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城市房屋買賣合同(精選32篇)
個人城市房屋買賣合同 篇1
出賣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買受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保證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鑒于:甲方已經進行了企業改制,原國有投資全部退出,為盤活有效資產,甲方決定將擁有產權的坐落于 房屋依法轉讓給乙方乙方為公司業務拓展的需要,有意購買甲方擁有產權的上述房屋丙方為甲方的實際控制人及大股東,就甲乙雙方前述房屋買賣行為,愿意作為甲方的保證人,向買受人乙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于20__年12月日于中國天津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乙方購買甲方坐落于 房屋,經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測定的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房屋結構為鋼混。詳見本協議附件1。
2.該房屋所有權證號為房權證河東字第號。土地使用權方式為劃撥,土地使用權證號為東單國用自第號,土地使用權面積為 平方米。
3.該房屋四至界限:東至南至西至北至。
4.隨該房屋一并轉讓的附屬設備、設施和房屋建筑設計、裝飾及施工圖等資料。
5.房屋目前使用情況:
第二條房屋轉讓價格
該房屋整體轉讓價格為人民幣萬元。該價格不包括辦理房屋及土地過戶交易手續所需的各種費用,該房屋轉讓過戶交易發生的各項稅費由甲、乙雙方平均分擔,但甲方對本協議項下的房屋與其他廠房分戶手續的辦理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三條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將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的手續遞交相關部門并被依法受理,且根據甲方指定的第三人與乙方簽訂的《房屋抵押合同》之約定在甲方指定的第三人辦理完畢房產抵押登記手續、乙方取得《房屋他項權證》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買賣房屋的定金人民幣420萬元,同時,乙方另行支付甲方購房款420萬元,即總房款的20%
2、在甲乙雙方辦理完畢本協議項下房屋及土地的過戶變更登記手續,乙方依法取得房屋的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等房屋產權手續后,3日內向甲方支付房款人民幣840萬元,即總房款的%
3、乙方在取得上述房屋產權手續并在雙方實際辦理完畢全部房屋交接手續后3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房款人民幣萬元,即總房款的15%
4、剩余總房款的5%為乙方暫扣的甲方保證金,在乙方進住本協議項下的房屋年\月后,如果房屋無嚴重的建筑質量問題及房屋權屬瑕疵等問題,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交房方式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40日內,甲方將本協議項下的房屋騰空并交付給乙方占有并使用,甲方應同時將本協議附件2記載的該房屋的附屬設備、設施和房屋建筑設計、裝飾、消防及施工等圖紙資料一并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甲方承諾條款
1、甲方承諾:對于本協議項下房屋的房屋具有所有權,并沒
有任何出租,也沒有任何其他的共有權人,同時,對于該房屋的出售,沒有任何享有優先購買權的人,該房屋之上沒有設定任何諸如抵押等他項權利,該房屋也不存在任何諸如法院查封等權利處分受到限制的情況,否則,甲方將承擔全部責任。
2、甲方承諾:對于本協議項下房屋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前的氣、水、電、電話、有線電視、網絡使用費、衛生費等實際發生的費用及物業費用等應該由甲方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承諾在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與乙方辦理前述費用的確認及相關繳費權證的交接手續,并根據前述承諾承擔交接之日前的費用。
3、甲方承諾:由于土地紅線距離本協議項下房屋太近,甲方
同意在該房屋周邊劃出約300平方米土地提供給乙方永久使用,甲方不收取任何費用,但乙方應承擔國家規定的有關稅費,如遇國家征地等土地的收益權屬甲方對劃出歸乙方使用的該部分土地,乙方可以采用砌制圍墻、架設欄杠、柵欄等方式對該部分土地與甲方的其他土地進行分割,并對該土地享有相對獨立的使用權。甲方如果以后處置其他房屋及土地,應該與受讓人講清楚關于前述土地的使用情況并保證受讓人也同意乙方繼續使用。
對于前述范圍的土地,甲乙雙方將對現場進行丈量后做出補充協議,并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六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沒有及時根據本協議第四條的約定及時將房屋騰空并交付乙方,或者沒有一并轉移或者房屋的附屬設備、設施和房屋建筑設計、裝飾、消防及施工等圖紙資料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并應繼續履行本協議。
2、在本協議生效后,甲方應配合乙方及時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地產權屬轉移手續。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果有可歸責于甲方的原因導致本協議項下房屋的過戶變更登記手續不能及時辦理完畢的,甲方應該雙倍返還乙方定金,并賠償遲延辦理過戶手續期間乙方已經支付房款的利息,按照日萬分之二點一的標準計付,并應繼續履行本協議。
3、在協議履行過程中,如果甲方出現惡意違約,不再履行本協議,或者明示毀約,甲方應雙方返還乙方定金,并承擔乙方已經支付房款的利息,該房款按照日萬分之二點一的標準計付,此外,甲方還應該賠償乙方的可得利益損失,該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違約時該房屋之市場價與雙方約定的協議價之差價部分。
出賣人:
買受人:
年 月 日
個人城市房屋買賣合同 篇2
男方:__________,男,______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女,______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男女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民政局登記結婚,且處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現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對有關房產歸屬等約定如下:
一、財產詳情1、位于_____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______號房屋面積:______平方米)的房產,現雙方約定一致,該房產歸女方個人所有。2、購買該房屋的首付款價款為:____________元,由女方父母出資。該房屋的裝修價款為:_______________元,由女方父母出資。3、該房產剩余房貸為____________元,由男方個人承擔。
二、其它事項
1、雙方承諾對該協議書的字、詞、義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協議,不存在受到脅迫、欺詐、誤解等,簽署即表明對本協議的認可。
2、簽訂本協議后,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有一方認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一方提出修改建議和理由,雙方協商同意后方可修改,并形成本協議的附件。如未達成新的修改意見,則原協議繼續有效。
3、若雙方解除婚姻關系,雙方需將女方父母出資的錢款全部返還后,再對該房產進行分割。
4、因男方個人原因導致未按照本協議約定辦理,須向女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元。
5、若本協議部分條款被認定為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6、本協議一式三份,經兩方簽署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三份文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在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協議雙方應先行友好協商,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和解、調解不成的,協議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處理。
男方: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個人城市房屋買賣合同 篇3
甲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了確保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現就住宅及車庫買賣有關事項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自愿將位于________市____號____棟____單元____樓的住宅壹套及一樓車庫雜物房壹間出售(出讓)給乙方,其中:住宅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車庫雜物房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付款方式:實行分期付款,首期支付________元整,第二期支付________元整。具體支付時間及方式如下:
第八條:違約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并經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市公證處存一份。
甲方:(簽名和手印)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和手印)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城市房屋買賣合同 篇4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甲方房屋(如有共有權人,甲方已經取得了共有權人對轉讓該房屋的一致同意)坐落于 建筑面積 平方米,房屋用途為 。
二、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為:總金額 萬元(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三、乙方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首付款 萬元 (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待房屋過戶后公積金貸款支付剩余房款 萬元(大寫: 拾 萬 仟 佰拾 元整)乙方保證房屋過戶后一個月內付清余款。
四、甲方應于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之時,將上述房屋及全部鑰匙交付乙方,并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由乙方對房屋進行接收。接收后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歸乙方行使,該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訊費、網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
五、甲方負責將該房屋所有權更改給乙方所有。辦理產權時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并保證不管以后房價如何上漲,絕不反悔。
八、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甲方保證在房款付清時,將房屋交付乙方,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責任。
九、甲方及配偶共同擁有一套住房,辦理房產證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若甲方及配偶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城市房屋買賣合同 篇5
轉讓方(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產轉讓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事項
甲方自愿放棄房屋繼承權,即喪失房屋所有權,而將房屋的所有全歸乙方所有,該房產為位于________________民房。
注:_________________結構:_________________戶型:_________________樓層: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_______
二、支付款項
乙方為此支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整作為補償,其后甲方不得就房屋所有權問題再次向乙方提出異議,雙方立此為證。乙方于20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全部款項。
三、其他
1、本合同受中國法律管轄并按其解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3、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即生效,正本壹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合同各方在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縣簽署。
轉讓方(簽字按手印):_________________受讓方(簽字按手印):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個人城市房屋買賣合同 篇6
合同號(No):
售房人: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購房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見證方: (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蘇州市相關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已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依法取得位于天津市 區(縣) 的房屋所有權證書( 字第 號)國有土地使用證書( 字第 號)。甲方自愿將座落在 區 的 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對該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實地看房,對該房屋現狀無異議,愿意購買該房屋。
2、該房屋的基本情況如下:
房屋性質: 所有權人: 房型: 建筑面積: 平方米(以產權證/房本上登記的建筑面積為準)。樓層: 總層數: 土地性質:出讓/劃撥附屬設施:
第二條:成交價格
甲、乙雙方協商后的實際成交價格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該房屋產權或租賃權過戶時的相關費用由 自愿承擔,(該房屋產權或租賃權過戶費用的計算依據是指定評估機構對該房屋的評估價格,而非丙方提供的交易參考價和甲乙雙方商定的實際成交價。)該房屋配套設施過戶的相關費用由 承擔。
第三條:中介信息服務費及支付
甲、乙、丙三方簽訂本合同時,甲方須向丙方交納中介信息服務費人民幣 元整(大寫),乙方須向丙方交納中介信息服務費人民幣 元整(大寫).
