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銷售合同(一)
5.3 甲方可以一次向乙方支付多于人民幣_________元的預付款。
5.4 乙方按照乙方《________》各版本服務帳號零售價格的______折給予甲方作為《________》相應版本服務帳號的代理價格
5.5 甲方每銷售一個《________》服務帳號,乙方則相應在甲方預付款中扣除相應版本《________》服務帳號的代理單價;如果甲方預付款不足以支付甲方銷售的《________》服務帳號,則乙方有權不開通甲方銷售的《________》服務帳號,直至甲方補足預付款。
5.6 甲方的預付款被扣除為零的時候,甲方須再次向乙方繳納人民幣_________元的預付款。
第六條 排除其他報酬
甲方根據本合同進行銷售代理工作,除非甲乙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收取代理費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第七條 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
7.1 在履行本合同期間,甲方只能在本合同約定的范圍內適當地使用乙方的商號和網站的名義,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工作范圍的行為,更不得用于其它目的和事項。甲方在使用乙方的商號和網站名義時,應當完全為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內容服務,不得夾帶其他業務內容或經營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傳材料、名片、市場宣傳、網站建設、通信聯絡、經營過程中使用乙方授權的名稱、域名和網站,必須事先書面通知乙方,并獲得乙方的書面許可,方可進行,否則視為對乙方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侵權,應付相應的責任。
7.2 甲方及其職員承諾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及在本合同期滿后不對乙方所有或即將擁有的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等進行貶低或其他損害,也不對乙方互聯網網頁或者網站進行任何貶低、抄襲、歪曲、破壞或其他損害。在合同期間甲方應該努力工作以維護、提高上述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的價值。
7.3 甲方承諾,若與乙方終止、解除本合同后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向他人明示或暗示與乙方之商標、企業名稱、域名有任何實質性聯系,或者以其他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7.4 因上述7.1、7.2和7.3情形給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愿意承擔一切責任。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及違約責任
8.1 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8.2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對方已經、正在或預期將要違約,可以終止履行本合同,但應該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對本合同繼續不履行、履行不正當或者違約,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8.3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對方或者一方認為需要終止,應該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雙方在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后,方可終止合同。因為一方為本合同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在本合同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以續簽本合同。
8.4 在8.3之情形下,對方應繼續完成當月的財務結算,各自明確責任。
8.5 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變更,當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