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院院長競聘上崗實施方案
七、任職與任期
(一)任職實行聘任制。任職人員應簽訂聘任合同,合同簽訂按《臨滄市事業單位聘用制暫行辦法》規定辦理。
(二)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進行考核評議測評,如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三)實行任期制,任期為3年,試用期計算在任期內,任期滿后重新進行競聘上崗。
(四)縣衛生局將進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競爭醫療衛生單位負責人任期目標責任制,加強任期管理和考核,并認真應用好考核結果。
八、競爭上崗紀律要求
(一)嚴肅干部人事紀律,堅決防止和糾正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嚴禁各種非法組織活動,對違反紀律規定的,按照有關法律和規定嚴肅處理。
(二)高度重視鎮衛生院院長競聘上崗工作,充分依靠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競聘上崗工作的各個環節必須置于干部群眾的監督之下,提高競聘上崗工作的透明度,落實干部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和監督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