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煙花爆竹禁燃告市民的一封信(精選7篇)
2025年煙花爆竹禁燃告市民的一封信 篇1
尊敬的市民朋友:
霧霾天氣嚴重威脅每個人的身體健康,燃放煙花爆竹則是原因之一,會釋放有毒有害氣體,造成空氣和噪音污染,使空氣質量變得更差,給我們每一個人尤其是老人和兒童的身體健康造成嚴重威脅!違規燃放還有可能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嚴重后果。近兩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廣大市民的積極參與和共同努力下,我市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績,大氣質量也得到明顯改善。近日,有市民通過“12345便民服務平臺”詢問今年市區是否解禁煙花爆竹,在這里警方正式回復:今年我市煙花爆竹仍然采取常態化禁放政策。春節將至,為了給全市人民營造一個安全、文明、健康、環保的生態環境,特向廣大市民發出以下倡議:
1、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不信傳言,杜絕謠言,自覺遵守《宿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宿政秘[20__]61號)的規定,拒絕燃放煙花爆竹,拒絕非法生產、運輸、存儲、寄遞、銷售、攜帶煙花爆竹,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安全、環保的喜慶方式過節、辦事。
2、自覺學習和積極宣傳禁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教育、引導、勸阻家人、鄰居和親友,不燃放、不銷售、不儲存、不非法生產。
3、對非法燃放、非法生產、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為,要主動勸阻、積極舉報,配合執法部門查處,共同抵制、打擊。
4、通過微信、微博等各類新媒體積極傳播拒絕燃放煙花爆竹、倡導安全文明環保生活新理念,積極弘揚正能量。
“美麗健康的宿州是我家,宿州的美麗健康靠大家”!為了您、為了我、為了他,為了藍藍的天、為了碧綠的水、為了清新的空氣,請您自覺接受我們的倡議,堅決抵制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給子孫后代留下永遠的碧水藍天!
20xx年xx月xx日
2025年煙花爆竹禁燃告市民的一封信 篇2
尊敬的廣大市民朋友:
新春佳節臨近,燃放煙花爆竹是傳統習俗。殊不知,燃煙花爆竹不僅影響空氣環境質量,產生噪音污染,干擾市民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而且影響城市文明形象,甚至易釀成人身傷亡火災事故和造成財產損失。為建設美麗進賢,打造“潔序凈美”的城市環境,在此,我們向全縣廣大市民倡議:
一、做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踐行者。維護美好的.家園,需要我們以實際行動來踐行,請廣大市民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在互聯網+時代,更提倡安全、環保、低碳的方式,使環保觀念深入人心,盡己之力守護碧水藍天,建設美麗進賢。
二、做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者、正能量的傳播者。請廣大市民利用微博、微信、手機客戶端等新興傳播方式,向親朋好友宣傳不燃放煙花爆竹的益處,努力把不燃放煙花爆竹變成廣大市民的自覺行為,凝聚起保護環境的正能量。
三、做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的守護者、不文明行為的監督者。請廣大市民發揮主人翁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在禁止燃放區域內隨意燃放煙花爆竹,又積極勸阻和抵制周邊人員隨意燃放煙花爆竹的不文明行為,徹底消除安全隱患,確保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南昌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明確規定:在城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對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禁止燃放,并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依據《煙花爆竹管理條例》和《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罰款5萬元及治安拘留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真誠地希望廣大市民朋友自覺遵守我縣城區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規定,告別千年陋習,提倡文明新風,從身邊做起,從自我做起,從點滴做起,讓我們一起攜起手,用一言一行為城市文明增光添彩。
祝廣大市民朋友新春快樂,闔家幸福,萬事如意!