第四條:付款約定(本條各款項均不計利息)
1、乙方向甲方的交款約定:
(1)乙方于 年 月 日交付定金人民幣 元整(大寫);
(2)
乙方按約定交清全款后,甲乙雙方開始辦理該房屋的過戶手續。
2、丙方對甲方的乙方所貸款部分的付款約定:
(1)待該房屋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他項權證下發)后丙方支付給甲方總房款的80%,甲、乙雙方物業交割完畢且確認該房屋費用交接清楚后三個工作日內(遇節假日付款時間順延),結清余款。
(2)
第五條:相關事宜
1、若乙方需要貸款并請丙方為其承擔他項權證辦理之前的擔保責任,則以丙方的評估價格作為乙方貸款和丙方承擔擔保責任的依據,乙方需向丙方支付相應的貸款手續費,辦理貸款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2、丙方為甲乙雙方提供交易機會,丙方應如實傳遞甲方或乙方所提供的信息,就有關政策法規進行咨詢,并協助甲乙雙方辦理產權或租賃權過戶手續,甲乙雙方須在 個工作日內提供相應的合法證件,否則視為違約。
3、甲方承諾于 騰空該房屋,并將該房屋鑰匙交于乙方。甲乙雙方自行辦理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物業管理及戶口遷移等過戶手續及相關費用的交接事宜。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對該房屋權屬證件的真實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負全責。甲方須保證該房屋權屬無爭議,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權屬糾紛或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并承擔一切后果及違約責任。甲方保證該房屋符合國家及蘇州市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且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否則引起的法律和經濟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乙雙方須保證該房屋結構無拆改或拆改得到相關管理部門的同意并持有合法、有效證件,若因此影響辦理過戶手續,產生的一切后果及違約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3、甲方在本合同簽定后,應保證該房屋的裝修及配套設施與簽定本合同前相符,否則按甲方違約處理。
4、甲方認可乙方貸款方式付款時:
(1)貸款過程中,乙方提出終止貸款行為,則乙方須補齊所差房款,繼續履行該合同,并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已交納的服務費不予退還。
(2)乙方須保證所提供的各種材料與證明的真實、可靠。如因證明不屬實或其資信度不夠造成的貸款未果,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
(3)乙方須按照約定按時到指定銀行辦理貸款手續,否則貸款延期責任由乙方承擔。
(4)甲、乙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或拒絕履行合同,或發生本條第1、2、3款違約現象,均由違約方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條確定的該房屋成交價格的 2%作為違約金。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總額的,責任方應據實賠償,且丙方所收取的本合同中約定的中介信息服務費一律不予退還。
第七條:免責條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災或法律法規變化、政府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約定其它事宜
第九條:其它
1、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
2、 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四份,一份兩頁,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各種手續交接清
楚,本合同自動作廢,并由丙方收回。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代理人: 代理人: 經手人: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簽約連鎖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城市房屋買賣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為了確保房屋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現就住宅及儲藏室買賣自愿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夫妻自愿將位于____市____區____號樓____單元____室的住宅壹套(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及儲藏室壹間(建筑面積平方米)出售給乙方。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甲方保證對其所售房屋擁有完全的所有權,沒有抵押等各種負擔。
第二條上述住宅及儲藏室的出售價為人民幣____元整(¥____元)(以下金額均為人民幣),此價格自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書之日起不得變更。
第三條付款方式:乙方先交定金____元整;甲方在領到新房鑰匙之日起10日內,乙方支付甲方____萬元整(¥____元),剩余房款____元整(¥元)于甲方交此房給乙方時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甲方必須在領到新房鑰匙之日起____日內騰房給乙方。
第五條乙方支付甲方萬元款項時甲方須把此房房屋所有權證等證件原件及相關票據均由乙方保管。將來土地證發放后甲方必須立即配合領取并交由乙方保管,甲方將來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共同到房產部門辦理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并將新的《房產證》交給乙方。上述住宅一經辦理所有權過戶手續,房屋的產權及使用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擁有產權及使用權等任何權利。
第六條自甲方騰房給乙方之日起,如遇拆遷等與此房相關的權利義務等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擔,在此日之前由此房產生的權利義務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擔。
第七條上述住宅及儲藏室的交易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ㄒ唬┮曳轿丛谝幎ǖ臅r間內將購買上述住宅、車庫的款項支付給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違約金50元。
。ǘ┘追皆谑盏揭曳街Ц兜馁彿靠詈笪窗匆幎〞r間騰房并將房產證交給乙方的,甲方除必須騰房并將房產證交給乙方,必須按日支付違約金50元。
(三)自乙方要求甲方協助過戶之日起,甲方未在合理時間內協助乙方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的,甲方除必須及時配合乙方過戶外,必須按日支付違約金50元。
(四)房屋買賣協議簽訂后,甲方違約不出售上述住宅及儲藏室的,甲方除必須按乙方規定的時間退還已收取的乙方購房款外,必須另行支付給乙方五萬元整(¥50000元)違約金;如乙方已付款但終止購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項的80%退回給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購房款,無論哪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整。
第九條甲方交給乙方住房時須住房保持完好,并結清在此之前所發生的水電暖物業等所有費用。
第十條本協議經雙方夫妻均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城市房屋買賣合同 篇8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住宅一處,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
第二條此房屋實際售價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此售價包含公共維修基金及土地證和房產證兩證辦理費用。
第三條甲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乙方提供以下證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房屋所有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
第四條甲方應保證欲出售的房屋不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無合法證件的房屋(包括違法建設的房屋);有產權爭議的房屋;
第六條上述房屋在甲方實際交付乙方之日前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三頁,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執一份。
第八條此合同與出售委托合同、承購委托合同及房屋買賣合同同時起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附帶家具(見家具清單)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個人城市房屋買賣合同 篇9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目錄
第一部分協議說明
第二部分雙方的基本情況
第三部分房屋土地情況概述
第四部分房屋出售價格及手續
第五部分爭議的解決
第六部分協議附件
第七部分協議簽署
第一部分協議說明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經協商后簽字生效。
1.2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部分雙方的基本情況
甲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房屋土地情況概述
3.1甲方自愿將座落于__________轉讓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產已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購買該房地產。
3.2上述房產全部以現況為準,雙方簽訂協議房產及土地交付乙方后,雙方永無爭議。
第四部分房屋出售價格及手續
4.1經雙方協商同意房產及土地出售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4.2本協議簽訂時乙方應將購房款一次性交付甲方,甲方同時向乙方交付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及相關手續。>4.3甲方保證上述房產及土地產權清楚無任何糾紛,如發生產權方面的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4.4協議簽訂后乙方自行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并承擔相應的過戶費用。
第五部分爭議的解決
5.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
5.2如爭議未能于前述方式解決,在開始協商后三十日內,則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部分協議附件
6.1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6.2房屋產權證
6.3土地使用證
6.4裁定及其他附件
6.5房地產現狀錄像光盤
第七部分協議簽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城市房屋買賣合同 篇10
甲方:___、男、漢族、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乙方:___、男、漢族、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達成如下門店房買賣協議:
一、甲方門店房狀況該房屋位于,建筑面積是88.35平方米。甲方保證該門店房不存在任何債權債務糾紛,并承諾在乙方任何時候辦理過戶手續,甲方都全力無償配合;
二、該門店房價格及付款方式本門店房雙方約定購買價格為人民幣大寫萬元,協議簽定后,乙方給甲方首付人民幣萬元,于何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付清剩余萬后,甲方將該門店房及其相關的產權手續等全部移交乙方,該門店房產權轉移到乙方,歸乙方所有;三、產權過戶及費用承擔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付清所有房款,甲方交付房屋給乙方。在乙方需要辦理過戶手續時,甲方應全力配合乙方辦理過戶手續,有乙方承擔辦理該門店房過戶的相關所有費用。如因甲方提供的該門店房的資料不全面影響乙方辦理過戶手續,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該門店房的交付及所有權轉移時間自甲方交付該門店房時,該門店房的所有權即轉移到乙方,甲方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即交付乙方實際占有經營,所有權即轉移給乙方,期間相應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違約及權利救濟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即生效,雙方應該自覺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違約,需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款30%的違約金。如引起訴訟,還應該承擔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六、其他
甲方:乙方:
時間:時間:
個人城市房屋買賣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山東省城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政府有關規定,[甲/乙/丙][三/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賣房/乙方買房/丙方中介]事宜,訂立本協議。
一、當事人情況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國籍_________,[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國籍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國籍_________[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國籍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注冊地址_________,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資質證書號_________。
經辦人姓名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經紀人資格證號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二、房地產狀況房產情況:
房屋[所有權/共有權]人名_________,權屬證書號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套,房屋地址_________,設計總層數_________層,本房屋所在層為_________層,設計用途為[成套住宅/非成套住宅/非住宅/商住兩用/_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裝修情況_________。其他設施:
附屬用房有[自行車庫/汽車庫/_________][使用面積/建筑面積]平方米,對上述房屋及附屬用房的產權或使用權限制條件等情況說明:_________。
土地情況:國有土地使用權人名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其他情況_________。
三、中介服務內容
第一條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居間/咨詢/代辦手續/_________]房地產中介服務:_________
第二條丙方為乙方提供以下[居間/咨詢/代辦手續/_________]房地產中介服務:_________
四、費用及支付
第三條房屋價款和其他價款總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房屋價款_________,房屋裝修、設施等價款_________元
乙方的支付對象、支付方式和時限約定如下:_________
第四條丙方所收取的中介服務費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和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
丙方中介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甲方/乙方]的承擔方式、支付方式和時限約定如下:_________
第五條[甲/乙]方應當繳納稅費的項目、標準及其承擔方式、支付方式和時限約定如下:_________
第六條丙方代辦有關手續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及其承擔方式、支付方式和時限約定如下:_________
五、房屋交付
第七條上述房屋及附屬[用房/設施/物/證件/_________]的交付約定如下:_________
第八條上述房地產交付前所發生[水/電/物業/電話/有線電視/_________]費用的結算及時限約定如下:_________
六、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第九條甲方對上述房地產狀況所提供的情況必須真實,證件合法有效。
第十條乙方對上述房地產狀況已經了解,并已實地察看且核查了相關證件。
第十一條丙方對上述房地產狀況已經了解,并已實地察看且核查了相關證件。
第十二條房屋交付時,丙方應到場協助做好房屋交付事宜。
第十三條除[乙方/丙方]原因外,甲方違約不能履行協議的,本協議簽約受害方有權按以下方式得到補償,并追償因甲方過錯造成的經濟損失:_________
第十四條本協議履行期間,除[甲方/丙方]原因外,乙方違約不能履行協議的,本協議簽約受害方有權按以下方式得到補償,并追償因乙方過錯造成的經濟損失:_________
第十五條本協議履行期間,除[甲方/乙方]原因外,丙方違約不能履行協議的,應承擔全部法律責任。本協議簽約受害方有權按以下方式得到補償,并追趕償因丙方過錯造成的經濟損失:
1、丙方故意隱瞞提供房地產中介服務有關重要事實或向服務對象提供虛假情況的,應向協議受害方退還所收取的全部中介服務費,并按約定中介服務收費額的_________%補償協議受害方;
2、丙方利用提供房地產中介服務事項的機構,為自己牟取不正當利益的,應向協議受害方退還所收取的全部中介服務費;
3、丙方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政府規定,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本協議簽約他方利益的,按本條第1點約定處理;
4、丙方未按協議約定履行應盡義務或履行義務失責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本協議履行期間,丙方應將約定提供服務的履行情況及時告知甲乙雙方,甲乙雙方對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并自簽約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應丙方要求提供相應證件。
丙方有權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后,將約定提供的服務事項委托其他房地產中介機構代辦,由此增加的費用和造成的法律責任由丙方承擔。
丙方未經甲乙雙方同意,擅自改變房地產中介服務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所增費用由丙方承擔,丙方仍須按協議約定的要求履約。
第十七條本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需變更協議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簽約方,征得其他簽約方同意后,各方在約定的時限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七、爭議處理
第十八條本協議履行中發生爭議,或出現新的情況,各方依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房屋面積以房地產管理部門的確權面積為準。
八、相關性事宜說明
第二十條本協議約定的房地產中介服務期限為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附件共_________頁,有以下幾件: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連同附件一式4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備注: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城市房屋買賣合同 篇12
