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水文系統“三查三保”活動實施方案
(三)深化整改、建章立制(10月—12月)。各單位要對照清單臺賬,逐條細化整改措施,逐條明確整改責任,逐條跟蹤整改落實,確保形成具體的可檢查、可量化、可實錄的整改成果。要不等不靠,主動作為,即查即改、立行立改,積極應對、妥善處置發現的問題,爭取工作主動。要堅持把整改具體問題與加強制度建設緊密結合,形成既管當前又管長遠的制度保障體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在水文局“三嚴三實”專題教育領導小組的統籌領導下,成立由潘和原為組長,江、王、沈為副組長,各處室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三查三保”活動專項領導小組,局“三嚴三實”專題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具體協調督促推動。各勘測局、各處室一把手要親自抓、負總責,大力推動活動有序有效開展。各勘測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相應領導小組,明確責任分工,加強上下聯動,共同推進“三查三保”活動順利進行。
(二)開展督查抽查。將“三查三保”活動開展情況,作為全省水文建設督導工作的重要內容,省局成立6個督導組,分別由局班子成員任組長,各督導組要切實負起責任,適時開展集中督查。各督導組分片劃分如下:潘(安陽、焦作、鶴壁)、原xx局長(鄭州、開封、商丘)、江副局長(新鄉、濮陽、濟源)、岳副局長(信陽、駐馬店、漯河)、王總工(南陽、洛陽、三門峽)、沈主任(周口、許昌、平頂山)。在第二階段,采取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召開座談會、明查暗訪等多種形式,重點督查各級各單位“三查三保”活動和初步整改情況。在第三階段,于年底前再進行一次集中督查,采取對表交賬方式,重點督查各級各單位整改措施落實、矛盾問題化解情況。同時開展重點抽查,對重點單位、重點部位,定期不定期隨機查訪,促進活動深入開展。
(三)強化責任追究。實行責任倒查和責任追溯,堅持誰檢查誰簽字,誰整改誰負責,對查不出存在問題或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時不到位并造成嚴重后果的,既要追究單位責任,也要追究部門責任和分管領導責任。要搞好宣傳引導,注重營造有利于活動開展的良好輿論氛圍,各處室和督導組要明確一名同志為信息聯絡員,及時向局“三嚴三實”專題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活動開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