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法制教育講座心得體會600字(精選3篇)
校園法制教育講座心得體會600字 篇1
星期三午時,同學們在學校的安排下,聆聽了我校法制副校長的法制宣傳講座。時間雖僅有短短的一個小時,但我的感想卻頗多。
在我們身邊,一些同學老是犯錯誤,法律紀律觀念淡薄,屢教不改。認為:只要自我不去殺人放火就行了,犯點小錯誤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俗話說得好:“小時偷針,大時偷金。”“小時偷油,大時偷牛。”這就告訴了我們:如果一個人從小就沒有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沒有良好的法律紀律意識,隨意做損壞公物,打人,罵人,甚至偷竊等壞事,不僅僅是給你個人的形象抹黑,并且會漸漸腐蝕你的心靈。
漸漸地,就會使你經常情不自禁地犯這樣那樣的錯誤。如果你不能夠痛改前非,繼續發展下去,那些惡習就會在你心理根深蒂固,并且會越變越嚴重。到時,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終等待你的,就僅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監獄了。雖然我們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趨勢,但也時常受到侵害。此刻盡管有教師、家長的保護,但他們不可能時時刻刻都在我們身邊呵護著我們,況且總有一天我們會離開父母,離開學校,踏入社會,獨立生活的。
所以,自我保護也就成了我們中學生防止自身受到傷害的必要措施了。中學生大多時間都在學校,所以往往我們受到傷害都是因為同學之間的沖突造成的。這次法制講座給同學們上了一堂很好的“政治”課,使同學們深深感悟到遵守校規校紀的重要性。同學們,為了我們能夠健康成長,為了我們完美的明天,讓我們從此刻開始,嚴于律己,改掉不良習慣,做一個合格的當代中學生吧!
校園法制教育講座心得體會600字 篇2
在學校領導的組織帶領下,我認真觀看并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教師法》、《義務教育法》、《憲法》以及《未成年人保護法》后,心中不由得產生一種對教育事業強烈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通過學習,我對教育法律法規有了更加深刻地認識。
回想起自己從教學以來的點點滴滴,深感慚愧。曾經,因為學生遲到而被罰站;曾經,因為學生說話而被痛罵……這些事情原以為很普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頒布,指出這些行為都是違法的,我們不得不重新審視我們的教育行為。身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須要做到全身心去愛自己的學生。喜歡學生,愛護學生,服務于學生,同時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職。師魂即師愛。但在實際工作中做到這一點,卻是不易。
在學習的過程中,我不僅更新了自己對法律的認識,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認為教師就是為社會為學生服務的,吃點虧是可以吞下去,那現在我不會再怎么認為了,因為,每個人都享有一定的權利,“平等”的口號不應是嘴上說說而已,落實到實處才擁有意義,否則有法也等于無法了。同時我也認識到作為一名教育前線的教師所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教師法》不僅幫助教師得到她們的所得,也讓教師有了行為上的準則,只有學習好它才能保證教師享有自己的權利。我們要持之以恒、堅持不懈地抓好政治理論、教育理論的學習。
在《義務教育法》第四章第28條29條中明確規定:教師享有法律規定的權利,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應當為人師表,忠誠于人民的教育事業。教師在教育教學中應當平等對待每一位學生,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的合法權益。這一段學習完后體會很深刻,平等對待每位學生關注他們的發展應該是每一位教育工作者應該做到的。要認真組織開展憲法的學習宣傳教育活動。憲法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統一體,是一切法律法規的基礎和依據。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最重要的是牢固樹立憲法意識和法制觀念。我們要以這次修改憲法為契機,認真組織好本單位的學習和宣傳活動,要把學習憲法同干部培訓工作結合起來,通過專題講座、討論座談、知識競賽等形式,開展豐富多彩、有聲勢、有深度的宣傳活動,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帶頭學習憲法、宣傳憲法,提高民主決策、依法行政、科學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在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地今天,作為我們教育工作者,不能抱著過去的應試教育一套而不放,應該讓學生走進更廣闊領域學習,力求全面發展。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具備高尚的道德品質和師德風范,不斷更新自己的學識。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實自己,更好地為學生服務,愛崗敬業,使自己成為一名高素質的教育工作者。
校園法制教育講座心得體會600字 篇3
今天是星期一,下午的班會課改為了聽來自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少年法庭的一位尹法官的法制報告,聽完之后對我受益匪淺,也讓我明白了一些有關法律的知識。
這位尹法官是一位年輕的女法官,她顯得十分親和,平易近人。他先向我們講了幾個案例,然后通過這些我們身邊鮮活的案例來告訴我們一些法律知識與法律的“高壓線”。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她講的一個案例:就是說有一個學生平時成績很好,品學兼優的孩子。可他就是有一個缺點喜歡帶刀來學校。又一次,他帶了一把瑞士軍刀來學校,刀雖不長但十分鋒利,因為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他竟然拿起刀插入了同學的身子!事后他自己也十分后悔,但是沒有后悔藥可以吃了。
由此我看出人一時不能沖動,也看出了帶刀的后果——造成事故。尹法官也嫌我們既少了一個法律知識,不能隨意攜帶管制刀具,也許那天你會控制不住自己,但是千萬不要碰上法律的“高壓線” 我想,造成他們現在的樣子,根本原因是他們的法律意識太差,總認為自己做的是小事,等到弄得不可收拾才反應過來。其實有很多人只是他一時沖動,才范下了故意傷害罪,如果當初平下心來仔細想想,自己能否做這些事,也許就不會像現在這樣成為階下囚。大家想一下值不值得:犯了罪,一關就是幾年,十幾年,甚至是把一生都毀了。
我覺得聽完講座后收益匪淺,自己平時要從自我做起,從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在交友方面還要增強判斷力,判斷出該交的朋友和不該交的朋友,從而更好的發展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