賣方: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至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_的房產,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總價人民______幣_______萬元整。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甲乙雙方同意以多次付款方式付款,現已付清所有房款。
第四條: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將交易的房產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把購房合同等相關證件和材料交付乙方,如有其它需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處理好相關事宜。
第五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證明人各一份。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
證明人: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
證明人: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城市房屋買賣合同 篇13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釋義】延伸閱讀:合同法全文
商品房買賣合同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釋義】本部分條文是確認買賣雙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本條款提示點:
1、出賣人的主體資格
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將房地產開發企業分為專營開發企業和兼營開發企業,但無論是哪種類型,都需要具備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頒布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不具備開發資質或開發資質已被取締的企業不能作為出賣人與相對的客戶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違者訂立的合同無效。
2、買受人的主體資格
。1)凡具備民事權利能力的法人和自然人均可作為買受人,
。2)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方可作為簽約人訂立合同,
A.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訂立的合同須經其監護人追認方可生效(已滿16周歲且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除外);
B.精神病人或間隙性精神病人在精神病發作期間訂立的合同須經其監護人追認方可生效,
。3)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購房行為應當由其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代為簽約,
(4)夫妻關系存續期間,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無論以夫或妻的名義購買房屋,該房屋所有權一般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3、出賣人委托代理機構
近年來,開發商委托代理公司進行房屋銷售的比例日益增加。在這種情形下,應當將代理機構的名稱列入本合同,并如實填寫。這樣,既明確體現和保障了開發商、代理商之間的委托代理合同關系,也保障了購房人的簽約知情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
【釋義】本條是出賣人擁有項目的取得和開發建設等前期手續告知義務的內容,目的是為保障買受人知情權。
本條款的提示點:
1、開發商土地取得方式
一般情形下,開發商取得土地的方式為受讓國家出讓的土地(出讓)或轉讓受得他人已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土地(轉讓)特殊情形下方可獲得國家得無償劃撥地(劃撥),如開發商開發建設規劃范疇內得經濟使用住房。
未變更土地性質得集體土地使用權不能用作房地產開發;非用于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得劃撥地不能用作房地產開發;工業用地出讓地不能用作房地產開發。
2、土地使用年限
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土地使用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規定:(一)居住用地70年;(二)工業用地50年;(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四)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需要注意的是,該使用年限起始于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確定之日,而不是買受人訂立購房合同之日;經濟使用住房因其土地系劃撥地,故不存在使用年限的問題。
3、商品房項目的名稱無論是現定名還是暫定名,必須與商品發預售許可證或其他相關證件的描述一致。
4、開發商必須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方可申請商品房預售資格。因此,購房者在簽訂合同之前除了知悉本條所列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外,更有必要查閱開發商持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著重審查兩點:一是看開發商是否已經足額支付土地出讓金(未繳納完畢土地出讓金的開發商一般持有《臨時國有土地使用證》而非《國有土地使用證》);二是看開發商是否已將土地辦理抵押貸款(以土地作為抵押物辦理貸款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上往往作備案登記)
第二條 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
【釋義】本條是對商品房銷售的描述。
本條款提示點:
1、期房與現房的比較
期房即預售商品房,是指消費者在購買時不具備即買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房地產開發商從取得預售許可證開始至取得房地產權證大產證為止,所出售的商品房為期房,F房指消費者在購買時具備即買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開發商已辦妥所售的商品房的大產證的商品房,消費者在簽約后立即可以辦理入住并取得分戶權證。
期房相對于現房,具有下列特點:
優勢:
(1)期房一般較現房便宜;
。2)期房的選擇空間較現房大;
。3)隨著房地產市場的發展,新樓盤品質較舊盤有明顯提升。
劣勢:具備延期交付、品質變差、權證不能按期交付等法律風險。
2、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
3、商品房銷售的其他依據
一般來說,開發商除獲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還應具備下列證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即俗稱的“五證齊全,方可預售”。
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預售許可證有按棟編號發放、按批號編號發放等形式,購房人在購房時應“對號入座”,提高自身風險防范能力。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單元】【層】___________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_______,屬___________結構,層高為___________,建筑層數地上___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___層。
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釋義】本條是對合同標的物的詳細描述
本條款提示點:
本條涉及到若干建筑專業術語及建筑規范,購房人在購房時應更加切實注意。
1、商品房的用途與房屋結構
這兩項對于開發商而言,是其確定工程建設成本的關鍵點,專業辦公用寫字樓的工程建設成本一般比磚混結構建筑物建筑成本高出數倍。因此,購房人在選購房屋時應當加以落實。
商品房的用途主要有居住、辦公、商品、商住、停車等種類,其用途一經確定,合同雙方不履行法律手續不得擅自變更。房屋結構主要有磚混、框架、鋼混等幾種,不同結構的房屋其使用功能和耐用程度各異。
2、層高≠凈高
層高指一層地面至上一層地面的距離,凈高則是指地面至天花板的距離,凈高=層高-樓板厚度。
購房人在選擇預售商品房時應考慮上述兩者之間的差異。
3、陽臺
陽臺的封閉與否對計算商品房的建筑面積至關重要,根據現行《建筑面積計算規劃》的規定,封閉陽臺按全面積計算使用面積,而敞開式陽臺則按全面積的一半計算使用面積。
4、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及使用面積之間的聯系。
該套商品房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套內建筑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強體面積+陽臺面積
第四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__幣)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_幣)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_幣)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拾______元整。
【釋義】本條是關于商品房計價方式與價款的約定。
本條款提示點:
1、計價方式的改革
多年來,我國一直采用按照建筑面積計價的方式銷售商品房,但該種計價方式卻存在著諸多弊病,集中體現在總的公用建筑面積難以確定,公用建筑面積計算分攤復雜,開發商非善意誤算等。隨著房地產經濟的活躍與發展,我國北京等地區已經推行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相信不久的將來,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將成為我國房地產市場的主要計價方式,使購房人真正能享受到“明明白白購房”的待遇。
2、購房人應注意商品房“價外價”問題
個別開發商除收取按面積記得的總價款外,還會向購房人提出收取配套費、教育實施費等其他收費項目,因此,購房人在支付房款時應當對這些收費項目加以關注,如開發商沒有法定收費依據的,購房人可以拒付。
第五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 = ────────────────×100%
合同約定面積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釋義】本條是對房屋面積確認依據及房屋面積差異處理方式的約定。
本條款的法律依據: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 按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計價的,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載明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誤差的處理方式。合同未作約定的,接以下原則處理:(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 %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同時支付已付房價款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 %以內(含3 %)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 %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 %以內 (含3 %)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 %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 = ────────────────×100%
合同約定面積
本條款提示點:
1、面積確認標準
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或套內建筑面積為面積確認的依據標準,但購房人在簽約時亦可主張上述兩項面積同時作為依據標準。
2、產權登記面積與購房人實際所得面積不符時的處理
產權登記面積是指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登記的面積,一般情形下產權登記面積即等同于購房人實際所得到的面積,但如果產權登記測繪單位所作出的測量結果與購房人的實得面積不符,購房人依舊有權利聘請專業測量公司重新測量,并要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對原產權登記面積作出修正處理。
3、自行約定的方式
基于設計原因,施工原因以及其他原因,開發商在預售商品房實往往不愿意接受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簽訂面積差異處理條款,而建議購房人選擇自行約定的方式,常見的約定方式包括:
。1)買受人不要求退房,按照產權登記面積和原約定每平方米價格實施多退少補;(該條款的約定從法律上分析仍然存在問題,如某合同原定面積為80平方米,建成面積達120平方米,即使開發商主張該特別約定,由于約定面積差異已經對原合同造成了實質性破壞,法院最終還是會按法定標準而不會按約定標準裁決)
。2)正負3%內實施多退少補,多于3%部分按原單價打折計算房價;少于3%部分按原單價上浮一定比例退還房款;
(3)將《辦法》規定的臨界點3%調整為臨界點5%;(從開發商的利益分析,此條款最符合其利益)
。4)總價包死條款,即無論產權登記面積是否與約定面積發生差異,均按約定總價計算房款。(對于廣泛采用通用文本約定的樓盤,購房人可選擇性使用該條款。就筆者的個人閱歷,很少有開發商在交房后因為測定面積比約定面積少而退款的,而建成后要求購房人補繳購房款的卻是屢見不鮮。)
相比而言,上述約定方式均沒有本條款第二種方式那樣更能維護購房人的合法權益,因此建議購房人在簽訂合同時選擇該種面積差異處理方式。
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擬定的“北京版式范文本”中采用的是建筑面積差異與處理條款,更重視了對購房人權益的保障。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釋義】本條是對付款方式及付款時間的約定
本條款提示點:
1、一次性付款
。1)一次性付款的本意是指購房人在約定期限內向開發商支付完畢100%的購房款,但在實踐當中,不少開發商同意選擇一次性付款的客戶在簽約是只支付90%-95%的購房款,留存5%-10%的購房款至房屋交接或權證發放時再行給付。
(2)開發商為鼓勵購房人選擇一次性付款方式,往往會在商品房定價的基礎上給予一次性付款購房人一定比例的折扣。購房人如選擇此種付款方式,可以適時提出折扣請求。
2、按揭付款
(1)按揭付款不屬于分期付款,現在開發商與銀行已經在付款方式上取得可高度一致,就是銀行為按揭客戶向開發商提供一次性付款。對開發商而言,按揭購房人在完善其按揭貸款手續后就已經獲得了銀行支付的全額房款,購房人只是按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逐月向銀行還款而已。
。2)按揭付款方式所產生的法律關系:
A.主合同關系有兩個:一是開發商與購房人之間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關系;二是購房人與銀行之間的借款合同關系,
B.從合同關系有三個:一是購房人以所購物業作為抵押物與銀行之間發生的抵押合同關系;二是開發商為購房人貸款而向銀行提供的保證合同關系(有的銀行還要求開發商提供一定數額的.保證金擔保);三是銀行與開發商之間的回購法律關系,即當購房人逾期未還款構成違約,銀行依法處分抵押房產,開發商向銀行承諾無條件回購該房產,并將回購房款優先直接清償銀行貸款本息,對此購房人在按揭貸款合同中予以書面確認。
。3)按揭付款條款在簽約時屬于效力待定的條款,該條款生效的必備要件是銀行同意向按揭購房人發放貸款,并與其簽訂《借款合同》,如屬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銀行拒絕為購房人提供按揭貸款的,則該條款對買賣雙方不具備約束力,由此造成《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履行雙方互不負違約責任,當事人雙方可以請求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開發商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購房人。但如是因為買、賣雙方作為或者不作為的行為導致銀行按揭不能,則需要由責任人承擔其相應的違約責任,如購房人不提供或提供虛假的申貸資料,開發商拒不承擔銀行要求的保證擔保責任等。
。4)按揭付款方式后續法律問題
A.因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為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致使按揭貸款的目的無法實現,買賣雙方及銀行均有權解除按揭貸款合同,開發商應將所收款項分別退還給購房人和銀行;
B.開發商作為擔保人為購房人按揭貸款提供保證擔保的方式有兩種:一是階段性保證擔保,即開發商提供保證擔保的保證期間為按揭貸款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購房人獲得分戶產權證并將其房屋所有權辦理他項權利登記之日止;二是全程保證擔保,即開發商在購房人向銀行償還全部貸款本息之前均需承擔保證擔保責任。按最高院司法解釋的規定,購房人未按照按揭貸款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但是已經取得房屋權屬證書并與銀行辦理了商品房抵押登記手續,銀行如起訴購房人要求償還貸款本息或主張房屋優先受償的,不應當追加開發商為共同被告,開發商提供全程擔保的除外。如果銀行起訴時買賣人與銀行尚未完善抵押登記手續,則開發商無論是提供哪種方式的保證擔保都會被列為共同被告。
開發商盡早為購房人辦理分戶權證的意義不僅是履行自身《商品房買賣合同》所約定的義務,還具備解除自身擔保法律風險的功能和作用。從近年法院受理的案件類型分析,按揭購房人逾期付款違約糾紛已成為一類主要民事糾紛,即每個樓盤都存在著一定比例的按揭購房人逾期不歸還銀行貸款的風險隱患,開發商如不重視此類糾紛的預防和風險防范,將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釋義】本條是對購房人逾期違約金責任進行約定的條款
本條款提示點;
1、逾期付款違約責任分析
逾期付款是買賣合同中的一種典型違約行為,逾期付款未達一定期間,構成根本違約。構成一般違約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履行合同并支付一定的違約金;構成根本違約的,守約方除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外,還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承擔由于終止合同所造成的相應經濟損失。
基于一般違約與根本違約的理論依據,示范文本建立了兩種相輔相成的違約責任救濟方式。
2、如何設定一般違約與根本違約的合理期間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從上述司法解釋分析,基于商品房買賣合同所涉及的標的物是一項重大資產,司法解釋的擬定者期望買、賣雙方都給予違約方相對較長期限的包容和理解,不主張權利人過快的享有單方解約權。因此,我們建議:在設定本條所規定的開發商有單方解約權的期間條款時,一般應定為3個月為宜,至少不應少于2個月,如果購房人在簽訂之后由于偶然性原因造成流動資金周轉困難而不能如期履約,購房人亦有合理期間進行調整。
3、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的設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該《解釋》第十七條又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發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結合上述兩條司法解釋,逾期付款違約金設定的標準一般應設在下列區間內:不低于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標準,不高于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率的130%.設定的標準如果低于或高于上述期間,都有可能導致約定的條款存在法律效力上的瑕疵。
#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標準:
1996年5月16日前:每天萬分之三,年利率為10.95%;
1996年5月17日——1999年1月29日的每天萬分之五,年利率為18.25%;
1999年1月30——20xx年11月21日的每天萬分之四,年利率為 14.6%;
20xx年11月22日——20xx年3月16日的每天萬分之二點一,年利率為7.665%;
20xx年3月17日至今,在貸款合同中簽訂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30%-50%.
