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村委會換屆選舉實施方案
③村會計報告村財務收支情況。
④通過村換屆選舉工作方案。
⑤確定選舉日(4月6日)。
⑥推舉產生總監票、監票、唱票、計票人員。
⑦決定投票方式與地點。
5、制作《海選票》、《選民證》、《委托投票授權書》。
第二階段,選民登記階段(時間:~年3月12日至16日,共5天)
主要工作和要求是:
1、選民登記是指村選舉委員會按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對“凡年滿18周歲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依法剝奪政治權利的除外)的村民參加選舉資格的確認。
2、選民由戶籍所在地的村選舉委員會進行登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由經常居住地的村選舉委員會進行登記,但不得重復登記:
(1)戶口遷出本村但仍在本村居住并履行村民義務的原本村村民。
(2)結婚后居住在配偶所在地的村,但戶口尚未遷入,本人同意在配偶所在地的村進行選民登記的。
(3)因其他原因不在戶籍所在地登記的(本情形應同時滿足下列條件:在本村有居住條件,包括分配的住房或經濟合法手續自己建房和買房的;在本村有穩定的職業和基本經濟收入;履行相應的村民義務;居住兩年以上。)
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選舉權利的,經村選舉委員會確認,不列入選民名單。
3、選民名單應當在選舉日的20日以前張榜公布。對公布的選民名單有不同意見的,可向村選舉委員會提出。村選舉委員會應當在選舉日前作出解釋或調整。因故推遲選舉30日以上的,應當對選民名單進行核實,并根據異動情況予以調整,重新公布。
4、選民名單公布后應及時頒發《選民證》和《委托投票授權書》。
第三階段,提名候選人(時間:~年3月17日至29日,共13天)
主要工作和要求是:
1、“海馴提名候選人
村委會成員候選人的產生由“海馴直接提名。一般定為3名(即主任一名,委員兩名,可根據實際情況需要可在其中設立副主任職位)。因此,候選人的提名是選舉工作中關鍵的一步,是直接顯示選民的選舉意向,對選舉成敗有決定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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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提名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委員候選人實行“海馴,分職務提名、按得票數多少直接產生候選人。即:由村選舉委員會召集本村過半數選民以無記名投票方式提名,或者以村民小組為單位召集本組過半數選民分職務,以無記名投票方式提名,以得票數多少確定。
村選舉委員會召集選民提名,應當在提名當日公開計票,當場宣布提名結果并公布;以村民小組為單位召集選民提名的,提名結束,由選民推薦3名以上代表當眾密封票箱,并隨即將票箱護送至村選舉委員會指定的計票地點,于提名當日集中公開計票,當場宣布提名結果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