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廉潔執法工作實施方案
4、重視涉訴信訪。高度重視涉訴信訪工作,完善涉訴信訪機制,加強涉訴信訪力量配備,以化矛盾糾紛為目的,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加大領導和案件承辦負責人包辦力度,實行無縫隙信訪接待制度,引導當事人依法理性表達訴求,最大限度地減少和杜絕當事人越級上訪。同時探索建立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要形解成“黨委政府領導、人大政協支持、相關部門協同”解決信訪的工作格局。
5、大力倡導司法便民。認真制定司法便民措施,建立健全聯系群眾制度,完善信訪、立案窗口建設,出臺便民利民措施,改善服務態度,不斷加強訴訟指導、判后答疑等工作,認真落實首問負責、服務承諾、文明接待等工作舉措,進一步增強與群眾的感情。
(二)強化責任意識,著力拓展司法功能,深入推進社會管理創新。
1、切實加強審判管理,以科學的管理促進司法公正。審判管理是社會管理的一部分。人民法院應當完善案件質量監督管理體系,提高審判效率的案件流程管理體系,努力形成更為科學的審判、執行管理體系。
2、著力推進“三調聯動”,完善訴調銜接的糾紛解決機制。建立司法調解、人民調解、行政調解“三調聯動”機制、促進糾紛多元化解,既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也是基層法院參與社會管理的重要途徑。要把“三調聯動”工作的加強與完善作為民事審判工作的重點抓緊抓好,依托社會法庭,堅持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糾紛解決機制,主動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作配合,推動“三調聯動”機制的完善與發展,運用多種方式、借助多種力量、開拓多種渠道來解決糾紛,使大量的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
3、建立社情民意調查與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機制。積極參與黨委、政府組織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活動,著眼于加強與司法審判相關的社情民意調查,充分聽取群眾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積極順應人民群眾對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把不穩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狀態,防止個體矛盾演變成群體糾紛,防止小事情發展成大事件,防止民事訴求轉化為刑事案件。對在審判工作中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以及涉及多數群眾利益、社會影響較大的審判、執行案件,堅持做到事先進行充分調研論證和風險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及時采取對策,針對可能發生的問題制定工作預案,切實有效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
(三)、強化公信意識,嚴格落實“五個嚴禁”,深入推進公正廉潔執法。
1、著力提升法官素質,開展紀律作風整頓。在全院黨組機關深入開展“內強素質,外樹形象”活動,從著裝上崗、文明用語、禮貌待人等細節入手,開展紀律作風整頓,進一步增強法官的群眾觀念,健全訴訟窗口首問負責、服務承諾、文明接待制度;堅決糾正少數干警在群眾面前居高臨下、盛氣凌人的霸道作風,堅決糾正對群眾訴求置之不理、辦事拖拉等冷硬橫退的現象。充分發揮人民法庭的基礎前沿作用,加大巡回法庭辦案力度,更好地方便群眾訴訟;深入開展走訪活動,了解社情民意,傾聽群眾呼聲,密切與人民群眾的溝通、聯系;建立健全領導干部教育、管理、監督機制;加強黨風廉政教育,提高干警廉潔意識;健全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制度,認真落實“廉政監督員”制度,定期召開民主生活會開展自查自糾,找準領導班子建設中的癥結,及時整改;確保公正廉潔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