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示性公文的決議及范例
一、決議的含義、特點和類型
(一)決議的含義
決議在黨的機關公文中排列首位,是一種重要的下行文。中央辦公廳對決議的功能給以如下表述:
用于經會議討論通過的重要決策事項。
在1993年之前,行政公文中也有決議這種文體,國務院辦公廳對其功能的表述是用于“經會議討論通過并要求貫徹執行的事項”。1993年《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進行修訂時,刪去了這一文種。鑒于此,我們在這里介紹的決議,只是指黨的機關公文的一個文種。
(二)決議的特點
1.決策性
決議是針對重大問題和重大事項所做出的決策,一經形成,就會在較大范圍內對黨內的工作和生活造成重大影響。例如“文革”結束后不久中央發布的《關于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就是對“文革”、對毛澤東同志的功過進行評價的重大政策性文件,對統一黨內思想起了十分突出的作用。
2.權威性
決議作為黨的領導機關用于重要決策事項的公文,是在黨的高級領導機構的會議上研究、討論后形成的,代表著發文機關的意志,一經發布,其下屬黨組織和黨員必須嚴格遵守,認真落實,不得違背,具有很強的權威性。
3.嚴格的程序性
決議必須經會議討論,并經表決通過之后才能形成,有嚴格的程序性。
(三)決議的基本類型
根據決議涉及內容范圍的不同,可分為三大類型:
1.批準某事項或通過某文件的決議
這類決議涉及的內容比較具體,一般用于批準某項報告或文件。如《中國共產黨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關于〈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的決議》、《中國共產黨第十四次代表大會關于十三屆中央委員會報告的決議》等。
2.安排某項工作的決議
對于重要的、長期的工作,可采用決議的形式進行布置安排,如《中共四川省委關于認真學習、堅決貫徹〈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同人民群眾聯系的決定〉的決議》等。
3.涉及原則問題的決議
這類決議涉及的內容是原則性的、非事件性的,影響范圍更大,影響時間更為久遠。如《關于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中共中央關于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若干問題的決議》等。
二、決議的寫法
(一)標題和成文日期
1.標題
決議的標題有三種寫法。
第一種是由發文機關、主要內容、文種組成,如《中共四川省委關于認真學習、堅決貫徹〈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同人民群眾聯系的決定〉的決議》。
第二種是由會議名稱、主要內容、文種組成,如《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關于為劉少奇同志平反的決議》。
第三種是省略發文機關,由主要內容和文種組成。如《關于確認十一屆三中、四中全會增補中央委員的決定的決議》。
2.成文日期
決議的成文日期,不像一般公文那樣標寫在公文正文之后,而是加括號標寫于標題之下居中位置。具體寫法有兩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