個案分析:李小姐每月要還銀行貸款5000元,按照銀行對大多數客戶執行的5年期
個人城市房屋買賣合同 篇14
出賣人(甲方)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鑒于:
1、甲方系本合同項下房屋的所有權人,且其對該房屋的處分已征得該房屋相關權利人的同意;
2、甲方愿意將房屋出賣給乙方;
3、乙方愿意購買上述房屋;
4、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5000元整;
5、本合同項下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尚未辦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保證對所出賣的房屋享有完全的處分權并保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而且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條房屋的坐落、面積情況。
1、本合同所稱標的房屋是指位于長沙市雨花區鄉村組棟單元房及該棟底層東頭南向第二間雜屋。
2、該房屋102房套內面積為_____平方米,雜屋套內面積為_____平方米。
3、本合同項下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隨房屋一并轉讓。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房屋的交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款,乙方還應向甲方共支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拾____元整)。
本合同項下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價款已包含在交易總價中。
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不再另行計價。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付款:
1、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伍仟元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天內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
2、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于乙方取得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之日起____天內支付。
第五條房屋交付及產權登記的約定。
1、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天內將本合同項下房屋全部交付給乙方,并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2、甲方應當在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開始辦理產權登記后日內(最遲不超過房屋所在地其他所有權人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之日),及時辦理權屬登記(指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
3、甲方應當在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指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或《土地使用權證》)之日起日內,及時將房屋權屬登記過戶至乙方名下。
第六條稅費分擔約定
1、甲方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所需要的稅費、產權登記費、交易手續費等一切稅費由甲方承擔。
2、甲方將房地產過戶至乙方名下所花費的交易稅費、產權登記費、交易手續費等一切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自本合同規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支付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
3、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房屋交付及產權登記的約定,乙方有權選擇下列任一種方式處理:
a.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內將乙方已付房價款退還給甲方,并按已付房價款的%賠償乙方房屋損失,同時按乙方投入房屋裝修的費用賠償乙方的裝修的`損失。
b.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特別約定
房屋交付后,如發生房屋征收或拆遷等對房屋及相應土地的補償,由乙方所有。
第十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2、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一條陳述和承諾條款
1、甲方承諾:甲方擁有對本合同項下房屋完全的處分權。
2、乙方承諾:真實地愿意購買本合同項下的房屋。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湖南君安達律師事務所見證。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律師事務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城市房屋買賣合同 篇15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有限公司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真實、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隆海.東方華庭小區地下停車位使用權轉讓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標的乙方受讓的停車位位于地下負一層號,具體車位位置以平面附圖為準,車位大小不小于2.5米_5米。
二、期限甲方同意將上述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期限自20_年10月16日起至隆海.東方華庭小區所屬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之日止。
三、付款方式及違約責任
1、本協議所指本宗車位使用權轉讓金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元整,乙方付款方式為第(1)種: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協議簽訂時向甲方付清全部車位轉讓金。
(2)分期支付款項。乙方于簽訂本協議時,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大寫)元整,并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付清全部轉讓金(定金自動轉為車位轉讓款)。
2、違約責任:
(1)乙方如果延遲付款,自乙方應付款之日起七日內仍未支付完畢全部車位轉讓金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并且有權將乙方所定車位使用權另行轉讓給其他業主,乙方所交定金不予返還。
(2)甲方收到乙方車位定金后,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不得將該車位使用權另行轉讓給其他業主,否則雙倍返還定金。
3、使用期間,乙方須與本小區物業公司簽訂《停車服務協議》并承擔使用該車位所發生的相關費用,法律法規對此另有約定的除外。
四、使用限制
1、乙方受讓的車位系自用小客車使用。
2、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停車位的使用功能。
3、乙方要將該車位使用權出租或轉讓給第三方的,須將出租或轉讓范圍限定在本小區內并書面告知物業公司,乙方對第三方履行本協議約定之乙方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4、如遇戰爭、抗擊自然災害等國家人防緊急狀態,乙方無條件服從國家需要,不得阻撓國家行為實施。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使用權之后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須注意使用并維護該停車設施,如因乙方過錯致使停車設施損壞或致其他侵權行為,乙方獨立承擔賠償和修繕責任。
2、乙方使用該停車位,須服從和遵守物業公司的統一管理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并交納相應管理服務費用。
六、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契約收存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青島仟和置業有限公司乙方: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個人城市房屋買賣合同 篇16
范本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和_________省(市)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地產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_層,共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 _________; (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 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
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
第三條 價格 按總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付款方式
1、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
2、已付定金將在最后一期付款時沖抵,支付方式為以下第______種:
(1)現金_________;
(2)支票_________;
(3)匯款_________.
第五條 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并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六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
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計算!
2、逾期超過_____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七條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1、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規定的交付期限的39;
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按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逾期超過____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八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賠償乙方損失!
第九條 保證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
第十條 稅費的交納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繳納!
第十一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曳剑骸
1、乙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
個人城市房屋買賣合同 篇17
賣方:身份證號: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買方:身份證號: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根據甲方與原業主雙方所訂立的《公證書》及《委托書》,在此合同中,原業主方權力義務及責任,均已由甲方全權代表。
第一條
所交易房產坐落于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_層,共__________套,房屋結構為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性質為__________。
房地產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
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第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成交價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持相關手續共同前往該房屋所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按照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的規定辦理該房屋所有權轉移手續。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受理雙方申請,雙方結清各自應承擔費用后,乙方向甲方第一次支付購房款_______________元;將銀行交易回執交付房地產權登記機關后乙方向甲方第二次支付購房款元余款在該房屋正式過戶給乙方,乙方核對清算完所有甲方應付_______________費用后日內一次性支付。
第四條
乙方保證在交易時所產生的下列費用由乙方承擔:
1、營業稅費_______________元
2、契稅_______________元
3、個人所得稅_______________元
4、評估費_______________元
5、工本費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條
交易中,甲乙雙方均應提供真實、有效、完整的各項憑證、資料,促成交易的順利完成。
第六條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具有完全獨立的權屬,無任何隱性共有、抵押、租賃、被查封凍結等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任何合法追索。
第七條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的以下費用應由甲方結清:
1、物業管理費
2、房屋大修基金
3、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
如以上費用甲方未結清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1、房屋大修基金、五通初裝費等大額費用甲方未結清的,甲方應在乙方提出后日內結清。
2、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使用費等小額費用甲方未結清的,由甲方承擔,也可以由乙方自行結清后在購房余款中予以扣除。
3、乙方在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但如因甲方在交易前未辦理上述附屬設施的登記手續而造成乙方新辦產生的`額外費用,由甲方承擔,也可以由乙方自行結清后在購房余款中予以扣除。
4、上述可由乙方在余款中扣除的相關費用,如余款不足,乙方可向甲方要求補足。
5、其他處理方式:
第八條
甲方應在交易前騰空該房屋,并將其落戶于該房屋的戶籍關系遷出。如出現上述情況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有權利向甲方追償。
第九條
甲乙雙方都應嚴格遵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利提出退房,甲方應在乙方提出退房日內退還乙方已付房款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造成乙方其他損失的,由甲方承擔。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利終止交易,并在日內退還乙方已付房款,乙方應在甲方退還已付房款后日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元,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重慶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重慶市沙坪壩區初級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其中甲方留執一份,乙方留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時間:
個人城市房屋買賣合同 篇18
賣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位于____區____路____小區____號樓____單元____號的壹套建筑面積為____平方米的磚混結構房屋出售給乙方;
第二條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
2、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房屋交易過程中各種稅費由乙方負擔(甲方依法應當承擔的個人所得稅除外),甲方提供必要資料。
第三條付款方式及房屋交付:
2、甲乙雙方于合同簽署10個工作日內辦理過戶手續,乙方于過戶當日給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___元,甲方同時將房產證、土地使用證交給乙方。乙方于過戶后15天內,乙方將余款(人民幣):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付清房款;甲方同時將房屋鑰匙交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壹日,按照逾期金額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壹個月以上的,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屆時將由乙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并向甲方支付購房款5%違約金。
第五條甲方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將房屋及時交付使用,每逾期壹日,按照購房總價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壹個月以上的,即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并向乙方支付房價5%的違約金。
第六條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后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甲方將房屋內床兩張、餐桌壹臺、空調壹臺、抽油煙機壹臺、熱水器壹臺贈送與乙方;甲方應在交房之日前結清物業管理、水、電、氣等各種費用并將憑證交付乙方。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個人城市房屋買賣合同 篇19
房屋買賣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_________層,共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
該房屋附屬的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隨房屋一并轉讓。
第二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1、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 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 。
第三條 價格
按(總建筑面積/實際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_________元(大寫: 元整),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第四條 付款方式
1、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大寫: 元整),簽訂之后 日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 元(大寫: 元整),余款 元(大寫: 元整)在房屋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付清。
2、乙方所付定金將在最后一期付款時沖抵,支付方式為以下第_________種: (1)現金;(2)轉賬。
第五條 交房期限
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并保證該房屋在交付時符合約定的狀態。
第六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計算。
