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計劃特征和寫作特點
設想的具體寫法:設想因具有超前性,所以其寫作要求并不十分嚴格,其格式也不大一樣:如果是給領導看的,報給上級,就要嚴肅一些,隨報告報送,不必落款,也不必寫行文時間;如果是交給群眾討論的,或者不以通知或報告的形式轉發或上報,就要落款并寫明具體行文時間。設想的標題可以是“四要素”,也可以是“三要素”,或省略單位名稱,或省略時間期限,還可以是“兩要素”省略單位名稱和時間期限,如《關于機構改革的初步設想》。設想的正文一般有兩種寫法。第一種是只講目標、要求的條項并列式寫法,適用于時間較長遠的“設想”或工作計劃的最初構思或打算。第二種是也按規劃、計劃、方案或安排的格式結構,只是內容粗略一些的想法,適用于預備性計劃,即只是征求意見的“構想”、“思路”或“打算”。
3、計劃
狹義的計劃是廣義工作計劃中最適中的一種。這個特點表現在,時間一般在一年、半年左右,范圍一般都是一個單位的工作或某一大項重要工作,內容和寫法要比規劃具體、深入,要比設想正規、細致,要比方案簡明、集中,要比安排闊展、概要。
計劃的具體寫法:計劃由于大多以一個單位的工作內容范圍,只在單位內要求執行,所以一般不以文件形式下發,因而除標題和正文外,往往還要在題下或文后標明“年月日制定”字樣,以示鄭重。計劃的標題也是“四要素”寫法,其中哪一個要素都不應省略。正文寫法,由于計劃是對一個單位的全面工作或某一項重要工作的具體要求,所以寫作是要比規劃和設想都要具體、詳細得多。一般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1)開頭,或闡述依據,或概述情況,或直述目的,要寫得簡明扼要;(2)主體,即計劃的核心內容,闡述“做什么”(目標、任務)、“做到什么程度”(要求)和“怎樣做”(措施辦法)三項內容,既要寫得全面周到,又要寫得有條不紊,具體明白。全面工作計劃一般采取“并列式結構”(任務、措施分說)。(3)結尾,或突出重點,或強調有關事項,或提出簡短號召,當然也可不寫結尾。
4、要點
所謂要點,實際就是計劃的摘要,即經過整理,把主要內容摘出來的計劃。一般以文件下發的計劃都采用“要點”的形式。
要點的具體寫法:要點大多是上級機關某一項重要或較大工作計劃的摘要,一般都要以文件形式下發,因而多用某個通知作“文件頭”,所以只要有標題和正文兩部分內容就可以了,不必再落款,再寫成文時間;但也有些要點,由于涉及的工作重大,為鄭重起見,往往要在標題下標明發文機關名稱和制發具體時間。要點的標題可寫“四要素”,也可寫“三要素”,但“三要素”的寫法一般要在題下標明被省略的發文機關名稱。正文寫法,由于要點的內容是摘錄計劃的主要之點,所以其正文都寫得比較概要,既不要兼顧到各個方面,也不必講具體做法,更不用講道理;沒有過渡段,段落也不長。在結構方式上,大都是并列式,可分若干項目一貫到底,也可分幾大項,大項下分若干小項,其中的小項可在每一大項下單獨排列,也可全文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