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書(精選32篇)
關于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1
行政復議撤回申請書
市安監局:
申請人因_________(案由)一案,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向你機關申請復議,現請求撤回行政復議申請。
撤回行政復議申請的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申請撤回行政復議申請,請予核準。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關于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2
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所或常住地;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組織,則應寫明其名稱或字號、地址;個體工商戶的,寫明其業主姓名、姓別、年齡、民族、住所,并在其姓名之后括注“系……(字號)業主”等。]
法定代理人:……[姓名、性別(與申請人關系)、年齡、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姓名、職務、電話。)
委托代理人:……(律師只寫其姓名、工作單位和職務。)
申請人因_________(案由)一案,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向你機關申請復議,現請求撤回行政復議申請。
撤回行政復議申請的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申請撤回行政復議申請,請予核準。
原提起行政復議申請時所附送的證據材料:……(寫明證據名稱)共______件,請予發還。
此致
__________(復議機關)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法人或其他組織加蓋公章)
關于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3
申請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xx市建湘路號
負責人:,該公司總經理
被申請人:x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地址:xx市得勝南路,負責人:,職務:局長。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作出的岳市勞工傷認字[]516《工傷認定決定書》,向xx市人民政府提出復議申請。
復議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岳市勞工傷認字[]516《工傷認定決定書》,認定李不屬工傷。
事實及理由:x、兩人在20xx年11月掛靠申請人的名下在岳化05廠接了個小工程,申請人并沒有收取任何的.管理費用。他們于該月的22日將沒有技術含量的SBS車間變壓站土建工程交由陳施工隊承包施工,簽訂《工程包工合同》。該《工程包工合同》約定:施工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的安全、質量事故概由施工方自己承擔。李不是、兩人請來的民工,更不是申請人的職工,與、兩人及申請人都不存在勞動關系。李是由施工方陳請來臨時做事的民工。李受傷,應屬雇員工傷,而非勞動法范疇的工傷。
申請人認為,李只是被臨時受陳雇傭,為陳工作,在工作中受傷應屬雇員工傷,屬人身損害賠償范疇,并非屬于勞動法范疇的工傷。其受傷只能向雇傭者主張權利,與、并無關系,更與申請人無任何關系。到目前為此,申請人也從未收到過相關職能部門的《工傷認定決定書》。申請人雖然在20xx年6月24日在xx市仲裁委出庭時向該委提出過此事,但并未得到該委的說明。直到20xx年9月17日該委向申請人送達《仲裁裁決書》后,我們到被申請人處查閱復制相關資料時才發現、兩人在《xx市工傷認定申請表》用人單位一欄內,冒充申請人名義簽署“同意申報工傷認定”意見,并加蓋偽造的申請人印章。并在毫無申請人任何授權的情況下私自簽收《工傷認定決定書》。
綜上所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之規定,特提起行政復議,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岳市勞工傷認字[]516《工傷認定決定書》,認定李不屬工傷的決定。
此致
xx市人民政府
申請人(公章):
年 月 日
關于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4
申請人:中國xx銀行xx市支行
地址:xx區xx街46號
負責人:
職務:行長。
委托代理人:,中國xx銀行xx市支行組織人事部經理。
委托代理人:,中國xx銀行xx市支行個人業務部副經理。
被申請人:xx市xx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xx區xx處江城大道236號
負責人:
職務:局長。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20xx年六月七日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勞社傷險認決字[]803號),向xx區人民政府提出復議申請,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勞社傷險認決字[]803號《工傷認定決定書》關于不屬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決定并重新認定為工傷。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計劃財會部員工受申請人指派于20xx年3月2日前往xx市參加農行組織的全系統財務、安全保衛、業務交叉大檢查,當日晚飯后8時許與同事散步返回住宿樓(行xx市分行干部培訓中心住宿樓)時不慎摔傷右膝,經西南醫院診斷為右膝骨折。被申請人在勞社傷險認決字[]803號《工傷認定決定書》中認為:是因工外出期間在休息期間因意外受傷,而不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其受傷情形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應當認定工傷或視同工傷的任何條款,故認定受傷不屬于工傷或視同工傷。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作出“因工外出期間在休息期間因意外受傷,而不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是對《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的“因工作原因”的片面理解,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保障受傷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賠償的立法目的,屬于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錯誤。理由如下:
受申請人指派于20xx年3月2日前往xx市參加行組織的全系統財務、安全保衛、業務交叉大檢查。按要求,為執行檢查任務做準備,包括在內的所有參加人員必須于3月2日集中在分行報到并接受統一培訓和安排,包括吃、住、行等。當日晚飯后8時許與同事(檢查組成員)上住宿樓時,不慎摔傷右膝。上述事實已經被申請人調查確認。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五款規定,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應當認定為工傷。無疑,在因工外出期間,只要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就應當認定為工傷。申請人認為,是否“工作原因”要結合因工外出期間的.具體情況分析。執行全系統財務、安全保衛、業務交叉大檢查,必然要為該任務做許多必要的準備工作,為此分行要求檢查人員接受統一安排,包括吃、住、行等,這些活動和真正的檢查工作構成整個外出工作期間的工作行為,在這些行為中受到傷害,應當屬于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不應該排除在工作范圍之外。與同事散步并一起返回住宿樓,正是其按分行要求統一行動的具體表現,應為工作原因。被申請人將“因工外出期間與同事外出散步返回行xx市分行干部培訓中心住宿樓,上樓時不慎摔傷右膝”認定為“因工外出期間在休息期間意外受傷”并排除在“因工作原因”之外,顯然模糊了《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五款“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應當認定為工傷”的適用條件,是不恰當的。《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了不認定工傷或視同工傷的三種情形,即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醉酒導致傷亡的、自殘或者自殺的。受傷不屬于這三種情形中的任何一種。
綜上,在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應當認定為工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三條及《行政復議法》規定,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勞社傷險認決字[]803號《工傷認定決定書》關于不屬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決定并重新認定為工傷。
此致!
xx區人民政府
申請人(公章):
年 月 日
關于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5
申請人: 名稱: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 性別:______ 年齡:___
民族:___ 職務:___ 工作單位: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
被申請人:名稱:____ 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
案由:因對_______(單位)____年__月__日__號處理決定不服,申請復議。
申請復議的要求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申請人: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____年__月__日
關于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6
申請人:___有限公司地址:__市__鎮__村
電話: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
被申請人:___市社會保障局地址:___市__大道168號
行政復議請求:
1.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_社保工傷認字第GSRD2____87148號認定書”。
2.請求復議機關依法作出張__的受傷不屬于工傷(或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
事實與理由:
20__年10月29日,申請人對在工作期間實施斗毆行為的職工張__給予辭退除名,不予任何經濟補償的決定。張__因不服此決定,向__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提起了勞動仲裁,仲裁院于20__年12月4日作出了仲裁裁決書,依法支持了公司對張__辭退除名的決定。嗣后,張__又因斗毆受傷向__社會保障局謝崗分局提起工傷認定申請。__社保分局在20__年1月8日,向公司送達了《認定工傷決定書》,認定張__斗毆之傷為工傷。這有悖于常理的工傷認定,不符合《__省工傷保險條例》的立法原則,同時會令到企業陷于管理混亂的境地,是不利于企業投資環境和社會的健康發展的。
首先,張__的受傷是其不服從其上級主管的合理工作安排而發生相互斗毆受傷。不服從主管的合理安排,已經是錯誤的行為;繼而發生口角,證明了張__當時的態度惡劣;最后升級為斗毆,也說明了張__等無視廠紀及法規。這都證明了張__在此事件中的主觀性。
其次,在此《認定工傷決定書》中,“申請人”是__有限公司,而非張__個人。事實是:在20__年11月1日張__以個人名義向被申請人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而被申請人的相關工作人員到申請人處了解事情經過與真-相。試想,申請人已經將嚴重違反廠紀廠規及違反國家治安管理條例的張__除名了,又如何會為其受傷申請工傷認定呢?
