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合同模板集合(精選3篇)
出口合同模板集合 篇1
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與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買方)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合同標的賣方賣出、買方購入商品。商品應符合下文第四款中所確定的清單。該清單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價格和合同總金額在清單中所載明的商品,以美元計價。本合同總金額為_________元。
商品價格包括運抵_________的一切費用,同時包括在_________境外預付的包裝、標記、裝運、保險的費用。
第三條 供貨期限和日期商品應在賣方銀行通知保兌的、與第二條所列金額相符的有效信用證時起_________天內運往_________.
賣方有權提前供貨,也有權視情況一次或幾次供貨。
第四條 商品品質商品品質和數量由買賣雙方以書面協議確定,在本合同附件清單中載明。清單附在本合同上(見第一條)。
第五條 包裝和標記商品包裝應在符合規定的標準和技術條件,保證貨物在運輸途中所做的必要處理過程中完好無損。
每件貨物應有以下標記:
到達站名稱;
賣方名稱;
買方名稱;
貨件號;
毛重;
凈重;
體積(用立方米表示)。
第六條 支付買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不可撤銷的、可分割的、可轉讓的跟單信用證。該信用證的總金額在合同第二條中載明,其有效期至少_________天。
信用證由賣方選擇的、法律上承認的_________銀行開立并確認。以信用證付款憑賣方向銀行提交以下單據進行:
發票一式三份;
全套買方名義下的運輸單;
包裝單一式三份;
本合同副本;
在_________境內的一切銀行費用由買方負擔,在_________境外的一切銀行費用由賣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的交接所有商品應由檢查人員進行必要的數量和品質檢查。
檢查人員的結論是最終結論、買賣雙方不得對此有爭議。
余下部分買方可以拒收和退還,買方應單獨保管其拒收的商品,并對此承擔責任,便于賣方、供貨人和檢查人員進行可能的檢查。如果確定拒收成立,對商品的責任自動轉移給賣方,由賣方自行決定商品的處理,商品的保管費由供貨人支付。
第八條 保險根據上文第二條由_________對商品在運抵_________港之前進行保險。
第九條 品質保證商品品質應符合清單(見上文第四條)。買方沒有義務接收不符合清單(見第四條)的商品。
買方可以不加解釋和不出示證據還未被接收的商品(見下文第十條)。
根據下文第十條,賣方應在收到買方理由充分的索賠書時起_________天內如數更換未被接收的商品,以保證完全按照本合同規定運送貨物。
第十條 索賠商品運到時,買方有權就商品的數量向賣方提出索賠(見第七條),反之,買方接收共同指定的檢查員確定的數量的商品。買方可以就商品品質不合格向賣方提出索賠。所有運抵的商品如果沒有以適當的方式拒收或退回,都被認為買方已經接收。
有充分理由退還的拒收的商品都被認為賣方供貨不足,同時免除對買方就拒收商品的支付或賠償提出任何異議。檢查員最終確定有充分理由拒收和退回商品的數量。
在商品原封不動或無損壞退還賣方的情況下,未超出檢查員確定的界限的商品的拒收,無需經商品不合格證明,在規定的期限內,根據必要的手續,應由賣方無條件承認。
出口合同模板集合 篇2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江陰中海船務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出口貨物海上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倉儲、中轉、集裝箱裝箱、貨交承運人或墊付海運運費等貨物出運事項。甲方在每次委托時應列明具體事項。
二、甲方義務
1.甲方托運貨物必須符合國家規定,貨物的包裝、件數、數量、重量、尺碼應該與實際相符。
2.每航次出口貨運代理,甲方應于船抵港前日將填制準確的貨物“托運單”或“貨物明細單”等單據(以下稱“委托單”)送交或傳真給乙方。委托單應明確標明訂艙單位的名稱、經辦人、聯系方式并加蓋單位公章。委托單內容應標明貨物品名、件數、重量、體積、裝箱數量、目的港、裝船日期、運費條款及甲方注明的其他要求。
托運危險品時,甲方應當在委托單中說明貨物的危險性質和注意事項;危險品運輸規則有規定的,按該規則處理。
