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教師輪崗交流實施方案(精選8篇)
校長教師輪崗交流實施方案 篇1
為了深入貫徹,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建立符合我校特點的教師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師輪崗交流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切實解決我鎮偏遠地區學校教師缺編、各小學教師資源配置上的結構性矛盾,優化教育資源配置,實現教育資源共享,促進海口鎮小學教育公平和均衡發展,不斷提升辦學水平和效益,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經研究,制定大觀區海口中心學校教師輪崗交流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辦好每一所小學和關注每一個學生健康成長為宗旨,以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為根本任務。立足我校實際,建立和完善教師輪崗交流制度,促進教師資源均衡配置,實現教師隊伍管理上的創新與突破,積極推動我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則
按照“以人為本、統籌兼顧、增強活力、和諧穩定”的工作要求,實現“資源共享、協調發展”的原則,做到三個結合,即: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教師年度工作考評和獎懲機制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教師評優、晉級、職稱聘任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校長、主任隊伍管理相結合。
三、組織領導
成立大觀區海口中心學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江振霞副組長:劉晗昭汪長生馬永生成員:朱慶鋒馬劉杰何傳劍黃平江劉純斌設立大觀區海口中心學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辦公室辦公室主任:汪長生(兼)
四、實施辦法
(一)輪崗對象
海口中心學校在編(除外單位借調的)在崗、在現任教學校服務已滿3年的專任教師,均為輪崗對象。其中下列人員不作為輪崗交流對象:
1、年齡男55周歲以上,女50周歲以上的專任教師。
2、身體殘疾或長年病假的教師(以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經區教育局批假為準)。
3、中層管理干部、教導主任輪崗交流方案另行制定。
(二)輪崗交流措施
1、競聘小學高級教師職務的教師,必須有在培文小學、保嬰小學、引河小學、義湖小學其中之一學校任教2年的經歷。(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不受此項限制)
2、小學高級教師崗位10級晉升9級,9級晉升8級;必須有在培文小學、保嬰小學、引河小學、義湖小學其中之一學校任教2年的經歷。(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不受此項限制)。
3、從20xx年開始,我鎮小學教師評先進、優秀等,必須有在培文小學、保嬰小學、引河小學、義湖小學等偏遠學校任教經歷。
4、從20xx年開始,中心學校將從公用經費和績效工資中提取相應部分,用于在偏遠學校任教而家不在任教學校所在村的.教師生活、交通補貼。
5、超編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發放按中心學校績效工資方案執行。
6、從20xx年開始,新任命的校長、主任必須有在偏遠地區任教2年以上的工作經歷。
7、從20xx年開始,新分配的教師全部到培文小學、保嬰小學、引河小學、義湖小學等校任教。服務期為3年。
8、到偏遠地區學校輪崗交流任教時間為2年。中心學校與輪崗交流教師簽訂輪崗協議,輪崗交流結束后由中心學校統一安排。(原則上愿意回原校任教的安排到原校)
五、工作要求:
1、各校要加強領導,提高認識、精心組織,服從全局安排。
2、有關人員要積極參與,爭取機會,提高自我,為我鎮小學的均衡發展作出貢獻。
3、派出學校要加強與接收學校的溝通與協調,了解輪崗交流教師的工作、學習等情況,及時給予關心和幫助,使其能夠思想穩定、工作安心。
4、輪崗交流教師的工資關系不變,年度任職考核和教師工作量化評估由接收學校負責進行。
5、所有涉及到的輪崗人員都必須按要求準時到崗盡責,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臨時人員頂崗。凡不服從組織調配,超過一周拒不到崗的,將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予以批評教育;超過半個月時間拒不到崗的,按自動離職處理,上報教育局予以除名。
6、各校校長是實施教師輪崗交流機制的第一責任人。凡對輪崗制度不落實、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的,將追究學校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7、從20xx年開始,每年的7月海口中心學校受理教師輪崗交流申請。8月編制海口中心學校崗位設置方案。
校長教師輪崗交流實施方案 篇2
根據《關于東麗區中小學教師校級領導干部交流輪崗工作的意見》(津麗教〔20xx〕17號)和《市教委關于進一步深化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輪崗改革的通知》(津教教師函〔20xx〕14號)文件精神,結合推進落實“區管校聘”工作要求,制定教育系統20xx—20xx學年度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服務和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為目標,以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為核心,創新教師隊伍管理的體制、機制,通過科學有序流動,調整、優化師資資源配置,縮小骨干教師在中心與薄弱(偏遠)校際之間分布上的差距,促進各學科師資配備基本滿足學校教育教學的需要,增強教師隊伍活力,形成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適應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教師隊伍,為辦好東麗區人民滿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原則
開展教師交流輪崗工作要堅持合理流動、師資均衡、資源共享、立足長遠、統籌兼顧的原則,促進教師由超編學校向缺編學校流動,由優質學校向薄弱(偏遠)學校流動,達到一名優秀骨干教師帶動一批青年教師的效果。
三、實施辦法
(一)交流范圍
所有教學單位,包括中小學(含育才中學)、幼兒園、少年宮、教師發展中心、職教中心。
(二)交流形式
1.調動交流(人事、工資關系隨人到受援學校)。
調動原則:申請調動人員所在學校原則上是超編單位或是學科結構性富余的單位,且工作滿五年以上,有合理的調動理由;調入單位須是缺編單位、急缺學科教師或專業人員;工作不滿5年的教師、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的教師,學校和教育局不受理調動申請。
2.優秀骨干教師的交流。
3.超職數聘任人員的交流。
4.中心地區的學校根據教師職稱晉升條件,有計劃的選派符合條件的教師到相對薄弱(偏遠)學校頂崗任教交流。
5.集團化辦學學校之間的交流。
6.學校之間的學科對等交流。
(三)交流期限