申請人認為:張__的受傷是在車間斗歐所引起,其行為藐視了公司的廠紀廠規,更嚴重的是與國家治安管理條例作對,與法律作對,這樣的行為是不能被任何方式支持的!__社保分局將違法斗毆受傷認定為工傷,不符合正常社會價值觀和公平正義原則,不利于企業的健康發展。這應該也是《工傷保險條例》的立法者所不想看到的!為此,公司特向你部請求:依法查明事實,對“_社保工傷認字第GSRD號認定書”重新定義,撤消對張__的工傷認定,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讓《條例》也能健康發展。
關于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7
申請人: ,男,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工人,住青島XX區號。
被申請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XX大隊
申請事項:
1、 查看交通違法視頻資料,證明申請人是否駕駛機動車。
2、 對交警執法過程攜帶非交警人員進行暴力限制人身自由行為是否合法進行認定,如果不合法應責令對相關責任人、負責人作出處罰!并責令被申請人對申請人進行致歉。
3、 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青公交決字20xx第370213-27000號《公安交通行政管理處罰決定書》
4、 對執勤民警是否存在貪污行為進行審查。
事實與理由:
本人自大學畢業后一直生活在青島李滄區,對青島市充滿了感情。對于有關市政、交通方面的事情也是盡可能的反饋解決。譬如:
1、XX年XX月XX日致電122反饋君峰路馬路中間大約800m護欄倒塌事情。交警得到消息后進行及時修復。
2、XX年XX月XX日二次致電122反饋君峰路與青山路交口紅綠燈時間設置不合理,造成君峰路嚴重堵車,從早晨堵車到晚上,早晚高峰更是堵車厲害。經本人建議后對綠燈時間進行了調整,解決了堵車事情。
以上2件事可以查詢122,反饋電話
基于交警對問題的解決速度,我對交警非常的尊敬。但是發生“被酒駕”后使我的認知發生180度大轉變。心存正義的人還是多數的,特提出該申請。事實理由如下:
一、交警執勤過程中,多次強調有視頻錄像;被酒駕,要求查看駕駛座下車視頻證明清白。
20xx年XX月XX日晚9日許,飯后由申請人妻子駕車回家(申請人坐副駕駛上),行駛至君峰路與書院路交口,遇交警檢查,交警讓出示駕駛證后全部人員下車(因燈光灰暗申請人妻子拿錯了駕駛證把申請人的駕證拿給了交警)。
下車后因車子在中間直行車道,交警看了駕駛證后就指揮申請人駕駛汽車至路邊停靠。正是在交警的指揮下的行為造成了被酒駕,也怪申請人太大意即使交警指揮酒后也不能駕駛車輛。
交警再執勤過程中,多次強調有視頻錄像,現要求查看視頻證明是否是由申請人在中間行駛車道由駕駛車門處下車。實際由副駕駛車門下車。希望被申請人拿出類似闖紅燈需要的三張圖片證據證明申請人是否違法。
因在交警的指揮下由直行車道行駛至路邊不應認作為主觀的酒后駕駛行為。
下車后不由分說就過來一個交警就讓吹氣。因前期不是申請人駕駛,所以申請人堅決不吹。見申請人堅決不吹不由分說的一個交警掐著申請人的脖子就忘面包警車上拽,期間把申請人的電話搶走。拽上車后原來的交警不在掐申請人脖子換一個非交警人員(看服裝及背包像停車收費人員)繼續掐著申請人的脖子對申請人身自由進行控制,長達數十分鐘。
請問:
1、交警可以掐人脖子嗎?是否可以搶奪私人財物?
2、非交警人員可以交通執法嗎?非公檢法人員對公民暴力限制人身自由是否合法呢?還是一旦出了問題用來說是臨時工呢?
二、被迫吹氣、出錢暗示沒有響應,被迫簽字。
申請人被非交警人員控制,非交警人員并且給申請人做思想工作說:你又沒有喝多少酒吹吹就拉到了。申請人考慮到自己只喝了100ml左右啤酒應該沒有問題加上能夠盡快結束人身自由限制,就被迫同意吹氣體。
沒有想到二次被騙,吹氣后不由分說讓簽字,也不告知結果就讓簽字(最后才知道結果25mg/),并且拿出空白的《酒精呼氣測試告知單》就讓簽字。申請人一看告知單意識到可能被酒駕,就是不簽字。
交警一看不簽字就又往車上啦,拉著去第八人民醫院驗血。
在去往第八人民醫院的路上只有2個交警,其中之一多次問申請人有沒有帶錢,事后申請人才意識到這是對申請人私自解決的暗示。原因:1 要不怎么會多次問錢的事情 2 那么多交警為什么只去2個人。
希望相關部門對其2人是否存在貪污行為進行審查。
行駛到第八人民醫院后交警又說,你本來酒后駕駛,抽了血之后在第八人民醫院不會出結果,血液直接送到市里交警隊給你弄成個醉酒駕駛,那就是犯罪,要蹲上幾個月的,快點乖乖的簽字吧。經過交警多次脅迫加上限制人身自由,申請人最后糊里糊涂的在測試單與空白的告知單上簽上了字。
三、處理決定書必須先無條件同意并簽字才能給,不給無法申訴。
XX月X日前往交通警察支隊李滄大隊,交警隊告知先處理再申訴,在處理過程中要求必須先簽字才能給。并且很多條款必須無條件同意。不同意就不給你處理。沒有辦法申請人只能簽字后申訴。
申請人在扣駕駛證的文件上面寫了“有異議”,不讓多寫寫了不給文件,不給就不能出決定書。出來決定書后又有很多文件讓簽字,明確告知必須簽字同意,這也就是讓申請人被迫承認違法事實,其中有個一個文件好不容易表達了點意見“對告知行為同意,對內容不同意”,因為這句話差點沒有給處罰決定書。
四、被迫簽字與在李滄交警支隊的不得不簽字不能用作違法證據,附《公安交通行政管理處罰決定書》都沒有公安機關的印章,這足以說明在李滄交警隊不得不簽字了。以及管理存在的漏洞。
五、基于以上描述系在交警的指揮下駕駛車輛(4米以內),后續被強迫吹氣,威逼恐嚇在告知單及測試單上簽字。 對于酒駕行為的認定不合理,沒有交警的指揮就不會發生駕駛行為。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認定的違法行為不成立,特申請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青公交決字20xx第370213-2700XX4號《公安交通行政管理處罰決定書》。
申請人:
XX年XX月XX日
關于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8
申請人白__,男,19__年7月2日出生,漢族,農民,住__縣__鎮__村。
被申請人__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申請事項: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第04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依法認定趙__承擔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3、責令被申請人轉送__縣公安局對肇事人趙俊杰依法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20__年2月3日作出的第04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與理由如下:
一、趙__應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1、根據責任認定書的認定,肇事人趙__屬于無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并且在經過路口時未按規定減速行駛,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趙__未經過培訓從而未取得駕駛證,因而不具有駕駛機動車的資格,不具備駕駛機動車的技術,不熟悉道路交通規則,這樣一個人上路駕駛機動車輛,是一個典型的“公路殺手”!違反法律規定強行上路行駛,是發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趙__遵守無證不得上路駕駛的規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會發生!因此趙__應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
3、如果趙__熟知交通規則,嚴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42條的規定在行經路口時減速行駛,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違反此條規定,其起源還在于趙__未取得駕駛資格,不熟悉交通規則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趙__不是積極提供費用治療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見,致使事故中受傷的申請人之妻、之女以及鄰居因經濟困難,繼續治療難以維持!這也是被申請人責任認定應當參考的情節!
二、申請人在本次事故中無責任
被申請人僅以申請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為由,就認定申請應負事故的同等責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
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系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的規定。按照申請人前述分析,趙__應當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如果肇事人趙__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不強行無證上路行駛,即使申請人有前述違章行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請人違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與此次事故無因果關系,依法不應負交通事故責任!
