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休假延長申請書(精選3篇)
工傷休假延長申請書 篇1
x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我司員工(身份證:)于11月4日因公出差,卻遭遇意外人身傷害,根據相關規定,應于11月份向貴單位遞交相關資料申報員工工傷;但因受害當事人傷勢嚴重,于xx醫院治療中,無法及時提供相關資料,因此延期申請,特此說明。
廣州市xx公司
x年x月x日
工傷休假延長申請書 篇2
xx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
本人 姓名 ,身份證號,是 xx單位名稱的職工。自xx月在此公司工作,從事工作崗位或工種。x年x月x日進行工傷認定,認定書編號:。 受傷害的經過(可參照工傷認定書內容)。 具體診療過程 。經醫療機構診斷為: 。
單位給出的停工留薪期已滿,根據醫生要求,本人 介紹目前病情概況 ,需要繼續治療,不能正常工作。特申請延長停工留薪期至x年x月x日。
(職工簽名)
x年x月x日
【拓展延伸】
申請工傷認定的時效
申請工傷認定的時效是發生工傷后,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發生工傷后,用人單位可以在一個月內申請工傷認定,情況特殊的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不申請的,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可以在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
申請工傷認定的程序
申請工傷認定的程序主要是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遞交申請工傷認定的資料的過程。申請工傷認定,一般需要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關系證明和診斷證明,實踐操作過程中,部分地區要求必須提交證人證言,張士謙律師認為是違法的,具體見《申請工傷認定不必提交證人證言》一文。
申請工傷認定后,符合申請條件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應當受理,向用人單位送達舉證通知書,進行調查,并在60天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書。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可以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書。對依據《職業病防治法》作出職業病診斷或鑒定的,可以不經過調查,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書。
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工傷認定書后60日內向人民*府或上一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復議,或3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工傷休假延長申請書 篇3
尊敬的老師:
由于本人需要外出求職,為了更好地支配時間以更快地找到工作,現特向學校請假,請假時間為20xx年2 月23 日—— 4 月 3日。在此,本人保證出外求職期間,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行為規范,注意人身安全,完成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等學習任務,如學校通知辦理相關畢業手續等重要安排,保證及時回校處理,同時已將請假外出求職之事告知家長并征求家長的同意。
懇請老師的批準!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