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合同示(通用3篇)
集體合同示 篇1
甲方(企業)名稱:
乙方(企業工會)名稱:
本合同由企業工會(以下簡稱乙方)代表全體職工與企業(以下簡稱甲方)簽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依法維護職工和甲方的合法權益,促進甲方持續穩定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四川省集體合同條例》,《集體合同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本合同是甲,乙雙方代表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在平等協商一致基礎上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三條本合同對甲,乙雙方和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甲方與職工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
第四條甲方尊重并支持乙方依法開展工作,聽取乙方對生產經營和涉及職工切身利益問題的意見及建議,與乙方協商處理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乙方尊重并支持甲方依法進行生產經營和管理,依法代表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教育職工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愛崗敬業,努力工作,圓滿完成甲方各項工作任務。
第二章勞動合同
第六條甲方與職工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七條甲方與職工訂立,解除,變更,終止勞動合同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八條乙方幫助和指導職工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并監督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九條甲方新招用職工,其試用期限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第三章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以貨幣形式及時足額支付職工工資,不得拖欠。
第十一條甲方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二條甲方依法安排職工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職工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職工工資;安排職工在休息日工作且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職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職工工資;安排職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職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職工工資。
第十三條職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甲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工資。職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視同其提供了正常勞動而支付工資。
第十四條甲方在經濟效益增長的同時,保證職工收入的相應增長。
第四章休息休假
第十五條甲方依法實行每日工作時間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因生產特點,工作性質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工種和崗位,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可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
第十六條甲方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乙方和職工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最長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十七條職工在勞動合同期內享有國家規定以及甲方安排的各項休息,休假權利。
第五章勞動安全衛生
第十八條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四川省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法律,法規,建立完善的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十九條甲方必須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條甲方應對職工進行安全衛生教育,保證職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安全生產操作技能。
第二十一條甲方在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技術規范。
第二十二條職工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六章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二十三條甲方按照國家和四川省有關規定為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
第二十四條甲方根據經濟效益狀況為職工建立補充保險。
第二十五條甲方按有關規定提取和使用福利費,每年向職代會報告當年福利費使用情況。
第二十六條甲方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職工的福利待遇。
第七章職業技能培訓
第二十七條甲方應按照有關規定,根據甲方實際情況,建立健全職業培訓規章制度,規范對職工的職業技能培訓工作。
第八章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二十八條甲方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甲方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第三十條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國家規定的禁忌勞動。
第九章裁員
第三十一條甲方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情形,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乙方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乙方或者職工的意見,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第三十二條甲方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被裁減人員。
第十章獎懲
第三十三條甲方按照國家,四川省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規定,對職工進行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三十四條甲方對職工進行處分時,應事先征求乙方意見,乙方認為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
第十一章集體合同期限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期限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二章變更,解除集體合同的程序
第三十六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一)因甲方被兼并,解散,破產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二)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的;
(三)本合同約定的變更或解除條件出現的;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時的協商處理辦法