三、未正確認定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機動車駕駛員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豫A-__-__x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趙__駕駛,與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關系。可以說,如果車輛不交給趙__駕駛,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應當依法認定豫A-__-__x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在本次事故應負的責任。
四、適用法律錯誤
因本案中涉及第三人責任問題,因此被申請人僅僅適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作出責任認定不當,還應當同時引用該辦法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對應當引用而未引用相關法律根據的,屬于適用法律錯誤。
五、告知事項錯誤
最高人民法院公報20__年第5期和20__年第5期公布的《李治芳不服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案》和《羅倫富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案》以及相關高級、中級法院的判例很明確的說明,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當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因此,被申請人應當依法告知申請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被申請人未告知起訴權利的行為是錯誤的。
在能夠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相應地對責任認定不服可以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第四十二條規定:“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關行政復議的規定與本法的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規定為準。”因此當事人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復議的期限也應該為六十日,不是十五日。被申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中告知當事人在十五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是錯誤的。
為保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維護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嚴懲無證駕駛人員,特提出重新認定申請,請查明事實,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__-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 申請人:白__
二○○四年二月十六日
關于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9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
性別: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姓名: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姓名: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
行政復議請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實根據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行政復議機關
(說明:本文書供當事人向作出征收社會撫養費決定或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的上一級人口計生行政部門提出復議申請時使用)
關于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10
申請人:__X ,男,__年__月__日出生,漢族,工人,住____區__X號。
被申請人:__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__大隊
申請事項:
1、 查看交通違法視頻資料,證明申請人是否駕駛機動車。
2、對交警執法過程攜帶非交警人員進行暴力限制人身自由行為是否合法進行認定,如果不合法應責令對相關責任人、負責人作出處罰!并責令被申請人對申請人進行致歉。
3、 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青公交決字20__第370213-27000____X號《公安交通行政管理處罰決定書》
4、 對執勤民警是否存在貪污行為進行審查。
事實與理由:
本人自大學畢業后一直生活在__李滄區,對__市充滿了感情。對于有關市政、交通方面的事情也是盡可能的反饋解決。譬如:
1、__年__月__日致電122反饋君峰路馬路中間大約800m護欄倒塌事情。交警得到消息后進行及時修復。
2、__年__月__日二次致電122反饋君峰路與青山路交口紅綠燈時間設置不合理,造成君峰路嚴重堵車,從早晨堵車到晚上,早晚高峰更是堵車厲害。經本人建議后對綠燈時間進行了調整,解決了堵車事情。
以上2件事可以查詢122,反饋電話__
基于交警對問題的解決速度,我對交警非常的尊敬。但是發生“被酒駕”后使我的認知發生180度大轉變。心存正義的人還是多數的,特提出該申請。事實理由如下:
一、交警執勤過程中,多次強調有視頻錄像;被酒駕,要求查看駕駛座下車視頻證明清白。
20__年__月__日晚9日許,飯后由申請人妻子駕車回家(申請人坐副駕駛上),行駛至君峰路與書院路交口,遇交警檢查,交警讓出示駕駛證后全部人員下車(因燈光灰暗申請人妻子拿錯了駕駛證把申請人的駕證拿給了交警)。
下車后因車子在中間直行車道,交警看了駕駛證后就指揮申請人駕駛汽車至路邊停靠。正是在交警的指揮下的行為造成了被酒駕,也怪申請人太大意即使交警指揮酒后也不能駕駛車輛。
交警再執勤過程中,多次強調有視頻錄像,現要求查看視頻證明是否是由申請人在中間行駛車道由駕駛車門處下車。實際由副駕駛車門下車。希望被申請人拿出類似闖紅燈需要的三張圖片證據證明申請人是否違法。
因在交警的指揮下由直行車道行駛至路邊不應認作為主觀的酒后駕駛行為。
下車后不由分說就過來一個交警就讓吹氣。因前期不是申請人駕駛,所以申請人堅決不吹。見申請人堅決不吹不由分說的一個交警掐著申請人的脖子就忘面包警車上拽,期間把申請人的電話搶走。拽上車后原來的交警不在掐申請人脖子換一個非交警人員(看服裝及背包像停車收費人員)繼續掐著申請人的脖子對申請人身自由進行控制,長達數十分鐘。
請問:
1 交警可以掐人脖子嗎?是否可以搶奪私人財物?
2非交警人員可以交通執法嗎?非公檢法人員對公民暴力限制人身自由是否合法呢?還是一旦出了問題用來說是臨時工呢?
二、被迫吹氣、出錢暗示沒有響應,被迫簽字。
申請人被非交警人員控制,非交警人員并且給申請人做思想工作說:你又沒有喝多少酒吹吹就拉到了。申請人考慮到自己只喝了100ml左右啤酒應該沒有問題加上能夠盡快結束人身自由限制,就被迫同意吹氣體。
沒有想到二次被騙,吹氣后不由分說讓簽字,也不告知結果就讓簽字(最后才知道結果25mg/),并且拿出空白的《酒精呼氣測試告知單》就讓簽字。申請人一看告知單意識到可能被酒駕,就是不簽字。
交警一看不簽字就又往車上啦,拉著去第八人民醫院驗血。
在去往第八人民醫院的路上只有2個交警,其中之一多次問申請人有沒有帶錢,事后申請人才意識到這是對申請人私自解決的暗示。原因:1 要不怎么會多次問錢的事情2 那么多交警為什么只去2個人。
希望相關部門對其2人是否存在貪污行為進行審查。
行駛到第八人民醫院后交警又說,你本來酒后駕駛,抽了血之后在第八人民醫院不會出結果,血液直接送到市里交警隊給你弄成個醉酒駕駛,那就是犯罪,要蹲上幾個月的,快點乖乖的簽字吧。經過交警多次脅迫加上限制人身自由,申請人最后糊里糊涂的在測試單與空白的告知單上簽上了字。
三、處理決定書必須先無條件同意并簽字才能給,不給無法申訴。
__月X日前往交通警察支隊李滄大隊,交警隊告知先處理再申訴,在處理過程中要求必須先簽字才能給。并且很多條款必須無條件同意。不同意就不給你處理。沒有辦法申請人只能簽字后申訴。
申請人在扣駕駛證的文件上面寫了“有異議”,不讓多寫寫了不給文件,不給就不能出決定書。出來決定書后又有很多文件讓簽字,明確告知必須簽字同意,這也就是讓申請人被迫承認違法事實,其中有個一個文件好不容易表達了點意見“對告知行為同意,對內容不同意”,因為這句話差點沒有給處罰決定書。
四、被迫簽字與在李滄交警支隊的不得不簽字不能用作違法證據,附《公安交通行政管理處罰決定書》都沒有
公安機關的印章,這足以說明在李滄交警隊不得不簽字了。以及管理存在的漏洞。
五、基于以上描述系在交警的指揮下駕駛車輛(4米以內),后續被強迫吹氣,威逼恐嚇在告知單及測試單上簽字。對于酒駕行為的認定不合理,沒有交警的指揮就不會發生駕駛行為。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認定的違法行為不成立,特申請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青公交決字20__第370213-2700044__號《公安交通行政管理處罰決定書》。
申請人:__X
__年__月__日
關于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11
行政復議申請書是作為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直接侵犯其合法權益而向有管轄權的行政機關申請復議時提交的,據以引起行政復議程序發生的法律文書。
行政復議的申請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而依法請求行政復議機關對該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并作出裁決,以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一種意思表示。由于行政復議實行不告不理原則,即行政相對人不申請復議,復議機關不能主動進行復議,因而行政相對人的復議申請是行政復議的前提和基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以下簡稱《行政復議法》)的規定,提起行政復議申請應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應當是認為具體行政行為直接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2)應當有明確的被申請人。
(3)應當有具體的復議請求和事實依據。
(4)應當屬于《行政復議法》規定的行政復議受理范圍。
(5)應當在法定期限內申請復議。
根據《行政復議法》第11條的規定,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可以采用書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頭形式。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向復議機關提交行政復議申請書。復議機關經審查認為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行政復議程序正式啟動。
文書制作要點
(1)行政復議申請書的首部應寫明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應寫明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址、聯系電話等;申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寫明全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及聯系電話等。有共同申請人的,應將每一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分別寫明。有權申請復議的公民為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的,應寫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況。委托律師代為申請復議的,應寫明代理律師的姓名及其所在律師事務所的名稱。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被申請人的名稱和詳細地址等。
(2)復議書中應寫明申請人知道行政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日期和爭議的具體行政行為。爭議的具體行政行為應參照行政復議法有關規定中的分類寫,如拘留決定、查封貨物決定、不頒發衛生許可決定等。
(3)寫明申請復議的目的、要求,即明確提出撤銷或者變更或者在一定期限內履行具體行政行為,如:撤銷衛生防疫站×字第×號罰款五千元的處罰決定、變更稅務局×字第×號罰款一萬元的處罰決定。
(4)事實與理由是行政復議申請書的核心部分,這部分應寫明三方面的'內容:①事實。應客觀地陳述引起具體行政行為的全部案件事實,指出被申請人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所認定的事實與客觀情況不符。②證據。為證明所陳述的事實,應列舉出有關的書證、物證、證人證言以及其他證據材料,有證人的應寫明證人的姓名、職業和住址。③理由。應在概括事實的基礎上,授引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經過推理,論證復議請求的合法性。
(5)復議申請書的尾部應寫明致送的復議機關名稱,由申請人簽名或蓋章并注明申請日期。
(6)附項中應寫明提交的申請書副本的份數和證據的份數。
格式
行政復議申請書
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
被申請人: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具體行政行為,向__________機關提出復議申請,要求__________。
事實及理由:
此致
(受理復議申請的行政機關)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附:1.申請書副本__________份;
2.證據__________份。
關于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12
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所或常住地;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組織,則應寫明其名稱或字號、地址;個體工商戶的,寫明其業主姓名、姓別、年齡、民族、住所,并在其姓名之后括注“系……(字號)業主”等。]
法定代理人:……[姓名、性別(與申請人關系)、年齡、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姓名、職務、電話。)