教師交流輪崗(調動交流除外)工作一般為兩學年,交流期滿后回原學校工作。20xx-20xx學年度交流的教師本學年度延續交流任教。
(四)交流程序
1.交流教師條件
以20xx年8月底為時間節點,凡男50周歲以下、女45周歲以下,且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教6年及以上的教師。
2.交流比例要求
本校應交流教師人數為符合交流條件人數的20%(見點就入),應交流教師中的骨干教師人數為應交流教師人數的50%(見點就入)。
3.測算交流人數
各校統計本校骨干教師情況,骨干教師稱號的范圍是20xx至20xx年經過認定的骨干教師稱號;按照交流比例要求,將測算人數及推薦人選填入《20xx-20xx學年度教師交流輪崗推薦表》;嚴格按照滿教學工作量測算,上報學校的需求學科和富余學科情況。
4、教育局人事科匯總后,按照交流輪崗比例要求,結合各校學科需求情況,作出交流輪崗安排。
(五)交流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
教師交流期間,獎勵性績效工資由接收學校發放,工資關系仍在派出學校,仍享受派出學校的其他福利待遇。
(六)交流期間的考核工作
交流期間交流教師由接收校負責日常考勤和考核,如實上報《東麗區教育系統交流教師工作月報表》和年度綜合考評資料。派出學校要嚴格按照接收學校提供的考勤、工作考核情況,落實相關待遇。
交流教師在交流期間每月病、事假累計達到10天及以上,接收學校要將情況上報人事科,人事科將視情節決定該教師是否繼續交流。
派出學校和接收學校的主要負責人如實上報交流教師的工作情況,不準瞞報漏報,一經發現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雙方學校主要領導的責任。
交流教師在交流期間必須嚴格遵守所在學校的各項紀律要求,服從所在學校的工作安排。對不服從接收學校考核管理的交流教師,教育局責成派出學校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條例》作出相應的處分。接收學校要做好交流教師所有材料整理存檔工作,以備上級部門的檢查。
(七)建立激勵機制
將教師交流經歷和業績作為教師評優、評先、晉升職稱等優先考慮的重要依據。
四、工作要求
(一)嚴格按照程序進行測算與推薦工作
各學校要對學校教師隊伍進行分析梳理,召開行政會研究決定推薦人選,填寫《20xx-20xx學年度教育系統教師交流輪崗推薦表》,上報人事科(本校教師的交流意向只作為參考,不作為最后交流的去向)。
(二)嚴格落實交流比例要求
按照測算出來的應交流人數和應交流人數中的骨干教師人數上報推薦名單。推薦的骨干教師必須是在人事科備案注冊的教師(附件1的名單)。上一學年度的交流輪崗教師繼續交流,計入本學年度學校推薦名單,按今年新的測算比例要求,人數不足的學校再補充新的推薦人選。
嚴格按照市教委對義務教育學校的要求,凡義務教育學校,無論超編校還是缺編校,必須嚴格按照“兩個比例”要求完成推薦交流輪崗推薦工作。
(三)推薦的交流輪崗教師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適當放寬條件。
(四)上報的數據要實事求是,不準弄虛作假,一旦查出將追究單位主要領導的責任。
(五)為保證交流輪崗分配工作順利進行,新學期開學前交流輪崗教師能夠按時到崗,各單位要按規定時間將需要上交的材料上報人事科(交流范圍內的所有單位必須上報)。
1.上報形式:電子版通過QQ傳給人事科,文件名格式為單位編號+單位名稱+附件名;紙質版蓋學校公章,主要領導簽字,標注學校編號。
2.需要上交的材料:東麗區骨干教師情況統計表、20xx-20xx學年度教師交流輪崗推薦表、20xx-20xx學年度學科需求與富余情況統計表的電子版和紙質版。
校長教師輪崗交流實施方案 篇3
為貫徹落實《中共山西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山西省教育廳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于加快推進義務教育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見》(晉教師〔20xx〕14號)、《山西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于轉發的通知》(晉教師函〔20xx〕31號)等精神,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促進校長、教師交流制度化、常態化,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現就推進大同市20xx年度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國、全省、全市教育大會精神,以實現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為目標,按照“統籌兼顧、均衡發展、因地制宜、以人為本、科學規范、積極穩妥”的原則,著力構建科學、規范、有序的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機制,優化教師資源配置,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增強教師隊伍內在活力,縮小城鄉、區域、校際之間師資差距,促進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質量。
二、交流范圍
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
縣域內以優質學校為龍頭,分別聯合周邊農村學校、薄弱學校,形成若干個片區(學區、盟區),實行教師在片區(學區、盟區)內學校間交流。鼓勵城區學校教師跨片區交流。校級領導一般在縣域內交流。有鎮區和鄉村學校的縣(區),以城鄉學校之間交流為主;沒有鄉村學校的市轄區,以優質學校和薄弱學校之間的交流為主;鄉鎮范圍內以中心小學與村小學、教學點交流為主。在此基礎上,不斷完善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機制,逐步擴大交流范圍。
三、交流對象
1、凡男50周歲、女45周歲及以下,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職滿6年及以上的校長(含其他校級領導),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教滿6年及以上且完成一輪教學任務的專任教師為應交流對象。校長的交流按照管理權限由主管部門確定。教師每年交流人數要達到應交流對象總數的10%以上,其中每年參與交流的特級教師、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骨干教師、縣級以上模范(優秀)教師以及中高級教師要達到應交流對象總數的20%以上。同一學校級領導每次交流人數一般不超過校級領導總人數的30%。
2、在山區、丘陵地區農村學校任教滿9年或在條件更為艱苦的邊遠農村學校、教學點任教滿6年的教師,自愿繼續留校任教的,應尊重本人意愿,視為具有交流經歷。
3、處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師或患病并經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定醫院診斷不宜交流的教師,在校內公示后,可暫不交流。學校傳統項目、特色課程的領銜教師經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可暫不交流,但延長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年。
4、校長、教師自愿申請參與交流的,經學校和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實施交流。
四、交流形式
交流堅持個人申請、學校推薦和組織安排相結合,堅持與教師培養、使用和優化教師隊伍相結合,堅持多形式、多層面開展交流工作。
