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論文的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又叫參考書目,它是指作者在撰寫論文過程中所查閱參考過的著作和報刊雜志,它應列在論文的末尾。列出參考文獻有三個好處:
一是當作者本人發現引文有差錯時,便于查找校正。
二是可以使論文答辯委員會的教師了解學生閱讀資料的廣度,作為審查論文的一種參考依據。
三是便于研究同類問題的讀者查閱相關的觀點和材料。
當然,論文所列的參考文獻必須是主要的,與本論文密切相關的,對自己寫成論文起過重要參考作用的專著、論文及其它資料。不要輕重不分,開列過多。
列出的參考文獻一般要寫清書名或篇名、作者、出版者和出版年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