第三十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章違反集體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九條因一方過錯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的,過錯方應當繼續履行本合同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五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十日內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四川省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體合同示 篇2
北京市總工會
20__年10月
區域內企業基本情況:
企業個數:________________ 職工人數:______________
已建工會數:______________ 會員人數:______________
集體協商雙方情況:
第一條 區域內(含街道、鄉鎮、社區、村、工業園等,以下略)職工一方與企業方(含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為保障勞動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維護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維護區域內勞動關系和諧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北京市集體合同條例》及相關勞動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由區域職工協商代表與區域企業協商代表通過集體協商共同簽訂。
第三條 區域職工協商代表由區域工會組織采取民主方式在區域內全體職工中產生,代表區域內全體職工利益。區域工會組織負責人或上級工會組織有關人員任首席代表。
區域企業協商代表由全體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采取適當的形式產生,代表區域內所有企業的利益。(根據企業所有制、經營內容、規模大小的不同,保證各方面的代表性)
第四條 本合同對區域內所有企業和企業內全體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區域新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和新經營/注冊的企業應執行本合同。
第五條 企業有權自主招聘職工,不得因為性別、民族、信仰、宗教、婚姻、年齡等因素出現就業歧視的現象。企業不得扣押職工任何有效證件,不得收取押金或要求其提供擔保。
第六條 企業應當與職工建立規范的勞動關系,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將職工列入本單位職工名冊。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企業書面通知后,職工不與企業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企業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第七條 企業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
第八條 區域內企業支持工會工作,按本企業全部員工工資總額的2%按時撥交工會經費。沒有建立工會組織的,應在____月內建立工會組織。
第九條 企業應當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支持工會組織對勞動合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第十條 職工自擔任基層企業工會委員、集體協商代表之日起,在任職期內,如果其勞動合同期限到期,則自動順延至任期屆滿。工會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滿,非經本級工會委員會和上級工會同意,不得調動其工作。法律法規有其他規定,從其規定。
第十一條 企業制定和修改規章制度,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代表會議討論,與工會組織平等協商確定。
第十二條 區域內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為_______元。(不得與年終獎或全年一次性發放的貨幣收入平均計算)
第十三條 企業遵循按時足額、優先支付的原則,以貨幣形式支付職工工資,并提供支付清單,每月最少支付一次。
第十四條 企業依據經濟效益并根據城鎮居民物價消費指數、最低工資標準、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工資指導線、北京市和行業的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公司勞動生產率等因素的變化,與工會組織協商,建立職工工資正常增長和調整機制,使職工工資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而正常增長。
第十五條 區域工會組織協商代表每年_____日前向企業組織協商代表發出工資協商要約,企業方應當積極配合。工資協商專項協議草案須經區域職工代表大會、職工代表會議或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在本合同期限內,區域內企業職工年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不低于_____%。
第十六條 企業安排職工加班,按照本市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加班工資以職工本人月工資或月計件工資標準為基數,按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加班分別支付150%、200%和300%勞動報酬。日工資=月工資/21.75,小時工資=日工資/8。
第十七條 企業應根據生產經營方式依法建立工時制度,合理安排職工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
第十八條 企業實行標準工時制,職工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_____天。
職工連續工作5小時以內安排一次就餐時間不少于1小時;連續工作4小時,企業根據生產經營實際需要適當安排職工工間休息時間(10___15分鐘)。
第十九條 企業確因生產經營特點和工作的特殊性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者不定時工作制須向勞動行政部門申報、批準后方可執行,并告知工會組織或職工。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是指采用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工時制度。
不定時工作制是指因企業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范圍的關系,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安排工作或因工作時間不固定,需要機動作業的職工所采用的彈性工時制度。
第二十條 企業安排職工加班,嚴格按《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企業須事先提出加班計劃和理由,與工會組織和計劃加班職工協商后執行。
對有損于職工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超過法定延長工作時間或制度性延長工作時間的行為,工會組織有權代表職工予以制止,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
自然災害、公用設施維護緊急處理或完成政府下達的緊急任務等情況需要加班,不受本條限制,職工應服從安排。
第二十一條 企業所有職工享受國家規定的帶薪年休假制度,休假期間按正常提供勞動支付工資。
第二十二條 企業原因不能安排職工休假的,支付日工資300%工資報酬。企業有證據安排職工休假,但職工自愿放棄休假繼續工作的,支付不低于日工資___%的工資報酬。
第二十三條 企業和職工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的繳納按照本市相關規定執行,職工依法享有社會保險待遇。
第二十四條 企業按下列標準為全體職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繳費情況每年向全體職工公布一次,需要職工個人繳費的,由企業代扣代繳:
(一)本市城鎮戶口職工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項社會保險,農業戶口職工最少要參加醫療、工傷、失業和生育四項保險。