托運貴重貨時,甲方應當在委托單上申報貨物價值。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關、報驗的,應在開船前合格、準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以及海關要求的報關委托書。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外匯核銷單、報關單、配額證書、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進行裝箱、中轉運輸(公路或內河運輸)的,應在委托單或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其中包括倉儲、裝卸、短駁、刷嘜、拆裝箱等事項。
乙方為使甲方的貨物能順利出運,可委托第三方辦理前款的部分或全部事項。
5.甲方要求提供門對門裝箱的,乙方在客戶指定地點等待集裝箱裝箱完畢。甲方在裝箱完畢后應傳真給乙方具體的集裝箱號、鉛封號、準確的貨物尺碼、重量、件數,以保證順利通關。
6.甲方要求更改委托書所列的委托事項的,必須在乙方規定的時間內按乙方的要求出具書面更改單,加蓋公司章或業務章后傳真乙方。
7.當貨物體積、重量、數量與委托單不符時,應以乙方實際收到并計量的數字為準;如貨物最終裝船出運,則以承運人或其代理所簽發的提單或海運單為準,并以此作為計費依據。
8.甲方在超過截單日要求加載時,乙方可積極配合,但乙方不承擔延誤出運的責任。
9.因甲方單方取消航次委托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三.乙方義務
1.乙方應定期向甲方提供船期預報。
2.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后應盡心盡責,按照甲方的要求努力完成訂
艙事務,維護甲方的利益。因乙方的過失導致甲方遭受損失或承受額外費用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3.乙方應在收到船公司“訂艙回單”后一個工作日內將訂艙配載的船名、航次、運價等如實告知甲方。
4.如船期發生變更,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在得到甲方確認后方可出運。
5.乙方接受委托從事貨物出口報關或者報驗的,除了必須有甲方提供的文件單證之外,乙方應當接受委托代為制作報關所需要的文件。如遇海關查驗,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并應當積極配合甲方,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集裝箱貨物的裝箱,因為乙方過錯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7.乙方應于相關手續辦妥后合理時間內將退關單、核銷單退交甲方。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上述單證不能按期退交,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并協助甲方盡快收回。
四、關于提單:
1.乙方應在開船前日,將提單格式傳真給甲方予以確認。
2.真給乙方。
3.乙方應在船開航后
五、費用結算與支付
1.甲方就每票貨物的出運委托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_____元。
2. 乙方在辦理出運的過程中為甲方墊付海運運費和下列人民幣費
用:
a. 訂艙費
b. 報關費
c. 港務港雜費
d. 拖車費
e. 安保費
f. 鉛封費
3. 雙方可以約定,乙方以包干費的方式向甲方收取上述人民幣費用。
4.甲方于船舶開航并由乙方開具發票之日起日內,將乙方所墊付的海運運費、人民幣費用(含代理費或包干費)支付給乙方。
5.因海關根據有關規定查驗出口貨物產生的費用,或者由于甲方原因所產生的沖港費等由甲方承擔。
6.在代理期間所產生的本協議約定以外的人民幣費用的,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有關費用的單據,經甲方確認后實報實銷。
7.甲方逾期未向乙方履行支付義務的,乙方有權留置退稅單、核銷單以及包括提單在內的運輸單據,不論該運輸單據項下費用是否已結清。此外,甲方應當按逾期支付的日數向乙方支付每日的違約金_______元。
六、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變更后的書面內容經雙方簽字和蓋章后視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每航次委托的具體事項及雙方的權利義務與本協議發生沖突的,應適用本協議的約定。
由于不可抗力或不能歸責于任何一方當事人原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任何一方可以免除責任或解除本協議。
七、爭議解決
本協議下產生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提交 海事法院訴訟解決。