委托代理人:……(律師只寫其姓名、工作單位和職務。)
申請人因_________(案由)一案,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向你機關申請復議,現請求撤回行政復議申請。
撤回行政復議申請的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申請撤回行政復議申請,請予核準。
原提起行政復議申請時所附送的證據材料:……(寫明證據名稱)共______件,請予發還。
此致
__________(復議機關)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關于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13
申請人河北省樂亭縣X村張玉蘭等364戶村民(名單附后)。
代表人張X,女,漢族,20xx年出生,農民。住河北省樂亭縣新X村。
代表人吳X,女,漢族,20xx年出生,農民。住河北省樂亭縣X村。
代表人吳X,男,漢族,20xx年出生,農民。住河北省樂亭縣X村。
代表人張X,女,漢族,20xx年出生,農民。住河北省樂亭縣X村。
代表人吳瑞國,男,漢族,20xx年出生,農民。住河北省樂亭縣X村。
被申請人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省長。住所地:石家莊市橋西區X號。
復議請求
一、依法撤銷河北省建設用地批復文件《關于樂亭縣20xx年度第二批次建設用地的批復》冀政征函【20xx】X號具體行政行為。
二、恢復土地原狀并賠償給申請人造成的損失。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1月18日,被申請人作出河北省建設用地批復文件《關于樂亭縣20xx年度第二批次建設用地的批復》冀政征函【20xx】X號具體行政行為。其中包括批準征收申請人集體所有土地34.9054公頃,該具體行政行為與申請人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20xx年12月18日,申請人及申請人委托代理人在樂亭縣國土資源局調取到該征地批復文件。
申請人認為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錯誤,應當撤銷,理由如下:
一、被申請人作出的征地批復不符合土地征收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條第三款、第十三條第三款;《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四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四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第六條均規定: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把集體土地和公民、法人、其他組織的土地、房屋、財產征收為國有。
被申請人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的建設項目是國際旅游島開發,建設項目屬商業開發,不屬為了公共利益,無權作出征收申請人集體土地批復。
二、被申請人對申請人的土地用途認定錯誤。
被申請人批準征收的土地系申請人集體所有的蝦池,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條、《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21010-20xx)》規定:農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申請人的土地系蝦池,屬養殖水面,應屬農用地,但被申請人卻未核實申請人的土地類型,以未利用地進行審批,屬認定事實錯誤。
三、被申請人違背法律規定未同時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第四十五條第三款規定:“征收農用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準權限內批準農用地轉用的,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不再另行辦理征地審批……”。申請人集體所有的蝦池屬農用地,應當由被申請人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的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但被申請人只辦理了征地審批手續,已構成違法。
四、該建設項目征地應單獨選址審批而不應當分批次審批。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建設用地審查報批管理辦法》均規定: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范圍外進行建設,應當單獨選址進行土地征收和農用地轉用審批。被申請人作出的《關于樂亭縣20xx年度第二批次建設用地的批復》,屬分批次報批,違背法律規定。
五、該批復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用地,屬省級人民政府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批準權限內的,根據省級人民政府批準文件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申請人集體所有的蝦池在建設用地范圍外,只有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才可占用申請人的土地并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國際旅游島開發屬商業用途,不屬基礎設施建設,也就無權違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作出征地批復。
六、該建設項目系拆分報批。
該建設項目系國際旅游島開發項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決定》規定:“嚴禁規避法定權限,將單個建設項目拆分報批”。該建設項目僅占用新海一村集體土地就達2300余畝,建設項目拆分報批,是為了規避《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應當由國務院審批之規定。
七、被申請人征地程序違法。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決定》第十四條規定:“在征地依法報批前,要將擬征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告知被征地農民;對擬征土地現狀的調查結果須經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確認;確有必要的,國土資源部門應當依照有關規定組織聽證。要將被征地農民知情、確認的有關材料作為征地報批的必備材料”;《河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規定:“必須依據法定權限、條件和程序審批土地……征地報批時,未附具被征地農民對征地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的意見或者組織聽證有關材料的,不批準征地”
申請人在樂亭縣國土資源局調取到征地批文前,對是否征地毫不知情,村民代表也對征地不知情,更未組織聽證程序,土地調查結果也未經農戶確認,征地程序違法。
八、征地補償標準過低,不能維持被征地農民征地前生活水準。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規定:“尚未按照有關規定公布實施新的征地樸償標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必須于20lO年6月底前公布實施;已經公布實施但標準偏低的,必須盡快調整提高。”,此次征地適用的是《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實行征地區片價的通知》冀政【20xx】132號文,對申請人集體所有的土地以每畝2.8萬元的標準進行補償,未依照國務院辦公廳15號文的規定制定新的征地補償標準。
三島旅游開發占用新海一村2300余畝土地,除蝦池外還有部分稻田,蝦池養蝦類型以半截蝦為主,20xx年價格為每公斤240元,20xx年價格每公斤50元,價格上漲360%;稻谷20xx年收購價每公斤3元,20xx年每公斤2.2元,價格上漲36%,以20xx年的征地區片價對申請人進行補償,村民的生活水平將嚴重降低,違背國務院、國土資源部、河北省人民政府規定的不因征地而使農民生活水平降低之規定。
九、應核實用地面積。
在征地過程中、申請人對征地結果并不知情、調查結果未經申請人簽字確認,被征收土地的測量結果申請人也完全不知情,以及拆分報批等因素,申請人對實際用地面積存有異議,應與申請人共同從新測量用地面積。
十、被申請人未落實社會保障費用。
《國務院關于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社會保障費用不落實的不得批準征地”。但被申請人未落實申請人的社會保障費用,就批準征收了申請人集體所有的土地,違背相關法律規定。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作出的征地批準行為認定事實不清、程序違法,適用依據不足,應予撤銷,故申請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及相關規定,向貴處提起行政復議,請貴機關依法全面審查,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并恢復土地原狀,賠償因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而給申請人造成的損失,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河北省人民政府
簽名:diyifanwen.com
日期:年 月 日
關于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14
申請人:___,男。漢族。1967年9月19日出生,____,電話:
被申請人:___縣人民政府,法人:張秀萍。地址:___403號。
原由: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20__年9月29日作出的《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征補【20__】6號),申請復議。
申請事項:
1、認定被申請人作出的《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征補【20__】6號)違法。
2、撤銷《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征補【20__】6號)。
事實與理由:
一、申請人房產為證件齊全的商品用房
申請人于1995年購買沙埂村開發的商用房一套,并相繼辦理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舒國用[1997]字第030__6號)和《房地產權權證》(皖舒字第00045781號),土地性質為國有出讓。
二、被申請人未能出具征收土地審批文件,其土地征收行為是違法的
20__年,舒城縣人民政府作出南溪河綜合改造工程(一期)項目的決定。該決定確定征收總面積1742畝,征收范圍包括申請人房產所在的國有出讓土地以及周邊大片的農用土地。舒城縣人民政府指定縣住建局為該項目中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與補償部門,縣住建局委托縣房地產管理局為房屋征收實施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準:(一)基本農田;(二)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三)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南溪河綜合改造工程(一期)項目征收1742畝農用土地,審批權是國務院,應經國務院批準并取得附屬建筑物拆遷許可證,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后方可實施征收。
但申請人多次要求出具土地征收的批準文件均未果。20__年房屋拆遷工作啟動后,申請人多次要求相關單位出具南溪河綜合改造工程(一期)涉及1742畝土地的`審批文件及拆遷許可證,但作為實施及監管單位的舒城縣人民政府和縣住建局,始終沒有出具。而且,舒城縣國土局工作人員還聲稱“先拆遷再辦理審批手續”(有錄音證據)。20__年9月2日,申請人再次向舒城縣人民政府提出出具1742畝土地的審批文件及拆遷許可證的書面申請,但其在法定的時間內并未回復。
由此,被申請人未能出具南溪河綜合改造工程1742畝土地征收的審批文件,其征收行為是違法的。
三、申請人房產所在區域用于商業性房產開發建設,被申請人出具征收補償決定書的行為是非法的
20__年9月29日,舒城縣人民政府向申請人出具《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征補【20__】6號),其主要內容為:依據國務院令第590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經北京寶孚房地產評估事務所有限公司評估,作出征收補償決定。
首先,申請人房產所在地為二類住房用地,不屬于公益性用地范疇。根據六安市舒城縣城市總體規劃(20__—20__),申請人房產所處土地性質為二類住房用地。從南溪河綜合改造規劃平面圖來看,申請人房產及周邊大面積土地都不在該項目規定的公共用地范疇,而是進行商業性的房產開發。因此,對申請人房產的征收應該是屬于商業化行為,而非類似公路、醫院、學校等公益性建設需要。
其次,對申請人房產的征收不適用國務院590號令的相關條例,應按照物權法的相關條例進行平等協商。舒城縣人民政府在未出具國務院土地審批文件的前提下,擅自作出1742畝土地征收的決定已屬于違法。而且,在違法征收的前提下,再次單方面對申請人的房產進行評估并出具強制執行的決定書,更屬于非法的強盜行徑。根據《物權法》的相關規定,政府無權凌駕于法律之上,對申請人的私有財產單方面評估作價和強制執行,而應該是建立在市場化平等基礎上的公平協商。
綜上可知,舒城縣人民政府在違法的基礎上作出的《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征補【20__】6號)是不合法的。
土地是國家的,國家是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人民群眾依法享有的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懇請六安市人民政府依法撤銷《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征補【20__】6號),依法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20__年_月二十日
關于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15
申請人:__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寧( 董事長)
申請事項:
申請人依法對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于20__年12月1日送達申請人的(冀建罰決字[20__]1X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請求依法撤銷。申請理由:申請人于20__年1月24日收到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冀建罰決字[20__]1X2號),該決定書對于申請人單位存在的未取得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未按國家規定辦理項目工程質量監督手續以及未取得項目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行為進行了行政處罰,申請人對于該處罰決定有異議,申請人認為該處罰決定不符合客觀實際,造成目前情況的責任與申請人無關,具體理由是:
______工程項目是我市的重點工程,按照__市政府加快棚戶區改造進程以及城市總體規劃要求進行的。20__年X月__日,申請人單位與____X人民政府簽約,由我司負責開發建設該項目,由__X區政府負責在20__年__月__日完成拆遷工作。
根據規定該項目本應在拆遷工作完成后,方可辦理土地
和建設、施工手續,施工單位才能進場施工,但是,為使前期已經拆遷的居民盡快回遷,不得已先行開工建設,因政府的拆遷工作至今也未能完成,造成所有建設、規劃、施工手續均無法辦理,致使申請人受到處罰。
__X政府與回遷居民約定建設期為兩年,本應于20__年__月之前完成回遷安臵,但是至今拆遷工作仍然沒有完成,項目已經超期了X年X個月。
為了維持項目進程,使回遷居民在盡快點回遷入住。目前正在完善建設、規劃、施工手續,故申請人依法請求省政府依法撤銷(冀建罰決字[20__]__號)《行政處罰決定書》。
此致
河北省人民政府
申請人: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二〇__年__月__日
關于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16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申請人為公民的,應寫明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號碼、住址、工作單位、通信郵編、聯系電話;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單位名稱、住所、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及其職務、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電話)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包括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及其職務、聯系方式)
行政復議請求:_________________(要求撤銷或變更某具體行政行為,或要求確認某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或責令限期履行某法定職責。要求國家賠償的'應寫明賠償方式及賠償數額)
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具體展開,可分條分點闡述)
此致
(行政復議機關全稱)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關于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17
申 請 人:姓名張___ 性別 男 出生年月_年_月_日 身份證號:________聯系電話 138_______住址 ___市___路__號。
委托代理人:姓名 劉__ 工作單位(身份證號碼)__律師事務所律師 。
被申請人:名稱 ___市__區人民政府 地址___市__區___路__號。
行政復議請求:撤銷被申請人___市__區政府于__年__月__日作出的_府〔20__〕__號《___市__區人民政府關于房屋征收的決定》的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和理由:__年__月__日,申請人從被申請人于__年__月__日作出的_府〔20__〕__號《___市__區人民政府關于房屋征收的決定》公告中獲悉,該征收決定導致申請人的房屋被征收,故與申請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作出的涉案具體行政行為違法、錯誤,應予以撤銷,具體理由如下:
1、該征收決定所依據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未廣泛征求社會公眾意見,未經過科學論證,程序違法。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九條的規定,有關政府部門在制定前述規劃時并未廣泛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并經過科學認證……。
2、被申請人在作出征收決定前未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程序違法。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被申請人在作出征收決定前并未進行充分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3、征收補償費用未足額到位、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但被申請人在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征收補償費用并未做到足額到位、專戶存儲和專款專用……。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作出的征收決定違法、錯誤,嚴重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應予撤銷。為此,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依法申請行政復議,請求復議機關本著有錯必糾的原則,依法支持申請人的復議請求,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敬禮!
申請人:申請書模板
__年__月__日
關于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18
申請人李,男,漢族,1979年12月21日出生,戶籍安徽省黟縣漁亭鎮汪村行政村李村組,系中山市橫欄鎮尚萊特燈飾電器廠業主。
被申請人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地址:廣州市東風中路305號。
法定代表人李妙娟,職務:主任。
復議請求:
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XX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和理由:
20xx年10月19日,申請人知悉,被申請人于XX年9月29日作出了《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XX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核準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因該建設項目用地范圍內包括申請人享有合法使用權的廠房,故與申請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申請人認為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錯誤,依法應予撤銷。具體理由如下:
一、涉案具體行政行為違反有關立項的法律法規。
1、未經用地預審核準立項,程序嚴重違法。
《國務院關于嚴格改革深化土地管理的決定》第九條規定,“……發展改革等部門要通過適當方式告知項目單位開展前期工作,項目單位提出用地預審申請后,國土資源部門要依法對建設項目用地進行審查。項目建設單位向發展改革等部門申報核準或審批建設項目時,必須附國土資源部門預審意見;沒有預審意見或預審未通過的,不得核準或批準建設項目。”
《廣東省企業投資核準暫行辦法》第十條規定,“項目申請單位向項目核準機關提交申請報告時,應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規定,附送以下文件:(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用地預審意見;”
然而,被申請人作出粵發改《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XX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前,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并沒有出具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這嚴重違反上述法律法規規定。
2、欠缺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城市規劃意見等核準立項的法定要件。
《廣東省企業投資核準暫行辦法》第十條規定,“項目申請單位向項目核準機關提交申請報告時,應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規定,附送以下文件:(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三)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城市規劃意見;(四)根據法律、法規應提交的其他文件;”
被申請人作出《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XX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前,并未取得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城市規劃意見,屬于程序嚴重違法。
二、未履行聽證也未告知利害關系人申請聽證,違反法定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實施行政許可應當聽證的事項,或者行政機關認為需要聽證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許可事項,行政機關應當向社會公告,并舉行聽證。”第四十七條規定,“行政許可直接涉及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系的,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前,應當告知申請人、利害關系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在被告知聽證權利之日起五日內提出聽證申請的,行政機關應當在二十日內組織聽證。”
但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作出粵發改XX788號《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的具體行政行為時并沒有告知利害關系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程序嚴重違法。
綜上,被申請人作出的《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XX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錯誤,應予撤銷。申請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糾正被申請人的違法行為,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之規定,向貴處申請行政復議,望支持申請人的復議請求。
此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申請人:
xx年xx月xx日
關于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19
申請人:衡陽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潤發食品經營部負責經營者:劉麗娜,性別:女,職務:業主,民族:漢族,年齡:27歲,身份證號:,住址:衡陽市石鼓區黃沙灣9號42戶。
被申請人:衡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顏昌正 局長
復議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衡)食藥監食罰(20__)20__號]的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與理由:20__年2月16日,被申請人對我經營部經營的野山茶油進行監督抽樣。經湖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所檢項目摻偽,碘值,油酸C18:1,亞油酸C18:2不符食品安全國家標準。20__年3月16日被申請人扣押我經營部野山茶油18盒。20__年5月15日被申請人對我經營部已銷售的10盒野山茶油下達沒收違法所得1480元,罰款40000元的處罰。申請人認為該行政行為認定的事實不準確,適用法律錯誤,處罰缺乏法律依據,依法應予撤銷。具體理由如下:
一、被申請人認定的事實不準確。被申請人處罰決定書認定我經營部采購的野山茶油,未查驗該食品的合格證明文件。事實是:我經營部從江西贛花油脂有限公司購進的野山
茶油時,盡到了經營者謹慎經營義務,不但查驗了供貨者許可證和食品合格文件,還索取供貨方提供的“江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檢測院檢驗報告”,報告證明供貨方提供的野山茶油符合國家發證條件,并且該產品屬保質期范圍內經營。申請人經營該產品應不違反《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要求,申請人主觀上沒有違法故意,客觀上也沒有違法行為,故被申請人認定的事實與處罰是錯誤的。
二、被申請人適用法律錯誤。被申請人認定申請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第(四)項有關規定,依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第(四)項對申請人進行處罰,該條文是禁止生產經營者經營下列食品,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四)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而根據被申請人提供的檢驗報告(№:20__-WJ-0076)對我部經營的野山茶油的檢驗結論是“樣品所檢項目為摻偽、碘值、油酸C18:1,亞油酸C18:2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可見被申請人依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第(四)項對申請人進行處罰,顯然是適用法律錯誤,被申請人對申請人的行政處罰是缺乏法律依據,應予撤銷。
