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調解申請書十篇
勞動爭議調解申請書 篇1
勞動爭議調解申請書
申請人:_________
性別: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崗位):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職務(崗位):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事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由)產生爭議,申請調解。
調解請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此,向______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請依法調解。
申請人:____________
(簽名或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
說明_______________
勞動爭議調解申請書 篇2
深圳市x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深圳市x有限公司和深圳市x有限公司、深圳市商業有限公司之間的租賃合同糾紛兩案(案號為:深x法民x初字第、號),申請人向貴院申請三個月的調解期限,以更好促進糾紛的解決。
望予準許!
申請人:
日期:20xx年x月x日
勞動爭議調解申請書 篇3
尊敬的人民政府:
申請人:,女,漢族,出生,住址
被申請人:x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電話:
申請事項:
一、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養老保險費及滯納金合計18000元人民幣
二、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醫療保險費滯納金合計x元
三、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雙倍的工資合計26000元(x年1月至今)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x年3月8日開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請人處工作,現擔任公司的銷售經理,雙方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系。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至今,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過任何的保險,同時也未與申請人簽定書面的勞動合同。
申請人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并為勞動者交納各類法律規定的保險,而被申請人卻一直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類保險,此行為已違反了法律的規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申請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納保險,但被申請人卻拒絕交納,致使申請人的保險費用產生了高額的滯納金,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現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保險及滯納金并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雙倍的工資。
此致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x年xx月xx日
勞動爭議調解申請書 篇4
申請人姓名性別民族年齡職業或職務私營業主聯系方式單位或住址杭州寶侖會議服務有限公司被申請人姓名性別民族年齡職業或職務聯系方式單位或住址糾紛簡要情況申請人于20xx年1月3日因臨產,到*醫院就診,并于當晚進行剖宮產手術。術后申請人恢復不佳,先是發生嚴重腸梗阻,后于術后第五天(1月8號)發現手術切口嚴重感染(從內部化膿),導致申請人在此后二十多天里,因傷口不能縫合,一直在經受清創、換藥、腸梗阻和臥床治療的痛苦。申請人直到20xx年2月18日才出院,相較正常手術孕婦,多住了一個多月的院,這期間整個家庭的精力都花在如何減輕病人痛苦及幫助病人恢復上,病人及家人也因此無法工作和經營,經濟損失嚴重。而這一個多月,申請人遭受的身體痛苦和精神折磨,更是任何賠償或治療所無法衡量和彌補的。另外,院方及其醫務人員對下列問題,至今也未給申請人一個滿意答復:
1、術后六小時內,整包注射液將被褥浸透無人問津。事后發現,護士蠻橫要求尚處于麻醉狀態的病人自行爬到隔壁病床;
2、申請人腸梗阻最嚴重的5號晚上18點至24點六個小時期間,曾先后六次去找過值班醫生,均無人過來,導致次日申請人腸粘連,腹腔積液發生;
