因通往工地的所有特殊或臨時道路通行權而產生的費用。承包人也得支付為施工而應他的要求在工地之外食宿而發生的一切額外費用。

  43.除按合同規定,工程整體完工前任何部分工程必須按時完工外,根據合同第48條的規定,整個工程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該期限應從標書附錄規定的開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或以本合同第44條的規定而準許的延期時間為準。

  44.除承包人違約外,如因額外工程或工程量的增加或由此而涉及的任何延誤原因、或特別惡劣的氣候、或其它可能發生的任何特殊情況而使得承包人有權要求工程延期,工程師應決定延期時間,并由此通知業主和承包人。如承包人在此種工程開工后、或此種情況一發生、或按實情在其發生后的__天內,沒有向工程師代表提交詳細說明他認為有權延期的報告而讓此陳述當時便得到調查,工程師可不予考慮額外工程或工程量的增加或其它特殊情況。

  45.除合同另有相反規定外,未經工程師代表的書面允許,任何永久性工程不得在夜間或星期天進行,同時也不得在其他被當地認作是假日的時間進行,但下列情況除外:因工程而不得已或為挽救生命、財產或維護工程安全而絕對必要,在這種情況,承包商應立即通知工程師代表。本條的規定不適用于按傳統需輪班或倒班進行的工作。

  46.不論是何原因使得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讓工程師覺得太慢,因而無法確保在規定或延長期限內完工,只要該原因不至于讓承包人有權要求延期,工程師必須書面通知承包人,接到通知后承包人應采取必要的措施,工程師可同意加快進度,以便能在規定或延長期限內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承包人無權因采取此種措施而要求額外付款。如因工程師按本條款所作的通知的緣故,承包人需要求工程師準許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其在當地被當做假日,或在其它被當地當做是假日的時間工作,工程師不得無故不準許。

  47.1如承包人未在本合同第43條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工程,承包人應因違約而向業主支付合同所規定之款額,此款額為定額賠償金,而不是根據第43條規定的期限與實際完工時間之差按天數進行處罰。業主可在不損害其他收款措施的情況下,從他手中掌握的應支付或將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此種賠償金。此種賠償金的支付或扣除不得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的義務,或免除他的其它任何合同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

  47.2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如有某部分工程已由工程師按本合同第48條確認為完工,且已被業主占用,如在此后出現任何延誤,而本合同又無另行規定,因延誤本應處罰的定額賠償金則應按已完工的工程的價值所占全部工程價值的比例予以扣減。

  47.3如要在合同中規定有關工程全部或部分完工的獎勵支付事項,此規定應列在第二部分的第47條中。

  48.1當工程全部完工且滿意地通過了所有合同規定的最后檢驗后,承包人可向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發出有關通知,并承諾在維修期內將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此種通知和承諾必須作成書面形式,且應被視作是承包人要工程師發放工程竣工證書的要求。工程師應在此種通知送出后__天內或向承包人發出工程竣工證書,并交業主一本副本,注明他認為工程已按合同規定圓滿完工的日期,或向承包人發出書面指示,具體說明他認為在發放此種證書前承包人還需完成的一切工作。在發出此種指示后,工程師還應通知承包人關于此后以及在指示中所提及之工程完工前,可能出現且影響工程實際完工的任何欠缺。在令工程師滿意地完成所指明的工程并修正一切所指明的欠缺后,承包人有權在__天之內收到竣工證書。

  48.2同樣,根據本條第1款規定的程序,就以下情況,承包人可要求,且工程師應頒發竣工證書:

  合同中單獨作有完工期限規定的部分永久性工程竣工,以及

  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實體部分已竣工,令工程師滿意,且已被業主占有或使用。

  48.3如部分永久性工程已實質性完工,且滿意地通過了合同規定的最后檢驗,工程師可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頒發此部分工程的竣工證書,一旦頒發此種證書,承包人應被視作已承諾在維修期內完成此部分工程中一切尚未完成的工作。

  48.4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就永久性工程的某一部分發放竣工證書,并不視為已經完成任何所需的地面或地表還原工作,證書中明文規定的除外。

  維修及欠缺

  49.2為按合同規定條件在維修期滿時或其后盡快將工程交給業主,除合理損耗外,為讓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必須盡快完成本合同第48條中規定的在完工日尚未完成的工作(如果有),以及完成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后__天內因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在維護期滿前的檢查而可能書面要求承包人完成的諸如修理、修正、再建、調整,以及修正欠缺、缺陷、縮誤和其他毛病等一切工作。

  49.3如工程師認為此種工作是因承包人使用的材料或工藝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所至,或因承包人未履行其合同義務(明示或默示不論)所至,一切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如工程師認為此種需要是其他原因所至,則應對此種工作進行估價,并按附加工程支付。

  變更、增加和省略

  51.1如工程師認為必要,他應對整個工程或任何部分的形式、質量或工作量作相應變更,且他有權因其它任何理由,命令承包人作出且承包人必須作出以下變更:

  增減合同所規定的工程量,

  省略任何部分工程,

  改變任何部分工程的特性或質量或類別,

  改變任何部分工程的平面、型線、位置和面積,

  增加竣工所需的任何額外工程,

  但此種變更不得以任何方式使合同失效,此種變更所需的一切費用(如果有)應在確定合同價格時予以考慮。

  51.2如無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承包人不得作任何此種變更。然而,如工程量的增減不屬本條規定的應作命令的范疇,而是因超過或不足建筑工程清單的規定所至,則不要求有書面命令。另外,如工程師因任何原因認為有必要口頭作此種命令,承包人必須服從,且工程師對該口頭命令的確認書,不論在命令執行前或后給予,都應被視作是本條款所指的書面命令。此外,如承包人在__天內書面向工程師要求確認,而工程師在__天內未用書面駁回此確認,其應被視為是工程師所作的書面命令。

  52.1凡由工程師命令增減的工程,如工程師認為可行,均應按合同價格予以估價。如合同所列的價格不適用所增減的工程,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協商出合適的價格。如不能就此達成協議,應由工程師決定一個他認為恰當的價格。

  52.2如工程師認為,涉及整個工程或部分工程的質或量的增減,使得本合同中所列的任何工程項目的價格因此種增減而不再合理或不切實際,工程師和承包人則應協商一個合適的價格。如不能就此達成協議,應由工程師決定一個他認為恰當的價格。

  除非在命令作出之后盡快,如是額外或增加工程,則在工程動工前或之后盡快以書面形式:

  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他要求額外支付或更改價格,或

  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他打算改變價格,否則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或減少工程量,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價格。

  52.3竣工驗證時,如發現增減工程的費用超過驗收證書所注明數額的__%,除去所有的規定費用、臨時費用和零工補貼外,如有任何是因:

  變動命令累計所至,以及因修正建筑工程清單所列的估算工程量所至,所有臨時費用、零工補貼和本合同第70條第1款規定的價格調整除外。

  若非其它原因,合同價格應由承包人和工程師協商予以調整,或,如協商不果,則由工程師在考慮所有材料及相關的,包括承包人的場地及合同的一般間接費用在內的因素的基礎上予以決定。

  52.4如工程師認為有必要,可書面命令將增加或替換的工程按零工計價。此種工程承包人所得報酬應根據合同中的零工細目表的條件,按其標書中所附的價格予以支付。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它憑證以證實其支出,并應在訂材料之前,向工程師提交報價單以求批準。

  52.5承包人應每月向工程師代表提交一份報告,盡可能全面詳盡地索要他所認為有權要求的一切額外費用,以及陳述上月他按工程師的命令所作的一切額外工作。

  設備、臨建工程和材料

  53.1承包人所提供的所有建筑設備、臨建工程設施和材料抵達工地后,應視作完全用于施工,承包人不得移動它們或其任何部分,經工程師書面同意,將它們從工地一端移到另一端除外,工程師不得無故不予同意。

  53.5業主應在需要時協助承包人為工程所需的建筑設備、材料和其他物品結關。

  53.6其他任何影響建筑設備、臨建工程設施和材料的條件必要時應在第二部分的第53條予以規定。

  54.本合同第53條的執行不得視為默示工程師認可該條款所指的材料或其他事項,也不得妨礙工程師在任何時候拒絕使用任何此種材料。

  測定55.建筑工程清單所列的工程量為估計數量,不應視為是承包人履行合同義務所完成的實際工程量。

  56.如無另行規定,工程師應通過測定判斷按合同所完成的工程的價值。如他要求對某部分或某些工程進行測定,他應通知承包人的授權代理人或代表,該代理人或代表應立即參加或派一名合格的代理人協助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進行此種測定,并提供工程師或其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詳細情況。倘若承包人未參加或忽略或忘記派代理人協助,工程師所作的測定或他認可的測定應被視為是對工程所作的正確測定。如永久性工程是靠記錄和圖紙進行測定,工程師代表應按月準備記錄和圖紙,如應書面要求,承包人應當在__天內與工程師代表一起檢查并認可此種記錄和圖紙,一經認可,承包人應在記錄和圖紙上簽字。如果承包人不參與檢查,記錄和圖紙應被視為正確無誤。如檢查完此種記錄和圖紙后,承包人不予認可或雖認可但不簽字,該記錄和圖紙仍應被視為正確無誤,除非承包人在此種檢查后__天內書面告知工程師代表,他認為記錄和圖紙中哪些不正確,并要求工程師予以裁決。

  57.工程測定應采用凈值,不管一般習慣或當地慣例如何,除非本合同另有明文規定。

  暫列款

  58.1“暫列款”是指合同中規定且列在建筑工程清單上的,按工程師的指令及自由處置的一筆用于施工、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或用于意外事故的金額,可全部或部分使用,或根本不用。凡涉及與暫列款有關的工程、供應或服務的款項,只有經工程師按本合同規定同意或決定使用的方能列入合同價格。

  58.2就每一筆備用款,工程師有權命令用于:

  施工,包括應由承包人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合同價格應包括按合同第52條規定用于此種施工或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的費用。

  由下文所規定的指定轉包人的施工,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由此付給承包人的款項應按本合同第59條第4款的規定確定并支付。

  承包人所購買的貨物和材料。由此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應按本合同第59條第4款確定并支付。

  58.3凡工程師要求,承包人應提供與暫列款有關的開支的所有報價單、發票憑證、帳目或收據。

  指定分包人

  59.1所有在合同暫列款項下施工或提供任何貨物、材料或服務的已由或將由業主或工程師指定或挑選的專家、商人、手工工人和其他人,以及所有根據合同規定,得到承包人任何分包工程且由此施工、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的人,均應被視為是由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在本合同中稱為“指定分包人”。

  59.2承包人不得因業主或工程師的要求,或被認為有任何義務而雇用其有理由反對的,或不與其簽署含有下列規定的合同的指定分包人:

  就工程、貨物、材料或服務,分包合同當事人,即指定分包人將對承包人承擔本合同所規定的承包人應對業主承擔的同樣的義務和責任,并不讓承包人再履行此義務和責任,且不讓其受因履行此種義務和責任而產生或與之有關的,或因不履行此種義務或責任而產生或與之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的損害,以及

  59.3如暫列款項下所提供的服務包括任何設計事項或對任何一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詳細規定,或說明工程所使用的任何設備的規格,此種要求應在合同中明文規定,且寫進指定分包合同。指定分包合同應明確規定,提供此種服務的指定分包人應不讓承包人承擔此種服務,且不讓承包人因未履行此種義務或因履行此種義務而引起的或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而受損害。

  59.4就指定分包人所進行的所有施工,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而言,應納入合同價格中的有:

  按工程師的指令及根據分包合同,已實際由或應由承包人支付的款項;

  涉及建筑工程清單中所列的(如果有)由承包人提供勞務的,或可能由工程師按本合同第58條第2款所命令的,且可根據本合同第52條確定的款項;

  就所有其他費用和收益而言,應采用用一百分比率乘以實際支付或即將支付的款額所得出款項計算,如建筑工程清單已有對有關暫定款列定一個比率的規定,則應按承包人就該項目列定的比率予以計算,如無此種規定,則應按承包人在標書附錄所列的,且建筑工程清單已就該具體項目作出認可的比率計算。

  59.5在按本合同第65條出具任何證書前,若其包括有有關任何指定轉包人所完成的工程,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的任何付款,工程師有權要求承包人提供充足證據,證明包括在先前證書中的有關該指定分包人的工程或貨物、材料或服務的付款,已全部由承包人支付或清償,否則將視為拖欠,除非承包人:

  書面通知工程師,他有充足理由不予或拒絕此種付款支付,且

  向工程師提供充足證據,證明他已就此書面通知該指定分包人,

  業主有權在工程師出具證書后,向該指定分包人直接支付按規定應由承包人向該指定分包人支付,然而卻沒有支付的所有款項,留置款除外,然后從業主應支付或即將支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將此筆付款抵銷。

  59.6如上所規定,如果指定分包人在施工,或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中對承包人承擔的義務期限超過本合同所規定的維修期,承包人應在維修期滿后,隨時把此種義務在期滿前所產生的利益應業主的要求轉讓給業主,費用由業主承擔。

  證書和付款

  60.1除另有規定外,付款應按第二部分第60條的規定,分月進行。

  60.2如業主向承包人預付有關建筑設備和材料的款項,付款和還款的條件應在第二部分第60條中予以規定。

  60.3如因施工需從施工所在地國的他國進口材料、設備,或因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需由此種他國輸入的勞務完成,或因任何其它情況必需或必要,合同項下的某部分付款需按本合同第72條的規定用有關外匯進行支付,支付條件應按合同第二部分第60條的規定處理。61.除本合同第62條所述的維修證書外,任何證書不得視為是對工程的認可。

  62.1只有工程師簽發了維修證書且交給業主,說明工程已完工,維修情況令他滿意,才能視合同已經完全履行。工程師應在維修期滿后,或,如工程的不同部分適用不同的維修期,在最后一個維修期滿后__天內簽發維修證書,或在所有在此維修期中,按本合同第49和第50條規定,命令進行的工程完成且令工程師滿意后立即簽發,本條款必須全面執行,不管先前業主是否已進入、占有或使用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維修證書的簽發不得作為按第二部分第60條的規定向承包人支付第二筆留置款的前提條件。

  62.2業主不得因本合同或施工所產生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對承包人負責,除非承包人在簽發本條款規定的維修證書前,就此種事項已提出書面索賠。

  62.3盡管簽發了維修證書,承包人以及業主(但應符合本條第2款的規定)仍應對發生在證書簽發前而在證書簽發時尚未履行的合同義務負責,為決定此種義務的性質及范疇,應視本合同繼續對合同雙方有效。

  補救和權力

  63.1如果承包人破產,或被法院下達了破產者產業管理接收令,或遞交了破產申請,或因債權人而處置或轉讓財產,或同意在債權人決議委任的檢查委員會監督下執行合同,或,如其是一個公司,將被清算(不是因合并或重組而進行的自愿清算),或承包人事先未征得業主的書面同意而轉讓合同,或工程師書面向業主證明,他認為承包人:已經撤銷合同,或沒有正當理由但卻不開工,或在收到工程師要求繼續工程的書面通知后,停工__天,或在收到工程師書面通知,說明某些材料不適用或某工程應予否決后__天內未從工地搬走這些材料,或未拆毀此種工程重建,或不按合同施工,或長期或公然不履行其合同義務,盡管工程師已書面提出警告,或不顧工作質量,或無視工程師的指示,轉包任何合同部分,

  此時,業主可在書面通知承包人_______天后進駐工地,并將承包人逐出,由此不會造成合同無效,或解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義務或責任,或影響合同賦予業主或工程師的權利和權力,業主可自己完成工程或另雇其他承包人完成工程。為完成工程,業主和其他承包人可充分使用其認為合適的,按本合同規定被視為是專門為施工而保留的建筑設備、臨建工程和材料,業主可隨時出售上述任何建筑設備、臨建工程和未使用的材料,并將出售收人抵付按合同規定承包人應支付或可能支付給他的任何款項。

  63.2業主進駐工地并逐走承包人之后,工程師應盡快單方面,或通過了解雙方當事人,或在作過他所認為恰當的調查或咨詢之后作出安排或決定,并證明到此種進駐與被逐時為止,按事實上已完成的合同工程,承包人已獲得或理應獲得的款項(如果有),以及計算出上述任何未使用或只部分使用的材料、建筑設備和臨建工程的價值。

  63.3如果業主按本條規定進駐工地并逐走承包人,他應在維修期滿,且所有施工和維修費、延誤完工賠償費(如果有)、和業主所發生的其他費用被核實,且經工程師證明后,方才負責對承包人按合同進行支付。此時,承包人有權得到的款額(如果有)僅為工程師證明,因他妥善完工而應得的款額減去上述款項之差。如上述費用超過承包人妥善完工應得的款額,經要求,承包人得向業主支付此超出部分款額,超出部分應視為承包人對業主的負債,且可照此收回。

  64.如在施工或維修期間,因工程或部分工程發生或涉及任何意外、或事故、或其他事件,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認為需馬上進行補救或其他工作或修理,以保證工程的安全,而承包人無法或不愿馬上進行此種工作或修理,業主可雇用并支付他人進行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認為必要的此種工作或修理。如工程師認為,業主所進行的此種工作屬于承包人按合同規定應自己付費完成的工作,業主由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應由業主向承包人收回,或從其應付給或可能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在此種任何緊急事件發生后,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應根據情況,盡快書面告知承包人。

  特定風險

  65.本合同任何條款均服從以下規定:

  65.1任何責任,不論屬于賠償或其他,也不論其是有關或涉及工程(以下提及的任何特定風險發生前,已按本合同第39條宣布為不適用的工程除外)、業主或第三當事人的財產的毀壞或損壞,或有關或涉及人員傷亡,只要是因以下所規定的特定風險導致,承包人慨不負責。業主必須保證承包人不受上述情況以及由此所引起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的損害。

  65.2如工程或任何在工地、或從附近運往工地的材料,或承包人其他用于或旨在用于工地的任何財產因上述特定風險受到毀壞或損壞,承包人有權得到以下償付:

  因此而被毀壞或損壞的任何永久性工程或材料, 以及,只要工程師要求,或工程完工所必需,按成本費加上工程師證明合理的利潤為基準支付; 恢復或補償工程被如此毀壞或損壞的部分; 恢復或補償承包人用于或旨在于工程的此種材料或其他財產。

  65.3因地雷、炸彈、炮彈、手榴彈、或其他射彈、導彈、彈藥、或軍用炸藥的爆炸或沖擊(不論時間和地點)所導致的毀壞、損害、受傷或死亡應被視為是上述特定風險的結果。

  65.4除本條以下關于戰爭爆發的規定外,業主應償還承包人因上述特定風險而發生的 任何施工額外或附加費用,在任何特定風險發生前按合同第39條視為不適用的工程的重建費不在此列,承包人一旦知道此種費用增加,必須立即書面通知工程師。

  65.5特定風險指戰爭、戰爭狀態(不論宣戰予否)、侵略、外國敵對行為、本合同第20條第2款規定的核危險和聲波風險、或與正在或即將施工或維修的工程所在地國有關的反叛、革命、暴動、軍事政變、篡權、內戰,或(只是由承包人或其轉包人的雇員和因施工引起的除外)騷亂、動亂或混亂。

  65.6在合同執行時,如世界任何地方爆發戰爭,無論宣戰與否,是否在財政或其他方面對工程造成了重大影響,除非和在本合同按本條款規定終止前,承包人應繼續盡力完成工程。業主在戰爭爆發后隨時有權書面通知承包人終止合同,一旦此種通知發出,除本條所規定的雙方權利和第67條的規定外,合同應當終止,但不得損害任何一方與以前任何違約有關的一切權利。

  65.7如合同按上一款規定終止,承包人應迅速從工地移走所有建筑設備,并向其轉包人提供同樣的轉移設施。

  65.8如果合同如上終止,就承包人所得的暫付款項中尚未包括的在終止之日前已完成工作的款項,業主應按本合同所規定的價格支付給承包人,此外還應支付:

  所有有關臨時單據應予支付的款項,只要單據所含的工作或服務已經完成,如此種單據所含的工作或服務只完成一部分,則只支付經工程師確認的應予支付的那一部分款項。

  因工程而訂購的材料或貨物的合理費用,包括已運交承包人的和承包人按法律有義務接收的材料或貨物,業主向承包人付款后,這些材料或貨物即成為業主的財產。

  經工程師確認的,承包人為完成整個工程而發生的合理費用,只要本款上述各種費用未將此費用包括在內。

  本條第1、第2和第4款所規定的追加付款。

  本條第7款所規定的搬遷建筑設備的合理費用,如果承包人要求,包括將此設備運回到承包人注冊國的主要設備堆置場的費用,或運至其他地點的費用,但此費用不得超過運回注冊國的費用。

  合同終止時,遣返承包人雇用在工程上或與之有關的職員和工人的合理費用。

  對本款項下業主應予支付的款項,業主有權用承包人的應付款來抵沖,包括建筑設備及材料的預付款的未償余額,以及其他任何在合同終止日按合同條款業主有權向承包人回收的款項。

  受挫失效

  66.如合同締結后爆發戰爭,或出現雙方無法控制的其他情況,使得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其合同義務,或根據合同適用的法律,雙方被解除了繼續履約的義務,由業主對已完成的工程而支付承包人的款額應當等于按本合同第65條規定之金額,即如果合同根據第65條之規定終止時,應當支付的金額。

  爭議的解決

  67.業主與承包人或工程師與承包人因合同或工程施工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或分歧,無論是在施工中還是在完工后,無論是在合同終止、撤銷或違約前后,首先應當提交工程師解決,應任何一方要求后_______天內,工程師必須將其決定書面通知業主和承包人。除按以下規定提出仲裁外,此種有關上述所有事項的決定為最終決定,對業主和承包人均有約束力的,且立即對業主和承包人生效,承包人應繼續施工并盡一切應有的注意,無論他或業主或承包人是否要按以下規定提請仲裁。在工程師將決定書面通知業主和承包人后,如_______天內未收到業主或承包人的仲裁申請,上述決定應作為最終決定,對業主和承包人均有約束力。如工程師未按上述規定應要求在_______天內通知其決定,或業主或承包人對此種決定不滿意,在此后或此種情況下,業主或承包人可在收到決定通知_______天內,或在最先所說的_______天期滿后_______天內,視情況而定,將爭議事項按下述規定提交仲裁。所有爭議或分歧,凡工程師的有關決定(如果有)如上所述不再是最終和有約束力的,均應由根據《國際商會調解和仲裁規則》所指定的一名或多名仲裁員按該規則規定予以最終解決。上述仲裁員(們)有權評論、修正和復審工程師的任何決定、意見、指示、證書或估價。在仲裁過程中,任何一方均可不受限制地向仲裁員(們)提供當時供工程師作出決定而采用的證據或論據。不論工程師按上述規定曾作過何種決定,均不得剝奪其被傳喚作為證人,且就按上述規定提交仲裁的爭議或分歧的任何有關事項向仲裁員(們)提供證據的資格。不論工程尚未或認為尚未完工,均可提請仲裁,但業主、工程師和承包人的義務不得因在施工進程中提起仲裁而改變。

  通知

  68.1業主或工程師按合同條款給予承包人的所有證書、通知或書面命令均應郵寄或送 交至承包人的主要營業地,或承包人指定的其他通訊地址。

  68.2所有按本合同條款給予業主或工程師的通知均應郵寄或送交至第二部分有關通知條款所指定的其各自的地址。

  68.3任何一方均可把一指定地址改為在施工地國的另外一個地址,但事先應書面通知另一方,工程師在改變地址前需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

  業主違約

  69.1如果業主:

  在工程師證書所認定的應付款項按合同條款到期_______天內未向承包人支付,業主按合同有權所作的扣除部分除外,或

  干涉或阻礙或拒絕同意頒發任何此種證書,或

  破產或、如為公司,即將被清算,而此種清算不是為了重組或合并,或 正式通知承包人,因不可預見的原因,鑒于經濟混亂,其無法再履行其合同義務, 承包人應有權在提前天書面通知業主,并將副本呈交工程師后,終止其合同雇傭關系。

  69.2本條第1款規定的_______天通知期限到期后,盡管本合同第53條第1款作有規定,承包人仍然應盡量迅速地從工地撤走他所帶來的所有建筑設備。

  69.3如果合同如此終止,業主必須向承包人承擔本合同按第65條規定終止時一樣的支付義務,但除了第65條第8款所規定的款項外,業主還必須向承包人支付因合同由此終止而造成的或有關的或導致的滅失或損失費。

  費用與法規的變更

  70.1合同價格的調整應與勞工或/和材料成本的增減,或其他任何影響施工費用的事項相關,應按第二部分第70條規定執行。

  70.2在提交工程標書最后期限前的_________天之后,如施工或即將施工工程所在地國的任何國家或州的法規、法令、政令或其他任何地方和其他權力機構的法律或條例或規章發生變化,或適用了使承包人的施工費用發生增減(非本條第1款所述的增減)的任何州的法規法令、政令、法律、條例或規章,此種費用增減應經工程師證明,且由業主支付或記人貸方,合同價格也應作相應調整。

  貨幣和匯率

  71.在提交標書最后期限前的天之后,如施工或即將施工工程所在地國的政府或政府授權機構對合同價格計價貨幣實行貨幣管制和/或貨幣兌換管制,業主應補償由此對承包人造成的一切損失或損害,承包人在此種情況下有權行使其他任何權利或補救措施不得由此而受影響。

  72.1如果合同規定,承包人的支付應全部或部分使用一種或多種外幣,此種支付不得受特定外幣與施工工程所在地國的貨幣間的匯率變化的影響。

  72.2如業主要求標書計價只用一種貨幣,而支付卻用多種貨幣,且承包人已說明他要求用其他貨幣支付的比例或數額,用于計算此種比例或數額支付的貨幣兌換率應為現行匯率,即由施工所在地國的中央銀行在提交標書最后期限前的天當日所決定的匯率,就此,業主必須在標書提交前告知承包人,或在投標文件中予以寫明。