1.指導性交流。鼓勵城區學校的名師、骨干教師和校長向農村學校、城區薄弱學校流動,指導農村學校、薄弱學校的學科建設、隊伍建設等。
2.合作性交流。采取名校辦分校、集團化辦學、聯盟校等形式進行交流,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
3.優化型交流。特長教師向特色學校流動,富余學科教師向該學科短缺學校流動,超編學校教師向缺編學校流動,超編學校與缺編學校根據學科余缺進行互補式流動,進一步促進教師結構優化。
4.走教型交流。采取就近片區內走教兼課的辦法,解決部分學校音體美、勞技、信息、心理健康等結構性崗位空缺問題。
5、其它形式交流。各縣區教育局、各學校要不斷創新交流方式,采取名師名校長特聘崗交流、對口幫扶、支教、送教下鄉等形式,支持優秀校長、優秀骨干教師向農村學校、薄弱學校有序流動。
五、工作流程
縣屬學校將符合交流條件的所有人員花名冊報送各縣(區)教育局。各縣(區)教育局根據各學校教師編制、崗位及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的情況,下達各學校應交流的學科及交流名額指標。各學校將參與交流的人員名單報各縣(區)教育局。各縣(區)教育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確定交流人員的`服務學校。各縣(區)教育局將本學年度教師交流情況報告、校長教師交流花名表、交流人員報到單上報市教育局備案。
六、保障措施
1、評職評優優先機制。對積極參與交流并在教育教學工作中發揮骨干示范作用的校級領導、教師,在職務晉升、評優評先等方面給予傾斜,對做出突出貢獻的給予表彰獎勵。
2、改善工作生活條件。各縣教育局和各學校要努力改善交流教師的工作、生活條件,加快建設教師周轉房,可根據各縣實際情況給予交流人員一定的交通補貼。城區學校交流到農村學校的教師,享受農村教師補貼。
七、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認識。全面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是優化中小學校長和教師隊伍結構的有效手段,是推進優秀校長和骨干教師合理分布,縮小師資校際差距、城鄉差距和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重要舉措。各有關部門和學校主要領導要深刻認識這項改革的重要意義,消除對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片面認識,在總結以往工作經驗的基礎上,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積極組織開展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大力提升校長教師隊伍素質,激發校長教師隊伍活力,促進本區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2、加強組織領導。要充分認識教師校長交流的重大意義,予以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市教育局成立校長教師交流工作領導組。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相關科室人員擔任成員,具體指導和落實全市范圍內的校長教師交流工作。選派交流教師的學校,要深入細致地開展思想工作,組織教師有序開展交流,努力幫助教師解決交流中遇到的各類困難。接收交流教師的學校,要熱誠對待每一位流入的教師,盡快幫助流入教師熟悉學校環境和文化,及時融入學校的各項工作,充分發揮流入教師的作用。
3、分級規劃實施。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全面掌握所屬義務教育學校師資需求和在編教職工基本情況,統籌制定年度交流計劃,將交流指標落實到各校;各學校每年進行調查摸底,核清人員學科、年齡、教齡結構和學校工作年限等情況,根據交流指標,確定交流人員名單。
4、加強政策宣傳。要統籌協調各方面的關系,深入細致地做好政策解釋、輿論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要多形式引導教師深入認識交流的意義和價值,消除思想顧慮。要廣泛聽取意見建議,研究制定科學合理的教師校長交流工作方案。要大力宣傳和總結交流教師的先進典型和成功經驗。
5、平穩有序推進。要充分認識該項工作的復雜性、艱巨性,結合本地實際,妥善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系,把握工作重點和進度,循序漸進。保持和發揚學校的辦學特色和優勢,發揮骨干教師的引領作用。堅決防止部分學校因交流而引發學校超編、超崗位結構比例配置等現象發生。要制定相關配套政策,解決交流教師的后顧之憂,尤其要關心交流到農村學校任職任教教師校長,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
6、其他要求。各縣(區)教育局要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全力推進校長、教師交流工作,確保圓滿完成年度目標任務。從9月份起,于每月25日前向市教育局書面報告該項工作進展情況。建立責任制度,確定1名分管領導和1名具體責任人負責日常管理、考核評價、信息報送等工作。
校長教師輪崗交流實施方案 篇4
為進一步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教育部關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教基一〔20xx〕1號)、省政府《關于江蘇省義務教育優質均衡改革發展示范區建設的意見》(蘇政辦發〔20xx〕65號)、《關于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和校長流動工作的意見》(蘇教人〔20xx〕19號)和市人社局、教育局《關于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干部、教師輪崗交流工作的意見》(常教人〔20xx〕18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在學校開展教師輪崗交流工作。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著力破除影響和制約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加快合理配置優質人力資源,完善相對穩定、流動有序的義務教育干部、教師輪崗交流制度,基本消除區域內城鄉、校際間教師配備差距,提升區域義務教育發展水平,基本解決義務教育擇校過熱等問題,使適齡兒童少年接受更公平、更優質的義務教育。
二、交流對象、比例
1、交流的對象:原則上為距法定退休年齡滿5年的、在一所學校工作滿6年的專任教師。其他教師因本校流動范圍之內教師輪崗交流出現難以安排的情況,也須交流。
2、交流的比例:原則上參加交流的專任教師為本次應交流對象的15%;參加交流的骨干教師為本次應交流對象中具有市新秀及以上專業榮譽的專任教師的15%。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市教育局同意,可以不列入交流范圍: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或因病不能保證正常工作及孕產期的教師暫不交流。
三、輪崗交流流出、接收數量與類別
根據《常州市教育局直屬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輪崗交流流出、接收數量與類別情況統計表》,我校教師輪崗交流流出、接收數量與類別如下:略
四、當年流出專任教師、骨干教師的確定