八、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自協議生效之日起算。協議期滿,雙方如無異議,自動延長。一方在協議期滿前中止本協議的,須提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九、協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章之日起生效。如雙方簽章不在同日,則以最后一方的簽章日為本協議的生效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出口合同模板集合 篇3
供 方: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編號:TK/HTXS20xx 需 方:簽訂地點: 寧鄉縣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
注:
1.1 以上安瓿洗烘灌封聯動線裝機配置為ml規格的壹種安瓿瓶規格件(一種安瓿瓶,以需方樣品為準),隨機配置為ml規格的壹種安瓿瓶規
格件(一種安瓿瓶,以需方樣品為準)。其中型安瓿灌封機灌裝系統配置為 泵進行灌裝,其裝量范圍為: - ml,出瓶盤寬度尺寸為mm。
1.2以上抗生素瓶洗烘灌封聯動線裝機配置為ml規格的壹種抗生素瓶規格件(一種抗生素瓶,一種型式的膠塞與鋁蓋,以需方樣品為準),隨機配置為ml規格的壹種抗生素瓶規格件(一種抗生素瓶,一種型式的膠塞與鋁蓋,以需方樣品為準)。其中 型直線式灌裝加塞機灌裝系統配置為套伺服控制系統控制套國產轉閥陶瓷泵進行灌裝,其裝量范圍為: - ml。直線式灌裝加塞機出瓶盤寬度尺寸為mm,軋蓋機出瓶盤寬度尺寸為mm。 二、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2.1按國家《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20xx年修訂)》要求。
2.2質量三包,質保范圍參照產品使用說明書終身提供維修服務,質保期后,只收取成本費。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享受“三包”服務:(1)一切需方人為因素造成的故障、毀損及非正常工作環境下使用,不按說明書使用或未依據說明書指示的環境使用所造成的故障及損壞等;(2)未經供方同意,用戶私自拆卸、修復、改裝產品等;(3)因不可抵抗力(如水災、雷擊、地震、異常電壓)造成的損壞;(4)在設備上使用了不屬于供方出售的零部件;(5)自然磨損、易損件損耗等。
2.3質保期為設備調試合格之日起一年或貨到需方之日起十五個月,以先到時間為準。
2.4需方對產品質量提出異議期限為貨到需方之日起六個月。 三、交(提)貨期:
供方收到需方足額預付款后日具備出廠驗收測試(Factory Acceptance Testing,以下簡稱FAT)條件,FAT合格且收到提貨款之日起3日內交(提)貨。
【注:當需方不接收上述交貨期時,則可按之前的版本:供方收到需方足額預付款后日,并經FAT完成后交(提)貨。】 四、交(提)貨地點:
上述第一條所有貨物交貨在需方指定地點: ,需方收貨人及
聯系方式: 。
五、運輸方式、到達站港、貨物風險和費用負擔:
汽車運輸,供方負責運輸費用及運輸途中貨物安全;貨到需方指定地點,需方負責卸貨、貨物安全及相關費用。
【對于需方自提貨物的,需根據實際情況另行約定交付方式與風險承擔。】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木箱包裝,包裝物不回收。 七、驗收:
7.1驗收標準:按國家《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20xx年修訂)》要求及雙方約定的技術文件,由雙方共同驗收。
7.2工廠驗收(FAT):合同設備制作完畢,經由供方以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后,需方按時派人到供方現場,由供需雙方對設備進行出廠驗收測試(即FAT)。需方超過一周未派人到供方FAT或委托供方進行FAT的,視為接受供方的FAT結論。
7.3開箱驗收:
7.3.1設備運抵需方,當符合安裝條件時,需方應提前3日書面通知供方共同開箱驗收。供需雙方根據裝箱清單、主機發貨清單對合同設備及其附件(或三包件)的數量、外觀進行共同開箱清點、驗收。如清點無誤,需方應在裝箱清單、主機發貨清單上簽字確認并蓋章。如發現數量不足或缺漏等問題,需方應在三日內以書面方式提出異議,由供方采取補足等措施,并由供方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
7.3.2設備運抵需方后,若需方暫時不具備安裝或者使用條件,所運抵設備應由需方負責采取防潮防塵等有效措施妥善保管,且不得單獨開箱,以免造成設備及備件的受潮、毀損或丟失。若需方自行拆開包裝或保管不當,則合同設備的缺損由需方自行承擔。