  72.3如合同規定使用多種貨幣支付,凡涉及按本合同第58和第59條規定使用暫列款的項目,其用外匯支付的比例或數額應按本條第1和第2款制定的原則予以確定。

  (本部分以下所列規定是對第一部分條款在各種具體情況下的補充或修改。)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3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是發包方(建筑單位)和承包方(施工單位、勘察設計單位)為完成某建筑工程而確立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國際工程承包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法律特點:

  1.具有國際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合同的當事人是屬于不同國家或地區的公司、法人;二是承包人須在外國履行其全部或大部分合同義務,即合同的履行地是在承包人所屬國以外的其它國家或地區,故涉及到復雜的法律適用問題。

  2.需要巨額資金,故合同標的常常很大,交易中通常都需要各種各樣的銀行擔保。

  3.履約期長。

  4.風險較大。為減少風險,合同中除預訂有貨幣條款和不可抗力條款外,通常還含有價格調整條款、艱難情勢條款等。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可以分為總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固定總價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以下列舉的是一個總承包合同:

  土木工程建筑承包合同

  第一章?一般條款

  定義和釋義

  1.1?在本合同中,除按上下文另具意義者外,下列詞語應解釋如下:

  “業主”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雇用承包人的一方或其權利合法繼承人,但不包括業主的受讓人,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

  “承包人”指標書已被業主接受的某個或某些人、商行或公司,包括其他人代表,繼承人和業經認可的受讓人。

  “工程師”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工程師,或由業主隨時任命且書面通知承包人以代替指定工程師履行合同職責的其它工程師。

  “工程師代表”指任何常駐工程技術人員、監理工程師,或由業主或工程師隨時任命的履行本合同第二條規定職責的任何工程現場監督,其權限上工程師書面通告承包人。

  “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臨建工程。

  “合同”指合同條款、技術規范、圖紙、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單價和價格表(如果有),還可指標書、接受證書以及承包協議(如已完成)。

  “合同價格”指在接受證書中確定的數額,可按本合同以下條款規定增減。

  “建筑設備”指工程施工和維修中或有關施工和維修所需的全部設備或物品,不論任何性質,但不包括旨在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某一部分的材料或其它物品。

  “臨建工程”指工程施工或維修或有關工程施工或維修所需的各種臨時工程。

  “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將施工和維修的永久工程。

  “技術規范”指在標書或任何標書更改中提及的規范,或由工程師隨時可能增加或書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圖紙”指技術規范中規定的圖紙,經工程師書面同意對此種圖紙所作的任何更改,以及可由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同的其他圖紙。

  “工地”指工程師設計的永久性或臨建工程施工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場地,包括地面、地下、在之上或通過部分,以及由業主所提供的用作臨時儲存或其它目的的其它土地或場所,只要能按合同明文規定構成工地的組成部分。

  1.2?按合同上下文所需,單數含義的單詞也可據有復數的含義,反過來也是一樣。

  1.3?合同條款的標題和邊注不得視為合同的一部分,不得用于考慮解釋條款或合同。

  1.4?“費用”一詞應視為含工地上或以外發生的間接費用。

  工程師及工程師代表

  2.1?工程師必須按合同明文規定,履行作決斷、頒發證書和發出指令等職責。如業主簽發的工程師任命書中規定其某些職責的履行得經業主專門認可,其要件應在本合同第二部分予以規定。

  2.2?工程師可隨時書面授權其代表代行其任何職權,但必須將所有此種授權書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和業主。在授權范圍內,工程師代表給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令或認可(僅限于此)對承包人和業主具有與工程師的指令或認可同樣的效力。以下規定屬于例外:

  工程師代表對任何工程或材料的不予否認,不得影響工程師此后否認以及命令拆毀、移動或拆除此種工程或材料的權力。

  若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的任何決定不滿意,其有權將此決定提交工程師確認、取消或更改。

  轉讓和分包3.未經業主事前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合同所規定或依合同而產生的任何收益轉讓,向承包人的開戶銀行支付按本合同規定到期或即將到期的款項除外。

  4.承包人不得轉包整個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未經工程師事前書面同意,承包人也不得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但工程師不得無故不同意分包,一旦同意分包,此種同意不得免去承包人所承擔的任何合同所規定的責任或義務,他必須對任何分包人、其代表人、雇員或工人的行為、不履行和過失負完全責任,如同這些行為、不履行或過失是承包人、其代理人、雇員或工人所為。以計件方式提供勞力不得視為是本條所規定的分包。

  合同文件

  5.1?以下要件得在合同第二部分規定:

  用以起草合同文件的語言;

  合同適用哪個國家的法律以及用哪個國家的法律解釋合同。

  如果文件用一種以上語言作成,用以解釋合同的語言也必須在第二部分中規定,且將被定為“主體語言”。

  6.3?如工程師不在適當時間內再提供圖紙或命令,包括指示、指令或認可,工程計劃或進展便可能被延誤或中斷時,承包人必須書面通知工程師。通知書中應詳細說明所需的圖紙或命令,所需原因和時間,以及如果不及時提供而可能造成的任何延誤和中斷。

  6.4?如承包人按本條第3款規定索要圖紙或命令,由于工程師沒有或不能在合理時間內提供,從而導致承包人誤工和/或承擔費用,工程師必須考慮此種延誤,以決定是否按本合同第44條規定延長承包人的工期,且只要有理由,承包人所承擔的此種費用必須得到補償。

  7.在施工期間,工程師全權負責隨時進一步向承包人提供圖紙和指示,以滿足工程正常施工和維護所需。承包人必須執行且受圖紙和指示的約束。

  一般義務

  8.1?承包人必須根據合同條款,對工程的施工和維護予以應有注意,且提供此種施工和維護所必需的包括勞動管理在內的所有勞力(包括勞力監督)、材料、施工成套設備及其它一切物品,不管其是臨時或長期性質,只要合同明文規定需要或根據合同合理推斷需要。

  8.2?承包人必須對現場操作和施工方法的恰當、穩定及安全性負全部責任。除非合同另有明文規定,承包人對工程師制定的永久性工程的設計或規格,或臨建工程的設計或規格概不負責。

  9.如經要求,承包人必須簽署一承包協議,該協議由業主制定并承擔費用,協議應附帶必要的修正條款。

  11.業主必須在招標文件中向承包人提供由業主或其代理人在進行工程考察時獲得的水文及地質情況資料,標書必須視為是基于此種資料所制定的,但承包人必須對資料的理解自行負責。

  12.承包人得被視為在投標前已對其工程標書,對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和單價和價格表(如果有)上所列的單價和價格的正確性和完善性感到滿意,此種投標價格必須貫穿其所有的合同義務,適用于所有為工程的正常施工和維護所必需的事物,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然而,在施工期間,如承包人遇到除工地氣候之外的其它自然情況或人為阻礙,依他所見,此種自然情況或人為阻礙是經驗豐富的承包人也無法預見的,承包人必需立即書面通知工程師代表,如工程師確認此種情況或人為阻礙是經驗豐富的承包人無法合理預見的,工程師必需作證且業主支付承包人由于此種情況而承擔的額外費用,包括因遇到此種情況或阻礙而:(1)為執行工程師可能向承包人發出的與此情況有關的任何指示而發生的正當合理的費用,以及(2)在無工程師具體指示時,承包人可能采取業經工程師認可的恰當和合理措施而發生的正當合理費用。

  13.除因法律或自然因素而不能之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合同規定施工和維護工程,使工程師感到滿意,且必須遵守和嚴格執行工程師有關任何事項的指令和指示,不管合同中是否有規定,提及或涉及到工程。承包人只能從工程師處接受指令和指示,或根據本合同第2條規定,接受工程師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14.1?中標后,承包人得在第二部分條款規定的時間內向工程師提交一份其計劃施工的程序方案,以征得工程師的認可。承包人還得隨時應工程師或其代表的要求,提供一份承包人的施工計劃安排和方法的說明書,以供其參考。

  14.2?不論何時,只要工程師發現工程實際進度與本條第1款規定的業經認可的方案不符,承包人必須應工程師的要求,提供一份修改方案,對原有的方案作必要的修正,以保證工程能在本合同第48條規定的期限內完工。

  14.3?承包人不得因向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提交或經其認可此種方案或因提供此種細節而被免除任何合同責任或義務。

  15.在施工期間,以及其后在工程師認為是為正常履行合同義務而必需時,承包人必須行使一切監督權。承包人,或其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全權代理人或代表(此種認可可隨時撤銷)應當隨時在工地,一直進行監督管理。如工程師撤銷對代理人的認可,在接到書面撤銷通知后,承包人必須盡快根據撤換規定,將其撤離工地,且今后不得再在工地上以任何身份雇傭他,且用另外一位經工程師認可的代理人予以替代。此種授權代理人或代表得代表承包人接受工程師的指令和指示,或按本合同第2條規定,接受工程師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16.1?承包人必須在工地上提供和雇用與施工和工程維護有關的:

  (1)對本專業熟悉和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能勝任規定監督工作的分代理人、工頭和領班,以及

  (2)為正常和及時施工和維護工程所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16.2?如工程師認為承包人雇來進行或有關施工或工程維護的任何人員行為不軌、或不能或疏于履行其職責、或認為其雇傭純屬不必要,工程師有權反對雇傭,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將其從工地解雇,未經工程師書面同意,此種人員不得再被雇用到工地。凡被從工地解雇人員的職位應盡快由工程師認可的稱職人選接替。

  17.承包人負責按工程師提交的書面參考原圖的有關點、線和面的規定,忠實恰當地進行測定放線,如上所述,使工程的位置、水平、面積正確無誤,并校準工程的各部分,且負責提供與工程相關的所有必要工具、設備和勞力。在施工中,如任何時候在工程的位置、水平、面積或工程任何部分的校正出現差錯,應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要求,承包人必須改正錯誤以使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滿意,改正費用由承包人自己承擔,此種錯誤是由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提供的書面資料差錯而導致的除外,在這種情況下,須由業主承擔改正費用。承包人不得因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任何位置測定或任何線或任何水平面的檢查而免去確保其正確無誤的責任,承包人必須仔細保護和保存工程位置測定中使用過的水準點、觀測桿、測標及其它物品。

  18.在施工中,工程師如在任何時間要求承包人鉆孔或進行挖掘勘探,此種要求必須作成書面,且得視為是根據本合同第51條規定作出的附加命令,除非數量清單中已經列有有關此種預計工程的備用款。

  19.凡有必要或應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或任何正式成立的工程管理處的要求,承包人必須自費提供和維護與工程有關的所有燈光、警衛、柵欄和看護以保衛工程,或保障公眾及其它人的安全和便利。

  20.1?從開工至按本合同第48條中的竣工證書規定的日期為止,承包人都得對工程全權負責。只要工程師就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簽發了竣工證書,承包人?從部分竣工證書中規定的日期起不再對永久性工程的此部分負責,此部分的責任則轉至業主。此外,承包人必須對任何尚未完工而他得在維護期內完成的工程負全權維護負責,直至此種工程完工。如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出現任何損害、損失或毀壞,不論何種原因,除本條第2款規定的除外風險外,承包人均得自費負責修理和修補,以確保永久性工程竣工時處于狀態良好,各方面都合乎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因除外風險而導致任何損害、損失或毀壞發生,承包人必須應工程師的要求(如果有)以及本合同第65條的規定,如上所述,進行修理和修補,費用由業主承擔。承包人也必須對為完成未竣工程或履行本合同第49或50條規定的義務,在施工過程中對工程造成的任何損害負責。

  20.2?“除外風險”包括戰爭、敵對狀態(無論是否宣戰)、侵略、外國敵人行為、_____、_____、起義或兵變或篡權、內戰、或不是由承包商的雇員、其轉包人單獨制造和不是因工程管理而發生的_____、_____或混亂、或因業主使用或占用任何部分的永久性工程、或純屬工程師工程設計的原因、或因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燒后的廢料以及放射性有毒爆炸物引起的輻射和污染、或任何爆炸物、核裝置或核裝置部件的其它危險特性、以音速、超音速飛行的飛機或其它飛行物的壓力波以及其他任何此種自然力的作用,其不能為有經驗的承包商所預見,也不能合理提供物資或投保與之對抗,所有這一切在本合同中都被稱為“除外風險”。

  21.承包人必須以業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為防止合同規定的應由承包人負責的除除外風險外的一切損失或損害投保,不論其由什么原因造成,此種投保不得減少本合同第20條所規定的承包人的義務和責任,業主和承包人的_____除包括本合同第20.1條規定的期限外,還包括因維護期開始前發生的原因而在維護期內產生的損失或損害,以及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第49條或50條規定的義務而開展任何工作期間所造成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投保項目包括:

  (1)正在施工的工程,按其目前的合同價值,或按21條第2款可能規定的附加款額,連同按替換價值計算的用于工程的材料。

  (2)承包商帶到工地上的建筑成套設備和其它物品,按其替換價值投保。

  此種_____必須在一_____公司投放,條款得經業主認可,業主不得無故不同意投保,承包人必須隨時應要求向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出示_____單和支付現行_____費的收據。

  22.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人必須保護業主不得因施工和工程維護而產生或導致的任何人員傷害、材料損失及財產損失而受任何損失和作任何賠償,且不因所有與之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而受損失,對下列事項所作或與之有關的補償或損害賠償除外:

  工程或部分工程永久使用或占用土地;

  業主在任何土地面上、上方、下面、里面或經過部分施工或部分施工的權利;

  按合同規定施工或維護工程而不可避免的人員或財產損失;

  因業主、其代理人、雇員或其它不為承包人所雇用的承包商的任何行為或過失所造成的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失,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或曾由承包人、其雇員或代理人承擔的,但原本應當由業主、其雇員或代理人或其它承包商負責的那部分涉及損失或傷害的賠償。

  22.2?業主必須保護承包人不因與本條第1款規定事項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而受損失。

  23.1?在開工前,在不減少本合同第22條規定給他的義務和責任條件下,承包人必須對任何可能由于或因施工或因履行本合同而給包括業主的財產在內的任何財產,以及給包括業主的雇員在內的任何人員造成的重大或實質性損害、損失或傷害進行責任_____,本合同第22條規定的事項除外。

  23.2?此種_____必須在一_____公司投放,條款得經業主認可,業主不得無故不同意投保,_____金額不得少于標書附件規定的數額。承包人必須隨時應要求向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出示_____單和支付現行_____費的收據。

  23.3?_____條款中必須規定,承包人不得對可能得到_____賠償的有關事項對業主提出任何索賠,_____公司應保護業主免受索賠損失,且賠償其有關的任何訴訟費及開支和費用。

  26.1?承包人必須按國家或州一切有關施工的制定法、法令、或其它法規、或任何條例、或當地或其它合法當局的地方法規以及所有其財產或權利受到或可能受到工程影響的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章制度的規定,發布所有的通告和支付所有的費用。

  26.3?如工程師證實業主應償還已由承包人支付的此種費用,業主應償付或同意償付承包人所有此種金額。

  27.所有在工地發現的化石、錢幣、有價值的物品或古物、建筑物和其他具有地質或考古價值的遺址或物品,均應被業主和承包共同認定為是業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必須采取恰當的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任何人轉移或破壞任何此種物品,并在物品發現后不待轉移,立即通知工程師代表并執行工程師代表的有關處置命令,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28.承包人必須保護業主不得因在工程或部分工程中使用或涉及到任何建筑設備、機械加工、或材料,從而侵犯與之有關的專利權、外觀設計、_____或商號或其它應受保障的權利而遭索賠或被起訴,并必須保護業主免受與此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支出或費用的損害。除另有規定外,承包人必須承擔工程或部分工程所需的石頭、沙子、砂礫、泥土或其他材料的運費、沙石產地使用費、租金和其他費用或補償(如果有)。

  29.所有施工必需的活動,凡符合合同許可證的規定,必須開展,從而保證不無故妨礙公眾的便利,或妨礙公共或私人道路的通行、使用和占用,無論道路是通向或是在業主或其他人的地產上。倘若發生此類應由承包人負責的事件,承包人必須保護業主免受由此而引而起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開支和費用的損害。

  30.1?承包人必須采取各種合理手段,防止連接或通向工地的任何公路或橋梁由于承包人或其任何轉包人的使用而遭受損害,承包人尤其必須挑選路線、選擇使用_____,限制和分散裝載量,從而使因往來于工地的設備和材料的運輸而必然造成的異常交通盡可能地被合理限制,由此避免對公路和橋梁造成不必要的損害。

  30.3?如果在施工期間或以后任何時間,承包人因施工損壞公路或橋梁而被索賠,他必須立即報告工程師,其后,業主將商洽解決并支付索賠款,并保護承包人免受該索賠以及與之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的損害。如果工程師認為造成此種索賠或部分索賠的原因在于承包人沒有履行本條第1和2款規定的義務,由工程師確認的因此種不履行而損失的款額必須由承包人支付給業主。

  31.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的要求,為業主雇用的其它承包商及其工人,以及為業主或其它合法當局雇用的工人提供合理開展工作的機會,這些工人可受雇在工地上或附近,從事不為本合同規定的任何工作或由業主簽訂的與工程有關或附屬工程的任何其它合同規定的工作。然而,如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書面要求,為其他承包人、業主或其它合法當局提供由他負責維護的道路,或準許使用其在工地的腳手架或其他設備,或提供其它任何類似性質的服務,業主必須向承包人支付有關此種使用或服務的費用,只要工程師認為合理。

  32.在施工期間,承包人應保證工地沒有任何不必要的障礙物,妥善儲存或處置建筑設備和多余的材料,將所有殘余物垃圾或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清理出工地。

  33.完工之后,承包人應將所有建筑設備、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設施清理出工地,使整個工地和工程顯得整潔合乎標準,讓工程師滿意。

  勞工

  34.1?承包人必須自己安排雇用所有當地或其他地方的勞工,并負責勞工的交通、食宿和工資,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34.2?只要合理可行,承包人應視當地情況,向工地的職員和工人提供充足的飲水和其他用水,讓工程師代表感到滿意。

  34.3?除非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及政府規章或命令,承包人不得進口、銷售、贈予、以物交換或以其它方式處置任何烈酒或毒品,或允許或讓其轉包人、代理人或雇員參與任何此種物品的進口、銷售、贈予、交換或處置。

  34.4?如上所述,承包人不得向他人贈予、交換或以其它方式處置任何武器或彈藥,也不得準許或容忍同樣行為發生。

  34.5?在處理與雇工的關系時,承包人應適當注意公認的節假日和宗教或其他習俗。

  34.6?一旦爆發傳染病,承包人必須遵守并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衛生機構為治療此種疾病所制定的規章、命令及要求。

  34.7?承包人應隨時采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雇員制造或在雇員中發生違法、_____或混亂行為,以維護治安和保護工程附近地區人員和財產的安全。

  34.9?如有必要,可在第二部分的第34條就所有其他有關勞工和工資的條件作出規定。

  35.如工程師的要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格式和時間向工程師代表或其辦公室提交一份詳細報告,匯報其在工地隨時雇用的監督人員和不同等級勞工的數量,以及工程師代表可能要求的有關建設設備的情況。

  材料和工藝

  36.1?所有材料和工藝均應符合合同的規定和工程師的指令,且應隨時在制造或加工地、工地或合同具體規定的其它地點,同時或在某一處,接受工程師可能命令進行的檢驗。承包人要為任何工程或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的檢查、測量和檢驗提供正常所需的幫助、工具、機械、勞力和材料,承包人還必須應工程師可能的選擇或要求,在材料應用于工程之前提供材料樣品以供檢驗。

  36.2?如合同明顯默示或明文規定,所有由承包人提供的樣品的費用應承包人自己承擔,否則應由業主支付。

  36.3?如合同明顯默示或明文規定,一切檢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對于僅是負載檢測和確認任何完成或部分完成的工程之設計是否符合要求的檢驗,本合同作有詳盡規定,可確保或準許承包商將其費用計入投標價格中。

  36.4?凡是工程師命令所作的檢驗,而

  合同沒有默示或規定,或

  雖有默示或規定,但卻是由工程師命令_____個人在工地之外、或在該檢驗物資的制造或加工地之外的任何地點進行的,

  如檢驗結果表明工藝或材料不符合合同規定或工程師指令,檢驗費由承包人承擔,否則由業主支付。

  37.工程師和他授權的任何人隨時有權到工程現場,到任何工程準備地或工程所需材料、制品或機械獲得地,承包人應為其行使或獲得此種到場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幫助。

  38.1?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認可,任何工程不得被覆蓋或遮掩,承包人應為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提供充分機會,以檢查和測量即將被覆蓋或遮掩的任何工程,以及永久性工程開始前檢查地基。承包人應在任何此種工程或地基作好或即將作好檢查準備時及時通知工程師代表,工程師代表必須參加此種工程或地基的檢查,不得無故拖延,除非他認為檢查沒有必要,且由此通知承包人。

  38.2?承包人必須應工程師隨時作出的指示,打開業已覆蓋的工程某一或某些部分,或在工程上或經過工程開通道,并負責使之完好復原而讓工程師滿意。凡任何此種工程部分是在履行本條第1款之規定后被覆蓋或遮掩的,則打開和在工程上或經過工程開通道,以及使之完全復原的費用由業主承擔,否則所有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

  39.1?在施工中,工程師有權隨時書面命令:

  把工程師認為不符合同規定的任何材料按命令中具體規定的時間從工地換走,用恰當合適的材料予以替換和把工程師認為不合符合同規定的材料或工藝換掉或適當重新施工,無論其在之前是否經過檢查或作過中期支付。

  39.2?如承包人未執行此種命令,業主有權雇用他人執行,業主應從承包人處收回由此而產生的所有費用和雜費,或從應付給或即將付給承包商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40.1?收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后,承包人必須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以其認為必要的方式,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只要工程師認為必要,還必須在停工期間妥善保護工程的安全。承包人根據本條款執行工程師指令而發生的額外費用應由業主承擔,除非此種停工是:

  合同另行規定的,或

  由承包人的某種違約而導致的必要停工,或

  由工地的氣候條件導致的必要停工,或

  為正常施工或為整個工程或部分工程的安全而作的必要停工,而不是因工程師或業主的任何行為或違約而產生的,也不是因本合同第20條規定的任何除外風險引起的。

  承包人在收到工程師命令后__天內應書面通知工程師,要求賠償,否則將無權得到額外費用。如工程師認為承包人的要求公平合理,他必須按本合同第44條的規定,處理并決定此種支付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和/或停工時間。

  40.2?如整個工程或部分工程按工程師的命令停工,且停工90天后仍未得到工程師作出的復工命令,除非此種停工屬本條第1款第1、2、3或4項規定范圍之內,否則承包人可書面通知工程師,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后__天內準許對整個工程,或停工的部分工程重新開工,如在此期間仍未獲得開工許可,承包人可以,但不一定必須,再作書面通知,按本合同第51條的規定將只影響到部分工程的停工視為是對該部分工程的省略,或,如停工影響到整個工程,視其為是業主廢棄合同。

  開工時間和延誤41.接到工程師的書面開工通知后,承包人應在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期限內在工地施工,且必須迅速,不得延誤,工程師明文同意或命令,或承包人無法控制的原因除外。

  42.2?承包人應承擔因通往工地的所有特殊或臨時道路通行權而產生的費用。承包人也得支付為施工而應他的要求在工地之外食宿而發生的一切額外費用。

  43.除按合同規定,工程整體完工前任何部分工程必須按時完工外,根據合同第48條的規定,整個工程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該期限應從標書附錄規定的開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或以本合同第44條的規定而準許的延期時間為準。

  44.除承包人違約外,如因額外工程或工程量的增加或由此而涉及的任何延誤原因、或特別惡劣的氣候、或其它可能發生的任何特殊情況而使得承包人有權要求工程延期,工程師應決定延期時間,并由此通知業主和承包人。如承包人在此種工程開工后、或此種情況一發生、或按實情在其發生后的__天內,沒有向工程師代表提交詳細說明他認為有權延期的報告而讓此陳述當時便得到調查,工程師可不予考慮額外工程或工程量的增加或其它特殊情況。

  45.除合同另有相反規定外,未經工程師代表的書面允許,任何永久性工程不得在夜間或星期天進行,同時也不得在其他被當地認作是假日的時間進行,但下列情況除外:因工程而不得已或為挽救生命、財產或維護工程安全而絕對必要,在這種情況,承包商應立即通知工程師代表。本條的規定不適用于按傳統需輪班或倒班進行的工作。

  46.不論是何原因使得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讓工程師覺得太慢,因而無法確保在規定或延長期限內完工,只要該原因不至于讓承包人有權要求延期,工程師必須書面通知承包人,接到通知后承包人應采取必要的措施,工程師可同意加快進度,以便能在規定或延長期限內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承包人無權因采取此種措施而要求額外付款。如因工程師按本條款所作的通知的緣故,承包人需要求工程師準許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其在當地被當做假日,或在其它被當地當做是假日的時間工作,工程師不得無故不準許。

  47.1?如承包人未在本合同第43條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工程,承包人應因違約而向業主支付合同所規定之款額,此款額為定額賠償金,而不是根據第43條規定的期限與實際完工時間之差按天數進行處罰。業主可在不損害其他收款措施的情況下,從他手中掌握的應支付或將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此種賠償金。此種賠償金的支付或扣除不得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的義務,或免除他的其它任何合同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

  47.2?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如有某部分工程已由工程師按本合同第48條確認為完工,且已被業主占用,如在此后出現任何延誤,而本合同又無另行規定,因延誤本應處罰的定額賠償金則應按已完工的工程的價值所占全部工程價值的比例予以扣減。