1、成立專門組織:學校成立教師輪崗交流推薦小組,負責向學校推薦當年輪崗教師的人選。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宣傳發動。召開干部會議和全體教職工大會,宣傳教師輪崗交流的.法律、法規、政策、意義。
3、確定當年交流教師。
(1)自主申報。教師對照市教育局測算的輪崗交流數量、學歷、學科、職稱、專業稱號等要求,自主申報。填寫《常州市教育局直屬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輪崗交流表》。
(2)小組推薦。自主申報數量小于應交流數量,由學校輪崗交流推薦小組推薦,推薦小組采用成員提名,全體成員評議表決的方式,確定初步交流人選,同意輪崗交流的票數超過推薦小組投票成員數三分之二以上的,即是當年輪崗交流的教師。推薦小組負責將推薦結果告知教師,教師沒有特殊困難,應服從推薦,參加輪崗交流。
(3)校辦公會討論確定。校辦公會討論確定當年交流的教師。
4、報送市教育局。
學校于20xx年6月30日前,將本校當年交流的專任教師、骨干教師名單(《20xx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屬義務教育學校輪崗交流教師名單》)報送市教育局人事處。
五、當年接收專任教師、骨干教師數的確定。
學校依據輪崗交流的規定,召開行政辦公會,確認常州市教育局提供的接收專任教師、骨干教師的數量、學歷、學科、職稱、專業稱號。并填報《常州市教育局直屬義務教育學校接收輪崗交流專任教師、骨干教師數量確認表》,報送市教育局人事處。
六、交流形式及日程安排
1、交流形式:雙向選擇、行政指定
2、交流安排
(1)20xx年7月2日,召開常州市教育局直屬義務教育教師輪崗交流雙向選擇洽談會。
(2)地點:另行通知。
(3)參與單位:局屬初中。
(4)參與教師:局屬各初中當年輪崗交流的教師。
帶身份證、《常州市教育局直屬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輪崗交流表》。
(5)要求:
某一學科中既有教師流入又有教師流出的學校須先流出再流入。
七、行政指定
雙選不成或部分學科交流人數少而無法雙選的,由市教育局指定交流學校。
八、工作要求
1、及時辦理相關手續。新學期開學前,參加本次交流的教師憑交流表、市教育局工作調動介紹信到流入學校報到。各校要及時做好人員聘用合同的終止、解聘、簽訂、調動、崗位聘用的相關工作。
2、輪崗交流須同時調整人事關系,所聘專技崗位等級劃轉到工作學校,輪崗交流教師按原等級聘任,輪崗交流學校中學高級教師的結構比例達到系統內平均水平的,原則上不再劃轉中學高級教師崗位。
3、按規定參加輪崗交流的教師,優先參與評優評先,可按規定晉升職稱、聘任高一級專技崗位、提拔高一級管理崗位。20xx年申報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時,40周歲以下(20xx年6月1日后出生)的常州市教育局直屬義務教育學校申報人員,須具備20xx年起由市教育局認可的輪崗交流經歷(須辦理人事調動手續)。不按規定參加輪崗交流的教師,不得享受上述待遇,年度考核等第為不合格。
4、加強輪崗交流教師的檔案管理,記錄并保存輪崗交流的時間、學校、工作表現、年度考核結果等情況。
校長教師輪崗交流實施方案 篇5
為進一步促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合理配置,推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優質均衡發展,同時打破教師“一校所有”的格局,積極推行“學校人”向“系統人”的轉變,結合區教育武教人〔20xx〕13號《關于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交流工作的意見(試行)》文件精神,現制定禮河實驗學校教師輪崗交流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推進區域內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加快實現教育現代化為目標,通過交流,促進教師資源合理配置,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增強教師隊伍活力,為辦好每一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提供有力保障。
二、交流原則
(一)優化結構、合理流動、注重實效的原則;
(二)個人主動申請與組織統籌安排相結合的原則;
(三)個人發展、學校發展與區域均衡發展相結合的原則;
(四)教師交流與隊伍穩定和學校長遠發展相結合的原則。
三、交流形式
交流分為頂崗交流、結對互助交流、跟崗學習交流、指導性交流和走教交流五類以及區教育局認可的其他形式。
1.頂崗交流。超編學校(學段)向缺編學校(學段)派出教師,派出的教師在交流周期內,原則上在另一方學校(學段)工作。
2.結對互助交流。雙方學校互相派出教師,派出的教師在交流周期內,原則上在另一方學校工作。原則上雙方學校互派出同學段同學科同數量的教師。
3.跟崗學習交流。中層及以上學校管理人員參加區教育局組織的跟崗學習。
4.指導性交流。區級及以上骨干教師和學校中層以上干部,日常工作主要仍在原學校,但通過定期到交流學校上示范課、開展教研活動、結對培養青年教師等,開展指導性交流工作。
5.走教交流。區域內學校之間,緊缺學科教師可以安排走教交流,即在雙方學校都擔任一定課務。
四、教師交流的范圍、對象、人數及時間
(一)交流范圍:全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完中初中部。
(二)交流對象與條件:男50周歲以下,女45周歲以下,在同一所學校任教滿6年以上的公辦教師,原則上都應分期分批循環參加交流。
(三)交流人數:結對交流人數原則上不少于2人,骨干教師、專任教師的比例原則上不少于15%。
(四)交流時間:頂崗交流、結對互助交流,2年為一個周期;指導性交流、走教交流,3年為一個周期;跟崗學習交流每期時間由區教育局確定。
五、交流辦法與程序
(一)成立輪崗交流領導小組,
組長:蔡自力
副組長:龔廣發、陳建國
組員:莊小芬、金建中、丁東偉、楊莉亞
(二)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教師交流工作實施方案。
(三)符合交流條件的教師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
(四)工作責任和要求
1.交流教師:
⑴交流教師由派出學校和接收學校雙重管理,其中頂崗交流、結對互助交流以接收學校管理為主。
⑵交流期間教師的人事、工資關系不變,參加頂崗交流和結對互助交流的黨員的組織關系轉入接收學校,在接收學校參加組織活動。
⑶指導性交流的骨干教師應通過青藍工程、師徒結對等形式,為對方學校培養1-2名青年教師;同時,每學期至少在交流學校開設4次以上示范課,或學科專題講座,或指導集體備課,至少進行8次聽課評課等教科研活動。
⑷跟崗學習交流原則上不少于參加2期不同學校的跟崗學習。
⑸教師交流期滿后,回派出學校工作。要求繼續交流的教師須經派出學校和接收學校雙方同意并報區教育局批準。
2.派出學校:
⑴要精心選派交流教師,有序安排教師參加交流,確保教師交流工作取得實效。
⑵及時向接收學校了解交流教師的工作、學習和生活情況。
⑶對參加交流教師的交流時間、交流效果等建立詳細的基礎臺賬,并報區教育局組人科存檔備查。
3.接收學校:
⑴要從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關心交流教師,妥善解決好他們的工作、學習和生活問題,促使其迅速適應崗位變動,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學工作。定期與派出學校溝通交流教師的情況。
⑵要根據交流教師的'專業及特長合理安排工作,為交流教師提供專業成長與發展的良好平臺。
⑶要加強對交流教師的過程管理。認真記載其業務檔案,每學期進行考核,交流期滿時作出綜合鑒定,并將考核情況報區教育局組人科進行交流認定。經區教育局組人科認定的交流材料交派出學校存檔。
