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的寫作格式
5.落款
在正文右下方寫明發文機關名稱,如果發文機關在標題中標明,落款時可以省略。
6.成文時間
寫在落款之下。
(三)寫作要求
(1)指示性通知:須寫明提出指示的根據與指示事項,內容要求明確具體。
(2)任免人員的通知:要求寫明批準的機關、日期與被任免人員的職務、姓名。
(3)頒布或轉發性通知:要求在正文中簡短地說明所頒布或轉發的公文的制發機關、制發(批準、生效)日期與公文標題以及頒發或轉發的目的、意義與要求等。被頒布或轉發的公文均為通知的附件,須注明附件的序號與標題、件數。
(4)會議通知:要求寫明召開會議的名稱、目的、議題、時間、會址、對參加會議人員的要求(如準備發言、文件、論文、生活用品等)、注意事項以及籌辦會議單位名稱、聯系人、聯系地址、電話號碼、電報掛號、會議食宿安排、去會址路線、接洽標志等。有的通知后面還要附上入場憑證或請柬等。總之,要寫得清楚、具體,對必須寫明的項目無一錯漏,以保證會議按預定要求準時召開。
三、通報
(一)通報的概念和種類
1.通報的概念
>5.落款
在正文右下方寫明發文機關名稱,如果發文機關在標題中標明,落款時可以省略。
6.成文時間
寫在落款之下。
(三)寫作要求
(1)指示性通知:須寫明提出指示的根據與指示事項,內容要求明確具體。
(2)任免人員的通知:要求寫明批準的機關、日期與被任免人員的職務、姓名。
(3)頒布或轉發性通知:要求在正文中簡短地說明所頒布或轉發的公文的制發機關、制發(批準、生效)日期與公文標題以及頒發或轉發的目的、意義與要求等。被頒布或轉發的公文均為通知的附件,須注明附件的序號與標題、件數。
(4)會議通知:要求寫明召開會議的名稱、目的、議題、時間、會址、對參加會議人員的要求(如準備發言、文件、論文、生活用品等)、注意事項以及籌辦會議單位名稱、聯系人、聯系地址、電話號碼、電報掛號、會議食宿安排、去會址路線、接洽標志等。有的通知后面還要附上入場憑證或請柬等。總之,要寫得清楚、具體,對必須寫明的項目無一錯漏,以保證會議按預定要求準時召開。
三、通報
(一
)通報的概念和種類
1.通報的概念
通報是“適用于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或者情況”的公文。
2.通報的種類
有:表揚通報、批評通報、情況通報。
(二)文體結構
1.標題
由制發機關、事由、文種三部分組成。
2.發文字號
為完全式。
3.主送機關
一般為直屬下級機關,或需要了解該內容的不相隸屬的單位。
4.正文
一般由三部分組成。導語,寫通報的目的或緣由;通報主體,即通報具體內容;結尾,即根據通報內容提出各類事項的要求或希望。
5.落款
在正文后右下方標注發文機關,如在標題中已出現發文機關,也可不署發文機關。
6.成文時間
一般為發文日期,該日期也可注于標題之下。
(三)寫作要求
(1)及時、快速。
(2)材料必須新穎、典型、具有代表性。
(3)通報的材料必須調查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