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供貨合同(網絡安全隔離卡)
貨物的數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購單位可在驗收時當面提出;對質量問題有異議的應在安裝調試后15個工作日內提出。
在驗收過程中發現數量不足或有質量、技術等問題,乙方應負責按照采購單位的要求采取補足、更換或退貨等處理措施,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
采購單位在乙方按合同規定交貨和安裝、調試后,無正當理由而拖延接收、驗收或拒絕接收、驗收的,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損失。
第九條 售后服務
乙方承諾售后服務按照《網絡安全隔離卡服務計劃表》(附件二)實施。
第十條 履約保證金
乙方投標保證金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該履約保證金在本協議履行完畢90天后且無乙方與采購單位無合同糾紛時,甲方將在5個工作日內原額退還。
第十一條 貨款的支付
貨款的支付實行采購單位直接支付的方式。乙方憑供貨發票和《政府采購協議供貨貨物驗收單》與采購單位財務部門辦理結算手續。
在乙方完成合同項目供貨并驗收合格后,采購單位根據合同約定的付款要求,將已落實的采購資金,按《市級政府采購工作規程》的要求及時辦理結報或資金支付申請,采購單位應在貨物驗收合格后十五天內付款給乙方。
采購單位未按規定支付貨款的,乙方有權按雙方合同的約定獲得違約賠償。
第十二條 輔助服務
乙方應提交所提供貨物的技術文件,例如:產品目錄、圖紙、操作手冊、使用說明、維護手冊和/或服務指南。
乙方還應提供下列服務:
(1)貨物的現場安裝、調試、啟動監督及技術支持;
(2)在廠家和/或項目現場就貨物的安裝、啟動、運營、維護對采購單位操作人員進行培訓。
輔助服務的費用應包含在協議價中,采購單位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三條 質量保證
乙方應保證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其貨物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應具有滿意的性能。在貨物最終交付驗收后不少于(? )個月的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于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產生的故障負責。
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協議不符,或證實貨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購單位可以根據本協議第14條規定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補救措施或索賠。
乙方在約定的時間內未能彌補缺陷,采購單位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采購單位根據協議規定對乙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第十四條 補救措施和索賠
1.采購單位有權根據質量檢測部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乙方提出索賠。
2.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乙方對缺陷產品負有責任而采購單位提出索賠,乙方應按照采購單位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退貨并將貨款退還給采購單位,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2)根據貨物的質量狀況以及采購單位所遭受的損失,經過甲乙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3)乙方應在接到采購單位通知后七天內負責采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補缺陷部分,其費用由乙方負擔。同時,乙方應在約定的質量保證期基礎上相應延長修補和/或更換件的質量保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