三、被申請人濫用行政處罰裁量權。本案中申請人總共購進有產品合格證的野山雜油30盒,銷售僅10盒,涉案價值僅為1480元,扣除進貨1080元,實際所得僅為400元。
而被申請人不嚴格執行《湖南省規范行政裁量權辦法》第二十八條的有關規定(實施行政處罰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當事人有法定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行政處罰情形,應當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處罰),而本案被申請人卻從重對申請人進行處罰,這種從重處罰顯然是濫用行政處罰裁量權行為。而事實上申請人銷售野山茶油履行了合理經營義務,主觀上沒有違法故意,客觀上也沒有違法行為。本案被申請人應根據《辦法》的有關規定應不予處罰。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違法錯誤,應予撤銷。申請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糾正被申請人的違法行為,特依法向衡陽市人民政府提出復議申請,請市政府依法支持申請人的復議請求。
此致
衡陽市人民政府
申請人:衡陽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潤發食品經營部
20__年7月13日
關于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20
市安監局:
申請人因_________(案由)一案,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向你機關申請復議,現請求撤回行政復議申請。
撤回行政復議申請的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申請撤回行政復議申請,請予核準。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關于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21
申請人:
被申請人:張
申請行政復議的請求:
請求撤銷編號no.:《山東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議程序處罰決定書》
事實和理由:
20xx年1月30日(星期日)中午12時08分許,本人將車牌為魯車停在大寺街與育才街十字路口東面十余米處,臨時接人上車,在即將驅車離開的時候被交警警車攔下。當時一民警未表明身份,直接說:“駕駛證,行車證,有保險嗎?”本人將證件交出,出面的兩位警察二話不說拿了證件,轉頭就走。本人急忙上前詢問理由和表示需要開車回鄉下老家吃午飯,希望取回證件。民警這才表示本人違章停車需要交罰款,本人在爭論時強烈表示立即駛離的意愿并提出這種情況下應該先警告,民警卻說:警告不過來。而當本人指出附近另一輛違章停車在十字路口拐角處為何無警察管理時,該民警這樣回答:忒忙,管不過來。本人在辯解被無視后只能交付罰款才拿回證件。該民警在沒有對本人所指的違章車提出異議的同時,除了以太忙為由推脫并沒有管理本人所指違章車,隨即開車往東面谷山路方向離去。
(另,該民警自始自終都沒有提出讓本人駕車離開讓道路暢通,而且拿走本人相關證件的行為只能逼迫本人把車依然停在原位。該民警警車就在本人面包車前幾米處停駛,在繳納罰款時,該民警稱所在副駕駛位置不能繳納,讓本人在靠近路中心的主駕駛位置的第三名未下車民警繳納(該民警原話:南邊交不了,向北邊交去)。該民警不考慮本人和其他車輛道路安全和道路暢通問題,這種行為嚴重違背了他作為一個交警應盡的職責。)
申請人認為:
一、該民警的執法程序違反了20xx年11月17日公安部部長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以下簡稱為《規定》)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第七條第一款規定、第十條規定、第四十二條(一)(二)款規定。
二、該民警所開具的《山東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議程序處罰決定書》中所填違法行為代碼為10390,處罰依據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簡稱為《道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并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并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且不論民警同志所開處罰決定書所填處罰依據為《道法》第九十條,民警同志并沒有警告本人駛離,還以本人相關證件要挾本人繳納罰款。
三、具體對照而言:
1、該民警違反《規定》第三條第三款:對違法行為的處理,應當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
根據該民警開具的《山東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議程序處罰決定書》所填違法行為代碼10390,在駕駛員在場且有駛離意愿的`情況下,本人被攔下且被罰款,民警對本人違法行為的處理并沒有以事實依據;
2、該民警違反《規定》第七條第一款:交通警察調查違法行為時,應當表明執法身份。
兩名警察不但沒有表明身份,而且在要求本人出具證件時態度極其傲慢;
3、該民警違反《規定》第十條:交通警察查驗機動車駕駛證時,應當詢問駕駛人姓名、住址、出生年月并與駕駛證上記錄的內容進行核對;對持證人的相貌與駕駛證上的照片進行核對。必要時,可以要求駕駛人出示居民身份證進行核對。
該民警在拿到本人出具的證件后轉頭就走,并沒有核對;
4、該民警違反《規定》第四十二條(一)(二):(一)口頭告知違法行為人違法行為的基本事實、擬作出的行政處罰、依據極其依法享有的權利;(二)聽取違法行為人的陳訴和申辯,違法行為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應當采納。
該民警不表明身份,不說明本人違法情況,以“有保險嗎?”為由索取證件,拿到證件轉頭就走。同時對本人辯解不予理睬,在本人強烈表達駛離愿望的情況下仍以代碼為10390的違法行為開具《山東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議程序處罰決定書》,嚴重違反了《規定》中簡易程序處罰的實施程序
5、再次強調,該民警在本人在場并主動表示愿意立即離開的情況下,依舊堅持開具《山東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議程序處罰決定書》,與《道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規定不符,違背立法本意。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警號為086632、姓名為張民警于20xx年01月30日(星期日)中午12時08分許對申請人車牌為魯車停放在大寺街與育才街十字路口東面的違章停車一事的處理程序違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三條第三款、第七條第一款、第十條、第四十二條(一)(二)款之規定;執法依據不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應認定為執法程序有嚴重瑕疵,執法依據適用不當。
據上事實和理由,申請人望復議機關能查明事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支持本申請人的申請復議請求,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督促提高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
復議申請人:
日期:20xx年X月XX日
關于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22
申請人:武某,男,_____歲,漢族,工人,
住址:_______縣_______鄉_______村三隊電話: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市土地管理局,負責人:許某職務:書記
住址:_______市人民路_____號,電話:_______。
復議請求:
依法撤銷或變更市土地管理局“市字號文,即《關于對武未經批準擅自出租集體土地的處理決定》。
主要事實及理由:
武原為水縣鄉村三隊村民,年元月,根據國家關于對企業實行兼并、租賃、承包等多種方式尋求企業發展的政策,承包了農工商總公司下屬的________機械廠,出任廠長,承包期為年,后經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批準,依法變更了公司名稱,為有限責任公司。
原機械廠面積為平方米,年月日領取了平方米的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因當時該廠與少年管教所存在土地界線的爭議,故一部分土地憑證沒有申領。年月日武承包后,依法向縣土地管理局申領了《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面積為平方米,用途為工業用地,時間是年月日。
武出任廠長后,為使企業擺脫困境,經隊、村以及農工商總公司同意,組建了有限公司。公司因經營規模的擴大,準備新建部分廠房,于年月日正式向政府有關職能部門提出建房的用地申請,隊上簽署了同意辦理的意見,而恰在此時,村上與公司因承包租金問題發生爭議,不給報件蓋章并騙走了土地使用證,致使建房用地手續不夠完善。
有限公司為使企業正常運轉,起死回生,出租部分土地,以盤活土地資產,從總體上講是符合國家關于盤活土地資產有關政策的而市土地管理局對其進行的處理不是“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實事求是原則,而是不顧客觀實際和后果,欲將企業一棍子打死,這有悖法律關于保護國家、集體和個人合法權益的精神,是不適當的。具體來說,市土地管理局行政決定的不當之處主要是:
1.主體錯誤。
__市土地管理局號文的處理對象是武,而實際上武只是繼宏有限責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將自然人與法人混為一體。主體錯誤,處罰不能成立。
2.適用法律錯誤。
__市土地管理局處理決定第一項處罰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該條文是針對非法轉讓土地,而非出租集體合法使用的建設用地。處理決定第二項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共中央中發號文件的“精神”進行處罰,這不符合《行政處罰法》中關于行政機關行使行政處罰權應遵循的有關規定。再者,中央號文件下發后,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亦下發了《關于貫徹的通知》,中央和自治區兩個文件通知的精神實質在《通知》中很清楚,即“切實保護耕地”、“凍結非農建設項目占用耕地一年”,而并非土地管理局處理文件第二項所行使的“收回其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權,并重新安排給.村三隊集體使用”的法律依據。
處理決定第二項中“收回其承包的土地使用權,并重新安排給村三隊集體使用“不符合法律規定。第一,繼宏公司法人代表武與三隊簽訂有合法的承包企業合同,合同正在履行中,承包企業時當然包括企業用地;第二,《自治區實施辦法》第四十一條第四款規定:“鄉(鎮)村建設用地經批準后,不得隨意改變用途和出讓,嚴禁買賣和荒廢。生產經營停止后須將土地歸還集體。”繼宏公司不但未停止生產經營,而且正在充分利用土地,不應重新安排給三隊使用。
3.查明事實不清
(1)房屋平米是公司所建,并不是武個人行為,而其中呈狀的房子是原隊上已打好的地基,屬合建房屋;
(2)建房時經過了集體土地所有人村和隊的同意;
(3)房屋沒有辦下房產證是因為與村就承包費交納產生爭執,不蓋章無法申辦;
(4)村將土地使用證原件騙走,導致相關手續無法申辦;
(5)此案的舉報人是村,導致此案查處的真正原因是村在承包費官司沒打贏后(見法院裁定),隨即以整人的方式將武舉報給土地局,而事實上,該地塊的'房屋建設是經村、隊同意的,但年當公司法人武收房租時,村已與該地塊部分單位簽訂了租賃公司,收取房屋及土地租金,從而形成一個房屋或一塊土地有兩個租賃合同的局面,而且,村與公司爭收租金;
(6)該地塊余平方米房屋只出租了房屋,而空閑地塊才出租了部分土地,市土地局將出租房屋的行為,按出租土地處理,顯然行政處罰行為不能成立。
4.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就公司來說,使用的土地在其前身機械廠時大部分為閑置土地,荒廢多年,就連集體租金都沒法上交,公司盤活土地資產,合理利用,這符合法律有關規定。《土地管理法》第7條規定:“國有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全民所有制單位或者集體所有制單位使用。國有土地和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擴、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公司合理利用土地,充分利用閑置土地既是土地使用者的一種權利,又是一種義務,如果我們刻意去追求一種看似合法赦質不利于企業和社會發展的形式,這有悖法律立法精神。市土地管理局號文件決定讓公司在日內自行拆除平方米的房屋,在第二項中又規定“如該片土地繼續出租,聯營建廠,其土地使用權必須先轉權,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手續”,這說明該片土地是允許進行工業或建設使用的,縣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也批準為建設用地。市土地局不讓其補辦有關手續而必須先拆除后辦手續再蓋房子是沒有合理性的。自治區黨委、政府貫徹中共中央11號文件的《通知》第四點第二段中明確規定:“對于建設項目確需占用的土地,必須在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后,按有關規定補辦用地手續”,而并非要求一律拆除。
綜上所述,綜觀本案的客觀事實和所涉及的法律,市土地管理局號文件處理決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處理明顯不當,根據《行政復議條例》第四十二條第四項的第1、2、5、點的規定,請求上級主管部門依法撤銷或予以變更市土地管理局號文件,以維護國家、集體、企業乃至個人的合法權益。
申請人:___
日期:20__年_月__日
關于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23
申請人:喬 性別:男 身份證號:
通信地址址:吉林省長春市東北師范大
聯系方式:187440
被申請人:麻城市人民政府 地址:黃岡市麻城市金橋大道特1號
法定代表人:蔡緒安 職務:市長
行政復議請求:
麻城市人民政府不作為,對我的信息公開申請置若罔聞;請求黃岡市人民政府責令麻城市人民政府對我的申請作出明確的書面回復并向我道歉。
事實和理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條、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我的信息公開申請完全合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六條第十一款,麻城市此種不作為的行政行為已然侵犯到我的合法權益,我向貴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又是完全合法的,希望貴政府能盡快給予我回復!
