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外舉辦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章程
。6)決定合營公司停產、終止或與另一個經濟組織合并;
。7)決定聘用總經理、副總經理、會計師等高級職員;
。8)負責合營公司終止和期滿時的清算工作;
。9)其他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宜。
第二十條 董事會由_________人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任期為_________年,可以連任。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一名,由乙方委派。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委派和更換董事人選時,應書面通知董事會。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例會每年召開一次,經1/3以上的董事提議,可以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第二十四條 董事會會議,在公司所在地舉行。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董事長缺席時由副董事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六條 董事長應在董事會開會前30天書面通知各董事、寫明會議內容、時間和地點。
第二十七條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可以書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會,如屆時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則作為棄權。
第二十八條 董事會會議有2/3以上董事(或其代表)出席方為有效。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每次會議,須作詳細的書面記錄,并由全體出席董事(或其代理人)簽字,記錄文字使用中文,記錄由公司存檔。
第三十條 下列事項須董事會一致通過:
。1)合營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營公司的終止、解散;
。3)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
。4)合營公司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并;
(5)董事會認為應一致通過的其他重大事宜。
第三十一條 對于第三十條規定以外的其他事項須董事會2/3以上董事通過,方可做出決定。
第五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二條 合營公司的經營管理機構下設經營和技術管理、財務、業務部門和專、兼職人員。
第三十三條 合營公司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一人,正、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和任命?偨浝碛杉追酵扑],副總經理由乙方推薦。
第三十四條 總經理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執行董事會的各項決定,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叫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當總經理不在時,代理行使總經理的職責。
第三十五條 合營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問題的決定,應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聯合簽署方能生效。需要聯合簽署的事項,由董事會具體規定。
第三十六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的任期為_________年。經董事會聘請,可以連任。
第三十七條 董事長或副董事長、董事經董事會聘請可兼任合營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職員。
第三十八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與其他經濟組織對本合營企業的商業競爭行為。
第三十九條 合營公司設會計師1人,由董事會聘請。
第四十條 會計師由總經理領導。
會計師負責領導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組織合營公司開展倆面經濟核算,實行經濟責任制。
第四十一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會計師和其他高級職員請求辭職時應提前向董事會提出書面報告。
以上人員如果不稱職,經董事會決議,可隨時解聘。
第六章 財務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