  47.3?如要在合同中規定有關工程全部或部分完工的獎勵支付事項,此規定應列在第二部分的第47條中。

  48.1?當工程全部完工且滿意地通過了所有合同規定的最后檢驗后,承包人可向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發出有關通知,并承諾在維修期內將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此種通知和承諾必須作成書面形式,且應被視作是承包人要工程師發放工程竣工證書的要求。工程師應在此種通知送出后__天內或向承包人發出工程竣工證書,并交業主一本副本,注明他認為工程已按合同規定圓滿完工的日期,或向承包人發出書面指示,具體說明他認為在發放此種證書前承包人還需完成的一切工作。在發出此種指示后,工程師還應通知承包人關于此后以及在指示中所提及之工程完工前,可能出現且影響工程實際完工的任何欠缺。在令工程師滿意地完成所指明的工程并修正一切所指明的欠缺后,承包人有權在__天之內收到竣工證書。

  48.2?同樣,根據本條第1款規定的程序,就以下情況,承包人可要求,且工程師應頒發竣工證書:

  合同中單獨作有完工期限規定的部分永久性工程竣工,以及

  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實體部分已竣工,令工程師滿意,且已被業主占有或使用。

  48.3?如部分永久性工程已實質性完工,且滿意地通過了合同規定的最后檢驗,工程師可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頒發此部分工程的竣工證書,一旦頒發此種證書,承包人應被視作已承諾在維修期內完成此部分工程中一切尚未完成的工作。

  48.4?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就永久性工程的某一部分發放竣工證書,并不視為已經完成任何所需的地面或地表還原工作,證書中明文規定的除外。

  維修及欠缺

  49.2?為按合同規定條件在維修期滿時或其后盡快將工程交給業主,除合理損耗外,為讓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必須盡快完成本合同第48條中規定的在完工日尚未完成的工作(如果有),以及完成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后__天內因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在維護期滿前的檢查而可能書面要求承包人完成的諸如修理、修正、再建、調整,以及修正欠缺、缺陷、縮誤和其他毛病等一切工作。

  49.3?如工程師認為此種工作是因承包人使用的材料或工藝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所至,或因承包人未履行其合同義務(明示或默示不論)所至,一切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如工程師認為此種需要是其他原因所至,則應對此種工作進行估價,并按附加工程支付。

  變更、增加和省略

  51.1?如工程師認為必要,他應對整個工程或任何部分的形式、質量或工作量作相應變更,且他有權因其它任何理由,命令承包人作出且承包人必須作出以下變更:

  增減合同所規定的工程量,

  省略任何部分工程,

  改變任何部分工程的特性或質量或類別,

  改變任何部分工程的平面、型線、位置和面積,

  增加竣工所需的任何額外工程,

  但此種變更不得以任何方式使合同失效,此種變更所需的一切費用(如果有)應在確定合同價格時予以考慮。

  51.2?如無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承包人不得作任何此種變更。然而,如工程量的增減不屬本條規定的應作命令的范疇,而是因超過或不足建筑工程清單的規定所至,則不要求有書面命令。另外,如工程師因任何原因認為有必要口頭作此種命令,承包人必須服從,且工程師對該口頭命令的確認書,不論在命令執行前或后給予,都應被視作是本條款所指的書面命令。此外,如承包人在__天內書面向工程師要求確認,而工程師在__天內未用書面駁回此確認,其應被視為是工程師所作的書面命令。

  52.1?凡由工程師命令增減的工程,如工程師認為可行,均應按合同價格予以估價。如合同所列的價格不適用所增減的工程,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協商出合適的價格。如不能就此達成協議,應由工程師決定一個他認為恰當的價格。

  52.2?如工程師認為,涉及整個工程或部分工程的質或量的增減,使得本合同中所列的任何工程項目的價格因此種增減而不再合理或不切實際,工程師和承包人則應協商一個合適的價格。如不能就此達成協議,應由工程師決定一個他認為恰當的價格。

  除非在命令作出之后盡快,如是額外或增加工程,則在工程動工前或之后盡快以書面形式:

  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他要求額外支付或更改價格,或

  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他打算改變價格,否則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或減少工程量,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價格。

  52.3?竣工驗證時,如發現增減工程的費用超過驗收證書所注明數額的__%,除去所有的規定費用、臨時費用和零工補貼外,如有任何是因:

  變動命令累計所至,以及因修正建筑工程清單所列的估算工程量所至,所有臨時費用、零工補貼和本合同第70條第1款規定的價格調整除外。

  若非其它原因,合同價格應由承包人和工程師協商予以調整,或,如協商不果,則由工程師在考慮所有材料及相關的,包括承包人的場地及合同的一般間接費用在內的因素的基礎上予以決定。

  52.4?如工程師認為有必要,可書面命令將增加或替換的工程按零工計價。此種工程承包人所得報酬應根據合同中的零工細目表的條件,按其標書中所附的價格予以支付。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它憑證以證實其支出,并應在訂材料之前,向工程師提交報價單以求批準。

  52.5?承包人應每月向工程師代表提交一份報告,盡可能全面詳盡地索要他所認為有權要求的一切額外費用,以及陳述上月他按工程師的命令所作的一切額外工作。

  設備、臨建工程和材料

  53.1?承包人所提供的所有建筑設備、臨建工程設施和材料抵達工地后,應視作完全用于施工,承包人不得移動它們或其任何部分,經工程師書面同意,將它們從工地一端移到另一端除外,工程師不得無故不予同意。

  53.5?業主應在需要時協助承包人為工程所需的建筑設備、材料和其他物品結關。

  53.6?其他任何影響建筑設備、臨建工程設施和材料的條件必要時應在第二部分的第53條予以規定。

  54.本合同第53條的執行不得視為默示工程師認可該條款所指的材料或其他事項,也不得妨礙工程師在任何時候拒絕使用任何此種材料。

  測定55.建筑工程清單所列的工程量為估計數量,不應視為是承包人履行合同義務所完成的實際工程量。

  56.如無另行規定,工程師應通過測定判斷按合同所完成的工程的價值。如他要求對某部分或某些工程進行測定,他應通知承包人的授權代理人或代表,該代理人或代表應立即參加或派一名合格的代理人協助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進行此種測定,并提供工程師或其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詳細情況。倘若承包人未參加或忽略或忘記派代理人協助,工程師所作的測定或他認可的測定應被視為是對工程所作的正確測定。如永久性工程是靠記錄和圖紙進行測定,工程師代表應按月準備記錄和圖紙,如應書面要求,承包人應當在__天內與工程師代表一起檢查并認可此種記錄和圖紙,一經認可,承包人應在記錄和圖紙上簽字。如果承包人不參與檢查,記錄和圖紙應被視為正確無誤。如檢查完此種記錄和圖紙后,承包人不予認可或雖認可但不簽字,該記錄和圖紙仍應被視為正確無誤,除非承包人在此種檢查后__天內書面告知工程師代表,他認為記錄和圖紙中哪些不正確,并要求工程師予以裁決。

  57.工程測定應采用凈值,不管一般習慣或當地慣例如何,除非本合同另有明文規定。

  暫列款

  58.1?“暫列款”是指合同中規定且列在建筑工程清單上的,按工程師的指令及自由處置的一筆用于施工、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或用于意外事故的金額,可全部或部分使用,或根本不用。凡涉及與暫列款有關的工程、供應或服務的款項,只有經工程師按本合同規定同意或決定使用的方能列入合同價格。

  58.2?就每一筆備用款,工程師有權命令用于:

  施工,包括應由承包人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合同價格應包括按合同第52條規定用于此種施工或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的費用。

  由下文所規定的指定轉包人的施工,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由此付給承包人的款項應按本合同第59條第4款的規定確定并支付。

  承包人所購買的貨物和材料。由此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應按本合同第59條第4款確定并支付。

  58.3?凡工程師要求,承包人應提供與暫列款有關的開支的所有報價單、發票憑證、帳目或收據。

  指定分包人

  59.1?所有在合同暫列款項下施工或提供任何貨物、材料或服務的已由或將由業主或工程師指定或挑選的專家、商人、手工工人和其他人,以及所有根據合同規定,得到承包人任何分包工程且由此施工、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的人,均應被視為是由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在本合同中稱為“指定分包人”。

  59.2?承包人不得因業主或工程師的要求,或被認為有任何義務而雇用其有理由反對的,或不與其簽署含有下列規定的合同的指定分包人:

  就工程、貨物、材料或服務,分包合同當事人,即指定分包人將對承包人承擔本合同所規定的承包人應對業主承擔的同樣的義務和責任,并不讓承包人再履行此義務和責任,且不讓其受因履行此種義務和責任而產生或與之有關的,或因不履行此種義務或責任而產生或與之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的損害,以及

  59.3?如暫列款項下所提供的服務包括任何設計事項或對任何一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詳細規定,或說明工程所使用的任何設備的規格,此種要求應在合同中明文規定,且寫進指定分包合同。指定分包合同應明確規定,提供此種服務的指定分包人應不讓承包人承擔此種服務,且不讓承包人因未履行此種義務或因履行此種義務而引起的或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而受損害。

  59.4?就指定分包人所進行的所有施工,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而言,應納入合同價格中的有:

  按工程師的指令及根據分包合同,已實際由或應由承包人支付的款項;

  涉及建筑工程清單中所列的(如果有)由承包人提供勞務的,或可能由工程師按本合同第58條第2款所命令的,且可根據本合同第52條確定的款項;

  就所有其他費用和收益而言,應采用用一百分比率乘以實際支付或即將支付的款額所得出款項計算,如建筑工程清單已有對有關暫定款列定一個比率的規定,則應按承包人就該項目列定的比率予以計算,如無此種規定,則應按承包人在標書附錄所列的,且建筑工程清單已就該具體項目作出認可的比率計算。

  59.5?在按本合同第65條出具任何證書前,若其包括有有關任何指定轉包人所完成的工程,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的任何付款,工程師有權要求承包人提供充足證據,證明包括在先前證書中的有關該指定分包人的工程或貨物、材料或服務的付款,已全部由承包人支付或清償,否則將視為拖欠,除非承包人:

  書面通知工程師,他有充足理由不予或拒絕此種付款支付,且

  向工程師提供充足證據,證明他已就此書面通知該指定分包人,

  業主有權在工程師出具證書后,向該指定分包人直接支付按規定應由承包人向該指定分包人支付,然而卻沒有支付的所有款項,留置款除外,然后從業主應支付或即將支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將此筆付款抵銷。

  59.6?如上所規定,如果指定分包人在施工,或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中對承包人承擔的義務期限超過本合同所規定的維修期,承包人應在維修期滿后,隨時把此種義務在期滿前所產生的利益應業主的要求轉讓給業主,費用由業主承擔。

  證書和付款

  60.1?除另有規定外,付款應按第二部分第60條的規定,分月進行。

  60.2?如業主向承包人預付有關建筑設備和材料的款項,付款和還款的條件應在第二部分第60條中予以規定。

  60.3?如因施工需從施工所在地國的他國進口材料、設備,或因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需由此種他國輸入的勞務完成,或因任何其它情況必需或必要,合同項下的某部分付款需按本合同第72條的規定用有關外匯進行支付,支付條件應按合同第二部分第60條的規定處理。?61.除本合同第62條所述的維修證書外,任何證書不得視為是對工程的認可。

  62.1?只有工程師簽發了維修證書且交給業主,說明工程已完工,維修情況令他滿意,才能視合同已經完全履行。工程師應在維修期滿后,或,如工程的不同部分適用不同的維修期,在最后一個維修期滿后__天內簽發維修證書,或在所有在此維修期中,按本合同第49和第50條規定,命令進行的工程完成且令工程師滿意后立即簽發,本條款必須全面執行,不管先前業主是否已進入、占有或使用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維修證書的簽發不得作為按第二部分第60條的規定向承包人支付第二筆留置款的前提條件。

  62.2?業主不得因本合同或施工所產生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對承包人負責,除非承包人在簽發本條款規定的維修證書前,就此種事項已提出書面索賠。

  62.3?盡管簽發了維修證書,承包人以及業主(但應符合本條第2款的規定)仍應對發生在證書簽發前而在證書簽發時尚未履行的合同義務負責,為決定此種義務的性質及范疇,應視本合同繼續對合同雙方有效。

  補救和權力

  63.1?如果承包人破產,或被法院下達了破產者產業管理接收令,或遞交了破產申請,或因債權人而處置或轉讓財產,或同意在債權人決議委任的檢查委員會監督下執行合同,或,如其是一個公司,將被清算(不是因合并或重組而進行的自愿清算),或承包人事先未征得業主的書面同意而轉讓合同,或工程師書面向業主證明,他認為承包人:

  已經撤銷合同,或

  沒有正當理由但卻不開工,或在收到工程師要求繼續工程的書面通知后,停工__天,或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4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是發包方(建筑單位)和承包方(施工單位、勘察設計單位)為完成某建筑工程而確立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國際工程承包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法律特點:

  1.具有國際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合同的當事人是屬于不同國家或地區的公司、法人;二是承包人須在外國履行其全部或大部分合同義務,即合同的履行地是在承包人所屬國以外的其它國家或地區,故涉及到復雜的法律適用問題。

  2.需要巨額資金,故合同標的常常很大,交易中通常都需要各種各樣的銀行擔保。

  3.履約期長。

  4.風險較大。為減少風險,合同中除預訂有貨幣條款和不可抗力條款外,通常還含有價格調整條款、艱難情勢條款等。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可以分為總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固定總價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以下列舉的是一個總承包合同:

  土木工程建筑承包合同

  第一章 一般條款

  定義和釋義

  1.1 在本合同中,除按上下文另具意義者外,下列詞語應解釋如下:

  “業主”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雇用承包人的一方或其權利合法繼承人,但不包括業主的受讓人,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

  “承包人”指標書已被業主接受的某個或某些人、商行或公司,包括其他人代表,繼承人和業經認可的受讓人。

  “工程師”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工程師,或由業主隨時任命且書面通知承包人以代替指定工程師履行合同職責的其它工程師。

  “工程師代表”指任何常駐工程技術人員、監理工程師,或由業主或工程師隨時任命的履行本合同第二條規定職責的任何工程現場監督,其權限上工程師書面通告承包人。

  “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臨建工程。

  “合同”指合同條款、技術規范、圖紙、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單價和價格表(如果有),還可指標書、接受證書以及承包協議(如已完成)。

  “合同價格”指在接受證書中確定的數額,可按本合同以下條款規定增減。

  “建筑設備”指工程施工和維修中或有關施工和維修所需的全部設備或物品,不論任何性質,但不包括旨在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某一部分的材料或其它物品。

  “臨建工程”指工程施工或維修或有關工程施工或維修所需的各種臨時工程。

  “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將施工和維修的永久工程。

  “技術規范”指在標書或任何標書更改中提及的規范,或由工程師隨時可能增加或書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圖紙”指技術規范中規定的圖紙,經工程師書面同意對此種圖紙所作的任何更改,以及可由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同的其他圖紙。

  “工地”指工程師設計的永久性或臨建工程施工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場地,包括地面、地下、在之上或通過部分,以及由業主所提供的用作臨時儲存或其它目的的其它土地或場所,只要能按合同明文規定構成工地的組成部分。

  1.2 按合同上下文所需,單數含義的單詞也可據有復數的含義,反過來也是一樣。

  1.3 合同條款的標題和邊注不得視為合同的一部分,不得用于考慮解釋條款或合同。

  1.4 “費用”一詞應視為含工地上或以外發生的間接費用。

  工程師及工程師代表

  2.1 工程師必須按合同明文規定,履行作決斷、頒發證書和發出指令等職責。如業主簽發的工程師任命書中規定其某些職責的履行得經業主專門認可,其要件應在本合同第二部分予以規定。

  2.2 工程師可隨時書面授權其代表代行其任何職權,但必須將所有此種授權書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和業主。在授權范圍內,工程師代表給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令或認可(僅限于此)對承包人和業主具有與工程師的指令或認可同樣的效力。以下規定屬于例外:

  工程師代表對任何工程或材料的不予否認,不得影響工程師此后否認以及命令拆毀、移動或拆除此種工程或材料的權力。

  若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的任何決定不滿意,其有權將此決定提交工程師確認、取消或更改。

  轉讓和分包

  3.未經業主事前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合同所規定或依合同而產生的任何收益轉讓,向承包人的開戶銀行支付按本合同規定到期或即將到期的款項除外。

  4.承包人不得轉包整個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未經工程師事前書面同意,承包人也不得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但工程師不得無故不同意分包,一旦同意分包,此種同意不得免去承包人所承擔的任何合同所規定的責任或義務,他必須對任何分包人、其代表人、雇員或工人的行為、不履行和過失負完全責任,如同這些行為、不履行或過失是承包人、其代理人、雇員或工人所為。以計件方式提供勞力不得視為是本條所規定的分包。

  合同文件

  5.1 以下要件得在合同第二部分規定:

  用以起草合同文件的語言;

  合同適用哪個國家的法律以及用哪個國家的法律解釋合同。

  如果文件用一種以上語言作成,用以解釋合同的語言也必須在第二部分中規定,且將被定為“主體語言”。

  6.3 如工程師不在適當時間內再提供圖紙或命令,包括指示、指令或認可,工程計劃或進展便可能被延誤或中斷時,承包人必須書面通知工程師。通知書中應詳細說明所需的圖紙或命令,所需原因和時間,以及如果不及時提供而可能造成的任何延誤和中斷。

  6.4 如承包人按本條第3款規定索要圖紙或命令,由于工程師沒有或不能在合理時間內提供,從而導致承包人誤工和/或承擔費用,工程師必須考慮此種延誤,以決定是否按本合同第44條規定延長承包人的工期,且只要有理由,承包人所承擔的此種費用必須得到補償。

  7.在施工期間,工程師全權負責隨時進一步向承包人提供圖紙和指示,以滿足工程正常施工和維護所需。承包人必須執行且受圖紙和指示的約束。

  一般義務

  8.1 承包人必須根據合同條款,對工程的施工和維護予以應有注意,且提供此種施工和維護所必需的包括勞動管理在內的所有勞力(包括勞力監督)、材料、施工成套設備及其它一切物品,不管其是臨時或長期性質,只要合同明文規定需要或根據合同合理推斷需要。

  8.2 承包人必須對現場操作和施工方法的恰當、穩定及安全性負全部責任。除非合同另有明文規定,承包人對工程師制定的永久性工程的設計或規格,或臨建工程的設計或規格概不負責。

  9.如經要求,承包人必須簽署一承包協議,該協議由業主制定并承擔費用,協議應附帶必要的修正條款。

  11.業主必須在招標文件中向承包人提供由業主或其代理人在進行工程考察時獲得的水文及地質情況資料,標書必須視為是基于此種資料所制定的,但承包人必須對資料的理解自行負責。

  12.承包人得被視為在投標前已對其工程標書,對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和單價和價格表(如果有)上所列的單價和價格的正確性和完善性感到滿意,此種投標價格必須貫穿其所有的合同義務,適用于所有為工程的正常施工和維護所必需的事物,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然而,在施工期間,如承包人遇到除工地氣候之外的其它自然情況或人為阻礙,依他所見,此種自然情況或人為阻礙是經驗豐富的承包人也無法預見的,承包人必需立即書面通知工程師代表,如工程師確認此種情況或人為阻礙是經驗豐富的承包人無法合理預見的,工程師必需作證且業主支付承包人由于此種情況而承擔的額外費用,包括因遇到此種情況或阻礙而:(1)為執行工程師可能向承包人發出的與此情況有關的任何指示而發生的正當合理的費用,以及(2)在無工程師具體指示時,承包人可能采取業經工程師認可的恰當和合理措施而發生的正當合理費用。

  13.除因法律或自然因素而不能之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合同規定施工和維護工程,使工程師感到滿意,且必須遵守和嚴格執行工程師有關任何事項的指令和指示,不管合同中是否有規定,提及或涉及到工程。承包人只能從工程師處接受指令和指示,或根據本合同第2條規定,接受工程師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14.1 中標后,承包人得在第二部分條款規定的時間內向工程師提交一份其計劃施工的程序方案,以征得工程師的認可。承包人還得隨時應工程師或其代表的要求,提供一份承包人的施工計劃安排和方法的說明書,以供其參考。

  14.2 不論何時,只要工程師發現工程實際進度與本條第1款規定的業經認可的方案不符,承包人必須應工程師的要求,提供一份修改方案,對原有的方案作必要的修正,以保證工程能在本合同第48條規定的期限內完工。

  14.3 承包人不得因向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提交或經其認可此種方案或因提供此種細節而被免除任何合同責任或義務。

  15.在施工期間,以及其后在工程師認為是為正常履行合同義務而必需時,承包人必須行使一切監督權。承包人,或其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全權代理人或代表(此種認可可隨時撤銷)應當隨時在工地,一直進行監督管理。如工程師撤銷對代理人的認可,在接到書面撤銷通知后,承包人必須盡快根據撤換規定,將其撤離工地,且今后不得再在工地上以任何身份雇傭他,且用另外一位經工程師認可的代理人予以替代。此種授權代理人或代表得代表承包人接受工程師的指令和指示,或按本合同第2條規定,接受工程師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16.1 承包人必須在工地上提供和雇用與施工和工程維護有關的:

  (1)對本專業熟悉和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能勝任規定監督工作的分代理人、工頭和領班,以及

  (2)為正常和及時施工和維護工程所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16.2 如工程師認為承包人雇來進行或有關施工或工程維護的任何人員行為不軌、或不能或疏于履行其職責、或認為其雇傭純屬不必要,工程師有權反對雇傭,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將其從工地解雇,未經工程師書面同意,此種人員不得再被雇用到工地。凡被從工地解雇人員的職位應盡快由工程師認可的稱職人選接替。

  17.承包人負責按工程師提交的書面參考原圖的有關點、線和面的規定,忠實恰當地進行測定放線,如上所述,使工程的位置、水平、面積正確無誤,并校準工程的各部分,且負責提供與工程相關的所有必要工具、設備和勞力。在施工中,如任何時候在工程的位置、水平、面積或工程任何部分的校正出現差錯,應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要求,承包人必須改正錯誤以使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滿意,改正費用由承包人自己承擔,此種錯誤是由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提供的書面資料差錯而導致的除外,在這種情況下,須由業主承擔改正費用。承包人不得因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任何位置測定或任何線或任何水平面的檢查而免去確保其正確無誤的責任,承包人必須仔細保護和保存工程位置測定中使用過的水準點、觀測桿、測標及其它物品。

  18.在施工中,工程師如在任何時間要求承包人鉆孔或進行挖掘勘探,此種要求必須作成書面,且得視為是根據本合同第51條規定作出的附加命令,除非數量清單中已經列有有關此種預計工程的備用款。

  19.凡有必要或應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或任何正式成立的工程管理處的要求,承包人必須自費提供和維護與工程有關的所有燈光、警衛、柵欄和看護以保衛工程,或保障公眾及其它人的安全和便利。

  20.1 從開工至按本合同第48條中的竣工證書規定的日期為止,承包人都得對工程全權負責。只要工程師就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簽發了竣工證書,承包人 從部分竣工證書中規定的日期起不再對永久性工程的此部分負責,此部分的責任則轉至業主。此外,承包人必須對任何尚未完工而他得在維護期內完成的工程負全權維護負責,直至此種工程完工。如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出現任何損害、損失或毀壞,不論何種原因,除本條第2款規定的除外風險外,承包人均得自費負責修理和修補,以確保永久性工程竣工時處于狀態良好,各方面都合乎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因除外風險而導致任何損害、損失或毀壞發生,承包人必須應工程師的要求(如果有)以及本合同第65條的規定,如上所述,進行修理和修補,費用由業主承擔。承包人也必須對為完成未竣工程或履行本合同第49或50條規定的義務,在施工過程中對工程造成的任何損害負責。

  20.2 “除外風險”包括戰爭、敵對狀態(無論是否宣戰)、侵略、外國敵人行為、_____、_____、起義或兵變或篡權、內戰、或不是由承包商的雇員、其轉包人單獨制造和不是因工程管理而發生的_____、_____或混亂、或因業主使用或占用任何部分的永久性工程、或純屬工程師工程設計的原因、或因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燒后的廢料以及放射性有毒爆炸物引起的輻射和污染、或任何爆炸物、核裝置或核裝置部件的其它危險特性、以音速、超音速飛行的飛機或其它飛行物的壓力波以及其他任何此種自然力的作用,其不能為有經驗的承包商所預見,也不能合理提供物資或投保與之對抗,所有這一切在本合同中都被稱為“除外風險”。

  21.承包人必須以業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為防止合同規定的應由承包人負責的除除外風險外的一切損失或損害投保,不論其由什么原因造成,此種投保不得減少本合同第20條所規定的承包人的義務和責任,業主和承包人的_____除包括本合同第20.1條規定的期限外,還包括因維護期開始前發生的原因而在維護期內產生的損失或損害,以及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第49條或50條規定的義務而開展任何工作期間所造成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投保項目包括:

  (1)正在施工的工程,按其目前的合同價值,或按21條第2款可能規定的附加款額,連同按替換價值計算的用于工程的材料。

  (2)承包商帶到工地上的建筑成套設備和其它物品,按其替換價值投保。

  此種_____必須在一_____公司投放,條款得經業主認可,業主不得無故不同意投保,承包人必須隨時應要求向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出示_____單和支付現行_____費的收據。

  22.1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人必須保護業主不得因施工和工程維護而產生或導致的任何人員傷害、材料損失及財產損失而受任何損失和作任何賠償,且不因所有與之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而受損失,對下列事項所作或與之有關的補償或損害賠償除外:

  工程或部分工程永久使用或占用土地;