進賢縣禁燃辦公室
20xx.1.15
2025年煙花爆竹禁燃告市民的一封信 篇3
尊敬的廣大人民群眾:
新春將至,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有效防治大氣污染,現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要求告知大家,請廣大群眾自覺遵守《邢臺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任何時間都不得燃放煙花爆竹,望大家遵照執行。
一、依據《邢臺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和《信都區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我街道屬于全域禁放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銷售、運輸、儲存、燃放(簡稱“五禁”)煙花爆竹。
二、禁止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郵寄煙花爆竹,禁止在托運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
三、賓館、飯店和提供婚慶、殯葬服務等經營承辦喜慶、殯葬等活動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經勸阻無效的,應向公安機關報告。
四、學校和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當對未成年人進行煙花爆竹安全知識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教育,防止未成年人燃放行為。
五、違反本規定,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場所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將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20xx年xx月xx日
2025年煙花爆竹禁燃告市民的一封信 篇4
長春市廣大市民:
我國是煙花爆竹的發源地,節日期間燃放煙花爆竹是一項歷史悠久的民俗。但是,隨著社會的進步,因非法生產、運輸、經營、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重大安全問題,特別是因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污染環境、擾民、浪費、火災傷人事故等弊端和問題,引發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的高度關注。為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減少環境污染,長春市人民政府于20__年8月6日,公布實施了《長春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又值春節來臨之際,為確保全市人民能夠度過一個安全、歡樂、祥和的新春佳節,長春市公安局提醒廣大市民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杜絕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的發生,做到以下幾點:
請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規定。《長春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法律法規,是我市廣大市民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行動指南,請自覺遵守。任何單位和個人請不要在我市四環路以內區域,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請不要在我市四環路以內區域,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請不要非法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請不要攜帶煙花爆竹進入禁放區域,非法燃放煙花爆竹。
請全力維護公共安全。為了我市廣大市民生命和財產安全,請牢固樹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識,認真落實禁放規定、請主動、自覺遵守《長春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法律法規。堅決禁止在禁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請不要在禁放區內人員密集區、易燃易爆單位、高層建筑、施工工地、商家等重點部位、場所周邊及在禁放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不要遇有婚慶、民俗、慶典、節假日期間燃放煙花爆竹;請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市公安部門許可,禁止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以維護我市公共安全。
請理解和支持公安機關及有關部門工作。煙花爆竹禁放工作不僅僅是安全問題,還涉及到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查處打擊燃放煙花爆竹違法活動是公安機關和安監、質檢、工商、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的職責所在,我們需要您的理解和支持。請積極配合我市正在開展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查處工作,自覺接受查處和監管,堅決不違法燃放煙花爆竹,主動發現并向公安機關或有關部門舉報非法生產、運輸、經營、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活動。
安全是我們共同的愿望,讓我們彼此理解、加強合作、共同努力,實現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與禁放工作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雙贏。
最后,祝我市廣大市民新春快樂、闔家幸福、萬事如意!
2025年煙花爆竹禁燃告市民的一封信 篇5
信宜市全體市民朋友們:
為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減少環境污染,我市于20__年2月13日發布了《信宜市人民政府關于劃定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信府規〔20__〕1號)。現將信宜市煙花爆竹禁燃的有關規定告知大家,希望廣大市民朋友們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政府的煙花爆竹禁燃工作。
一、以下區域為煙花爆竹禁燃范圍:
東至:江東電子廠
南至:包茂高速信宜六運入口處
西至:省道達北線(S370)穿城路段與粵桂路交匯環島
北至:文昌橋
禁燃范圍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二、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55號),上述煙花爆竹禁燃范圍外,下列地點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一)文物保護單位;
(二)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
(四)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五)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
(六)山林等重點防火區。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自覺遵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配合相關職能部門做好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任何人均有權勸阻,并向有關部門舉報,舉報電話:110。
