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新能源汽車重點專項實施方案
六、專業機構建議
科技部高技術研究發展中心(以下簡稱“高技術中心”)長期從事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管理工作,在基礎研究、高技術研究及知識產權管理方面擁有一支專業化的管理隊伍,形成了規范化的管理模式。在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的申報受理、評審、過程管理、驗收、知識產權分析和檔案管理等方面構建了科學有序的管理流程,形成了評審、實施方案論證、任務書簽訂、中期檢查、調整和驗收等一系列完整的工作規范。
在“新能源汽車”方面,參與了規劃綱要的制定工作,組織實施了國家863計劃電動汽車項目課題的管理,并協助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四部委)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組織實施工作,積累了自xx年以來全部補貼車輛的數據信息,掌握了電動汽車主要整車、零部件企業和科研院所的科研骨干、研發基礎和配套實力等情況,熟悉電動汽車行業技術發展情況和專家的技術特長。
為保證新能源汽車試點工作的有效推進,高技術中心將打破原有處室格局,從基礎中心、高技術中心和知產中心抽調相應的人員組建新能源汽車試點專項管理團隊。嘗試建立項目經理制,負責專項試點工作的實施。中心將加強對專項管理的監督,建立廉政風險的防控機制,加強內部制度的設計,并將逐步建立理事會、監事會等現代管理體制,實現向專業化項目管理機構的轉型。
七、效益與風險分析
實施電動汽車重點專項有助于增強我國應對能源安全、環境污染和氣候變化問題的能力,保持我國汽車工業可持續發展,實現我國汽車產業從大國到強國轉型。純電動汽車和燃料電池電動汽車在本質上是一種零排放汽車,一般無直接排放污染物,間接污染物主要產生于非可再生能源的發電與氫氣制取過程。其污染物可以采取集中治理的方法加以控制;插電式(或增程式)混合動力電動汽車在純電動行駛模式下同樣具有零排放的效果,同時由于減少了燃油消耗,二氧化碳排放可降低30%以上。另外,電動汽車比同類燃油車輛噪聲也低5分貝以上,大規模推廣電動汽車將大幅度降低城市噪音。我國已探明的石油儲量僅占世界石油儲量的2~3%,從1993年起我國已成為石油進口國。目前,我國交通運輸約占石油總消耗的一半,石油對外依存度接近60%。由于電動汽車具有能源來源多元化的特點,各種可再生能源可以轉化為電能或氫能加以有效利用;同時,利用電網對電動汽車進行充電,增加了電力在交通能源領域中的應用,減少了對石油資源的依賴,優化了交通能源構成。
八、其他說明和附件
無。
公示日期:xx年2月16日至2月26日
聯系人:科技部高新司 李
聯系方式:0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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