⑷要認真做好教師交流的考核工作。教師交流期滿后,由接收學校和派出學校、并以接受學校為主共同做好交流教師的考核工作,認真填寫《武進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交流工作考核表》,在雙方學校公示后報區教育局審批。
六、保障措施
(一)頂崗交流和結對互助交流教師,享受每月最高1000元的教師交流補貼,具體標準由區教育局根據實際家庭住址與交流學校路途遠近等分別確定。
(二)頂崗交流教師和結對互助交流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在接收學校考核發放,其他形式交流教師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仍由原學校考核發放,其在交流接收學校的工作和現實表現反饋給派出學校并可納入派出學校的考核。
(三)在專業技術崗位競聘中,同等條件下,具有交流工作經歷的教師優先聘用。教育系統組織評優評先、高層次學習培訓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實績突出的交流教師。
(四)從20xx年起,凡申報中級、高級職稱評審的應交流教師,均需具備交流工作經歷才可參與擇優申報。
(五)頂崗交流教師由接收學校實行單獨年度考核,考核優秀比例可放寬至頂崗交流人數的30%。
(六)區教育局將按學年度對各校教師交流工作進行專項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學校工作考核評價的內容之一。對政治思想合格,專業技術過硬,業績突出、符合基本條件的交流教師,經派出學校和接收學校推薦,組織考核,可列為學校后備干部。擬提拔的學校中層正職以上干部,原則上應有交流工作的經歷,或者在提拔試用期內必須參加交流。
(七)嚴肅教師交流紀律。
凡屬應交流對象的教師,如果不服從學校交流安排的,按照以下條款處理:
1.學校不得推薦其參加市、區“五級梯隊”等專業榮譽稱號的評選;
2.當年年度考核不能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3.交流教師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導致教學質量嚴重滑坡,或工作不負責任造成重大事故的,當年年度考核不能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教師交流工作事關教師的切身利益和學校教育的優質均衡發展,我們要充分認識教師交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廣泛宣傳,加強教育,認真組織,統籌安排;要深入細致地做好交流教師的思想工作,及時化解各種矛盾,保證教師交流工作平穩、有序地推進;要及時總結教師交流工作經驗,及時反饋好的做法和建議,不斷改進和完善教師交流工作。
校長教師輪崗交流實施方案 篇6
根據《貴州省關于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均衡配置的意見》(黔教人發[20xx]320號)和州、市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辦教師隊伍現狀,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實施教育內涵提升工程,全面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強化區域內統籌管理,充分發揮骨干教師的示范和引領作用,加快建立科學、均衡、人文、靈活的用人機制,促進城區義務教育均衡和內涵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合理流動、公平公正、穩妥有序、以人為本、促進發展、資源共享、統籌兼顧的原則。優化配置教師資源,實行個人申請與組織安排相結合,個人成長與教育均衡相統一,促進教師交流與保持隊伍穩定相協調。
三、工作目標
每批參加交流的教師比例原則上占學校符合交流條件人員總數的5%-10%。通過交流,逐步提升辦學水平,提高教育質量。
四、工作要求
1.輪崗交流教師,在學歷結構、職稱結構和骨干教師數量方面達到基本均衡。
2.教師輪崗交流后,組織和工資關系保留在原單位,其他福利在任教學校享受。教師輪崗交流時限為一年。
3.教師輪崗交流、支教期間的工作表現,作為教師教育教學業績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到農村支教的教師,每學年績效考核加8分。
4.對符合輪崗交流、支教條件拒不服從安排的,當年年度考核核定為不合格等次。
5.“城鎮中小學教師評聘中、高級職務應有農村學校服務經歷,服務不少于一年。”
6.夫妻雙方都在本校工作的應交流一方。
7.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參加專項支教任務的教師,視為具備異校交流工作經歷。
8.教師輪崗交流須在本校連續工作年滿三年以上。男教師50周歲以下,女教師45周歲以下。
9.考慮到教師個人家庭實際,有下列情況的可暫緩交流:
(1)個人身體患絕癥,不能滿負荷工作的.;
(2)當學年內有妊娠、產假期或哺乳期的;
(3)妻子(丈夫)或子女長期患病臥床不起或長期住院的。
五、組織實施
教師輪崗交流、支教由學校(園)、教育輔導站組織實施,報市教育局、黃草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備案。
六、輪崗交流學校(園)
紅星路小學、云南路小學、盤江路小學、向陽路小學、湖南路小學、延安路學均為輪崗交流學校。
紅星路小學與向陽路小學教師原則上不互相輪崗交流。
七、組織領導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教師輪崗交流是建立在科學規范基礎上的一次重要人事制度改革,是關心、愛護和培養干部的重要舉措。各學校、幼兒園一定要高度重視,要站在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促進學校跨越式發展的高度,加強思想教育和正面引導,把工作做深做細,確保學校隊伍的高度穩定和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2.顧全大局,嚴肅紀律。學校教師輪崗交流既是關系到學校全局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關系到個人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學校領導干部、教師必須處理好學校利益與個人利益、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之間的關系,無條件服從組織安排,認真執行教師輪崗交流的紀律規定,確保輪崗交流、支教工作的順利實施。
本意見從20xx年6月10日起施行。
校長教師輪崗交流實施方案 篇7
為建立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科學合理的交流輪崗制度,促進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資源合理配置,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均衡發展,根據省編辦、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保廳《關于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和市教育局等四部門《贛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試行方案》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省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總體部署,統籌城鄉義務教育資源均衡配置,合理配置校長教師資源,全面提高所有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的校長教師水平,建立城鄉一體化義務教育發展機制,切實縮小校際差距,實現城鄉均衡發展,維護教育公平公正,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總體目標
