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決議的寫法及其注意事項
四、公司董事會決議要包含哪些內容
根據《公司法》對公司董事會的有關規定,董事會的決議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會議基本情況:包括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會議性質(屆次、臨時)。
2、會議通知情況及董事到會情況:會議通知的時間、方式;董事實際到會情況。
3、會議主持情況:應當由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半數以上董事推選出的董事主持(應附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指定副董事長或董事主持的委派書)。
4、議案表決情況:
董事會的具體表決結果,持贊同意見的董事數占董事總數的比例。
董事會會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
5、簽署:董事會決議,由到會董事簽字。代行簽字的,應當附董事的授權委托書。
附:董事會決議樣本
公司關于
申請工程擔保保函的董事會決議(樣本)
一、時間: 年 月 日
二、地點:
三、與會董事: 、 、 、 、
董事會會議應到董事 名,實到董事 名,超過全體董事二分之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規定。
四、議題:關于本公司申請開立工程投標/支付/履約保函,委托市 擔保投資公司提供保證擔保及向該擔保投資公司提供反擔保事宜。
五、決議
與會董事經審議,表決一致通過以下決議:
1、董事會同意向 銀行 支行申請開立 萬元,保函有效期為 天(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保函用途為 。
2、董事會同意向 擔保投資有限公司申請保證擔保。
3、董事會同意向 擔保投資有限公司提供以下反擔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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