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居民住房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實施方案
為了認真做好“6.20”以來暴洪災害農村居民住房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根據省、市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通過兩年時間,從xx年8月到xx年8月全面完成農村居民住房恢復重建工作,使受災群眾住上符合規劃標準、安全可靠、經濟適用、功能齊全、設施配套、美觀漂亮的永久性住房。
二、工作原則
㈠堅持安全、經濟、實用、省地的原則;㈡堅持科學規劃、分類指導、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建新還舊、群眾自建、政府補助、分步實施、有序推進的原則;㈢堅持立足當前、兼顧長遠、體現特色、保護環境的原則;㈣堅持公正、公平、公開、透明的原則。
三、資金籌集和補助標準及辦法
(一)、重建維修資金來源: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補助資金;重建維修的主體是受災農村居民。應鼓勵群眾自力更生,生產自救。同時,通過政府補助、鄰里互助、幫工幫料、社會捐助等形式,動員全社會力量幫助受災群眾重建維修住房。重建維修要結合農村民居防洪、防震安全工程、生態文明、新農村建設、農村危房改造、地質災害民房搬遷、扶貧整村推進、異地扶貧搬遷、農村飲水安全和沼氣建設等支農惠農項目的實施,統籌各類項目資金捆綁使用。
(二) 重建補助標準原則上每戶補助x萬元,維修戶每間補助xx元,每戶最多補助維修x間即xx元,結合農戶住房受損程度和家庭經濟情況,并適當考慮家庭結構,通過村評議小組評議,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張榜公示;鄉鎮政府審核、抽查并張榜公示;縣民政局審批并公示的程序實行分類補助,不得搞平均分配。
(三)重建維修補助資金按照,現金一戶一折,分步支取使用”的原則,實行一次定標,分步給付的辦法,由鄉鎮出具重建戶花名冊和身份證號碼,并與信用社簽訂《災后重建補助資金發放管理協議書》(一式三份),在信用社統一辦理災后重建補助資金專用存折。由戶主或家庭成員領取,并簽字蓋章,他人不得代領。
1、重建標準及資金補助辦法:建房戶按照鄉村統一規劃、統一設計、按進度拆除危房與鄉鎮政府簽訂《災后農村居民住房重建協議書》(一式三份)后預付補助資金的20%;整平地基,毛石基礎,打地圈梁后,兌現補助資金的30%;完成主體工程經質量進度檢查組驗收合格后,兌現補助資金的30%;剩余20%補助資金待房屋建成驗收合格,并健全檔案、照片等資料后全部付清。
2、維修加固標準及資金補助辦法:所有房屋維修工程必須按照鄉、村統一規劃、統一標準,高起點、高質量進行加固維修,本著安全、實用、美觀大方的原則,與村容村貌亮化相結合。要求大門大窗,水泥地板,抹平墻面后室內外墻體粉白,打頂棚、吊檐板,室外墻裙并勾地角線,打水泥臺階,房頂要求用磚壓脊,整理四帶,在xx年底前完成,補助資金分兩次發放,按照鄉村統一規劃設計和具體要求,在10月低前,完成外墻和屋頂處理的,經戶主申請、村組驗收、駐村干部核實后給付第一批補助資金1500元;11月底前全面完成維修加固工程,經本人申請,村組驗收,駐村干部簽字核實,上報鄉(鎮)驗收合格,并健全檔案手續后,兌現剩余補助資金。
四、重建規劃選址與住房設計
農村住房重建應根據各村自然地理條件和村鎮總體規劃,與生態文明、新農村建設、農村危房改造、小城鎮建設、旅游產業開發、移民搬遷、扶貧開發、農居防洪、防震安全工程建設和人居環境治理相結合,徹底改變高、大、空等不實用的住房環境,改變落后的生活方式,科學規劃,合理選址。
(一)因滑坡、泥石流等需異地整村(自然村)搬遷的,要因村施策,制定重建規劃和方案,在廣泛征求村民意見,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通過后,報縣災后重建領導小組審批。
(二)農村零星住房重建
1、鄉(鎮)政府所在地重建的要結合小城鎮建設要求,立足長遠,科學規劃,經縣建設部門審核后報縣災后重建領導小組審批。
2、公路沿線重建要長遠規劃,充分考慮交通事業發展的需要,原址重建的,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盡可能遠離公路; 選址新建的根據“公路兩側建筑控制區省道不少于15米、縣道不少于10米、鄉道不少于5米”的要求,制定重建規劃和方案,按照管理權限分別經縣公路、交通部門審核,報縣災后重建領導小組審批后實施。
3、河道兩側重建要按照河道管理的有關要求,制定規劃和方案,經縣水務部門審核,報縣災后重建領導小組審批后實施。
4、旅游景區災后重建要與旅游景區建設規劃相銜接,制定重建規劃和方案,報縣旅游局審核,報縣災后重建領導小組審批后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