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行政公文寫作格式
11.2 命令格式
命令標識由發文機關名稱加“命令”或“令”組成,用紅色小標宋體字,字號由發文機關酌定。命令標識上邊緣距版心上邊緣20mm,下邊緣空2行居中標識令號;令號下空2行標識正文;正文下一行右空4字標識簽發人名章,簽名章左空2字標識簽發人職務;聯合發布的命令或令的簽發人職務應標識全稱。在簽發人名章下一行右空2字標識成文時間。分送機關標識方法同抄送機關。其他從本標準相關要素說明。
11.3 會議紀要格式
會議紀要標識由“會議紀要”組成。其標識位置同8.1.4,用紅色小標宋體字,字號由發文機關酌定。會議紀要不加蓋印章。其他要素從本標準規定。
12 式樣
a4型公文用紙頁邊及版心尺寸見圖1;公文首頁版式見圖2;上報公文首頁版式見圖3;公文末頁版式見圖4;聯合行文公文末頁版式見圖5;聯合行文公文末頁版式見圖6。
注:圖片尺寸已縮成1:2。
(完)
附:新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簡要介紹
一、新《格式》的幾個主要特點
1、改變了名稱,確定了適用范圍
原《公文格式》(98版)稱為《國家機關公文格式》,而新《公文格式》(99版)名稱改為《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確定了《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的適用范圍。保證了公文的統一性,名稱的變化不影響非國家機關的單位和部門采用該標準。
2、改變了公文用紙幅面尺寸
公文用紙的幅百尺寸是這次修訂主要調整的內容。原標準中,用紙采用16開型(260 mm184mm)。新修訂的標準中規定一般采用a4型(297mm210mm)這是公文新標準的最大特點。
3、實行了新的定位方法
在新修訂的標準中,為使公文制作者能夠比較方便清楚地掌握標準。采用了比較通俗易懂的形式來確定公文中各要素的定位,即采用了“字“和“行“的概念,然后按定義的字和行確定公文中各要素的具體位置。同時,新標準將公文分為眉頭、主題、版記三部分。并把各要素進行了歸類。
4、縮小了圖文區
新修訂的標準時,將左右白邊增加19mm,,天頭地角增加了45mm。這樣的版心制作公文一方面為領導閱示發文留有相對寬余的批示空間,另一方面也使公文更加美觀。
5、增加了內容
新修訂的標準在原標準的基礎土增加了一些內容,主要有:公文的排版規格、印刷要求、裝訂要求、公文中表格的處理。還增加了公文的特定格式,即信函式公文格式、命令格式、會議紀要格式。增加新內容的出發點就是從開始制作到最后形式公文的全過程能夠有統一的依據。使公文制作的水平和質量有較大提高。
6、提高了公文的防偽性
公文具有法定效力,目前社會上偽造公文招搖撞騙的犯罪活動時有發生。新標準對公文防偽性做了一些硬性規定。例如:不得出現空白印章;不得再使用“此頁無正文“、空白頁不標識頁碼等等。這樣不給別有用心偽造公文可乘之機,從格式上維護了法律地位,是新標準最顯著的特點之一,也是掌握和執行新標準時特別注意的一個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