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勞動工資合同(通用3篇)
集體勞動工資合同 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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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名稱(蓋章):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
企業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職工人數: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首席代表: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工首席代表: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工資集體協議書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和河南省《關于開展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的試行意見》以及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簽訂本協議,并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本協議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條 工資協議的內容
1.企業基本工資制度;
2.工資標準;
3.企業根據各類人員不同崗位性質,工資分配的具體形式為
4.企業年工資總額達到______萬元,年增長______腸;員工年平均工資達到______元,年增長______%;
5.企業以法定貨幣(人民幣)形式,于每月______日支付全體員工的工資。如遇節假日、休息日可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6.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支付辦法為______;
7.員工在法定節假日、休息日,以及依法享受婚假、喪假、探親假、年休假、計劃生育假、產假等假期間,應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按照不低于其本人基本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8.員工在病假、事假以及工傷醫療期間的工資支付辦法為_________;
9.獎金、津貼、補貼的分配形式為______;
10.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的辦法和標準為______;
11.各項福利待遇為____________。
第三條 企業的權利和義務是:企業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可以制訂與工資支付相關的規章制度;企業根據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考核和獎懲;根據對員工考核情況,必須按時足額支付員工的工資。
第四條 員工的權利和義務是:企業工會或協商代表應參與企業規章制度的制訂;員工應積極負責地按時完成生產或工作任務;員工完成任務后,按時足額領取勞動報酬。
第五條 凡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經協議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協議進行修改或變更:
1.國家法律、法規有重大變化,如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
2.企業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工資協議中的部分條款難以履行時;
3.本地區或同行業員工平均工資水平發生較大變化;
4.城鎮居民生活費用價格指數發生重大變化,影響企業員工實際收人較大。
第六條 凡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協議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終止協議:
1.企業破產或瀕臨破產;
2.協議雙方發生重大對抗,致使企業生產經營不能正常運行;
3.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于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協議不能履行或部分條款不能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的過錯,根據實際,由雙方分別承擔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協議或一方受損害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協議時,應按國家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4.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協議時,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按國家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本協議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有抵觸的,按國家和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十條 本協議簽訂前須經單位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審議通過。
第十一條 本協議經雙方首席協商代表簽字后報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備案,協商雙方于5日內將生效的工資協議以適當的形式向本方全體員工公布。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一份,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工會各一份。
以上所列條款已經協商雙方確認無誤。
企業首席代表簽字(蓋章)______ 員工首席代表(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集體勞動工資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省總工會本合同由企業工會(以下簡稱乙方)代表全體職工與企業(以下簡稱甲方)簽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依法維護職工和甲方的合法權益,促進甲方持續穩定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______________省集體合同條例》,《集體合同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本合同是甲,乙雙方代表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在平等協商一致基礎上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三條本合同對甲,乙雙方和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甲方與職工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
第四條甲方尊重并支持乙方依法開展工作,聽取乙方對生產經營和涉及職工切身利益問題的意見及建議,與乙方協商處理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乙方尊重并支持甲方依法進行生產經營和管理,依法代表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教育職工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愛崗敬業,努力工作,圓滿完成甲方各項工作任務。
第二章勞動合同
第六條甲方與職工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七條甲方與職工訂立,解除,變更,終止勞動合同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八條乙方幫助和指導職工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并監督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九條甲方新招用職工,其試用期限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第三章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以貨幣形式及時足額支付職工工資,不得拖欠。
第十一條甲方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二條甲方依法安排職工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職工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職工工資;安排職工在休息日工作且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職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職工工資;安排職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職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職工工資。
第十三條職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甲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工資。職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視同其提供了正常勞動而支付工資。
第十四條甲方在經濟效益增長的同時,保證職工收入的相應增長。
第四章休息休假
第十五條甲方依法實行每日工作時間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因生產特點,工作性質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工種和崗位,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可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
第十六條甲方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乙方和職工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最長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十七條職工在勞動合同期內享有國家規定以及甲方安排的各項休息,休假權利。