為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鼓勵更多的公民監督政府,請查明有關事實,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黃岡市人民政府
申請人:
20xx年11月7日
關于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24
申請人:四川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住址:成都市__街X廣場X1樓
法定代表人:__X 職務 董事長
被申請人:__X縣房產管理局
地址:成都市X縣X街
法定代表人:王__、局長
申請人對被申請人拒不提供房屋權屬登記記載信息查詢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現提起行政復議。
復議請求:
責令__縣房產管局限期內提供房屋權屬登記記載信息查詢的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委托了四川高揚律師事務所代為催收“__綠地”部分業主拖欠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等相關事務,但是在完成相關事務中需查詢部分欠費業主的房屋權屬登記記載信息。四川高揚律師事務所于20__年3月2日上午指派律師持律師證、介紹信、委托書,代理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請求依法查詢“__綠地”部分業主房屋權屬登記記載信息。但被申請人以沒有法院受理通知書、房產業主基本信息屬于個人保密信息以及害怕承擔泄露業主信息責任為由,拒不查詢。3月3日,四川高揚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申請人三次要求其依法履行其查詢職責,并提供相關規定請求他們依法履行查詢義務,但被申請人
仍以同樣的理由拒絕。
由于“__綠地”部分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的行為已經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有權對該部分業主房屋登記記載信息進行查詢。同時,建設部《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暫行辦法》也規定,房屋權屬登記機關對房屋權利的記載信息,單位和個人可以公開查詢,單位和個人可以自己查詢,也可以委托他人查詢。因此,申請人可以自己也可以委托律師對部分拖欠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業主的房屋權屬登記記載信息進行查詢,完全符合法律程序。被申請人以各種理由拒絕提供查詢服務,拒不履行其法定職責,其行為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為維護-法律的尊嚴和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的規定提起其行政復議,請求責令被申請人限期提供查詢房屋權屬登記記載信息服務的具體行政行為。
此致
__縣人民政府
申請人:四川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X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關于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25
申請人:__縣__中板廠,住所地:__縣__鎮__號。
負責人:___,職務:廠長。
被申請人:__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住所地:
負責人:__,職務:局長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20__年12月2日作出的__字【20__】__號關于認定___為因工負傷的決定,現依法提出復議申請。
復議請求:
一、請求復議機關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_人勞社字【20__】__號關于認定___為因工負傷的決定;
二、請求復議機關依法作出___的受傷不屬于工傷或不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
事實與理由:
一、___的受傷不符合認定為工傷的條件。
(一)___并非是在工作時間受傷。申請人生產工人實行計件工資,開工受天氣及原材料影響,工作時間是不確定的,開機才能開工,開機時間就是生產組工人的工作時間,不開機就不是工作時間。20__年10月8日上午___受傷當時,___所在的生產組因為機長___去維修機器,完全關閉了旋切機,并未開工,___住在廠內,尚處于休息狀態,并不是在工作時間受傷。
(二)___在廠內受傷并不等同于《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在工作場所內受傷。___吃住均在廠內,只要他呆在廠內,他的任何受傷都是在廠內,如果不分清具體情況就一律認定是在工作場所受傷是不符合法律基本原則和精神的,也是極不公平和極不科學的。
(三)___受傷并不是因工作原因受傷。
1、工作是按照用人單位的安排完成一定勞動并能創造勞動價值的行為。申請人有嚴格的崗位分工,任何人不得越崗操作,___的工作崗位是鋸木,而不是切板,___剛到申請人廠里工作20多天,根本就不會操作旋切機,申請人更不會安排___操作旋切機,___擅自操作機器的行為屬嚴重違紀行為,其行為不是為了工作,不能創造勞動價值,反而是破壞申請人生產的行為。
2、___開機主觀上不是為了工作。申請人所有生產組都是需要相互配合的,特別是機長不開機時,生產組根本無法工作,___在沒有工作安排的情況下,擅自開機的目的顯然不是為了工作,不是為老板加工木材,完全是為了好奇、學習等個人目的而去違規開機。
二、被申請人認定___為因工負傷證據不足,程序嚴重違法,沒有任何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
(一)被申請人所依據的證據僅是幾個不明身份的人的證詞,所有證詞雷同,其證人據申請人調查均與___存在親屬等利害關系,完全是刻意捏造事實、信口雌黃、惡意串通,證詞不可信,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二)被申請人未向申請人作任何調查,甚至連申請人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員都沒有聯系,直到看到被申請人的認定書,申請人及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才知道被申請人已經啟動了工傷認定程序,被申請人僅憑___等人的一面之詞就輕率認定,是嚴重違反法律規定的。
(三)被申請人在向___等人單方調查核實的過程中經常只有一人進行,嚴重的違反了《工傷認定辦法》第十一條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綜上所述,___的受傷并不符合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條件,其受傷完會是自己的過錯造成的,應當自行承擔全部責任,被申請人認定___為因工負傷的決定沒有任何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程序嚴重違法,嚴重偏袒___一方,應當予以撤銷,請求復議機關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重新作出認定,支持申請人的全部復議請求。
此致
__縣人民政府
申請人:__縣__中板廠
20__年_月__日
關于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26
申請人:
被申請人:
申請事項:
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第04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依法認定___承擔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3、責令被申請人轉送___縣公安局對肇事人趙俊杰依法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20__年_月_日作出的第___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與理由如下:
一、___應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1、根據責任認定書的認定,肇事人___屬于無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并且在經過路口時未按規定減速行駛,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___未經過培訓從而未取得駕駛證,因而不具有駕駛機動車的資格,不具備駕駛機動車的技術,不熟悉道路交通規則,這樣一個人上路駕駛機動車輛,是一個典型的“公路殺手”!違反法律規定強行上路行駛,是發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___遵守無證不得上路駕駛的規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會發生!因此___應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
3、如果___熟知交通規則,嚴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42條的規定在行經路口時減速行駛,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違反此條規定,其起源還在于___未取得駕駛資格,不熟悉交通規則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___不是積極提供費用治療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見,致使事故中受傷的申請人之妻、之女以及鄰居因經濟困難,繼續治療難以維持!這也是被申請人責任認定應當參考的情節!
二、申請人在本次事故中無責任
被申請人僅以申請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為由,就認定申請應負事故的同等責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系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的規定。按照申請人前述分析,___應當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如果肇事人___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不強行無證上路行駛,即使申請人有前述違章行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請人違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與此次事故無因果關系,依法不應負交通事故責任!
三、未正確認定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機動車駕駛員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豫A—___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___駕駛,與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關系。可以說,如果車輛不交給___駕駛,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應當依法認定豫A—___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在本次事故應負的責任。
四、適用法律錯誤
因本案中涉及第三人責任問題,因此被申請人僅僅適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作出責任認定不當,還應當同時引用該辦法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對應當引用而未引用相關法律根據的,屬于適用法律錯誤。
五、告知事項錯誤
最高人民法院公報20__年第5期和20__年第5期公布的《李治芳不服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案》和《羅倫富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案》以及相關高級、中級法院的判例很明確的說明,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當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因此,被申請人應當依法告知申請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被申請人未告知起訴權利的行為是錯誤的。
在能夠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相應地對責任認定不服可以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第四十二條規定:“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關行政復議的規定與本法的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規定為準。”因此當事人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復議的期限也應該為六十日,不是十五日。被申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中告知當事人在十五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是錯誤的。
為保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維護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嚴懲無證駕駛人員,特提出重新認定申請,請查明事實,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敬禮!