(二)外地來京城鎮戶口職工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四項社會保險,女職工生育費用,按基本醫療保險支付_;農業戶口職工至少參加醫療、工傷兩項社會保險,企業繳費,職工個人不繳費。女職工生育費用,企業按不低于____%報銷。
第二十五條 按規定應當為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的企業,應當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同時從職工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二十六條 企業依據經濟效益,經過集體協商,可以建立企業年金制度。所需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共同支付。
第二十七條 企業依據實際情況逐步發展并改善職工的文娛設施、膳食、交通、住房等條件,不斷提高福利水平。
第二十八條 企業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保證職工的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對于危害職工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工作,工會有權代表和支持職工予以抵制。
第二十九條 企業采取有效措施為職工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企業對特殊崗位職工每年進行專項健康體檢不少于一次。
第三十條 區域內所有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后方可上崗。
第三十一條 企業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企業應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國家規定如實上報,同時應及時通知工會參加事故調查。
第三十二條 企業對女職工及未成年工實施特殊保護。企業男女職工同工同酬。
第三十三條 企業安排女職工經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工作的,應當符合國家和北京市規定。
企業每年安排女職工進行婦科專項體檢。
第三十四條 職工與企業發生勞動糾紛,可以申請調解、仲裁直至訴訟,工會組織予以支持和幫助。
第三十五條 職工與企業發生勞動糾紛,出現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與規章制度表述不一致時,職工可以選擇對自己最為有利的表述。
第三十六條 區域雙方協商代表聯合成立集體合同履行監督小組,檢查督促集體合同履行情況,協商處理集體合同實施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和問題。
第三十七條 區域內企業可以依據本合同制定適合自己特點的集體合同附件或工資、勞動安全衛生、女職工權益保護等單項協議,但不得有悖于本合同,勞動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一經生效,區域內所有企業和職工應嚴格遵守認真履行。
第三十九條 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同意變更修改內容的,須按照程序重新協商簽訂。
第四十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___年,合同期滿即行終止。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個月,雙方協商代表進行協商,重新訂立本區域內的集體合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經區域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代表會議審議通過,雙方首席代表簽字。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備案后生效。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勞動行政部門備案一份,報上級工會一份。
集體合同示 篇3
區域內企業基本情況:
企業個數: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工人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已建工會數:__________________ 會員人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集體協商雙方情況:
區域工會組織(職工方代表):__ 區域企業組織或企業代表(企業方代表):___
協商代表人數:________________ 協商代表人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產生方式:__法定/選派/推薦 代表產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委托
首席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首席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首席代表職務:________________ 首席代表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商代表姓名:__崗位或職務:__ 協商代表姓名:______崗位或職務:_________
雙方開始協商日期:__年__月__日 區域職代會審議通過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
第一條 區域內(含街道、鄉鎮、社區、村、工業園等,以下略)職工一方與企業方(含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為保障勞動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維護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維護區域內勞動關系和諧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海南省集體合同條例》及相關勞動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由區域職工協商代表與區域企業協商代表通過集體協商共同簽訂。
第三條 區域職工協商代表由區域工會組織采取民主方式在區域內全體職工中產生,代表區域內全體職工利益。區域工會組織負責人或上級工會組織有關人員任首席代表。
區域企業協商代表由全體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采取適當的形式產生,代表區域內所有企業的利益。(根據企業所有制、經營內容、規模大小的不同,保證各方面的代表性)
第四條 本合同對區域內所有企業和企業內全體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區域新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和新經營/注冊的企業應執行本合同。
第五條 企業有權自主招聘職工,不得因為性別、民族、信仰、宗教、婚姻、年齡等因素出現就業歧視的現象。企業不得扣押職工任何有效證件,不得收取押金或要求其提供擔保。
第六條 企業應當與職工建立規范的勞動關系,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將職工列入本單位職工名冊。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企業書面通知后,職工不與企業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企業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第七條 企業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
第八條 區域內企業支持工會工作,按本企業全部員工工資總額的2%按時撥交工會經費。沒有建立工會組織的,應在____日內建立工會組織。
第九條 企業應當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支持工會組織對勞動合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第十條 職工自擔任基層企業工會委員、集體協商代表之日起,在任職期內,如果其勞動合同期限到期,則自動順延至任期屆滿。工會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滿,非經本級工會委員會和上級工會同意,不得調動其工作。法律法規有其他規定,從其規定。
第十一條 企業制定和修改規章制度,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代表會議討論,與工會組織平等協商確定。