第五章勞動安全衛生
第十八條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四川省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法律,法規,建立完善的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十九條甲方必須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條甲方應對職工進行安全衛生教育,保證職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安全生產操作技能。
第二十一條甲方在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技術規范。
第二十二條職工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六章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二十三條甲方按照國家和______________省有關規定為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
第二十四條甲方根據經濟效益狀況為職工建立補充保險。
第二十五條甲方按有關規定提取和使用福利費,每年向職代會報告當年福利費使用情況。
第二十六條甲方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職工的福利待遇。
第七章職業技能培訓
第二十七條甲方應按照有關規定,根據甲方實際情況,建立健全職業培訓規章制度,規范對職工的職業技能培訓工作。
第八章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二十八條甲方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甲方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第三十條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國家規定的禁忌勞動。
第九章裁員
第三十一條甲方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情形,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乙方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乙方或者職工的意見,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第三十二條甲方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被裁減人員。
第十章獎懲
第三十三條甲方按照國家,______________省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規定,對職工進行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三十四條甲方對職工進行處分時,應事先征求乙方意見,乙方認為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
第十一章集體合同期限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期限為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十二章變更,解除集體合同的程序
第三十六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一)因甲方被兼并,解散,破產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二)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的;
(三)本合同約定的變更或解除條件出現的;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時的協商處理辦法
第三十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章違反集體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九條因一方過錯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的,過錯方應當繼續履行本合同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五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十日內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______________省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集體勞動工資合同 篇3
本合同機械化養護隊工會{以下簡稱工會}代表機械化養護隊的全體職工與{以下簡稱機械隊}簽訂。 第一條 為深化改革,促進開放,維護機械隊和職工的合法權益,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最大限度地調動全體職工的勞動積極性,促進機械隊持續、快速、健康地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集體合同法》,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雙方在自愿和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訂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是雙方在機械隊發展、科學管理、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等方面應遵守的行為規范和共同準則。
第三條 機械隊實行集中管理,凡機械隊范圍內的各個職工均應遵守本合同。
第四條 機械隊保障職工代表依法行使同主管理權力。機械隊及工會鼓動職工利用業余時間學理論、學法律、學管理、學文化、學科學、學技術,提高職工技能,開展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
機械隊及工會禁止職工從事有損機械隊的行為和活動。
第五條 工會作為全體職工的代表,有義務引導職工正確處理與機械隊的勞動關系,有義務教育職工認真履行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遵守機械隊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改
革措施,努力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促進機械隊的發展。
第六條 下述情況,職工必須服從安排:
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它原因,威脅職工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公路上發生突發事件,影響道路安全必須及時搶修的。
第七條 機械隊實行的節假日及公體日;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無調休。春節:2月22日至28日放假調休,共7天。清明節: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無調休。勞動節: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無調休。端午節:6月23日至25日放假調休,共3天。開齋節:9月6至9月8日,共放假3天,無調休。中秋節:9月28日至29日放假調休,共2天。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少數民族節假日根據規定執行。
第八條 機械隊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各標準,對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九條 機械隊應當不斷改善勞動條件,高度重視安全生產。認真搞好勞動保護工作。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標準。
第十條 機械隊必須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防護及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職工應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和發放保健津貼。
第十一條 從事特種作業的職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持證上崗。
第十二條 機械隊必須按時發放勞保用品。職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認真搞好安全生產文明生產,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勞保用品,對不安規定穿,和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的職工,機械隊有權拒絕其上崗或責令其下崗。對違反操作規程的職工,機械隊有權查處。職工對機械隊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工會有權提出意見并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三條 在普級、普職、評定專業技術職稱、職務等方面,堅持男女平等。
第十四條 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工,享受不少于90天的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哺育時間視為正常勞動時間,工資按實際工資加補貼執行。計劃生育假期間待遇按國家計劃生育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對機械隊、工會和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機械隊、工會和全體職工均應嚴格履行合同的保項條款。 第十六條 機械隊保障職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權利。
第十七條 對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行為,工會有權要求機械隊有關部門予糾正和認真處理。機械隊應支持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為工會開展各種活動提供物質和經濟保障。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若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按國家法律法規則執行。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有效。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1份,留機械隊保存。
雙 方 代 表
職工方:
機械隊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