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聘用個人勞動合同書(精選3篇)
公司聘用個人勞動合同書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省市有關法律、法律及行政規章,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聘用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生產(工作)任務
經雙方協商,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工作,根據生產(工作)需要,經協商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按照崗位責任制組織生產,下達任務指標,檢查考核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2、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有關規定,決定對乙方的報酬形式,并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分;
3、根據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和職業安全衛生的規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生產(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按照有關規定,按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并提供保險福利待遇;
5、創造條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術;
6、向乙方提供必需的生活條件。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享有參加業務技術學習、提出合理化建議、評選和被評選為先進的權利;
2、按規定領取勞動報酬和享受保險福利的待遇;
3、享有休息和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
4、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規定和勞動紀律,執行生產操作規程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講究職業道德,保質保量完成甲方下達的生產(工作)任務;
5、努力學習文化知識,刻苦鉆研技術,保守甲方機密,愛護甲方財產,維護甲方權益;
6、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承擔應由個人負擔的經濟負擔。
四、工作、休息時間與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生產(工作)實際,實行工作制,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節、假日需要連續工作的,由甲方確定調整休息時間或支付加班工作;夜間加班的支付夜班津貼。
(二)乙方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工作)任務后,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支付給乙方工資,具體標準為:試用期每月工資元,試用期滿后,工資按甲方有關規定調整,但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保險福利待遇
(一)本合同期內,乙方享受與甲方原有職工相同的保險福利待遇。
(二)甲方按乙方的基本工資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繳費手續。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一)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合同內容。
1、甲方轉產或調整生產任務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并且不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的;
3、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下列情況下,甲主可以解除合同
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乙方違反或不履行合同條款的;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泄漏甲方機密的;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嚴重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并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且經雙方協商不能達成變更合同協議的;
9、經有關部門確認,甲方歇業、合營、合資期滿關閉、宣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依照本項6、7、8、9款解除合同時,甲方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三)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滿,不符合上項規定的;
2、乙方因公傷殘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國家另有規定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的;
4、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
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同權益行為的;
6、經甲方同意,乙方需離職學習或辭職的;
7、乙方參軍或出境定居的。(按6、7款解除合同時,乙方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五)下列情況下,乙方不利解除合同
1、由甲方出資培訓、進修后,規定的工作期限未滿的;
2、承接的重點工作項目任務未結束或經辦、經手的財產、財務未交清的。
(六)解除或終止合同的相關事項
1、符合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而解除合同的,不給予經濟補償;
2、本合同期期滿,甲、乙雙方勞動關系及其它一切關系自然終
止,乙主應交回甲方財產,甲方不再承擔乙方任何負擔。
七、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八、違反合同的責任
因一方違反合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由違反合同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直至法律責任。
九、勞動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種中發生勞動爭議,任何一方應在六十昌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蓋):
法人代表(簽章):
年月日乙方(簽章):
公司聘用個人勞動合同書 篇2
聘用方:
受聘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聘用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崗位職務
根據工作需要,受聘方聘于部門從事工作。
二、合同期限
聘方根據受聘人工作崗位的性質,采用第種合同形式:
(一)固定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2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2____日止,為期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為個月。
(二)無固定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2____日起,至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雙方終止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
(一)聘方采取國家規定的標準工時制,即受聘人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星期一~星期
五)。部分管理崗位和業務崗位,因工作性質不同,可在此原則下根據工作需要靈活安排工作時間。
(二)聘方由于工作經營需要,經與受聘方協商后,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受聘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加班加點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如屬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延長工作時間的,不受上款規定限制。政府簽訂聘用合同儀式
四、工資
(一)聘方根據受聘人的工作崗位性質和薪酬福利制度,采用第1工資制:
1、固定工資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1500元;
2、底薪提成工資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資標準(底薪)為人民幣元,并依業務考核制度,根據受聘人每月完成的業務額,發放業務考核工資。
3、業務提成制。聘方對受聘人采用松散式管理。受聘人按一定比例享受業務提成。聘方以此作為受聘人每月薪酬發放薪資。
(二)聘方每月____日為發薪日。
(三)聘方安排加班加點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四)受聘人在工作時間內,按國家規定履行國家和社會義務時,工資照發。
(五)受聘人停工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工資管理暫行規定》和其他相關法規政策執行。
五、勞動條件
(一)聘方必須為受聘人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受聘人對聘方管理人員違規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各項待遇
(一)聘方接____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受聘人辦理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
(二)受聘人因工致傷殘、死亡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處理。
(三)其他福利待遇根據聘方制定的有關制度執行。享受福利待遇。
(四)聘方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不斷提高受聘方的福利待遇。
七、工作紀律
受聘人在合同期內應努力做到:
(一)遵守聘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受聘人所接觸的各種文件、資料等信息,均屬聘方商業經營秘密,受聘人有義務對其保密,不對外擴散。
(三)不得以個人名義在聘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擔任要職或兼職,或從事與聘方利益有沖突的業務。
(四)按時完成聘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五)積極服從上級主管的工作調動。
(六)愛護聘方的財產。
(七)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八、合同修訂
(一)聘方可以根據工作要求,結合受聘人的能力,調整受聘人的工作崗位,以達到人和崗位合理配置與利用。調整后雙方應就崗位調動事宜變更勞動合同