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區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不斷擴大校長教師交流輪崗覆蓋面,改善師資隊伍結構,優化校長教師資源的初次配置和再次配置,推進全區優秀校長教師資源共享,建立健全有利于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校長教師管理制度和資源均衡配置機制。力爭用2—3年時間實現全區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制度化、常態化,實現全區校長教師資源均衡配置,促進教育公平和擇校問題的解決,整體提升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
三、工作原則
1、科學合理。遵循義務教育規律和教師成長規律,動員社會各方支持,創新教師管理模式,在城鄉之間校長教師支教的基礎上,有序推進城鄉之間、優質學校與薄弱學校之間校長教師雙向合理流動。
2、公開規范。規范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程序和辦法,各校交流輪崗方案經教職工討論、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后,公開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對在交流輪崗工作中徇私舞弊、優親厚友、打擊報復的校長給予嚴肅處理。
3、積極穩妥。堅持從實際出發,統籌規劃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妥善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系,把握工作重點和進度,循序漸進。
4、以人為本。尊重教師主體地位,加大政策宣傳和思想教育,妥善解決教師后顧之憂,引導校長教師積極支持,主動參與交流輪崗。
5、促進發展。保持和發揚學校辦學特色和優勢,發揮骨干教師引領作用,推進義務教育質量整體提升。
四、交流輪崗對象和比例
全區義務教育學校所有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校長(含副校長和同職級人員,下同)和教師(含特級教師、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和名師等,下同)原則上均應進行交流輪崗。
1、校長:校長在同一學校、同一崗位任職滿10年的,應進行輪崗。同一學校班子成員每次輪崗人數一般不超過班子成員的30%。
2、教師:在同一學校連續任教滿10年的專任教師均應交流。各學校每學年交流的人員,一般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20%,其中優秀教師(特級教師、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和各級名師等)、取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并聘任了相應職務的教師不低于交流總數的20%。
3、不屬于交流輪崗對象但符合《章貢區中小學教師內部調整管理辦法》(區教字[20xx]14號)規定年限,個人有意愿流動的校長和教師,根據個人申請,經學校和教育局批準后可納入交流對象。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學校認定,區教育局批準,可暫不參加交流輪崗:
(1)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校長教師;
(2)個人身患疾病,經教育部門指定醫院診斷不宜交流的;
(3)當學年內有妊娠、產假期或哺乳的;
(4)妻子(丈夫)或子女長期患病臥床不起或長期住院的;
(5)對承擔學校重大教科研項目的教師,以及學校其他專任教師較少的特殊崗位的教師,但暫緩交流輪崗時間一般不超過3年;
(6)其他特殊困難的教師。暫緩交流輪崗的教師一年一認定。
五、交流輪崗對象確定原則
為確保學校每學年交流輪崗的人員達到相應比例,采取個人申報和學校推薦相結合的方式確定參加交流輪崗人員。凡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校長教師,可提出交流輪崗意向申請。若個人申報未達到交流輪崗比例,不足的則依次采取以下辦法從交流對象中確定:
1、以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教時間長短為序,時間長的參加交流輪崗;
2、以評為優秀教師(特級教師、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和各級名師等)時間為序,先評的參加交流輪崗;
3、以中級以上職稱評聘為序,先評審取得資格并先聘任了相應職務的參加交流輪崗。
4、以上條件相同者,以年齡為序,距退休年限較短的參加交流輪崗。
若個人申報超出交流輪崗比例,則參照以上辦法,從申報對象中確定參加交流輪崗人員。交流輪崗人員初步人選確定后,學校應將推薦結果告知相關人員并進行公示。
六、交流輪崗方式
結合我區學校實際,校長教師交流輪崗采取先易后難,逐步推進的方式,以分片交流為主,推動優質學校與薄弱學校交流、中心小學與村小、教學點之間交流,逐步實現城鄉雙向交流,最終達到教師校長交流輪崗的制度化、常態化。
(一)分片結對。
全區共劃分為5個片區(其中,小學4個片區,初中為一個片區):
1、厚德路小學、大二小、中山路小學、水東鎮小學為一個片區。
2、大一小、濱江一小、西津路小學、嵯峨寺小學、水西鎮小學為一個片區。
3、紅旗二小、天竺山小學、白云小學、水南中心小學、沙石鎮小學為一個片區。
4、文清路小學、濱江二小、鐵路小學、沙河鎮小學為一個片區。
5、贛二中、贛七中、贛九中、章貢中學、水西中學、沙石中學、沙河中學為一個片區。
(二)交流方式。
1、城區小學校際交流。以優質學校和薄弱學校之間交流為主。采取片區內學校間符合條件的教師個人申報、學校推薦、組織調配的方式確定。
2、城鄉小學校際交流。主要采取分片結對、建立聯盟學校等方式進行交流,逐步形成片區內交流、聯盟學校間人員互派的長效機制。片區內學校間符合條件的教師個人申報、學校推薦、組織調配的方式確定。
3、鎮內小學校際交流。鎮內有多所學校的,以中心小學和離鎮政府所在地較近的小學與偏遠學校和薄弱學校及教學點之間交流。符合條件的教師個人申報、學校推薦、組織調配的方式確定。
4、初中學校校際交流。以優質和薄弱學校之間、城區學校和農村學校之間交流為主。符合條件的教師個人申報、學校推薦、組織調配的方式確定。
因教育教學特殊原因和實際情況需跨片區交流的,需符合《章貢區中小學教師內部調整管理辦法》(區教字[20xx]14號)規定年限,在片區交流計劃完成情況下,根據個人申請,經學校和教育局批準后納入交流,去向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七、交流輪崗的管理
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時間每三年為一輪。參加交流輪崗的教師三年期滿后,原則上回原單位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和個人意愿,可適當申請延長交流任教時間,但延長時間不超過三年。參加交流輪崗的校長根據干部任用規定統籌安排。教師、校長交流輪崗到新學校后,人事關系隨轉,交流輪崗學校具體負責其考勤、年度考核、績效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等日常管理和考核。
八、實施步驟
