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序列綜合目標管理責任書
150
5
5、完成300人的事業單位合同鑒證
人
300
5
6、新增人事代理人員100人
人
100
5
保
證
目
標
。20分)
1、按時完成縣政府及縣領導交辦、批示事項,并按要求報告辦理結果,未完成一件扣1分.
3
2、在規定時限內認真辦復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超過時限每件扣1分;辦復質量不高,代表、委員不滿意的每件扣1分。
3
3、按縣政府有關規定,認真落實值班制度,及時報告妥善處理重大突發事件,延誤一件扣1分,因處理不及時造成嚴重后果的扣2分
2
4、認真做好穩定工作,及時處理人民來信來訪,嚴格控制集體上訪和越級上訪。屬部門解決而集體上訪或越級上訪1次扣1分,同一事件發生兩次集體上訪或越級上訪1次扣2分
2
5、完成政務信息采用目標任務,未完成視其差額扣減相應分值
2
6、執行15天辦文制度,公文處理規范,若發生退文的,1次扣0.5分
2
7、按通知要求參加縣政府召開的各種會議,缺席1次扣1分
2
8、完成各級交辦的統計工作任務
2
9、加強機關安全保衛保密消防工作,發生重大事故1次扣1分
2
獲中央、國家部委、市委、市政府表彰獎勵者,按規定加分,并計入總分
加分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