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院單位崗位設置方案
5、新受聘的職工在試用期滿后,管理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確定相應的崗位等級;專業技術人員按照崗位條件要求確定相應的崗位等級;
崗位設置和管理方案批準后,按照寧府辦公室《轉發省人事廳關于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關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書>有關問題的通知》及《寧德市事業單位技術工人崗位與考聘分開實施意見(試行)》中規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任。
六、崗位補充
單位崗位因聘用人員退休、終止或解除合同等原因出現人員空缺影響工作時,須通過主管部門向人事部門申報人員補充計劃,按《黔東南州事業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細則》(州人發[]10號)辦理。
七、薪酬待遇
(一)薪酬構成
薪酬由國家規定的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基本工資是指從XX年7月1日起實行的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各層級崗位的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按貴州省人民政府印發的《貴州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實施意見》(黔府發[]45號)文件執行;績效工資包括:
等。
(二)績效工資
根據國家關于績效工資有關政策,將單位各種津貼補貼對應各類崗位的不同等級,設置績效工資分配系數。績效工資的40%部分隨工資按月發放,60%部分根據業績考核情況發放。
八、崗位管理
事業單位聘用人員聘用合同管理體、崗位考核、人事爭議等管理按照《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聘用制度的意見》(黔府辦發[]73號)及《黔東南州事業單位全員聘用實施聘用暫行辦法》(州府辦發[]17號)等到有關規定執行。
根據單位事業發展和工作需要,崗位設置需做調整的,管理崗位的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根據事業單位的規格和隸屬關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關規定和權限確定;凡經調整的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須經本單位職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報州人事局審批后方可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