1、摸底調研。每年6月前,區教育局根據交流輪崗條件,對學校人員缺編、學科需求、班子建設等情況進行全面摸底。各學校要充分掌握交流輪崗人員基本情況,認真統計填報《章貢區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摸底調查表》和《章貢區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摸底花名冊》(附件2、3),在學校范圍內公示并上報區教育局。
2、制定計劃。區教育局根據交流輪崗條件以及人員缺編、學科需求、班子建設等情況,于每年7月底前制定校長和各學科專任教師交流輪崗計劃,分學科下達交流輪崗指標。
3、個人申報。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校長教師自行申報,并填寫《章貢區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申請表》(附件1)。
4、學校推薦。學校根據區教育局下達的各學科交流輪崗指標和確定原則,結合本校教師隊伍實際和個人申報情況,由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提出交流輪崗推薦意見。
5、組織調配。依據資源均衡配置的原則,由區教育局提出交流教師的對象和去向安排意見。校長輪崗按照干部任用的規定,根據工作需要統籌安排。
九、保障機制
1、加大經費保障力度。進一步完善艱苦邊遠山區農村中小學教師特殊津貼制度,參與交流輪崗的教師、校長享受相應交流學校的山區教師補貼,按崗發放。區財政局應保障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艱苦邊遠山區農村中小學教師補貼等專項資金的按時撥付。
2、建立完善導向機制。把在異地履職優秀的教師的交流經歷及工作成績作為評選特級教師、市級以上模范(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以及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的優先考慮依據。在鄉村學校任教3年以上(含城區學校交流、支教教師),經考核表現突出并符合具體評價標準條件的教師,同等條件下可優先申報評審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或優先聘任高一級專業技術崗位職務。今后,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教師在專業技術崗位職務晉升時近兩個聘期必須有至少1年的.交流輪崗經歷;在評選特級教師、區級及以上名師、名校長時,參評人選須有2所以上學校工作經歷,且每所學校工作時間不少于三年,或在農村(薄弱)學校有6年以上工作經歷;中小學教師申報評審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或聘任高一級專業技術崗位職務時,必須有1年以上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經歷。新任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應有2所及以上學校的工作經歷,或有3年以上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工作經歷。
3、大力加強校本培訓。充分發揮骨干教師、優秀教師的傳、幫、帶作用,以到農村學校、薄弱學校交流的教師為重點,進一步加強音樂、體育、美術、英語、信息技術、科學等緊缺學科業務培訓,著力提高到農村學校、薄弱學校交流教師的業務水平。在省特級教師、省學科帶頭人、省教學能手推薦評選中,以及名師名校長培訓和省級骨干教師培訓中,優先向城區學校到農村學校交流的骨干教師傾斜,努力提升全區義務教育階段教師隊伍整體素質。
十、部門職責
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實行“省級指導、市級統籌、以縣為主”的工作機制,組織、教育、編制、財政、人社等部門要按照率先實現全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要求,逐步統一全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編制標準、崗位結構比例、公開招聘、崗位聘任、培養培訓、考核評價、工資待遇、退休教師管理和服務。逐步在全區范圍內全面推行“區管校用”的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管理制度,使教師由“學校人”變為“系統人”。
1、區委組織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積極支持全力推進科級校長交流輪崗工作。
2、區教育局結合全區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隊伍的實際情況,制定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和年度計劃,組織各相關學校貫徹執行,并納入對學校和校長教師的考核內容。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學校依法與教師簽訂聘用合同,負責教師的使用和日常管理。做好與各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以確保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順利進行。
3、區編辦在核定的教職工編制總量內,按照“總量控制、城鄉統籌、按需配備、結構優化、動態管理”的原則,進行教職工編制的動態管理。根據學校布點調整情況和學校學生數、班級數等變化情況,合理科學的分配各校實際所需教職工編制數。
4、區財政局按照財政管理體制,及時為城鄉交流輪崗教師和農村學校教師撥付相關經費,確保城區到農村交流輪崗教師和農村學校教師遠郊津貼發放到位,為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提供財力保障。
5、區人社局負責對學校教師人事管理工作進行宏觀指導,根據交流輪崗計劃,及時調整中小學校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設置,以適應和滿足教師交流到農村學校和薄弱學校崗位聘用的需要,調動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積極性。
十一、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是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重要舉措,為確保此項工作的順利推進,成立由區政府分管教育的副區長任組長,區委組織部分管領導、區教育局、區人社局、區編辦、區財政局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章貢區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教育局,具體負責全區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日常工作。
2、認真組織實施。區教育、編制、人社、財政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加強統籌協調和指導,有序、有力、有效地推進交流輪崗工作。
3、加強政策宣傳。要廣泛宣傳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重大意義和優化師資配置的政策,引導學校、教師、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理解、支持,為推進校長教師交流工作創設良好的氛圍和環境。要大力宣傳和總結交流輪崗校長教師的先進典型和成功經驗,引導他們深入認識交流輪崗的目的和意義,進一步激發校長教師的積極性、主動性,確保交流輪崗工作順利推進。
