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局服務承諾制活動實施方案
4、公開示諾(2012年1月5—7日)。通過農業局信息網、文件和公示欄等形式對全委黨員確定的承諾內容進行公示。
5、認真履諾(XX年12月26日—2012年11月30日)。黨員要以實際行動積極主動地履行承諾,按照承諾的時間、內容要求嚴格兌現,確保承諾事項落實到位。在履行承諾中如遇到困難和問題,要及時向黨支部匯報,支部要切實幫助解決,為黨員兌現承諾創造條件。
6、定期評諾(XX年12月30日前)。黨支部每半年召開一次黨員承諾工作例會,對全局黨員履行承諾情況進行一次督促檢查,及時掌握所承諾事項的落實情況,并造冊登記。12月份,采取黨員評、群眾評、組織評相結合的辦法,對全委黨員服務承諾落實情況實行考評,并公開考評結果,考評結果作為個人評先選優的主要依據。對承諾事項需要較長時間完成的,需說明情況可延至下一年度;對因客觀原因沒能兌現的承諾,要向群眾解釋原因,得到群眾諒解。黨支部對本單位開展黨員承諾制活動情況要進行總結,對履行承諾好的黨員進行表彰,對無故不履行承諾的黨員進行通報批評。
六、有關要求
1、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市農業局“黨員服務承諾制”活動領導小組。組長:鄒獻明;副組長:吳翀;成員:毛朝輝、熊浩煒、甘永年、晏文武、易勇波、胡小燕、曾祥文、陶清松、于凱然。
2、落實工作責任。要完善配套規章制度,健全管理機制,設立黨員服務承諾制工作監督電話和黨員評議箱,接受群眾的各項建議和意見,做到有諾必踐,保持和維護承諾制的嚴肅性。
3、加強教育培訓。要著眼于增強黨員服務意識、責任意識和履行承諾能力,加強對黨員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不斷提高全委黨員素質,為開展公開承諾制度創造條件。
4、營造活動氛圍。要廣泛利用各種宣傳工具,大力宣傳推行黨員服務承諾制的目的意義,報道活動中出現的好做法、好經驗和好事跡,廣泛調動全委黨員參與活動的積極性,真正使活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