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建設政協提案
三、推進社區建設的建議與對策
為加強我區社區建設,創新社會管理,建議如下:
1、切實轉變觀念,加大扶持力度
社區是社會管理的基礎和落腳點,政府部門要充分認識社區建設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重要意義,充分發揮社區的社會管理和社會整合功能,使之成為構建創業、宜居、平安、生態、幸福社會的重要切入點和承載平臺,以社會管理的進步推動社會的全面發展。
(1)完善政策法規,為社區發展營造良好環境。政府部門應進一步明確社區管理的職責,通過制定政策培育社會組織,完善社區服務的市場機制,激發公民的社區精神,促進社區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務。通過完善法律法規,依法構建社區管理體系,用法律規范政府、社區、社會組織、家庭、個體的行為,協調各種利益關系,為居民依法參與社區管理提供法律保障。
(2)加大社區建設投入,確保社區工作的正常、高效開展。建議將社區辦公經費按比例列入各級財政預算,并逐年按一定比例增長;政府各部門在工作任務進社區的同時,實行“費隨事轉”的原則,確保工作經費進社區。
2、創新社區管理體系,提高社區治理能力
。1)構建“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區管理格局,實現從政府單一治理,向全社會多元合作的“一主多元”復合治理模式轉變。建立健全以社區黨組織為核心,以社區自治組織為主體、以社區社會組織為補充、社區居民廣泛參與的社區治理結構,建立區、街道、社區三級管理工作平臺,制定實施規劃和具體方案,將社會公益性工作盡量交由社區,以增強社區凝聚力。同時,強化工作考核考評,落實部門共建責任。構建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社區工作格局,以增強社區的實際工作能力。
(2)構建自治化的社區管理組織體系。建議根據經濟的發展狀況,構建
自治化的社區管理組織體系。在確保黨的領導的前提下,充分尊重社區的自治權利,幫助社區加強自治組織建設,充分發揮社區居委會的自治功能。每個社區要建立居民代表會議,作為決策機構,負責決策本社區重大事項,并對社區居委會進行監督。由居民代表會議制定《社區管理委員會章程》,根據章程成立社區管理委員會,社區管理委員會成員由社區干部、駐社區單位代表、居民代表組成,作為社區事務的執行機構。
(3)科學設置和劃分社區管轄范圍,有效發揮其自治、服務、管理、監督作用,嚴格按標準配置社區工作用房和社區公益性設施,并納入城市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社區發展相關專業規劃。
。4)大力培育居民自治和民間服務組織。政府要在明晰職責的基礎上,實現公共服務社會化,變直接服務為間接服務,減少政府服務機構,通過政策工具調動社會參與的積極性,用資金、物業、人才來培育居民自治組織和社會中介機構,讓其承擔過去由政府承擔的公共服務責任。
3、創新社區管理機制,提高社區管理實效
在社區管理方面,實現體制創新轉型,擴大社區居委會的服務功能,構建“社區——業委會(居民小組)——樓長——居民代表”的網格化管理體系。充分發揮執政黨基層組織的作用,使得群眾遇到疑問或者困難時能夠及時找到不推諉、負責任的組織,讓他們的各項訴求有正常上傳的通道,更好地促進城鄉基層群眾與政府間的雙向溝通與交流,減少或避免矛盾尖銳化現象。要研究政府的行政管理與基層群眾自治之間的銜接問題。當前特別要強調發揮社區居委會和業主委員會兩者的能動性,牢固確立社區居民的主人翁地位和意識,倡導并支持社區內部逐步實現民主選舉、決策、管理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