7.3.3若供方不能按期到達,則可書面授權給需方單獨開箱驗收。 7.4現場驗收(SAT):
7.4.1需方具備安裝調試條件時,應提前3日書面通知供方派員進行設備
調試,供方收到通知后7日內派員至需方進行設備安裝調試指導工作。
7.4.2設備調試完畢,供需雙方應當在7日內對設備進行現場驗收測試(Site Acceptance Testing),以下簡稱 SAT。需方逾期未組織進行SAT,自動視為SAT驗收合格。若雙方對驗收結論有重大分歧,應當友好協商或者在15日內提出技術裁決的申請,逾期未協商或未提出技術裁決申請自動視為SAT驗收合格。
八、隨機備品、易損件清單及供應辦法:
按產品使用說明書。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9.1合同生效后5日內,需方支付總貨款的30%作為預付款。
9.2經由FAT驗收合格后3日內,需方再支付總貨款的60%作為提貨款,供方收到上述足額貨款后發貨。
【注:1、如果付款方式是3.3.3.1,則應增加此條: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一周內,需方支付總貨款的30%。如果設備到達需方后,因需方原因(如廠房、水、電、汽等未就位等)導致設備無法調試驗收,且時間超過了60天,則需方應在貨到需方現場滿60天后一周內,需方再支付總貨款的30%。待需方調試條件具備時,供方派員到需方進行調試。 2、付款方式須盡量爭取361或更好的方式,若付款方式為3511、3421、3331等,須有行政辦公會成員電子會簽同意。】
9.3如需方延期付款或延期FAT,則交貨期順延;若需方延期支付提貨款超過90日的,視為需方不能履行合同,依本合同第十三條第一款處理。
9.4供方收到開票明細和需方簽字的SAT驗收報告后,開具全額增值稅發票(17%)。
【注意:如有調試款: SAT驗收合格后,供方開具全額增值稅發票(17%),需方再支付總貨款的%。】
9.5合同總貨款的10%,作為質保金,在質保期滿后五日內一次性付清。 9.6需方以轉賬或銀行電匯的方式付款至合同約定賬號。供方不接受現金支付。如需方以現金方式支付給包括供方業務人員在內的任何個體,則供方均不予承認,如需方以承兌匯票背書方式支付,未在被背書人欄填列供方公
司名稱,由此產生的不良后果需方自行承擔。
【注:若客戶堅持要求以銀行承兌匯票的方式付款,則銀行承兌匯票支付部分不超過合同總額的40%,且合同總額中增加承兌貼息費用。】 十、違約責任及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10.1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本著友好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10.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違約與糾紛,違約方支付的違約金、罰金和賠償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標的價格總額的10%。 十一、保密責任:
合同一方對在本次合作中獲悉的另一方在生產、市場、管理等方面的技術及商務信息負有不可推卸的保密義務。任何將該類信息、技術秘密的自用或泄漏均視為違約行為。受侵害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十二、需方技術要求:
12.1供方按需方提供的樣品瓶、樣品塞、樣品蓋(或尺寸圖紙)及樣品藥液(或樣品藥粉)等技術要求設計與制作合同設備。
12.2合同設備的整線布局按需方的廠房平面圖進行,并得到需方確認后方可實施。
12.3需方提供的以上兩項中的樣品圖紙和設計圖紙,均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4合同履行過程中,若需方提出超出本合同范圍的整改項目,應由供需雙方確認該整改項目的可行性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由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承擔,同時交貨期順延。 十三、其它約定事項:
13.1未經需方同意,供方不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時,應退還需方所付款項。若因需方原因,未經供方書面同意,需方不繼續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時, 需方已付款項不予返還,用于彌補供方的投產損失。
【注:如對方要求在合同中約定遲延交貨的違約金,則我方相應約定遲延提貨的違約金,作為對等條款。如對方要求違約金比例按合同總額的%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