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保廉工程”實施方案
11、加強藥械管理,實行藥品、醫療器械集中招標采購。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逐步實行藥品零差價銷售,完善醫療機構醫藥分開和藥品統一配送管理。執行以政府為主導、以省為單位的藥品網上集中招標采購制度,執行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中標藥品目錄和備案采購藥品等規定,加強對藥品網上集中招標采購監督。加強大型醫療設備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管理,認真落實衛生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器械集中采購管理的通知》等制度規定。
12、建立醫德考評制度。結合衛生部“八不準”和省衛生廳醫德醫風考評規定,全面推行醫務人員醫德考評制度,建立健全醫務人員醫德考評檔案。組織向社會公布投訴舉報電話,設立投訴舉報信箱,向社會聘請行風和作風建設監督員,組織行風和作風評議,監督落實相關制度規定,對違反規定的人和事按照有關紀律規定嚴肅查處。
四、進一步加大糾風工作力度,堅決查處違紀違法行為
13、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堅持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認真治理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繼續開展創建“群眾滿意醫院”活動,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
14、堅決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嚴肅查處領導干部濫用行政審批權、干部人事權、執法監督權謀取私利的案件;嚴肅查處貪污、受賄、行賄、挪用公款案件和失職、瀆職、嚴重損害國家利益案件;嚴肅查處醫藥購銷、基建工程中的商業賄賂案件;嚴肅查處衛生系統從業人員收受“紅包”、“回扣”、開單提成和亂收費等不正之風問題,嚴肅查處非法行醫、醫療機構違反規定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圍經營、非法采供血以及醫療機構出假證明、假檢驗報告等問題。
五、進一步強化責任,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15、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把“保廉工程”納入單位整體工作之中,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要進一步提高對反腐糾風工作的認識,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的原則,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糾風工作責任制。黨政主要負責人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按照職責分工具體抓,合力抓好“保廉工程”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要把“保廉工程”落實情況將列為黨建工作重要考評內容,年底將接受區衛生局黨委組織的專項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