第七條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規定的交付期限的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利率計算。
2、逾期超過_________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解除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八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自甲方實際交付該房屋之日起,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變更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
第九條 保證
1、甲方保證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也不存在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債務糾紛,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條件。交易后如有上述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與乙方無關。
3、甲方保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十條 稅費的繳納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一切稅費(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稅、契稅等),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由 交納。
第十一條 費用交接時間
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保證于交接日之前將上述費用結清,與乙方無關。
第十二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當面送交、郵寄、傳真、郵件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甲方: ;乙方: 。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摁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備案 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城市房屋買賣合同 篇20
出賣人: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多次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將自有坐落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號__________房屋_____間、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賣給乙方。
二、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房屋東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附四至平面圖一張)。其房屋陽臺、走道、樓梯、衛生間、灶間及其他設備。
三、房屋價款包括附屬設備,雙方議定以人民幣________萬元,由甲方出售給乙方。
四、房屋價款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第一期,在雙方簽訂買賣合同之日,付人民幣________萬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幣________萬元;第三期,在房屋產權批準過戶登記之日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據。
五、甲方應自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天內將房屋騰空,連同原房屋所有權等有關證件,點交給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憑證。
六、在辦理房屋產權移轉過戶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移轉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如需要甲方方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以致影響主權過戶登記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七、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屋應繳納的'一切捐稅、費用,概由甲方負責。本合同發生的過戶登記費、契稅、估價費、印花稅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各自承擔。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的3‰計算違約金交給與乙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乙方可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另付給乙方與已收房價款等額的違約金。
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按日加付5‰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可解除本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的房價款作為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清楚,絕無其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乙方買受后,如該房屋產權有糾葛,以致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處理,并賠償乙方損失。
十一、交屋時,乙方發現房屋構造或設備與合同約定不符,經鑒定屬實,甲方應于1個月內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可自行修理,費用在房價款中扣除。如修理仍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要求,乙方可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除返還全部房價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圍墻等)所有權屬于國家。乙方取得上述房屋占有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并依照國家法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及其他有關費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兩份送交房產和土地管理機關,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
甲方(簽章):______
甲方代理人(簽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
乙方代理人(簽章):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個人城市房屋買賣合同 篇21
無錫房屋買賣合同
甲方(產權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購買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城市房屋買賣合同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與______市______區改造管理辦公室簽訂房屋拆遷產權調換協議書,甲方被安置在______區______號地塊______號樓______單元層側______平方米房屋。此協議與被安置在同一樓房的______側房屋______平方米房屋在同一安置協議中。現甲方將側______平方米房屋出售給乙方,售價______元,大寫______元整。
二、此合同簽訂后,甲方將此房屋安置協議交給乙方,并向______市______區改造管理辦公室交齊全部的樓房款及變更后的樓房安置面積差額款,甲方并將交納上樓款的票據交給乙方,乙方向甲方交納買樓款______元整。則乙方享有側的房屋所有權。并享有合同簽字后的房屋所有收益,包括但不限于逾期交樓產生的加倍臨時安置補助費。涉及該樓房交付前及辦理房照產生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過戶費用乙方承擔)
三、甲方應當保證該房屋無任何瑕疵,保證該房屋的完全擁有。
四、作為出售人的合同附隨義務。甲方應當負責辦理房屋安置后的產權辦理。應當向乙方交付房屋產權證書。并根據乙方的要求,在______日內協助乙方到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房屋產權變更手續。
五、此合同雙方簽字時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如違反,應當向另一方承擔違約金______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守約方還有權繼續主張損失。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城市房屋買賣合同 篇23
賣方(甲方):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
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定購買房產事簽署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私有樓房住宅一處,建筑面積為_______(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第二條、此房屋實際售價為__________________此售價包括室內所有主修,固定配套設備、及室內家具:電視、電視柜、雙人床一張、單人床一張、飯桌椅子一套、衣柜、床頭柜、洗衣機、油煙機(上網費余元:_______如乙方需要留用付_______元整)。
第三條、甲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向乙方提供以下證件:房屋所有權證及過戶手續應出具的其它文件。
第四條、乙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提供以下證件:身份證、戶口本及買賣過戶應出具的其它文件。
第五條、上述房屋在甲方實際交付乙方之前所發生的費用(水電費)由甲方負責,分擔日期以辦完過戶手續乙方正式接受此房屋的日期為準。
第六條、定金在____年月日,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定金為人民幣___元,作為房款一部分。余款在過戶完成時一次性付清。
第七條、違約責任:如乙方違約定金不予退還,如甲方違約退還定金外同時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元違約金。
第八條、交房日期____________
第九條、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乙方對該房屋已做充分了解,實地看房,對該房屋現狀無異議,自愿購買該房。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城市房屋買賣合同 篇24
甲方(出賣方):
乙方(買受方):
丙方(中介方):某某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乙雙方共同委托丙方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信息描述
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于 。該房屋用途為 ,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以該房屋產權證標注面積為準)。該房屋已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產權證書,所有權證號為 字第 號,所有權人為 。乙方對該房屋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購買。
第二條 房屋交易價格
甲、乙雙方確認該房屋交易價格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 元,總價款合計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第三條 與該房屋交易相關的費用
與該房屋交易相關的費用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由甲、乙方承擔,由丙方代收代繳。經甲、乙雙方確認。
若乙方需要向銀行貸款,則乙方還應支付保險費、評估費和律師費,該費用在評估報告完成并確定后仍應由丙方代收代繳。
第四條 委托事項和服務費
甲、乙雙方共同委托丙方為其提供促成房屋買賣、代辦房屋產權過戶等服務。甲、乙雙方應向丙方支付相應服務費。經甲、乙雙方確認。
若需要從銀行貸款,則乙方委托丙方為其提供__銀行貸款服務。乙方應向丙方支付相應服務費,并經乙方確認。
第五條 定金支付
甲、乙雙方已達成該房屋買賣意向,在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需向丙方支付相當于房屋交易價格10%的購房定金,計人民幣 元(大寫元整),甲、乙雙方同意該定金自支付于丙方時起視為定金已支付。在支付定金同時,甲方應將該房屋的產權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交付于丙方。
第六條 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商定以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
(一) 一次性付款
1、在丙方通知乙方立契過戶七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該房屋交易所需款項(包括該房屋交易價格、與該房屋交易相關的費用以及服務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元整)
交付于丙方(此時已付定金自動轉為房款);
2、在辦理完該房屋立契過戶手續后七個工作日內,丙方將該房屋交易價格的70%交付于甲方,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3、在辦理完該房屋交付手續后三個工作日內,丙方在扣除甲方應付稅費及服務費(共計人民幣 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于甲方,計人民幣 元(大寫元整)。
(二) 銀行貸款
1、在該房屋評估報告作出后第三個工作日,乙方應將該房屋的首付款(該房屋交易價格減去銀行實際貸款額)以及與該房屋交易相關費用和服務費交于丙方(此時已付定金自動轉為房款);
2、在銀行放貸手續完成后,由丙方配合甲方持相關證件、材料辦理70%的房款;
3、在辦理完該房屋交付手續后三個工作日內,丙方在扣除甲方應付稅費及服務費(共計人民幣 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甲方,計人民幣 元(大寫元整)。
第七條 房屋交付
(一) 甲方應在辦理完立契過戶手續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二) 該房屋交付當日,甲、乙雙方均需到場。待該房屋交付完畢后,甲、乙雙方應簽訂《物業交割單》。
(三)該房屋交付前,因該房屋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費用,由甲方承擔;該房屋交付并簽訂《物業交割單》后,因該房屋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由乙方承擔。該房屋交付時,甲方應提供上述費用交納的單據。(三) 如該房屋原產權單位要求立契過戶前簽訂物業、供暖協議并提前預付物業、供暖費用的,乙方應按照原產權單位要求辦理。
(四) 甲方交付該房屋的裝修、設備狀況應符合國家標準。
第八條 甲、乙、丙三方義務
(一) 甲方義務
1、甲方應保證該房屋無抵押、無查封、無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甲方承諾對該房屋權屬證件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有效性負全責。
2、甲方應保證該房屋交付時符合國家規定。
3、甲方應及時提供該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過程中所需要的相關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并保證在辦理過戶交易手續時按時到場。
(二) 乙方義務
1、簽訂本合同的同時交付定金。
2、提供該房屋過戶交易和銀行貸款時所需的相關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并保證在辦理過戶交易手續時按時到場。
3、若乙方申請銀行按揭貸款,需及時向丙方提供貸款所需資料。
(三) 丙方義務
1、見證并監督本合同的執行。
2、代辦該房屋過戶、貸款的相關手續。
3、代收甲、乙方支付的定金、房款,并按本合同第六條中約定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房款。 4甲、乙雙方發生違約或爭執等情形時,應出面予以協商;協商無效時,應采取中立態度,并證明事實。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支付定金后,若甲方悔約,不將上述房屋出售給乙方,甲方同意按上述定金額賠償乙方,甲方仍應支付丙方相當于該房屋成交價2.5%的違約金,丙方將乙方已付定金如數退還;若乙方違約,不購買該房屋,則無權要求返還已付定金,該定金歸甲方所有,乙方仍應支付丙方相當于該房屋成交價2。5%的違約金。三方對此條款均無異議。
(二)若甲方逾期交付該房屋,則每逾期一日,甲方均應按該房屋價格的萬分之五向乙方交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乙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并按本條第(一)款中的甲方悔約條款處理。
(三)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應按逾期款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并按本條第(一)款中的乙方悔約條款處理。
(四)在辦理立契過戶和銀行按揭貸款過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單方延誤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損失,則視為延誤方違約,按本條第(二)款和第(三)款處理。
第十條 合同的終止與解除本協議履行期間,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調整,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雖能履行已無實際意義時,本協議自行終止,三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在本協議終止后三個工作日內將已收房款全額退還,丙方則應將甲、乙雙方提交的所有證件及相關資料退還。
第十一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某某機構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對于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甲 方: 乙 方:丙 方: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簽字日期:
個人城市房屋買賣合同 篇2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和_________省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地產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1、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為準。
2、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3、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僖曳接袡嗵岢鐾朔,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② 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1、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后,按照有關規定,乙方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價格
按計算,該房屋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為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1、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
2、已付定金將在最后一期付款時沖抵,支付方式為以下第_________種:
、佻F金.
、 支票.
、蹍R款.
