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請性公文的請示及范例
(五)招收人數和報名辦法:本次共招收40名,由各鄉、直屬單位、各系統的黨委(組)和 團委推薦,報縣團委批準,填寫一式兩份的報名表。報名7月20日截止。
為了適應飛速發展的新形勢之需要,加強團干部隊伍的政治素質,完成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紀律的一代共產主義新人的使命,關鍵是建設一支符合四化要求的團干部隊伍。辦這個培訓班就是為了這個目的。
以上意見,如無不妥,請轉發有關單位。
縣團委
一九年月日
這篇請示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文種不規范
請示和報告是兩種不同的文體,各自有自己的功能和寫作要求。凡有請求事項,需要指示、 批準的,均為請示,不得寫成“報告”,也不得寫為“請示報告”。這篇公文應該是“請示 ”,必須將標題中的“報告”二字刪去。
2.違反有關法規
不經國家正規的學歷教育,不能獲得畢業證書。學校之外的任何單位,都無權發畢業證書。 否則,即使有所謂的證書,也不會被承認學歷。而僅經縣級團委三個月的短期培訓,就“發 給畢業證書,承認學歷”的說法,明顯違法。
3.內容含混,分寸失當
文中“擬舉辦一至二期團干部培訓班”的話,含混、不確定,顯得想法很不成熟。應該在有 了明確的計劃和安排之后,再向上級請示,否則上級不好批復。另外,從本文的前幾段的內 容和口氣看,辦培訓班的事還有待縣委同意,可是后面居然說“報名7月20日截止”,要求 “轉發有關單位”,似乎不容置疑,顯然分寸失當。只有辦理上級批準了的或者上級交辦的 事項,才能寫入上述內容。
4.結構紊亂
本文主體的最后一段是行文的目的,應該在開頭出現。出現在主體的最后很不合理,造成了 結構的紊亂。
5.語言不夠準確
正文第二自然段有“我們曾辦過幾期團干部培訓班,很受歡迎”的話,其中“很受歡迎”應 該改為“效果很好,培養了多名稱職的團干部”。第一條的“培養目標”跟培訓對象相混淆 ,與后文搭配不當。第四條最后的“身體強健”,應為身體健康。最后“請轉發有關單位” ,“轉發”應為“批轉”。
6.層次標序有誤
國務院辦公廳《公文處理辦法》規定:結構層次序數,第一層為“一、”,第二層為“(一) ”,第三層為“1”,第四層為“(1)”。本文只有第一層,應標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