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控肥買賣合同(通用3篇)
緩控肥買賣合同 篇1
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1、產品的品名:緩控肥、規(guī)格______________,質量_________________,價格 ___________。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國家標準執(zhí)行;有機肥NY1429---20xx。
3、產品的數(shù)量:按照包數(shù)或(折算成噸數(shù))累計,不存在重量誤差。
第二條
貨物的運輸費用根據每次發(fā)貨量多少及運輸距離,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第三條
乙方需提前10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要貨申請,以便甲方備貨,如因乙方未及時提出申請,延誤使用,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如甲方未按規(guī)定及時向乙方交貨,乙方有權要求提出經濟賠償。
第四條 貨款的結算
乙方需提前向甲方指定賬戶匯入所購產品款項,甲方財務確認后,方可辦理發(fā)貨。
第五條
乙方須在甲方的指導下使用本產品,如因乙方不合理操作或因自然因素導致本產品效果不佳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六條
當及時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yè) 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執(zhí)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xié)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簽證,應送公證或簽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 ___(公章) 供貨單位(乙方):_ 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 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 ____(蓋章)
地址:_______ __ 地址:_____ _____
開戶銀行:_____ ___ 開戶銀行:__ _____
帳號:_____ ____ 帳號:___ _______
電話:______ ____ 電話:_ ________
__ __年_ _月_ _日訂 __ __年_ _月_ _日訂
緩控肥買賣合同 篇2
賣家(甲方):
住址:
買家(乙方):
住址:
甲乙雙方以《民法典》為依據,就乙方向甲方購買____________________古董的事宜進行協(xié)商,現(xiàn)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以資遵守。
一、古董概況
1、名稱:
2、樣式:
3、數(shù)量:
4、出產年代:
5、原始用途:
6、圖飾:
7、尺寸:_____*______*______MM左右,重約________g。
8、外觀造型:
二、價格和付款
1、成交價格: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
2、付款方式:乙方應于本協(xié)議簽署后的_________日內,按前款約定的金額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將貨款打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號,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付和驗收
1、交付時間:甲方應于收到全部款項后的同時將古董交付給乙方。
2、交付地點:雙方確定交易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應按照本協(xié)議的約定向乙方交付古董,雙方應于古董交付的同時進行驗收,乙方接收甲方交付的古董后發(fā)生的風險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雙方責任
甲方應保證交付的古董是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的,如不符合相應的質量,甲方應承擔所有責任。
乙方也應按照合同的規(guī)定,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款。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如逾期履行本協(xié)議約定義務的,每逾期_________日,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成交價格_________%的違約金,直至違約方實際履行義務之日止。
2、若甲方交付的古董不符合本協(xié)議約定的,乙方有權拒絕接收古董,同時甲方應按照成交價格_________%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六、其他約定
1、因履行本協(xié)議發(fā)生爭議的,甲乙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xié)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_________后即刻生效。
3、甲乙雙方應保證雙方所填寫的各項信息是真實、有效的,若信息發(fā)生變更,應及時通知對方,保證對方能知道,信息若有虛假,違約方均應賠償守約方因虛假信息導致的所有損失。
甲方:
負責人:
身份證號:
聯(lián)系方式: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身份證號:
聯(lián)系方式: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緩控肥買賣合同 篇3
答辯人:××市××廠,住所地:××鎮(zhèn)經濟開發(fā)工業(yè)區(qū),電話:
答辯人:××廠,住所地:××鎮(zhèn)經濟開發(fā)工業(yè)區(qū),電話:
被答辯人:××市經營部,地址:××市××鎮(zhèn)鋪,負責人:,電話:
因被答辯人訴答辯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答辯人根據事實與法律,現(xiàn)答辯如下:
一、在送貨單上收貨簽章的并非答辯人,答辯人沒有與被答辯人發(fā)生買賣關系,因而答辯人無需支付其貨款。
根據被答辯人提供的證據顯示,在送貨單上“收貨人簽名”一欄上簽名分別是、等人,經查,答辯人公司內并無與其同名的員工;而且在“公司蓋章”一欄上蓋的是一枚方形的“××廠收貨章”,而答辯人公司的收貨章一直都是圓形的,答辯人從未啟用過方形的收貨章,因此答辯人并沒有收到過被答辯人的貨物,依法不需要支付貨款。
二、退一步講,即使雙方發(fā)生過交易,根據被答辯人提供的證據顯示,被答辯人并不完全具備訴訟的主體資格,且其起訴的數(shù)額有錯誤。
(一)被答辯人提供的送貨單有很大一部分(共計106717.1元)并非歸其所有,而是一家叫做“××有限公司”的企業(yè),經查詢“××有限公司”的主體并不存在,故該部分貨物的權利義務的承擔主體應該是在送貨單上簽名的實際送貨人而非被答辯人。被答辯人并非該部分交易的雙方當事人之一,因此,被答辯人依法并不具有就該部分送貨單起訴答辯人的權利,答辯人不需要向被答辯人支付該部分貨款。
(二)被答辯人提供的證據中顯示,被答辯人送貨單上的重量與答辯人實際收到的重量是有差別的(雙方在送貨單上對實際收到貨物進行了標注),因此計算貨物的金額應該以答辯人實際收到的貨物的重量來計算(后附表)而非被答辯人所主張的送貨重量,所以被答辯人主張的數(shù)額是錯誤的。
(三)被答辯人提供的證據中有一部分并非是送貨單,而是熱處理單據(數(shù)額共計8344.8元),這部分單據是因為答辯人將鋼材送到被答辯人處進行加工而產生的,屬于加工承攬的關系,并非買賣合同關系,被答辯人在買賣合同案件中請求答辯人支付加工承攬的費用于法無據,答辯人無需在本案中向其支付該部分費用。
由此可見,被答辯人請求的總金額218103元,應當減去屬于“××有限公司”的.送貨單貨款106717.1元,還應減去熱處理的加工費用8344.8元及實際送貨的差額,答辯人充其量只需要再向其支付貨款95857.98元。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答辯人并無與被答辯人發(fā)生過交易。退一步講,即使雙方發(fā)生過交易,根據被答辯人提供的證據顯示,有一部分貨物不屬于被答辯人的,而且還有一部分是屬于加工承攬關系,依法不屬于本案的審理范圍,除去以上兩部分,剩下的才是本案審理的范圍。望貴院查明事實,依法判決,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敬禮!
××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