第六條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并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七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計算。
2、逾期超過_________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俳K止合同,
②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垡曳桨蠢塾嫅犊畹腳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八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1、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規定的交付期限的第______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利率計算。
2、逾期超過_________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① 終止合同,
、诩追桨匆曳嚼塾嬕迅犊畹腳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奂追桨匆曳嚼塾嬕迅犊畹腳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九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條保證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稅費的交納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甲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乙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費用交接時間
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十三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十四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一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城市房屋買賣合同 篇26
商標權轉讓方:商標權受讓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對商標權的轉讓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的商標名稱:
二、商標圖樣
三、商標注冊號:
四、該商標下次應續展的時間:
五、該商標取得注冊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務的類別及商品或服務的具體名稱:
1、核定使用商品類別:第類。
2、具體商品名稱:
六、商標權轉讓方保證是上述商標的注冊所有人。
七、商標權轉讓后,受讓方的權限:1.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商品種類2.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地域范圍:八、商標權轉讓的性質: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
九、商標權轉讓的時間:辦妥商標轉讓變更注冊手續后,該商標權正式轉歸受讓方。
十、商標轉讓合同生效后的變更手續:由甲方在商標權轉讓合同生效后,辦理變更注冊人的手續,變更注冊人所需費用由方承擔。
十一、商品質量的保證:商標權轉讓方要求受讓方保證該商標所標示的產品配方不低于轉讓方原有水平,轉讓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向受讓方提供商品的樣品,提供生產該類商品的技術指導或技術訣竅還應提供配方說明書、配料表、投料時間表,購買原輔料的客戶名單。
十二、雙方均承擔保守對方生產經營情況秘密的義務雙方在合同期內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雙方提供的相關技術秘密與商業秘密。
十三、轉讓方應保證被轉讓的商標為有效商標,并保證沒有第三方擁有該商標所有權。
十四、商標權轉讓的轉讓費與付款方式:
1.轉讓費共萬元
2.付款方式、時間:乙方于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支付。
十五、轉讓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在該商標的注冊有效地域內經營帶有相同或相似商標的商品,也不得從事其他與該商品的產、銷相競爭的活動。
十六、雙方的違約責任:
1.轉讓方在本合同生效后,違反合同約定,仍在生產的商品上繼續使用本商標,除應停止使用本商標外,還應按合同總金額的%支付違約金,承擔賠償責任
2.受讓方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未交付商標轉讓費用,轉讓方有權拒絕交付商標的所有權,并可以通知受讓方解除合同,應按本合同總金額的%支付違約金,同時歸還商標權。
十七、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如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裁決。
十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但如果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未經商標局核準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責任由雙方自負。合同簽訂地點:
轉讓方:受讓方:身份證地址:身份證地址: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電話:電話: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個人城市房屋買賣合同 篇27
近日,住建部和國家工商總局聯合發布了新版《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在新版預售合同中,就銷售備案、補充協議、信息保護等問題作出明確規定,針對開發商“一房多賣”、返本銷售、樓盤爛尾、未履行保修義務等問題作出引導,有效保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
一、引導開發商作出承諾,禁止售后包租、返本銷售
從立法、合同的角度進行了明確,加大了保護買受人知情權的力度,既引導開發商以誠經營,又明確了如開發商違反自身承諾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更好的保護了購房者的合法權益。
二、預售資金監管,防止爛尾樓項目
增加了舊版本中沒有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條款,以促使開發商積極完成項目建設,避免開發商將建設資金挪作他用及爛尾樓出現而給購房者造成巨大損失的.法律風險。
三、提醒購房者先驗房,驗收合格再收房
新版本增加先驗房、驗收合格再收房的合同條款,改變了長期以來的先交房再驗收的交易慣例,體現了保護購房者接收到合格房屋的權利,同時降低了購房者的維權成本,提高了購房者的合同地位。
四、開發商未履行保修義務,消費者可自行維修由開發商承擔費用
某些開發商在交房后便將協調、保修責任交給物業公司,而物業公司又經常出現維修拖延、推諉等情況,這給購房者造成了諸多不便
及損失。通過本條的約定,開發商將無法置身事外,而需自己履行維修責任,購房者維權將更加便捷。
五、督促開發商30日內進行銷售備案
這既保護了購房者的知情權與選擇權,又預防了因開發商在簽訂合同后不及時辦理備案手續而出現的“一房多賣”等嚴重損害購房者合法權益的情況發生。
六、保護買受人信息,不得對外披露
以合同方式保護了買受人的個人隱私,使購房者走出受電話、短信騷擾而投訴無門的尷尬境地;同時加大了開發商的法律責任,防止其濫用購房者信息而給購房者造成困擾和損失。
七、開發商不能通過補充協議減輕自己的責任
新合同文本將改變購房者的弱勢合同地位,合同中若存在不合理的加重購房者責任、排除購房者主要權利或開發商減輕、免除自身應承擔的責任,將均視為無效,仍以主合同為準。
綜上,新修訂的預售合同示范文本主要是在平等維護買賣雙方合法權利、明確雙方義務的基礎上,更加注重買受人權益的保障,對簽訂合同過程中容易忽視的問題進行提示,引導買賣雙方對合同重要事項作出承諾和告知,細化了買賣雙方的違約責任,增強了合同的適用性和可操作性。
個人城市房屋買賣合同 篇28
賣方:身份證:
買方:身份證:
乙方向甲方購買坐落于 房屋壹套,雙方已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合同編號:號,現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自愿解除上述房屋的買賣合同。
二、自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買賣合同即終止,雙方之間就買賣合同的爭議全部解決。甲方收回出售給乙方的上述房屋,該房屋的產權即與乙方無關。
三、雙方對退還已付房款辦法已達成一致意見,具體如下:
1、乙方已繳付樓款 元。
2、乙方已繳款項自動轉為甲方借款,以雙方商定利息從借款之日起計息,不計復利。
3、甲方還款事宜另行約定。
四、乙方應于本協議生效后的三個工作日內提交辦理解除按揭貸款協議、解除買賣合同、注銷抵押登記等事宜所需要的全部資料,并配合甲方辦妥上述事宜,若乙方不能按時提交相關資料或提交資料欠缺、不合格或拒絕配合辦理的,甲方有權暫緩推還乙方所有款項。
五、雙方同意,自本協議生效后,雙方之間就買賣合同的爭議全部解決。任何一方均不對另一方主張買賣合同項下的權利或與買賣合同相關的權利。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為一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個人城市房屋買賣合同 篇29
內容提要:對無產權證房屋買賣合同不應直接認定為無效,而應適用我國合同法關于合同有效的規定或者第51條關于無權處分的規定。合同因解除條件成就而歸于消滅時,已付房價款的返還、裝修房屋所形成價值的返還屬于不當得利返還。于此場合,不得適用過失相抵規 則,除非守約方對此類返還選擇了違約損害賠償的請求權基礎。這些返還與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損害賠償并行不悖。
關鍵詞:無產權證房屋買賣 無權處分 解除條件 不當得利
一、案件事實概要
后來乙成為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對B號房屋所享有的權利被讓與給A公司,成為A公司財產的一部分。但A公司直至20xx年3月都未能按《售房合同書》給丙辦理B號房屋所有權的過戶登記,表面原因是A公司一直未取得B號房屋的所有權,深層原因是甲違反了她與A公司之間的《賣房協議》,私自將B號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領走,并不配合A公司將B號房屋所有權過戶,致使A公司難以將B號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于丙的名下。原告丙認為,兩被告A公司和甲的行為違反了合同,嚴重侵犯了其合法權益,故此訴至法院,要求兩被告立即給其辦理房產過戶手續;A公司承擔本案律師費以及本案訴訟費。
一審民事判決認為: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等強制性規定簽訂的合同無效。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原告丙與被告A公司在簽訂售房合同書時,被告A公司未依法登記領取所售房屋權屬證書,且至今被告A公司仍未取得該房屋權屬證書,丙明知A公司非產權人,所購房屋未取得權屬證書,仍然與A公司簽訂售房合同書,故雙方簽訂的售房合同書無效,對此,A公司與丙均有過錯。無效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原告要求按售房合同書,被告賠償其律師費之請求,本院不予支持。合同無效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丙應將所購房屋返還A公司,A公司亦應將所得房款返還丙。對丙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本案不宜一并處理,丙可另行起訴。綜上所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52條、第56條、第58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7條第6項之規定,判決原告丙與被告A公司簽訂的售房合同書無效,原告丙將系爭住房騰空交予被告A公司,被告A公司返’還原告丙購房款。駁回原告丙其他訴訟請求。
一審民事判決所持的基本立場是,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否則,合同無效。
二、評釋
。ㄒ唬╆P于系爭合同的定性
1。關于《賣房協議》的定性2。關于《售房合同書》的定性
把第二份買賣房屋的合同—《售房合同書》—定性為出賣他人之物的合同,有以下根據:第一,該合同明確約定A公司將原房主甲的B號房屋賣給丙;第二,合同簽訂當時,B號房屋的所有權確實登記在他人的名下,并且,登記名義人與A公司、丙均無債權債務關系,B號房屋的所有權與A公司、丙的權利之間的關系過分遠隔,按照債的相對性原則,A公司、丙對登記名義人沒有直接的請求權。這是第二份房屋買賣合同不同于第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的重要之點,所以,筆者把它定性為出賣他人之物的合同。賦予《賣房協議》中的出賣人甲否認《售房合同書》的權利,擴而廣之,賦予連環合同中的前手否認后手所訂另一買賣合同的權利,其弊端是多方面的。其一,會使被告之一的甲這個惡意之人,擴而廣之,會使惡意不履行移轉買賣物所有權義務的前手,非但未受到懲罰,反而獲得了較大利益,誠為是非顛倒。其二,意味著連環合同沒有法律保障,隨時可能出現多米諾骨牌效應,即,第一個出賣人毀約,拒不將其買賣物的所有權移轉給第二個出賣人,同時不追認第二份買賣合同,其后的買賣合同都因而失去效力。這就破壞了正常的交易,談何交易安全?其三,這不但使原告丙處于受制于惡意之人的極為不利的境地,而且也違反了買賣合同關于移轉買賣物所有權的本質(合同法第130條),縱容了拒不履行移轉買賣物所有權義務的惡意出賣人,還誤將出賣人(移轉買賣物所有權的)義務轉換成了抗辯權、形成權,違反了民事權利義務的配置規則。其實,在有體物場合,所有物與其所有權常常是可以替代的,〔2〕因而,甲對B號房屋的所有權可以說是其與A公司之間《賣房協議》的標的物,處于A公司的債權效力的射程內,該所有權對抗不了A公司的債權。換言之,甲只有依約移轉B號房屋所有權的義務,沒有據此影響合同效力的權利。一言以蔽之,系爭合同的效力不得取決于甲這個登記名義人是否追認。
(二)關于系爭合同的效力
1。法律的適用:特別法優先于普通法?新法優先于舊法? 系爭合同適用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還是適用合同法?抑或適用或類推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以下簡稱為法釋【1999」19號)、《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為法釋【20xx」7號)?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專門規定了房地產轉讓(第36一45條),包括房屋買賣。合同法規定了買賣合同(第150一166條),適用于各種買賣合同,包括房屋買賣合同。專就房屋買賣來講,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6條至第45條的規范為特別法,合同法屬于普通法。依據特別法優先于普通法的規則,系爭案件應當適用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并且是其第37條第6項的規定。
但須看到,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7條第6項只是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而未正面規定轉讓了無產權證的合同無效。違反該項規定的結果,至少有兩種可能:合同未生效,或者合同無效。究竟如何解釋,頗費思量:一是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7條第6項規定的立法目的如何,不易查考;二是許多人都認為,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7條第6項規定的所謂“不得轉讓”,屬于禁止性規范,不得違反。從該法制定當時的背景推斷,轉讓“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可能就是無效。時至今日,仍有相當的人如此理解?墒,將系爭合同適用于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7條第6項的規定,判決無效,這如何與合同法、法釋【1999】19號、法釋【20xx】7號的規定相協調?