3、感染具體原因至今仍然不明不白,主刀醫生手術態度不嚴謹,術后很長一段時間未來查問患者病情及恢復情況。
當事人申請事項:
1、相關醫務人員賠禮道歉;
2、等共計人民幣4萬元;
3、劃撥5萬元專款作為醫院失誤懲罰金,成立愛心基金用于救助社會弱勢群體。
人民調解委員會已將申請人民調解的相關規定告知我,現自愿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申請人(簽名蓋章或按指印)
年月日
勞動爭議調解申請書 篇5
一、醫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醫方當事人單位名稱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電話
委托代理人姓名職務電話
二、申請調解的糾紛事實:
三、申請調解的爭議要點及理由:
四、申請調解的賠償金額:
特申請某某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予以調解。
申請人:
日期:
勞動爭議調解申請書 篇6
申請人姓名:________性別:________民族:________年齡:________
職業或職務: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單位或住址: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姓名: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
職業或職務: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單位或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糾紛簡要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事人申請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調解委員會已將申請人民調解的相關規定告知我,現自愿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申請人(簽名蓋章或按指紋):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勞動爭議調解申請書 篇7
申請人
被申請人
事實與理由:
一、事情經過
20xx年10月14日上午10點,申請人王巧蓮在路上因騎車不慎摔傷,導致左側鎖骨骨折,雙腿大面積擦傷,右腳有一約5-6厘米長2-3厘米深的傷口。于上午11點50分到達商丘市一人民醫院急診科就診,經急診醫生進行清創縫合,于下午3點左右轉入骨二病區,于16日上午進行鎖骨固定手術,19日經醫生同意后出院,回家約一周后感到身體不適,26日出現全身乏力、咀嚼無力、抽筋等癥狀,于29日下午經商丘市第一人民醫院傳染科確診為破傷風,后轉入商丘市第一人民醫院分院,在分院治療5日后,出現左腿疼痛、腫脹,經醫生診斷為左腿深靜脈血栓,后轉入市第一人民醫院中醫外科治療。
二、院方存在問題
1、關于破傷風。
第一,破傷風疫苗注射應在首診時注射。當時急診醫生進行清創、縫合、包扎,傷口的情況只有急診醫生了解,按照操作規程清創、縫合后應根據傷口情況立即判斷是否注射破傷風疫苗,我母親的傷口深且污染嚴重(傷口內有泥土及雜草),完全符合注射破傷風疫苗的要求,按照預防破傷風的原則應盡快,一般在門、急診處理傷口后立即注射。從查閱相關資料來看,當前絕大多數的醫院門、急診對開放性創傷的處理,注射破傷風類的疫苗已成為一項常規。按照首診負責制,無論什么原因,處置破傷風的措施都應在急診病歷上反映出來。
第二,院方解釋對破傷風是我們沒有住急診外科。破傷風疫苗注射與入住科室沒有任何關系,疫苗注射按照常規應在門、急診注射。關于入住科室,在這里說一個細節問題,當時急診醫生在申請人的兒子去辦理住院手續時,電話聯系申請人的兒子(有通話記錄),急診醫生問:你辦理好住院手續嗎?申請人的兒子說:還沒有,我正在排隊。醫生說:你母親的骨折手術近日排不上,最快也得一星期以后,你考慮一下怎么辦?當時申請人的兒子考慮:一星期后做骨折手術肯定不行,我母親也承受不了這樣的痛苦。于是申請人的兒子返回急診找醫生商量怎么辦,看看能轉到骨科進行骨折手術。上述說明急診醫生知道病人在哪兒,也能聯系到病人家屬,病人從首診到出院一直在市第一人民醫院治療,沒有離開醫院,醫生的責任心哪去了,只能說醫生從開始就沒有處置破傷風的意識,從而導致申請人感染破傷風。上述種種原因表明,院方應對破傷風負全部責任。
2、關于深靜脈血栓。深靜脈血栓形成經常發生于手術后、骨折術后、術后靜臥等。一是申請人骨折術后,院方沒有采取任何預防血栓的措施;二是破傷風發病造成術后靜臥,也是血栓形成的一個原因,兩者疊加效應是深靜脈血栓形成的主要原因。如沒有破傷風,申請人也不會長期靜臥,申請人患深靜脈血栓的風險會降低很多,如果院方采取預防血栓措施,申請人患深靜脈血栓的風險也會降低很多。上述兩個原因,院方均存在過錯,所以院方應對深靜脈血栓負主要責任。
治療不當或者其他嚴重違法醫療規程的行為,給患者及家人的身體、精神、經濟上造成極大傷害。
最后,我想大家對破傷風的.危害和產生的后果應該十分清楚,可以想到申請人所承受的痛苦,大家也應該明白,身體和精神上受到的傷害是無法彌補的,也是不可逆的,希望各位領導和院方能站在患者的角度來考慮,充分考慮患者所承受的痛苦,給我們一個公平、公正的說法及我們合理的答復!