  業主在任何土地面上、上方、下面、里面或經過部分施工或部分施工的權利;

  按合同規定施工或維護工程而不可避免的人員或財產損失;

  因業主、其代理人、雇員或其它不為承包人所雇用的承包商的任何行為或過失所造成的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失,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或曾由承包人、其雇員或代理人承擔的,但原本應當由業主、其雇員或代理人或其它承包商負責的那部分涉及損失或傷害的賠償。

  22.2 業主必須保護承包人不因與本條第1款規定事項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而受損失。

  23.1 在開工前,在不減少本合同第22條規定給他的義務和責任條件下,承包人必須對任何可能由于或因施工或因履行本合同而給包括業主的財產在內的任何財產,以及給包括業主的雇員在內的任何人員造成的重大或實質性損害、損失或傷害進行責任_____,本合同第22條規定的事項除外。

  23.2 此種_____必須在一_____公司投放,條款得經業主認可,業主不得無故不同意投保,_____金額不得少于標書附件規定的數額。承包人必須隨時應要求向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出示_____單和支付現行_____費的收據。

  23.3 _____條款中必須規定,承包人不得對可能得到_____賠償的有關事項對業主提出任何索賠,_____公司應保護業主免受索賠損失,且賠償其有關的任何訴訟費及開支和費用。

  26.1 承包人必須按國家或州一切有關施工的制定法、法令、或其它法規、或任何條例、或當地或其它合法當局的地方法規以及所有其財產或權利受到或可能受到工程影響的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章制度的規定,發布所有的通告和支付所有的費用。

  26.3 如工程師證實業主應償還已由承包人支付的此種費用,業主應償付或同意償付承包人所有此種金額。

  27.所有在工地發現的化石、錢幣、有價值的物品或古物、建筑物和其他具有地質或考古價值的遺址或物品,均應被業主和承包共同認定為是業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必須采取恰當的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任何人轉移或破壞任何此種物品,并在物品發現后不待轉移,立即通知工程師代表并執行工程師代表的有關處置命令,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28.承包人必須保護業主不得因在工程或部分工程中使用或涉及到任何建筑設備、機械加工、或材料,從而侵犯與之有關的專利權、外觀設計、_____或商號或其它應受保障的權利而遭索賠或被起訴,并必須保護業主免受與此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支出或費用的損害。除另有規定外,承包人必須承擔工程或部分工程所需的石頭、沙子、砂礫、泥土或其他材料的運費、沙石產地使用費、租金和其他費用或補償(如果有)。

  29.所有施工必需的活動,凡符合合同許可證的規定,必須開展,從而保證不無故妨礙公眾的便利,或妨礙公共或私人道路的通行、使用和占用,無論道路是通向或是在業主或其他人的地產上。倘若發生此類應由承包人負責的事件,承包人必須保護業主免受由此而引而起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開支和費用的損害。

  30.1 承包人必須采取各種合理手段,防止連接或通向工地的任何公路或橋梁由于承包人或其任何轉包人的使用而遭受損害,承包人尤其必須挑選路線、選擇使用_____,限制和分散裝載量,從而使因往來于工地的設備和材料的運輸而必然造成的異常交通盡可能地被合理限制,由此避免對公路和橋梁造成不必要的損害。

  30.3 如果在施工期間或以后任何時間,承包人因施工損壞公路或橋梁而被索賠,他必須立即報告工程師,其后,業主將商洽解決并支付索賠款,并保護承包人免受該索賠以及與之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的損害。如果工程師認為造成此種索賠或部分索賠的原因在于承包人沒有履行本條第1和2款規定的義務,由工程師確認的因此種不履行而損失的款額必須由承包人支付給業主。

  31.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的要求,為業主雇用的其它承包商及其工人,以及為業主或其它合法當局雇用的工人提供合理開展工作的機會,這些工人可受雇在工地上或附近,從事不為本合同規定的任何工作或由業主簽訂的與工程有關或附屬工程的任何其它合同規定的工作。然而,如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書面要求,為其他承包人、業主或其它合法當局提供由他負責維護的道路,或準許使用其在工地的腳手架或其他設備,或提供其它任何類似性質的服務,業主必須向承包人支付有關此種使用或服務的費用,只要工程師認為合理。

  32.在施工期間,承包人應保證工地沒有任何不必要的障礙物,妥善儲存或處置建筑設備和多余的材料,將所有殘余物垃圾或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清理出工地。

  33.完工之后,承包人應將所有建筑設備、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設施清理出工地,使整個工地和工程顯得整潔合乎標準,讓工程師滿意。

  勞工

  34.1 承包人必須自己安排雇用所有當地或其他地方的勞工,并負責勞工的交通、食宿和工資,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34.2 只要合理可行,承包人應視當地情況,向工地的職員和工人提供充足的飲水和其他用水,讓工程師代表感到滿意。

  34.3 除非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及政府規章或命令,承包人不得進口、銷售、贈予、以物交換或以其它方式處置任何烈酒或毒品,或允許或讓其轉包人、代理人或雇員參與任何此種物品的進口、銷售、贈予、交換或處置。

  34.4 如上所述,承包人不得向他人贈予、交換或以其它方式處置任何武器或彈藥,也不得準許或容忍同樣行為發生。

  34.5 在處理與雇工的關系時,承包人應適當注意公認的節假日和宗教或其他習俗。

  34.6 一旦爆發傳染病,承包人必須遵守并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衛生機構為治療此種疾病所制定的規章、命令及要求。

  34.7 承包人應隨時采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雇員制造或在雇員中發生違法、_____或混亂行為,以維護治安和保護工程附近地區人員和財產的安全。

  34.9 如有必要,可在第二部分的第34條就所有其他有關勞工和工資的條件作出規定。

  35.如工程師的要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格式和時間向工程師代表或其辦公室提交一份詳細報告,匯報其在工地隨時雇用的監督人員和不同等級勞工的數量,以及工程師代表可能要求的有關建設設備的情況。

  材料和工藝

  36.1 所有材料和工藝均應符合合同的規定和工程師的指令,且應隨時在制造或加工地、工地或合同具體規定的其它地點,同時或在某一處,接受工程師可能命令進行的檢驗。承包人要為任何工程或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的檢查、測量和檢驗提供正常所需的幫助、工具、機械、勞力和材料,承包人還必須應工程師可能的選擇或要求,在材料應用于工程之前提供材料樣品以供檢驗。

  36.2 如合同明顯默示或明文規定,所有由承包人提供的樣品的費用應承包人自己承擔,否則應由業主支付。

  36.3 如合同明顯默示或明文規定,一切檢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對于僅是負載檢測和確認任何完成或部分完成的工程之設計是否符合要求的檢驗,本合同作有詳盡規定,可確保或準許承包商將其費用計入投標價格中。

  36.4 凡是工程師命令所作的檢驗,而

  合同沒有默示或規定,或

  雖有默示或規定,但卻是由工程師命令_____個人在工地之外、或在該檢驗物資的制造或加工地之外的任何地點進行的,

  如檢驗結果表明工藝或材料不符合合同規定或工程師指令,檢驗費由承包人承擔,否則由業主支付。

  37.工程師和他授權的任何人隨時有權到工程現場,到任何工程準備地或工程所需材料、制品或機械獲得地,承包人應為其行使或獲得此種到場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幫助。

  38.1 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認可,任何工程不得被覆蓋或遮掩,承包人應為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提供充分機會,以檢查和測量即將被覆蓋或遮掩的任何工程,以及永久性工程開始前檢查地基。承包人應在任何此種工程或地基作好或即將作好檢查準備時及時通知工程師代表,工程師代表必須參加此種工程或地基的檢查,不得無故拖延,除非他認為檢查沒有必要,且由此通知承包人。

  38.2 承包人必須應工程師隨時作出的指示,打開業已覆蓋的工程某一或某些部分,或在工程上或經過工程開通道,并負責使之完好復原而讓工程師滿意。凡任何此種工程部分是在履行本條第1款之規定后被覆蓋或遮掩的,則打開和在工程上或經過工程開通道,以及使之完全復原的費用由業主承擔,否則所有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

  39.1 在施工中,工程師有權隨時書面命令:

  把工程師認為不符合同規定的任何材料按命令中具體規定的時間從工地換走,用恰當合適的材料予以替換和把工程師認為不合符合同規定的材料或工藝換掉或適當重新施工,無論其在之前是否經過檢查或作過中期支付。

  39.2 如承包人未執行此種命令,業主有權雇用他人執行,業主應從承包人處收回由此而產生的所有費用和雜費,或從應付給或即將付給承包商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40.1 收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后,承包人必須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以其認為必要的方式,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只要工程師認為必要,還必須在停工期間妥善保護工程的安全。承包人根據本條款執行工程師指令而發生的額外費用應由業主承擔,除非此種停工是:

  合同另行規定的,或

  由承包人的某種違約而導致的必要停工,或

  由工地的氣候條件導致的必要停工,或

  為正常施工或為整個工程或部分工程的安全而作的必要停工,而不是因工程師或業主的任何行為或違約而產生的,也不是因本合同第20條規定的任何除外風險引起的。

  承包人在收到工程師命令后____天內應書面通知工程師,要求賠償,否則將無權得到額外費用。如工程師認為承包人的要求公平合理,他必須按本合同第44條的規定,處理并決定此種支付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和/或停工時間。

  40.2 如整個工程或部分工程按工程師的命令停工,且停工90天后仍未得到工程師作出的復工命令,除非此種停工屬本條第1款第1、2、3或4項規定范圍之內,否則承包人可書面通知工程師,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后____天內準許對整個工程,或停工的部分工程重新開工,如在此期間仍未獲得開工許可,承包人可以,但不一定必須,再作書面通知,按本合同第51條的規定將只影響到部分工程的停工視為是對該部分工程的省略,或,如停工影響到整個工程,視其為是業主廢棄合同。

  開工時間和延誤

  41.接到工程師的書面開工通知后,承包人應在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期限內在工地施工,且必須迅速,不得延誤,工程師明文同意或命令,或承包人無法控制的原因除外。

  42.2 承包人應承擔因通往工地的所有特殊或臨時道路通行權而產生的費用。承包人也得支付為施工而應他的要求在工地之外食宿而發生的一切額外費用。

  43.除按合同規定,工程整體完工前任何部分工程必須按時完工外,根據合同第48條的規定,整個工程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該期限應從標書附錄規定的開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或以本合同第44條的規定而準許的延期時間為準。

  44.除承包人違約外,如因額外工程或工程量的增加或由此而涉及的任何延誤原因、或特別惡劣的氣候、或其它可能發生的任何特殊情況而使得承包人有權要求工程延期,工程師應決定延期時間,并由此通知業主和承包人。如承包人在此種工程開工后、或此種情況一發生、或按實情在其發生后的____天內,沒有向工程師代表提交詳細說明他認為有權延期的報告而讓此陳述當時便得到調查,工程師可不予考慮額外工程或工程量的增加或其它特殊情況。

  45.除合同另有相反規定外,未經工程師代表的書面允許,任何永久性工程不得在夜間或星期天進行,同時也不得在其他被當地認作是假日的時間進行,但下列情況除外:因工程而不得已或為挽救生命、財產或維護工程安全而絕對必要,在這種情況,承包商應立即通知工程師代表。本條的規定不適用于按傳統需輪班或倒班進行的工作。

  46.不論是何原因使得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讓工程師覺得太慢,因而無法確保在規定或延長期限內完工,只要該原因不至于讓承包人有權要求延期,工程師必須書面通知承包人,接到通知后承包人應采取必要的措施,工程師可同意加快進度,以便能在規定或延長期限內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承包人無權因采取此種措施而要求額外付款。如因工程師按本條款所作的通知的緣故,承包人需要求工程師準許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其在當地被當做假日,或在其它被當地當做是假日的時間工作,工程師不得無故不準許。

  47.1 如承包人未在本合同第43條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工程,承包人應因違約而向業主支付合同所規定之款額,此款額為定額賠償金,而不是根據第43條規定的期限與實際完工時間之差按天數進行處罰。業主可在不損害其他收款措施的情況下,從他手中掌握的應支付或將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此種賠償金。此種賠償金的支付或扣除不得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的義務,或免除他的其它任何合同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

  47.2 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如有某部分工程已由工程師按本合同第48條確認為完工,且已被業主占用,如在此后出現任何延誤,而本合同又無另行規定,因延誤本應處罰的定額賠償金則應按已完工的工程的價值所占全部工程價值的比例予以扣減。

  47.3 如要在合同中規定有關工程全部或部分完工的獎勵支付事項,此規定應列在第二部分的第47條中。

  48.1 當工程全部完工且滿意地通過了所有合同規定的最后檢驗后,承包人可向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發出有關通知,并承諾在維修期內將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此種通知和承諾必須作成書面形式,且應被視作是承包人要工程師發放工程竣工證書的要求。工程師應在此種通知送出后____天內或向承包人發出工程竣工證書,并交業主一本副本,注明他認為工程已按合同規定圓滿完工的日期,或向承包人發出書面指示,具體說明他認為在發放此種證書前承包人還需完成的一切工作。在發出此種指示后,工程師還應通知承包人關于此后以及在指示中所提及之工程完工前,可能出現且影響工程實際完工的任何欠缺。在令工程師滿意地完成所指明的工程并修正一切所指明的欠缺后,承包人有權在____天之內收到竣工證書。

  48.2 同樣,根據本條第1款規定的程序,就以下情況,承包人可要求,且工程師應頒發竣工證書:

  合同中單獨作有完工期限規定的部分永久性工程竣工,以及

  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實體部分已竣工,令工程師滿意,且已被業主占有或使用。

  48.3 如部分永久性工程已實質性完工,且滿意地通過了合同規定的最后檢驗,工程師可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頒發此部分工程的竣工證書,一旦頒發此種證書,承包人應被視作已承諾在維修期內完成此部分工程中一切尚未完成的工作。

  48.4 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就永久性工程的某一部分發放竣工證書,并不視為已經完成任何所需的地面或地表還原工作,證書中明文規定的除外。

  維修及欠缺

  49.2 為按合同規定條件在維修期滿時或其后盡快將工程交給業主,除合理損耗外,為讓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必須盡快完成本合同第48條中規定的在完工日尚未完成的工作(如果有),以及完成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后____天內因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在維護期滿前的檢查而可能書面要求承包人完成的諸如修理、修正、再建、調整,以及修正欠缺、缺陷、縮誤和其他毛病等一切工作。

  49.3 如工程師認為此種工作是因承包人使用的材料或工藝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所至,或因承包人未履行其合同義務(明示或默示不論)所至,一切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如工程師認為此種需要是其他原因所至,則應對此種工作進行估價,并按附加工程支付。

  變更、增加和省略

  51.1 如工程師認為必要,他應對整個工程或任何部分的形式、質量或工作量作相應變更,且他有權因其它任何理由,命令承包人作出且承包人必須作出以下變更:

  增減合同所規定的工程量,

  省略任何部分工程,

  改變任何部分工程的特性或質量或類別,

  改變任何部分工程的平面、型線、位置和面積,

  增加竣工所需的任何額外工程,

  但此種變更不得以任何方式使合同失效,此種變更所需的一切費用(如果有)應在確定合同價格時予以考慮。

  51.2 如無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承包人不得作任何此種變更。然而,如工程量的增減不屬本條規定的應作命令的范疇,而是因超過或不足建筑工程清單的規定所至,則不要求有書面命令。另外,如工程師因任何原因認為有必要口頭作此種命令,承包人必須服從,且工程師對該口頭命令的確認書,不論在命令執行前或后給予,都應被視作是本條款所指的書面命令。此外,如承包人在____天內書面向工程師要求確認,而工程師在____天內未用書面駁回此確認,其應被視為是工程師所作的書面命令。

  52.1 凡由工程師命令增減的工程,如工程師認為可行,均應按合同價格予以估價。如合同所列的價格不適用所增減的工程,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協商出合適的價格。如不能就此達成協議,應由工程師決定一個他認為恰當的價格。

  52.2 如工程師認為,涉及整個工程或部分工程的質或量的增減,使得本合同中所列的任何工程項目的價格因此種增減而不再合理或不切實際,工程師和承包人則應協商一個合適的價格。如不能就此達成協議,應由工程師決定一個他認為恰當的價格。

  除非在命令作出之后盡快,如是額外或增加工程,則在工程動工前或之后盡快以書面形式:

  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他要求額外支付或更改價格,或

  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他打算改變價格,否則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或減少工程量,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價格。

  52.3 竣工驗證時,如發現增減工程的費用超過驗收證書所注明數額的____%,除去所有的規定費用、臨時費用和零工補貼外,如有任何是因:

  變動命令累計所至,以及因修正建筑工程清單所列的估算工程量所至,所有臨時費用、零工補貼和本合同第70條第1款規定的價格調整除外。

  若非其它原因,合同價格應由承包人和工程師協商予以調整,或,如協商不果,則由工程師在考慮所有材料及相關的,包括承包人的場地及合同的一般間接費用在內的因素的基礎上予以決定。

  52.4 如工程師認為有必要,可書面命令將增加或替換的工程按零工計價。此種工程承包人所得報酬應根據合同中的零工細目表的條件,按其標書中所附的價格予以支付。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它憑證以證實其支出,并應在訂材料之前,向工程師提交報價單以求批準。

  52.5 承包人應每月向工程師代表提交一份報告,盡可能全面詳盡地索要他所認為有權要求的一切額外費用,以及陳述上月他按工程師的命令所作的一切額外工作。

  設備、臨建工程和材料

  53.1 承包人所提供的所有建筑設備、臨建工程設施和材料抵達工地后,應視作完全用于施工,承包人不得移動它們或其任何部分,經工程師書面同意,將它們從工地一端移到另一端除外,工程師不得無故不予同意。

  53.5 業主應在需要時協助承包人為工程所需的建筑設備、材料和其他物品結關。

  53.6 其他任何影響建筑設備、臨建工程設施和材料的條件必要時應在第二部分的第53條予以規定。

  54.本合同第53條的執行不得視為默示工程師認可該條款所指的材料或其他事項,也不得妨礙工程師在任何時候拒絕使用任何此種材料。

  測定

  55.建筑工程清單所列的工程量為估計數量,不應視為是承包人履行合同義務所完成的實際工程量。

  56.如無另行規定,工程師應通過測定判斷按合同所完成的工程的價值。如他要求對某部分或某些工程進行測定,他應通知承包人的授權代理人或代表,該代理人或代表應立即參加或派一名合格的代理人協助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進行此種測定,并提供工程師或其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詳細情況。倘若承包人未參加或忽略或忘記派代理人協助,工程師所作的測定或他認可的測定應被視為是對工程所作的正確測定。如永久性工程是靠記錄和圖紙進行測定,工程師代表應按月準備記錄和圖紙,如應書面要求,承包人應當在____天內與工程師代表一起檢查并認可此種記錄和圖紙,一經認可,承包人應在記錄和圖紙上簽字。如果承包人不參與檢查,記錄和圖紙應被視為正確無誤。如檢查完此種記錄和圖紙后,承包人不予認可或雖認可但不簽字,該記錄和圖紙仍應被視為正確無誤,除非承包人在此種檢查后____天內書面告知工程師代表,他認為記錄和圖紙中哪些不正確,并要求工程師予以裁決。

  57.工程測定應采用凈值,不管一般習慣或當地慣例如何,除非本合同另有明文規定。

  暫列款

  58.1 “暫列款”是指合同中規定且列在建筑工程清單上的,按工程師的指令及自由處置的一筆用于施工、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或用于意外事故的金額,可全部或部分使用,或根本不用。凡涉及與暫列款有關的工程、供應或服務的款項,只有經工程師按本合同規定同意或決定使用的方能列入合同價格。

  58.2 就每一筆備用款,工程師有權命令用于:

  施工,包括應由承包人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合同價格應包括按合同第52條規定用于此種施工或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的費用。

  由下文所規定的指定轉包人的施工,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由此付給承包人的款項應按本合同第59條第4款的規定確定并支付。

  承包人所購買的貨物和材料。由此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應按本合同第59條第4款確定并支付。

  58.3 凡工程師要求,承包人應提供與暫列款有關的開支的所有報價單、發票憑證、帳目或收據。

  指定分包人

  59.1 所有在合同暫列款項下施工或提供任何貨物、材料或服務的已由或將由業主或工程師指定或挑選的專家、商人、手工工人和其他人,以及所有根據合同規定,得到承包人任何分包工程且由此施工、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的人,均應被視為是由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在本合同中稱為“指定分包人”。

  59.2 承包人不得因業主或工程師的要求,或被認為有任何義務而雇用其有理由反對的,或不與其簽署含有下列規定的合同的指定分包人:

  就工程、貨物、材料或服務,分包合同當事人,即指定分包人將對承包人承擔本合同所規定的承包人應對業主承擔的同樣的義務和責任,并不讓承包人再履行此義務和責任,且不讓其受因履行此種義務和責任而產生或與之有關的,或因不履行此種義務或責任而產生或與之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的損害,以及

  59.3 如暫列款項下所提供的服務包括任何設計事項或對任何一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詳細規定,或說明工程所使用的任何設備的規格,此種要求應在合同中明文規定,且寫進指定分包合同。指定分包合同應明確規定,提供此種服務的指定分包人應不讓承包人承擔此種服務,且不讓承包人因未履行此種義務或因履行此種義務而引起的或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而受損害。

  59.4 就指定分包人所進行的所有施工,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而言,應納入合同價格中的有:

  按工程師的指令及根據分包合同,已實際由或應由承包人支付的款項;

  涉及建筑工程清單中所列的(如果有)由承包人提供勞務的,或可能由工程師按本合同第58條第2款所命令的,且可根據本合同第52條確定的款項;

  就所有其他費用和收益而言,應采用用一百分比率乘以實際支付或即將支付的款額所得出款項計算,如建筑工程清單已有對有關暫定款列定一個比率的規定,則應按承包人就該項目列定的比率予以計算,如無此種規定,則應按承包人在標書附錄所列的,且建筑工程清單已就該具體項目作出認可的比率計算。

  59.5 在按本合同第65條出具任何證書前,若其包括有有關任何指定轉包人所完成的工程,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的任何付款,工程師有權要求承包人提供充足證據,證明包括在先前證書中的有關該指定分包人的工程或貨物、材料或服務的付款,已全部由承包人支付或清償,否則將視為拖欠,除非承包人:

  書面通知工程師,他有充足理由不予或拒絕此種付款支付,且

  向工程師提供充足證據,證明他已就此書面通知該指定分包人,

  業主有權在工程師出具證書后,向該指定分包人直接支付按規定應由承包人向該指定分包人支付,然而卻沒有支付的所有款項,留置款除外,然后從業主應支付或即將支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將此筆付款抵銷。

  59.6 如上所規定,如果指定分包人在施工,或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中對承包人承擔的義務期限超過本合同所規定的維修期,承包人應在維修期滿后,隨時把此種義務在期滿前所產生的利益應業主的要求轉讓給業主,費用由業主承擔。

  證書和付款

  60.1 除另有規定外,付款應按第二部分第60條的規定,分月進行。

  60.2 如業主向承包人預付有關建筑設備和材料的款項,付款和還款的條件應在第二部分第60條中予以規定。

  60.3 如因施工需從施工所在地國的他國進口材料、設備,或因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需由此種他國輸入的勞務完成,或因任何其它情況必需或必要,合同項下的某部分付款需按本合同第72條的規定用有關外匯進行支付,支付條件應按合同第二部分第60條的規定處理。

  61.除本合同第62條所述的維修證書外,任何證書不得視為是對工程的認可。

  62.1 只有工程師簽發了維修證書且交給業主,說明工程已完工,維修情況令他滿意,才能視合同已經完全履行。工程師應在維修期滿后,或,如工程的不同部分適用不同的維修期,在最后一個維修期滿后____天內簽發維修證書,或在所有在此維修期中,按本合同第49和第50條規定,命令進行的工程完成且令工程師滿意后立即簽發,本條款必須全面執行,不管先前業主是否已進入、占有或使用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維修證書的簽發不得作為按第二部分第60條的規定向承包人支付第二筆留置款的前提條件。

  62.2 業主不得因本合同或施工所產生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對承包人負責,除非承包人在簽發本條款規定的維修證書前,就此種事項已提出書面索賠。

  62.3 盡管簽發了維修證書,承包人以及業主(但應符合本條第2款的規定)仍應對發生在證書簽發前而在證書簽發時尚未履行的合同義務負責,為決定此種義務的性質及范疇,應視本合同繼續對合同雙方有效。

  補救和權力

  63.1 如果承包人破產,或被法院下達了破產者產業管理接收令,或遞交了破產申請,或因債權人而處置或轉讓財產,或同意在債權人決議委任的檢查委員會監督下執行合同,或,如其是一個公司,將被清算(不是因合并或重組而進行的自愿清算),或承包人事先未征得業主的書面同意而轉讓合同,或工程師書面向業主證明,他認為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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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5

  發包方: 豐匯大寨煤業公司

  承包方: 榆次城鄉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調度樓加層(圖紙:前進煤礦辦公室)

  2、工程地點:大寨煤礦。

  3、工程計劃批準單位:

  4、工程范圍和內容:主體磚混結構一層,建筑面積260M2。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

  2、本工程開工日期:年 竣工日期: 20xx 年 10 月 7 日。

  3、除遇不可抗力外,工期不得延誤。

  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

  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6)其它。

  第四條 雙方權利與義務

  發包方:負責工程質量的監督,施工進度的控制。

  承包方:履行承包協議范圍內的施工內容并遵守國家現行工程質量驗收規范標準》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規。

  第五條 安全施工

  承包方在施工期間應做好各項安全預防措施,保護好現場使用的設備及材料。施工期間由承包方原因造成工傷事故由承包方負責;發包方不承擔任何責任。施工期間由發包方原因造成工傷事故由發包方負責;承包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 質量驗收