眾所周知,與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相比,合同法的立法指導思想已經發生了重大轉變,不再是像經濟合同法那樣,動輒令合同無效,而是奉行鼓勵交易原則,盡量承認合同的效力,即使是出賣他人之物,也不再是硬性地令合同無效,而是由出賣人承擔權利瑕疵擔保責任(第150條),或者是合同效力待定(第51條),甚至是合同有效下的一般違約責任(第107條等)。法釋【1999】19號第4條的規定,法釋【20xx】7號第18條、第19條的規定都表明了這一點。尤其是法釋【20xx】7號第19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33條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后超過一年的,由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以及第18條第1款規定:“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边@兩條都明確地告訴我們:房屋買賣合同簽訂時,盡管該房屋尚未辦理所有權登記,合同也有效。當然,這些規定的適用領域限于房地產開發企業作為出賣人、標的物為尚未建成的或已竣工的新建商品房的買賣合同(法釋「20xx」7號第1條),對于諸如系爭合同等類型的合同,最多是類推適用。
上述立場及觀點的轉變,無論是在理論上還是實務上,都是符合發展趨勢的。如果這個結論是正確的話,那么,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7條第6項的.規定便已經不合時宜。
在這種背景下,貫徹特別法優先于普通法,對系爭案件適用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而非合同法及有關司法解釋,顯然是不適當的。按照注釋民法學關于適用法律解決糾紛宜妥當的要求,對于系爭案件,應當適用合同法及法釋【1999】19號的有關規定,而非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應當類推適用法釋【20xx】7號第18條和第19條的規定,而非固守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7條第6項的思想。如何達到這一目的,比較理想的路徑是,按照新法優先于舊法的規則,對于系爭案件,不再適用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這部“舊法”,而適用合同法、法釋【1999」19號的有關規定這些“新法”,類推適用法釋【20xx】7號第18條和第19條的規定。依據這些“新法”認定系爭合同有效,從而,出賣人因其在約定的期限屆滿時未能移轉B號房屋的所有權而承擔違約責任,買受人有權請求出賣人承擔此類責任,同時享有合同解除權。
2。系爭合同效力的認定:違反強制性規范?
確定適用合同法解決系爭案件,只是澄清了問題的一部分,仍然存在著這樣的疑問:對于系爭合同,是適用合同法第52條關于無效的規定,還是合同法第51條關于無權處分的規定,抑或合同法關于合同有效的規定?
一審民事判決書沒有適用合同法第51條和關于合同有效的規定,而是適用了合同法第52條的規定,確認系爭合同無效。該第52條計有5項規定,究竟適用的是哪一項?一審民事判決書并未言明,不符合請求權基礎理論的要求,需要探究清楚。
基于系爭案件的案情,按照一審民事判決書關于“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等強制性規定簽訂的合同無效”的判決理由,檢索合同法第52條關于無效的規定,只有其中的第5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才符合一審民事判決書的真意。
接下來的問題是,結合系爭合同,合同法第52條第5項所謂的“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所指應為何者?是指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7條第6項的規定,還是指合同法中的相應規定?在筆者看來,回答都應是否定的。其理由在于,第一,如同上文分析的那樣,系爭案件不應適用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這就排除了該法第37條第6項作為一審判決所指“強制性規定”的妥當性,換言之,一審判決把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7條第6項這個“強制性規定”作為認定系爭合同無效的根據,是不適當的。第二,合同法總則中,作為認定系爭合同無效根據的“強制性規定”,除第52條以外,別無其他規范。在合同法分則的“買賣合同”一章中,也找不出認定系爭合同無效的“強制性規定”。就是說,在不適用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前提下,一審民事判決書認定系爭合同無效的法律依據只有合同法第52條第5項關于“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的規定,別無其他?墒牵瑢⒃摋l項適用于個案,必須結合另外的具體的“強制性規定”才可判斷出系爭合同是否違反了“強制性規定”,進而認定系爭合同無效與否,在找不出系爭合同違反了另外的具體的強制性規定的情況下,不得單純地援引合同法第52條第5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來認定系爭合同無效。
一言以蔽之,一審判決將合同法第52條適用于系爭案件,的確不當。
3。系爭合同效力的認定:效力待定?合同有效?
以上討論雖然得出了系爭案件不應適用合同法第52條的規定的結論,但是仍然未解決這樣的問題:系爭案件是適用合同法第51條關于無權處分的規定,還是合同法有關合同有效的規定,甚至類推適用法釋【20xx】7號第19條或第18條的規定?解決這個問題,可有如下方案:其一,適用合同法第51條的規定。其二,合同法第150條系關于買賣合同權利瑕疵擔保的規定,且處于合同法分則當中,合同法第51條的規定不僅適用于買賣合同中的無權處分,而且適用租賃等合同中的無權處分,且處于合同法總則部分,故前者為特別法,后者為普通法,前者應當優先適用。其三,合同法第51條和第巧0條競合,究竟適用哪一條,由權利人選擇。其四,適用合同法第107條等規定,類推適用法釋[20xx]7號第19條或第18條的規定。
采用方案一帶來的弊端,在上文關于系爭合同的定性部分中已經談到,主要表現為是非顛倒,在連環合同場合會導致多米諾骨牌效應,破壞正常的交易,誤將義務轉換成抗辯權、形成權。既然如此,解決系爭案件不應采取該方案。
方案二、三運用在某些案件中可能適當,如在買受人簽訂合同時不知作為買賣物的房屋無產權證的案件中,買受人援引合同法第150條,追究出賣人的權利瑕疵擔保責任,比較合適。但在系爭案件中不能采用這兩個方案,因為系爭案件中的原告在訂立系爭合同時知曉B號房屋尚未辦理所有權登記手續,至少是重大過失地不知。按照合同法第151條關于“買受人訂立合同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第三人對買賣的標的物享有權利的,出賣人不承擔本法第一百五十條規定的義務”的規定,出賣人A公司不承擔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運用排除法,只剩下方案四了。筆者也未找到比方案四更好的方案,至少暫時對其持肯定態度。據此,認定系爭合同有效,出賣人A公司若不能辦理完畢B號房屋所有權的過戶登記手續,便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買受人丙享有此類請求權。從系爭案件中原告丙的訴訟請求為兩被告立即辦理房屋所有權的過戶手續觀察,可知其未采取方案一、二、三,而是選擇了系爭合同有效的方案,即方案四。
(三)關于《售房合同書》第4條約定的定位:附解除條件?約定解除?
《售房合同書》第4條約定:A公司如不能在20xx年12月31日前將B號房屋的戶名過到丙名下,除應如數退還丙所付全部款外,還應對丙作適當經濟賠償。
該約定是屬于附解除條件,還是構成約定解除?如果屬于附解除條件,售房合同便為附解除條件的法律行為,按照合同法第45條第1款后段的規定,當解除條件成就時,售房合同失效,并且是自動地當然地歸于消滅。因被告A公司在20xx年12月31日未能將B號房屋的所有權過戶到丙名下,條件已經成就,那么,無需當事人通知解除合同,售房合同便自此自動地、當然地終止,被告A公司移轉B號房屋所有權的義務隨之消滅,因而,原告丙訴請被告A公司立即給其辦理房屋所有權的過戶手續,沒有依據,應予駁回。
如果該第4條的約定構成了約定解除,則售房合同不是附解除條件的法律行為,不會因所謂解除條件成就而當然地、自動地終止,而是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出現時,解除權產生。即A公司在加01年12月31日未能將B號房屋的所有權過戶到丙名下,原告丙自此取得解除權。丙若行使該解除權,通知被告A公司《售房合同書》作廢,那么,該合同歸于消滅;若不行使解除權,仍然請求被告A公司向其移轉B號房屋的所有權,那么,應當得到支持。
總之,《售房合同書》第4條的約定,假如構成約定解除,那么原告丙就能請求被告A公司繼續履行售房合同,進而取得B號房屋的所有權;倘若屬于附解除條件,因系爭合同已經終止,被告A公司就不再負有移轉B號房屋所有權的義務。可見,準確地定性《售房合同書》第4條的約定,對解決B號房屋所有權移轉與否的問題至關重要。
就《售房合同書》第4條的文義分析,它沒有表達下述意思:A公司在20xx年12月31日未能將B號房屋的所有權過戶到丙名下時,丙“可以”或“有權”將售房合同解除。也就是說,該條的約定未給當事人任何一方保留解除權,因此不符合約定解除的要件。
《售房合同書》第4條規定,A公司在20xx年12月31日未能將B號房屋的所有權過戶到丙名下時,A公司應如數退還丙所付的全部房款,并作適當經濟賠償。換一種表達方式就是,售房合同消滅,雙方之間恢復原狀。此約定正符合附解除條件的要求,而不符合約定解除的特征。 把《售房合同書》第4條的約定作為附解除條件,便有如下結論:由于該條件系由雙方約定的,在它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情況下,原則上只有雙方同意,才可以將其排除。在系爭案件中,原告丙請求被告辦理B號房屋所有權的移轉登記手續,是單方面改變原來的雙方的約定,即,不讓系爭合同自動地當然地消滅,而是繼續有效。對此,被告不予認可,因此,原告丙單方面地改變雙方關于附解除條件的原有約定的意思表示不具有排除附解除條件的效力。換言之丁原來約定的附解除條件依然有效,它不會轉換為約定解除,最終的結果是系爭合同照樣自動消滅。
正因原告丙與被告A公司之間的售房合同已于20xx年12月31日自動消滅,所以,原告丙訴求被告將B號房屋的所有權過戶到其名下,便沒有法律根據,不應得到法院的支持。
。ㄋ模╆P于B號房屋價款返還的請求權基礎: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物的返還請求權?損害賠償請求權?
系爭合同終止,原告返還其占有的B號房屋,被告A公司返還其所取得的價款,這已經得到了一審民事判決的確認,但應當弄清此筆價款返還的請求權基礎。
由于貨幣的所有權原則上與對該筆貨幣的占有相一致,所以,當原告丙將價款支付給被告A公司后,他就喪失了對該筆價款的所有權,F在,因系爭合同自20xx年12月31日屆滿時B號房屋的所有權不能移轉至丙名下而自動終止,被告A公司有義務返還該筆價款。由于原告丙對該筆價款無所有權,所以,他請求A公司返還的請求權基礎就不可能是所有物返還請求權。從當事人雙方的損益變動并予以調整的角度著眼,其應為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如此判斷乃因為這種損益變動符合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1。被告A公司不再移轉B號房屋的所有權,連占有也要恢復,卻擁有該房屋的部分對價,顯然獲得了利益。2。原告丙不能取得B號房屋的所有權,連占有也要喪失,卻支付了價款,存在著損失。3。這種利益和損失之間存在著因果關系。4。被告A公司擁有價款沒有合法根據。在德國,是從合同終止、債權不復存在的角度說價款無原因,在中國,可以直接從A公司不移轉B號房屋所有權卻獲得價款沒有法律規定或約定的根據角度予以認定。
當然,假如原告丙不主張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而把該筆購房款作為因被告A公司不將B號房屋所有權過戶給他而造成的損失,主張違約損害賠償,返還價款的請求權基礎也可以是違約損害賠償請求權。筆者認為,如此尋找請求權基礎,符合違約損害賠償的構成要件,可予支持。不過,從原告丙訴訟請求和一審民事判決書表述的文義看,都未尋求違約損害賠償的請求權基礎。 主張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或者違約損害賠償請求權,各有利弊。主張前者,不必舉證被告A公司具有過失,不受與有過失、應當預見等規則的制約。主張后者,在原告丙的損失大于125000元價款時,可以多獲得些賠償。
(五)對系爭B號屋裝修問題處理的請求權基礎: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損害賠償請求權?
