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借款合同范本標準版
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有效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貸款人:濟南法蘭信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負責人:吳英軍
住所:濟南市馬鞍山路13號
郵政編碼:250001
電話:6565
乙方根據甲方的申請,同意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貸款,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本合同貸款、借款為同一含義。
第一部分
第一章 借款金額、期限和用途
第1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第2 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共 月,自xx年10月 29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的期限、利率、具體用途等均以借款憑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借款憑證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以借款憑證為準。
第3 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用途為_購買濟南馬鞍山路13號濟南黃金珠寶古玩城 層第 號商鋪。
第二章 利率、罰息和復利
第4 條 本合同項下的合同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即年利率6.9%)(請在□中劃“√”)□[上] 浮動35% □[下]浮動 %,確定為年利率 %;
本合同簽訂后,貸款發放之前,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相應的貸款基準利率,則本合同貸款利率按放款當日適用的貸款基準利率及本條約定的浮動比例確定。
第5 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發放后,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相應的貸款基準利率,則本合同貸款利率按以下第 3 種方式調整,貸款基準利率調整而導致本同貸款利率調整的,乙方無須通知甲方:
1. 本合同貸款利率不變[適用于一年期以內(含一年)的貸款];
2. 本合同貸款利率于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適用新的貸款基準利率的當日進行調整,在新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浮動比例確定,調整后的利率于當日開始適用,分段計息;
3. 按月結息的,本合同貸款利率按月進行調整,在新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按照本合同第4 條約定的浮動比例確定;
4. 按季結息的,本合同貸款利率按季進行調整,在新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按照本合同第4 條約定的浮動比例確定;
按照上述第3、4 種方式調整合同貸款利率時,調整后的合同貸款利率自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調整后的第一個結息日的次日起開始適用(但如果中國人民銀行調整貸款基準利率的日期為本合同項下的結息日時,則本合同調整后的利率自該結息日的次日起適用),開始適用之日即按調整后的利率計息;
5. 其 他: 。
第6 條 乙方對甲方到期應付而未付的借款本金,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逾期利率按實際逾期天數計收逾期罰息,直至甲方清償本息為止;對甲方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包括逾期罰息),按逾期利率按月在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或還款日的對日計收復利,按實際逾期天數計算,逐月累算。 本合同逾期利率為在本合同的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50 ]%確定。
第7 條 甲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就其違約使用的借款金額,自違約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罰息利率按實際違約天數計收罰息,直至甲方清償本息為止;對甲方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按月在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或還款日的對日計收復利,按實際逾期天數計算,逐月累算。 本合同罰息利率為在本合同的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50 ]%確定。
第8 條 合同貸款利率發生調整時,本合同項下的逾期利率、罰息利率在調整后的合同貸款利率基礎上按照本合同第6 條、第7 條約定的比例自動作相應的調整,并與合同貸款利率同時開始適用,分段計算。
第9 條 依照上述約定調整合同貸款利率及逾期利率、罰息利率時,雙方無須另行簽訂協議,任何一方均無須征得另一方的同意,也無須通知擔保人或征得其同意。
第三章 還 款
第10條 甲方已在中國民生銀行開立賬戶,賬號為 。
該賬戶作為甲方的借款發放及還款賬戶,甲方授權乙方從該賬戶中扣收甲方到期應付的本息。 該賬戶發生掛失、凍結、銀行卡失效/超過有效期等賬戶狀態異常導致甲方無法經由該賬戶正常還款,或甲方擬變更該賬戶時,甲方應辦理相應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若原還款賬戶已無法足額扣款,甲方應到乙方指定網點____________還款。
第11 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歸還方式為下列第 項:
1.按照利隨本清方式還款, 到期一次還清借款本息[適用于一年期以內(含一年)的借款];
2.按月結息,到期一次償還本金,結息日為每月 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