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局開展赴基層轉變作風服務群眾活動實施意見
3.強化矛盾排查調處。加大歷史遺留問題的解決力度,指導和幫助基層排查信訪、宗教、安全、治安等方面的突出問題,切實減少集體訪、越級訪和重復訪。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實際困難和問題,要一一進行梳理,認真答復,落實責任加以解決,避免引發新的上訪,切實把矛盾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切實加強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依法打擊各種犯罪活動,切實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要認真解決;對重大的矛盾糾紛和群眾越級集體訪的要案,要落實領導包案處理,并一包到底。逾期不能辦結的,要書面說明原因。對領導包案制度落實不到位,導致發生群眾集體越級上訪或激化矛盾的,要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
4.落實為民辦實事承諾制。對查擺出的問題和為民辦實事項目,做到“四明確兩承諾一公開”,即:明確內容、明確目標和辦理時限、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明確具體落實措施,在服務對象、群眾中做出承諾,通過群眾義務監督員、設立監督信箱等形式,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及時公開問題解決及辦實事進展情況,切實把開展活動辦成群眾滿意工程。
(三)轉變作風、服務民生階段(5月1日-8月30日,為期四個月)
1.推進黨員干部與群眾“牽手行動”。每名領導干部牽手幫扶一戶以上的困難群眾家庭,單位其他干部每人也要聯系一戶困難戶,及時關心牽手幫扶對象在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困難,在精神和物質上給予扶助和支持。同時,以“六個一”工作為抓手,確保活動扎實有效。
2.深入開展“集中整改月”活動。針對查擺出的問題,按照整改方案重點解決好突出問題,多為人民群眾辦一些看得見、摸得著的實事。特別要解決好保發展、保民生、保穩定方面的突出問題。對群眾反映的有關政策落實和生活困難問題,要進行梳理,要及時研究解決。對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要統一匯總,提出建議后向縣委、政府匯報,根據縣委、政府的部署要求抓好督促落實。對于本單位職責權限外的問題,要及時向縣委、政府報告或向有關職能部門反饋,并跟蹤掌握問題解決情況,做到有“反映”就有“回應”,堅決杜絕“事不關己”的現象發生。其次,對涉及多個部門和單位的問題,要加強協調、整合資源,采取上下互動、左右聯動的方式加以解決。解決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盡力而為,量力而行。3.全面開展集中整治工作。把深入摸排貫穿始終。開展反恐嚴打斗爭,嚴厲打擊三股勢力,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要加強重點人員、閑散人員和“三無”人員的教育管理工作,落實管理責任。治理非法宗教活動,大力整頓、依法查處利用宗教干涉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等26種非法宗教活動。打擊反動宣傳活動,開展好以打擊政治性宗教類非法出版物為重點的“掃黃打非”行動,加強法規教育,健全信息網絡,凈化文化市場。4.全面深化“民生建設年”活動。在每個階段確定一周作為“民生服務周”,要結合實際,統籌計劃,分批次安排干部赴基層服務民生,保證每名干部都能參加一次“民生服務周”活動。單位要堅持將“民生服務周”、走訪服務群眾工作貫徹活動始終。單位結合具體業務,認真抓好富民安居、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集中力量完成民生投資目標任務,全力辦好群眾熱盼的住房難等方面的民生項目,以辦實事工作的推進水平,檢驗干部下基層轉變作風服務群眾活動的成果。要堅持現代文化引領,認真組織開展文化惠民活動,加強文化基礎設施建設,豐富群眾精神文化生活,用現代文化占領基層陣地。要結合服務對象實際,提出并落實一批新的民生項目,確保各族群眾普遍受益、得到實惠,各族群眾生產更加舒心、生活更加殷實、心緒更加順暢,團結穩定、和諧發展的主旋律更加響亮。5.扎實推進“基層組織建設年”活動。要按照基層組織建設年活動實施意見的要求,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提升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力、提升基層黨組織的基礎設備、提升黨員隊伍的身心活力,充實加強基層工作力量、強化基層黨員干部培訓、改善基層干部工作生活條件、建立激勵保障機制等方面取得新突破。要把服務群眾、做好群眾工作作為基層黨組織的核心任務和基層干部的基本職責,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推動每個黨員都參與進來,推動先進的發揮示范作用、推動一般的爭先進、推動后進的趕先進。