申請人:申請書模板
__年__月__日
關于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27
申請人白,男,19xx年7月2日出生,漢族,農民,住xx縣xx鎮xx村。
被申請人xx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申請事項:
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第XX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依法認定趙承擔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3、責令被申請人轉送xx縣公安局對肇事人趙俊杰依法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20xx年2月3日作出的第XX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與理由如下:
一、趙應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1、根據責任認定書的認定,肇事人趙屬于無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并且在經過路口時未按規定減速行駛,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趙未經過培訓從而未取得駕駛證,因而不具有駕駛機動車的資格,不具備駕駛機動車的技術,不熟悉道路交通規則,這樣一個人上路駕駛機動車輛,是一個典型的“公路殺手”!違反法律規定強行上路行駛,是發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趙遵守無證不得上路駕駛的規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會發生!因此趙應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
3、如果趙熟知交通規則,嚴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42條的規定在行經路口時減速行駛,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違反此條規定,其起源還在于趙未取得駕駛資格,不熟悉交通規則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趙不是積極提供費用治療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見,致使事故中受傷的申請人之妻、之女以及鄰居因經濟困難,繼續治療難以維持!這也是被申請人責任認定應當參考的情節!
201X年XX月XX日
關于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28
申請人:
被申請人:
申請事由:申請人因對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在20__年12月22日在紅星路出具的編號為__的處罰決定不服,特此提出行政復議。
事實與理由:
1、__366495號處罰決定處罰50元扣1分。處罰依據為“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但執行該處罰的警官并沒有證據能證明申請人在當時未系安全帶。并且申請人認為該警官的處罰依據與事實不符。
2、__366495號處罰決定書上對當事人的電話與其他聯系方式未做詢問,也未填寫該兩欄。由此申請人認為以上的行政處罰所涉及的行政處罰程序不合法。
3、在此次事件中,申請人是在道路上正常行使情況下被警官攔下處罰的。申請人認為這種處罰方式欠妥,并且有違道法精神。另外在警官要求申請人在處罰決定上簽字時,申請人說是否可不在上面簽字,警官便把此事擱置去處理其他事情,讓申請人在一邊等待。此種做法是否合適?
復議目的與要求:申請人認為該處罰決定1、證據不足。2、行政處罰程序不合
法。要求取消以上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出具的__366495號處罰決定。并衷心希望一線警官能切實提高執法水平也在此對廣大交警的辛苦工作表示感謝!
此致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申請人:
日期:
關于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29
申請人: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復議請求:
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__】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和理由:
20__年10月19日,申請人知悉,被申請人于__年9月29日作出了《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__】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核準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因該建設項目用地范圍內包括申請人享有合法使用權的廠房,故與申請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申請人認為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錯誤,依法應予撤銷。具體理由如下:
一、涉案具體行政行為違反有關立項的法律法規。
1、未經用地預審核準立項,程序嚴重違法。《國務院關于嚴格改革深化土地管理的決定》第九條規定,“……發展改革等部門要通過適當方式告知項目單位開展前期工作,項目單位提出用地預審申請后,國土資源部門要依法對建設項目用地進行審查。項目建設單位向發展改革等部門申報核準或審批建設項目時,必須附國土資源部門預審意見;沒有預審意見或預審未通過的,不得核準或批準建設項目。”
《廣東省企業投資核準暫行辦法》第十條規定,“項目申請單位向項目核準機關提交申請報告時,應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規定,附送以下文件:(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用地預審意見;”
然而,被申請人作出粵發改《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__】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前,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并沒有出具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這嚴重違反上述法律法規規定。
2、欠缺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城市規劃意見等核準立項的法定要件。
《廣東省企業投資核準暫行辦法》第十條規定,“項目申請單位向項目核準機關提交申請報告時,應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規定,附送以下文件:(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三)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城市規劃意見;(四)根據法律、法規應提交的其他文件;”
被申請人作出《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__】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前,并未取得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城市規劃意見,屬于程序嚴重違法。
二、未履行聽證也未告知利害關系人申請聽證,違反法定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實施行政許可應當聽證的事項,或者行政機關認為需要聽證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許可事項,行政機關應當向社會公告,并舉行聽證。”第四十七條規定,“行政許可直接涉及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系的,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前,應當告知申請人、利害關系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在被告知聽證權利之日起五日內提出聽證申請的,行政機關應當在二十日內組織聽證。”
但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作出粵發改【__】788號《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的具體行政行為時并沒有告知利害關系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程序嚴重違法。
綜上,被申請人作出的《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__】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錯誤,應予撤銷。申請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糾正被申請人的違法行為,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之規定,向貴處申請行政復議,望支持申請人的復議請求。
此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申請人:
年月日
關于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30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復議請求:_________________
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__________】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20__________年10月19日,申請人知悉,被申請人于__________年9月29日作出了《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__________】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核準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
因該建設項目用地范圍內包括申請人享有合法使用權的廠房,故與申請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申請人認為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錯誤,依法應予撤銷。具體理由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涉案具體行政行為違反有關立項的法律法規。
1、未經用地預審核準立項,程序嚴重違法。《國務院關于嚴格改革深化土地管理的決定》第九條規定,“……發展改革等部門要通過適當方式告知項目單位開展前期工作,項目單位提出用地預審申請后,國土資源部門要依法對建設項目用地進行審查。
項目建設單位向發展改革等部門申報核準或審批建設項目時,必須附國土資源部門預審意見;沒有預審意見或預審未通過的,不得核準或批準建設項目。”
《廣東省企業投資核準暫行辦法》第十條規定,“項目申請單位向項目核準機關提交申請報告時,應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規定,附送以下文件:_________________(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用地預審意見;”
然而,被申請人作出粵發改《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__________】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前,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并沒有出具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這嚴重違反上述法律法規規定。
2、欠缺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城市規劃意見等核準立項的`法定要件。
《廣東省企業投資核準暫行辦法》第十條規定,“項目申請單位向項目核準機關提交申請報告時,應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規定,附送以下文件:_________________
(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
(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城市規劃意見;
(三)根據法律、法規應提交的其他文件;”
被申請人作出《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__________】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前,并未取得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城市規劃意見,屬于程序嚴重違法。
二、未履行聽證也未告知利害關系人申請聽證,違反法定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實施行政許可應當聽證的事項,或者行政機關認為需要聽證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許可事項,行政機關應當向社會公告,并舉行聽證。
”第四十七條規定,“行政許可直接涉及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系的,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前,應當告知申請人、利害關系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在被告知聽證權利之日起五日內提出聽證申請的,行政機關應當在二十日內組織聽證。”
但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作出粵發改【__________】788號《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的具體行政行為時并沒有告知利害關系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程序嚴重違法。
綜上,被申請人作出的《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__________】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錯誤,應予撤銷。
申請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糾正被申請人的違法行為,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之規定,向貴處行政復議程序要求聽證的申請書,望支持申請人的復議請求。
此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于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31
申請人:___
性別:男民族:漢族出生年月:1974年4月住址:成都市青羊區寧夏街207號電話:__
被申請人: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
申請事由:申請人因對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在20__年12月22日在紅星路出具的編號為的處罰決定不服,特此提出行政復議。
事實與理由:
1、號處罰決定處罰50元扣1分。處罰依據為“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但執行該處罰的警官并沒有證據能證明申請人在當時未系安全帶。并且申請人認為該警官的處罰依據與事實不符。
2、號處罰決定書上對當事人的電話與其他聯系方式
未做詢問,也未填寫該兩欄。由此申請人認為以上的行政處罰所涉及的行政處罰程序不合法。
3、在此次事件中,申請人是在道路上正常行使情況下被警官攔下
處罰的。申請人認為這種處罰方式欠妥,并且有違道法精神。另外在警官要求申請人在處罰決定上簽字時,申請人說是否可不在上面簽字,警官便把此事擱置去處理其他事情,讓申請人在一邊等待。此種做法是否合適?
復議目的與要求:申請人認為該處罰決定1、證據不足。2、行政處罰程序不合法。要求取消以上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出具的號處罰決定。并衷心希望一線警官能切實提高執法水平也在此對廣大交警的辛苦工作表示感謝!
此致
敬禮!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申請人:關琳江
20__年1月9日
關于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32
申請人李小虎,男,漢族,1979年12月21日出生,戶籍安徽省黟縣漁亭鎮汪村行政村李村組,系中山市橫欄鎮尚萊特燈飾電器廠業主。
申請事項:
請求貴處中止申請人請求撤銷《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XX788號)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復議案件的審理。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1月9日,申請人因不服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作出的《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XX788號)具體行政行為向貴處申請行政復議,貴處已正式受理該行政復議案件。在本案審查過程中,中山市政府相關部門就本案所涉事項正與申請人協調,但需要一定時間。為了有效緩解社會矛盾,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申請人特根據《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第(八)項之規定,依法向貴處提出中止行政復議之申請,請貴處予以準許。
此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申請人:
二0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