售房合同消滅,原告占有B號房屋的根據不復存在,有義務返還。于此場合,原告對B號房屋的裝修如何處理?從《售房合同書》第4條的約定看,雙方當事人都把丙支出的裝修費作為其經濟損失看待,原告丙欠缺該項訴訟請求,一審民事判決則謂,對原告丙的該項經濟損失,本案不宜一并處理,丙可另行起訴。對此,應當如何評論?因原告丙訴求被告辦理系爭房屋所有權的過戶登記手續,主張取得系爭房屋的所有權,是以系爭合同有效為前提的。而主張裝修B號房屋形成添附價值的返還,是在系爭合同消滅情況下的“清算”表現?梢姡姹敉瑫r主張上述二權,顯然不合邏輯。問題是,一審法院的主審法官欲認定系爭合同無效,依據法律和法理便會發生裝修形成價值的返還問題,可是原告丙卻無此訴求,如何處理方為妥當?有意見認為,于此場合主審法官負有釋明的義務,應當提示原告丙:在合同無效的情況下,原告丙取得不了系爭房屋的所有權,宜訴求其他項目,包括裝修B號房屋形成的添附利益的返還。如果主審法官未做此類釋明,便未盡到職責!5〕這種意見值得重視。
在筆者看來,在這里應當持有如下見解:
如果被告A公司將B號房屋的所有權移轉給了原告丙,那么,丙對該房屋的裝修屬于對其所有物的改良,與他人無關。但系爭合同因解除條件成就而自動失效,B號房屋的所有權不會移轉給丙,丙對B號房屋的占有沒有根據,其應當返還該房屋,這就產生了丙裝修B號房屋如何處理的問題。
從B號房屋本身的角度觀察,裝修材料與B號房屋結合在一起,不能分離,或者雖然能夠分離,但所需費用過巨,構成動產與不動產的附合,丙喪失對裝修材料的動產所有權,B號房屋的所有權擴張到裝修材料上。但B號房屋的所有權人甲對此未支付相應的代價,其享有這部分利益沒有合法根據,構成不當得利,甲有義務予以返還。就是說,原告丙對其喪失的這部分利益享有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
從原告丙和被告A公司之間的售房合同的角度看,B號房屋所有權不能于20xx年12月31日前移轉至原告丙的名下,構成被告A公司違約。該違約行為給丙造成了購買此類房屋的機會喪失、支出裝修費等一系列損失。如此,裝修費可以作為被告A公司違約所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雙方也是如此認識的,體現在《售房合同書》第4條中。
可見,B號系爭房屋裝修問題的處理,可有兩個請求權基礎,一個是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一個是損害賠償請求權。如果原告丙主張并實現了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他的這部分損失得到了填補,損害賠償請求權因缺少“損失”這個構成要件便不會產生。如果原告丙主張并實現了損害賠償請求權,B號房屋所有權人的利益便得而復失,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因欠缺“獲得利益”這個要件而不成立。就是說,原告丙只能選擇其中之一而主張,不得同時實現二者。
就一審訴訟的實際情況看,原告丙選擇了損害賠償請求權,有其法律及法理依據,但不是最佳的選擇。因為賠償損失在范圍上要受與有過失規則(合同法第120條及其解釋)的制約,而一審民事判決也果真如此裁量了,以原告丙也有過錯為由未裁判被告A公司承擔賠償損失責任。
假如原告丙選擇了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那么,因以另一被告甲獲得的附合利益為準予以返還,與原告丙有無過失無關,加之這不屬于賠償責任,所以就不再適用與有過失規則,即使丙有過失,也有權請求返還接近于添附在B號房屋的價值。在這樣的情況下,一審判決就不會以原告丙也有過錯為由不支持其返還不當得利的訴求。
由此可見,請求權基礎理論及其在個案中的正確運用,直接關系到權利人的利益能否得到法律保護,不單純是個學術問題,即使是從事實務工作的法律人也應當予以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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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于原告丙的損害賠償請求權
其實,因被告A公司違約,原告丙遭受了一些損失,如喪失了與他人簽訂買賣房屋合同的機會,若再買到與B號房屋相當的房屋需要花費更多的價款,該超出部分的價款即為原告丙的損失。再如,原告丙因購買B號房屋而支出了交通費、訴訟費、誤工費等。這些損失,屬于真正的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原告丙均可請求被告賠償。其請求權基礎只有違約損害賠償請求權,不會是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更不會是物的返還請求權。由于違約損害賠償的范圍受到合理預見、與有過失、減輕損害等規則的限制,因此原告丙若對該項損失的造成或擴大也有過失,則要依據與有過失規則,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即被告A公司要少賠乃至不賠。
從法律人的要求講,原告丙本應援引合同法第107條、第135條等條款,請求被告A公司賠償上述損失,但原告丙未提起此項訴訟請求,喪失了良機。
2。關于原告丙的債權人代位權
從《售房合同書》第2條關于丙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A公司交納購房首款人民幣125000元整,丙從首款交付之日起即有權裝修、人住B號房的規定分析,被告A公司自該合同簽訂之日起即有義務移轉B號房屋的所有權。如果丙能夠舉證被告A公司怠于請求甲辦理B號房屋所有權的移轉登記手續,那么,原告丙便享有了債權人的代位權,在20xx年12月31日屆滿之前,即((售房合同書》未自動終止之前,可以甲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權訴訟,請求甲辦理B號房屋所有權的移轉登記手續。
在系爭案件的實際訴訟過程中,原告丙將甲和A公司作為共同被告起訴,請求他們履行將B號房屋的所有權移轉于原告丙的義務,這可否視為原告丙在行使債權人的代位權?筆者持否定的觀點,理由在于,其一,原告丙訴請甲履行B號系爭房屋的所有權過戶義務,未表示是在行使被告A公司對于甲的到期債權。這不符合債權人代位權的構成要件。其二,原告丙提起的是普通訴訟,沒有援引合同法第73條及最高人民法院法釋[1999」19號第11條至第22條的規定,提起代位權訴訟,向甲主張債權人的代位權。當事人不主張,即難以認定原告丙在行使債權人的代位權。其三,原告丙向一審法院提起訴訟的時間在20xx年3月,而系爭合同因其所附的解除條件成就而已于20xx年12月31日自動終止,致使其向被告A公司主張移轉B號房屋所有權的債權消滅。這樣,又欠缺債權人代位權的另一個構成要件,即使主張了債權人的代位權,也得不到主審法院的支持。
總之,原告丙因其未及時提起債權人代位權之訴,喪失了取得B號房屋所有權的一個機會。
個人城市房屋買賣合同 篇30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雙方同意就下列房屋買賣事項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房屋狀況:甲方自愿將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自然層 五 樓,上樓的______邊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出售給乙方,房號為______號樓 ,房產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地址、編號、房屋面積等房屋狀況以房產證描述 為準。
二、 甲、乙雙方協定的上述房屋成交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 預交定金: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預交金_______元,并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雙方來簽正式合同,如哪一方不來,就算哪一方違約,按本協議第七條責任處理,如乙方沒有違約,則定金抵作為購房款。
四、 付款、交房時間及方式:
、、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乙方首付叁拾萬元整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號之前轉賬于甲方提供的賬號:________________ 。
、妗⒌诙糠址靠钜际叭f零貳仟捌佰元整(¥:______________元)在交完辦理房產證過戶資料后付清。
、、剩下伍萬元整房款加包辦房產證、地產證叁萬貳仟元整(包括辦理車庫過戶)等過戶成功到乙方名下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在收到首付叁拾萬元后應把房子鑰匙交給乙方。
五、 甲方保證乙方所購上述房屋產權清楚,無重復交易、抵押、查封,售后若發生與甲方售前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六、 過戶方法:甲方提供所有必需的房產過戶資料,陪乙方一起把甲方購______________住房_______樓,自然層 五 樓過戶到乙方名下,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必須在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否則乙方有權扣除部分房產過戶費用。
七、 違約責任:第一批購房款自支付后,如乙方中途悔約不買,乙方不得向甲方索還已交的購房金;如甲方悔約不賣或賣給他人,按所收到乙方的購房款定金雙倍返回給乙方。
八、 買賣雙方的介紹費按中介所規定或事先講好的金額在賣方收取買方定金或第一批房款時,兩方都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清中介費,不得拖欠。甲方中介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介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 中介人有責任對賣方的情況真實性負責,若賣方情況不真實
以上協議兩無異言,空口無憑,立字為據。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中介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城市房屋買賣合同 篇31
甲方(賣方) ,男, 縣 鎮 村 莊村民,身份證號:,女, 縣 鎮 村 莊村民,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 ,男, 縣 鎮 村 莊村民,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合同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合同標的即房屋狀況
1、該交易房屋坐落 縣 鎮 村 莊(或 路 旁)
2、該房屋為(如兩層磚混結構樓房), 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共 層。房屋占地面積約為 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積約為 平方米。左緊鄰 的房屋,右緊鄰 房屋。
3、該房屋為(如宅基地自建房或村鎮開發自建房,宅基地審批文件編號: )
第二條:合同房屋交易價款:人民幣 萬元整
大寫:
第三條:付款時光及方式
1、 在 年 月 日 付人民幣 萬元。
2、 在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付款 人民幣 萬元。
3、 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幣 萬元。
每次付款,甲方收到后因出具收據。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保證該房屋在合同簽訂前確實專屬自我所有,出具村級以上單位對甲方專有該房屋的證明并交付給乙方。
2、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收取乙方交付的全部房屋交易價款并有義務開具收據交付給乙方。
3、甲方應保證不存在任意第三人對該交易房屋主張任何未被告知的權利狀況。
4、甲方應保證該房屋不屬于違章建筑、不屬于已被或已確定將被列入新規劃而拆除或征用的范圍。
5、甲方應告知乙方有關該房屋的質量狀況。
6、甲方應將該房屋的宅基地審批文件等相關手續交付給乙方。
7、該合同簽訂后甲方應將該房屋全部交付給乙方,且甲方不得以自我的行為致使該合同無效。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給付甲方該交易房屋價款并向甲方索要收據。
2、乙方購買該房屋后,若根據有關規定能夠辦理相關權屬登記的,甲方有義務給予協助。
第六條:個性約定
1。 因乙方所購房屋為農村群眾土地上建筑,改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戶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用心全力配合乙方一齊解決妥善。若因此引發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2。 若今后房屋重建,甲方應承認乙方的住房面積。如國家征地,土地賠償及住房面積賠償均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用心配合。
第七條:違約職責
1、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對方可要求違約方在必須期限內改正,違約方應當改正。
2、甲方違反第四條的有關約定導致乙方在合同簽訂后無法對該房屋行使所有權的,乙方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同時要求甲方全額退還房屋價款及其相對應的銀行定期存款利息和全部房屋價款的20%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先進行協商,無法協商或協商不一致的能夠透過有關法律途徑解決。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現住址: 現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個人城市房屋買賣合同 篇32
乙方(買方):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就買賣房產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房產坐落在建筑面積m2,產權證號,土地證號,附屬房m2的房地產出售給乙方,屋內設施包括。
2、該房地產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元整,元整。乙方于年日前,總共分次交付給甲方。
3、甲方要保證上述房地產產權清楚,若發生成交前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乙方概不負責任,由甲方承擔,并承擔法律責任。
4、在房產未辦理過戶手續前,若甲方反悔,須按當時房價的雙倍價格對乙方進行賠償。
5、無論何時辦理過戶手續,甲方均應無條件的積極配合,否則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責任。
6、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過戶之前,甲、乙雙方不得用房產證、土地使用證等進行抵押貸款、質押。否則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和總房款的25%的違約金。
7、本合同一式二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電話:
乙方(蓋章):電話: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