四、對違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規定的`,由市公安、安監、消防、工商、城管等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市公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燃放煙花爆竹嚴重影響空氣環境質量,加劇霧霾天氣,產生噪音污染,易釀成人身傷亡火災事故和財產損失。為此,希望廣大市民自覺遵章守法,既做到自己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又積極勸阻和監督他人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同時積極向親朋好友宣傳禁放煙花爆竹的益處,做禁放煙花爆竹的踐行者、宣傳者、監督者。
20xx年xx月xx日
2025年煙花爆竹禁燃告市民的一封信 篇6
尊敬的廣大市民朋友:
《關于擴大劃定富川瑤族自治縣縣城城區禁止(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富政通〔20__〕1號)已于20__年1月17日公布實施。為了更好的貫徹落實《關于擴大劃定富川瑤族自治縣縣城城區禁止(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現將我縣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的有關規定告知大家,希望廣大市民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政府的工作。
一、禁放區域:北面以文教西路至民族路為界——南面以環城南路為界——東面以省道203為界——西面以環城南路至文教西路為邊界所包含的區域(詳見附圖)。
二、限放區域:富川民族廣場;新永社區的燈樓;陽壽社區的牌坊行樓、南門外行樓;仁升社區的北門拱行樓、嶺頭行樓、衙門口行樓、光岳行樓、菜花行樓、鎮武行樓。可燃放時間為農歷初十至農歷十五(19:00至24:00)。
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內,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生產、經營、儲存、燃放煙花爆竹。
四、禁止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五、禁止郵寄煙花爆竹,禁止在托運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
六、賓館、飯店和提供婚慶服務等經營者承辦喜慶等活動的,應當向消費者書面告知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勸阻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經勸阻無效的,應當向公安機關報告。
七、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當對未成年人進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八、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由縣公安機關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九、違反本規定燃放煙花爆竹,或者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縣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希望廣大人民群眾踴躍舉報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公安機關將對舉報有功人員進行獎勵,并為舉報者保密。舉報電話:110。
真誠地希望通過我們的共同努力,為大家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治安秩序和安寧的工作生活環境,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
祝廣大居民朋友闔家幸福、萬事如意!
富川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2025年煙花爆竹禁燃告市民的一封信 篇7
長春市廣大市民:
我國是煙花爆竹的發源地,節日期間燃放煙花爆竹是一項歷史悠久的民俗。但是,隨著社會的進步,因非法生產、運輸、經營、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重大安全問題,特別是因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污染環境、擾民、浪費、火災傷人事故等弊端和問題,引發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的高度關注。為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減少環境污染,長春市人民政府于20__年8月6日,公布實施了《長春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又值春節來臨之際,為確保全市人民能夠度過一個安全、歡樂、祥和的新春佳節,長春市公安局提醒廣大市民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杜絕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的發生,做到以下幾點:
請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規定。《長春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法律法規,是我市廣大市民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行動指南,請自覺遵守。任何單位和個人請不要在我市四環路以內區域,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請不要在我市四環路以內區域,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請不要非法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請不要攜帶煙花爆竹進入禁放區域,非法燃放煙花爆竹。
請全力維護公共安全。為了我市廣大市民生命和財產安全,請牢固樹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識,認真落實禁放規定、請主動、自覺遵守《長春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法律法規。堅決禁止在禁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請不要在禁放區內人員密集區、易燃易爆單位、高層建筑、施工工地、商家等重點部位、場所周邊及在禁放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不要遇有婚慶、民俗、慶典、節假日期間燃放煙花爆竹;請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市公安部門許可,禁止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以維護我市公共安全。
請理解和支持公安機關及有關部門工作。煙花爆竹禁放工作不僅僅是安全問題,還涉及到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查處打擊燃放煙花爆竹違法活動是公安機關和安監、質檢、工商、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的職責所在,我們需要您的理解和支持。請積極配合我市正在開展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查處工作,自覺接受查處和監管,堅決不違法燃放煙花爆竹,主動發現并向公安機關或有關部門舉報非法生產、運輸、經營、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活動。
安全是我們共同的愿望,讓我們彼此理解、加強合作、共同努力,實現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與禁放工作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雙贏。
最后,祝我市廣大市民新春快樂、闔家幸福、萬事如意!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