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創業協會章程
4.每次開會部門與會率在90%以上,考核時最高可加5分;出席人數未達到部門總人數的2/3,每次扣3分,累記扣分,扣完為止。
5.對協會的安排活動,部門積極相應參與,由會長團指定總負責人,可由一個部門承辦或由幾個部門合作承辦,參加活動的部門指派專人負責策劃,若活動舉辦成功,效果較好,各項工作(如策劃書、活動總結等)落實較好,承辦的部門最高可加10分,若無故拒絕參加活動的部門,每次扣3分。
6.協會物品屬于協會集體財產,任何個人或組織均不得丟失或損壞,部門若有財務丟失情況或人為故意損壞財務者,每次最低扣2分(視情況而定),滿分為5分,扣完為止。
(三)提高分評分細則:(30分)
1.計劃與總結:每次活動(日常性活動只需一份學期總計劃)都有完善的活動策劃和總結,部門學期初有工作計劃,學期末有工作總結者,經核實最高可得5分,其他情況酌情加分。
2.人才培養:重視后備力量培養,內部干部層穩定,整體工作實力強,善于挖掘和推薦新人,搭建人才培養平臺,招新工作把關較好的部門,審核時經核實最高可得5分。
3.協會網站投稿情況:積極向協會網站論壇投稿,除宣傳部外,其他部門每被采納一篇可得2分,最高可得5分。
第八章 相關活動內容
第三十九條 協會通過舉辦多樣化的活動,普及創業知識、培養創業意識,提高創業能力。
(一)開辦創業、就業培訓班,舉辦“創業之星”大講堂, 在廣大同學中宣傳普及創業、就業知識,培養知識型人才;
(二)舉辦創業計劃大賽、erp沙盤模擬大賽等專業性比賽,挺高參賽者創業能力、團隊精神、職業能力;
(三)與公司、企業洽談項目,鼓勵會員參與項目實踐,為公司、企業輸送合格人才;
(四)對評估合格創業項目予以支持和幫助,鼓勵大學生自主創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