因合同其他因素的變化,經聘用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依法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后的合同或合同條款經雙方蓋章或簽字后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聘方規章制度的;
2、受聘人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聘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受聘人未經聘方許可,違反第七條第
二、三款工作紀律的;
4、受聘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聘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聘方管理當局決定確需裁減人員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聘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受聘人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正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款的規定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受聘人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可以隨時通知聘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聘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聘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1、聘方依法宣告破產;
2、聘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受聘人死亡。
(七)除本條第五款規定的情形外,受聘人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聘方。
(八)重新訂立勞動合同:合同期滿,雙方同意延續聘用關系的,在合同期滿前____日內雙方重新訂立聘用合同。
(九)合同終止: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自行終止。
九、違約責任
(-)聘方的法律責任
1、聘方或者拖欠受聘人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受聘人加班加點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受聘人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聘方支付受聘人的工資報酬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要補足低于標準部分,同時,對低于部分每日另按其總額的1%補償員工。
3、聘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
(一)款沒有為受聘人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給受聘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聘方按____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賠償受聘方。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應一次性發給受聘人經濟補償金:
1)由聘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
2)聘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
(三)款第
1、
2、
3、4項和第
(五)款第
2、
3、4解除聘用合同的。
5、聘方依據本合同第八條第
(三)款第2項解除聘用合同的,聘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受聘人一次性的醫療補助費。
6、聘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
(三)款第
2、
3、4項解除聘用合同,未提前____日通知受聘方的,支付受聘方一個月平均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二)受聘方的法律責任
受聘人違反合同約定解除聘用合同,對聘方造成損失的,受聘人應賠償聘方下列損失:
1、聘方招收錄用受聘人所支付的費用;
2、聘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雙方另外約定以下違約責任:
十、爭議處理
聘用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后,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
一、雙方認為對原訂立條款需要變更重新約定的事項:十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有出入的,按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執行。
十
二、本合同自聘用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十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聘方:(蓋章) 受聘人:(簽字)
主要負責人____日期____日期
返
公司聘用個人勞動合同書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現聘用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勞動合同制職工,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_個月,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工作。
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準,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三條 工作條件的勞動保護
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條 教育培訓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訓練。
第五條 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每周工作5天,40小時,每天8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確因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時,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
第六條 勞動報酬
按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___元。其余各類津貼、獎金等發放按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
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甲方規定予以調整。甲方發薪日期為每月__________日,實行先工作后付薪。
第七條 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乙方因生、老、病、傷、殘、死,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公積金等社會保障。
甲方在生產經營狀況良好的情況下,為乙方購買的商業保險,在保險期內,甲方有權變更或撤銷險種。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治療的,按照《常州市勞動合同規定》之規定,給予相應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間的工資待遇、醫療費用等按照國家和常州市及甲方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 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規定等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按獎懲規定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的規定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⑴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⑵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⑶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⑷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⑴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⑵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⑶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⑷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⑴在試用期內的;
⑵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⑶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⑷乙方因其他情況需要辭職,需在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⑴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⑵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按《常州市勞動合同規定》執行。
對于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因各人情況辭職或離職,在培訓期內的安培訓費的 00%賠償,并退還任職最后3個月薪金;在培訓結束后的,將酌情減免培訓費的賠償金額。
第十條 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時,可憑醫院出具的有關證明,享受甲方規定的_________年7個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當有薪病假日累計超過7天后,甲方將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相應金額。
第十一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依據國定的有關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雙方約定的事項,承擔一定的經濟補償。
第十二條 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辭退、除名、開除乙方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由爭議的一方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即日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__________市勞動合同規定》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