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關于實行村干部述職述廉制度的實施方案
(11)是否有參與宗族宗派紛爭,煽動和組織村民集體上訪以及參與色情、賭博和封建迷信活動的情況;
(12)是否有瞞報村級收入、脫離“村財鄉管”監督的情況;
(13)是否有在計劃生育工作中利用職權弄虛作假、包庇縱容他人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情況;
(14)是否有工作作風粗暴,態度蠻橫,在村務管理中侵害群眾利益的情況;
(15)廉政承諾。
四、述職述廉的方法和步驟
村干部述職述廉工作由鎮黨委負責組織,鎮紀委具體實施,每年開展一次,時間一般安排在每年的第四季度。
1、述職述廉前的準備工作
(1)撰寫述職述廉報告
述職述廉對象結合工作實際,對照廉潔自律有關規定,認真總結,實事求是撰寫個人述職述廉報告,并在大會召開一周前將述職述廉報告送鎮黨委、紀委審核。
(2)確定并通知參會人員
參加村干部述職述廉大會的人員原則上為:本村全體黨員、各村民小組長、本村鄉鎮以上人大代表、群眾代表。參會人數根據述職述廉對象所在行政村的總人口數確定,最少不得少于40人。
2述職述廉大會的程序及要求
(1)個人作述職述廉報告。述職述廉對象逐一進行述職述廉,報告履行職責和個人廉潔自律情況。
(2)代表質詢。參加會議的人員根據述職述廉對象的報告內容提出質詢或發表意見,述職述廉對象應按職責分工作出解答。
(3)民主測評。向參會人員發放民主測評表,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對述職述廉對象履行工作職責和廉潔自律情況認真開展民主評議,提出意見和建議。履行工作職責方面分“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檔次;廉潔自律情況方面分“好”、“較好”、“一般”、“差”四個檔次。
(4)公布測評結果。將測評結果進行統計匯總,在大會上當場公布。
3、整改要求
(1)群眾反映的意見建議進行梳理,原汁原味反饋給述職述廉對象,述職述廉對象認真負責地作出解釋和說明,并制定整改措施。
(2)將述職述廉報告、測評結果、整改措施及處理結果在村務、黨務公開欄中公開。
(3)獎勵懲處。根據測評結果,鎮黨委政府對述職述廉對象予以獎勵或懲處。
(4)發現述職述廉對象有明顯違紀違規情況的,由鎮紀委調查核實。
(5)述職述廉報告、測評結果等材料歸入本人廉政檔案。
五、有關要求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開展村干部述職述廉工作是新形勢下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者的有效方法,是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提高群眾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的有效途徑,是進一步密切黨群干群關系、加快農村經濟發展的有效手段,是推動工作、切實解決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的有效措施。各村黨支部、村委會要統一思想,充分認識開展村干部述職述廉工作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和認真對待村干部述職述廉工作,絕不能敷衍塞責,馬虎對待。
2、加強領導,精心組織。鎮黨委成立以徐興龍為村干部述職述廉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陳勇、李文明為副組長,張榮昌、羅松、李小平、許小劍、楊民、邱黨生為成員的工作機構。由鎮紀委書記李文明具體分管,辦公室設在鎮紀委辦公室內,并組織實施。要求各村委會也要相應成立工作機構,并抓好落實。
3、鎮紀委要求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認真做好活動的籌劃、實施、協調和督查工作,嚴格把好述職述廉報告關、參會人數量關和參會人員資格審核關,切實防止走過場。各村必須結合實際,制定相應的實施辦法,抓好管轄范圍內村干部述職述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