4、加強監督檢查。在實施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中,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肅紀律,切實維護參與交流輪崗校長教師合法權益,維護教師隊伍穩定。
校長教師輪崗交流實施方案 篇8
一、交流原則
(一)編制掌握原則。教師交流應在編制限額內進行。超編學校不得交流進教師,學科教師多余的學校不得交流進同學科教師超編學校教師應向空編學校流淌。
(二)推進平衡原則。平衡在理配置教師資源,優化教師隊伍的學科構造、年齡構造、職稱構當前隱藏內容免費查看造和性別構造等,縮小城鄉差距、校際差距,推進學校優質平衡發展。
(三)統籌聘用原則。職稱崗位由流入學校統籌聘用,凡申請交流的教師,由鄉鎮學校交流到城區學校,中心學校或城區學校之間教師交流,在職稱崗位聘用時,流入學校依據職稱崗位余缺情況,統籌聘用,有崗可按現聘崗位聘用,無崗降崗聘用。
(四)以人為本原則。關懷愛懷一線教師,優先解決優秀教師夫妻兩地分居、照顧家庭困難等情形。
(五)公平公開公正原則。交流步驟公開,交流結果公示。規范操作,嚴格紀律,增強監督。具備下列行為的不予交流:
1.近三年來有擅自離崗現象的;
2.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處理或受到紀律處分未廢除處分的;
3.近三年年度考察、師德師風考察有不達標的;
4.在教師交流過程中弄虛作假、供應虛假證明的;
5.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等相關規定及其他不宜交流情形。
二、交流管理
(一)鄉鎮到城區學校交流
1.城區學校范圍本方案所指城區學校包括縣直城區學校(含三中東校區)、北城中心學校、南城中心學校、新城中心學校和局直屬學校(下同)。
2.交流計劃今年擬交流進城教師40人。
3.申請交流教師必需具備以下條件:
(1)具備與申請交流的學段、學科相適應的學歷、教師資格;
(2)在我縣鄉鎮學校工作6年以上,且在現任教鄉鎮中心學校持續工作3年以上;
(3)近3年來年度考察均在“達標”等次以上。
4.交流步驟
(1)申報。縣教育局公布教師交流方案,教師向所在中心學校提交交流申請,填寫《xx縣鄉鎮到城區學校教師交流申請表》(附件1)和《xx縣鄉鎮到城區學校教師交流量化評分表》 。中心學校對申請教師進行綜合考察,量化打分,確定推舉擬交流城區教師名單,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報縣教育局。各中心學校推舉人數掌握在教職工總數的3%以內。
(2)量化評分。教育局對具備交流條件的教師進行量化評分,確定量化得分。
(3)面試。面試由教育局統一組織,實行無生上課,主要內容以所報學段、學科現行教材為依據。面試教師備課時間、上課時間各15分鐘。面試成就當場公布。面試滿分為50分,設定最低分數為30分,達不到30分的取消交流資格。
(4)確定人選。量化和面試得分之和為總分。依據總分多少,對申請教師按學段、學科進行排名,確定擬交流教師,并依排名順序擇校。如總分相同,則依據量化評分條件的第(1)到第(8)條依序進行分數比對,按高分優先的原則進行。
(5)公示。擬交流教師名單在教育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公示,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辦理調動交流相關手續。
(二)城區到鄉鎮學校交流
主動鼓舞城區學校教師向鄉鎮學校流淌(舊縣鎮、大新鎮、趙集鄉除外)。城區學校教師到鄉鎮學校交流,本人提出申請,填寫《xx縣城區到鄉鎮學校教師交流申請表》(附件3),流出學校同意并簽署觀點后報教育局。教育局研究同意后辦理手續。交流教師享受農村教師生活補貼,優先安排教師周轉房,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評先晉級。鼓舞城鎮教師到鄉村學校支教。城區各校以中心學校、局直屬學校(園)、縣直學校為單位每年向教育局推舉支教教師,教育局依據鄉鎮學校需求,統一研究安排,支教期限一般為2個學年度。
(三)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或中心學校之間教師交流
城區義務教育學校、鄉鎮中心學校之間教師交流,均須在同一學校(鄉鎮)工作滿3年。由擬交流教師本人寫出申請,填寫《xx縣城區學校(中心學校)教師交流申請表》,流出學校同意并簽署觀點后報教育局。交流總量掌握在本學校教師總數的4%左右。舊縣、大新、趙集三所中心學校今年不流入教師。
(四)中心學校內部教師交流
中心學校要增強區域內教師交流力度,交流要有組織、有方案,確保公開公正,在理有序,平穩進行。今年交流教師比例應到達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以上,其中骨干教師應到達應交流教師的`20%以上。
(五)縣直學校之間教師交流
縣直學校之間教師交流原則上在同種類、同級別學校之間進行。由個人提出申請,填寫《xx縣城區學校(中心學校)教師交流申請表》,流出學校同意并簽署觀點后報教育局,由教育、人社、編辦等部門依據學校編制、職稱崗位、學科需求等實際情況聯合會商,并經流入學校組織試講達標后,辦理交流手續。
(六)教師申請縣外交流
(調出)申請交流縣外工作的教師必需按簽定的聘用合同完成服務期內工作任務,對服務期未滿的教師,學校不得簽署同意交流觀點。教育局將縣外交流教師工作納入全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綜合評估,并對違規簽署觀點的學校負責人進行問責。各校要統籌安排,分批分學年度安排縣外交流教師,確保學校內部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確保教師隊伍穩定。
(七)公開引進縣外教師
引進縣外在編在職優秀教師堅持編制缺額進人原則、學校層次、類型、區位對等引進原則、平衡配置原則、優秀人才優先原則。申請引進教師須身體健康,45周歲以下,第一學歷專科及其以上,因違反師德師風受到黨政紀處分的不予引進。教育局、人社局發布引進公告后,凡符合引進條件、有意向到我縣工作的教師帶身份證、結業證、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資格證、聘任證(表)、近兩年年度考察表(卡)等證件到教育局報名,按步驟辦理。
三、相關要求
(一)各中心學校、局屬學校、縣直各學校要高度重視教師交流工作,準時制定本學校教師交流方案,明確教師交流計劃,公開交流數量、交流步驟和交流辦法,主動穩妥地做好教師交流工作,確保教學秩序穩定。
(二)教師交流工作事關xx縣教育事業發展,事關寬敞教師的切身利益,要實事求是,公平公正,嚴禁徇私舞弊。要以人為本,嚴格執行教師交流政策,本著自愿申請、主動參加、嚴格把關、組織統籌安排的要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做好教師交流服務工作。
(三)申請交流教師必需實事求是地供應相應的原始材料,如有弄虛作假的,三年內不予交流;已經交流的,取消交流資格。凡接到交流通知人員,必需在三個工作日內辦理有關手續,按時到交流學校報到,不得借交流之名影響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四)鄉鎮到城區學校教師交流推舉名單、申請表、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及公示情況以中心學校為單位,于x月9日前報教育局人事股。城區到鄉鎮學校交流、城區義務教育學校之間交流、鄉鎮中心學校之間教師交流、縣直學校之間教師交流、教師申請縣外交流(調出)申請表于8月16日之前報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不再受理。中心學校內部教師交流名單于x月20日之前報教育局人事股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