  工程竣工按現行國家工程質量標準進行驗收,質量等級達到合格。

  第七條 質量保修

  在工程質量保修期內(一年),所發生的維修工程費用由質保金中扣除。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種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 4 份,其中發包方執 3 份,承包方執 1 份,副本 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備案。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承包方委托代理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20xx年 7月 20 日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因甲方工程施工需要,將 模板制作安裝項目分包給乙方施工,本著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雙方責任和權利,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地完成,根據我國現行的《建筑法》、《合同法》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條款,望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施工地點:

  3、承包方式:主體模板制作及安裝、包工包料。

  4、承包范圍:施工圖及設計變更聯系單所有涉及的梁、板、柱及剪力墻、構造柱、陽臺欄板等模板安裝拆除、螺桿制作安裝拆除以及內架搭設拆除,施工中所用的所有材料,包括模板、鋼管、鐵釘、鐵絲及所有木工工藝施工機具,爆模所造成混凝土的鑿打,以及小型構件模板制作,樓層清理及樓層軸線和細部放線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二、施工工期:

  乙方應按甲方每月進度計劃合理安排人員進行施工,樓層模板制作安裝每層不超過10天,若遇設計變更、停電、不可抗力等原因或其他分項工程未能及時配合及其甲方原因造成的,經甲方項目經理簽證認可后方可順延工期。如因乙方自身勞動力儲備不足及返工所造成工期延誤,每超過一天罰款300元,相應提前一天獎勵300元。

  三、承包價格及結算方式

  1、承包價格:本工程模板分項工程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給乙方,承包單價為125元/㎡,總建筑面積按施工圖紙面積進行計算,架空層及設計更改增加部份另算(其中基礎已施工完成,結算時扣除8000元)

  2、結算方式:甲方根據乙方施工進度,按每月25日前進行統計工程量,于次月10日至15日前支付前月進度工程量的80%工程進度款。其余待中間驗收合格后支付15%工程款,剩下5%作為工程保修金,待工程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四、工程質量: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設計圖紙、施工組織、施工方案、工程技術聯系單、交底單及國家現行建筑工程施工規范、規程和標準的要求,嚴格按(GB50202—20xx)規范精心施工,并無條件地接受甲方全方位、全過程管理。

  2、本工程木模制作質量必須做到合格標準,每道工序完成后應通知甲方管理人員及監理進行檢查驗收,驗收中如有甲方管理人員和監理方提出的整改要求,乙方應無條件進行整改。

  3、模板拼縫必須嚴密,以免水泥漿滲漏。內架立桿、掃地桿、剪刀撐等搭設應符合安全及規范要求,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4、混凝土施工中如有模板發生混凝土脹模現象,處理費用由乙方負責;因乙方對施工圖的不熟悉所造成的返工或重做由乙方負責。

  5、乙方應配合甲方對工人進行質量、安全的交底。

  五、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施工用水、用電接至現場,提供施工圖紙;

  (2)提供坐標控制點,水準點,每層主要控制線。

  (3)及時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及時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配合乙方協調有關工作。

  (4)外墻腳手架按每層跟上。

  (5)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2、乙方責任:

  (1)全面履行合同,嚴格按規范、規程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嚴格履行合同工期,確保按期完工;

  (2)服從項目部、甲方、監理等單位的管理和指揮,遵守項目部各項規章制度及處罰制度;認真接受現場有關部門的質量監督;

  (3)負責施工設備、機具的準備及人員組織調配,如在施工中所發生相互矛盾問題應服從甲方協調;

  (4)乙方造成質量事故或不符合相關規范及方案要求施工的或驗收不合格的,乙方無條件返工、返修至合格;

  (5)乙方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應服從甲方各項管理制度(各項管理制度附后)

  (6)甲主提供樓層固定式配電箱及到施工樓層的移動式配電箱,接出路線由乙方協調有關工作。

  (7)負責提供相應的材料收據及人工工資表,嚴禁使用童工和無合法手續人員參加班組生產,若發現每人次罰款500元。

  (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工程自行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者部分在分包給他人。若乙方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者在分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安全生產: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指定安全員專人負責安全生產,服從安全管理人員監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以確保施工安全,如違章操作而引起安全及其它事故,其責任與造成的經濟等有關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后甲方進行三級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并簽字作為備案。

  工人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遵守工地現場的一切規章制度,安全員要隨時監督,服從甲方的總體安排。

  乙方工人進場施工,必須配備施工操作證,持證上崗,嚴禁非機電人員操作機械,必須樹立高度的安全意識,在施工區與生活區內,工人的安全自行負責,要自覺做好施工現場文明整潔工作,如有違反,則按公司及甲方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罰。

  外來務工人員必須及時辦好外來人員的暫住手續,否則若遇到檢查而帶來的一切后果自行負責。

  班組長及時登記每月民工工資,從進度款中支付,如進度款不夠支付必須由乙方墊資。根據勞動部的要求,工人必須與項目部簽定勞動合同

  七、違約責任:

  第一個月的進度款預留2萬元做為本工程的違約保證金。

  八、其他

  本合同正副本共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合同未盡事誼,雙方另訂立補充合同。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7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鋼結構安裝分項工程交由乙方承包,雙方經友好協商制定本協議條款如下,請雙方務必遵照執行。

  一、承包項目:

  混凝土澆筑:甲方供主要材料(石子,沙,水泥了,水,電等)。澆筑過程中所需要各種耗材及機械由乙方自理(攪拌機,運輸車輛,模板,振搗設備等)。

  二、承包方式:

  清包工。

  三、承包價格:

  以建筑面積計:6.5元/m2。

  四、工期要求:

  按甲方要求于20xx年10月28日至20xx年11月7日止。在農忙時必須照常施工,停工罰當月全部工程款,如果乙方放假停工,不按生產計劃進行。甲方不付工程款,并立即換掉乙方,重新換班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法律責任。

  五、質量與施工要求:

  質量應按國家規范和甲方施工方案要求。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為使工人加強安全意識,班組負責人在每天安排工作前進行安全教育,要強調安全操作,發現有人違反安全規程及時處理。甲方如發現有人違反安全條例者,每次處以10-15元罰款,班級負責人一并處罰。并保證每日自己的工作面內材料做到工完清場。

  六、安全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高處作業超過一層必須佩戴安全帶,并應系牢。

  2、不適宜高處作業的'人員,不得進行高處作業。

  3、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因安全意識,作業面不安全等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費用全部由乙方自付。

  七、獎罰辦法:

  1、各工種應按甲方要求工期及質量完成,超過工期一天罰款100元;因質量問題造成的返工,乙方應支付全部費用。

  八、結算方式:

  采用現金支付形式,甲方每次撥付工程款時按已完工程量的80 %支付工資。待該分項工程完成并由院方檢驗合格后結清余尾款。

  九、仲裁與調解:

  如若發生勞動爭議和經濟糾紛,雙方同意同勞動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進行調解。

  十、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協議一試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8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隊: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和原則, 甲方同意將 滬昆鐵路六沾增建二線站后房建新建沾益站房 鋼筋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為確保該工程施工工期、質量、安全,明確雙方的責、權、利,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滬昆鐵路六沾增建二線站后房建新建沾益站房工程

  二、承包范圍:

  按本工程設計圖紙(包括變更通知),所需要的全部鋼筋工程。

  三、驗收方式:

  按本合同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及相關部門的規定為依據,嚴格按要求驗收。

  四、單價及付款方式:

  1、_________/噸。

  2、按工程量支付工程進度款,待工程完工后,經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完尾款。

  五、甲方義務:

  1、按時提供圖紙,供應所需鋼筋,提供鋼筋制作場地。

  2、負責與乙方、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系,協調現場工作關系。

  3、施工前對乙方進行技術交底,為乙方提供合理有利的施工條件。

  4、甲方提供扎絲。

  六、乙方義務:

  1、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 。

  2、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3、嚴格執行現行圖家有關施工及驗收規范,并保證按質、按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4、服從甲方現場施工人員的管理及指揮,做到節約材料,嚴禁大材小用,優材劣用,浪費材料。

  5、鋼筋制作、綁扎規格尺寸、位置要準確,應滿足設計及施工規范的要求。質量目標要求達到優良等級。如質量不合格,乙方應即刻返工至合格,反工造成的人工、材料等費用概由乙方負責。

  6、澆筑砼時,乙方必須派足夠人手跟班看鋼筋。嚴禁高空拋下鋼筋等材料,材料應按現場管理人員指定的地點分類堆放整齊。所有制作現場要清潔,整齊。

  7、鋼筋下料,下料單必須經甲方工程師或施工員技術員審查后方可下料

  8、保證所承擔工程的施工質量,甲方制定的工期、施工進度,服從甲方現場施工管理人員的管理,遵守國家、地方及施工現場的各項制度。

  七、安全要求

  1、乙方必須注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和公司及現場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程,嚴禁違章操作。在施工過程中造成的大小傷亡事故,概由乙方負全部經濟和刑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當地有關部門及工地的法津、法規和規章制作,違者造成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3、工地嚴禁打架、斗毆現象,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嚴重者送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八、其它要求

  1、所有施工用具及機械設備由乙方提供。

  2、乙方自行自理吃住。

  3、嚴禁在正常施工日內有不開工現象,否則甲方有權更換施工隊伍,期間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

  4、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派專人負責盯住現場,完成乙方應盡的義務,否則甲方有權更換施工隊伍,期間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

  5、乙方不得進行再分包,否則甲方有權更換施工隊伍,期間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

  6、嚴禁浪費材料,施工所剩下的≥50cm鋼筋(采用焊接)必須用于適當部位。

  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后,即可生效。完成本合同的內容后,甲方收回合同,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承建工程的實際情況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下,雙方一致同意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資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房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結構層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質量:確保證一次性驗收合格。

  5、工程工期:確保總包單位,在本工程節點和總進度計劃前完成施工任務,進場日期待中間驗收后以甲方通知進場之日起 完成。

  二、承包方式

  三、承包范圍:

  乙方已踏堪現場且已熟悉和理解施工,按圖紙要求,負責施工,二次結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圖紙,設計變更等技術文件所顯示的全部工程項目。

  四、工程質量:

  1、質量目標:同甲方和總承包方合同條項確保合格工程。

  2、人員進場須進行樣板工程,一旦確認,后續工程需按照同等,質量要求進行施工,如樣板工程不能滿足質量要求,本合同乙方自動放棄。

  五、施工工期:

  1、乙方承諾:工程的施工工期完全滿足甲方編排的工期節點進度表要求施工,月時度計劃要求完成。(包括法定的節假日在內)否則每延一天罰款1000元/天。.乙方保證每天施工所需要的人數。

  2、在農忙期間,保證施工生產的正常進行,確保甲方要求的節點工期,若乙方施工的節點工期天數有拖延的每延遲一天罰款20_元/天。

  六、安全生產:

  1、甲方為乙方工人購買安全意外責任險。

  2、乙方必須按安全施工要求進行施工,杜絕重大傷亡事故。

  3、雙方對各自施工安全分責任承擔,若出現重大傷亡事故,根據事故鑒定分清雙方責任承擔事故責任和費用。原則是誰的安全責任由誰負責。

  4、安全防護乙方不得隨意拆除和移動,在施工需改動的部位須經甲方項目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實施,并按照防護要求,否則,每處罰款500元。

  七、文明施工:

  1、本工程的文明施工,目標為江蘇省文明工地。

  八、甲、乙雙方約責任:

  1、甲方負責:

  甲方________為履行本協議的全權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對工程的施工,生產、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負全責,對乙方各項指標的考核有一票否決權,對乙方定期的召開生產協調會,并按合同條款撥付生活費和工程進度款,和對乙方各項工作的指導,檢查和督促。

  2、乙方負責:

  ⑴乙方委托________為履行本協議的代表人,行使合同的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合約期內,乙方代表必須常住施工現場,每月不得少于25天,若確需離開工地,必須得到甲方現場負責人的同意。否則,每缺勤一天罰款貳佰元。

  ⑵乙方應按照甲方的編排合同,同等工程施工計劃精心組織,按排施工,所有甲方在工作上的布置和調度,如乙方不執行,甲方可直接安排他人實行施工,因此發生的費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⑶根據工程進度,由甲方提供準確的要料計劃,各工種自用鋼絲繩、小型工具等由乙方自行采購。

  ⑷嚴格按照江蘇省文明工地的要求組織施工生產,確保本地直到“江蘇省文明工地

  九、材料:

  1、甲方只提供,

  ⑴置筋的鋼筋,黃沙、水泥、紅磚、石子、砼乙方根據施工圖紙及承包人的要求,完成合格的二次結構砌體工程。

  ⑵升降機、塔吊、外架、攪拌機、電源提供至三級箱。

  十、工程結算造價的確定:

  1、本工程的結算價按圖紙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結算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計算。

  十一、工程結算造價的結算方法:

  乙方憑單位工程負責人開具的工程完成情況證明并經甲方審核通過后可須結當月完成的工程量,當月完成的工作量可作為預付工資(生活費)的依據。

  十二、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工程款的結算參照甲方和總承包方的合同工程的結算方式進行結算。

  十三、其它事項:

  1、若乙方的勞動或工程的施工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不能滿足合同中約定的要求,并經整改不力仍達不到約定要求,甲方可隨時終止本合同的執行,退場不予結算。

  2、工程施工中所有針對乙方的罰款,如乙方不簽字同樣生效。

  3、未盡事宜,同甲方和總承包方的合同與本合同有同樣的效力。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工程款清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10

  合同簽訂時間:

  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湖畔護坡工程承包項目發包給乙方,包工包料施工,湖畔護坡全長按x米計算。

  第二條、施工方案

  護坡

  (1)基底寬x米,厚x米,自下而上慢慢收至高度為x米,受力部分需冷拉絲磚帶,外墻做磋沙(水泥標號為42.5,磚要好質量的青磚或紅磚)。

  (2)拆除廁所旁房屋三間,作進出路。

  (3)完工后做圍墻10米左右。

  (4)墻與岸間的空隙用泥土夯實,并在墻上加適量的漏水管。

  第三條、合同工期

  1、經雙方協商確定,工程期為x日,暫定于自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x月xx日止,具體開工時間由甲方下達開工令后方可開始施工。

  2、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或甲方要求乙方暫停工作,工期相應順延。

  第四條、價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總承包價為 元。

  2、上述總承包價為包干價,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內容,包工包料及其它一切費用(包括拆房,打圍墻),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3、付款方式:竣工驗收后付 元,除總金額的百分之五質保金外,剩余部分 付,質保金一年滿后付清(時間按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五條、甲方義務

  1、按合同向乙方撥付工程款。

  2、幫助協調施工現場的臨時用水、用電等事宜。

  第六條、乙方義務

  1、承包人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等進行監督檢查,處理日常相關事宜,確保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穩定。

  2、承包人必須自行完全本合同工程,不得轉包他人。

  第七條、施工安全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凡在施工過程中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方案》和《質量驗收標準》為依據。如驗收不合格,乙方應負責無償返工。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按應付金額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支付利息)。

  2、因非甲方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內容,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工程總金額百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于x年xx月xx日由雙方簽訂,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x份,上方各執一份,上交x份。

  發包單位(甲方)(蓋章)

  承包人(簽字或蓋章): 聯系電話:

  x年xx月xx日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11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專用條款: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11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8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9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0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3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說明本合同。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適用標準、規范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范但有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范的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后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范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圖紙

  4.1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相關的合同范本弱電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議書綠化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議書裝修施工協議書 4.3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實行工程監理的,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托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征得發包人批準的,工程師應征得發包人批準。

  5.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5.4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5.5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不實行工程監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 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于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于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項目經理

  7.1項目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7.3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系時,項目經理應當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并征得發包人同意。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1234567

  10.2群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3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1、開工及延期開工

  11.1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1.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12、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期延誤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三、質量與檢驗

  15、工程質量

  15.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6、檢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6.4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17.2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后,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8、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車

  19.1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范圍相一致。

  19.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雙方責任

  (1)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設計重新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采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采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人采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1234567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并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后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后,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6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后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四、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3.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采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23.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應當在23.3款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4、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25、工程量的確認

  25.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工程師接到報告后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本通用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后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6.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五、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實行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雙方應當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一覽表,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覽表包括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7.2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并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1234567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于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于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貨時間早于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貨時間遲于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負責采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

  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8.2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工程師發現承包人采購并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六、工程變更

  29、工程設計變更

  29.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準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并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

  31.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1.3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1.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1.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七、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2.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2.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32.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2.5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

  32.7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3.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3.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通知經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后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3.3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33.4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1234567

  33.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3.6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4、質量保修

  34.1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4.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人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范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八、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 發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24條提到的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提到的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通用條款第33.3款提到的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2承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條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3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6、索賠

  36.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6.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8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8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4)規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36.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7、爭議

  37.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7.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非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38.4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40、保險

  40.1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1234567

  40.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人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

  40.3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托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0.4承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0.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1、擔保

  41.1發包人承包人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41.2一方違約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41.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42、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2.1發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工程師認可,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并承擔有關費用。

  42.2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3.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如發現后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2施工中發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 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44、合同解除

  44.1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發生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3發生本通用條款第38.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4.5一方依據44.2、44.3、44.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與終止

  45.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條款第34條外,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45.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發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46、合同份數

  46.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1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公司、工程監理,施工隊之間的責任、權力和利益,使公司的品牌,產品的品質、企業的文化得以進一步的深化和提升,確保公司、工程監理和施工隊三方有章可依、違章必究、政令暢通、禁令行止,特訂立此責任承包協議。

  一、乙方責任承包人的資格與條件:

  1、具有從事裝飾工程管理兩年以上的管理經驗,特別是具有中大型工裝裝修經驗。

  2、具有高中以上學歷或具有工程監理證書、工程師以上的資格證書。

  3、在社會上或在公司沒有任何劣跡表現,包括違法亂紀的現象,具有以公司為家、以客戶利益為重,以工人利益為己任的高尚品質。

  4、具有裝飾工程豐富的工作經驗、溝通能力、業務知識、包括施工管理、材料知識、文化知識、識圖知識、工藝制作及流程、設備、工具等知識的經驗;具有監督、檢查、指導、服務、協調、溝通等方面的工作能力。

  5、具有較強的施工隊伍管理及帶隊施工的能力。

  1)必須要有固定的施工技術人員,各種人員必須齊全,技術全面,還具有豐富的裝飾工程施工經驗。所有施工人員必須經公司嚴格審核、審查、注冊、登記、編號、考查和考核。

  2)各工種施工隊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制度、質量管理規定、安全文明管理規定、檢驗和檢測制度等,違反者公司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理。

  3)乙方責任承包人,承包公司工程時,在每單工程結算后抽出1%的結算款作為工程維修保證金,退工程保證金時必須是施工隊在公司所承建的最后一單工程結算滿一年后,且無任何工程質量問題,以及無任何違法亂紀現象,經主管工程監理,工程部領導審批,上報公司辦理退款手續。

  二、承包方式:

  1、乙方承包的裝飾工程:

  2、承包范圍:包工、包料、包運雜費、清潔費、其它一切費用。

  3、工程預算總造價:(詳見甲方工程報價單)。乙方完成后,按實際完成工程量進行結算,施工過程中,經甲方和業主雙方認可的工程修改報價單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工期:按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工期為準。

  5、乙方承包人同時最多只能承包公司2項工程。

  三、工程施工管理:

  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公司裝飾工程《文明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及《安全施工管理規定》兩規定條例,違者按公司制度處罰,情節嚴重者懲罰或終止承包合同。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住宅裝飾驗收標準》執行,甲方將按照此標準進行嚴格的驗收。

  3、乙方對于不符合四方施工質量、施工標準、施工規范的問題,不管是工地文明、安全、衛生、防火、防水方面,還是技工手工工藝方面,凡是不合要求的,限期整改,不整改者,處以重罰,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責任承包人負責,工程結算一年內,工程出現質量問題(在公司維修保證書范圍內)在業主提出一周內乙方承包人必須負責維修,否則公司安排人進行維修,并從工程維修保證金中扣除維修費。

  4、乙方在責任承包工程期間,凡出現重大安全、質量責任事故,甲方不僅追究乙方經濟責任,還要追究其行政責任,違反法律法規者,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并終止責任承包合同,取消責任承包資格。

  5、乙方在責任承包工程期間,凡出現媒體曝光事件,給公司名譽等受到極大的損害,甲方將終止責任承包合同,不退回工程維修保證金,還要追究其經濟和行政責任。

  6、所有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服從公司的監督、檢查、指導。對公司或業主提出的工程問題及工藝要求,如得不到落實,公司有權對施工責任承包人按規定處罰,甚至終止責任承包合同。

  7、乙方責任承包人,對所負責的施工隊伍所用的技術工人必須以公司員工的身份出現,如公司檢查發現不了解公司的情況、文化、品牌、等方面或業主發現不是公司的技術工人,公司有權對責任承包人進行處罰,甚至終止承包合同。

  8、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或形式將甲方的裝飾裝修工程轉包給其他方,否則甲方將終止責任承包合同,不退回工程維修保證金,還要追究其經濟和行政責任。

  9、嚴禁乙方責任承包人及施工人員與他人談及工程承包、轉包、報價、設計、經濟信息等原則性問題,在任何情況下,不得以第二、第三人稱稱呼公司,如“你們公司”“他們公司”,如出現則處以罰款。

  10、乙方責任承包人及施工人員必須證件齊全及辦理公傷理事故保險(公司可協助辦理),費用處理;如不辦理,出現的所有問題及公傷事故由責任承包人負責并承擔所有費用,工人出入證和放行條由乙方責任承包人負責辦理。

  11、公司對乙方責任承包人所承包的工程,不再對技術工人管理進行安排。

  12、乙方責任承包人不得炒單,不得私自做工程項目,不得接業主錢物,一經發現,甲方將終止責任承包合同,不退回工程保證金,還要追究經濟和行政責任。

  1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責任承包人應及時發現合同報價單中的漏項或工程量不足,及時向工程部報告并填寫工程變更通知單,通知業主簽字認可。

  14、乙方責任承包人要會同公司工程部對所承建的裝飾工程各項目進行登記、丈量,列出工程結算清單,如發現有漏項或工程量不足,甲方將以合同的價格對漏項或工程量不足進行計算工程金額,由乙方責任承包人全額賠償,并處以100%處罰,且取消責任承包合同,沒收一切保證金(公司認同或贈送的.除外)。

  15、乙方責任承包人所承建的裝飾工程完工后,必須經公司工程部全面驗收,并把驗收單交給客戶簽字認可,否則一律不與責任承包人結算,或按不合格工程論處。

  16、與客戶結算完畢后,乙方責任承包人與施工隊伍結算時有爭議的部分,由工程部進行協調處理,此項工作完成后公司與乙方責任承包人進行結算。

  17、工程預算中的折扣優惠,甲、乙雙方按扣點方式共同分攤。對業主扣款事項和金額(工程質量、材料質量、安全、工期、服務等方面),則由乙方責任承包人全額承擔賠償,或根據實際情況視情節輕重,由工程部審核,報公司批準進行減、免處理。

  18、所有施工人員在上班期間必須統一著公司服裝,所有工程項目的管理制度、形象宣傳必須統一按公司規定。

  19、乙方責任承包人必須按照規定工期完成工程,否則延期按100元/天,從工程款中扣除。如業主材料不到位或工程增加可向公司申請延長工程期限。

  四、收、付款方式:

  1、根據先期的預算,甲方負責向業主收取預算金總額的10%作為定金。

  2、乙方施工人員進場三日內,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要求業主催交總預算金額的30%,按甲方指定的賬戶或指定地點及財務人員承兌。甲方在乙方水電基本完成后,付乙方總預算金的15%。

  3、在乙方泥水、電工基本完成,木工進場前向業主催交總金的40%,其中甲方付給乙方總預算金中的20%。

  4、在乙方木工基本結束,油漆、扇灰工程開始前,乙方向業主催交總預算的15%和增加項目的80%,并按結算總造價,甲方收取總造價的%(包括以前所收的款項,另加1%作為乙方的維修保證金)剩余部分為乙方全部所得。

  五、收取工程扣點方法:

  1、工程總造價(結算)叁萬元(¥30000、00元)以上(含叁萬元)(¥30000、00元),甲方收取工程總造價(結算)的30%。

  2、在工程總造價(結算)叁萬元(¥30000、00元)的基礎上,每增加造價肆千元(¥4000、00元)甲方在原收取總造價(結算)的30%基礎上,加收1%,即總造價(結算)的31%,(例:34000、00元,收取點31%;¥38000、00,收取點32%),以此類推。

  3、工程總造價(結算)伍萬元(¥50000、00元)(含伍萬元)甲方收取總造價(結算)的35%。

  4、在工程總造價(結算)伍萬元(¥50000、00元)的基礎上,每增加造價(結算)壹萬元(¥10000、00元),甲方在原收取總造價(結算)的35%基礎上,加收0、5%,即總造價(結算)的35、5%,(例如:¥60000、00元,收取點35、5%;¥70000、00元收取點36%等),以此類推。

  5、工程項目在沒有泥水工程的情況下,在伍萬元(¥50000、00元)以內(含伍萬元),甲方在收取總造價(結算)35%,總造價(結算)每增加壹萬元(¥10000、00元)的情況下,甲方參照本條款第四條收取的方法。

  6、工程總造價(結算)在拾伍萬(¥150000、00元)以上(含拾伍萬元)甲方收取總造價(結算)的40%。

  六、施工材料的控制和管理:

  1、乙方責任承包人工程所用的工程材料,必須按照合同書、報價單和施工圖紙規定和確定的材料,包括材質、品牌、規格、性能、質量等必須達到所規定的要求,違者重罰。

  2、除公司規定或同意乙方責任承包人自行采購的材料外,其它工程材料都應到公司規定的材料采購點采購,乙方責任承包人無權隨意采購,違者給予重罰。

  3、乙方責任承包人未經公司同意私自采購的材料,甲方不予認可,并進行100%處罰,從工程維修信譽金中扣除。

  4、乙方責任承包人私自采購的材料,甲方有權將所承建的工程項目拆除,損失由責任承包人100%負責,并根據情節的輕重進行100%-500%的處罰。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的全部文本,甲方擁有最終解釋權。

  甲方:廣州恒藝裝飾設計有限公司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13

  甲方(單位全稱):工程建設公司

  乙方(單位全稱):XX有限公司

  甲方承建國道315線X段公路交通安全設施工程A標段的施工任務,因工程施工需要現將部分施工任務承包給乙方。為明確和維護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施工地點:國道315線公路交通安全設施工程A標段;

  二、工程內容:K0+000-K34+360、K0+000-K66+000段內的單柱標志牌、雙柱式標志牌、懸臂式、懸掛式、道口標注,發光型標線、輪廓標、里程碑、百米樁、公路界碑等工程項目,具體工程內容和工程數量見附表《工程量清單》。由于設計缺陷,施工圖紙中的工程內容和數量與業主提供的清單工程量的工程內容和數量部分不符。但工程量清單中所列工程數量和內容的變動,絲毫不會降低或影響合同條款的效力,也不免除乙方按規定的標準進行施工和修復缺陷的責任,承擔5萬平方米標線工程,每平方37元計算。

  三、工程承包:

  1、甲方收3%項目部綜合管理費,11%公司管理費,乙方承擔3.3%項目稅金。

  2、工程承包價為:¥6185991.00元,大寫人民幣:陸佰壹拾捌萬伍仟玖佰玖拾壹元。

  四、進行工程承包的施工隊必須具備本工程施工的勞務人員、機械設備、技術力量、資金周轉、材料采購運輸等各項條件。

  五、施工工期:自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11月31日。甲方對乙方進行半個月的試工期,若在試工期內質量、安全、信譽等達不到甲方要求,或不能令甲方滿意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乙方無條件退場,由此而發生的費用、責任由乙方自負。合同簽訂之后,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時間保證勞動力、材料及施工機械設備進入施工地點,否則,甲方將按乙方自行解除合同處理。

  六、支付方式:

  1、合同簽訂前,乙方必須交納現金9萬元(保險2萬元,環保押金5萬元,交竣工文件2萬元),作為該合同的履約保證金。工程完工后,甲方會同監理組織檢測,工程經檢測合格后,甲方一次性給乙方返還7萬元該履約保證金。2萬元保險費不予退還,公司用于購工程一切險,如乙方簽訂合同后拒不進場或者進場后中途未經過甲方同意擅自撤場,該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2、乙方必須在甲方要求的工期內保質、保量地完成全部工程施工任務。甲方根據完成的工作量填報工程價款,待業主批復、資金到帳后,從每次業主批復的工程價款額中扣除10%的質保金后將剩余價款按實際完成的工程數量支付給乙方,乙方完成的工程必須達到質量標準要求,否則不予支付工程價款。扣除的保修金不超過工程總承包價的10%,待工程完工后,甲方會同監理組織檢測,工程經檢測合格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合同協議書后面所附的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內容和數量是設計的預計數量,僅做參考,不能作為給乙方最終結算與支付的依據。實際支付按乙方實際完成的'合格的工程量,由甲方按技術規范規定的計量方法,以業主、監理認可的尺寸、斷面計量,按工程量清單中的單價計算支付金額;

  4、除非合同另有規定,工程量清單中有標價的單價均已包括了為實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勞務、材料、機械、質檢、安裝、缺陷修復、管理、保險、稅費、利潤等費用,以及本合同協議書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義務和一般風險;

  5、因工程施工、材料采購、設備租賃、勞務費支付、物資運輸等發生的與該工程項目有關的一切稅金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6、工程結算時乙方必須出具由甲方填寫完整的施工現場工程量確認單和甲方技術負責人、技術員及乙方合同簽訂人共同評定的交工質量簽訂書,否則不予結算。

  七、主要人員、機械設備及要求(強制條件):

  1、乙方必須在簽訂合同之日起7天內,主要人員、機械設備、材料全部到達施工現場,否則甲方將根據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或終止合同;

  2、乙方必須配足與施工工程相適應的施工人員、機械設備(機械設備完好率必須達到90%以上)。否則,導致影響工程施工進度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進場機械設備按甲方要求和工期合理安排。

  八、主要材料要求:

  1、所需的主要材料乙方按設計文件要求和業主的要求進行采購,所采購材料通過業主第三方檢測后方可進場使用,否則不予進場。

  2、所有基礎的施工要符合《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范》(JTJ041-20xx)的規定;工程所需的水泥混凝土由甲方提供,供應到位。其費用按公司成本價加運費扣回。

  九、工程安全責任:

  1、乙方進出場安全、施工現場的機械和人員安全責任全部由乙方負責,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2、對于可向業主或保險公司索賠的損失和費用,乙方應及時收集整理索賠資料,向業主或保險公司索賠,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索賠失效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3、在施工期間,因乙方不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而發生一切事故責任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人員在施工時間擅自離開工地,所發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十、工程質量責任:

  甲方:

  1、甲方應派技術人員對乙方的工程施工進行現場監督和技術指導,把好施工放樣、工序操作、自檢驗收等質量關,避免乙方的返工;

  2、因甲方指揮不當造成屬甲方責任的由甲方承擔。雙方都有責任的按協商比例分擔;

  3、甲方組織人員進行對乙方施工的工程項目進行完工檢測、評定、核實。

  乙方:

  1、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甲方的現場管理和技術指導;

  2、施工期間,工程因乙方管理不善,出現施工現場混亂、發生質量隱患等現象,造成被業主、監理和上級單位通報、返工、罰款的,返工費、罰款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將對乙方處以返工費、罰款額30%的處罰。造成工期延誤的,甲方仍將按本合同中工程進度責任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相應處罰,情節嚴重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承包協議,并將乙方清除出場,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完成的工程經甲方驗收不合格需要返工時,乙方無條件返工。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施工的工程項目完工后,要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驗收申請書,由甲方會同監理組織檢測,工程經驗收合格后乙方才能退場;

  十一、工程進度責任

  服從甲方的管理,執行作業計劃,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工程施工任務。若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完成工程施工內容,乙方向甲方按5000元/每日支付違約金。拖延工期超過5天以上,甲方可以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負責(包括監理、業主等部門罰款和其他一切責任)。

  十二、農民工隊伍工資支付

  乙方按月及時兌付農民工工資,并將農民工工資表報甲方設在工地的項目部核實,如乙方不能按月及時兌付農民工工資,造成農民工上訪事件發生,其責任均由乙方承擔,情況嚴重時,甲方可暫停給乙方支付工程價款,必要時由甲方直接給農民工兌付工資,費用從支付給乙方的工程價款中扣除。

  十三、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

  1、甲方設立國道315線察汗諾至德令哈段交通安全設施工程A標段項目部,對乙方按施工計劃下達工程進度指令,派出管理人員、技術人員進行現場監督和技術指導;

  2、甲方負責乙方工程的質量管理、進度計劃與技術管理;

  3、按有關規定辦理用工手續,對進場勞務人員負有組織管理和規章制度教育等管理責任;

  4、加強安全生產和事故防范教育,監督檢查乙方在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5、開工后甲方提供乙方200萬元的周轉資金,確保工程順利實施。

  (二)、乙方

  1、遵守勞動紀律、執行操作規程,承擔違紀違章責任,承擔因乙方工作過失造成工程損失的經濟責任;

  2、乙方進入現場后要盡快核實自己的工程數量和內容,此項費用乙方承擔。;

  3、項目開工后,乙方必須為自己管理的農民工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并將保單復印件報送給甲方,如乙方不購買,甲方將強行為農民工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費用從支付給乙方的工程價款中扣除;

  4、按有關規定辦理用工手續,如實填報勞務人員情況,并收集好參加勞務人員的身份證件。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勞務人員,合同簽訂人無特殊情況每月堅持守工地時間不得少于25天。若需離開工地時,必須向項目經理請假(寫出請假條),批準后方可離開工地,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及責任自負。同時,合同簽訂人在施工現場堅守工地時間達不到實際工期2/3以上時,甲方將原合同廢止,重新委托施工人員簽訂新的合同,與原合同簽訂人不再發生勞務關系。

  5、乙方必須配備2-3名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工程測量放樣及施工現場的管理和技術指導,相應的測量儀器和工具乙方自帶,并按工程施工進度編制完成相應的技術資料。配備1名技術嫻熟、實踐經驗豐富的試驗人員,負責完成工程所需的一切試驗檢測工作和相應的試驗檢測資料。乙方按要求每旬或每月將完成的技術資料和試驗資料報送甲方設在工地的項目部檢查,工程完工時,一切工程技術資料和試驗資料均要同時完成,交竣工驗收前,要完成交竣工驗收資料的編制。工程使用的各類表格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購買。

  6、工程施工前期和施工當中的各項工藝試驗、驗證試驗和標準試驗工作由甲方協助乙方開展,與此(如混凝土配合比試驗、自采材料各項指標試驗、外購材料檢測以及施工期間的材料抽檢、砼強度檢驗等)有關的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要及時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試驗數據和資料,以便于資料的及時上報,因乙方資料延報造成分項工程開工延誤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7、施工期內乙方人員的住房(帳房)、供水、主副食、燃料、勞務用具等費用由乙方自理;

  8、加強對農民工環保知識的宣傳和教育,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乙方不得隨意破壞當地植被,不得亂挖亂棄,不做有損國家和甲方利益的事情,并按國家有關規定納稅,勞務稅3.25%乙方自理。原材料乙方開公司名稱發票進入成本;

  9、乙方自行承擔自己人員因病救治的醫療費用,自行承擔進出場費用和生活費用;

  10、所完成的工程經甲方驗收簽認后,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務費用;

  11、遵守施工駐地鄉規民約和民族宗教習慣,搞好環境保護,維護工程安全,杜絕違法行為發生。

  十四、其他事項:

  1、施工期間內,因雨、雪、冰凍等自然因素不能施工時,所產生的人員、機械設備窩工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2、施工期間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勞務人員發放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

  3、施工期間內,因工發生傷亡事故,乙方應及時報告甲方,并由甲方報告監理工程師和建設單位。因工傷亡應及時救治,醫療終結,依鑒定結論,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其相關開支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非施工原因死亡和非作業時間發生的其他傷亡事故,其責任和費用也由乙方自負;

  4、乙方開工壹個月后,生活確實困難的,甲方可以按勞務人員花名冊預付適當的生活費,在后續價款支付時扣回。

  十五、本合同必須經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甲方印章,乙方必須由法定代表人(乙方為自然人應交身份證復印件、蓋章、簽字并押指紋,并寫明聯系電話和銀行帳號)簽字后生效,待工程完工并缺陷責任期終止后結清經濟手續,合同自行失效。

  十六、甲、乙雙方應維護合同的嚴肅性,在執行合同階段若有爭議,乙方向甲方主管單位(青海省公路工程建設總公司)申請協調解決,協調無效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訴訟。

  十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需要有文字根據的,要有雙方簽字的備忘錄。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十八、本合同條款及內容除甲乙雙方約定,不得隨意更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經辦人: 經辦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14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1、承包事項:

  2、承包方式:平米包干, 元/m2,總建筑面積為: m2,總價款為: 元。大寫: 。

  3、承包范圍:工程技術資料的填寫、收集、整理、組卷、歸檔、備案,直至竣工。

  4、辦公用品歸屬:電腦、打印機、復印機、紙張、辦公桌椅、資料柜、筆、釘書機、釘書釘、尺、壁紙刀、膠水、資料盒由甲方提供,資料軟件由乙方承擔。

  5、工作分工

  乙方要保證資料填寫、整理與工程進度同步,工程竣工驗收前做好組卷和預驗收工作。

  ①檢驗試驗:甲方按乙方的要求負責原材料、試樣、試件的取樣及制作,乙方負責相關資料的填寫并送試驗室承辦檢驗試驗工作。

  ②資料編制填寫: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各種圖、安全資料中有技術要求和方案要求的由甲方工程師編制,所有報驗表、檢驗批表、驗收表、統表等均由乙方負責填寫。

  ③資料簽字由乙方找相關人員簽字,要求與工程同步。

  ④分包工程技術資料:乙方負責收集檢查驗收所有分包工程技術資料,并整理歸檔。

  6、結算

  地下室頂板結構封頂后付全部資料費的30%,主體結構封頂后付全部資料費的40%,竣工驗收備案后付全部資料費的30%。

  7、資料整理要保證驗收合格。

  8、乙方進入現場要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合同履行期間,乙方進入施工現場要戴好安全帽并按規劃的路線行走,防止出現人身傷亡事故。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日期: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15

  建設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本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原則,乙方在認可并執行合同各項條款的基礎上,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情況下,達成下列協議:

  一、工程名稱:

  二、承包范圍:

  三、質量:按甲乙雙方同意的圖紙的各項事項施工,乙方應按甲方雙方協商同意的要求按質量完成。

  四、工期: 天。

  五、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價: 元/噸,共計 噸,共計 元。

  2、付款方式: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六、甲乙雙方責任及義務:

  1、若甲方不按合同付款,乙方有權停止施工,乙方所造成的誤工及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2、乙方在施工前,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施工中的水、電、路三通,水電必須到施工現場。

  3、在施工期間,工地所出現的工傷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

  4、乙方若沒按設計要求施工和出現質量問題所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5、在施工期間個別天氣和個別情況,工期可以順延,因乙方原因,不按合同交工,甲方有權罰乙方工程總造價的2%罰款。

  七、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由壽光市人民法院裁決。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即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16

  發包方: (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方式:

  四、承包范圍:

  五、合同價款:

  1.所有箱體兩棟樓總造價為____元。不含稅,不開票。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付款方式為預收定金____元,提箱殼付____元 提明箱時付____元,提二層板電器時付____元。剩余完工后付清。

  七、承包方向發包方承諾按合同約定進行施工,工程質量達到合格。

  八、專用條款:

  1.工程質量等級:本工程質量等級為

  2.工期問題: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箱體時,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及時提供箱體。做門板時甲方必須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

  九、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2種方式解決。

  (1)提交 呼和浩特市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生效:合同簽訂日期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提供符合規范性要求的竣工圖及全部竣工資料,并應一式份。

  8、其他約定:按圖紙說明施工,達到甲方的要求,禁止隨地灑落、傾倒。

  八、施工組織與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圖紙三日內向甲方提交書面施工組織方案,乙方自行辦理開工報告等相關手續,甲方對乙方的施工組織方案進行審核批準,安排圖紙技術交底。

  2、乙方必須按合同工期和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監理對工程進度的監督、檢查,工程實際進度與計劃不符時,甲方、監理有權責令限期改進,乙方應按甲方、監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報甲方、監理審批后執行,期間趕工費用由乙方自理。月進度明顯滯后于進度計劃時,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款。若乙方明顯無力按約定工期完工時,甲方有權調換施工隊伍,乙方應在按到甲方退場通知的十日內無條件退場,并撤出所有人員及設備,工程款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支付,否則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項,每拖延一天按總工程款的2‰承擔延期違約金,造成其它損失的.,應全額賠償。

  4、施工中的水、電、食宿、工具等設施的約定:乙方自行解決

  九、安全及文明施工與管理

  1、乙方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操作管理規范。

  2、不得招收無身份證、有劣跡、身體殘疾人員及童工。否則后果自負。

  3、特殊工程需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上崗證,持證上崗。

  4、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工傷事故或其他內部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并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5、所有機械設備需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設備須有安檢證明。

  6、乙方應按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規定進行施工場地標準化管理,因標準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處罰和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應優先發放施工人員工資,不得拖欠,并處理好勞資糾紛及相關問題,不得因此影響施工,以及不得給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響,否則甲方

  有權采取解除合同、責令退場、要求賠償損失、要求支付違約金等措施。

  十、甲方責任

  1、按約定提供圖紙資料,及進行圖紙技術交底。

  2、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資金困難不能及時兌現,應與乙方協商,并可視不同情況向乙方承擔應付款部分的銀行貸款利息。

  4、履行其它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以及負責

  十一、乙方責任

  1、按約定保質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務,符合工期及質量要求。

  2、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規章、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聲譽,如發現故意損害聲譽,嚴重違反紀律,違反協議內容的行為,甲方有權給予經濟處罰,直至終止合同。

  3、應注意保護生態環境,注意施工安全,不得砍伐樹木及損壞其它設施,注意護林防火。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極怠工,以及采取吵鬧、威脅等不當手段,否則,甲方有權責令其退場,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5、質保期內若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日內進場維修,日內維修完畢,否則維修費從質保金中扣減。

  6、乙方應按照相關規定,主動對工程項目進行質量跟蹤回訪。

  十二、違約責任

  1、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如有違反,按本協議相關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如延誤工期,每超過一天,按合同總價款的承擔違約金,或每天按1000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如出現質量問題,以及違反本協議其它約定,乙方除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外,甲方可視具體情況,要求乙方按合同總價款的1%-10%承擔違約金。

  十三、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2、本協議一經簽字,雙方應嚴格遵守,如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3、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未盡事宜或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商不了,由該維修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17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1、承包事項:工程技術資料

  2、承包方式:平米包干,元2,建筑面積為: 2(不包含車庫面積),

  3、承包范圍:土建、水電暖安裝的工程技術資料填寫、收集、整理、組卷,直至竣工。

  4、辦公用品歸屬:電腦、打印機、紙張、由已方提供,竣工裝訂由甲方負責。

  5、工作分工 乙方要保證資料填寫、整理與工程進度同步,工程竣工驗收前做好組卷和預驗收工作。

  ①檢驗試驗:甲方按乙方的要求負責原材料、試樣、試件的取樣及制作,乙方負責土建工程相關資料的填寫并送試驗室承辦檢驗試驗工作。

  ②資料編制填寫: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各種圖、安全資料中有技術要求和方案要求的由甲方工程師編制,所有報驗表、檢驗批表、驗收表、統表等均由乙方負責填寫。

  ③資料簽字由乙方找相關人員簽字,要求與工程同步。

  ④分包工程技術資料:乙方負責檢查驗收所有分包工程技術資料,并整理歸檔。

  6、結算

  7、乙方進入現場要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合同履行期間,乙方進入施工現場要戴好安全帽并按規劃的路線行走,防止出現人身傷亡事故。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資料承包合同范文二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一、承包事項: 平頂山飛宇國際汽貿城及室外管網道路 工程技術資料

  二、承包方式: 1平米包干,元2,總建筑面積為: 6700 2,價款為: 10050.00 元。大寫: 一萬零伍拾元 。 2室外管網定價包干 價款為: ( )。 3合計:合同總價款為:(大寫:)。

  三、合同工期:合同工期為________年 9____月 28____日至 ________年 4____月 28____日。

  四、付款方式 1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程資料費 .00 (大寫: 兩千元整 )如果甲方在達到資料費支付條件后____日內無法支付乙方工程資料費,乙方保留停止工作和解除合同的權力。 2如果在合同工期內,甲方未完成所有施工任務,導致乙方的工程資料未在合同工期內完成竣工備案,工程合同發生延期,則在延期的月份內,甲方需按月支付乙方工程資料費 .00 (大寫: 兩千元整 )。延期月份15天以下(含15天)按半月計算,15天以上的按全月計算。

  五、承包范圍:工程技術資料的填寫、收集、整理、組卷、歸檔、備案,直至竣工。

  六、辦公用品歸屬:電腦、打印機、復印機、紙張、辦公桌椅、資料柜、筆、釘書機、釘書釘、尺、壁紙刀、膠水、資料盒由甲方提供,資料軟件由乙方承擔。

  七、工作分工 乙方要保證資料填寫、整理與工程進度同步,工程竣工驗收前做好組卷和預驗收工作。

  ①檢驗試驗:甲方按乙方的要求負責原材料、試樣、試件的'取樣及制作,乙方負責相關資料的填寫并送試驗室承辦檢驗試驗工作(檢驗試驗費用由甲方承擔)。

  ②資料編制填寫: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各種圖、安全資料中有技術要求和方案要求的由甲方工程師編制,所有報驗表、檢驗批表、驗收表、統表等均由乙方負責填寫。

  ③資料簽字由乙方找相關人員簽字,要求與工程同步。

  ④分包工程技術資料:乙方負責收集檢查驗收所有分包工程技術資料,并整理歸檔。

  八、合同履行期間,乙方進入施工現場要戴好安全帽并按規劃的路線行走,防止出現人身傷亡事故。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18

  為適應當前建筑市場,增強自身實力 ,擴大業務范圍,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一、 主合同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范圍:

  1.4承包方式:

  1.5工 期:

  1.6質量標準:

  1.7合同價款:

  1.8付款及結算方式:

  二、雙方的責任及義務

  2.1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2.1.1甲方在該工程開工前,負責辦理一切手續及相關的費用。

  2.1.2甲方委派( )負責協調和業主相關工作。

  2.1.3該項目的所有施工名稱及內業資料的相關名稱均使用甲方名稱。

  2.1.4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施工進度、質量、施工安全及財務進行定期檢查、督導,對發現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責令停工及經濟罰款。

  2.1.5甲方在工程開工前向乙方提供( )萬元的啟動資金,該工程款在第二次撥款時甲方有權一次性扣除。

  2.1.6甲方負責辦理一切資料整理及竣工驗收工作。

  2.1.7該工程的工程款劃撥由甲方與建設單位辦理手續,直接劃撥到甲方賬戶上,甲方扣除工程總造價2%(暫按大合同約定價,最后執行決算總價的2%)管理費用和合同稅收,其余工程款一次性劃撥給乙方。如果甲方在施工過程中不服從甲方管理或不具備施工能力,甲方有權終止撥款,嚴重者重新選用施工隊伍,一切損失乙方自負。

  2.1.8甲方在該項目中不承擔任何風險,一切風險乙方自行承擔。

  2.2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2.2.1乙方負責組建項目部的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且委派( )配合甲方做好各項工作。

  2.2.2該工程按照大合同約定一切勞力、機械、材料均有乙方自行組織及材料采購。

  2.2.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服從建設單位、監理及甲方的管理,對任何一方提出的問題都應及時整改、落實到位。

  2.2.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對施工的進度、質量及安全應按照規范及合同的要求落實到位,否則所產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負責。

  2.2.4乙方財務賬每月應及時上報甲方審閱,農民工工資必須及時發放到位,不得拖欠。

  2.2.5本協議中未說明之處均執行大合同的條款,該協議中有說明執行該協議。

  該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雙方各一份,以上條款是由雙方共同商定,自愿達成該協議,望雙方共同自覺遵守,如有一方不認真履行或違反該條約對方均可追究對方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甲方:(簽字)

  (公章)

  年 月 日 (公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19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勞務分包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重慶市北碚區上也機械廠自用辦公樓

  2、工程地點:北碚區城南新區

  第二條:工程承包方式:

  勞務費承包

  第三條:工程承包范圍:

  一、乙方以包人工、包小型工具的形式承包本工程主體的砌體工程、構造柱澆筑工程、抹灰工程、屋面砌體砌筑工程(防水工程除外)、其它專業的收口補洞工程。室內抹灰簡易腳手架搭拆、安全文明施工、帶班管理。(小型工具包括灰刀、灰匙、灰斗、灰鏟、灰尺、磚線、手錘、鑿、淋水用水管等自用工具,勞保用品、燈線、燈具。乙方所用器具全由乙方自行保管。甲方提供砂漿攪拌機、磚轉運架車兩臺、及隔層一個照明開關箱。)

  二、本協議中的單價是包括國家規定的一切勞保用品、工傷事故醫療費在5000元(五千元)以內由班組自負,如超出五千元,便按照國家相關文件執行。清涼飲料、高溫津貼、夜間加班夜餐費、進退場車旅費、雨天停工補助以及乙方本身各項雜務、利潤費均包含在內,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三、設計增、減變更的工程內容。

  四、負責本分項工程所有材料的人力垂直及水平運輸。

  五、負責按設計圖紙及施工規范要求承包本工程所有的圖紙范圍內(項目部確定標注)的全部墻體砌筑、其中包括局部腳手架整改、安全防護、預留施工洞的封墻、墻面養護、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每日工完場清和落地灰回收)等

  第四條:工期及承包單價:

  1、開工日期:。

  2、竣工日期:二○__ 年 九 月 二 日(不計外力影響)。

  3、按實際完成工程量計算:磚體、構造柱、門窗過梁砼澆筑單價170.00元/m。

  4、如工期超過20__年9月2日,單價按實際完成工程量計算:磚體、構造柱、門窗過梁砼澆筑單價130.00元/m3。

  承包價款所包含工作內容:

  本合同綜合單價所包含的工作內容同為第三條:工程承包范圍中涵蓋的工作內容,為一次性綜合

  一、砌體工程工作內容:

  (1)具體操作范圍:磚基礎、室內外填充墻及女兒墻、出屋面煙囪、管道井砌體、室外臺階、室外院墻、蹲位、所有安裝后的補磚等所有磚砌體,含鋼筋砼過梁的制作、安裝,包括不便于預制的過梁和構造柱砼澆筑及養護,現澆砼門垛、窗臺及水電安裝后補洞、吊洞,砌體加固筋的制作、安放、配合水電管線預留預埋、灌縫、劃線、鑲砌紅磚、安裝鐵件、墻體轉角筋、搭拆簡易砌筑用架、安全防護等操作過程。

