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聘用合同(通用3篇)
責任編輯聘用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文化日報
乙方:_________________yy
甲方聘用yy為本報編輯,負責河北民俗文化的收集、整理、挖掘和創作。為了保障雙方在工作運行中有所遵循,明確和肩負起各自的權利、義務和責任,順利而積極地做大這項頗有前景的宏大事業,特簽訂此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每年負責yy工作費用不少于10萬元,其中包括工資、旅差費、食宿津貼等。先期撥付給不少于1萬元的工作經費,主要用于工作室開班及初期工作費用。按照多勞多得的原則,甲乙雙方還可從此項事業多創收的部分另外按5:_________________5分成,乙方貢獻大還可得到更多的獎勵。
二、甲方為yy提供舒適辦公室及必要辦公物品,解決食宿出差等相關問題。介紹和聯絡接受采訪和開展工作的部門和單位,做好必要的接洽、溝通和協助性工作。介紹和幫助yy進入與國家和地方民俗文化有關的學會或協會,使其具備較高位置和資質,為乙方工作展開創造一定的工作環境與條件。始終支持和幫助yy在民俗事業上邁向新臺階,爭取社會各方面能有更大的支持和幫助。
三、乙方在工作中必須接受甲方的領導和保護,甲方對乙方工作有檢查指導的權力和責任。甲方對于yy在工作中受到打擊迫害,以及工作中因事故傷殘等情況,負有協調、保護和解決的責任和義務,切實維護其正當的人身權利。
四、乙方必須適時地推出優秀作品和特色活動,盡快將這個民俗宣傳工作做大,營造良好氛圍。甲方必須對于乙方的工作開展給予熱情關注和投入,及時幫助yy解決工作當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切實保證這項工作以可喜態勢加快運行。鼓勵和支持乙方打造民俗這個文化品牌,進一步增強本報的社會品位和影響力。
本協議自今日簽定起生效并履行,立字為證,不得反悔。
簽約人: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文化日報》負責人)(簽字、手印)
乙方:_________________yy(應聘編輯)(簽字、手印)
中間人:________________公證處(公章,經辦人簽字)
責任編輯聘用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性別:男、女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
合同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為止。
二、工作性質和考核指標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完成該崗位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實行每周工作37.5小時,每天工作7.5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四、勞動報酬
1、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基本工資為月1500元(暫時不發,待項目成單日補發)。
2、成單當月同時晉升為業務經理,聘用為正式員工,工資遞增至20______元。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考核權和獎懲權。
2.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受提前三十日通知的限制。
(1)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責任制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責任編輯聘用合同 篇3
甲方(律師事務所)名稱
乙方(律師)姓名 性別
甲乙雙方根據《律師法》及相關法律的有關規定,就聘用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律師助理聘用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檢查、指導乙方各項業務活動,對乙方的個人能力、業務水平和完成任期目標的情況進行考核;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支持乙方工作,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3、履行本合同各項規定,實現對乙方的承諾;
4、按時發放乙方的報酬。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有依法履行職責、參加業務學習、培訓并按合同獲得報酬的權利;
2、有對甲方工作提出建議、意見的權利;
3、服從甲方的管理,遵紀守法和遵守甲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4、服從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和接受甲方分配的案件,保質保量完成甲方交給的各項任務;
5、根據甲方安排,輔助律師辦理業務,不得單獨執業;
6、因乙方過錯或無正當理由終止合同造成甲方及當事人損失時,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條 工資待遇:合同期內,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乙方的月工資為 元人民幣。試用期工資為 元人民幣。
第四條 甲乙雙方應當執行國家標準的工作時間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第五條 乙方按國家規定享有法定節假日。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一)對乙方有如下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乙方缺乏履行職責能力,不能完成相應的工作任務;
2、違法亂紀,違反職業道德;
3、責任心不強,嚴重失職或承辦法律業務出現嚴重質量問題;
4、當事人或有關機關投訴超過三次,且投訴屬實者;
5、不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不服從甲方管理,屢教不改者。
(二)有如下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甲方在能力范圍內不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2、甲方不履行合同規定實現其承諾,克扣乙方應得的報酬。
第七條 陳述和保證
(一)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律師事務所;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二)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 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為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協議支付乙方報酬,則按逾期天數每日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不超過應付遲延報酬金額的 %;
(2)如果甲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乙方遭受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二)乙方的責任
(1)如果乙方未按本協議履行應盡義務,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3)乙方違反工作紀律或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規范等方面的規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有損于律師事務所聲譽和形象的,甲方有權給予行政處分,并按規定扣除工資、獎金,其不足部分可要求賠償損失。
第九條 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聘用律師助理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
第十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名):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