(四)建章立制、鞏固提高階段(9月1日-10月中旬,為期一個半月)。1.建立長效機制。要圍繞轉變作風服務群眾活動,根據基層反映的情況,結合形勢任務發展,認真總結推廣經驗,將行之有效的做法形成工作規范,認真制定和完善服務群眾、為民辦事的工作制度,要建立完善經常性走訪聯系群眾工作機制,著力搭建聯系群眾、體察民情的新平臺,推動走訪聯系群眾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要增強制度機制的完整性和科學性,形成一批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長效機制,不斷鞏固和擴大活動成果。2.加強監督評價。縣委組織開展“三查三看”活動,采取座談交流、問卷調查、網絡或電話溝通等靈活多樣的方式,清查各級黨組織承諾的事項解決了多少,看群眾滿意不滿意;清查正在辦理的項目有多少,看措施得力不得力;清查未啟動的項目有多少,看條件成熟不成熟,從而確保承諾事項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3.形成一批調研成果。組織干部在赴基層轉變作風服務群眾活動中,要圍繞如何做好新形勢下群眾工作、如何提升機關在解決民生問題的執行能力、如何帶動和促進基層發展、如何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等重點,積極探索研究,形成調研報告。調研報告要符合鄉(鎮)、村(社區)發展實際、貼合基層工作實際,在體現出理論性、前瞻性的同時,也要具有針對性、實踐性和可操作性,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依據。(五)檢查驗收、總結表彰階段(10月中旬-11月初,為期半個月)以“干部作風轉變、服務群眾滿意”作為檢驗活動成效的根本標準,將黨員干部赴基層轉變作風服務群眾活動納入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對單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全面檢查考評,認真總結工作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經驗,不斷鞏固和擴大活動效果。四、工作要求(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建設局成立黨員干部赴基層轉變作風服務群眾活動領導小組,在縣委、政府領導下開展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對活動的具體指導。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有關問題,通報情況,共同督查落實。黨政領導是開展活動的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班子成員要齊心協力共同抓,黨員干部是直接責任人,要高度重視,扎實推進,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的良好格局。(二)配強力量,明確任務。赴基層黨員干部的主要任務是:宣傳自治區第八次黨代會和地委、縣委(擴大)會議精神,做到家喻戶曉;推進民生建設年、基層組織建設年、宣傳思想文化基層建設年各項工作任務落實;了解黨的惠民政策、加強基層基礎工作、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和平安創建各項措施落實情況;傾聽群眾呼聲,了解群眾意愿,反映群眾訴求,集中群眾智慧,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排查影響和諧因素,協助調解矛盾糾紛;總結推廣基層群眾實踐創造,引導基層黨組織理清發展思路,破解發展難題,推進高起點、高水平、高效益發展。(三)嚴明紀律,轉變作風。廣大黨員干部要帶頭提高思想認識,把轉變作風、服務群眾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作為踐行黨的根本宗旨的集中體現,帶著深厚的感情做好群眾工作,竭盡全力解決他們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領導干部要帶頭轉變作風、帶頭深入群眾、帶頭宣傳群眾,輕車簡從不擾民、服務群眾不添負。少數民族領導干部要充分發揮自身特殊優勢,深入到基層一線,有針對性地做好群眾工作,特別是涉及民族、宗教領域的工作要表明態度、亮明觀點,敢打頭陣、敢于擔當,旗幟鮮明做好工作。(四)嚴格督查,加強指導。要結合部門實際,分階段作出部署。建設局成立專門督導組,定期不定期對開展活動進行督查或明查暗訪,及時總結經驗和發現問題,提出工作建議,促進活動健康有序開展。堅持考核考評與群眾滿意度測評相結合,堅決防止一般化、一陣風、圖形式、走過場現象發生,務求取得顯著成效。(五)加大宣傳,營造氛圍。要高度重視此項活動的宣傳工作,充分依托廣播、電視等媒介,開辟活動專欄進行宣傳。及時向縣轉變作風服務群眾辦公室報送活動實施方案、信息簡報,反映活動中的新成效、新情況和新問題,特別是要大力宣傳各級干部轉變作風服務群眾好做法,推出一批先進典型。要切實加大對外宣傳力度,努力營造轉變作風服務群眾活動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