  (2)準備工作:熟悉施工圖紙,配合本工程施工員放線,做好施工前的準備工作。

  (3)調制砂漿:砂子和水泥等材料運輸、配料、過磅(過斗)、清理機具等全部操作過程。

  (4)運輸:包括磚、砂漿、砌塊、砼預制品等材料現場內全部水平及垂直運輸。運輸包括鋪移跳板;運磚包括磚澆水或浸水;材料運輸設備由勞務班組自備,材料調運必須服從甲方統一安排。

  (5)清掃:清掃墻面及清理落地磚(紅磚、砌塊)、灰,施工前、后所有材料及垃圾均須運至甲方指定的地點并分類堆放,每天均應對堆放砂漿的地面用水進行沖洗,保持地面清潔。

  (6)其它工作:圖紙范圍內的預留洞留設、預埋鐵件安放;配合甲方及其它工種工作。

  (7)具體操作程序及方法見技術交底。(技術交底文件是本合同文件的補充)

  二、室外散水暗溝工作內容:

  (1)具體操作范圍:承包辦公樓的室外散水砌磚明(暗)溝,澆砼明(暗)溝、分格縫處理、嵌縫、場后清理等工作。

  (2)攪拌砼:原材料及半成品,地面水平運輸及砂漿、細砼組成材料上料、過磅、攪拌、運輸等全部操作過程。

  (3)運輸:包括原材料和半成品地面及垂直運輸。

  (4)具體操作程序及方法見技術交底(技術交底文件是本合同文件的補充)

  三、二次結構工程:

  二次結構的工作內容包含,構造柱、門窗過梁、壓頂、收口收邊的小結構、空調板結構、陽臺欄桿結構以及需二次施工的結構所含的工作內容。

  (1)鋼筋安裝與綁扎;

  (2)砼攪拌、運輸、澆筑、養護;

  (3)構造拉接筋的安裝內容。

  第五條:結算與支付:

  按實際完成量計算。

  1、所有承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進行決算,扣除總借支(進度付款),生活費、罰款。其計算式為:工程總價-應扣及代扣款=工程結算款。

  2、工程決算后預留后期維修保證金,按該項工程總款的3%待抹灰工程完工15天后付清。

  第六條:工程施工技術要求:

  1、甲方施工技術人員應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并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圖一套。

  2、乙方代表必須現場指揮工人嚴格按技術交底和施工驗收規范嚴格施工。

  3、砌體后塞口應在砌筑完墻后7天后、在進行后塞口施工,否則造成質量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4、嚴格按施工圖、及技術更改施工、所有工序應符合設計、及施工規范。

  第七條:雙方責任及工作:

  (一) 甲方工作:

  1、為乙方施工順利協調有關工作關系。

  2、向乙方下達施工計劃。

  3、甲方施工員對乙方的工程進度,施工步驟進行安排,指導乙方施工,解決技術問題,并對質量安全工作進行質量監督和檢查。

  4、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作為施工依據。

  (二)、乙方工作:

  1、嚴格執行本合同中的工期、質量及安全要求,服從現場施工員的安排,嚴格按照施工圖和技術交底及國家現行的施工規范進行施工。

  2、嚴格按照設計和規范施工、不得超越規范要求、如發現前任班組因施工遺留下的缺陷、如不反應,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3、加強對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紀守法,加強安全、防火、防盜意識。嚴格要求工人按照建筑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做好自身安全工作。

  4、組織工人文明施工,加強施工現場管理,不允許工人打架罵人(安全及文明施工條例另行簽定),做到工完場清。

  5、做好質量自檢工作,樹立質量、安全工作第一的思想,杜絕質量、安全事故。

  6、如遇合同承包范圍外的零星工程及零星用工、乙方無條件配合甲方的工作安排、如產生收方工程、其價格雙方協商解決:

  7,工程完工后、應作好后期交房維修工作(如因維修不力、甲方有權另行按排、其費用從乙方保證金中扣出)。

  第八條:工程質量驗收

  1、嚴格按照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及質量評定標準進行驗收。所承包分項工程應全部達到合格標準。

  2、各分部分項工程不符合驗收標準、超出施工規范規定的偏差的項目由乙方的自行返工處理,至達到合格為止,其人工費自負,損失材料照價賠償,并接受項目部的處罰。

  3、如乙方無法保證本工程的技術、質量、工期進度,未按程序進行施工、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另行選班組,乙方所完成的部分分項工程經有關單位驗收合格后按承包金額的40%人工費(不加任何費用)結算給乙方,并清退出場。

  4、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出質量隱患及各種合理建議。

  第九條:其他約定:

  1、合同期內乙方借故中途停工或退場,(如不聽從管理人員的安排)甲方拒付人工費,乙方所有人工工資由簽約人全權負責。并支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分項工程人工費總造價的15%賠償,由

  2、除甲方的垂直運輸、攪拌機外,其他小型工具由乙方自行解決,從甲方借用的設備,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對設備進行保管。如有人為損壞照價賠償或支付修理費。

  3、嚴禁將所承包的分部分項工程分包給他人,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所完成的部分分項工程經驗收合格后按已完成金額的60%人工費結算給乙方,并清退出場。

  4、乙方如因工人素質低、技術差等原因達不到質量、工期及文明施工等要求,以及有違法亂紀行為等,造成所有損失由乙方簽約人全權負責。

  5、甲方不向乙方提供食宿條件,如乙方人員損失甲方公共財產,應照價賠償。

  6、若乙方施工質量達到一次驗收合格,甲方按建筑面積獎給10元/m

  7、項目部及公司的相關規定、管理辦法和細則是該合同的組成部分。

  8、工程外包工人員管理辦法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應嚴格遵守執行。

  9、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按每次支付乙方違約金5000元。

  第十條: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形成新的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肆份、各執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后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按合同結清尾款,自然失效。

  甲 方: 乙方負責人:

  乙方: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20

  甲方姓名: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甲方將位于的房屋建設施工工程承包給乙方。甲方與乙方在真實、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就該建房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此次建房的施工承包方式為乙方包工不包料。即甲方負責提供建房所用的全部原材料,乙方負責出工建設并自行解決建設施工所需要的所有設備。

  二、甲方應提供建房所需原材料、場地等條件便利乙方按時完工。

  三、在整個施工過程中,乙方施工人員的生活由乙方自理。

  四、乙方負責找工人,組織、指揮工人施工,乙方及其工人與甲方不存在雇傭關系。

  五、甲方負責提供相應的擬建房屋有效圖紙張,由甲方負責指導修建。甲方負責一切建房所需的原材料。施工所用的所有機器設備由乙方自行提供(包括攪拌機、吊預制板上樓的機器、搭架使用的全部設備、振動器、切割機等),并負責安裝、調試及使用過程中的安全。因施工設備的原因和乙方人員操作失誤導致的傷亡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六、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注意施工安全,全程對施工安全負完全責任。乙方應在工地明顯位置懸掛"施工重地,嚴禁非施工人員入內"、"施工重地、注意安全"等警示語,安裝一切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進入施工工地的人員必須戴安全帽。搭架、使用起重設備、使用電氣設備必須有專人負責安全檢查,必要的時候乙方最好請專業人員協助完成。乙方進入施工工地現場,掌門師傅應負責一切安全,監督一切安全操作要領,不違規危險操作,違規操作導致的一切事故與甲方無關。乙方及其工人由于設備原因、違規操作、疏忽大意或者過于自信、施工管理不嚴等原因而發生的一切傷亡事故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傷亡事故的賠償責任。由于乙方對施工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員以外的第三人人身及財產損害的,乙方應對此負全部責任。如無違規操作造成的傷亡,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責任。

  七、施工要求:一樓高米,室內凈高米。二樓高米,室內凈高米。一樓砌墻全是24墻。二樓以上(含二樓),兩邊外墻為18墻,內墻為24墻(承重墻和承受較大重力的墻均是24墻,圈梁和挑,澆注凝固后不應有蜂窩、麻面等,更不能出現鋼筋外漏現象。

  八、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建房質量要求保證施工質量。房屋完工交工后,由甲方按照施工要求進行驗收。如房屋出現建筑質量問題,乙方應重新修繕直至符合甲方質量要求為止,并賠償因建筑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重新修繕的費用(包括修繕使用的材料)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工程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公歷/農歷)—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公歷/農歷),按日歷工期計算。因大雨等不可抗拒的客觀原因造成的工期耽誤除外。

  十、乙方應按時施工,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每拖延一天,每平方米減少工錢元。

  十一、付款方式:建筑承包價格為元/平方米,正負零以下按混凝土立方計算,每立方米_________元,自開工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主體完工。開工后,每修好一層,按該層工程款的%先行給付乙方。待房屋工程全部交工,經甲方組織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乙方其余工程款。

  十二、違約責任。如果一方擅自違反本協議之規定,應向對方支付工程總價款20%的違約金,同時甲方保留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合同的權利。因一方擅自違約給對方造成了損失的,還應負相應的損失賠償責任。(損失的計算范圍為:乙方遲延開工造成甲方建筑材料的功能減退或失效的`損失、乙方施工中明顯超過一般同類工程所需的材料給甲方造成的施工原材料損失、乙方在房屋的主要部分施工中未按照甲方的施工質量要求、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施工工期延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等)。

  十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在該協議文本上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如果甲乙雙方因施工過程中的實際情況變化致使施工發生改變,可以就改變的部分本著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則再行商議,但甲乙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做出實質性變更。就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首選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十六、其他事宜還可以再行約定,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簽章)

  簽約時間:_________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21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書。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工程內容: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施工圖設計范圍內的`建筑、裝飾、安裝工程,但不包括外墻幕墻工程、雨篷及鋼結構工程、電梯工程、通風及空調工程、弱電工程、消防工程及精裝修工程。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年 月 日(以開工令為準)

  交工日期:年 月 日(具備部分精裝修隊伍進場條件),月 日完成所承包范圍的所有分項工程。

  四、質量要求

  工程質量要求: 合 格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暫定人民幣 仟 佰萬元(以工程結算為準) 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約定自雙方后生效。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編:

  郵編:

  鑒證意見:

  經辦人:

  鑒證機關:

  年 月 日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22

  發包方:

  承包方:

  經過雙方商議確定鐵廠鎮鐵銅村天安移民搬遷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確定為鎮安XX公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建設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內容:鐵廠鎮鐵銅村天安移民搬遷基礎設施工程河堤建設:長500米,底寬2米,面寬1米,高

  2、5米,共1875立方米

  2、承包方式:發包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一次性承包給承包方,當地農民可參與做工。

  3、工程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全部竣工,工期為60天。

  4、工程價款:發包方以每立方150元,共2

  8、12萬元價格發包給承包方。

  二、工程要求:開鑿石方;基礎清理;回填土石方;漿砌卵石護坡。工程竣工后,經雙方驗收后按實際工程量結算。

  三、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施工方案圖紙一份,并負責指定施工路段范圍,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定范圍內進行施工,超出指定范圍外的工程量,甲方不予以計量。

  2、施工完畢后,甲方應及時組織檢查驗收。

  3、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圖紙及質量標準進行施工。施工現場應服從甲方技術指導及縣級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4、工程所用材料如:水泥、砂子及卵石等應符合質量標準。乙方應提供相應材質證明。

  四、安全措施:乙方應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施工現場作業人員及施工路段的行車安全。如發生各種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五、工程結算:本工程采用完工后按實際工程量一次性結算。工程全部完工驗收后七天內甲、乙雙方辦理工程結算手續。結算完畢后一個月內付清全部工程款的95%。甲方扣留5%工程款作為質量保證金,在缺陷責任期________年后,甲方返還給乙方全部質量保證金。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發包方對工程質量的標準要求組織施工,在規定工期內完成建設任務,承包方不能按時完成工程建設內容的,承擔違約責任。

  2、工程建設指揮部有權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他們指出

  的質量問題承包方必須立即進行整改,如施工方不整改,建設指揮部有權停止其施工,并由承包方承擔因停工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3、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嚴把質量關,因承包方施工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必須返工,所造成的一切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4、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六、其它事項

  1、工程建設因不可抗拒力造成工程延期承包方不負責任。

  2、本合同以外工程量按照實際費用結算。

  3、承包方若不按期完工,違約金每天按工程總造價千分之五計算,發包方將在總價款中扣除。

  4、本合同一式四份,發包方承包方各持二份。

  5、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正式生效。

  發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

  人(簽字):

  承包方(蓋章):

  承包方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23

  發包方:

  承包方:

  簽訂日期:

  建筑工程勞務施工分包合同

  發包方: (以下簡稱為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為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務建筑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確定乙方為本工程的勞務分包隊,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促使雙方創建條件,搞好配合,保證工程質量和工期,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簽訂合同,由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工程概況: 框架結構

  4、承包范圍和內容:

  包安全文明施工、包人工、包周轉材料及機械設備,不包含一次性材料或工具。從定位放線開挖基槽,基礎人工配合清理、破樁頭清理基地開始(破樁由甲方負責),墊層以上及主體結構的鋼筋作業綁扎、模板支設、混凝土的澆筑,人力夯實及地下室所有剛性防水層的面層,車庫二次澆筑,屋面除防水外的工程,砌墻、粉刷、地坪、壓力焊、(不包含:防水、保溫、水電安裝、電梯、鐵絲網、紗布網、油漆、涂料、陽臺扶手、樓梯扶、瓷磚、石材、地板磚粘貼、精裝修及其它附屬配套設施。

  第二條、承包價格

  1、上述面積計算實行單平方米包干,每平方 363元(不包含稅金和管理費)

  2、對于超出圖紙以外的設計變更的部分,按照河南省20_年預算定額100元/工日進行調整費用。(人防部分按照合同每平米增加材料人工費50元/㎡)

  第三條、工期

  1、該工程計劃于 20_ 年 9月 30 日開工。(主體日歷工期為 150 天)

  2、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主管簽證后,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出現特殊情況不能及時提供施工材料。

  2)出現影響工期的設計變更。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24小時以上。

  4)因遇人為不可抗的自然災害而影響工程進度。

  第四條、工程面積計算規則:

  基礎筏板、屋面及屋面電梯機房按2700平方計算,地下室及地上按實際面積計算,車跑道等都不在計算面積。

  第五條、付款方式:

  (1)主體結構:總建筑面積暫按21000平方米計,四層封頂支付200萬,主體封頂支付200萬,砌體和粉刷完成,經驗收合格各支付100萬。余款在總工程全部驗收合格三個月內支付到總工程款的95%,余5%的保修金在保修期滿1個月內付清。

  (2) 保修期一年,余5%質保金帶保修期滿后30天內甲方一次性無息付清。在合同約定款項支付前,發生的各項人工費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

  (3)甲方將工程款撥付至乙方指定賬戶,由經乙方授權的專職財務人員辦理與甲方的一切財務往來。

  第六條、工程履約保證金乙方向甲方交納工程履約保證金 乙方向甲方繳納安全質量保證金 五十萬元整,基礎施工到正負零,退十萬元,每層結頂退三萬元,余下質保金待本工程竣工,經有關部門驗收,無質量、安全事故后,保證金無息一次性退給勞務公司。

  第七條、建材及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用的建筑材料及一級配電箱由甲方供應(如鋼板、混凝土、大砂、石子、水泥、磚、水、電等,不含施工設備)。乙方應用料前五天書面提出用料清單,交付甲方材料員,如不按期提供用料單造成乙方停工,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2、乙方負責周轉材料、施工機械:

  1)本工程所需機械設備(如切斷機、切割機電焊機、對焊機、調 直機、彎曲機、振動棒、振動器、砼泵、木工用的電鋸、電刨、電鉆等)。

  2)周轉材料,除止水帶、直螺紋外,其它材料如模板、方木、竹笆、外架用鋼管(必須刷黃漆)、扣件、山形卡、墊塊、螺絲、螺帽、一次性人防止水螺桿等由乙方負責。

  3)小消耗材料(一級配電箱以外的電線、電纜、配電閘、電器開關、絕緣膠帶、照明燈具及燈管、鐵絲、鐵釘、膠帶、脫模劑、安全網、安全帽、膠鞋、雨衣、防護手套、粉筆、墨水等)

  4)施工工具(如架子車、手推車、鐵、水準儀、經緯儀、塔尺、 鋼卷尺等)

  3、乙方設專人受領甲方到場的各種建材,合理利用,接受甲方現場人員監督、不得浪費,如材料使用超出有關主管部門規定的損耗率時,超出部分材料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工程質量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范,規程進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現場經理的監督檢查。

  2、質量等級:合格率達到100%,主體工程達到優質工程。

  3、乙方在施工中應按時按質進行施工,經驗收后如出現質量達不到標準,第一次無條件返工,并給予20_元罰款;第二次的要求糾正后,如還不能達到質量要求,給予5000元罰款;第三次驗收仍沒合格,給予10000元罰款,另外還應賠償甲方的原材料費用。

  4、乙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職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技術人員證件、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甲方工程師或監理單位。

  5、工程質量,按圖紙按規范施工,一切工程質量按國家驗收標準。

  6、乙方接受現場指揮部、監理公司的管理,按受監理公司的合理罰款。

  第九條、現場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

  1、甲方負責現場施工的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安全防范,并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及現場管理體制制度,安全生產的教育。保證工程所需的施工人員,并具備施工人員上崗技能及生產技能。

  2、乙方進場后,乙方的日常生活,生活費用乙方承擔,保證現場清潔衛生和施工現場的安全,如遇相關部門檢查造成的罰款由乙方負責。

  3、在施工過程中,如因乙方原因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并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4、乙方提供的工程所需用機具設備、周轉材料,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及保證安全并滿足工程的質量標準。

  5、施工中乙方需要的安全防護設備由乙方自理購買。

  6、安全文明施工必須嚴格按照河南三豐公司的標準執行(所有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防護整改應及時落實到位,周轉材料除外。

  7、乙方人員必須遵紀守法,不打架斗毆、不聚賭、不偷盜、不留婦女和兒童,不在施工現場大小便,否則將根據雙方簽訂的勞務治安責任書處理。

  8、乙方人員應遵守宿舍規章制度,愛護公共財物,搞好食堂及宿舍公共衛生,減少疾病防止中毒事件發生,有專人保潔。

  9、甲方應按要求給乙方參與本工程施工的人員上繳意外保險費用,因工負傷,在醫療期間的醫療費、住院費由乙方先處理,在住院期間務必保存好所有的醫療、醫藥原始憑證,等病情痊愈后,并根據勞動權威部門鑒定傷殘程度,經保險公司賠付后,甲方把保險公司的賠付費一次性轉給乙方傷殘者。保險公司一次性賠付費以外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0、因不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令和不規范操作引起的工傷事故,醫療住院費及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11、工地使用的建筑材料和周轉材料,應按規定碼放整齊,嚴格執行標識制度。

  12、外架搭設應符合要求及安監站要求,保證使用安全。

  13、乙方應對現場日常安全保衛工作承擔起全部責任,確保現場安全,無偷盜,無火災等一切事故的發生。

  第十條、雙方責任

  1、甲方:

  1)免費提供施工用水、用電到施工現場內。

  2)及時提供所需建筑材料并及時到位,協調周邊關系及現場各個工程交叉施工隊伍的協調。

  3)合同簽訂后,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兩套;負責本工程標高基點及主軸線控制位置。

  4)派駐現場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安全施工、工程質量和合同執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簽證。

  5)按時給乙方結算支付工程款。

  2、乙方:

  1)施工現場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乙方在工地施工期間應節約用水、用電、如發現施工人員故意浪費用水用電,甲方現場監督人員可對其進行處罰;

  3)編制施工組織方案,施工進度計劃,需甲方提供建筑材料,設備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工通知書等,并及時送達。

  4)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交付和完工。

  5)乙方必須加強對農民工的管理工作,如到付款節點,甲方資金不到位,可以往后延遲一層,乙方不得發生農民工圍攻甲方辦公室、堵路和集體上訪鬧事等事件,每發生一次,甲方除向乙方收取壹萬元以上違約金外,并要求乙方期限自行處理完畢,否則,甲方有權直接出面解決,所發生的處理費用直接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中雙倍扣除,乙方無條件接受。

  6)乙方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乙方自行辦理建設主管部門要求的各種上崗證、特種作業操作證、暫住證、計劃生育證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的建筑從業人員各種證件。

  7)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禁招未滿十八歲的未成年人及老弱病殘人員,必須簽訂用工合同,切實保護廣大施工工人的合法權益;并承擔法律責任。

  8)乙方負責所轄工區(自己承包范圍內)的維護管理,若有損壞 及丟失現象均由乙方負責修復及賠償。

  9)對于甲方分包的工程,乙方應做好配合工作,配合費用已包含 在本合同總價款中。

  10)單位工程外墻腳手架拆除后,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定時間內 按要求將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周轉材料等乙方物資運出工地,費用由乙方承擔。

  11)乙方為保證工期,無論采取什么樣的措施而發生的費用, 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12)因乙方組織不力造成的監理單位、建設單位或上級主管部 門的停工、罰款等各類處罰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13)負責場區宿舍、辦公室臨建基礎設施的施工、內部道路平整、基坑、現場排水和清理現場的用工。

  14)乙方人員進場前必須經過施工安全教育。遵紀守法,遵守甲方的各種管理制度。簽訂合同時,必須具有有效勞務公司資質。進場編制施工人員花名冊(一式三份)附后,提供身份證復印件,配合辦理勞務用工證等有關手續。

  15)乙方應保證農忙期間和節假日施工的勞動力,保證連續施工人員不得少于正常施工期間施工人數的80%(甲方約定人數),因勞動力缺少而影響施工進度給予1000元以上罰款。

  16)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及各種成品和半成品、產品的保護工作,因保護不善而損壞的,照價賠償或無條件返修,乙方應對機械設備做到及時維修或者更換。

  17)乙方應設專職安全員,對乙方人員進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檢查,確保安全生產。乙方施工人員因違章作業、野蠻操作,從而導致安全事故發生,甲方視情節給予10000-50000元的罰款,乙方應承擔全部安全責任和費用,甲方概不負責。

  18)乙方在接到甲方每層拆模通知后進行拆模,5日內完成本樓層的拆模工作,其周轉材料按甲方根據現場要求進行運轉,每完成一層必須清掃干凈。如果超出要求時間的,每層每天罰款1000元;乙方要保護模板的強度,防止漲模、跑模,起皮的模板要及時跟換。

  19)乙方在每層每層拆完模板后開始進行砼的修復工作,確保外觀質量,15日內將現澆砼修復務必完畢,每超過5天罰款500元,項目部如果聘請其他人員,此費用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且每層接受罰款1000元;砼的漏振和爛根較為嚴重的甲方處罰乙方每處1000元,并及時處理。

  20)乙方施工人員進場后向甲方呈報管理班子及各種人員名單,教育單位職工遵紀守法,嚴禁以各種形式偷盜甲方施工各種相關財務,一經發現,甲方對乙方以一罰十的處罰。

  21)為保證質量,乙方承諾一層—四層使用新模板。22)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要求混凝土按圖計算量損耗控制在0%以內;鋼筋損耗按項目審核后的鋼筋下料表控制在1%以內;砌體損耗率控制在1.5%以內;水泥、砂、石根據設計圖紙及現場實際配合比控制在2%以內,吊籃腳手架及外架防護在乙方完工二個月內必須無條件提供給甲方使用,超過期限,甲方承擔租金費用;乙方拆除外架前必須經甲方同意后方可拆除。

  23)乙方各施工班組的服裝必須統一。否則,發現一次罰款50元。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及合同解決

  違約責任:

  1、由業主、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或甲方無力支付乙方承包費用,導致工程無法順利向下進行,甲方15日之內結清乙方全部已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乙方退場。

  2、合同簽訂后,不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若任何一方單方解除合同,應賠償守約方全部經濟損失。

  3、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約定期限交工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

  合同解決:

  具體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無條件退場,同意先退場后結算,按乙方已完成工作量60%進行結算,乙方并且自愿放棄向當地人民法院和仲裁機構主張權利。

  1、乙方自行將承包工程轉包,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及另行組織施工隊伍,合同保證金不退,并且不賠償乙方的任何損失。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2、乙方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即沒有能力繼續完成施工)。

  3、乙方不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不能保證施工質量、施工進度,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無視文明施工的。

  4、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經多次勸說仍不改正的。

  5、多次拖延工期,多次驗收不合格。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及工程保修:工程保修期為乙方粉刷完成后一年,保修期內乙方必須無條件進行質量保修,若因乙方不按照合同進行維修所造成的損失將由乙方承擔一切損失。

  第十三條、

  1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議不成可直接 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其他合同未說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 筑安裝工程勞務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3、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持 份,雙方已蓋章簽字, 乙方交納質保金后生效。

  發包方:

  代表人:

  年 月

  承包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日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24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房屋建設的實際情況,經過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甲方準備在新建x間x層帶尖子的房屋一棟。經與乙方接觸、洽談、協商,決定將其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從主體結構開始到粉刷完畢)承包給乙方進行施工建設,工程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開始動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竣工;房屋建設采用費用包干制的形式;乙方按照甲方的圖紙保質保期來進行施工。

  2、采取費用包干的方式。乙方負責房屋建筑時所需的設施(比如:腳手架、跳板等),甲方負責材料的供應;工程開工,從協議簽定之日開始,歷時天內完成;房屋建筑總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按每平方___________元計算,費用金額共計___________元整。

  3、付款方式:主體結構工程完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50%,即(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元;待工程完工后,經甲方驗收合格,付清工程的余下款項。

  二、質量要求:

  1、工程驗收標準,甲方按照下面的規定執行。

  2、施工中,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施工,主體結構建設時,墻體要垂直、整體平整,所有的門及門窗的安放與墻體成一條線;粉刷時墻體厚度均勻,無裂縫,內墻面達到整體水平、平整、無裂縫,門及門窗與墻接觸地方的粉刷看不到縫隙,天面要達到厚度均勻,無裂縫,所有刷白顏色均勻,大門墻體及衛生間的瓷磚要平整完好的粘貼,達到水平;陰陽角與墻體成一條線,與墻面垂直或平行;房屋四周要進行雨水排除的處理,待工程全部結束后,甲方進行竣工驗收。

  三、安全問題:

  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由乙方自行完全負責,若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負責,承擔一切責任,甲方概不負責,沒有任何法律責任。

  需要說明:___________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雙方證明人

  甲方證明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

  乙方證明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25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大足龍水廉住房

  一、二標段工程木工、支模、拆模勞務分包項目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并訂立本協議。

  一、大足龍水廉住房

  一、二標段工程全部木工、支模、拆模及其它木作活(含基礎、主體、屋面等所有需要支模、拆模的部位),乙方自愿負責全部木工活,其價格為人民幣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按現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執行。(其中包括釘子、元絲及施工所用的一切機具,設備由乙方自行負責,含安全帽、安全帶由乙方自行負責)。

  二、甲方提供工程所用的一切材料(衫桿或鋼管、板材、竹壓板、九夾板等)。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合理安排,正確使用各種材料,不準工人亂砍、亂鋸一切材料,否則造成浪費和損失,每次罰款100元一500元。在施工中乙方必須熟悉圖紙,按照設計圖紙、圖說、技術變更進行施工、各梁、柱、板標高、斷面要反復核對。支撐模板必須牢固、穩定、平整、密實,必須合格。平時各種材料要歸類,堆碼整齊;完工后材料歸類,堆碼到甲方指定地點。否則甲方有權派人收撿,所產生的費用與罰款在工程款中扣除。平時乙方必須參加放線工作。

  三、乙方在施工中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該加班時必須加班,各分項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否則造成其它工種不能施工時,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并罰款不低于伍佰元 次,而且甲方有權另行安排人員施工,工資每天每人120.00元,該款甲方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給予參加突擊的工人。

  四、乙方在施工中必須按照相關安全規定、規范進行施工。平常要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上班時間工人必須戴安全帽,高空作業系好安全帶,違者每人次罰款50元,在工地上不準吵架鬧事,不準喝酒,違者處100元~500元罰款 次。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在施工中如發生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自己負責承擔(法律責任、經濟責任)。

  五、乙方在施工中必須與其它工種團結,密切配合、服從施工管理人員的管理,澆筑砼時必須有專人值班,做到隨叫隨到。乙方不準擅自停工,拖延工期,否則視為違約,如果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乙方無條件的自動退場,同時甲方只支付給乙方已完工程量50%的款額,其余部份為違約金和損失費用歸甲方所有。

  六、大足廉住房

  一、二標段工程三樓完工后(即:二樓屋面)支付工程款,主體完工后支付工程款,工程預驗收后支付工程款。余下的工程款竣工驗收合格后一月內付清。在施工中如乙方延后一天完成則甲方推后一月支付工程款,依此類推。

  七、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乙方: 地址:

  年 月 日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26

  發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1、承包事項:

  2、承包方式:

  3、承包范圍:土建、水電暖安裝的工程技術資料填寫、收集、整理、組卷,直至竣工。

  4、辦公用品歸屬:電腦、打印機、紙張、由已方提供,竣工裝訂由甲方負責。

  5、工作分工乙方要保證資料填寫、整理與工程進度同步,工程竣工驗收前做好組卷和預驗收工作。

  ①檢驗試驗:甲方按乙方的要求負責原材料、試樣、試件的.取樣及制作,乙方負責土建工程相關資料的填寫并送試驗室承辦檢驗試驗工作。

  ②資料編制填寫: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各種圖、安全資料中有技術要求和方案要求的由甲方工程師編制,所有報驗表、檢驗批表、驗收表、統表等均由乙方負責填寫。

  ③資料簽字由乙方找相關人員簽字,要求與工程同步。

  ④分包工程技術資料:乙方負責檢查驗收所有分包工程技術資料,并整理歸檔。

  6、結算

  7、乙方進入現場要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合同履行期間,乙方進入施工現場要戴好安全帽并按規劃的路線行走,防止出現人身傷亡事故。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x年xx月xx日

  x年xx月xx日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27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承包工程概況

  (包括工程名稱、地點、內容、承包的范圍、開工和竣工日期、質量等級等內容)

  第二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的.法律

  (本條主要是用于涉外方面的)

  第三條 圖紙

  (寫明圖紙提供的日期、套數、保密要求以及圖紙的解釋等)

  第四條 甲乙雙方駐工地代表

  (寫明姓名、性別、年齡、在單位中的職務)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基礎工作

  第六條 工程進度計劃

  第七條 工程監督

  (包括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等)

  第八條 人事同價款及其調整

  第九條 工程預付款及工程價的支付方式和時間

  第十條 工程驗收

  第十一條 決算

  第十二條 保修

  第十三條 爭議處理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寫明生效的時間或者條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2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簽訂以下合同:

  一、甲方將養殖場及住房承包給乙方建筑施工,工程地點:清遠市太平鎮水庫旁,設計建筑面積:4538 平方米。

  二、承包方式:

  大包(包工包料)。總工程款人民幣叁佰伍拾柒萬捌佰肆拾元整(¥300,0840.00)

  三、承包價格:

  780 元/平方米,總造價按實際建筑面積計算。

  四、施工范圍:

  土建、水池、地面硬化、房屋建筑。

  五、施工要求:

  1、乙方要求甲方提供團紙建筑施工規范和要求組織施工,并達到驗收合絡的質量要求。

  2、如有變動,甲方必須提前通知乙方并下達變更通知書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由乙方加以實施,同時對工程造價進行增減。

  3、施工圖紙與合同約定不符時,以團紙設計的施工要求和材料要求為準。

  六、乙方保證條款

  乙方必須保證進場的原材料質量(經甲方認定)合格,必須按設計要求進行施工,一旦發現工程不合格,乙方必須負責整改并承擔損失。

  七、甲方負責通電、通水、通路、土方使用、回填缺土及相關費用。

  八、乙方承諾文明施工、科學施工、規范施工,在此基礎上造成鄰居房屋財產損失由甲方負責協調和賠償,否則由乙方調和補償。

  乙方負責施工監理所需的一切進度資料的填寫完善齊全工作。

  九、施工期的`安全境外和傷亡、病等事故由乙方自負,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付款方式

  1、施工機具進場基本槽開挖完成,甲方付給乙方30 萬元。

  2、基礎完工甲方付給乙方50 萬元。

  3、八幢雞舍完工甲方付給乙方150 萬元。

  4、住房完工甲方付給乙方30 萬元。

  5、路面及地板硬化完工甲方付給乙方60 萬元。

  6、內外建筑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工驗收合格付足工程總額的90 %,剩余10 %一年內付清。

  十一、開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屬不可抗拒情況造成工期延誤,竣工日期順延,甲方工程款延誤造成停工,一切損失及工期延誤甲方負擔。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29

  甲方:

  乙方:

  甲方需建一棟層高的私人住宅樓,現發包給乙方承建,為_確保施工能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協商,對具體條件和建筑要求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建一棟層高的樓房主體及裝修,總面積約__平方米,現以包工包料的方式由乙方承包,承包價以每__平方米___元計算,總共___元整,按投影面積計算乙方需由基礎做起(包括工人破樁)。

  二、乙方施工一定要有建筑機械(如升降機、攪拌機、震機等一切機器設備)。

  三、甲方負責建筑材料,乙方負責模板(注:一定要有二層模板)、頂木、排生竹、鐵釘、鐵線仔、膠帶、安全網、貼地板磚用的砂輪及一切建筑有的用具、費用由乙方負責。

  四、乙方在施工期間要注意安全,如有工人發生意外傷亡事故,一切責任和費用由乙方負責。

  五、在施工期間,建筑工人要遵守當地的鄉規民約,戶口費、治安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按設計圖紙施工,包括建造化糞池(2個)、下水道,如有質量問題需要返工的,一切材料費及人工費由乙方負責。

  七、每層樓面鋪了水泥后,2天內不得在樓面上工作,一定要20天后才能拆模板,不得提前拆。

  八、樓房外墻前面貼瓷磚,其3面貼馬賽克,一樓門面貼門面磚,一樓

  大廳做水磨石米,樓房內人行道要貼

  米高的.墻裙磚,樓梯級邊貼墻裙磚,廚房、衛生間貼瓷片到墻頂,樓梯走道貼

  米高的墻裙磚,每層樓板均貼地板磚,房內貼墻磚

  米,廚房內要建灶臺并貼瓷片。第二層廳和房間都貼

  米高墻裙(第二層每個窗臺要跳30公分)。

  九、批蕩前,把屋內所有雜物余X清理后才方可批蕩。工程完成后,一定要清理好所有雜物,保持房里清潔。

  十、付款方法,按工程進度付款,前期付50%,工程完成合格后,余款50%待驗收合格后,在三個月內付清。

  十

  一、甲方給乙方的建筑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要按時竣工交樓,每延誤一天罰款人民幣1000___元正。

  十

  二、此合約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依此為_據,不得違反。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30

  現經甲、乙雙方反復協商,就廣西x縣幼師1#樓砌磚一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將一號樓的砌磚工程包給乙方施工,單價按砌磚的墻面平方計算,每平方米13.7元。此單價乙方負責運磚、拌漿、砌磚、清理落地漿及碎磚渣。施工線、漿桶、鐵鏟乙方自己負責。甲方供給斗車、砌磚架,二次構件的所有硂全部歸甲方負責施工。

  二. 結算方式:每砌完一層樓的磚可結算一次,按一層的總款結60%,每砌完三層并清完樓層可結算二層的總款90%,其余待全部砌完驗收合格后十天內全部付清。

  三. 質量及進度均按廣西一建一分公司的要求為準。

  四. 乙方進場后要服從甲方及公司的管理。如乙方做到中途無能力完成時,甲方要扣乙方總金額10%留做找人做尾工的費用。

  五、安全生產。乙方要確保安全生產,要按安全規范進行施工,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地。如發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另外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以本工程總造價的( )%罰款。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持

  一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及結清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 日期:

  -------

  甲方(發包單位):

  乙方(承包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承包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承包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 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土建部分,水電等

  四、工程工期:

  五、工程質量要求:合格

  六、工程包工總約:萬元左右。

  七、工程承包方式及取費標準:包工包料,(多少錢每平方米)?還是按國家定額計算直接費加%25的管理費? 八、工程價款的撥付及結算方式:基礎完工付總造價的15% 以后每層付總造價的10%,余下的10%工款程待工程驗收合格后一次性憑稅務發票付清。留下5%為工程 質保金三年后,沒工程質量問題,一次性付給乙方。

  九、本工程由乙方按工程施工的進度計劃供應材料,其規格、型號等均由甲方核驗,簽證,方可使用。

  十、考核驗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四個方面對乙方進行考核后方可結算:

  1、安全生產:乙方應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2、工程質量:堅持工程質量標準,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等有關要求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要求

  3、文明施工: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甲方責任:

  1、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進場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綜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監管工作。

  2、組織及負責對乙方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施工技術、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負責對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工程質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進行指導、監控,并按規定及時做好驗收工作

  4、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二、乙方責任:

  1、按甲方的各項交底要求,嚴格按國家操作規范和施工驗收規范,精心組織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計劃要求,認真編制施工作業計劃,每月應按時完成甲方下達的月工期計劃。

  3、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各工種承包費用。

  4、嚴格執行安全協議書中的規定,落實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措施,做好各項基礎工作。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等有效證件。

  (2)乙方進入甲方施工區域的生產作業人員,應出具作業人員身份證件、特殊工種操作證件等有效證件。

  6、乙方應加強對勞務作業人員的管理,自覺遵守各項管理規定。

  十三、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下列合同附件。下列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安全生產協議書;

  2、治安、保衛、防火等協議書。

  十四、甲、乙雙方就材料、設備、工具物品、工藝等方面的事項,可另行約定。

  十五、違約責任:

  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約定核實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作業工程款、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作業工程款尾款時,應按乙方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勞務作業工程款的利率,并按拖欠金額量向乙方支付每日 5 ‰的違約金;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 ‰的違約金,甲方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并順延延誤的乙方工作時間。

  2、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2)乙方施工的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5000元的違約金 。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乙方尚應賠償應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乙方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3、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在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六、本工程甲方委派 同志為現場負責人,乙方委派 同志為現場負責人,共同負責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約定。

  十七、爭議: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自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八、本合同自簽定后即生效,至全部工程作業內容竣工驗收、工程價款結清后即失效。

  十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另訂補充協議。本合同正本壹式叁份,雙方各執壹份。

  三 份,甲方執 二 份,乙方執 一 份。

  甲方(合同章): 乙方:(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XX年 月 日簽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3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國家建筑施工規范》及相關條例,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確定把興安縣世紀冰川旅游區賓館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管理。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責任和權利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興安縣世紀z旅游賓館樓工程

  2、工程地點:興安縣嚴關鎮z村委會樂施堂村。

  3、建筑結構:(框架結構)壹棟約26000㎡。

  4、承包內容及施工范圍:土建水電工程按建筑施工圖,結構施工圖水電施工圖及設計說明。酒店裝修另合同簽署。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工程造價暫定3000萬元。

  二、付款方式與結算:

  1、本合同范圍內的工程項目依據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文件。及乙方實際完成的'工程量計價標準。土建、水電安裝按__________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額》計價,下浮6%后結算給乙方。

  2、工程范圍內所用材料按施工期間桂林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發布的興安縣造價信息進行調價。興安沒有列入的材料則按桂林市相應當期的造價信息進行調整。信息價沒有的,雙方按市場價友好協商確定,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計價結算。

  三、工期:

  1、本工程有效工期為240天。

  2、開工時間:__________年6月20日前(以甲方進場通知為準)。

  3、竣工時間:(按實際開工日計算)

  四、質量及材料要求:

  1、質量要求按國家建設質量標準規范,等級為合格。

  2、乙方每完成一個分項,必須及時報請甲方代表、監理、技術負責人,質檢人員進行驗收。并根據驗收意見整理簽字后方能進入下一道工序。

  3、甲方在接到乙方書面申請時必須在48小時內組織有關人員到位驗收,否則按已驗收合格,在乙方進行施工后甲方必須給以簽字認可。

  4、材料必須保質保量。所有進場材料必須要有出廠合格證,國家有規定要求復檢的材料必須到質檢站檢測合格方能使用。

  五、工程款支付方法:

  1、本工程由乙方墊資工程款:從基礎土方開挖墊資到±00地面(現澆完畢)

  2、在乙方墊資到位時,甲方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結付工程進度款的80%給乙方。以后,每完成一層,結付一次進度款,以此類推。

  3、在乙方負責墊資期間內如因乙方資金原因造成停工20天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乙方資料合格后及結算單報請甲方審核,甲方必須在接到申報資料3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成,如有爭議,可共同委托相關造價事務所審核。結算經甲方審核批準后,除留質保金3%外,三個月內一次性付清,不得拖欠。

  5、如甲方不按合同付款,每一天必須按拖欠款金額總數的3‰賠付給乙方,以此類推。

  6、本工程所有工程款必須轉賬到乙方開戶單位: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銀行:__________的帳戶上。

  六、工程竣工驗收及交付:

  1、在工程交付前,乙方必須做好交付前的細節整改、衛生清理、安全保衛、工程保管等相關工作。自檢合格后書面申報甲方和監理工程師復檢,簽字確認復檢合格后,方可進行工程交付,否則因此產生的損失由承包方負責。

  2、甲方在接到乙方合格資料及書面申報書10天內必須組織有關人員到場進行竣工驗收、簽證,否則,視為以驗收合格。

  3、在雙方未驗收簽證交付使用前甲方不得自行占用,否則視為驗收合格以交付甲方使用。

  七、甲、乙雙方權責

  1、甲方必須在施工前提供準確的地質地下管線資料,確保各項保護用品不受損失,并保證在乙方進場前三天做好三通一平。

  2、甲方配合乙方辦理好施工噪音和環境衛生管理等手續。

  3、提供標準的水準點和詳細的坐標控制點,并在現場指導乙方進行施工。在施工期間甲方必須協商好,周邊的一切社會關系。確保施工順利進行。

  4、甲方在支付工程進不能以任何理由及借口拖延支付時間。

  5、乙方必須嚴格按圖紙的設計要求和施工規范施工,甲方管理人員發現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施工規范要求時,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并進行相應處罰。

  6、防水材料、鋁合金窗所用材料必須按圖紙設計規定,經甲方同意方可使用。

  7、在施工期間,乙方必須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如因乙方原因出現一切安全事故,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八、違約

  1、本協議條款雙方共同遵守,甲方必須協調建設方處理好周邊的一切社會關系,如有村民和其它人員進行無理取鬧和阻礙施工而造成項目停工時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除乙方自身原因外)。

  3、乙方嚴格按合同工期施工,不得拖延工期和無故停工,如違反合同約定,甲方有權終止該工程合同,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3、乙方在此合同又方簽字生效時,必須向甲方交納工程質保金叁拾萬元整。此款在乙方墊資期滿一次性返還給乙方。

  4、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時即時生效,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執行,同時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32

  甲方(以下稱業主):

  乙方(以下稱承包商):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乙方承包甲方房屋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房屋建筑工程(以下稱本合同工程)

  工程地點:丹____縣

  工程結構:半框架結構

  建筑面積:以實際丈量為準

  二、工程承包形式

  包人工費、包架材。

  三、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本合同工程項目的施工、完工、缺陷修復和保修期內的保修。本房屋工程項目包括:

  1、圖紙內所有土建工程施工、樓梯大理石鋪設。

  2、樓地面按照甲方要求施工到位。

  3、油漆、涂料除外。

  4、給排水管道由乙方安裝,電器及信號線路依照設計圖紙進行預埋,線路安裝至照明及控制終端。

  5、室內墻面為中級抹灰。

  6、門窗依照設計圖紙預留洞口,并做好放線等配合事項,門窗安裝由甲方負責。

  7、工程用水、電費及材料試驗費由甲方負責。

  8、外墻部分:全部墻面為水泥砂漿細拉毛。

  9、所有防水工程由甲方負責。

  10、樓梯欄桿焊接由甲方負責。

  四、工程期限

  1、本合同承包商進場時間暫定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整個工程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

  2、本條款所規定的合同工期,是指合同內的工程實體通過竣工驗收的時間。

  3、乙方必須采取一切措施保證如期達到,不允許延誤。如甲方認為整個工程或部分工程的進度太慢,不能滿足確保關鍵工期的要求,甲方可指示乙方加快進度或修改原施工計劃。乙方不得因此而向業主提出任何的補償。

  4、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在開工前作出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和各分部分項工程的進度計劃報甲方審批。經過批復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將作為本合同書的一部分。

  5、甲方保留對工程暫時停工的權利,乙方不應拒絕。

  五、工程質量:

  1、工程質量標準:國家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本合同條款的關約定。

  2、無論甲方是否進行并通過了各項檢驗,均不解除乙方對自己承包的工程的質量所負責任,除非質量問題是由于甲方的原因引起,而此類質量問題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

  3、無論工程材料是由否有甲方供應,均不解除乙方所負的工程全面質量的責任,乙方應該對各種材料、器材、設備按規范進行檢查,拒絕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器材、設備用于工程。因質量不合格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承包方式和合同價

  1、本合同價費用為完成本合同工程項目的不含材料費用的其他全部費用。本工程造價255元㎡,結算以實際施工面積(樓層表面面積按竣工實測單層面積匯總后計算工程造價,懸挑部分據實結算)為準。

  2、合同價包括了合同規定的明確和隱含的全部責任,以及為工程的正確施工、試驗、檢驗、維護、保養、完工和修補缺陷所需的全部有關事項和物品(不含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費)。

  3、合同價包括了合同規定的勞務、制造、運輸、安裝、試驗、調試、測試、維護、管理、利潤、稅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風險、責任、權利、義務等所應有的費用。

  4、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提出的任何建議、方案、要求,不管承包商是否采納,承包商不得提出任何追加費用的要求。除非因業主要求而引起規模、標準變化而引起的費用變化可由雙方協商進行合同費用調整外,其余一切情況合同費用均不作任何調整。

  5、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以外,合同價適用于合同文件中規定或包括的任何項目的任何實施方法,承包商不得因施工方法不同或改變施工方法而提出任何追加費用的要求。

  6、承包商采用的任何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均應得到業主的批準和認可。如承包商的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未得到業主批準,由此引起的費用、后果均由承包商負責。

  七、工程付款

  每層主體完工付當層50%工費,主體竣工付50%承包費,內粉完工付至70%承包費,外粉完工付至90%承包費,工程完工后暫扣5%為質量保證金,期滿付清。

  八、安全、文明施工

  1、施工中乙方應安全、文明施工,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承包人負責。

  2、乙方應對工地施工的所有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對每一項工序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對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投保,發放安全防護用品等,配備專職安全員。

  3、因承包人原因發生的一切不安全責任事故,全部由承包人承擔一切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九、質量保修

  承包人應對工程的質量進行保修,保修期限為水電管線、土建各________年。

  十、發包人的工作

  發包人承包工程的所有施工的建筑用料材料,做好三通一平工作。

  十一、承包人的工作

  承包人承包工程的人工費、架材、架板、機械設備及鐵絲、釘子等低價易耗品。在施工中外墻面水泥砂漿不得與相鄰樓房墻面相互結合,所有落地沙灰隨清隨用,不得浪費。

  十二、延期及違約責任

  1、由于承包商的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承包商必須向業主支付誤期賠償費,業主可從應向或即將向承包商支付的任何金額中扣除此項賠償費,但不排除用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賠償費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商應完成工程的責任或合同規定的其他責任。

  2、本合同誤期賠償費每天按合同價的5%計算,由承包商向業主支付。

  3、甲方按照合同約定及甲方的工作內容進行付款和供應材料,若違約,除乙方不負違約責任外,甲方應向乙方付違約金5000元。

  十三、工程移交后保修服務期

  1、根據出臺的《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條例》明確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本合同約定本工程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主體結構工程保修期限________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保修期限為________年;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未明事項,應當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進行。

  十四、材料、設備的采購、供應和保管

  1、甲方負責本合同所有材料、設備的采購和供應,乙方有義務為業主的材料、設備的采購提供協助、指導和搬運。

  2、乙方除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給出業主采購的材料、設備供貨計劃外,還應在施工過程中提前提出材料、設備的采購的通知。

  3、工地交貨的材料、設備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無論何時均不對承包商的施工機具、設備、臨時設施的損失或損壞承擔任何責任。

  十五、其他事項

  1、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本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乙方在此與業主立約,保證全面按合同規定承包本工程的施工、完工、修補缺陷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3、考慮到乙方將進行本工程的施工、完工、修補缺陷、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包修責任,甲方在此立約,保證按合同規定的方式和時間付款給乙方。

  十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至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

  甲方:(簽字、手印) 乙方:(簽字、手印)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對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33

  發包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承包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保證工程施工質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務,達到甲乙雙方互惠互利的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與義務,現雙方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項目期限

  1、合同工期總共歷時____________天(日歷天);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2、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代表簽證后,工期可相應順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____________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____________天以上(每次連續____________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停水停電_______天以上;

  (2)因臺風暴雨颶風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誤工期。

  3、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遲的,不得請求順延工期。

  第三條工程承包內容

  1、工程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工程項目結算及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_日內,甲方付__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元)工程預付款。

  2、甲方按核實的工程進度,于收到工程月報____________日內支付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_____%時,不再按進度付工程款,而在辦完交工驗收后一個月內支付____________%的款,留____________%的質保金,保修期滿后支付結乙方。

  4、若甲方拖欠工程款時,應按本工程經辦的銀行當時貸款利率支付給乙方。

  5、確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響工程進度時,其造成乙方停、窩工損失應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6、在驗收過程中,如有不合格項目,應當在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內,由施工單位修好。否則,超過一天按保留價款萬分之三罰款。

  7、撥付工程款時乙方應到有關部門開“建筑安裝專用發票”,甲方憑蓋有乙方印章的發票撥付工程款。

  8、甲方應將工程款撥至乙方指定帳戶內,不得直接撥至施工隊或班組,否則,所造成的一切質量和經濟責任,由甲方負責。

  第五條工程質量標準

  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達到設計施工圖紙要求及甲方規定的有關質量要求以及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甲乙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達到設計施工圖紙要求及發包規定的有關質量要求,竣工驗收備案合格。

  第六條工程驗收

  乙方工程施工完成,已具備了竣工驗收條件,必須提前10天按國家有關規定向監理單位和開發商提供完整的竣工圖紙,相關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等,竣工驗收由甲方有關部門進行驗收,分項工程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安全施工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無故逾期開工或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應按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應按合同應付工程款的_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乙方采購工程材料及施工質量不合格或有重大質量隱患,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除應一次性支付工程總額____________%的違約金,并及時采取措施返工更改外,每影響正常使用一天,還應按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解決材料物資的堆放和臨時設施場地。

  (2)在乙方不違反合同條例的情況下,保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按時支付工程款。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施工期間嚴格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保護甲方設施,乙方人員不得隨意在甲方廠區內走動、閑逛,服從甲方進出門管理。

  (2)承擔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

  (3)按合同工期組織施工,以確保工程按期完成。

  (4)把好質量關,確保工程質量達到驗收標準并根據有關規定組織工程驗收工作。

  (5)組織落實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設備進場。

  (6)施工中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影響,不能按原計劃正常施工,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由此而發生的費用增減或損失,雙方協商解決。

  (7)安全文明施工。

  第十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如協商無法解決,雙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2、本協議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簽署。

  3、本協議一經簽字,雙方應嚴格遵守,如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4、本協議一式___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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