請求事項:
一、請求商丘市醫患糾紛調處中心調處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醫患糾紛。
二、要求被申請人賠償申請人各種損失108397.65元。
申請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爭議調解申請書 篇8
一、醫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醫方當事人單位名稱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電話
委托代理人姓名職務電話
二、申請調解的糾紛事實:
三、申請調解的爭議要點及理由:
四、申請調解的賠償金額:
特申請某某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予以調解。
擴展
醫療事故調解如何進行?
當今社會醫療事故頻發,醫患關系也更加緊張。當醫療事故發生后,我們要正確處理好醫患關系,緩和醫患之間的沖突,那么醫療事故調解如何進行呢?將在下文中為大家講解。
醫患雙方和解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
(一)注意區分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前的調解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后的調解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47條規定,醫患雙方制作的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
況和醫療事故的原因、雙方當事人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以及協商確定的賠償數額等,并由雙方當事人在協議書上簽名。但是在實際工作中,協議書基本上無法載明這些事項,尤其是“醫療事故的原因”、“雙方當事人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兩項內容。因為按照條例規定,只有醫學會才是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合法組織,其他任何個人和組織均無權鑒定或者認定醫療事故。如果醫患雙方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糾紛,在沒有提交醫學會進行鑒定之前,顯然無法確定是否屬于醫療事故,此時雙方協商解決,無法在協議書上載明事故的原因和事故等級,否則就只能理解成當事人協商解決醫療糾紛必須在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之后進行,這樣理解,既不符合法律規定,也不利于糾紛便捷處理。因此,作者理解,這項規定只能適用于已經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案件。
(二)在協商過程中最好要求患方有懂醫的人員參與
雙方自行和解成功之后,一方反悔再次起訴,往往導致糾紛久拖不決,不利于民事爭議的處理。其中患方提起訴訟的最常見理由就是雙方和解中,患方對有關內容存在重大誤解,協議內容顯失公平,因而要求對協議撤銷或者變更協議內容。為了避免這種結果出現,在協商中,最好要求患方有懂醫的人員參與,如果患方有懂法的人員參與更好。這樣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證調解協議的效力。
(三)調解協議附加條款——排除一方當事人再次主張協議,否則協議無效
在實踐工作中,經常遇到調解協議生效后,患方拿到醫方的“補償”后,再次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在訴訟中,他們常常主張,患方此前給予的“經濟補償”,與事故爭議無關,調解協議屬于醫療機構自愿贈與,不能計算在法院的判決額內。對此,如果調解協議中有排除訴訟的約定,即使法院認定雙方當事人的調解協議是醫療機構的自愿贈與,也應屬于附條件的贈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90條的規定,附條件的贈與,如果接受贈與的一方不能滿足贈與方提出的`條件和要求,贈與行為可以撤銷。這樣可以為醫療機構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勞動爭議調解申請書 篇9
申請人:濟寧晨彩廣告有限公司
地址:濟寧市市中區建設南路70號(太白西路)
法定代表人:吳克東(吳玉)職務經理 電話 被申請人:卜憲勃,男,39歲,漢族,住微山縣付村鎮大卜灣村, 身份證號: 電話:
申 請 事 項
請求被申請人依法支付裝飾工程欠款148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2月20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合同。20xx年2月22日申請人派施工人員進駐微山西部熱點歌廳裝飾工程工地開始施工,于20xx年5月1日按期竣工,由被申請人驗收合格。按照合同約定:合同價款總計:86萬元,應分三次付清,但被申請人沒有按約履行。微山西部熱點歌廳20xx年5月15日開業后,申請人多次派人要求被申請人結清余款,截止20xx年8月4日,被申請人累計支付712000元,至今尚欠申請人148000元未付。
因此,為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我國《民法通則》、《民事訴訟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特申請依法調解。
呈 致
微山縣付村鎮人民的政府(人民調解委員會)
申請人:濟寧晨彩廣告有限公司
代理人:滿忠琪
20xx年3月2日
勞動爭議調解申請書 篇10
深圳市x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深圳市x有限公司和深圳市x有限公司、深圳市商業有限公司之間的租賃合同糾紛兩案,申請人向貴院申請三個月的調解期限,以更好促進糾紛的解決。
望予準許!
申請人:
日期: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