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發展文化產業實施方案
2.建水發展文化產業應遵循的原則
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相統一的原則。文化產業是一種特殊的精神文化產品,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文化市場的經濟效益日漸顯現,文化產業對市場經濟的拉動作用越來越明顯,文化進入市場,正在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因此,發展文化產業既要遵循黨的文化方針,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第一位的原則,也要遵循市場經濟和文化藝術發展的客觀規律,尋求與經濟效益的最佳結合點,實現兩者的相互統一。
發揮優勢,突出特色的原則。抓住特色,就抓住了生存權與主動權。在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大背景下,文化產品沒有特色,文化產業就無從發展。因此,應從自身實際出發,選擇最具特色和市場前景的文化產業項目進行開發,發展優勢產業。
重點突破,整體推進的原則。不同的民族和地區,都有著自己的獨特文化,在發展文化產業的初期,應以自己的特色文化為重點,先在重點領域內實現突破,起到輻射和帶動效應,進一步促進其它產業的良性成長,最終實現文化產業的全面發展。
遵循市場規律,恪守文藝規律的原則。任何一個產業的發展,都應遵循市場經濟規律,文化產業的發展也不例外。發展文化產業的最終目的是使大部分文化形態尤其是經營性文化產品進入市常因此必須遵循市場經濟規律,按市場法規運作,發揮市場對文化產業的調節作用,使文化產品適應社會的需要。
開發與保護相結合的原則。在文化產業的發展中要堅持對文化資源的嚴格保護、合理開發和永續利用,既要將豐富的歷史文化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又要注意保護文化生態環境和歷史文化資源使其不受破壞。
以人為本的原則。發展文化產業要以人為本,一方面是要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文化生活質量,促進人的自由與全面發展,提高人的綜合素質,這是發展文化產業的根本目的;另一方面,文化產業要得到充分發展,就必須發揮人才資源優勢,充分合理地利用人才這一無形資產,調動人才的積極性,用其所長,才能加快文化產業建設的步伐。
3.發展文化產業的總體目標
通過五年的努力,初步形成一個投資多元化,特色鮮明,結構布局合理,設施齊全,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顯著的開放的文化形態體系,發揮文化對三個文明建設、增加全縣綜合經濟實力的積極作用。
三、發展文化產業的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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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建水民族文化資源豐富,在紅河州具有一定的特色和份量,在地理位置、交通等方面占有一定優勢,發展文化產業有著良好的基矗按照州委、州政府提出的建設“建水歷史文化名城區”的要求,根據建水的地域特點,建水應著重發展以下文化產業:
(一)文化旅游業
建水旅游業的發展已被定位為“紅河州龍頭旅游城市”、“云南省重點旅游城市”和“國際旅游城市”,旅游業的發展正在逐步成為建水第三產業中的支柱產業。建水旅游業的發展應按照“依托旅游資源,拓展文化內涵,打響城市品牌”的思路,以建水特有的文物古跡、人文習俗、民族風情和區域文化為核心,來帶動飲食、住宿、商業、娛樂等相關產業的發展,加強文化與旅游的結合,以文促旅、以旅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