第十二條 區域內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為_______元。(不得與年終獎或全年一次性發放的貨幣收入平均計算)
第十三條 企業遵循按時足額、優先支付的原則,以貨幣形式支付職工工資,并提供支付清單,每月最少支付一次。
第十四條 企業依據經濟效益并根據城鎮居民物價消費指數、最低工資標準、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工資指導線、海南省和行業的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公司勞動生產率等因素的變化,與工會組織協商,建立職工工資正常增長和調整機制,使職工工資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而正常增長。
第十五條 區域工會組織協商代表每年_____日前向企業組織協商代表發出工資協商要約,企業方應當積極配合。工資協商專項協議草案須經區域職工代表大會、職工代表會議或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在本合同期限內,區域內企業職工年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不低于_____%。
第十六條 企業安排職工加班,按照本省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加班工資以職工本人月工資或月計件工資標準為基數,按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加班分別支付150%、200%和300%勞動報酬。日工資=月工資/21.75,小時工資=日工資/8。
第十七條 企業應根據生產經營方式依法建立工時制度,合理安排職工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
第十八條 企業實行標準工時制,職工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_____天。
職工連續工作5小時以內安排一次就餐時間不少于1小時;連續工作4小時,企業根據生產經營實際需要適當安排職工工間休息時間(10-15分鐘)。
第十九條 企業確因生產經營特點和工作的特殊性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者不定時工作制須向勞動行政部門申報、批準后方可執行,并告知工會組織或職工。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是指采用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工時制度。
不定時工作制是指因企業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范圍的關系,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安排工作或因工作時間不固定,需要機動作業的職工所采用的彈性工時制度。
第二十條 企業安排職工加班,嚴格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執行。企業須事先提出加班計劃和理由,與工會組織和計劃加班職工協商后執行。
對有損于職工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超過法定延長工作時間或制度性延長工作時間的行為,工會組織有權代表職工予以制止,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
自然災害、公用設施維護緊急處理或完成政府下達的緊急任務等情況需要加班,不受本條限制,職工應服從安排。
第二十一條 企業所有職工享受國家規定的帶薪年休假制度,休假期間按正常提供勞動支付工資。
第二十二條 企業原因不能安排職工休假的,支付日工資300%工資報酬。企業有證據安排職工休假,但職工自愿放棄休假繼續工作的,支付不低于日工資___%的工資報酬。
第二十三條 企業和職工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的繳納按照本市相關規定執行,職工依法享有社會保險待遇。
第二十四條 企業按下列標準為全體職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繳費情況每年向全體職工公布一次,需要職工個人繳費的,由企業代扣代繳:
(一)本省城鎮戶口職工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項社會保險,農業戶口職工最少要參加醫療、工傷、失業和生育四項保險。
(二)外地來本省城鎮戶口職工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四項社會保險,女職工生育費用,按基本醫療保險支付_;農業戶口職工至少參加醫療、工傷兩項社會保險,企業繳費,職工個人不繳費。女職工生育費用,企業按不低于____%報銷。
第二十五條 按規定應當為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的企業,應當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同時從職工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二十六條 企業依據經濟效益,經過集體協商,可以建立企業年金制度。所需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共同支付。
第二十七條 企業依據實際情況逐步發展并改善職工的文娛設施、膳食、交通、住房等條件,不斷提高福利水平。
第二十八條 企業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保證職工的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對于危害職工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工作,工會有權代表和支持職工予以抵制。
第二十九條 企業采取有效措施為職工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企業對特殊崗位職工每年進行專項健康體檢不少于一次。
第三十條 區域內所有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后方可上崗。
第三十一條 企業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企業應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國家規定如實上報,同時應及時通知工會參加事故調查。
第三十二條 企業對女職工及未成年工實施特殊保護。企業男女職工同工同酬。
第三十三條 企業安排女職工經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工作的,應當符合國家和海南省規定。
企業每年安排35歲以上女職工進行婦科專項體檢。
第三十四條 職工與企業發生勞動糾紛,可以申請調解、仲裁直至訴訟,工會組織予以支持和幫助。
第三十五條 職工與企業發生勞動糾紛,出現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與規章制度表述不一致時,職工可以選擇對自己最為有利的表述。
第三十六條 區域雙方協商代表聯合成立集體合同履行監督小組,檢查督促集體合同履行情況,協商處理集體合同實施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和問題。
第三十七條 區域內企業可以依據本合同制定適合自己特點的集體合同附件或工資、勞動安全衛生、女職工權益保護等單項協議,但不得有悖于本合同,勞動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一經生效,區域內所有企業和職工應嚴格遵守認真履行。
第三十九條 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同意變更修改內容的,須按照程序重新協商簽訂。
第四十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___年,合同期滿即行終止。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個月,雙方協商代表進行協商,重新訂立本區域內的集體合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經區域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代表會議審議通過,雙方首席代表簽字。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核備案后生效。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勞動行政部門備案一份,報上級工會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